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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l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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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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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6-06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信达资产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对公司进行委托 贷款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拟与信达 新兴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信达财富”)、中国信达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达资本”)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能惠通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新能惠通”)。
新能惠通认缴出资额为100,100 万元人民币,信达财富作为有限合伙人(优 先级LP)出资60,000 万元人民币,信达资产作为有限合伙人(中间级LP)出资 25,000 万元人民币,协鑫集成作为有限合伙人(劣后级LP)出资15,000 万元人 民币,信达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1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有限合伙公司的设立,主要从事委托贷款业务,并定向发放给协鑫集成, 为本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信达新兴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 幢5 层501-20 至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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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程文卫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625,669.0035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侯建杭
经营范围:(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 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 (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 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 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 (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财政部
3、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 万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新城西路52 号滨海金融街6 号楼三层AJ305 室 法定代表人:肖林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主要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深川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以上交易各方与协鑫集成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能惠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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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营期限 :有限合伙经营期限为3+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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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范围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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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100 万元,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 万元,其余部分的认缴出资额由有限 合伙人认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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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合伙人认缴。5、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所示:单位:万元 | 合伙人认缴。5、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所示:单位:万元 | 合伙人认缴。5、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所示:单位:万元 | 合伙人认缴。5、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所示:单位:万元 |
|---|---|---|---|
| 出资人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 |
| 信达新兴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 | 货币 | 有限合伙人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 | 货币 | 有限合伙人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 | 货币 | 有限合伙人 |
| 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货币 | 普通合伙人 |
| 合 计 | 100,100 |
-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
为保护全体合伙人的权益,通过直接进行委托贷款为主的债权投资获取投资 收益,委托贷款将通过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定向发放给协鑫 集成。
(二)出资方式及比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出资人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 备注 |
| 信达新兴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 | 货币 | 优先级LP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5,000 | 货币 | 中间级LP |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 | 货币 | 劣后级LP |
| 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货币 | GP |
| 合 计 | 100,100 |
(三)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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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合伙收益分配按照有限合伙委托贷款存续期间及有限合伙章程规定做如 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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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鑫集成向新能惠通支付委托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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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达资本按照实际投资规模收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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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能惠通向优先级份额60,000 万元分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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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能惠通向中间级份额25,000 万元分配剩余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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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鑫集成自有资金出资的劣后级份额15,000 万元不参与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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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能惠通成立后,各合伙人全额认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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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新能惠通出现经营亏损,按照劣后、中间、优先级资金的顺序从前至后承 担。亏损金额在15,000 万元内(含),由劣后级资金承担;如亏损超过15,000 万元,在40,000 万元内(含),超出15,000 万元部分由中间级资金承担,;如亏 损超过40,000 万元,超出部分由优先级资金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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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
新能惠通对协鑫集成提供不超过100,100 万元的委托贷款,由协鑫集成提供 自有的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按照信达资产的批复执行。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通过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最终定向委托贷款给本公司,能为公司 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积极影响, 能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六、风险及应对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委托贷款为一次性还本,后期可能对公司的运营资金流动性造成影响。
公司将做好现金流的预测和安排,妥善安排经营和债务周转资金,提前筹措 资金应对债务支出,避免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 2、资产质押风险:
应收账款办理质押后,由于需要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做登记,相应的应收 账款无法自由使用,可能会对后续其他涉及应收账款的融资方式如保理等业务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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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影响。
公司将做好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妥善登记应收账款的台账,密切监控和管理 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定期清理应收账款状态,并对相应的质押做出标记,统计 可用的应收账款净额,避免对后期其他融资业务造成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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