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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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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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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81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2年半年度的使用 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股票,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 1,524,533,040股新股。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情况,公司实际向沛县经济开发区 发展有限公司等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 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12,999,983.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382,075.35元后,本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账号内。此次发行股份事宜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2021年1月6日以“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验证。

1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7,232.12万元,募 集资金余额为81,929.67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为725.93万元 ,两者 合计为82,655.60万元,扣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扣除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35,593.1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062.4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元)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2,512,999,983.00
减:发行费用 21,382,075.3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491,617,907.65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672,321,201.76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1,523,796,320.24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48,524,881.52
加:已被置换尚未转出专户金额 -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7,262,443.82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2,940,278.59
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25,643.00
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4,096,522.23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 3,165.38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 1,412.67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1,752.71
截至2022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结余 826,555,984.33
减:保证金、押金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0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355,931,643.80
截至2022 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20,624,340.53
其中:结构性存款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 、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1月2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协鑫” )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

2

合肥协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设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 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光 电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 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2022年3月30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集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 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 集成”)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浙商银 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乐山集成、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表: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1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2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3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4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5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6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3

注1: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 ”募集资金用于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以及乐山协鑫集成10GW高效TOPCon光伏电池 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3月28日注销合肥光电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2022 年6 月30 日余额 存储方式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
东支行
41,836,698.40 活期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48,739,296.21 活期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
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23,666.25 活期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
限公司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30,024,679.67 活期
合计 120,624,340.53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4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 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给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 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 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 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 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8,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2022 年6 月30 日余额 存储方式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
150,000,000.00 七天通知存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205,931,643.80 七天通知存
合计 355,931,643.80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5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 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 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8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6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 249,161.79 249,161.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852.49 14,852.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3,149.7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7,232.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9.43%
承诺投资项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
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1)-
(2)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4)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1、阜宁协鑫
集成2.5GW
叠瓦组件项
合肥协鑫集
成2.5GW叠
瓦组件项目
50,000.00 12.00 12.00 0 12.00 0.00 不适用
,项目
已变更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合肥协鑫集
成15GW光
伏组件项目
49,988.00 99,988.00 14,852.49 41,220.01 58,767.88 41.22% 2021月
9月
2,179.58
2、大尺寸再
生晶圆半导
体项目
73,161.79 50,000.00
乐山协鑫集
成10GW高
效TOPCon
光伏电池生
产基地(一
期5GW)项
23,161.79 23,161.79 0.00 0.00 23,161.79 0.00% 2023年 -18.65 不适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6,000.00 126,000.00 126,000.00 0 126,000.00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7

小计 249,161.79 249,161.79 249,161.79 14,852.49 167,232.01 81,929.67 67.1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合肥协鑫集成一期15GW项目第一阶段产能于2021年9月中旬投产,第二阶段产能已于2022年二季度全面投产,预
计2022年三季度一期项目15GW产能能够实现全面达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
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8,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的产品余额为35,593.16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8

附表2: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1)
本年度实
际投入额
截止期末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截止期
末投资
进度
(%)
(3)=
(2)/
(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收益
是否达到预
计收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合肥协鑫集成 15GW 光
伏组件项目
合肥协鑫集
成2.5GW 叠
瓦组件项目
99,988.00 14,852.49 41,220.01 41.22% 2021 年9
2,179.58
大尺寸再生
晶圆半导体
项目
乐山协鑫集成10GW 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
地(一期 5GW)项目
大尺寸再生
晶圆半导体
项目
23,161.79 0.00 0.00 0.00% 2023 年 -18.65 不适用
合计 123,149.79 14,852.49 41,220.01
33.47%
2,160.93
项目 披露情况 决策程序 变更原因

9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明(分具体项目)
合肥协鑫集
成 15GW 光
伏组件项目
公告编
号:2021-
081
1、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1、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1 年以来,随着大尺寸组件成本逐步下降以及效率大幅
改善,单GW 设备投资强度下降明显,相比叠瓦组件投资量
更小,投资性价比较高。同时,大尺寸组件经过光伏行业
一年来的全力推广,市场接受度较高,根据公司长期战略
规划及光伏行业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
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
市场份额。
乐山协鑫集
成 10GW 高
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
产基地(一
期 5GW)项
公告编
号:2021-
117
1、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4、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合肥协鑫集成一期15GW 项目1 号厂房已开始量产,预
计到 2022 年底,公司将拥有超 20GW 大尺寸组件产能。
为保证供应链安全,提升电池片自主产能,公司亦需加快
大尺寸高效电池片产能的建设,提升组件电池片产能匹配
度。为聚焦资源,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因此,公司经过详细讨论,计划集中资源,加速投
资合肥组件大尺寸基地项目以及乐山协鑫集成高效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拟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
资金优先用于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
体项目”后续将结合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资金情况
等使用自有资金实施。
合肥协鑫集
成 15GW 光
伏组件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