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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ul 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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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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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56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乐山伟力得能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协鑫绿能 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绿能”)近期与乐山伟力得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伟力得能源”)签署了《合资协议》,协鑫绿能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7,500 万元与伟力得能源共同投资设立协鑫伟力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定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10,000 万元。协鑫绿能控制合资公司75%股权,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1、公司名称:乐山伟力得能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江淑平
3、注册资本:11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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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立日期:2016 年01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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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3 号2 栋F3-3 室
6、经营范围:储能电池的设计制造与研发及电池控制系统的设计和制造; 新材料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
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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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东结构:四川伟力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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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伟力得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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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 9、履约能力分析
伟力得能源系四川伟力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伟力得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系全钒液流储能系统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行业领 先企业。伟力得在全国拥有五大生产基地,是全球唯一拥有GW 级产能的全钒液 流电池研发制造企业;产品技术上,伟力得拥有全球独创的大功率电堆新型激光 封装工艺、国际先进的大规模储能多电源互补与控制系统、以及全球首创智能化 电堆生产线等多项核心技术及近100 项知识产权;研发实力上,伟力得是国家液 流电池标委会成员单位,与清华大学、中科院、四川大学、西南交大等保持密切 的“产、学、研”合作,在行业多项关键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能有效支撑新型 电力系统改革升级,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保驾护航。经查询,伟力得能源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1、公司名称:协鑫伟力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 机关核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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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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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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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方向:开发储能、光伏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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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结构:协鑫绿能持有其75%股权,伟力得能源持有其25%股权。
四、合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四川协鑫绿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乐山伟力得能源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甲方拟与乙方于成都共同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名称:协鑫伟力得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以西南区 域为主要开发方向,重点开发该区域内的光伏、风电项目,运作模式包括但不限 于:共同开发光伏、储能指标;由甲方提供部分储能项目作为合作的试点;双方 共同推进独立的储能电站建设。
2、双方承诺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经营合资公司。甲方将为合资公司提供经 营、施工方面的优势地位,包括品牌、与央企合作资源、项目托底方等;乙方将 积极发挥其技术特长。
3、双方承诺共同协助合资公司承揽储能工程相关项目并共同推动前述项目 落地,同时乙方承诺将其风光储相关电站的EPC建设业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形下交 由合资公司承接;合资公司及双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向对方采 购光伏组件、全钒液流电池等各自的优势产品。
4、双方同意在本条约定的原则之下,对于合资公司的业务,在同等市场条 件下,涉及电解液以及工程建设等内容的由甲方或其指定主体负责承接,涉及全 钒液流电池模块单元的由乙方或其指定主体负责承接。
(三)注册资本
- 1、合资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计人民币10,000万元整,其中:
| 股东方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占比 |
|---|---|---|---|
| 甲方指定主体 | 7500 | 现金 | 75% |
| 乙方指定主体 | 2500 | 现金 | 25% |
| 合计 | 10000 | -- | 100% |
2、出资期限
股东各方均同意,将根据后续合作需要及合资公司经营需要再行协商实缴出 资具体安排。
3、前期费用
合资公司成立前股东各方为设立合资公司所做准备而发生的费用由股东各 方各自承担,如果涉及到有形的固定资产投资需要转移则按市场评估价格转入到
合资公司。
(四)组织结构
1、股东会
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由股东按 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 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除修改公司章 程及对外担保需取得股东各方100%表决权同意,其他各项需取得股东各方超过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2、董事会和董事
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由股东推荐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 会成员的名额分配如下:甲方推荐2名,乙方推荐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 事长由甲方推荐。
3、监事会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甲方推荐,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4、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设立初期,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常务副总经理1名(分管工 程)、副总经理1名(分管技术与项目)、财务总监1名。后续根据公司发展情况,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可增设不超过2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 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任期均为三年,经董事会聘任可以连任。 (五)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由股东各方各 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就子公司协鑫绿能与伟力得能源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可以充分发挥 甲乙双方在品牌、技术、市场开发资源、市场营销渠道、人才资源、产业资源等 各自优势,以西南区域为主要开发方向,重点开发该区域内的储能、光伏、风电 项目,如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储能项目的开发建设及ECP业务开发起到一定积极作 用。
本次子公司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现金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目前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通过工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登记, 存在不确定性。合资公司成立后,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 市场竞争、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经营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公 司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等风险。公司将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内部 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促 进合资公司稳健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