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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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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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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已经事先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建设合肥协鑫集成 15GW 光伏组件项 目,是基于市场环境及行业变化做出的及时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快速提升公司大尺寸组件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二、关于与长城资产开展融资合作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认 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满足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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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开展融资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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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顾增才___________ 王清友___________
任建标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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