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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C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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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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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26 日


目錄

開會程序 1
議程 2
報告事項 3
承認事項 12
選舉事項 14
討論事項 19
附錄 36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本公司章程
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
本公司現任董事持股明細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
本次股東常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開會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選舉事項
六、討論事項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1~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115 年股東常會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地點:台北市南京東路六段 380 號。
方式:本次股東常會採實體召開。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 114 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 114 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分派 114 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報告。
(四)本公司分派 114 年度現金股利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為依法提出本公司 114 年度決算表冊,請承認案。
(二)為依法提出本公司 114 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請承認案。

三、選舉事項
為本公司董事任期屆滿,請依法改選案。

四、討論事項
(一)為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請公決案。

~2~


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14年度營業情形詳如營業報告書(見本手冊第4頁),謹報請備查。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114年度決算表冊,依法提出查核報告書(見本手冊第11頁),謹報請備查。

三、本公司分派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報告。

本公司114年度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為新台幣9億4,578萬5,758元,且無累積虧損。依照章程第30條規定按114年度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0.2%為員工酬勞,提撥金額為新台幣189萬1,572元,其中按前述稅前利益提撥0.198%為基層員工酬勞,提撥金額為新台幣187萬765元;另提撥0.1%為董事酬勞,提撥金額為新台幣94萬5,786元。前述員工及董事酬勞提撥總金額為新台幣283萬7,358元,全數分派現金,謹報請備查。

四、本公司分派114年度現金股利報告。

本公司經115年3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照章程第31條規定分派114年度現金股利總金額新台幣8億4,233萬2,319元,每股分派新台幣0.5元,現金股利俟董事會訂定配發基準日後辦理發放,謹報請備查。

~3~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度營業報告書

壹、114 年度經營概況

本公司 114 年度合併營業額為 275 億 4,379 萬元,較 113 年度 287 億 1,571 萬元,減少 11 億 7,192 萬元,減少 4.08%。114 年度合併稅前利益額為 10 億 6,182 萬元,較 113 年度 16 億 5,357 萬元,減少 5 億 9,175 萬元,減少 35.79%。

貳、114 年度營運情形

回顧 114 年度,面對美國關稅政策、匯率波動、地緣衝突等多重挑戰,終端消費市場需求保守觀望,經濟因通膨壓力增強而呈現波動,在匯率波動、人事以及能源成本上漲,福懋持續進行整合,推動精緻化生產及節流措施。

面對外部競爭壓力與經濟情勢的不確定性,本公司適時調整產品組合,掌握全球對低碳紡織產品需求,使用再生環保原料並導入新式加工技術,開發高利基、環保機能性產品,同時因應全球化布局、分散區域風險,靈活調配三地五廠產能,強化與品牌客戶策略合作,鞏固供應鏈,強化永續發展競爭力,維持客戶滿意度與長期合作,打造具環境與經濟韌性的發展模式。

參、115 年度經營計畫及展望

茲就六大類產品 115 年度經營計畫及展望報告如下:

~4~


一、長纖機能布:

本公司長纖織品終端市場主要涵蓋四大類別:運動服飾(sportswear)、戶外機能(outdoor performance)、時尚休閒服飾(casual)以及晴雨傘(umbrella)。114年受通膨壓力與關稅不確定因素影響,品牌客戶仍趨於保守。因應市場快速變化,適時運用台灣與海外廠資源,積極維持與客戶合作關係,持續開發新客戶,開發高值化、差異化、綠色產品優化製程,提升產品附加價值。

本公司攜手紡織所(TTRI)開發出全球獨創聚胺材質奈米纖維靜電紡絲膜,可用於高機能防水透濕透氣高機能面料,此eSMORE-TEX™創新織物在TITAS展覽發表,在台灣廠區打造出聚胺奈米纖維防水透濕透氣膜生產線,本技術之導入將進一步提升公司競爭優勢與產業影響力,此款全聚酯織物可真正做到「紡織品對紡織品回收(Textile to Textile,簡稱T2T)」;另於越南擴增GORE產能,以強化整體供應鏈布局。

展望115年,在高端機能性產品方面良好的技術能力、與主要運動以及戶外品牌客戶間穩固的長期往來關係,將持續以台灣營運中心為核心,並於在地化供應的全球策略下深化三地五廠的一體化協作,強化跨區產能整合與營運韌性,積極爭取品牌訂單,依據客戶需求進行跨區產能配置,確保交期穩定、品質

~5~


一致與整體成本效益。亦將持續推動數位轉型與優化供應鏈,積極拓展新客戶與新市場,更強化運動、戶外機能及時尚休閒產品三大終端市場的應用,全面提升市場競爭力;且積極運用大數據分析以及自動化設備,持續優化設備、製程品質管理,提升染色一次成功率、生產效率與品質穩定性。同時攜手成衣供應鏈夥伴,致力於推動循環再生材料的應用,持續開發永續環保產品及製程,本公司將全力以赴並實現115年既定的營業目標。

二、輪胎簾布:

回顧114年,輪胎簾布高庫存問題已獲解決,高值化單股簾布銷售比去年同期成長,聚胺6單股環保簾布需求量逐季增加。本公司積極整合簾布產能,增加生產自行車胎簾布、防擦布等高值化產品,擴大品牌客戶使用率,有效運用台灣廠與越南廠資源,降低成本達成效益最大化。

展望115年,簾布聚焦差異化與高附加價值產品布局,生產線整合順利完成,營運動能逐步顯現。以聚胺、細丹、海廢絲為主要原料,推動永續高值化應用,擴大高端與利基市場滲透率。將持續聚焦尼龍原料之應用,提高防擦布、防刺布等產品比重,鎖定機車及自行車等兩輪市場,帶動輪胎簾布整體成長。

三、機能紗:

回顧114年,第二季受台幣升值及對等關稅影響,

~6~


導致全年度訂單需求下滑,機能紗 114 年整體營業額較 113 年減少 7.3%。面對外在環境的瞬息萬變,公司一方面靈活調整設備應對不同的產品組合,一方面嚴格管控生產成本,並積極爭取政府專案補助,以維持整體業績平穩成長。

展望115年,公司將專注於發展利基型產品,進一步深入優化產品組合,並爭取政府持續的科專計畫補助,開發新型差異化產品,並積極參與全球各大專業紡織品展覽,用以提高市場的能見度,同時有效擴大機能性紗種的市場佔有率來提升獲利。

四、特殊織物:

回顧 114 年,由於大陸及印度以低價搶占防火布市場,本公司特殊織物在東南亞市場銷量與價格受到影響而不如預期。另外醫療用布市場需求亦因大陸低價搶佔市場,使銷量大幅下滑。中東煉油廠對防火石油工作服的需求呈現穩定成長。

展望115年,面對市場需求多元化與快速變化,公司積極因應客戶需求及市場趨勢,專注拓展中東煉油廠彈性石油工作服及歐美軍警制服市場,預期將持續成長;同時全力爭取美國防火軍用服裝及飛行服用布的訂單,持續開發靜電布在環保、抗菌及高透氣醫療用布及食品業市場潛力,進一步深化市場布局,為提升競爭優勢,本公司已與原料供應商展開策略合作,致力於降低生產成本,並保持市場領先地位;

~7~


將全力實現115年營運績效目標,推動特殊織物業務的成長。

五、碳纖複合材料:

回顧 114 年自行車及運動器材產業持續去化受疫情期間影響積累之庫存,預計115年第三季才可恢復正常需求,成功開發日本高單價機械手臂及自行車把手等用料,帶動相關訂單增加;同時,船舶、冷卻水塔葉片及外銷衝浪板等應用領域訂單穩定增長,推動整體出貨量提升,銷售量較113年成長 2%。展望115年,公司因應不同客戶需求,積極開發多元化碳纖布料產品,拓展在建築及設備結構補強領域的應用,並預期碳纖編織布市場需求持續成長;同時積極開發新用途領域,包括鞋材、無人艇、遙控機具、醫療部件,並延伸至快速成長的無人機應用,以全面提升產品競爭力;此外多軸布產品可藉由四軸纖向碳織布的DNV認證來開發船舶領域的碳纖產品運用,並配合原料供應商共同爭取低階輪圈用料,未來將持續配合客戶需求,加強產品開發及市場應用擴大外銷市場占比,推動整體業績穩步提升。

六、加油站:

福懋加油站114年共有106站,多年來著重於服務、促銷與管理績效,並為台灣加油站五大通路之一。回顧114年,物價通膨及新型能源車需求增加,雖影響發油量,但仍維持穩定獲利。

~8~


展望115年,福懋加油站持續針對個別站體的經營績效與租期長短等總體評估,加強站務人員訓練,著重公共安全及優質服務與標準化管理,提供便利、安心的加油與消費環境。並因應國際油價變動,強化油槽庫位機動管控,積極招募合約客戶,提升獲利程度;同時,積極擴展新站,並配合台塑石油APP專案推廣促銷,善用通路優勢與社群媒體行銷,推廣副產品等,滿足顧客多元便利需求。

肆、結論

展望115年,全球經濟情勢與供應鏈環境具高度不確定性,關稅政策、匯率波動及市場需求調整,持續牽動產業布局與營運表現。本公司持續在穩健營運基礎上,強化跨區產能整合能力,並評估國際市場需求新增生產基地,提升整體營運彈性與韌性。同時,面對高度競爭產業環境,本公司保持高度警覺,在速度、效率、品質、交付與成本等關鍵營運指標上,持續透過精實管理與常態化改善機制,確保競爭優勢;在供應韌性方面,藉由靈活產能調度與在地化供應策略,縮短前置時間、提升交付可靠度並分散營運風險,以降低外部波動對客戶服務之影響,並持續提升差異化產品之比重。

本公司將深化國際品牌夥伴關係,並積極拓展中小品牌客戶的合作,透過穩定品質、高值化產品以及快速服務強化客戶信賴,並積極拓展新市場動能,推動差異化與高附加價值產品的開發,包括 eSMORE-TEX™、

~9~


高性能輪胎簾布、機能紗、碳纖複合材料等,以滿足運動、戶外、工業應用及多元需求。配合三地五廠的整體協作,本公司將加速提升產品開發能量,並強化跨區生產配置,確保交期穩定與全球客戶要求的品質水準。

展望未來,福懋興業將秉持「永續經營、穩健成長」核心理念,深化且精進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將與全球客戶和策略夥伴攜手前行,持續拓展高端材料與綠色紡織版圖,朝向具國際競爭力之領導企業邁進,為股東創造長期價值,並以創新與韌性,為產業永續發展樹立關鍵里程碑。

董事長:王文淵
經理人:李敏章
會計主管:李舒明

~10~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及個體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相關規定繕具報告,敬請鑑察。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林聖濱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0 日

-11-


承認事項 第一案

案由:為依法提出本公司 114 年度決算表冊,請承認案。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業已編製完竣,經 115 年 3 月 10 日審計委員會查核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阮呂曼玉會計師及徐聖忠會計師查核竣事。前述財務報表併同營業報告書送交審計委員會查核,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書在案。

二、前項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4 至 10 頁,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21 至 34 頁,敬請承認。

決議:

~12~


承認事項 第二案

案由:為依法提出本公司 114 年度盈餘分派之議案,請承認案。

董事會提

說明:本公司 114 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35 頁)經 115 年 3 月 10 日審計委員會查核及董事會決議通過,敬請承認。

決議:

~13~


選舉事項

案由:為本公司董事任期屆滿,請依法改選案。

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現任董事係於112年6月16日經股東常會選任,任期已於115年6月15日屆滿,擬即依規定採用累積投票制,選任全體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新任董事任期3年,自115年6月26日起至118年6月25日止。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第18條規定,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經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1% 以上股份之股東於115年4月28日提名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共有9人,董事候選人6人,名單如下:

姓名 學歷 主要經歷 持有股數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代表人王文淵 美國德州休士頓大學工業工程碩士
美國德州休士頓大學化學工程學士 現任:
福懋興業(股)公司董事長
台塑資源(股)公司董事長
南亞塑膠美國公司董事長
南亞塑膠美洲公司董事長
南亞塑膠德州公司董事長
財團法人長庚大學董事長
財團法人明志科技大學董事長
長庚學校財團法人長庚科技大學董事長 630,022,431

~14~


姓名 學歷 主要經歷 持有股數
財團法人王詹樣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董事長
台北出光石油化學(股)公司常務董事
台灣塑膠工業(股)公司董事
南亞塑膠工業(股)公司董事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董事
台塑石化(股)公司董事
南亞科技(股)公司董事
南亞電路板(股)公司董事
台塑勝高科技(股)公司董事
福懋科技(股)公司董事
麥寮汽電(股)公司董事
台朔重工(股)公司董事
台塑汽車貨運(股)公司董事
台灣醋酸化學(股)公司董事
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董事
台塑美國公司董事
台塑美洲公司董事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董事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
公益信託王詹樣社會福利基金主任委員
曾任: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董事長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董事長

~15~


姓 名 學 歷 主 要 經 歷 持有股數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總經理
福懋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麥寮汽電(股)公司董事長
麥寮汽電(股)公司總經理
台化出光石油化學(股)公司董事長
台灣醋酸化學(股)公司董事長
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塑海運(股)公司董事
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董事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代表人
洪福源 中原大學化工系 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董事長
曾任: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副董事長 630,022,431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代表人
李敏章 逢甲大學
紡織系 現任:
福懋興業(股)公司總經理
曾任:
福懋興業(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630,022,431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代表人
李建寬 中興大學
公共行政系 現任:
福懋興業(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曾任:
福懋興業(股)公司代理執行副總經理 630,022,431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代表人
吳立仁 逢甲大學
紡織系 現任:
福懋興業(股)公司副總經理
曾任:
福懋興業(股)公司代理副總經理 630,022,431

~16~


姓 名 學 歷 主要經 歷 持有股數
謝明德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機械系 現任:
裕源紡織、順晉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曾任:
裕源紡織(股)公司總經理 15,583,818

獨立董事候選人3人,名單如下:

姓 名 學 歷 主 要 經 歷 持有股數
林聖忠 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博士 現任:
台灣玻璃工業(股)公司及世紀鋼鐵結構(股)公司獨立董事、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顧問
曾任:
台灣中油(股)公司董事長、經濟部政務次長、常務次長、台北市政府建設局局長、中華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WTO)觀察員代表團團長 0
郭年雄 中興大學都市計畫碩士 現任:
和淞科技(股)公司董事
曾任:
台灣創新發展(股)公司監察人、台灣土地開發(股)公司及中華開發資產管理(股)公司總經理、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秘書、組長 0

~17~


姓名 學歷 主要經歷 持有股數
郭家琦 台灣大學
會計系 現任:
郭家琦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至興精機(股)公司獨立董事、
富華創新(股)公司董事
曾任:
中央、益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查帳員 3,000

選舉結果:

~18~


討論事項 第一案

案由:為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請公決案。

董事會提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另依經濟部89年4月24日商89206938號函解釋,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27條第2項規定,指派代表人當選為董事時,其指派之代表人及該法人股東均應受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始符合公司法第209條規定之意旨。

三、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所選出之新任董事及指派代表人當選董事之法人股東兼任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職務如附表,相關競業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擬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提請股東常會同意自該董事就任起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

姓名 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文淵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9~


姓名 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洪福源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台灣興業責任有限公司董事兼總經理
台化地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敏章 台灣興業責任有限公司董事
廣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Schoeller Textil AG 董事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建寬 Schoeller Textil AG 董事
謝明德 裕源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順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鼎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決議:

~20~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4 113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八)及七 $ 27,543,789 100 $ 28,715,705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二十二)
(二十三)及七 ( 24,462,984) ( 89) ( 25,643,868) ( 89)
5900 營業毛利 3,080,805 11 3,071,837 11
營業費用 六(二十二)
(二十三)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1,622,842) ( 6) ( 1,693,721) ( 6)
6200 管理費用 ( 728,252) ( 2) ( 717,535) ( 3)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十二(二) 12,000 - -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2,339,094) ( 8) ( 2,411,256) ( 9)
6900 營業利益 741,711 3 660,581 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十九) 93,381 - 106,365 -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 710,226 3 1,069,459 4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一) ( 269,191) ( 1) 33,685 -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四) ( 270,651) ( 1) ( 335,396) ( 1)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六)
合資損益之份額 56,347 - 118,873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20,112 1 992,986 4
7900 稅前淨利 1,061,823 4 1,653,567 6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五) ( 196,573) ( 1) ( 163,382) ( 1)
8200 本期淨利 $ 865,250 3 $ 1,490,185 5

(續次頁)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4 113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六(二)(十七)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71,992 - ($ 102,525)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6,016,224 22 ( 17,826,971) (62)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420,936 2 ( 472,036) (2)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6,509,152 24 ( 18,401,532) (64)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654,695) (2) 254,902 1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53,666 - 40,180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601,029) (2) 295,082 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5,908,123 22 ($ 18,106,450) (63)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6,773,373 25 ($ 16,616,265) (58)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865,250 3 $ 1,490,185 5
8620 非控制權益 - - - -
$ 865,250 3 $ 1,490,185 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6,773,373 25 ($ 16,616,265) (58)
8720 非控制權益 - - - -
$ 6,773,373 25 ($ 16,616,265) (58)
--- --- --- --- --- --- --- --- ---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六)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0.56 $ 0.51 $ 0.92 $ 0.89
假設子公司對本公司股票之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0.56 $ 0.51 $ 0.92 $ 0.88

董事長:王文淵

經理人:李敏章

會計主管:李舒明


福應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4 113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五)及七 $ 20,295,249 100 $ 21,302,810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四)(十九)
(二十)及七 ( 18,435,023) ( 91) ( 19,403,539) ( 91)
5900 營業毛利 1,860,226 9 1,899,271 9
營業費用 六(十九)(二十)
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1,298,218) ( 6) ( 1,352,692) ( 7)
6200 管理費用 ( 528,513) ( 3) ( 494,800) (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十二(二) 12,000 - -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1,814,731) ( 9) ( 1,847,492) ( 9)
6900 營業利益 45,495 - 51,779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十六) 57,465 1 72,340 -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七) 660,758 3 1,028,607 5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八) ( 224,994) ( 1) 103,980 1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一) ( 175,789) ( 1) ( 193,577) ( 1)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六(五)
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580,013 3 492,068 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897,453 5 1,503,418 7
7900 稅前淨利 942,948 5 1,555,197 7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二) ( 77,698) ( 1) ( 65,012) -
8200 本期淨利 $ 865,250 4 $ 1,490,185 7

(續次頁)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4 113
% %
其他綜合損益 六(十四)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 $ 71,992 - ($ 102,525)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6,016,224 30 ( 17,826,971) (84)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420,936 2 ( 472,036) (2)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6,509,152 32 ( 18,401,532) (86)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654,695) (3) 254,902 1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53,666 - 40,180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601,029) (3) 295,082 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5,908,123 29 ($ 18,106,450) (85)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6,773,373 33 ($ 16,616,265) (78)
9750 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 六(二十三) $ 0.56 $ 0.51 $ 0.92
假設子公司對本公司股票之投資不視為庫藏股票時之擬制資料: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三) $ 0.56 $ 0.51 $ 0.92

董事長:王文淵

經理人:李敏章

會計主管:李舒明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 產 附註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3,227,056 6 $ 3,524,678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二)
之金融資產-流動 651,397 1 556,97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六(三)
235,007 - 255,807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四) 38,149 - 14,501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4,714 - 6,436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 2,097,022 4 2,385,280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223,277 - 222,199
1200 其他應收款 453,561 1 303,486
130X 存貨 六(五) 7,112,249 13 7,577,337
1410 預付款項 404,660 1 268,377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58,616 - 175,283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4,605,708 26 15,290,355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二)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1,401,377 37 15,479,579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一)(三)及八
流動 1,080,121 2 1,063,276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六) 8,636,516 15 8,479,947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及八 9,679,192 17 10,298,531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八) 1,055,220 2 1,113,173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九) 453,447 1 488,156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五) 107,622 - 108,655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9,160 - 40,427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42,532,655 74 37,071,744
1XXX 資產總計 $ 57,138,363 100 $ 52,362,099

(續次頁)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及八 $ 1,967,735 3 $ 2,218,043 4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10,890 - - -
2150 應付票據 147,479 - 134,884 -
2160 應付票據-關係人 46,691 - 37,407 -
2170 應付帳款 939,360 2 887,102 2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664,825 1 936,982 2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一)及七 1,035,178 2 1,087,024 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37,855 - 63,845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115,271 - 167,740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364,871 1 431,375 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5,330,155 9 5,964,402 12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二) 8,200,000 15 8,200,000 16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五) 369,179 1 340,190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764,633 1 751,378 1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136,075 - 195,612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9,469,887 17 9,487,180 18
2XXX 負債總計 14,800,042 26 15,451,582 30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四)
3110 普通股股本 16,846,646 29 16,846,646 32
資本公積 六(十五)
3200 資本公積 955,115 2 952,952 2
保留盈餘 六(十六)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9,529,430 17 9,390,760 18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22,683 6 2,214,578 4
3350 未分配盈餘 6,973,351 12 8,632,750 16
其他權益 六(十七)
3400 其他權益 4,730,160 8 (1,108,105) (2)
3500 庫藏股票 六(十四) (19,064) - (19,064)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42,338,321 74 36,910,517 70
3XXX 權益總計 42,338,321 74 36,910,517 70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57,138,363 100 $ 52,362,099 100

董事長:王文淵

經理人:李敏章

會計主管:李舒明


福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 產 附註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1,859,433 4 $ 2,173,727 5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二)
之金融資產-流動 651,397 1 556,971 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三) 38,149 - 14,501 -
116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4,714 - 6,436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 1,362,195 3 1,389,714 3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112,450 - 111,563 -
1200 其他應收款 228,772 - 201,210 1
130X 存貨 六(四) 4,040,255 8 4,479,329 9
1410 預付款項 71,395 - 51,540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180,471 - 183,364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8,549,231 16 9,168,355 19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二)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1,401,377 39 15,479,579 31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一)及八流動 203,922 - 211,774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五) 17,773,645 33 17,770,037 36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六)及七 4,970,789 9 5,235,062 11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七) 812,039 2 850,994 2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374,735 1 404,145 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二) 107,622 - 108,655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129,841 - 49,795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45,773,970 84 40,110,041 81
1XXX 資產總計 $ 54,323,201 100 $ 49,278,396 100

(續次頁)

~27~


福壺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4年 12月 31日 113年 12月 31日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八) $ - - $ 296 -
2150 應付票據 116,764 - 112,620 -
2160 應付票據-關係人 44,866 - 35,000 -
2170 應付帳款 595,054 1 576,842 1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700,769 1 929,655 2
2200 其他應付款 815,903 2 882,200 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1,255 - 24,831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113,453 - 165,997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191,699 1 233,694 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2,589,763 5 2,961,135 6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九) 8,200,000 15 8,200,000 17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二) 369,179 1 340,190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714,483 1 699,483 1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111,455 - 167,071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9,395,117 17 9,406,744 19
2XXX 負債總計 11,984,880 22 12,367,879 25
權益
股本 六(十一)
3110 普通股股本 16,846,646 31 16,846,646 34
資本公積 六(十二)
3200 資本公積 955,115 2 952,952 2
保留盈餘 六(十三)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9,529,430 17 9,390,760 19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22,683 6 2,214,578 4
3350 未分配盈餘 6,973,351 13 8,632,750 18
其他權益 六(十四)
3400 其他權益 4,730,160 9 ( 1,108,105) (2)
3500 庫藏股票 (19,064) - ( 19,064) -
3XXX 權益總計 42,338,321 78 36,910,517 75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54,323,201 100 $ 49,278,396 100

董事長:王文淵

經理人:李敏章

會計主管:李舒明

~28~


編憶與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資本公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 股票
股表 換算之 資產 換算 資產 換算
113 年 度
113 年1月1日餘額 $16,846,646 $1,340,129 $9,318,813 $2,214,578 $7,756,015 ($913,220)
本期淨利 - - - - 1,490,185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99,919) 295,082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390,266 295,082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六(十五) - (404,320) - - - -
112年度盈餘指撥及分派: 六(十六)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71,947 - (71,947) -
現金股利 - - - - (438,013) -
發放予子公司現金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六(十五) - 1,097 - - - -
發放已轉列資本公積之逾期股利 六(十五) - (207) - - - -
逾期股利轉資本公積 六(十五) - 4,718 -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六(十五) - 11,535 - - (3,571)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16,846,646 $952,952 $9,390,760 $2,214,578 $8,632,750 ($618,138)
114 年 度
114年1月1日餘額 $16,846,646 $952,952 $9,390,760 $2,214,578 $8,632,750 ($618,138)
本期淨利 - - - - 865,25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69,858 (601,02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935,108 (601,029)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派: 六(十六)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138,670 - (138,670)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1,108,105 (1,108,105) -
現金股利 - - - - (1,347,732) -
發放予子公司現金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六(十五) - 1,754 - - - -
發放已轉列資本公積之逾期股利 六(十五) - (539) - - - -
逾期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六(十五) - 2,764 -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六(十五) - (1,816) - - -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16,846,646 $955,115 $9,529,430 $3,322,683 $6,973,351 ($1,219,167)

董事長:王文淵

經理人:李敏章

會計主管:李舒明


妹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鍵信息管制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普通股股本 貸本公積-實際 公積-經營權益管制表 貸本公積-總股本 貸本公積-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 貸本公積-其他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 本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附錄報表抽查之定 透過其他經合個益餘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實現評價損益
股次 股本 股次 股本 股次 股本 股次 股本 股次 股本 股次 股本 股次 股本 股次 股本
113年度
113年1月1日 $ 16,846,646 $ 44,256 $ 980,948 $ 1,650 $ 2,032 $ 294,068 $ 17,175 $ 9,318,813 $ 2,214,578 $ 7,756,015 ($ 913,220) $ 17,808,075 ($ 19,064) $ 54,351,972
本期淨利 - - - - - - - - - 1,490,185 - - - 1,490,185
本期其他經合個益六(十四) - - - - - - - - - ( 99,919) 295,082 ( 18,301,613) - ( 18,106,450)
本期經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1,390,266 295,082 ( 18,301,613) - ( 16,616,265)
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 - - ( 404,320) - - - - - - - - - - ( 404,320)
112年度盈餘拉稅及分配:六(十三)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71,947 - ( 71,947)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 - ( 438,013) - - - ( 438,013)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1,097 - - - - - - - - - - - 1,097
發放已轉列資本公積之逾期股利 - - - - - - ( 207) - - - - - - ( 207)
逾期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 - - - - 4,718 - - - - - - 4,718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 - - - - 11,535 - - - ( 3,571) - 3,571 - 11,535
113年12月31日 $ 16,846,646 $ 45,353 $ 576,628 $ 1,650 $ 2,032 $ 305,603 $ 21,686 $ 9,390,760 $ 2,214,578 $ 8,632,750 ($ 618,138) ($ 489,967) ($ 19,064) $ 36,910,517
114年度
114年1月1日 $ 16,846,646 $ 45,353 $ 576,628 $ 1,650 $ 2,032 $ 305,603 $ 21,686 $ 9,390,760 $ 2,214,578 $ 8,632,750 ($ 618,138) ($ 489,967) ($ 19,064) $ 36,910,517
本期淨利 - - - - - - - - - 865,250 - - - 865,250
本期其他經合個益六(十四) - - - - - - - - - 69,858 ( 601,029) 6,439,294 - 5,908,123
本期經合損益總額 - - - - - - - - - 935,108 ( 601,029) 6,439,294 - 6,773,373
113年度盈餘拉稅及分配:六(十三)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138,670 - ( 138,670)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 1,108,105 ( 1,108,105)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 - ( 1,347,732) - - - ( 1,347,732)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1,754 - - - - - - - - - - - 1,754
發放已轉列資本公積之逾期股利 - - - - - - ( 539) - - - - - - ( 539)
逾期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 - - - - 2,764 - - - - - - 2,764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 - - - - ( 1,816) - - - - - - - ( 1,816)
114年12月31日 $ 16,846,646 $ 47,107 $ 576,628 $ 1,650 $ 2,032 $ 303,787 $ 23,911 $ 9,529,430 $ 3,322,683 $ 6,973,351 ($ 1,219,167) $ 5,949,327 ($ 19,064) $ 42,338,321

董事長:王文淵

經理人:李敏章

會計主管:李舒明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1,061,823 | $ 1,653,567 |
| 調整項目 | |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
| 折舊費用 | 六(七)(八)(九)
(二十二) | 1,328,139 | 1,401,857 |
| 預期信用損失迴轉利益 | 十二(二) | ( 12,000 ) | - |
| 利息費用 | 六(八)(二十四) | 270,651 | 335,396 |
| 利息收入 | 六(十九) | ( 93,381 ) | ( 106,365 ) |
| 股利收入 | 六(二十) | ( 315,091 ) | ( 765,285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 六(二十一) | - | ( 479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 六(六) | ( 56,347 ) | ( 118,873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六(二十一) | ( 34,270 ) | ( 18,746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迴轉利益 | 六(二十一) | - | ( 77,316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
| 應收票據淨額 | | ( 23,648 ) | 42,622 |
|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 | 1,722 | ( 506 ) |
| 應收帳款淨額 | | 300,713 | ( 333,530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 ( 1,078 ) | ( 57,049 ) |
| 其他應收款 | | ( 150,466 ) | ( 72,274 ) |
| 存貨 | | 465,088 | 287,900 |
| 預付款項 | | ( 122,041 ) | 157,852 |
| 其他流動資產 | | 16,667 | 5,629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
| 合約負債-流動 | | 10,890 | - |
| 應付票據 | | 12,595 | 11,436 |
| 應付票據-關係人 | | 9,284 | ( 85,171 ) |
| 應付帳款 | | 52,258 | 197,772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272,157 ) | 96,921 |
| 其他應付款 | | ( 848 ) | 59,240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66,504 ) | 63,666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 ( 52,998 ) | ( 1,225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 2,329,001 | 2,677,039 |
| 收取之利息 | | 93,772 | 111,096 |
| 收取之股利 | | 585,467 | 988,366 |
| 支付之利息 | | ( 258,955 ) | ( 327,286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192,142 ) | ( 140,836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2,557,143 | 3,308,379 |

(續次頁)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增加) | | $ 3,955 | ($ 468,761)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七 | ( 85,646 ) | ( 46,043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六(二十七) | ( 765,775 ) | ( 592,165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 42,909 | 259,027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 8,664 ) | ( 32,885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 ( 4,616 ) | 6,530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817,837 ) | ( 874,297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短期借款減少 | 六(二十八) | ( 250,308 ) | ( 33,051 ) |
| 舉借長期借款 | 六(二十八) | 7,800,000 | 10,900,0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二十八) | ( 7,800,000 ) | ( 13,100,000 ) |
| 租賃本金償還 | 六(二十八) | ( 171,939 ) | ( 170,215 ) |
| 支付現金股利 | | ( 1,443,455 ) | ( 844,102 ) |
| 支付逾期現金股利 | | ( 539 ) | ( 207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866,241 ) | ( 3,247,575 ) |
| 匯率影響數 | | ( 170,687 ) | 97,014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 ( 297,622 ) | ( 716,479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六(一) | 3,524,678 | 4,241,157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六(一) | $ 3,227,056 | $ 3,524,678 |

董事長:王文淵

經理人:李敏章

會計主管:李舒明

~32~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942,948 | $ 1,555,197 |
| 調整項目 | |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
| 折舊費用(含投資性不動產) | 六(六)(七) | | |
| | (十九) | 771,311 | 797,930 |
| 預期信用損失迴轉利益 | 十二(二) | ( 12,000 ) | -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一) | 175,789 | 193,577 |
| 利息收入 | 六(十六) | ( 57,465 ) | ( 72,340 ) |
| 股利收入 | 六(十七) | ( 315,091 ) | ( 765,285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評價 | 六(十八) | | |
| 利益 | | - | ( 479 ) |
| 採用權益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 六(五) | | |
| 利益之份額 | | ( 580,013 ) | ( 492,068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六(十八) | ( 39,464 ) | ( 21,679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迴轉利益 | 六(十八) | - | ( 77,316 ) |
| (已)未實現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 | ( 312 ) | 3,746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
| 應收票據淨額 | | ( 23,648 ) | 42,622 |
|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 | 1,722 | ( 506 ) |
| 應收帳款淨額 | | 39,519 | ( 231,532 ) |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 ( 887 ) | 10,181 |
| 其他應收款 | | ( 29,123 ) | ( 50,585 ) |
| 存貨 | | 439,074 | 476,718 |
| 預付款項 | | ( 19,855 ) | ( 6,660 ) |
| 其他流動資產 | | 2,893 | 6,939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
| 應付票據 | | 4,144 | ( 2,835 ) |
| 應付票據-關係人 | | 9,866 | ( 87,578 ) |
| 應付帳款 | | 18,212 | 181,347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228,886 ) | 177,695 |
| 其他應付款 | | ( 11,372 ) | 63,754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41,995 ) | 43,689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 16,375 | ( 54,997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 1,061,742 | 1,689,535 |
| 收取之利息 | | 56,877 | 78,520 |
| 收取之現金股利 | | 797,229 | 995,754 |
| 支付之利息 | | ( 166,604 ) | ( 185,710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61,252 ) | ( 68,106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1,687,992 | 2,509,993 |

(續次頁)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 $ 7,852 | ($ 211,774)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85,577 ) | ( 46,043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六(二十四) | ( 264,132 ) | ( 272,860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 45,142 | 256,102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 ( 80,046 ) | 10,066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376,761 ) | ( 264,509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 六(二十五) | ( 296 ) | 296 |
| 租賃本金償還 | | ( 181,235 ) | ( 179,692 ) |
| 舉借長期借款 | 六(二十五) | 7,800,000 | 10,900,0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二十五) | ( 7,800,000 ) | ( 13,100,000 ) |
| 支付現金股利 | | ( 1,443,994 ) | ( 844,309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625,525 ) | ( 3,223,705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 | ( 314,294 ) | ( 978,221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六(一) | 2,173,727 | 3,151,948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六(一) | $ 1,859,433 | $ 2,173,727 |

董事長:王文淵

經理人:李敏章

會計主管:李舒明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可供分配數: 1·上期未分配盈餘 2·本期稅後純益 加:其他綜合損益轉入未分配盈餘 3·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合 計 分配項目: 1·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2·股東股利分配現金(每股0.5元) 3·未分配盈餘轉下年度 合 計 6,038,244,779 865,250,237 69,854,719 1,108,104,478
8,081,454,213
93,510,496 842,332,319 7,145,611,398 8,081,454,213
說明 1.本公司登記資本額16,846,646,370元,參加分配股數1,684,664,637股。 2.依本公司章程第31條規定,現金股利分配案授權董事會決議辦理,並報告股東會。 3.本年度分配股利0.5元/股,全數發放現金。 4.本次股利分配係全部屬於114年度稅後盈餘。 5.個別股東現金股利配發總額不足1元時,以四捨五入方式辦理。 6.其他綜合損益轉入未分配盈餘,係調整退休金精算再衡量數。 7.依金管證發字第1090150022號規定,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因帳列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35~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4878號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福懋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福懋集團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福懋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福懋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福懋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存貨之評價

事項說明

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五)。福懋集團民國114年12月31日存貨及備抵跌價損失分別為新台幣7,931,344仟元及新台幣819,095仟元。

福懋集團經營各種纖維製造染整、簾布製造及銷售,因紡織產品市場競爭激烈,致存貨跌價損失之風險較高。福懋集團存貨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

~36~


者衡量,其淨變現價值係依據實際平均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之資訊推算而得。而針對存貨評價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常涉及主觀判斷且具高度估計不確定性,考量福懋集團之存貨備抵跌價損失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認為福懋集團存貨之備抵跌價損失評價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於存貨之備抵跌價損失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依會計準則之規定與對福懋集團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提列政策與程序之合理性,包括決定淨變現價值所作之存貨分類之合理性。
  2. 瞭解福懋集團倉儲管理之流程、檢視其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層區分及管控存貨之有效性。
  3. 執行存貨淨變現價值計算邏輯之驗證,進而評估福懋集團決定備抵跌價損失之合理性。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福懋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前述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資產(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總計分別為新台幣9,325,330仟元及9,601,407仟元,各占合併資產總計之 16% 及 18%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營業收入分別為新台幣5,177,873仟元及5,529,264仟元,各占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 19% 及 19%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前述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101,297仟元及(368,011)仟元,各占綜合損益之 2% 及 2% 。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均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福懋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福懋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37~


福懋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福懋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福懋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福懋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福懋集團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

~38~


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阮呂曼玉

會計師

徐聖忠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0990058257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34097號

中華民國115年3月10日

~39~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4542號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懋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福懋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福懋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福懋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福懋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存貨之評價

事項說明

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二);存貨評價之會計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四)。福懋公司民國114年12月31日存貨及備抵跌價損失分別為新台幣4,688,384仟元及新台幣648,129仟元。

福懋公司經營各種纖維製造染整、簾布製造及銷售,因紡織產品市場競爭激烈,致存貨跌價損失之風險較高。福懋公司存貨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其淨變現價值係依據實際平均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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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之資訊推算而得。而針對存貨評價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常涉及主觀判斷且具高度估計不確定性,考量福懋公司之存貨備抵跌價損失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認為福懋公司存貨之備抵跌價損失評價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於存貨之備抵跌價損失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1. 依會計準則之規定與對福懋公司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其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提列政策與程序之合理性,包括決定淨變現價值所作之存貨分類之合理性。
  2. 瞭解福懋公司倉儲管理之流程、檢視其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層區分及管控存貨之有效性。
  3. 執行存貨淨變現價值計算邏輯之驗證,進而評估福懋公司決定備抵跌價損失之合理性。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福懋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部分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對前述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6,731,078仟元及6,870,915仟元,各占個體資產總額之 12% 及 14%,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前述公司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250,478)仟元及(208,630)仟元,各占個體綜合損益之 4% 及 (1%)。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福懋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福懋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福懋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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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福懋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福懋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福懋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福懋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福懋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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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阮呂曼玉

會計師

徐聖忠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0990058257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10034097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0 日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民國114年6月20日股東常會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據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定名為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一、生產「尼龍多富達布、聚酯布」銷售。
二、生產「傘骨槽骨」、「輪胎簾布」銷售。
三、高分子聚合物製品及其相關製品之製造加工與銷售。
四、棉紗、人造棉紗、合成纖維紗、混紡紗、織布、染整、成衣、被單、床單等及其相關製品之製造加工與銷售。
五、防護性織品器材之生產銷售,包括:1. 防彈背心、夾克、防彈頭盔、防彈盾牌、防彈面罩、耐磨布、複合材料製品(運動器材、釣具)。2. 工業用工作服,如耐酸耐鹼、耐火、耐高溫等織物製品及使用上列織物再加工產品,如消防衣、鍋爐防熱衣、化學工業用工作衣。3. 無塵室用品(無菌衣、手術衣、醫療包布、抗靜電衣)、無塵衣物。
六、電腦資訊軟體服務及資訊、通訊相關軟硬體產品及零組件之設計、製造、銷售。
七、觀光遊樂區、兒童樂園、公園、露營區、游泳池、溜冰場、動物園及綜合運動場之經營及水上育樂運動器材、遊艇之出租業務。
八、旅館業務之經營及附設餐廳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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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土產品、手工藝品、雜貨、百貨、服飾之買賣。

十、國內外各種文化藝術表演節目之代理、製作。

十一、經營加油站以供售汽油、柴油、煤油及小包裝石油產品。兼營汽、機車之潤滑油脂、簡易保養、洗車、汽機車用品、便利商店、停車場、設置自動販賣機及代辦汽車定期檢驗。

十二、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雲林縣必要時得經董事會決議在其他地點設立分公司。

第四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本公司轉投資總額得超過實收資本百分之四十。

本公司並得為有關事業間之保證。

第二章 股 份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壹佰陸拾捌億肆仟陸佰陸拾肆萬陸仟參佰柒拾元整,分為壹拾陸億捌仟肆佰陸拾陸萬肆仟陸佰參拾柒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全額發行。

第六條: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七條:股東應將其印鑑式樣送交本公司存查,其有變更時亦同。股東向本公司領取股利或行使其他一切權利時,均以所存本公司之印鑑為憑。股東印鑑遺失或毀損時,應填具印鑑掛失申請書,填明持有股票詳細字號及股份,連同身份證明文件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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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本,新印鑑卡及股票由本人送交公司登記,經查核認可後更換新印鑑,新印鑑辦妥登記後,於次日生效。前項更換新印鑑,係委託他人或以通訊方式辦理時,自然人股東另須檢附戶政事務所發給之印鑑證明書,法人股東應檢具申請函。

第八條:(刪除)

第九條:(刪除)

第十條:(刪除)

第十一條:每屆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二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由董事會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召集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並於開會前十五日通知各股東。股東會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第十三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依公司法第一七條規定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

第十四條: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遇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十五條:本公司股東每持有一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七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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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七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與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本公司。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第四章 董事

第十八條: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一人,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前項董事名額含獨立董事至少三人,獨立董事之提名及選任方式等相關事宜,依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之四條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及其成員之職權行使及相關事項,悉依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公司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照同業通常支給之水準議定之。

本公司得為董事於任期内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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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負之賠償責任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九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應即召集股東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期限為限。

第二十條: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

第廿一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並得互選副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第廿二條:本公司經營方針及其他重要事項,以董事會決議之,董事會除每屆第一次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〇三條規定召集之,其餘由董事長召集並擔任主席,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〇八條規定辦理。

本公司董事會得授權董事長於董事會休會期間,行使董事會職權,除依法令或相關章程規定、涉及公司重大利益事項或關係人交易事項,仍應經由董事會之決議外,其授權內容如下:

一、核定各項重要契約。
二、不動產抵押借款及其他借款之核定。
三、公司一般財產及不動產購置與處分之核定。
四、轉投資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指派。
五、增資或減資基準日及現金股利配發基準日之核定。

第廿三條:董事會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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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但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7日前通知各董事。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董事會之召集通知得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為之。

第廿四條: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董事,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時日場所,主席之姓名及決議之方法,並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議事錄應與出席董事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一併保存於本公司。

第廿五條:(刪除)

第五章 經理人

第廿六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廿七條:(刪除)

第廿八條:(刪除)

第六章 決算

第廿九條:本公司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會計年度,於總結算後,董事會應造具下列各項表冊,並提出股東常會請求承認之: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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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三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按當年度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萬分之五至千分之五為員工酬勞,並提撥最高千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虧損數額。前項員工酬勞,其中按當年度扣除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萬分之五至千分之四點九,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

員工及董事酬勞決議方式,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規定辦理。

第卅一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扣繳所得稅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另於必要時酌提特別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股利分配案,其中現金股利分配案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股票股利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前項特別盈餘公積包含:

一、因特殊用途所提列之盈餘公積。
二、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三、因金融商品交易認列之淨評價收益,惟其累積數減少時,應同額調減特別盈餘公積,並以本項已提列數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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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依法令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所營事業屬成熟期產業,每年獲利相當穩定,股利政策採現金股利、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三種方式搭配發放,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至少分配百分之五十以上,並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合計之比例,不得超過當年全部股利之百分之五十。

第七章 附 則

第卅二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定之。

第卅三條:本章程未定事項,悉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之。

第卅四條: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於規劃辦理各項職工福利事業後,仍有餘力時,在不超過當年度職工福利金收入百分之十之範圍內,得購買本公司「畸零股暨政府公債」。

第卅五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六十二年三月十六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四月七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二年六月十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三年三月十一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廿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六年六月廿八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七年四月三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七年十二月十四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三月廿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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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九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九年三月十八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二月廿八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九月十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一年二月廿六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二月廿六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三年二月十四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三月十五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四月三十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四月廿八日,第廿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七年五月三日,第廿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三日,第廿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五月四日,第廿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五月二日,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四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二年五月七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四月廿八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五月十三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十三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十五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三日,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日,第三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三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四日,第三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三日,第三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一日,第三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七日,第三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第四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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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第四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四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第四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第四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0一年六月二十六日,第四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0二年六月二十七日,第四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0五年六月二十四日,本次增訂有關設置審計委員會及刪除監察人等相關條文,自一0三年六月二十六日股東常會選任之監察人任期屆滿時始適用之,第四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第四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二年六月十六日,第四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第五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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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民國110年7月30日股東常會修正

第一條: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修訂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二條: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範,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得於三十日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方式為之;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得於十五日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方式為之。

股東會之召開應編製議事手冊,須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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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發放。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提案,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之相關規定辦理。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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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任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常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四條: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五條: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第六條: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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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第七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而主持方式得由董事長指定熟悉公司相關業務之副董事長、常務董事或董事,指揮股東會議程之進行,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親自出席,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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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八條: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九條: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數等相關資訊。

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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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十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十一條: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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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十二條: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本公司董事以股份設定質權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超過之股份不得行使表決權。

前二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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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布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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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除議程所列議案外,股東欲提出臨時動議者,其所代表之表決權數,應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第十四條: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五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本公司存續期間,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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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保存。

第十六條: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十七條: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帶「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八條: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佈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九條: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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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選舉辦法

民國110年7月30日股東常會修正

一、本公司董事之選舉,除法令或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辦理之。

二、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採用累積投票制,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證號碼代之。

三、選舉開始時由主席指定監票員、計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任務。

四、本公司董事,依本公司章程所規定之名額,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董事,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五、本公司董事之選舉,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由股東就本公司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一併進行選舉,各依第四條規定分別計算當選名額,獨立董事當選人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本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應選名額、其受理處所及其他必要事項,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本公司董事會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提出董事候選人推薦名單,但提名人數均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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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及董事會提供推薦名單時,應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

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股東會者,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董事候選人名單:

(一) 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二) 提名股東於公司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三) 提名人數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四) 提名股東未敘明被提名人姓名、學歷及經歷。

六、選舉票由董事會或其他召集權人製發,按出席證號碼,以一人一票,按應選出之人數點發選票,每張選票比例分載各該股東之選舉權數。

七、選舉人依董事候選人名單,在選票「被選舉人」欄填明董事候選人姓名。

八、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 不用第六條所規定之選舉票者。
(二) 所填被選舉人在二人以上者。
(三) 除第七條規定事項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四) 所填被選舉人與董事候選人名單經核對不符者。
(五) 字跡模糊,無法辨認者。

九、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佈,包含董事當選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十、本辦法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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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現任董事持股明細

職稱 姓名 持有股數
董事長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代表人:王文淵 630,022,431
董事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代表人:洪福源 630,022,431
董事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代表人:李青芬 630,022,431
董事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代表人:李敏章 630,022,431
董事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代表人:李建寬 630,022,431
董事 台灣化學纖維(股)公司
代表人:吳立仁 630,022,431
董事 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
賴樹旺夫婦社會福利慈善
事業基金會代表人:李滿春 4,151,942
董事 謝明德 15,583,818
獨立董事 林聖忠 0
獨立董事 郭年雄 0
獨立董事 郭家琦 3,000

備註: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規定,本公司全體董事最低法定持股數為40,431,952股,截至115年4月28日止,實際持股合計為649,761,19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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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

一、分派員工現金酬勞、股票酬勞及董事現金酬勞金額:
員工現金酬勞 新台幣 1,891,572 元
員工股票酬勞 新台幣 0 元
董事現金酬勞 新台幣 945,786 元
二、分派員工股票酬勞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員工股票酬勞股數 0 股
占盈餘轉增資比例 0 %

上述員工及董事現金酬勞帳列金額與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之金額相同。

本次股東常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次股東常會並無擬議無償配股且本公司因無須編製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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