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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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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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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等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21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 意见:
1、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情况。
2、截止2021 年6 月30 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为15,00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65,473.12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41.30%;逾期担保金额为0 元。
3、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顾增才__ 王清友__ 任建标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