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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ug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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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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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等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 着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2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 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

2、截止2022 年6 月30 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 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发生额为98,036 万元,占公司2021 年经审计净资 产的42.82%;逾期担保金额为0 元。

3、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顾增才___________ 张利军___________ 霍佳震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