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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L System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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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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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 普通合伙 苏 亚 鉴 [2022]25号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董 事会编制的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 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是协鑫集成管理层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并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询问、重新计 算和分析程序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 协鑫集成董事会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 反映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协鑫集成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协鑫集成2021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 文件一起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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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2022 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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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协鑫集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在2021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763 号)核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 总股本的30%的股票,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1,524,533,040股新股。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 情况,公司实际向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等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773,230,764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512,999,983.00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382,075.35元后,本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此次发行股 份事宜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6日以“苏亚验[2021]2号” 《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379.6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为96,782.16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为293.89万元 ,两者合计为97,076.05万元, 扣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扣除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8,200.00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3,876.0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 |
|---|---|
| 项目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元) |
|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 2,512,999,983.00 |
| 减:发行费用 | 21,382,075.35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2,491,617,907.65 |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 |
| 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523,796,320.24 |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 - |
|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1,523,796,3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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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已被置换尚未转出专户金额 | - |
|---|---|
|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2,940,278.59 |
|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 |
| 本年度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2,510,811.92 |
| 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 429,466.67 |
|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 1,412.67 |
|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 - |
|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 1,412.67 |
|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 970,760,453.33 |
| 减:保证金、押金 | - |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00.00 |
|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 - |
|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 | 582,000,000.00 |
|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8,760,453.33 |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1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本 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能源”)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合肥新 能源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合肥新能源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阜宁集成”)已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同时公司、阜宁集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设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肥光电”)已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设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合肥光电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申万宏源承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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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该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
| 1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 2 |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 3 |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行 |
| 4 | 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新区支行 |
| 5 |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行 |
| 6 |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注1: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公司已将“阜宁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项目” 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注销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
注2:公司已于2021年3月21日注销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年9月20 日注销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2021 年12 月31 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 行 |
38,366,282.12 | 活期 |
|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 行 |
142,380.74 | 活期 |
|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251,790.47 | 活期 |
| 合计 | 38,760,45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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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投资项目 | 投资项目 | |||||||
|---|---|---|---|---|---|---|---|---|
| 序 | 承诺 投资 |
实际投资项 | 实施主 体 |
实施 地点 |
变更原因 | 决策程序 | 披露情况 | |
| 号 | 目 | |||||||
| 项目 | ||||||||
| 阜宁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 | |||||||
| 合肥 | ||||||||
| 协鑫 | 合肥协 | 公司在合肥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投资 | 次会议决议; | |||||
| 合肥协鑫集 | 肥东 | |||||||
| 集成 | 鑫集成 | 建设的60GW 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实 |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 |||||
| 成 2.5GW | 县循 | 公告编号: | ||||||
| 1 | 2.5GW | 新能源 | 施落地,为更好的发挥和实现公司先进光 | 十次会议决议; | ||||
| 叠瓦组件项 | 环经 | 2021-008 | ||||||
| 叠瓦 | 科技有 | 伏组件制造基地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 |||||
| 目 | 济示 | |||||||
| 组件 | 限公司 | 间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 | 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 | |||||
| 范园 | ||||||||
| 项目 |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 2021 年以来,随着大尺寸组件成本逐步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 |||||||
| 合肥 | 下降以及效率大幅改善,单GW 设备投资 | 会议决议; | ||||||
| 安徽 | ||||||||
| 协鑫 | 合肥协 | 强度下降明显,相比叠瓦组件投资量更 |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 |||||
| 省合 | ||||||||
| 集成 | 合肥协鑫集 | 鑫集成 | 小,投资性价比较高。同时,大尺寸组件 | 会议决议; | ||||
| 肥循 | 公告编号: | |||||||
| 2 | 2.5GW | 成 | 15GW 光 | 新能源 | 经过光伏行业一年来的全力推广,市场接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 ||
| 环经 | 2021-081 | |||||||
| 叠瓦 | 伏组件项目 | 科技有 | 受度较高,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及光伏 |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
| 济示 | ||||||||
| 组件 | 限公司 | 行业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 范区 | ||||||||
| 项目 | 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更好 | 4、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 ||||||
| 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份额。 | 东大会决议 | |||||||
| 安徽 | 公司合肥协鑫集成一期15GW 项目1 号厂 | |||||||
| 合肥协 | ||||||||
| 省合 | 房已开始量产,预计到 2022 年底,公司 | |||||||
| 合肥协鑫集 | 鑫集成 | |||||||
| 肥循 | 将拥有超 20GW 大尺寸组件产能。为保证 | |||||||
| 成 | 15GW 光 | 新能源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 |||||
| 环经 | 供应链安全,提升电池片自主产能,公司 | |||||||
| 伏组件项目 | 科技有 | 次会议决议; | ||||||
| 济示 | 亦需加快大尺寸高效电池片产能的建设, | |||||||
| 大尺 | 限公司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 ||||||
| 范区 | 提升组件电池片产能匹配度。为聚焦资 | |||||||
| 寸再 | 会议决议; | |||||||
| 源,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 | ||||||||
| 生晶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 公告编号: | ||||||
| 3 | 乐山协鑫集 | 乐山 | 用效率。因此,公司经过详细讨论,计划 | |||||
| 圆半 |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 2021-117 | ||||||
| 成 | 10GW 高 | 三位 | 集中资源,加速投资合肥组件大尺寸基地 | |||||
| 导体 | 乐山协 |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 ||||||
| 效 | TOPCon | 一体 | 项目以及乐山协鑫集成高效TOPCon 光伏 | |||||
| 项目 | 鑫集成 | 见; | ||||||
| 光伏电池生 | 的总 | 电池项目,拟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 | ||||||
| 科技有 | 4、2022年第一次临时 | |||||||
| 产基地(一 | 部经 | 项目”募集资金优先用于投资建设上述项 | ||||||
| 限公司 | 股东大会决议 | |||||||
| 期 | 5GW)项 | 济聚 | 目。“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后续 | |||||
| 目 | 集区 | 将结合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资金情 | ||||||
| 况等使用自有资金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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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已将 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给募集资金专户。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 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88,000万 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 1 年)的现金收益产 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2021 年12 月31 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行 | 20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肥东支行 | 10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 合肥协鑫集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 |
282,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 合计 | 582,000,000.00 |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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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
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4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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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 目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如有)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阜宁协鑫 集成2.5GW 叠瓦组件项 目 合肥协鑫集 成2.5GW叠 瓦组件项目 50,000.00 12.00 合肥协鑫集 成15GW光 伏组件项目 49,988.00 2、大尺寸再 生晶圆半导 体项目 73,161.79 50,000.00 乐山协鑫集 成10GW高 效TOPCon 光伏电池生 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 23,161.79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6,000.00 126,000.00 小计 249,161.79 249,161.79 |
249,161.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379.63 123,149.7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2,379.63 49.43%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 (1)-(2)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4)=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12.00 12.00 12.00 0.00 不适用, 项目已 变更 不适用 无 不适 用 不适用 99,988.00 26,367.63 26,367.63 73,620.37 26.37%2021月 9月 -3,263.94 否 否 23,161.79 0.00 0.00 23,161.79 0.00% 2023年 无 不适 用 否 126,000.00 126,000.00 126,000.00 0.00 100.00%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 用 不适用 249,161.79 152,379.63 152,379.63 96,782.16 61.16%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 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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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合肥协鑫集成一期15GW项目第一阶段产能于2021年9月中旬投产,第二阶段产能已于2022年一季度投产,预计2022 年底项目15GW产能能够实现全面达产。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3月9日 |
| 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 董事会授权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截止2021年12月31日, |
| 公司购买的产品余额为58,200.00万元。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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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
| 变更后的项 目 |
对应的原 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1) |
本年度实际 投入额 |
截止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止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收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收益 |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合肥协鑫集 成 15GW 光伏 组件项目 |
合肥协鑫 集成2.5GW 叠瓦组件 项目 |
99,988.00 | 26,367.63 | 26,367.63 | 26.37% |
2021 年9 月 |
-3,263.94 | 否 | 否 |
| 大尺寸再 生晶圆半 导体项目 |
|||||||||
| 乐山协鑫集 成10GW 高效 TOPCon 光伏 电池生产基 地(一期 5GW)项目 |
大尺寸再 生晶圆半 导体项目 |
23,161.79 | 0.00 |
0.00 | 0.00% |
2023 年 | 无 | 不 适 用 |
否 |
| 合计 | 123,149.79 | 26,367.63 | 26,367.63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目) |
项目 | 披露情况 | 决策程序 | 变更原因 | |||||
| 合肥协鑫集 成 15GW 光伏 组件项目 |
公告编号: 2021-081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4、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1 年以来,随着大尺寸组件成本逐步下降以 及效率大幅改善,单GW 设备投资强度下降明 显,相比叠瓦组件投资量更小,投资性价比较 高。同时,大尺寸组件经过光伏行业一年来的 全力推广,市场接受度较高,根据公司长期战 略规划及光伏行业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 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份额。 |
||||||
| 乐山协鑫集 成 10GW 高 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 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 |
公告编号: 2021-117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
公司合肥协鑫集成一期15GW 项目1 号厂房已开 始量产,预计到 2022 年底,公司将拥有超 20GW 大尺寸组件产能。为保证供应链安全,提升电 池片自主产能,公司亦需加快大尺寸高效电池 片产能的建设,提升组件电池片产能匹配度。 为聚焦资源,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因此,公司经过详细讨论,计划 集中资源,加速投资合肥组件大尺寸基地项目 以及乐山协鑫集成高效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 拟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 优先用于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大尺寸再生晶 圆半导体项目”后续将结合行业情况、市场情 |
||||||
| 合肥协鑫集 成 15GW 光伏 组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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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公司资金情况等使用自有资金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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