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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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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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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已经事先从公司获得并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沈承勇先生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 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提名,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阅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沈承勇先生属于离任后三年内再次被提名为董事候选人 的情形,我们认为沈承勇先生具有多年能源行业管理经验,对公司业务及管理工 作非常熟悉,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同时经了解,沈承勇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况;
- 3、我们同意将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1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 不超过8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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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 青___________ 王清友___________
任建标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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