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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C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4

Nov 12, 2014

51797_rns_2014-11-12_e6286f08-659f-4214-8100-2633364775ec.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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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民國 103年及 102年第一季

(股票代碼1434)

$\mathcal{A}$

公司地址:雲林縣斗六市石榴路317號

話: $(05)557-3966$ 電

$\sim$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mathcal{L}^{\mathcal{A}}$

民國103年及102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且 统


封面 $\mathbf{I}$
ニ、 日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4 - 5$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overline{\mathit{L}}$ ' 合併綜合損益表 $8 - 9$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10
$\,$ t $\,$ $\,$ 合併現金流量表 $11 - 12$
$\lambda$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13 - 69$
公司沿革
$(-)$
13
$(\pm)$
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13
$(\equiv)$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3 - 15$
$(\mathbf{m})$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5 - 25$
$(\mathbf{L})$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25 - 26$
$(\pi)$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6 - 47$
$(\pm)$
關係人交易
$48 - 49$
$(\wedge)$
質押之資產
50
(九)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50 - 51$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51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1
(十二)其他 $52 - 59$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60 - 66$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67 - 69$

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103) 財審報字第14000186號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3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 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 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告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三)2.及六(八)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部分非重要子公司 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各該公司同 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所編製。該等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3月31日之資產 總額(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 18,276,624 仟元及 14,354,989 仟元,各占合併資產 總額之 24.06%及 19.14%; 負債總額分別為 5,209,974 仟元及 4,696,270 仟元, 各占合併負債總 額之 23.00%及 20.85%;民國 103年及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綜合損益(含採用權益法認 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捐益之份額) 分別為新台幣 240,329 仟元及 261,527 仟元,各占合併綜合損益表中合併綜合損益之(26.64)% 及(11.62)%。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12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 27F, 333, Keelung Road, Sec. 1, Xinyi Dist., Taipei City 11012, Taiwan $T + 886$ (2) 2729 6666, $F + 886$ (2) 2757 6371, www.pwc.com/tw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附註 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若能取得其同期間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而可能須作適當調整及揭 露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正之 情事。

資 誠 聯 師 事 승 務 所 吳漢期 會計師 导 忆号 阮呂曼玉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90)台財證(六)字第157088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0990058257號 中 華民國 103 年 5 月 12 日


附註 103 年 3 月 31 日

% 102 年 12 月 31 日

% 102 年 3 月 31 日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2,604,958
$3$ \$
3,064,945
$4 \quad$
2,727,679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二)
金融資產一流動 400,978 $\mathbf{1}$ 1,352 7,627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 六(三) 1,284,490 $\overline{c}$ 1,422,657 2 1,686,583 $\sqrt{2}$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四) 103,833 $\blacksquare$ 101,000 ¥, 189,119
1160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淨額 t 4,509 $\overline{\phantom{a}}$ 6,963 $\sim$ 10,059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五) 4,337,214 6 3,760,435 5 4,261,062 6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pm$ 1,240,890 $\overline{2}$ 1,036,415 $\mathbf{I}$ 1,323,109 $\mathbf{2}$
1200 其他應收款 t 217,374 Ξ 266,519 305,654
130X 存貨 六(六)及
7,723,266 10 7,362,831 10 7,438,572 10
1410 預付款項 398,171 197,527 $\omega$ 523,706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675,010 $\mathbf{1}$ 660,737 $\mathbf{1}$ 469,632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8,990,693 25 17,881,381 23 18,942,802 25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六(三) 28,921,905 38 30, 486, 495 40 28,926,612 39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 六(七)
流動 353,145 $\mathbf{1}$ 353,144 353,139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八) 7,691,518 10 7,551,755 10 4,454,700 6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九)及
18,496,978 24 19,014,371 25 20,779,799 28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
六) 612,852 639,217 $\mathbf{1}$ 703,403 $\mathbf{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 908,398 692,017 835,145 $\mathbf{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56, 984, 796 75 58,736,999 77 56,052,798 75
1XXX 資產總計 \$
75, 975, 489
100 76,618,380
\$
100 74,995,600
\$.
100
(續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 年 3 月 31 日 102 年 12 月 31 日 102 年 3 月 31 日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一) \$ 3,935,765 5 $\mathcal{S}$
3,706,477
5 $\sqrt[6]{2}$
3,133,015
4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十二) 1,049,882 1 1,249,862 $\overline{c}$ 449,758 $\mathbf{1}$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六(十三)
2150 金融負債一流動
應付票據
356 704 6,488
2160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 222, 475 172,069 213,346
2170 應付帳款 321,219 1 218,650 611,591 $\mathbf{1}$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1,181,670 $\overline{c}$ 1,032,409 1 1,490,107 2
2200 其他應付款 t 1,429,610 2 1,491,693 $\overline{c}$ 1,465,294 $\sqrt{2}$
2230 當期所得稅負債 t 975,950 T 1,309,490 $\overline{c}$ 985,039 $\mathbf{1}$
六(二十
六)
413,527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六(十四) 304,904 1 307,292 1 295,950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9,835,358 13 240, 159 13 1,092,749 $\overline{2}$
非流動負債 9,728,805 9,743,337 13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四) 10,091,089 13 10,085,653 13 10,178,399 14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
六) 63,557 55,383 9,128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五) 2,666,892 $\overline{4}$ 2,538,454 $\mathfrak{Z}$ 2,598,243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2,821,538 17 12,679,490 16 12,785,770 $\overline{3}$
17
2XXX 負債總計 22,656,896 30 22,408,295 29 22,529,107 30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六)
3110 普通股股本 16,846,646 22 16,846,646 22 16,846,646 23
資本公積 六(十七)
3200 資本公積 108,843 98,898 2,032
保留盈餘 六(十
八)(二十
六)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5,943,868 8 5,943,868 8 5,702,892 8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26,534 $\perp$ 326, 534 279,088
3350 未分配盈餘 4,076,693 5 3,535,764 5 3,888,107 5
其他權益 六(十九)
3400 其他權益 23,027,508 30 24, 519, 105 32 22,702,049 30
3500 庫藏股票 六(十六)( 22,723) $-$ ( $23,423$ - (
26,488)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合計 50, 307, 369 66 51, 247, 392 67 49, 394, 326 66
36XX 非控制權益 3,011,224 $\overline{4}$ 2,962,693 $\overline{4}$ 3,072,167 $\overline{4}$
3XXX 權益總計 53, 318, 593 70 54, 210, 085 71 52,466,493 70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負債及權益總計 $\mathcal{P}$ 75,975,489 $100 \, \text{S}$ 76,618,380 100 74,995,600
$\sqrt{\frac{2}{\pi}}$
100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漢期、阮呂曼玉會計師民國103年5月12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王文淵

經理人:謝式銘

會計主管:鄭宏寧

$-7-$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03


1

1
3

31
102



%

$\mathbf{1}$

1
$\mathbf{3}$

31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 \$ 12, 317, 112 \$
100
11,703,212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六)(二十
三) $($ 二十四) $10, 967, 239$ ( 89)( $10, 545, 422$ ) ( 90)
5900 營業毛利 1,349,873 11 1,157,790 10
營業費用 六(二十三)(二
十四 $)$
6100 推銷費用 $\left($ 429,071)( $3)$ ( $412,993$ )( 4)
6200 管理費用 $205, 507$ ) ( $2)$ ( $171,603$ ) ( $\left( \frac{1}{2} \right)$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3,191) $-$ ( 13,633)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47,769)( $5)$ ( 598,229)( 5)
6900 營業利益 702, 104 6 559,561 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一) 58,100 48,81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二) 28,168 71,751 1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五) $\left($ 56, 254) - ( 54,380)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 六(八)
合資損益之份額 1,310) 2,226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8,704 68,408
7900 税前淨利 730,808 6 627,969 6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六) $140, 294$ ) ( $1)$ ( $101,998$ $($ 1)
8200 本期淨利 \$ 590, 514 5
$\frac{1}{2}$
525,971 5
(續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3

1
3

1
31
102




1
3 1
3
1

$\boxminus$
項目 附註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六(十九)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frac{1}{2}$ 79,896 $1 \quad$ 113,966 $\mathbf{1}$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評價損失 $1,702,758$ ( 14) ( $2,959,900$ ( 25)
837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130,211 $\mathbf{I}$ 69,579
8500 本期綜合損失總額 $($ \$ $902, 137$ ) ( $7)$ (\$) $2,250,384$ ( 19)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540,929 \$
$\overline{4}$
508,309 5
8620 非控制權益 49,585 1 17,662
$\mathcal{S}$ 590,514 $\mathcal{S}$
5
525,971 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 $950,668$ )( $7)$ (\$) $2,256,566$ )( 19)
8720 非控制權益 48,531 6,182
$($ \$ $902, 137$ ) ( $7)$ (\$) $2,250,384$ ( 19)


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 六(二十七)
9710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 0.43 \$ $0.35$ \$ 0.37
\$
0.31
9720 非控制權益 $0.07$ ) ( $0.03$ ) ( $0.03$ )( 0.01)
9750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0.36 \$ 0.32
\$
0.34
\$
0.30
假設子公司對本公司股票之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製資料: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 0.43 \$ $0.35$ \$ 0.37
S
0.31
非控制權益 $0.07$ ) ( $0.03$ ) ( $0.03$ )( 0.01)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sqrt$ 0.36 $\mathcal{L}$ 0.32
\$
0.34
\$
0.30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漢期、阮呂曼玉會計師民國 103年5月12日核閱報告。

$-9-$

董事長:王文淵

經理人:謝式銘

TEGOR 途部训

會計主管:鄭宏寧


民國 103年
(僅經核関


#?
r
Te

31 日
查核)
4
国际
單位:新台幣仟元



ф

$\sqrt{q}$
SB




#
시难

Ë

股股

公庫票易
$\frac{1}{2}$
一般
資積藏交
公受產
₩ 1
$\frac{1}{2}$
資積贈
公採益列企合權之數
摧認聯及股值動

$\mathbf{I}$
資積用法關業資淨戀
徐積


法公
特别盈餘




機表換額
图外管理
構射務報:
摸算之兄;
金寶益
售未
出產損
供資
備融現
藏股票
ŧ

非控制權



102年度
102年1月1日餘額 \$16,846,646 j,
پ
\$2,032 s 5,702,892
$\overline{r}$
\$279,088 3,379,798
$\frac{1}{2}$
245,890)
\$25,712,814 ( \$ 26,488 ) \$51,650,892 \$3,065,985 \$54,716,877
本期淨利 (ノキ) 508,309 508,309 17,662 525,971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 (十九) ٠ $\mathbf{1}$ 183,480 2,948,355) J. 2,764,875) $11,480$ ) 2,776,355
日 徐额
$\overline{5}$

8
1024
\$16,846,646 \$2,032 5,702.892
\$279,088 3,888,107
$5 -$
$\overline{\phantom{0}}$
62,410
\$22,764,459 $\overline{\phantom{0}}$
26, 488
\$49,394,326 \$3,072,167 \$52,466,493
103年度
103年1月1日徐額 \$16,846.646 \$7,019 \$2,032 \$89,847 5,943.868
پ.
\$326,534 3.535,764
Ψ,
95,294)
$\mathfrak{S}$
\$24,614,399 ( \$ 23.423 ) \$51,247,392 \$2,962,693 \$54,210,085
本期淨利 六(十八) 540,929 540,929 49,585 590,514
未依持股比例認購新股產生
之權益變動數
$\star(\sim)$ ٠ 8,501 8,501 8,501
處分庫藏股 $\star$ (+ $\star$ ) ï 1,444 $\blacksquare$ 700 2,144 2,14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六(十九) $\mathbf{1}$ 211,578 1.703,175 $1,491,597$ ) $1,054$ ) 1,492,651
103年3月31日徐額 \$16,846,646 \$8,463 \$2.032 \$98.348 5,943.868
$\frac{1}{2}$
\$326.534 4.076,693
4
116,284
$\rightarrow$
\$ 22.911, 224 22,723)
$\mathfrak{S}$
\$50,307,369 \$3,011,224 \$53,318,593

電話 會計主管:鄭宏寧

經理人︰謝式銘 $~10~$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與漢期、阮呂曼玉會計師民國103年5月12日核閱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3年1月1日
至 3 月 31 日
102年1月1日
至 3 月 3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稅前淨利 \$ 730,808 $\mathcal{L}$ 627,969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呆帳費用提列(迴轉收入)數 六(五) 3,630 $\left($ 2,107)
折舊費用 六(九)(二十三) 912,223 1,148,707
利息費用 六(二十五) 56,254 54,380
利息收入 六(二十一) $\left($ 4,750) ( 2,578)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六(二) 134 7,439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損失 六(十三) $\left($ 108) 3,833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利益) 六(八) $1,310$ ( 2,226)
處份投資利益 3,655)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損失 2,453) 32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淨變 六(二)
動數
應收票據淨額
$\left($ 399,760) 2,173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淨額 六(四)
$\left($ 2,833) 67,428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五) 2,454 4,565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567,792) (
$204,475$ )
223,989)
其他應收款 49,145 ( 22,745
86,646)
存貨 六(六) $360, 435$ ) ( 277,110)
預付款項 $200,644)$ ( 167, 194)
其他流動資產 $\lambda$ 14,273) 28,94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淨變
動數 $240)$ ( 2,172)
應付票據 50,406 56,202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 102,569 92,091
應付帳款 149,261 246,018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62,083$ ) ( 82,933)
其他應付款 $340,419$ ) ( $617,406$ )
其他流動負債 六(十四) 62,933 248,059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流入 42,793) 1,146,516
收取之利息 4,750 2,578
支付之利息 $67,745$ ) ( 48,422)
支付之所得稅 六(二十六) 166) 25,633)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105,954) 1,075,039

(續次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3年1月1日
至 3 月 31 日
102年1月1日
至 3 月
3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 $($ \$ 685,470)
購置固定資產價款 六(二十八) $270, 166$ ) ( 465,874)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4,696 10,972
其他非流動資產 $216,381$ ) ( 64,968)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481,851) ( 1,205,340)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六(十一) 229,288 294,889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增加 六(十二) 199,980) 49,818
償還長期借款 $1,594,748$ ) ( $10,300,000$ )
長期借款增加數 1,500,000 10,004,021
少數股權淨變動數 $1,054$ ) ( 11,480)
其他非流動負債 128,438 117,384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1,944 154,632
匯率影響數 65,874 11,408)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459,987) 12,92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064,945 2,714,75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mathcal{S}$ 2,604,958 \$ 2,727,679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漢期、阮呂曼玉會計師民國103年5月12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王文淵

經理人:謝式銘

會計主管:鄭宏寧

$-12-$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一、公司沿革
    1.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創立於民國 62年4月19日,設廠 於雲林縣斗六市,並於民國74年12月24日經台灣證券交易所核准上市買賣。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各事業部之主要經營業務項目如下:
第一事業群:纖造事業部及染整事部 混紡織物、短纖織物、長短織布、聚胺聚
酯織物等。
第二事業群:簾布事業部、產業資材 輪胎簾布、純棉紗、混紡紗、防護性織品
事業部及油品事業 及經營加油站以供售汽油、柴油及煤油等。
部、工務部
福科事業部 接受委託各型積體電路之構裝、測試、模
組加工及研究開發笙。
    1. 自民國 97年6月起,因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佔本公司董事會席次超過 半數,對本公司構成控制力,故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成為本公司之最 終母公司。
    1. 截至民國103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員工人數為9,700人。
  • 二、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表已於民國103年5月12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 無。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民國103年4月3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號令,上市、 上櫃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 1 04 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編製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

之比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民國99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
採用者固定日期之移除」
民國100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民國100年7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債之互抵」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民國102年1月1日
(投資個體於民國103
年1月1日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民國101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 民國10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民國10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 民國102年1月1日
2010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0年1月1日
2009-2011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2年1月1日

經評估後 本公司 認為除 下列各 項外, 適用 20 13 年 版國際 財務報 導準則 將 不致對本 公司造 成重大 變動:

1.國際會 計準則第 19 號「 員工福 利」

該準則主 要修正 以淨確 定福利 負債(資 產)乘 以折現 率決定 淨利息,並 用 其取代準 則修正 前之利 息成本 及計畫 資 產之預期 報酬;刪除精 算損益 得採 「緩衝區 法」或發生 時一次 列入損 益之 會計政策 選擇,並規 定精算 損益應 於發生時 列入其 他綜合 損益。 此外增 加 確定福利 計畫之 揭露規 定。

2.國際會 計準則第 1 號「 財務報 表之表 達」

該準則修 正其他 綜合損 益之表 達方式,將 列示於其 他綜合 損益之 項目依 性 質分類為「後續 不重分 類至損 益」及「 後續將重 分類至 損益」兩類別。該 修正同時 規定以 稅前金 額列示 之其他 綜 合損益項 目,其相關稅 額應隨 前述 兩類別予 以單獨 列示。 本公司 將依該 準 則改變綜 合損益 表之表 達方式 。

3.2009-20 11 年對 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改善─國 際會計 準則第 16 號「不 動 產、廠房 及設備 」

釐清備用 零件、備用 設備及 維修設 備符 合不動產、廠 房及設 備之定 義時, 應分類為 不動產 、廠房 及設備 而非存 貨 。

4.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第 12 號「 對其他 個 體之權益 之揭露 」

該準則整 合各號 準則對 企業所 持有子 公 司、聯合協議、關聯企 業及未 納入 合併報表 之結構 型個體 之權益 之揭露 規 定,並要求揭 露相關 資訊。本 集團 將依該準 則增加 有關合 併個體 及未合 併 個體之資 訊揭露 。

本 集 團 現 正 評 估 上 述 項 目 對 財 務 報 告 之 影 響 , 故 尚 未 列 示 相 關 影 響 金 額 , 相關影響 金額待 評估完 成時予 以揭露 。

(三)國際 會計準 則理事 會已發 布但尚 未 經金管會 認可之 國際財 務報導 準則之 影 響

下表彙列 國際會 計準則 理事會 已發布 但 尚未納入 金管會 認可 2013 年國際 財 務報導準 則之新 發布、 修正及 修訂之 準 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尚未發布強制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
計之繼續」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本 集 團 現 正 持 續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 果 之 影 響 , 相關影響 待評估 完成時 予以揭 露。

四、 重要會計 政策之 彙總說 明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主 要 會 計 政 策 說 明 如 下 。 除 另 有 說 明 外 , 此 等 政 策在所有 報導期 間一致 地適用 。

(一)遵循 聲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報導 準則第 34 號「 期中財 務報導 」 編製。

  • (二)編 製基礎
  • 1.除下列 重要項 目外, 本合併 財務報 告 係按歷史 成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工具)。
    • (2)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備 供出售 金融資 產 。
    • (3)按退休 基金資 產與未 認列精 算損失 , 減除未認 列精算 利益與 確定福 利 義務現值 之淨額 認列之 確定福 利負債 。
  • 2.編 製 符 合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報(以下 簡稱 IFRSs )之財 務報告 需要 使用一些 重要會 計估計,在 應用本 集 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說明。

(三)合併 基礎

  • 1.合併報 告編製 原則
  • (1)本集團 將所有 子公司 納入合 併財務 報 告編製之 個體。 子公司 指本集 團 有權主導 其財務 及營運 政策之 所有個 體(包括特殊目 的個體 ),一般係 直接或間 接持有 其超過 50%表 決權之 股 份。在評 估本集 團是否 控制另 一個體時 ,已考 量目前 可執行 或可轉 換 潛在表決 權之存 在及影 響。
  • (2)集團內 公司間 之交易 、餘額 及未實 現 損益業已 銷除。 子公司 之會計 政 策已作必 要之調 整,與 本集團 採用之 政 策一致。
  • (3)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各 組 成 部 分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 綜合損益 總額亦 歸屬於 母公司 業主及 非 控制權益 ,即使 非控制 權益因 而成為虧 損餘額 。

2.列入合 併財務 報表之 子公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說明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福懋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接受委託各型積體電路之
構裝、測試及模組之加工
及研究開發。
65.68 65.68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福懋興業
(中山)有
限公司
生產尼龍、聚酯長纖胚
布、色布、印花布及撚絲
加工紗等。
100.00 100.00 註1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宏懋開發
股份有限
公司
接受委託辦理市地之重
劃、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
與新市鎮、新社區及特定
專業區開發等業務。
100.00 100.00 註1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福懋越南
責任有限
公司
從事紡紗、織布、染整、
地毯、窗簾及清潔用品等
製造、加工與供銷業務之
經營。
100.00 100.00 註1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福懋興業
(香港)有
限公司
銷售尼龍布及聚胺織物
等。
99.90 99.90 註1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福懋瑞業
(香港)有
限公司
銷售3XDRY、Nanosphere、
Keprotec、Dynatec、
Spirit及Reflex的高科技
性能布等為主要業務。
43.00 43.00 註2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廈門象嶼
福懋進出
口貿易有
限公司
從事進出口貿易、轉口貿
易、商品展示、商品出口
加工、倉儲業務及黑白、
彩圖的設計及繪製等。
100.00 100.00 註1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福懋(同
奈)責任有
限公司
生產尼龍、聚酯長纖產
品。
100.00 100.00 註1
福懋興業
(香港)
有限公司
福懋興業
(常熟)有
限公司
生產尼龍長纖織布之染色
加工布種、織物面料的織
染及後整理加工等。
100.00 100.00 註1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2年3月31日 說明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福懋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接受委託各型積體電路之
構裝、測試及模組之加工
及研究開發。
65.68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福懋興業
(中山)有
限公司
生產尼龍、聚酯長纖胚
布、色布、印花布及撚絲
加工紗等。
100.00 註1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宏懋開發
股份有限
公司
接受委託辦理市地之重
劃、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
與新市鎮、新社區及特定
專業區開發等業務。
100.00 註1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福懋越南
責任有限
公司
從事紡紗、織布、染整、
地毯、窗簾及清潔用品等
製造、加工與供銷業務之
經營。
100.00 註1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福懋興業
(香港)有
限公司
銷售尼龍布及聚胺織物
等。
99.90 註1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福懋瑞業
(香港)有
限公司
銷售3XDRY、Nanosphere、
Keprotec、Dynatec、
Spirit及Reflex的高科技
性能布等為主要業務。
43.00 註2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廈門象嶼
福懋進出
口貿易有
限公司
從事進出口貿易、轉口貿
易、商品展示、商品出口
加工、倉儲業務及黑白、
彩圖的設計及繪製等。
100.00 註1
福懋興業
股份有限
公司
福懋(同
奈)責任有
限公司
生產尼龍、聚酯長纖產
品。
100.00 註1
福懋興業
(香港)
有限公司
福懋興業
(常熟)有
限公司
生產尼龍長纖織布之染色
加工布種、織物面料的織
染及後整理加工等。
100.00 註1

1:因
不符合
重要子
日之財務
報告未
公司之
定義,

民國
經會計
師核閱
10 3
年及 民國
1 02

3
31

註 2:本公司雖 未直接 或間接 持有福 懋瑞 業(香港)有限公 司超過 半數之 有 表決權 股份 ,惟 本公 司佔 福懋 瑞業(香港 )有限 公司 董事 會之 半數席 次,具有 實質控 制力, 故納入 合併報 表 之編製個 體內。

3.未列入 合併財 務報表 之子公 司:無 此 情形。

4.子公司 會計期 間不同 之調整 及處理 方 式:無此 情形。

5.子公司 將資金 移轉予 母公司 之能力 受 重大限制 者:無 此情形 。

(四)外幣 換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 幣 ( 即 功 能 性 貨 幣 ) 衡 量 。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以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貨幣新 台幣作 為表達 貨幣列 報。

  • 1.外幣交 易及餘 額
  • (1)外幣交 易採用 交易日 或衡量 日之即 期 匯率換算 為功能 性貨幣 ,換算 此 等交易產 生之換 算差額 認列為 當期損 益 。
  • (2)外幣貨 幣性資 產及負 債餘額 ,按資 產 負債表日 之即期 匯率評 價調整 , 因調整而 產生之 換算差 額認列 為當期 損 益。
  • (3)外幣非 貨幣性 資產及 負債餘 額,屬 透 過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者,按 資 產負債表 日之即 期匯率 評價調 整,因 調 整而產生 之兌換 差額認 列為當 期損益; 因調整 而產生 之兌換 差額認 列 於其他綜 合損益 項目。 屬非按 公允價值 衡量者 ,則按 初始交 易日之 歷 史匯率衡 量。
  • 2.國外營 運機構 之換算

國外營運 機構之 淨投資 之換算 差額認 列 為其他綜 合損益 。

(五)資產 負債區 分流動 及非流 動之分 類 標準

1.資產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資產: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實 現該資 產 ,或意圖 將其出 售或消 耗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實 現者。
  • (4)現金或 約當現 金,但 於資產 負債表 日 後至少十 二個月 交換或 用以清 償 負債受到 限制者 除外。
  •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資產 分 類為非流 動。
  • 2.負債符 合下列 條件之 一者, 分類為 流 動負債:
  • (1)預期將 於正常 營業週 期中清 償者。
  • (2)主要為 交易目 的而持 有者。
  • (3)預期於 資產負 債表日 後十二 個月內 到 期清償者 。
  • (4)不能無 條件將 清償期 限遞延 至資產 負 債表日後 至少十 二個月 者。負 債 之條款, 可能依 交易對 方之選 擇,以 發 行權益工 具而導 致清償 者,不 影響其分 類。

本集團將 所有不 符合上 述條件 之負債 分 類為非流 動。

(六)約當 現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之短 期現金 承諾者 ,分類 為約當 現 金。

  • (七)透過 損益按 公允價 值衡量 之金融 資 產
  • 1.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金 融 資 產 若 在 取 得 時 主 要 係 為 短 期 內 出 售 , 則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 衍 生 工 具 除依避險 會計被 指定為 避險項 目外, 均 分類為持 有供交 易之金 融資產 。
  • 2.本集團 對於符 合交易 慣例之 持有供 交 易之金融 資產係 採用交 割日會 計。
  • 3.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 對 於 持 有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 或 與 此 種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 當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時 , 本 集 團 將 其 列 報 為 「 以 成本衡量 之金融 資產」。
  • (八)備供 出售金 融資產
  • 1.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任 何 其 他 類 別 之 非 衍 生金融資 產。
  • 2.本集團 對於符 合交易 慣例之 備供出 售 金融資產 係採用 交易日 會計。
  • 3.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對 於 持 有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 或 與 此 種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權 益 工 具 連 結 且 須 以 交 付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交 割 之 衍 生 工 具 , 當 其 公 允 價 值 無 法 可靠衡量 時,本 集團將 其列報 為「以 成 本衡量之 金融資 產」。
  • (九)放款 及應收 款

係 屬 原 始 產 生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就 商 品 銷 售 或 服 務 提 供 所 產 生 之 應 收 客 戶 款 項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法按攤 銷後成 本扣除 減損後 之金額 衡 量。惟屬未 付利息 之短期 應收帳 款, 因折現影 響不重 大,後 續以原 始發票 金 額衡量。

  • (十)金融 資產減 損
  • 1.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評 估 是 否 已 經 存 在 減 損 之 任 何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某 一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後 發 生 一 項 或 多 項 事 項 ( 即 「 損 失 事 項 」), 且 該 損 失 事 項 對 一 金 融 資 產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具有能 可靠估 計之影 響。
  • 2.本集團 用以決 定是否 存在減 損損失 之 客觀證據 的政策 如下:

    • (1)發行人 或債務 人之重 大財務 困難;
    • (2)違約, 諸如利 息或本 金支付 之延滯 或 不償付;
    • (3)本集團 因與債 務人財 務困難 相關之 經 濟或法律 理由, 給予債 務人原 不 可能考量 之讓步 ;
    • (4)債務人 將進入 破產或 其他財 務重整 之 可能性大 增;
  • (5)由於財 務困難 而使該 金融資 產之活 絡 市場消失 ;

  • (6)可觀察 到之資 料顯示 ,一組 金融資 產 之估計未 來現金 流量於 該等資 產 原始認列 後發生 可衡量 之減少 ,雖然 該 減少尚無 法認定 係屬該 組中之 某個別金 融資產 ,該等 資料包 括該組 金 融資產之 債務人 償付狀 況之不 利變化, 或與該 組金融 資產中 資產違 約 有關之全 國性或 區域性 經濟情 況;
  • (7)發行人 所處營 運之技 術、市 場、經 濟 或法令環 境中所 發生具 不利影 響 之重大改 變的資 訊,且 該證據 顯示可 能 無法收回 該權益 投資之 投資成 本;
  • (8)權益工 具投資 之公允 價值大 幅或持 久 性下跌至 低於成 本。
    1.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當 已 存 在 減 損 之 客 觀 證據, 且 已 發 生 減 損 損 失 時 , 按 以 下 各類別處 理:
  • (1)以成本 衡量之 金融資 產

係以該 資產帳 面金額 與估 計未來 現金流 量按類似 金融 資產之 現時市 場 報酬率 折現之 現值間 之差 額,認 列減損 損失於當 期損 益。此 類減損 損 失續後 不得迴 轉。認 列減 損損失 之金額 係藉由備 抵帳 戶調整 資產之 帳 面金額。

  • (2)備供出 售金融 資產
  • 係以該資 產之 取得成 本(減 除任何 已償 付 之本金及 攤銷 數)與 現時公 允 價值間 之差額 ,再減 除該 金融資 產先前 列入損益 之減 損損失 ,自其 他 綜合損 益重分 類至當 期損 益。屬 債務工 具投資者 ,當 其公允 價值於 後 續期間 增加, 且該增 加能 客觀地 連結至 減損損失 認列 後發生 之事項 , 則該減 損損失 於當期 損益 迴轉。 屬權益 工具投資 者, 其已認 列於損 益 之減損 損失不 得透過 當期 損益迴 轉。認 列及迴轉 減損 損失之 金額係 藉 由備抵帳 戶調整 資產之 帳面金 額。
  • (十一)金 融資產 之除列

本集團於 符合下 列情況 之一時 ,將除 列 金融資產 :

  • 1.收取來 自金融 資產現 金流量 之合約 之 權利失效 。
  • 2.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 且 業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幾乎所 有風險 及報酬 。
  • 3.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 惟 未 保 留 對 金 融 資 產 之 控 制。
  • (十二)存 貨

存 貨 按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衡 量 , 成 本 依 加 權 平 均 法 決 定 。 製 成 品 及 在 製 品 之 成 本 包 括 原 料 、 直 接 人 工 、 其 他 直 接 成 本 及 生 產 相 關 之 製 造 費 用 按 正 常 產 能 分 攤 , 惟 不 包 括 借 款 成 本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時 ,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完工尚 須投入 之估計 成本及 相關變 動 銷售費用 後之餘 額。

(十三)建 造合約

1.依國際 會計準 則第 11 號「 建造合約 」之定 義,建造合 約係指 為建造 一

項 資 產 而 特 別 議 定 之 合 約 。 當 建 造 合 約 之 結 果 能 可 靠 估 計 , 且 該 合 約 很 有 可 能 獲 利 時 , 採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於 合 約 期 間 按 合 約 完 成 程 度 認 列 合 約 收 入 , 合 約 成 本 於 發 生 之 期 間 認 列 為 費 用 。 完 成 程 度 參 照 每 份 合 約 至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已 發 生 之 合 約 成 本 , 占 該 合 約 之 估 計 總 成 本 之 百 分 比 計 算 。 當 總 合 約 成 本 很 可 能 超 過 總 合 約 收 入 時 , 立 即 將 預 期 損 失 認 列 為 費 用 。 當 建 造 合 約 之 結 果 無 法 可 靠 估 計 時 , 僅 在 已 發 生 合 約 成 本 很有可能 回收之 範圍內 認列合 約收入 。

  • 2.合 約 工 作 之 變 更 、 求 償 及 獎 勵 金 就 客 戶 已 同 意 且 能 可 靠 衡 量 之 範 圍 包 括於合約 收入中 。
  • (十四)採 用權益 法之投 資/關聯 企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間接持 有其 20%以 上表決 權之股 份。本 集團對關 聯企業 之投資 採用權 益法處理 ,取得 時依成 本認列 。
  • 2.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集 團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 保 之應收款), 本集團 不認列 進一步 之損失 ,除非本集 團對該 關聯企 業發 生法定義 務、推 定義務 或已代 其支付 款 項。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 集 團 將 歸 屬 於 本 集 團 可 享 有 關 聯 企 業 份 額 下 之 權 益變動按 持股比 例認列 為「資 本公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比 例 銷 除 ; 除 非 證 據 顯 示 該 交 易 所 轉 讓 之 資 產 已 減 損 , 否 則 未 實 現 損 失 亦 予 以 銷 除 。 關 聯 企 業 之 會 計 政 策 已 作 必 要 之 調 整 , 與 本 集 團 採用之政 策一致 。
  • (十五)不 動產、 廠房及 設備
  • 1.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息資本 化。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 單 獨 資 產 。 被 重 置 部 分 之 帳 面 金 額 應 除 列 。 所 有 其 他 維 修 費 用 於 發 生時認列 為當期 損益。
  • 3.其 他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採 成 本 模 式 , 除 土 地 不 提 列 折 舊 外 , 其 他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以 直 線 法 計 提 折 舊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各 項 組 成 若 屬 重大,則 單獨提 列折舊 。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 若 殘 值 及 耐 用 年 限 之 預 期 值 與 先 前 之 估 計 不 同 時 , 或 資 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起依國 際會計 準則第 8 號 「會計 政策 、會計估 計變動 及錯誤 」之會

計估計變 動規定 處理。

5、各項資 產之耐 用年限 如下:

資產類別 耐用年限
土地改良物 3年
~
15年
房屋建築 10年
~
60年
機器設備 5年
~
10年
運輸設備 3年
~
15年
其他設備 2年
~
10年

(十六)非 金融資 產減損

本 集 團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價 值 時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一 項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或 其 使 用 價 值 , 兩 者 較 高 者 。 當 以 前 年 度 認 列 資 產 減 損 之 情 況 不 存 在 或 減 少 時 , 則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 惟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或攤銷 後之帳 面金額 。

(十七)應 付帳款 及票據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自 供 應 商 取 得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應 支 付 之 義 務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惟 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付 帳 款 , 因 折 現 影 響 不 重 大 , 後 續 以 原 始 發票金額 衡量。

  • (十八)透 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 負債
  • 1.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或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係 於 取 得 時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短 期 內 再 買 回 及 除 依 避 險 會計被指 定為避 險工具 外之衍 生工具 。
  • 2.透過損 益按公 允價值 衡量之 金融負 債,於原始認 列時按 公允價 值衡量 , 相 關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其 公 允 價 值 之變動認 列於當 期損益 。
  • (十九)金 融負債 之除列

本集團於 合約所 載之義 務履行 、取消 或 到期時, 除列金 融負債 。 (二十)員 工福利

1.退休金

(1)確定提 撥計畫

對於確 定提撥 計畫 ,係依 權責發 生基 礎 將應提 撥之退 休基 金數額 認 列為當 期之退 休金 成本。 預付提 撥金 於 可退還 現金或 減少 未來給 付 之範圍內 認列為 資產。

(2)確定福 利計劃

  • A.確 定 福 利 計 劃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 來福利金 額折現 計算,並以資 產負債 表 日之確定 福利義 務現值 減 除計畫資 產之公 允價值 及未認 列之前 期 服務成本。確定 福利淨 義 務每年由 精算師 採用預 計單位 福利法 計 算,折現率則參 考資產 負 債 表 日 與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貨 幣 及 期 間 一 致 之 高 品 質 公 司 債 之 市 場殖利率 決定;在 高品質公 司債無 深度 市場之國 家,係使 用政府 公債(於 資產負 債表日)之市場 殖利率 。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益 係 採 緩 衝 區 法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為 損益。
  • C.前期服 務成本 屬立即 既得者,則 相關 費用立即 認列為 損益;非屬 立即既得 者,則 以直線 法於平 均既得 期 間認列為 損益。
  • D.期 中 期 間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係 採 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依 精 算 決 定 之退休金 成本率,以年初至 當期末 為基 礎計算。若 該結束 日後有 重大市場 變動及 重大縮 減、清償或 其他 重大一次 性事項,則加以 調整,並 配合前 述政策 揭露相 關資訊 。
  • 2.員工分 紅及董 監酬勞

員工分紅 及董監 事酬勞 係於具 法律或 推 定義務且 金額可 合理估 計時,認 列為費用 及負債。嗣 後股東 會決議 實際配 發金額與 估列金 額有差 異時, 則按會計 估計變 動處理 。

  • (二十一)所得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所 得稅係 認列於 損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 。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徵 10%之所 得稅,俟 盈餘產 生年度 之次 年度於股 東會通 過盈餘 分派 案 後 , 始 就 實 際 盈 餘 之 分 派 情 形 , 認 列 10%之 未 分 配 盈 餘 所 得 稅 費 用。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 交 易 ( 不 包 括 企 業 合 併 ) 中 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原 始 認 列 , 且 在 交 易 當 時 未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或 課 稅 所 得 (課 稅 損 失 ),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 本 集 團 可 以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 且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予認列。遞延所 得稅採 用在資 產負債 表 日已立法 或已實 質性立法,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清 償 時 預 期 適 用 之稅率( 及稅法 )為準 。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稅資 產。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互抵 。
  • 6.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 等 而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部 分 , 係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之 供 未 來 使 用所得稅 抵減使 用之範 圍內, 認列遞 延 所得稅資 產。
  • 7.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之稅前 損益計 算之, 並配合 前述政 策 揭露相關 資訊。

(二十二)股本

本 公 司 買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將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包 括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成本以 稅後淨 額認列 為股東 權益之 減 項。買回之 股票後 續再發 生時, 所 收 取 之 對 價 扣 除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及 所 得 稅 影 響 後 與 帳 面 價值之差 額認列 為股東 權益之 調整。

(二十三)股利分 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表 認列,分 派現金 股利認 列為負 債。

(二十四)收入認 列

本集團製 造並銷 售各項 紡織及 IC 產品, 並做為油 品通路 商。收入係正 常 營 業 活 動 中 對 集 團 外 顧 客 銷 售 商 品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 以 扣 除 營 業 稅 、 銷 貨 退 回 、 數 量 折 扣 及 折 讓 之 淨 額 表 達 。 商 品 銷 售 於 商 品 交 付 予 買 方 、 銷 貨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且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企 業 時 認 列 收 入 。 當 與 所 有 權 相 關 之 重 大 風 險 與 報 酬 已 移 轉 予 顧 客 , 本 集 團 對 商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亦 未 維 持 有 效 控 制 且 顧 客 根 據 銷 售 合 約 接 受 商 品 , 或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所 有 接 受 條 款 均 已 符 合 時 , 商 品 交 付 方 屬發生。

(二十五)營運部 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 式 報 導 。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負 責 分 配 資 源 予 營 運 部 門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五、 重大會計 判斷、 估計及 假設不 確性之 主 要來源

本 集 團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做 出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 所 做 出 之 重 大 會 計 估 計 與 假 設 可 能 與 實 際 結 果 存 有 差 異 , 將 考 量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 下 個 財 務 年 度 重 大 調 整 之 風 險 。 請 詳 下 列 對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 估 計 與 假 設 不 確 定性之說 明:

(一)會計 政策採 用之重 要判斷

金融資產 -權益 投資之 減損

本集團依 據國際 會計準 則第 39 號 決定個 別金融資 產-權 益投資 是否發 生減 損 , 於 作 此 項 決 定 時 需 重 大 判 斷 。 本 集 團 評 估 個 別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低 於 其 成 本 的 時 間 及 金 額 , 以 及 被 投 資 者 之 財 務 健 全 情 況 和 短 期 業 務 前 景 , 包括產業 及部門 績效、 技術變 遷以及 營 運及融資 現金流 量等因 素。

  • (二)重要 會計估 計及假 設
  • 1.收入認 列

銷貨收入 原則上 係於獲 利過程 完成時 認 列。相關退貨及 折讓負 債準備 係依 歷史經驗 及其他 已知原 因估計 可能發 生 之產品退 回及折 讓,於產品出 售當 期列為銷 貨收入 之減項 ,且本 集團定 期 檢視估計 之合理 性。

2.有形資 產及無 形資產(商譽除 外)減 損 評估

資產減損 評估過 程中,本集團 需依賴 主觀 判斷並依 據資產 使用模 式及產 業 特性,決定特 定資產 群組之 獨立現 金流 量、資產耐用 年數及 未來可 能產生 之收益與 費損,任何由 於經濟 狀況之 變遷 或集團策 略所帶 來的估 計改變 均 可能在未 來造成 重大減 損。

3.存貨之 評價

由於存貨 須以成 本與淨 變現價 值孰低 者 計價,故本集團 必須運 用判斷 及估 計決定資 產負債 表日存 貨之淨 變現價 值。由於科技快 速變遷,本集團 評估 資產負債 表日存 貨因正 常損耗、過 時陳 舊或無市 場銷售 價值之 金額,並將 存貨成本 沖減至 淨變現 價值。此存貨 評價 主要係依 未來特 定期間 內之產 品 需求為估 計基礎 ,故可 能產生 重大變 動 。

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本集團 存貨之 帳 面金額為\$ 7,723, 266。

六、 重要會計 項目之 說明

(一)現金及約 當現金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19,941
\$
59,144
\$
179,857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1,511,647 2,244,504 1,583,542
定期存款 137,696 71,026 200,927
約當現金-商業本票 835,674 690,271 763,353
合計 \$
2,604,958
\$
3,064,945
\$
2,727,679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 散 信 用 風 險 , 預 期 發 生 違 約 之 可 能 性 甚 低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最 大 信 用 風險之暴 險金額 為現金 及約當 現金之 帳 面金額。

2.本集團 未有將 現金及 約當現 金提供 質 押之情形 。

(二)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資產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
400,000
\$
-
\$
-
遠期外匯合約 683 1,352 7,627
小計 400,683 1,352 7,627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評價調整 295 - -
\$
400,978
\$
1,352
\$
7,627

1.本集團 於民 國 10 3 年 及 10 2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認列 之金融 資產評 價 損失,分 別為\$134 及 \$7,439。

2.有關非 避險之 衍生金 融資產 之交易 及 合約資訊 說明如 下︰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合約金額 合約金額
衍生金融資產 (名目本金)(元) 契約期間 (名目本金)(元) 契約期間
遠期外匯合約
台北富邦銀行 JPY
174,850,000
103.01~103.05 JPY 39,260,000 102.10-103.01
彰化銀行 USD 3,000,000 102.10-103.02
102年3月31日
合約金額
衍生金融資產 (名目本金)(元) 契約期間
遠期外匯合約
台北富邦銀行 JPY 518,710,000 102.01-102.07
彰化銀行 JPY 129,360,000 102.01-102.05
彰化銀行 USD 1,000,000 102.03-102.05
3.本













,










變 動 所 產 生 之 風 險 , 惟 並 不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之 所 有 條 件 , 故 不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三)備供出售 之金融 資產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
1,026,503
\$
1,026,503
\$
1,588,95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257,987 396,154 97,633
\$
1,284,490
\$
1,422,657
\$
1,686,583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
8,859,918
\$
8,859,918
\$
8,859,91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22,675,072 24,239,662 22,679,779
31,534,990 33,099,580 31,539,697
累計減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2,613,085)
(
2,613,085)
(
2,613,085)
\$
28,921,905
\$
30,486,495
\$
28,926,612
(四)應收票據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應收票據 \$
105,799
\$
102,966
\$
191,085
減:備抵呆帳 (
1,966)
(
1,966)
(
1,966)
\$
103,833
\$
101,000
\$
189,119
(五)應收帳款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
4,455,252
\$
3,874,843
\$
4,368,343
減:備抵呆帳 (
118,038)
(
114,408)
(
107,281)
\$
4,337,214
\$
3,760,435
\$
4,261,062
1.本










用品質資
訊如下
:






,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群組1 \$
3,669,169
\$
2,746,243
\$
2,532,717
群組2 299,159 738,471 1,269,554
群組3 170,718 151,508 103,242
\$
4,139,046
\$
3,636,222
\$
3,905,513

註:群組 1: 跨國性 集團客 戶、品 牌客 戶或辦理 擔保抵 押之授 信客戶 。 群組 2:非跨國 性集團 客戶、非 品牌客 戶或未辦 理擔保 抵押之 授信客 戶,且交 易已滿 兩年以 上之客 戶。

群組 3:非跨國 性集團 客戶、非 品牌客 戶或未辦 理擔保 抵押之 授信客 戶,且交 易未滿 兩年以 上之客 戶。

2.已逾期 但未減 損之金 融資產 之帳齡 分 析如下: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30天內 \$
211,061
\$
173,187
\$ 269,614
31-90天 68,093 31,922 129,486
91-180天 12,014 13,721 59,898
181天以上 7,415 15,610 3,832
\$
298,583
\$
234,440
\$ 462,830

3.已減損 金融資 產其備 抵呆帳 之變動 分 析: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個別評估之 群組評估之
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 合計
1月1日 \$ 4,181 \$ 110,227 \$ 114,408
提列減損損失(迴轉收入) 13,442 ( 10,245) 3,197
匯率影響數 - 433 433
3月31日 \$ 17,623 \$ 100,415 \$ 118,038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個別評估之 群組評估之
減損損失 減損損失 合計
1月1日 \$ - \$ 109,388 \$ 109,388
本期迴轉收入數 - ( 3,020) ( 3,020)
匯率影響數 - 913 913

4.本集團 之應收 帳款於 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102 年 12 月 31 日及 102 年 3 月 31 日最大信用風 險之暴 險金額 為每 類應收帳 款之帳 面金額 。

(六)存 貨

103年3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1,452,823
(\$ 58,966) \$
1,393,857
物料 312,578 ( 4,399) 308,179
在製品 2,218,398 ( 4,299) 2,214,099
製成品 3,117,186 ( 323,351) 2,793,835
商品存貨 399,842 - 399,842
在途材料 389,893 - 389,893
託外加工料品等 124,091 - 124,091
在建房地 12,787 - 12,787
營建土地 86,683 - 86,683
合計 \$
8,114,281
(\$ 391,015) \$
7,723,266
102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1,278,034 (\$ 57,827) \$ 1,220,207
物料 302,602 ( 3,952) 298,650
在製品 2,089,827 ( 785) 2,089,042
製成品 3,063,168 ( 323,805) 2,739,363
商品存貨 438,080 - 438,080
在途材料 394,461 - 394,461
託外加工料品等 84,462 - 84,462
在建房地 11,883 - 11,883
營建土地 86,683 - 86,683
合計 \$ 7,749,200 (\$ 386,369) \$ 7,362,831
102年3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1,526,069 (\$ 48,732) \$ 1,477,337
物料 180,404 ( 21,362) 159,042
在製品 2,109,234 ( 23,317) 2,085,917
製成品 3,178,706 ( 305,195) 2,873,511
商品存貨 336,155 - 336,155
在途材料 358,240 - 358,240
託外加工料品等 51,763 - 51,763
在建房地 9,868 - 9,868
營建土地 86,739 - 86,739
合計 \$ 7,837,178 (\$ 398,606) \$ 7,438,572
本集團民 國
10 3
年 及
10 2
1

1
日 至
3

31
日認列為
存貨費 損之存
貨成
本分別如
下: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11,000,595
\$
10,554,305
存貨跌價損失 4,646 9,421
其他(註) ( 38,002)
(
18,304)

註:主係 存貨盤 盈及出 售廢料 、下腳 收 入。

(七)以成本衡 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動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353,145
\$
353,144
\$
353,139
1.本
























,












,

























,













允價值,
因此分
類為「 以成本
衡量之
融資產」。

10,967,239 10,545,422

2.本集團 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102 年 12 月 31 日及 102 年 3 月 31 日以成 本衡量之 金融資 產未有 提供質 押之情 況 。

(八)採用權益 法之投 資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台塑河靜鋼鐵公司 \$
5,212,417
\$
5,123,419
\$
2,298,454
越南台灣興業責任有限公司 1,937,895 1,867,387 1,782,826
廣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541,206 560,949 373,420
\$
7,691,518
\$
7,551,755
\$
4,454,700
1.本集團
主要關
聯企業
之彙總
性財務
訊如下:
資產 負債 收入 損益 持股比例
103年3月31日
越南台灣興業
責任有限公司 \$
29,875,228
\$
11,397,628
\$
6,202,002
\$ 365,138 10.00%
廣越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 5,547,567 2,893,297 502,837 ( 90,525) 20.39%
台塑河靜鋼鐵
公司(註2) 139,637,525 34,611,993 - ( 306,139) 4.96%
\$
175,060,320
\$
48,902,918
\$
6,704,839
(\$ 31,526)
資產 負債 收入 損益 持股比例
102年12月31日
越南台灣興業
責任有限公司 \$
24,176,515
\$
6,403,996
\$
24,768,913
\$ 1,434,161 10.00%
廣越企業(註1)
股份有限公司
台塑河靜鋼鐵
4,749,334 1,998,218 5,017,518 644,612 20.39%
公司(註1) 104,450,894 6,301,098 - ( 413,748) 5.22%
\$
133,376,743
\$
14,703,312
\$
29,786,431
\$ 1,665,025
資產 負債 收入 損益 持股比例
102年3月31日
越南台灣興業
責任有限公司 \$
29,898,439
\$
12,971,528
\$
6,328,248
\$ 495,957 10.00%
廣越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 4,495,291 2,927,127 305,381 ( 210,632) 24.13%
台塑河靜鋼鐵

註 1:本公 司之關 聯企業 台塑河 靜鋼鐵 公 司及廣越 企業股 份有限 公司皆 於 民國 10 2 年 1 2 月間 辦理現 金增資,本公 司未依持 股比例 認購新 股, 致使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 期末持 股 比例產生 變動,因 而產生資

公司 47,832,402 1,520,616 - 69,630 4.96%

82,226,132\$ 17,419,271\$ 6,633,629\$ 354,955\$

本公積\$89 ,847。

  • 註 2:台塑河靜鋼 鐵公司另 於民國 103 年 2 月間收取現 金增資 款項,致使 本公司民 國 103 年 3 月 31 日 之期末 持 股比例產 生變動 ,因而 產生 資本公積\$ 8,501。
  • 2.本公司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採權益法 認列之 投資(損) 益淨額分 別為(\$1 ,310)及\$2,2 26,係 依 各被投資 公司同 期間自 編未經 會 計師核閱 之財務 報告評 價而得 。
  • 3.本公司 於民國 9 8 年 12 月及 10 1 年 3 月間經董 事會決 議取得 台塑河 靜鋼 鐵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 河 靜 鋼 鐵 」) 部 分 股 權 , 預 計 投 資 金 額 分 別 為 美 金 134,000 仟元 及美金 39, 705 仟元,截至 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止,相 關款 項業已全 數匯出,持股比 例為 4.96%。因本公司 為河靜 鋼鐵之 董事,具 有 營運決策 上之重 大影響 力,故 採權益 法 評價。
  • 4.因 本 公 司 為 越 南 台 灣 興 業 之 董 事 , 具 有 營 運 決 策 上 之 重 大 影 響 力 , 故 採 權益法評 價。

(九)不動產、 廠房及 設備

土地及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及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合計
103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2,401,619
170,107)
\$
(
10,174,392
4,576,004)
\$
(
41,240,213
31,922,256)
\$
(
9,579,469
8,209,668)
\$ 496,713
-
\$
(
63,892,406
44,878,035)
\$ 2,231,512 \$ 5,598,388 \$ 9,317,957 \$ 1,369,801 \$ 496,713 \$ 19,014,371
103年度
1月1日 \$ 2,231,512 \$ 5,598,388 \$ 9,317,957 \$ 1,369,801 \$ 496,713 \$ 19,014,371
增添 - - 252 16,475 271,809 288,536
處分 - ( 67) ( 1,874) ( 302) - ( 2,243)
移轉數(註) - 48,475 414,572 10,106 ( 441,057) 32,096
折舊費用 ( 80) ( 84,356) ( 718,629) ( 109,158) - ( 912,223)
淨兌換差額 33 28,932 37,166 5,139 5,171 76,441
3月31日 \$ 2,231,465 \$ 5,591,372 \$ 9,049,444 \$ 1,292,061 \$ 332,636 \$ 18,496,978
103年3月31日
成本 \$ 2,401,780 \$ 10,264,276 \$ 41,633,819 \$ 9,594,442 \$ 332,636 \$ 64,226,953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70,315) ( 4,672,904) ( 32,584,375) ( 8,302,381) - ( 45,729,975)
\$ 2,231,465 \$ 5,591,372 \$ 9,049,444 \$ 1,292,061 \$ 332,636 \$ 18,496,978
土地及 運輸設備
土地改良物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及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 合計
102年1月1日
成本 \$ 2,264,847 \$
9,871,793
\$ 39,619,672 \$ 10,063,602 \$ 890,404 \$ 62,710,318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3,309)
(
4,210,507) ( 29,032,616) ( 8,112,855) - ( 41,369,287)
\$ 2,251,538 \$
5,661,286
\$ 10,587,056 \$ 1,950,747 \$ 890,404 \$ 21,341,031
102年度
1月1日 \$ 2,251,538 \$
5,661,286
\$ 10,587,056 \$ 1,950,747 \$ 890,404 \$ 21,341,031
增添 20,320 4 3,044 384 433,529 457,281
處分 -
(
2,683) ( 8,146) ( 463) - ( 11,292)
移轉數(註) - 71,230 390,445 18,723 ( 411,358) 69,040
折舊費用 ( 426)
(
105,991) ( 892,154) ( 150,136) - ( 1,148,707)
淨兌換差額 ( 40,765) 75,938 82,182 11,942 ( 56,851) 72,446
3月31日 \$ 2,230,667 \$
5,699,784
\$ 10,162,427 \$ 1,831,197 \$ 855,724 \$ 20,779,799
102年3月31日
成本 \$ 2,244,402 \$
10,013,599
\$ 40,079,051 \$ 10,086,339 \$ 855,724 \$ 63,279,115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3,735)
(
4,313,815) ( 29,916,624) ( 8,255,142) - ( 42,499,316)
\$ 2,230,667 \$
5,699,784
\$ 10,162,427 \$ 1,831,197 \$ 855,724 \$ 20,779,799

註:係自 預付設 備款轉 入。

1.不動產 、廠房 及設備 借款成 本資本 化 金額及利 率區間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資本化金額 \$ 890 \$ 1,065
資本化利率區間 1.26%~2.50% 1.23%~2.30%

2.以不動 產、廠 房及設 備提供 擔保之 資 訊,請詳 附註八 之說明 。

3.因 法 令 規 定 農 地 僅 得 以 個 人 名 義 擁 有 , 故 本 公 司 取 得 未 來 計 畫 擴 廠 使 用 之 農 地 , 係 以 第 三 人 名 義 取 得 , 且 已 全 數 取 得 第 三 人 名 義 之 權 狀 , 並 全 數設定抵 押予本 公司, 民國 1 03 年 及 1 02 年 12 月 3 1 日設 定金額均 為 \$526,350。

(十)長期預付 租金(表 列其他 非流動 資產)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土地使用權-福懋興業 \$
4,039
\$
6,446
\$
15,790
土地使用權-福懋(中山) 37,976 37,781 37,761
土地使用權-福懋(同奈) 150,800 148,577 151,204
土地使用權-福懋(常熟) 163,347 162,705 162,760
\$
356,162
\$
355,509
\$
367,515
  • 1.福 懋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土 地 使 用 權 , 主 要 係 支 付 加 油 站 設 置 權 及 土 地 承租權之 讓渡金 ,且依 合約之 土地承 租 年限攤提 。
  • 2.福 懋 (中 山 )有 限 公 司 向 廣 東 省 中 山 市 神 灣 鎮 人 民 政 府 承 租 該 省 中 山 市 神 灣鎮定溪 村西江 邊一片 土地計 508 畝 所 支付之土 地使用 權租金 ,取得 成 本為港幣 12, 598,932。使 用期間 自國土 使用證准 許日起 50 年。簽約 期自 民國 80 年 11 月 20 日至民國 130 年 11 月 20 日止。
  • 3.福懋(同 奈)責 任有限 公司分 別於民 國 93 年 9 月 及民國 1 01 年 1 2 月向 越 南 台 灣 興 業 責 任 有 限 公 司 承 租 該 省 同 奈 省 仁 澤 縣 台 灣 興 業 公 司 工 業 區 273,661. 1 平方 公尺 及 65,0 86 平 方公尺 之土地所 支付之 土地使 用權租 金, 取得成本 分別為 越盾 75,655 ,549,8 12 及 越盾 48,134, 338,283。使用期間 自使用證 准許日 起算,簽約期間 分別自 民國 93 年 9 月 1 日及民國 101 年 12 月 1 日起,皆至民國 140 年 4 月 1 日為止。
  • 4.福 懋 (常 熟 )有 限 公 司 向 江 蘇 省 常 熟 市 國 土 資 源 局 承 租 東 南 經 濟 開 發 區 三 筆土地共計 2 77,172 平 方公尺 ,使用 期 間自國土 使用證 准許日 起算, 使 用到期日 分別為 民國 145 年 12 月及民 國 165 年 12 月。 另民國 100 年 11 月 18 日因本公司 部分土 地尚未 使用,故 由政府收 回該部 分尚未 使用之 土 地,且於民國 101 年 2 月間 取得計 人民 幣 12,738,469 元 之價款, 並於民 國 100 年度發生 處分損 失計人 民幣 4,72 6,075 元,截 至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 承租土 地兩筆 共計 17 6 ,509 平方 公尺, 使用到 期日為 民 國 145 年 12 月及民國 165 年 12 月。

(十一)短期借款

借款性質 103年3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2,596,372
1.70~2.6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存貨
信用借款 1,333,274 0.98~5.88% -
購料借款 6,119 1.83% -
\$
3,935,765
借款性質 102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2,366,569
1.56%~2.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存貨
信用借款 1,339,908 0.98%~5.88% -
\$
3,706,477
借款性質 102年3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2,064,005
0.95%~2.5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存貨
信用借款 1,069,010 1.80%~5.88% -
\$
3,133,015

(十二)應付短期 票券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 1,050,000 \$ 1,250,000 \$ 450,000
減:應付商業本票折價 ( 118) ( 138) ( 242)
\$ 1,049,882 \$ 1,249,862 \$ 449,758
利率區間 1.09% 1.05%~1.10% 0.68%~0.81%
(十三)透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 融負債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遠期外匯合約 \$ 356 \$ 704 \$ 6,488
    1. 本集團於 民國 10 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 1 日認 列之金 融負債評 價利益(損 失)分 別為\$108 及 (\$3,83 3)。
  • 2.有關非 避險之 衍生金 融負債 之交易 及 合約資訊 說明如 下: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合約金額 合約金額
衍生金融負債 (名目本金)(元) 契約期間 (名目本金)(元) 契約期間
遠期外匯合約
彰化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
USD 3,000,000 103.03~103.04 USD 3,000,000 102.11~103.01
102年3月31日
合約金額
衍生金融負債 (名目本金)(元) 契約期間
流動項目:
遠期外匯合約
台北富邦銀行 JPY 318,490,000 102.01-102.07
彰化銀行 USD 17,681,910 102.02-102.06
3.本













,



















,











,





計。
(十四)長期借款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借款性質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3年3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華南商業銀行
103.1.15~105.1.15
1.28% \$
1,5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兆豐商業銀行
102.6.21~105.6.21
1.32% " 2,0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第一商業銀行
102.9.16~105.9.16
1.27% " 1,5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合作金庫銀行
102.9.26~104.9.26
1.28% " 1,3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遠東商業銀行
102.4.22~105.4.22
1.35% " 1,2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盤谷銀行
102.12.11~104.12.11
1.31% " 2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匯豐商業銀行
102.12.11~104.12.11
1.25% " 1,5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台灣工業銀行
102.8.20~105.8.20
1.30%~1.32% " 5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中國信託商
102.9.25~104.9.25
業銀行
到期一次還本
1.33% " 100,000
分期償付之借款
擔保借款
華南商業銀行
99.4.26~106.8.11
SIBOR
6個月
福懋興業股
一年一期,分期償還本金 +1.6% 份有限公司
之背書保證 388,117
10,188,117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97,028)
\$
10,091,089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2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華南商業銀行 102.1.15~104.1.15 1.28% \$
1,5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兆豐商業銀行 102.6.21~105.6.21 1.32% " 2,0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第一商業銀行 102.9.16~105.9.16 1.27% " 1,5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合作金庫銀行 102.9.26~104.9.26 1.28% " 1,3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遠東商業銀行 102.4.22~105.4.22 1.35% " 1,2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盤谷銀行 102.12.11~104.12.11 1.30% " 2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匯豐商業銀行 102.12.11~104.12.11 1.25% " 1,5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台灣工業銀行 102.8.20~105.8.20 1.32%~1.33% " 5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中國信託商 102.9.25~104.9.25 1.33% " 100,000
業銀行 到期一次還本
分期償付之借款
擔保借款
華南商業銀行 99.4.26~106.8.11 SIBOR
6個月
福懋興業股
一年一期,分期償還本金 +1.6% 份有限公司
之背書保證 380,870
10,180,870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95,217)

10,085,653\$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2年3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華南商業銀行 102.1.15.~104.1.15 1.28% \$
1,0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兆豐商業銀行 100.6.13~103.6.13 1.32% " 1,200,000
到期一次還本(註)
第一商業銀行 100.9.16~103.9.16 1.21% " 1,5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合作金庫銀行 101.9.21~103.9.21 1.28% " 1,3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台北富邦銀行 101.4.23~103.4.14 1.20% " 1,500,000
遠東商業銀行 到期一次還本
101.9.25~104.9.21
1.27% " 8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盤谷銀行 101.12.28~103.12.28 1.28% " 2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匯豐商業銀行 101.12.21~103.12.11 1.25% " 900,000
到期一次還本
分期償付之借款
擔保借款
華南商業銀行 97.10.2~102.10.2 0.23%~0.45% 不動產、廠 98,120
半年一期,分期償還本金 房及設備
合作金庫銀行 100.8.15~105.8.15 1.24% " 670,000
半年一期,分期償還本金
華南商業銀行 97.8.13~104.6.21 1.24%~1.28% " 1,030,000
半年一期,分期償還本金
中華開發銀行 97.12.19~102.12.19 1.30% " 145,552
半年一期,分期償還本金
華南商業銀行 99.4.26~106.8.11 SIBOR
6個月
福懋興業股
一年一期,分期償還本金 +1.6% 份有限公司 487,582
之背書保證
10,831,254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652,855)
\$
10,178,399
註:本公司與兆 豐銀行
簽訂長
期融資

約,借款金額為
\$2,000 ,000,借

款期間自 民國 100 年 6 月 13 日至民國 1 03 年 6 月 13 日,前述借款 合約之重 要約定 限制條 款如下 : 本公司承 諾於授 信案存 續期間,流動 比 率應維持 100 %(含)以 上。前

項財務比 率應以 會計師 簽證之 年度財 務 報表為計 算基礎。本公 司如 未能符合 財務承 諾,應於次 年九月 底前 改善調整 之。另本公 司應於 會計年度 終了四 個月內 提供會 計師查 核 報告予債 權銀行 。

(十五)退休金

  • 1.(1)本公 司及國 內子公 司依據「勞動 基 準法」之 規定,訂有確 定福利 之 退休辦法 ,適用 於民 國 9 4 年 7 月 1 日 實施「勞 工退休 金條例 」前 所有正式 員工之 服務年 資,以 及於實 施「勞工退 休金條 例」後 選擇 繼續適 用勞 動基準 法員 工之 後續服 務年 資。員 工符 合退休 條件 者, 退休金之 支付係 根據服 務年資 及退休前 6 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 算,1 5 年以內(含 )的服 務年資 每滿一 年給予 兩 個基數, 超過 1 5 年 之服務 年資每滿 一年給 予一個 基數, 惟累積 最 高以 4 5 個基 數為限 。本公 司按月就 薪資總 額 2 %提撥 退休基 金, 以勞工退 休準備 金監督 委員 會之名義 專戶儲 存於台 灣銀行 。
  • (2)民 國 10 3 年 及 10 2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 1 日, 本集團 依上述 退休金 辦法認列 之退休 金成本 分別為\$ 23,743 及\$30,124。

上述費用 認列於 綜合損 益表中 之各類 成 本及費用 明細如 下:

103年1月1日到3月31日 102年1月1日到3月31日
銷貨成本 \$
17,705
\$
22,806
推銷費用 3,871 4,609
管理費用 2,155 2,697
研發費用 12 12
\$
23,743
\$
30,124
  • 2.(3)本集 團於民 國 10 3 年 3 月 31 日 後 一年內預 計支付 予退休 計畫之 提 撥金為\$20 ,447。
  • 2.(1)自民 國 9 4 年 7 月 1 日起 ,本公 司 及國內子 公司依 據「勞 工退休 金 條例」,訂有確 定提撥 之退休 辦法,適用 於本國籍 之員工。本 公司及 國內子 公司 就員工 選擇 適用 「勞 工退休 金條例 」所 定之勞 工退 休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員 工退 休金之 支付 依員 工個 人之退 休金專 戶及 累積收 益之 金額 採月退休 金或一 次退休 金方式 領取。
  • (2)福懋(中山)和福懋(常熟)按中華 人民 共和國政 府規定 之養老 保險制 度每月依 當地員 工薪資 總額之 一定比 率 提撥養老 保險金。 每位員工 之退休金 由政府 管理統 籌安排, 本集團 除按月提 撥外,無 進一步 義 務。
  • (3)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本集團依 上開退 休金辦 法認列之 退休金 成本分 別為\$33 ,488 及\$ 29,882。
  • (十六)股本
  • 1.截至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 實 收額定資 本額均 為\$16,8 46,646, 分為 1,684,6 65 仟股, 每股面額 10 元 。
  • 2.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庫 藏 股 數 量 變 動 情 形 如 下 :
103年第一季
期初股數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子公司 (仟股) 本期增加 (註) (仟股)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
自長期投資轉列庫藏股
宏懋開發 2,693 - (
80)
2,613
註:民國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子公司宏懋開發處分母公司福懋興業之股票80,000股
因而產生資本公積\$1,444。
102年第一季
期初股數 期末股數



子公司 (仟股)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仟股)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
自長期投資轉列庫藏股
宏懋開發 3,043 - - 3,043

3.上 述 庫 藏 股 係 子 公 司 宏 懋 開 發 因 有閒 置 資 金 而 購 入 母 公 司 股 份 作 為 投 資的用途 。

4.民國 103 年 及 102 年 3 月 31 日本公 司 之每股市 價分別 為\$34 及\$ 27.6。 (十七)資本公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 本 公 積 , 除 得 用 於 彌 補 虧 損 外 , 於 公 司 無 累 積 虧 損 時 ,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 另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相 關 規 定 , 以 上 開 資 本 公 積 撥 充 資 本 時 , 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 公 司 非於盈餘 公積填 補資本 虧損仍 有不足 時 ,不得以 資本公 積補充 之。

(十八)保留盈餘

  • 1.本 公 司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四 十 一 條 第 一 項 規 定 , 就 當 年 度 發 生 之 帳 列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自 當 年 度 稅 後 盈 餘 與 前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屬 前 期 累 積 之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 則 自 前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提 列 相 同 數 額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不 得 分 派 。 另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規 定 , 每 年 決 算 時 如 有 盈 餘 , 除 依 法 完 稅 一 切 稅 捐 外 , 應 先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次提列 10 %法定 盈餘公 積,並於 必 要時酌提 特別盈 餘公積,再提股 息 , 如 尚 有 盈 餘 , 併 同 以 前 年 度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股 東 紅利分配 議案, 提請股 東常會 決議分 派 之。前項 特別盈 餘公積 包含:
  • (1)因特殊 用途所 提列之 盈餘公 積。
  • (2)依權益 法認列 之投資 收益。
  • (3)因金 融商品 交易認 列之淨 評價收 益; 惟其累積 數減少 時應同 額調減 特別盈餘 公積, 並以本 項之提 列數為 限 。
  • (4)其他依 法令規 定提列 之特別 盈餘公 積 。

本公司 應按當 年度扣 息 後可分配 盈餘,提撥最高 1%之董 事監察 人酬 勞金及 0.1%~ 1%之員 工紅利 ,其提 撥金 額並作為 當年度 費用。

2.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如 下 : 本 公 司 所 營 事 業 屬 成 熟 期 產 業 , 每 年 獲 利 相 當 穩 定 , 股 利 政 策 採 現 金 股 利 、 盈 餘 轉 增 資 與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三 種 方 式 搭配發放,就當年 度可分 配盈餘 扣除法 定 盈餘公積 及特別 盈餘公 積後, 至少分配 50%以上,並以 發放現 金股利 為優先,盈餘 轉增資 及資本 公積 轉增資合 計之比 例,以 不超過 當年全 部 股利之 50%。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外 , 不 得 使 用 之 , 惟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 者 , 以 該 項 公 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百分之 二十五 之部分 為限。
  • 4.本公司 於民 國 10 3 年 3 月 2 1 日經 董事 會決議通 過民 國 10 2 年度 盈餘分 派案及民國 102 年 6 月 27 日經股 東會決 議通過民國 101 年 度盈餘 分派 案如下:
102年度 101年度
金額(仟元) 每股股利(元) 金額(仟元)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212,905
\$
240,976
特別盈餘公積 608,754 492,390
現金股利 1,684,664 \$
1.00
1,684,665 \$
1.00
\$
2,506,323
\$
2,418,031

上述民國 102 年 度盈餘 分配議 案,截至 核閱報告 出具日 止,尚未 經股東 會決議,有 關董事 會通過 擬議及 股東會 決議盈餘 分派情 形,請至 臺灣證 券交易所 之「公 開資訊 觀測站 」查詢 。

  • 5.本公司 民國 103 年 及 10 2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 1 日 員工紅 利估列 金額分 別為\$487 及\$ 457,董 監酬勞 估列金 額分 別為\$243 及\$ 229 係以截 至當期 止 之 稅 後 淨 利 , 考 量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及 股 東 股 息 等 因 素 後,以公 司章程 所定之 成數為 基礎, 員 工紅利及 董監酬 勞分別以 1%及 0.5%之 成 數 估 列 , 並 認 列 為 當 期 之 營 業 成 本 及 營 業 費 用 , 惟 若 嗣 後 於 次 年 度 之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數 有 差 異 時 ,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損益。
  • 6.民國 1 01 年 度經股 東會決 議之員 工分 紅\$5,79 1 及董 監酬勞\$ 2,89 6 與民 國 101 年度 財務報 表認列 之員工 紅利及 董監酬勞 並無差 異;民 國 102 年 度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金 額 \$2,3 15 及 董 監 酬 勞 \$ 1,15 7 與 民 國 102 年度財務 報表認 列之員 工紅利 及董 監酬勞並 無差異,惟截至 核閱報 告日止, 尚未經 股東會 決議。
  • 7.截至民 國 103 年及 10 2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公 司帳列 歷年來 股東尚 未 領取之現 金股利 分別為\$ 20,110 及\$ 17,3 84。

(十九)其他權益 項目

備供出售投資 外幣換算 總計
103年1月1日 \$
24,614,399
(\$
95,294)
\$
24,519,105
備供出售商品未實現損
之變動數

母公司
(
1,701,866)
- (
1,701,866)

子公司
(
1,309)
- (
1,309)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所產生之長投差額

母公司
- 81,367 81,367

關聯企業
- 130,211 130,211
103年3月31日 \$
22,911,224
\$
116,284
\$
23,027,508
備供出售投資 外幣換算 總計
102年1月1日 \$
25,712,814
(\$
245,890)
\$
25,466,924
備供出售商品未實現損
之變動數

母公司
(
2,926,032)
- (
2,926,032)

子公司
(
22,323)
- (
22,323)

關聯企業
-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所產生之長投差額

母公司
- 113,901 113,901

關聯企業
- 69,579 69,579
102年3月31日 \$
22,764,459
(\$
62,410)
\$
22,702,049
(二十)營業收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銷貨收入 \$ 12,210,685
勞務收入 106,427
合計 \$ 12,317,112
(二十一)其他收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銀行存款利息 \$ 4,750
\$
2,578
其他收入 53,350 46,233
合計 \$ 58,100
\$
48,811

(二十二)其他利益 及損失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遠期外匯合約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 134) (\$ 7,439)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損失) 108 ( 3,833)
淨外幣兌換利益 69,771 101,67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453 ( 320)
利益(損失)
銀行手續費 ( 9,743) ( 11,351)
處分投資利益 3,655 -
其他損失 ( 37,942) ( 6,984)
合計 \$ 28,168 \$ 71,751
(二十三)依性質分
類之費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員工福利費用 \$ 1,169,851 \$ 1,182,83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 912,223 1,148,707
(二十四)員工福利
費用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薪資費用 \$ 994,286 \$ 1,013,594
勞健保費用 90,927 86,526
退休金費用 57,231 60,006
其他用人費用 27,407 22,712
\$ 1,169,851 \$ 1,182,838
(二十五)財務成本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57,144 \$ 55,445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資本化
金額 ( 890) ( 1,065)
財務成本 \$ 56,254 \$ 54,380

(二十六)所得稅

1.所得稅 費用組 成部分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05,867 \$ 45,325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 392
預付稅款 166 23,506
匯率影響數 ( 278) ( 386)
當期所得稅總額 105,755 68,837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
34,539 33,161
所得稅費用 \$ 140,294 \$ 101,998
  • 2.福 懋 興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福 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宏 懋 開 發 股 份 有 限公司之 所得稅 業經稅 捐稽徵 機關皆 核 定至民國 100 年 度。
  • 3.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福 懋 興 業 (中 山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福 懋 興 業 (常 熟 ) 有限公司 自民國 96 年 1 月 1 日起,就 其 中華人民 共和國 境內、境外 來源所得按 2 5%繳納 企業所 得稅。
  • 4.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福 懋 越 南 責 任 有 限 公 司 獲 越 南 政 府 核 准 營 業 年 度 開 始前 15 年所 得稅稅 率為 10 %;之 後每 年度為 25%,並自 有營業 淨利 起四年免 稅,之 後四年 減半課 稅。
  • 5.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福 懋 (同 奈 )責 任 有 限 公 司 獲 越 南 政 府 核 准 營 業 年 度 (民國 95 年 10 月)起前 12 年 所得稅 稅率 為 15%;之 後每年 度為 25 %, 並自有營 業淨利起 3 年免稅 ,之後 4 至 10 年所得稅 稅率 15%或 25% 優惠減免 50%。
  • 6.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福 懋 瑞 業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及 孫 公 司 福 懋 興 業 (香 港 ) 有限公司 係依當 地所得 稅法課 徵所得 稅,適用之所 得稅率為 16 .5%。
  • 7.本公司 之子公 司宏懋 開發股 份有限 公 司民國 91 年 度至 93 年度營 利 事業所得 稅,業經 稽徵機 關核定 應補繳 稅款共計\$ 47,970,已就 此部 分稅額分 別估列 入帳於 民國 101 年度 及 民國 102 年度。
  • 8.截至民 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公 司之子公 司福懋 興業(常 熟)有 限公司尚 未抵減 之虧損 餘額為 人民幣 23 ,783,297 元,最 後抵減 年度 為民國 104 年, 且未認 列為遞 延所得 稅 資產。

9.未分配 盈餘相 關資訊

86年度以前
\$
-
\$
-
\$
87年度以後
4,076,693
3,535,764
\$
4,076,693
\$
3,535,764
\$
13.本公司
股東可
扣抵稅
額資訊
如下: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209,508
\$
209,508
\$
102年度(預計)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2.02%
14.10%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
3,888,107
3,888,107
102年3月31日
263,746
101年度(實際)

(二十七)每股盈餘

1.基本每 股盈餘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歸 屬 於 本 集 團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損 益 , 除以當期 流通在 外普通 股加權 平均股 數 計算。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金額 期末流通在 每股盈餘(元)


外股數(仟股)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
730,808
\$
590,514
1,682,021 0.43\$ 0.35\$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126,148)
(
49,585)
(
0.07)
(
0.03)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604,660
\$
540,929
0.36\$ 0.32\$

假設宏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股票之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之擬制資料: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金額(仟元) 期末流通在 每股盈餘(元)


外股數(仟股)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 730,808 \$ 590,514 1,684,665 0.43\$ 0.35\$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126,148) ( 49,585) ( 0.07) ( 0.03)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604,660 \$ 540,929 0.36\$ 0.32\$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金額 期末流通在 每股盈餘(元)


外股數(仟股)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 627,969 \$ 525,971 1,681,622 0.37\$ 0.31\$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57,309) ( 17,662) ( 0.03) (
0.01)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570,660 \$ 508,309 0.34\$ 0.30\$

假設宏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股票之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之擬制資料: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金額 期末流通在 每股盈餘(元)

外股數(仟股)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 627,969 \$ 525,971 1,684,665 0.37\$ 0.31\$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57,309) ( 17,662) ( 0.03) (
0.02)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570,660 \$ 508,309 0.34\$ 0.30\$

2.因員工 分紅若 採發放 股票之 方式, 對 本公司及 子公司 民國 10 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每股稀釋盈 餘無重大 影響。

(二十八)非現金交 易

僅有部分 現金支 付之投 資活動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購置固定資產 \$ 288,536 \$ 457,281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16,096 46,272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34,466) ( 37,679)
本期支付現金 \$ 270,166 \$ 465,874

七、 關係人交 易

(一)母公 司與最 終控制 者

本 公 司 由 台 灣 化 學 纖 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在 中 華 民 國 註 冊 成 立 ) 控 制 , 其 擁 有本公司 37. 4%股份。本公 司之最 終母公 司及最終 控制者 皆為台 灣化學 纖維 股份有限 公司。

(二)與關 係人間 之重大 交易事 項

1.營業收 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商品銷售:
-最終母公司 \$
56,423
\$ 41,057
-關聯企業 1,604,917 1,745,648
\$
1,661,340
\$ 1,786,705

商品銷售 之交易 價格與 收款條 件與非 關 係人並無 重大差 異。

2.進貨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商品購買﹕
-最終母公司 \$
857,297
\$
879,282
-關聯企業 4,269,083 4,340,850
總計 \$
5,126,380
\$
5,220,132

商品係按 一般商 業條款 和條件 向關聯 企 業及最終 母公司 購買,付款條 件與 進貨價格 與一般 廠商無 顯著差 異。

3.應收關 係人款 項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應收票據及帳款﹕
-
最終母公司
\$ 9,243 \$
12,123
\$ 15,281
-
關聯企業
1,236,156 1,031,255 1,317,887
\$ 1,245,399 \$
1,043,378
\$ 1,333,168

應收關係 人款項 主要來 自銷貨 ,銷貨 交 易之款項 於銷售 日後 45~120 天到 期。該應 收款項 並無抵 押及附 息。應 收 關係人款 項並未 提列負 債準備 。 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及 3 月 31 日無逾期應 收帳 款而須轉 列其他 應收款 金額者 。

4.應付票 據及帳 款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應付票據及帳款﹕
-最終母公司 \$ 604,742 \$
543,587
\$ 951,612
-關聯企業 1,146,087 1,166,756 1,125,273
總計 \$ 1,750,829 \$
1,710,343
\$ 2,076,885

應付關係 人款項 主要來 自進貨 交易,並 在購貨日後 1 5~60 天到 期。該應付 款項並無 附息。

  • 5.其他
  • (1)福懋(同奈)責 任有限 公司(以下簡 稱 「福懋同 奈」)受 關係人 越南台 灣 興業責任 有限公 司(以下 簡稱「 台灣興 業 」)委託, 對越南 仁澤三 工業 區提供管 理服務 工作,雙方每年 簽訂服 務 委託契約 書,依 約福懋(同奈) 主要進行 該工業 區之可 供出租 土地業 之 經營管理 ,發電 廠水、 電、蒸 汽與其他 公用流 體售予 招商承 租商之 抄 錶、收費 、維修 及各項 公共設 施等服務 收入。 依該約 福懋(同 奈)可 收 取服務費 用如下 :
    • A.土地出 租費: 依台灣 興業收 取土地 出 租租金收 入之 3%計收 。
    • B.公用 流體服 務費: 依台 灣興業 每月銷 售予招商 區承 租廠商 電力金 額 之 3%計收。
    • C.管理 費:依 台灣興 業向 招商區 承租廠 商收取之 管理 費,全 額支付 予 本公司及 子公司 。

福懋(同奈 )因上 述委任 服務業 務提供 , 於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第一 季 認列招商 服務收 入分別 計\$6,51 8 及\$ 5,8 24。截至 民國 1 03 年 3 月 31 日、102 年 12 月 3 1 日 及 3 月 31 日為止,尚 未收取之 款項分 別為\$4, 451、 \$4,435 及\$4, 321,表 列「其 他應收 款」 項下。

其於上述 土地承 租乙事 ,截至 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102 年 12 月 31 日及 3 月 31 日為止,福懋(同 奈)需向 關係 人台灣興 業支付 招商管 理費、 水電費等 性質之 費用,分別 為\$0、\$707 及\$0,表列「其他 應付款 」項 下。

(三)主要 管理階 層薪酬 資訊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24,171
\$ 25,677

八、 質押之資 產

本集團之 資產提 供擔保 明細如 下: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41,287 \$ 1,518,288 長短期借款擔保
其他非流動資產 14,878 14,737 履約保證
存貨(待出售土地) 75,342 75,342 租稅複查限制移轉及短期
- - 借款擔保
總計 \$ 231,507 \$ 1,608,367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2年3月31日 擔保用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776,712 長短期借款擔保及租稅
其他非流動資產 28,594 履約保證
存貨(待出售土地) 76,032 租稅複查限制移轉及短期
- 借款擔保
總計 \$ 2,881,338
  • 九、 重大承諾 事項及 或有事 項
  • (一)截至 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 司及子公 司為進 口原料 及設備 向銀行 開 立而未使 用之信 用狀金 額餘額 如下:

金額
美金 \$ 1,076
日幣 24,674
歐元 479

(二)本公 司之子 公司福 懋科技 股份有 限 公司對接 受委託 各型積 體電路 之構裝 測 試之加工 品,負 有保管 責任且 如有遺 失 則須賠償 ,截至 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保管 之數量 如下述 :

103年3月31日
數量(單位:PC)
(每
顆)
1.在製品
LED 306,984,847 NTD 0.05~1.50
TSOP 11,582,987 USD 0.50~1.735
FBGA 42,576,671 USD 1.70~8.00
MICRO-SD 1,167,469 NTD 1.732~10.663
模組 356,967 USD 17.00~60.28
其他 214,176 USD 1.00~10.00
小計 362,883,117
103年3月31日
數量(單位:PC)

(每
顆)
2.製成品
LED 143,722,192 NTD
0.05~1.50
TSOP 10,550,009 USD
0.50~1.735
FBGA 53,966,638 USD
1.70~8.00
MICRO-SD 639,739 NTD
1.732~10.663
模組 192,152 USD
17.00~60.28
其他 5,686 USD
1.00~10.00
小計 209,076,416
合計 571,959,533
103年3月31日
數量(單位:片)

(每
片)
3.在製品
LED 3,879 NTD
1,480~5,910
其他 855 USD
1,500
小計 4,734
4.製成品
LED
其他
11,235
222
NTD
1,480~5,910
USD
1,500
11,457
16,191
103年3月31日
數量(單位:顆)

(每
顆)
5.在製品
LED封裝 3,906,028 NTD
0.60
6.製成品
LED封裝 880,016 NTD
0.60
4,786,044
數量(單位:支)

(每
支)
7.製成品
LED封裝 112 NTD
112
十、
重大之災
害損失

無。

十一、 重大之期 後事項

無。

十二、 其他

(一)資本 管理

本 集 團 之 資 本 管 理 目 標 , 係 為 保 障 集 團 能 繼 續 經 營 , 維 持 最 佳 資 本 結 構 以 降 低 資 金 成 本 , 並 為 股 東 提 供 報 酬 。 為 了 維 持 或 調 整 資 本 結 構 , 本 集 團 可 能 會 調 整 支 付 予 股 東 之 股 利 金 額 、 退 還 資 本 予 股 東 、 發 行 新 股 或 出 售 資 產 以 降 低 債 務 。 本 集 團 利 用 負 債 資 本 比 率 以 監 控 其 資 本 , 該 比 率 係 按 債 務 淨 額 除 以 資 本 總 額 計 算 。 債 務 淨 額 之 計 算 為 總 借 款 ( 包 括 合 併 資 產負債表 所列報 之「流動、 非流動借 款 及應付短 期票券」) 扣除現 金及約 當 現 金 。 資 本 總 額 之 計 算 為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所 列 報 之 「 權 益 」 加 上 債 務 淨額。

本集團於 民國 103 年之 策略維 持與民 國 102 年相同, 均係致 力將負 債資 本比率維 持在 20%上 下。本 集團之 負債 資本比率 如下:

103年3月31日 102年12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總借款 \$
15,173,764
\$
15,137,209
\$
14,414,027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2,604,958) (
3,064,945)
(
2,727,679)
債務淨額 12,568,806 12,072,264 11,686,348
總權益 53,318,593 54,210,085 52,466,493
總資本 \$
65,887,399
\$
66,282,349
\$
64,152,841
負債資本比率 19.08% 18.21% 18.62%
  • (二)金融 工具
    1. 金融工具 公允價 值資訊

本集 團 非 以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金 融 工 具包 括: 現 金 及約 當 現金 、 應 收票 據(含 關係 人 )、 應 收帳 款 (含 關 係人 )、 其他 應 收款 、 短 期借 款 、應 付 票據 (含關 係 人)、 應付 帳 款(含 關係 人 )及其 他 應付 款 、 其他 金 融資 產 及長 期 借 款(含一 年 或 一營 業 週期 內 到 期之 長 期 借款 )的 帳 面 金額 係公 允價 值 之 合理 近 似值 , 另 以公 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 工具 的 公允 價 值 資訊 請詳附註 十二(三 )。

  • 2.財務風 險管理 政策
  • (1)本公司 及子公 司為能 有效控 管財務 風 險,維持適當 流動性 及有效 衡 量並控制 經營風 險,在適當考 量經濟 環 境、外在競爭情 況及市 場相 關風險下 ,針對 不同之 風險採 取不同 之 控管策略 如下:
    • A.匯率風 險:本公司 及子公 司的許 多交 易都有涉 及外幣 往來,故為 能有效控 制匯率 風險,係要以 自然避 險 為原則,並隨時 監測匯 率 變動,將 匯率風 險降至 最低。
    • B.利率風 險:預期目 前國內 利率水 準短 期內變動 不大,惟本 公司及 子公司會 持續觀 察利率 之走勢,並 隨時 調整固定 或浮動 利率借 款 部位,以 降低因 利率變 動而造 成資金 成 本上揚之 風險。
    • C.現金流 量風險:定 期編製 長短期 資金 預估表,並隨 時注意 本集團 之現金流 量,規劃資金 需求時 程,以確 保皆能履 行各項 資金需 求

之合約義 務。

  • D.信用風 險:本公司及 子公司 嚴謹審 核 評估金融 商品交 易相對 人之 信用狀況 ,並適 時運用 債權保 全措施 , 以降低信 用風險 。
  • (2)在監督 管理方 面,由董 事會制 定相關 規範,授權 管理當 局在可 容許 風險的範 圍進行 日常營 運,並責成 直屬 董事會之 內部稽 核定期 檢視 管 理當 局 之 評 估報 告 , 若有 任 何 異 常情 形 ,應 立 即 向董 事 會 報 告, 並採取必 要之因 應防護 措施。

3.重大財 務風險 之性質 及程度

(1)市場風 險

A.匯率風 險

本集團從 事之業 務涉及 若干非 功能性 貨 幣,故 受匯率 波動之 影響 , 具重大匯 率波動 影響以 外幣資 產及負 債 資訊如下 :

103年3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15,214 30.47 \$ 3,510,564
日幣:新台幣 329,220 0.30 97,449
歐元:新台幣 630 41.93 26,416
美金:人民幣 7,016 6.15 211,498
非貨幣性項目
越盾:新台幣 \$ 7,181,759,893 0.0014 \$ 10,384,825
港幣:新台幣 136,921 3.93 537,690
人民幣:新台幣 443,191 4.90 2,171,636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6,636 30.47 \$ 202,198
日幣:新台幣 154,401 0.30 45,703
美金:人民幣 61,450 6.15 1,852,417
102年12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06,507
29.81 \$
3,174,974
日幣:新台幣 508,810 0.28 142,469
歐元:新台幣 695 41.09 28,558
美金:人民幣 19,897 6.10 595,920
非貨幣性項目
越盾:新台幣 \$
7,110,709,641
0.0014 \$
10,090,097
港幣:新台幣 144,927 3.84 556,519
人民幣:新台幣 438,689 4.92 2,157,91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124
29.81 \$
93,120
日幣:新台幣 112,758 0.28 32,012
美金:人民幣 72,593 6.10 2,174,175
102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26,045
29.83 \$
3,759,922
日幣:新台幣 283,657 0.32 90,770
歐元:新台幣 1,159 38.32 44,309
非貨幣性項目
越盾:新台幣 \$
4,878,951,694
0.0014 \$
6,962,264
港幣:新台幣 123,408 3.84 474,257
人民幣:新台幣 332,948 4.77 1,586,69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6,446
29.83 \$
192,284
日幣:新台幣 211,157 0.32 67,570
歐元:新台幣 1,712 38.32 65,450

本集團因 重大匯 率波動 影響之 外幣市 場 風險分析 如下: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35,106 \$ -
日幣:新台幣 1% 974 -
歐元:新台幣 1% 264 -
美金:人民幣 1% 2,115 -
非貨幣性項目
越盾:新台幣 1% \$ - \$ 103,848
港幣:新台幣 1% - 5,377
人民幣:新台幣 1% - 21,716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2,022 \$ -
日幣:新台幣 1% 457 -
美金:人民幣 1% 18,524 -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37,599 \$ -
日幣:新台幣 1% 908 -
歐元:新台幣 1% 443 -
非貨幣性項目
越盾:新台幣 1% \$ - \$ 69,623
港幣:新台幣 1% - 4,743
人民幣:新台幣 1% - 15,867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1,923 \$ -
日幣:新台幣 1% 676 -
歐元:新台幣 1% 654 -
  • B.價格風 險
  • 1.由 於 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投 資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係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金融資 產,或透 過損益 按公允 價值衡 量之金融 資產,因 此本 集團暴露 於權益 工具之 價格風 險。本集 團未有商 品價格 風險之 暴險。為 管理權益 工具投 資之價 格風險,本集團 將其投資 組合 分散,其 分散之 方式係 根據本 集團設 定 之限額進 行。
  • 2.本集團 主要投 資於國 內上市 櫃及未 上 市櫃之權 益工具,此 等權 益工具 之價 格會 因該 投資 標的 未來 價值 之不確 定性 而受 影響 。 若該等權 益工具 價格上 升或下跌 1%,而 其他所有 因素維 持不變 之情況下 ,對民 國 103 年及 1 02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稅 後 淨 利 因 來 自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失將分 別增加 或減少\$ 302,064 及 \$306 ,132;對於股東 權益之 影 響 因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分 別 增 加 或 減少\$302, 064 及\$306 ,132。
  • C.利率風 險
  • 1.本集團 之利率 風險來 自長期 借款。按 浮動利率 計息之 長期借 款 使本集團 承受現 金流量 利率風 險,本 公 司於民國 1 03 年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按浮動 利率計 算之借款 係以新 台幣及 美元計價 。
  • 2.於民國 1 03 年及 10 2 年 3 月 31 日,若 新台幣借 款利率 增加 1%, 在所有其 他因素 維持不 變之情 況下,民 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稅 後淨利 將分別 減少 \$83,300 及\$ 81,977, 主要係因 浮動利 率借款 導致利 息費用 增 加。
  • 3.於民國 103 年 及 102 年 3 月 31 日 , 若美金借 款利率 增加 1%, 在所有其 他因素 維持不 變之情 況下,民 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稅 後淨利 將分別 減少 \$2,329 及\$3 ,267, 主 要係因浮 動利率 借款導 致利息 費用增 加 。
  • (2)信用風 險
  • A.本公司 及子公 司投資 之權益 類金融 商 品,係透過集 中交易市 場及 證券 櫃檯 買賣 中心 下 單交 易, 或與 信用 良好 之交 易相 對人 往 來, 預期 交易 相對 人不 致 發生 違約 ,故 發生 信用 風險 之可 能性 不 高。 另以成本 衡量之 金融資 產於投 資時,業 已評估交 易相對 人信用 狀 況,預期 不致發 生違約 ,故發 生信用 風 險可能性 極低。
  • B.本 公司 及子 公司 銷售 產品 時, 業 已評 估交 易相 對人 之信 用狀 況 , 預期 交易 相對 人不 致 發生 違約 ,故 發生 信用 風險 之可 能性 極 低, 而最大之 信用風 險金額 為其帳 面價值 。
  • C.本公司 及子公 司提供 借款保 證承諾 均 依「背書保 證作業 程序」辦 理,且僅 對本公 司直接 控股達 50 %以上 之子公司 ,及直 接或間 接 控股比例達 50%, 且本公 司有決 策能力 之企業為 之。由 於該公 司 之信用狀 況均能 完全掌 握,故未 要求提 供擔保品。若其均 未能履 約,所可 能發生 之信用 風險為 保證金 額 。
  • (3)流動性 風險
  • A.本 公司 及子 公司 投資 之權 益類 金 融商 品投 資部 份具 活絡 市場 者 ,

預期 可輕 易在 市場 上 以接 近公 平價 值之 價格 迅速 出售 金融 資 產。 而無活絡 市場者 ,可能 具有流 動性風 險 之不確定 性。

  • B.本公司 及子公 司營運 狀況良 好,營運 資金足以 支應本 公司及 子公 司之資金 需求,且 在貨幣 市場及 銀行間 之債信良 好,故應 不致發 生因無法 籌措資 金以履 行應收 款項、應 付款項等 合約義 務之流 動 性風險。
  • C.下 表 係 本 集 團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及 以 淨 額 或 總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金 融負債,按 相關到 期日予 以分組,非衍 生金融負 債係依 據資產 負 債表日至 合約到 期日之 剩餘期 間進行 分 析;衍生金 融負債 係依據 資產負債 表日至 預期到 期日之 剩餘期 間 進行分析 如下: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3年3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
3,935,844
\$
-
\$
-
\$
-
應付短期票券 1,050,000 - - -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543,694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611,280 - - -
其他應付款 975,950 - -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223,400 4,803,636 5,412,075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2年12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3,706,477 \$
-
\$
-
\$
-
應付短期票券 1,250,000 - - -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390,719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524,102 - - -
其他應付款 1,309,490 - -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224,761 4,821,948 5,458,647 -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2年3月31日 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短期借款 \$3,133,015 \$
-
\$
-
\$
-
應付短期票券 449,758 - - -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824,937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2,955,401 - - -
其他應付款 985,039 - - -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652,855 8,272,280 1,906,119 -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4)衍生金 融負債

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102 年 12 月 31 日及 102 年 3 月 31 日本集 團操作之 衍生金 融負債 皆為 1 年內到期 。本集團 並不預 期到期 日分 析之現金 流量發 生時點 會顯著 提早, 或 實際金額 會有顯 著不同 。

(三)公允 價值估 計

1.下 表 為 分 析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 各 等 級 之 定義如下 : 第一等級 :相同 資產或 負債於 活絡市 場 之公開報 價(未經 調整)。 第二等級: 除包含 於第一 等級之 公開報 價外,資產 或負債 直接(亦 即價 格)或間接 (亦即 由價格 推導而 得)可 觀 察之輸入 值。 第三等級 :非以 可觀察 市場資 料為基 礎 之資產或 負債之 輸入值 。 本集團於 民國 103 年 3 月 31 日、102 年 12 月 31 日及 102 年 3 月 31 日 以公允價 值衡量 之金融 資產及 負債分 別 如下: 103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 683\$ -\$ 683\$ 受益憑證 400,295 400,29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29,863,695 342,700 - 30,206,395 合計 29,863,695\$ 743,678\$ -\$ 30,607,373\$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 356\$ -\$ 356\$ 102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 1,352\$ -\$ 1,35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31,543,452 365,700 - 31,909,152 合計 31,543,452\$ 367,052\$ -\$ 31,910,504\$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 704\$ -\$ 704\$

102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
-
\$
7,627
\$
-
\$
7,62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30,278,895 334,300 - 30,613,195
合計 \$
30,278,895
\$
341,927
\$
-
\$
30,620,822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
-
\$
6,488
\$
-
\$
6,488
  • 2.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 報 價衡量。當報 價可即 時且定 期自證 券交 易所、交易商、經紀商、產業、 評 價 服 務 機 構 或 監 管 機 構 取 得 , 且 該 等 報 價 係 代 表 在 正 常 交 易 之 基 礎 下 進 行 之 實 際 及 定 期 市 場 交 易 時 , 該 市 場 被 視 為 活 絡 市 場 。 本 集 團 持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市 場 報 價 為 收 盤 價 , 該 等 工 具 係 屬 於 第 一 等 級 。 第 一 等 級 之 工 具 主 要 包 括 權 益 工 具 及 債 務 工 具 , 其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衡量之 金融資 產及負 債或備 供出售 金 融資產。
  • 3.未在活 絡市場 交易之 金融工 具( 例如 於櫃檯買 賣之衍 生工具), 其公允 價 值 係 利 用 評 價 技 術 決 定 。 評 價 技 術 將 盡 可 能 的 多 利 用 可 觀 察 之 市 場 資料(如有 ),並盡 可能少 依賴企 業之特 定估計。若 計算一 金融工 具之 公 允 價 值 所 需 之 所 有 重 大 參 數 均 為 可 觀 察 資 料 , 則 該 金 融 工 具 係 屬 於 第二等級 。
  • 4.如 一 項 或 多 項 重 大 參 數 並 非 依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取 得 , 則 該 金 融 工 具 係 屬於第三 等級。
  • 5.用以評 估金融 工具之 特定評 估技術 包 括:
  • (1)同類型 工具之 公開市 場報價 或交易 商 報價。
  • (2)利 率 交 換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將 估 計 之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依 可 觀 察 之 殖 利 率 曲線折算 之現值 。
  • (3)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係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遠 期 匯 率 折 算至現值 。
  • (4)其他評 價技術, 以決定 其餘金 融工具 之公允價 值,例如 現金流 量折 現分析。

十 三 、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一)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下 列 與 合 併 子 公 司 間 交 易 事 項 , 於 編 製 合 併 報 表 時 皆 已 沖 銷 , 以 下 資 訊 係 供 參 考 )

(有 關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揭 露 資 訊 , 除 福 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係 依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 餘 被 投 資 公 司 不 符 合 重 要 子 公 司 之 定 義 , 係 依 該 等 公 司 同 期 自 行 編 製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編號
(註1)
背書保證者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背書 本期最高背書 期末背書保證 實際動支金額 以財產擔 累計背書保證
金額佔最近期
背書保證最高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屬子公司對 屬對大陸地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
(註2)
保證限額
(註8)
保證餘額
(註4)
餘額
(註5)
(註6)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
限額
(註8)
保證(註
7)
母公司背書
保證(註7)
區背書保證
(註7)
備註
0 福懋興業股
份有限公司
福懋興業(中山)
有限公司
2 \$
32,699,789
\$
2,437,600
\$
2,437,600
\$
1,301,069
-\$ 4.85% \$
65,399,579
Y Y
0 福懋興業股
份有限公司
福懋越南責任
有限公司
2 32,699,789 1,980,550 1,980,550 56,081 - 3.94% 65,399,579 Y
0 福懋興業股
份有限公司
福懋興業(常熟)
有限公司
3 32,699,789 2,879,070 2,873,870 1,034,759 - 5.71% 65,399,579 Y Y
0 福懋興業股
份有限公司
福懋(同奈)責任
有限公司
2 32,699,789 3,290,760 3,290,760 1,557,962 - 6.54% 65,399,579 Y

註 1: 編 號 欄 之 說 明 如 下 :

( 1 )發 行 人 填 0。

( 2 )被 投 資 公 司 按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

註 2: 背 書 保 證 者 與 被 背 書 保 證 對 象 之 關 係 有 下 列 六 種 , 標 示 種 類 即 可 :

( 1 )有 業 務 關 係 之 公 司 。

( 2 )直 接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子 公 司 。

( 3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合 併 計 算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

( 4 )對 於 直 接 或 經 由 子 公 司 間 接 持 有 普 通 股 股 權 超 過 百 分 之 五 十 之 母 公 司 。

( 5 )基 於 承 攬 工 程 需 要 之 同 業 間 依 合 約 規 定 互 保 之 公 司 。

( 6 )因 共 同 投 資 關 係 由 各 出 資 股 東 依 其 持 股 比 例 對 其 背 書 保 證 之 公 司 。

註 3: 應 填 列 公 司 依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 所 訂 定 對 個 別 對 象 背 書 保 證 之 限 額 及 背 書 保 證 最 高 限 額 , 並 於 備 註 欄 說 明 背 書 保 證 個 別 對 象 及 總 限 額 之 計 算 方 法 。

註 4: 當 年 度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之 最 高 餘 額 。

註 5: 截 至 年 底 舉 凡 公 司 向 銀 行 簽 具 背 書 保 證 契 約 或 票 據 之 額 度 獲 准 時 , 即 承 擔 背 書 或 保 證 責 任 ; 另 其 他 相 關 有 背 書 保 證 情 事 者 , 皆 應 入 計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中 。

註 6: 應 輸 入 被 背 書 保 證 公 司 於 使 用 背 書 保 證 餘 額 範 圍 內 之 實 際 動 支 金 額 。

註 7: 屬 上 市 櫃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者 、 屬 子 公 司 對 上 市 櫃 母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者 、 屬 大 陸 地 區 背 書 證 者 始 須 填 列 Y。

註 8: 本 公 司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訂 定 背 書 保 證 之 總 額 不 得 超 過 公 司 淨 值 之 1 . 3 倍 , 對 單 一 企 業 背 書 保 證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前 述 總 額 之 二 分 之 一 。

3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帳面金額(註1)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股
權淨值
備註
福懋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流動
11,219,610 825,763 0.19 825,763
" 太平洋電線電纜有限公司 - " 32 - - -
"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其常務董事法人代表 " 640 49 - 49
"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其常務董事 " 482,194 31,102 0.01 31,102
" 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712,345 64,689 0.04 64,689
" 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法人代表 " 10,000,000 342,700 2.35 342,700
"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39,387,646 564,520 0.58 564,520
"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 365,267,576 28,308,237 3.83 28,308,237
" 智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74,441 3,236 0.45 1,336
" 德亞樹脂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其法人董事 " 14,400 3,000 10.00 32,961
" 欣雲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 " 483,083 3,099 1.20 5,960
" 普實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6,690,134 47,897 3.17 59,468
" 南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19,066,860 196,389 9.53 167,840
宏懋開發股份有
限公司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福懋興業為宏懋開發之母公司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613,228 88,850 0.16 88,850
" 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399,500 21,283 0.11 7,710
廈門象嶼進出口
貿易有限公司
台商投資協會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註2 149 0.11 149
福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流動
388 30 - 30
"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312,512 20,157 - 20,157
" 日盛貨幣市場基金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流動
17,278,703 250,161 - 250,161
" 兆豐國際寶鑽貨幣市場基金 - " 12,252,099 150,134 - 150,134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帳面金額(註1)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股
權淨值
福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2,135,384 49,148 0.05 49,148
" 南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9,533,430 98,194 4.77 83,925
" 智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59,945 1,181 0.16 460
福懋興業(香港)
有限公司
福懋興業(常熟)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間接轉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註2 476,657 100.00 476,657

註 1: 包 括 金 融 資 產 評 價 調 整 之 金 額 。

註 2: 非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故 不 適 用 。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7 .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進(銷)貨之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交易對象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




(%)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

)



帳款之比率(%)
備註
福懋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
廣越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
之被投資公司
(\$
213,664) (
2.58) 交貨後60天以
信匯方式收款
\$
-
- 應收帳款 \$ 213,680 6.30
" 台塑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3,517,932 52.76 每半月以信匯
方式付款
- - 應付帳款 ( 811,140) ( 46.32)
" 台灣化學纖維
股份限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797,365 11.96 驗收後開立
二個月期票
- -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
(
321,218)
283,524) (
(
67.29)
16.19)
" 南亞塑膠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為其常務
董事
269,374 4.04 次月15日以信
匯方式付款
- - 應付帳款 ( 107,431) ( 6.13)
福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南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
司之董事
(
1,184,818) (
46.00) 月結60天 - - 應收帳款 818,862 52.00
福懋(同奈)責
任有限公司
越南台灣興業
責任有限公司
該公司為母公司採權
益法評價之投資公司
125,320 21.83 月結60天 - - 應付帳款 ( 32,697) ( 26.28)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轉率 金額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廣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213,680 2.77 - - 50,745 -
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之董事 818,862 5.72 - - 378,764 -

9 .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六 (二 )及 (十 三 )。

1 0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 無 。

(二)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下 列 與 合 併 子 公 司 間 交 易 事 項 , 於 編 製 合 併 報 表 時 皆 已 沖 銷 , 以 下 資 訊 係 供 參 考 )

(有 關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揭 露 資 訊 , 除 福 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係 依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 餘 被 投 資 公 司 不 符 合 重 要 子 公 司 之 定 義 , 係 依 該 等 公 司 同 期 自 行 編 製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不 包 含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

所在地區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 本期認列之投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註) 比率(%) 帳面金額 期損益 資損益 備註
福懋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
宏懋開發股份有
限公司
台灣 1.接受委託辦理市地重劃業
務。
2.工業廠房、住宅及大樓開發
租售業務。
114,912 114,912 16,100,000 100.00 156,394 (\$
230)
(\$
2,648)
福懋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
福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台灣 IC封裝、測試及模組。 3,773,440 3,773,440 290,464,472 65.68 5,818,679 134,548 88,371
福懋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
福懋興業(香港)
有限公司
香港 長短纖織物銷售。 900,337 900,337 - 99.90 526,592 (
26,710)
(
26,684)
福懋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
福懋越南責任有
限公司
越南 生產、加工、再加工各類紗、
布疋
、染整衣服、布簾、毛
巾床套、地氈等產品。
1,709,221 1,709,221 - 100.00 1,324,161 42,661 42,661
福懋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
廣越企業股份有
限公司
台灣 各種成衣加工、製造及買賣布
疋加工及買賣,前項產品之進
出口貿易業務。
94,617 94,617 13,158,978 20.39 541,206 (
90,525)
(
22,079)
福懋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
福懋瑞業(香港)
有限公司
香港 紡織品貿易。 2,958 2,958 - 43.00 11,099 4,509 1,939
福懋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
福懋(同奈)責任
有限公司
越南 生產加工銷售各種分類染整織
物及紗線品。
2,124,723 2,124,723 - 100.00 1,910,351 11,895 11,895
福懋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
越南台灣興業責
任有限公司
越南 化纖、紡紗、織布、染整及發
電。
1,987,122 1,987,122 - 10.00 1,937,895 365,138 36,514
福懋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
台塑河靜鋼鐵公
越南 煉銅產業。 5,150,283 5,150,283 - 4.96 5,212,417 (
306,139)
(
15,734)

註 : 部 分 公 司 非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故 不 適 用 。

(三)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 .基 本 資 料 :

大陸被投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積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止
已匯回投資
備註
資公司名稱 (註1)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2) 帳面金額 收益
福懋興業(中
山)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聚胺及聚酯色布。 \$
1,402,085
(1) \$
1,402,085
-\$ -\$ \$
1,402,085
(\$
1,912)
100 (\$
1,912)
\$
1,657,146
\$
-
註3
廈門象嶼福懋
進出口貿易有
限公司
進出口貿易、轉口貿易、商品展
示、商品的出口加工、倉儲運輸
業務、黑白、彩圖的設計及繪製
15,273 (1) 15,273 - - 15,273 (
177)
100 (
177)
10,870 - 註4
福懋興業(常
熟)有限公司
從事高檔織物面料的
織染及後整理加工。
878,214 (2) 878,214 - - 878,214 (
27,135)
100 (
27,135)
476,657 - 註5

註 1: 投 資 方 式 區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 標 示 種 類 別 即 可 :

( 1 )直 接 赴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

( 2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請 註 明 該 第 三 地 區 之 投 資 公 司 )。

( 3 )其 他 方 式 。

註 2: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欄 中 , 廈 門 象 嶼 福 懋 進 出 口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係 依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而 得 。

註 3: 該 公 司 之 實 收 資 本 額 、 本 期 期 初 及 期 末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原 幣 數 皆 為 U S \$ 4 6 , 4 0 0 , 0 0 0 (匯 出 U S \$ 4 6 , 3 8 8 , 8 0 0 及 機 器 等 作 價 U S \$ 1 1 , 2 0 0 )。

註 4: 該 公 司 之 實 收 資 本 額 、 本 期 期 初 及 期 末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原 幣 數 皆 為 U S \$ 5 7 0 , 0 0 0。

註 5: 該 公 司 之 實 收 資 本 額 、 本 期 期 初 及 期 末 自 台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資 原 幣 數 皆 為 U S \$ 2 7 , 0 0 0 , 0 0 0。

註 6: 本 公 司 間 接 投 資 之 「 福 懋 貿 易 (上 海 )有 限 公 司 」 已 於 民 國 1 0 0 年 清 算 完 畢 ; 清 算 後 無 股 本 匯 回 業 已 於 民 國 1 0 0 年 1 2 月 2 日 經 投 審 會 准 予 備 查 。 本 公 司 原 經 投 審 會 核 准 間 接 投 資 金 額 為 U S \$ 1 5 0 , 0 0 0。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 經濟部投審會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註)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合併淨值x60%)
福懋興業(中山)有限公司 \$ \$ \$
1,402,085 1,413,808 31,991,156
廈門象嶼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 15,273 17,368 31,991,156
福懋興業(常熟)有限公司 878,214 822,690 31,991,156

註 : ( 1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對 福 懋 興 業 (中 山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為 U S \$ 4 6 , 4 0 0 , 0 0 0。

( 2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對 廈 門 象 嶼 進 出 口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為 U S \$ 5 7 0 , 0 0 0。

( 3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對 福 懋 興 業 (常 熟 )有 限 公 司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為 U S \$ 2 7 , 0 0 0 , 0 0 0。

( 4 )係 以 實 收 資 本 額 原 幣 數 以 U S D: T W D = 1: 3 0 . 4 7 換 算 而 成 。

大陸被投資 銷(進)貨
財產交易
應收(付)帳款 票據背書保證或
提供擔保品
其他
公司名稱 金額 % 金額 % 餘額 % 期末餘額 目的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率區間 當期利息
福懋興業(中山)
有限公司
\$
11,470
0.14 \$
-
0.00 \$
6,643
0.20 \$
2,437,600
金融機構短期借
款使用
\$
-
\$
-
- \$
-
福懋興業(常熟)
有限公司
35,383 0.43 - 0.00 27,206 0.80 2,873,870 金融機構短期借
款使用
- - - -

2 .直 接 或 間 接 係 由 第 三 地 區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十四、 營運部門 資訊

  • (一)一般 性資訊
  •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係 以 產 品 別 及 勞 務 別 之 角 度 經 營 業 務 及 制 定 決 策 ; 故 管 理 階 層 亦 依 此 一 模 式 用 以 辨 認 應 報 導 部 門。
  • 2.本公司 及子 公司共 有四個 應報導 部門 :第一事 業群 、第二 事業群 之簾布 事業 部、油品 事業 部及福 科事業 部,分 述 如下:
    • (1)第一 事業群 :主 係生產 及銷售 織造、 染整等相 關產 品,並 轄海外 子公 司-福 懋 興業(中 山)有 限公司 、福懋 越南 責任有限 公司及 福懋興 業(香港 )有限 公 司等廠區 。
    • (2)簾布事 業部: 主係生 產及提 供輪胎 簾 布。
    • (3)油品事 業部: 主係經 營加油 站販售 相 關油品及 提供洗 車服務 。
    • (4)福科事 業部:主係子 公司-福懋科技 股 份有限公 司提供 之各型 積體電 路之構 裝、測試及模 組之加 工及研 究開發 。
  • (二)部門 資訊之 衡量
  • 本公司依 據各 營運部 門稅前 損益評 估營 運部門之 表現 ,此項 衡量標 準不包 含營 運部門中 非經 常性開 支之影 響,例 如 金融商品 未實現 損益之 影響。 另利息 收 入和支出 亦無歸 屬至各 營運部 門。

(三)部門 損益及 資產之 資訊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第二事業群
第一事業群 簾布事業部 油品事業部 其他部門 福科事業部 調整及沖銷 總計
部門收入
外部收入 \$
3,538,212
\$
2,161,988
\$
3,627,941
\$
437,595
\$
2,551,376
\$
-
\$
12,317,112
內部部門收入 383,313 - - - - (
383,313)
-
收入合計 \$
3,921,525
\$
2,161,988
\$
3,627,941
\$
437,595
\$
2,551,376
(\$
383,313)
\$
12,317,112
部門損益 \$
477,710
\$
91,285
\$
64,977
\$
19,925
\$
191,943
(\$
115,032)
\$
730,808
部門總資產
可辨認資產 \$
13,786,407
\$
5,464,554
\$
1,482,027
\$
3,989,414
\$
7,519,209
(\$
334,921)
\$
31,906,690
長期投資 7,691,518
公司一般資產 36,377,281
資產合計 \$
75,975,489
第二事業群
第一事業群 簾布事業部 油品事業部 其他部門 福科事業部 調整及沖銷 總計
部門收入
外部收入 \$
3,502,105
\$
1,790,340
\$
3,789,592
\$
443,078
\$
2,178,097
\$
-
\$
11,703,212
內部部門收入 313,939 - - - - (
313,939)
-
收入合計 \$
3,816,044
\$
1,790,340
\$
3,789,592
\$
443,078
\$
2,178,097
(\$
313,939)
\$
11,703,212
部門損益 \$
413,480
\$
82,324
\$
84,872
\$
93,152
\$
58,564
(\$
104,423)
\$
627,969
部門總資產
可辨認資產 \$
14,730,330
\$
3,980,137
\$
1,636,405
\$
4,201,270
\$
9,783,887
(\$
330,309)
\$
34,001,720
長期投資 4,454,700
公司一般資產 36,539,180
資產合計 \$
74,995,600

102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四)部門 損益之 調節資 訊

  • 1.部 門 間 之 銷 售 係 按 公 允交 易 原 則 進 行。 向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呈 報之 外 部 收 入 , 與 損 益 表 內 之 收 入 採 用一 致 之 衡 量 方式。
  • 2.本期調 整後之 合併總 損益與 應報導 部 門稅後淨 利調節 資訊請 詳附註 十四(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