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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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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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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8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8 月12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 年8 月18 日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名,实际 出席董事8 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东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呈,东方女士因股东战略 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东方女士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 职后,东方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女士未持有 公司股份。东方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东方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 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单位推荐,并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舒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8 条规定“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候选人的,公司应当将聘任理由以及相关人员离任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予以披露。”,现说明如下:舒桦先生曾于2015 年2 月10 日至2018 年11 月2

日期间担任公司董事长,后因工作变动原因,舒桦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 务,其后未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本次根据股东推荐,结合舒桦先生拥有近 30 年的能源行业管理经验,对公司业务及管理工作非常熟悉,提名其为公司董事 候选人。舒桦先生自上次离任后至今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变动时间 变动数量(股)
舒桦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19.4.15-2020.3.27 +139000
2020.3.31-2020.8.17 -139000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舒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董事变更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清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王清友先生因 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 王清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清友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

鉴于王清友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王清友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填补其空缺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提名张利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张利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独立董事 候选人张利军先生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总经理调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 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 告。

五、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 年9 月3 日下午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舒桦先生: 1962 年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 国同济大学工商管理(高级管理)硕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南京大学产业 教授、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机电商会光伏分会副理事长。自 2000 年7 月起加入协鑫集团以来,舒桦先生历任太仓保利协鑫热电有限公司总经 理、协鑫电力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 执行总裁、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舒桦先生拥有近30 年的能源行业管理经验。

舒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舒桦先生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张利军先生 :1976 年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EMBA 硕士,一级律师、建造师。现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执委会主席,江苏省律 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被评为2010 年度“江 苏省优秀律师”、“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2013 年度“南京市五一劳 动奖章获得者”、2019 年度“江苏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担任江 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张利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利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利军先生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

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