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30, 2022

54533_rns_2022-03-30_5ebdae26-c3d6-43d6-b2f9-88cda63cd54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2-022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773,230,76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512,999,983.00 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07.6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1 月6 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储存管理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浙商银行 苏州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以上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截止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状态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正常
限公司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2 正常
限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3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正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4 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正常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5 已销户
限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 已销户
公司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7 已销户
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截止2022 年3 月28 日,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注销前账户余额(元) 使用用途
合肥协鑫集成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存放合肥协鑫集成
能源科技有限公 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 207,951.98 15GW 光伏组件项
产业开发区支行 目募集资金
存放大尺寸再生晶
合肥协鑫集成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01,295,203.02 圆半导体项目募集
电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肥东支行
资金
合肥协鑫集成光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存放大尺寸再生晶
284,636,642.73
电科技有限公司 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 圆半导体项目募集

产业开发区支行 资金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战略统筹安排,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肥集成”)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合肥协鑫集成15GW 光伏组件项目募集资金,因 募集资金账户统筹管理,合肥集成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2021 年12 月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已将“大尺寸 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合肥协鑫集成15GW 光伏组件项目以及乐山 协鑫集成10GW 高效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并且将合肥协 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存放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的 募集资金划转到合肥集成及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合 肥光电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今后将不再使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便于统筹管理公司资金账户,公司于近期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 续,销户时结息16,618.40 元。本次销户后,公司、合肥集成与申万宏源承销保 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 终止,公司、合肥光电、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亦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 1、中国光大银行撤销单位银行账户/解约申请书;

  • 2、中国工商银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 3、中国光大银行撤销单位银行账户/解约申请书。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