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r 10, 2022

54533_rns_2022-03-10_bf4e1877-3061-4eda-8b19-bfb23935cea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已经事先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 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董事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霍佳震先 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提名人具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 2、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

1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没有发现其有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提名霍佳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福先生、马君健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 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提名,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 人同意;

2、经审阅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经了解,刘福先生、马君健先生的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

  • 3、我们同意将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2

(此页无正文,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顾增才___________ 张利军___________ 任建标___________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