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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tTech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r 31, 2026

52614_rns_2026-03-31_8cb720f1-dd2e-474f-a39d-f2bb15f96fa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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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6706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4及113年度

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35路3號1樓

電話:(04)2350-2319

  • 1 -

§目 錄§

財務報告 報紙
一、封 1 -
二、目 2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3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7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8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9~10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1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2~14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5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5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5~18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8~32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3~34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4~69 六~三三
(七)關係人交易 69~71 三四
(八)質抵押之資產 71 三五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71~72 三六
(十)其他事項 72 三七
(十一)重大期後事項 72~74 三八
(十二)其 他 74~75 三九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四十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75、77~80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75、81
3.大陸投資資訊 75、82
(十四)部門資訊 76 四一
  • 2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114年度(自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鍾叡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賴允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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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3月13日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


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銷貨收入之出貨真實性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從事光學檢測設備及雷射加工設備之研發、生產、銷售以及光學檢測代工服務,基於重要性及審計準則對收入認列預設為顯著風險,因此將特定客戶之銷貨收入出貨真實性列為本年度之關鍵查核事項,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

針對上述重要事項,本會計師執行下列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測試銷貨收入之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2. 選取部分主要銷貨客戶收入樣本,執行收入細項測試,將樣本核對至相關交易憑證。

其他事項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5 -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6 -


  1. 對於惠特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惠特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呂宜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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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嘉燮

會計師 謝明忠
謝明忠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80321204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00028068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3 日


惠特科

秀茂集

环保科

31日

2023年1月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 $ 1,332,362 17 $ 1,481,175 20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七) 74,186 1 74,857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九及三五) 403,386 5 1,154,616 15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十) 79,049 1 39,986 1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十、二五及三四) 263,932 4 553,829 7
1200 其他應收款 10,432 - 16,731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七) 16,155 - 11,545 -
130X 存貨(附註十一) 1,231,952 16 1,171,044 16
1410 預付款項(附註十七及三四) 257,365 4 229,837 3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17,324 - 18,794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3,686,143 48 4,752,414 63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七) 19,496 - 700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 270,685 3 273,692 4
154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九及三五) 50,728 1 -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十三) 57,451 1 75,251 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十四及三五) 3,314,319 43 2,129,200 29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十五) 81,781 1 13,857 -
1805 商譽(附註十六) 5,700 - 8,608 -
1821 其他無形資產 12,353 - 12,881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七) 194,002 2 206,232 3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49,345 1 20,165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4,055,860 52 2,740,586 37
1XXX 資產總計 $ 7,742,003 100 $ 7,493,000 100
代碼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八) $ 80,000 1 $ 100,000 1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十八) 41,000 - -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二五及三四) 612,237 8 766,387 10
2150 應付票據(附註二十) - - 1,053 -
2170 應付帳款(附註二十) 178,347 2 301,386 4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一及附註三四) 384,552 5 219,580 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七) - - 139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二二) 1,754 - 1,655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十五) 21,578 - 28,516 1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十八及三五) 197,485 3 298,882 4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一) 4,883 - 5,055 -
21XX 流動負債小計 1,521,836 19 1,722,653 23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十九) 481,130 6 471,047 6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三五) 1,801,980 23 1,080,560 15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七) 31,940 1 57,685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十五) 65,866 1 5,844 -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二一) 3,560 - 5,231 -
25XX 非流動負債小計 2,384,476 31 1,620,367 22
2XXX 負債合計 3,906,312 50 3,343,020 45
權益(附註二四)
股本
3110 普通股 785,489 10 785,689 10
3200 資本公積 1,942,766 25 1,939,039 26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69,487 5 369,487 5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 - - -
3350 未分配盈餘 679,111 9 985,465 13
3300 保留盈餘小計 1,048,598 14 1,354,952 18
3400 其他權益 58,838 1 70,300 1
3XXX 權益合計 3,835,691 50 4,149,980 55
負債與權益總計 $ 7,742,003 100 $ 7,493,000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趙歡投資

代表人:

匯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註冊

經理人:徐秋田

依照

會計主管:許景翔

景祥


惠特科技有限公司

华能科技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及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虧損為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營業收入(附註二五及三四)
4100 銷貨收入 $ 849,013 95 $ 898,352 97
4600 勞務收入 41,694 5 21,690 2
4800 其他營業收入 5,572 - 7,833 1
4000 營業收入合計 896,279 100 927,875 1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六及三四)
5110 銷貨成本 ( 754,315) ( 84) ( 843,071) ( 91)
5600 勞務成本 ( 5,334) ( 1) ( 3,204) -
5000 營業成本合計 ( 759,649) ( 85) ( 846,275) ( 91)
5900 營業毛利 136,630 15 81,600 9
5910 未實現銷貨利益 ( 413) - ( 4,666) ( 1)
5920 已實現銷貨利益 2,766 - 1,900 -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138,983 15 78,834 8
營業費用(附註二六及三四)
6100 推銷費用 ( 74,858) ( 8) ( 93,899) ( 10)
6200 管理費用 ( 144,900) ( 16) ( 140,565) ( 1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222,997) ( 25) ( 228,465) ( 25)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損失 738 - ( 131,910) ( 14)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442,017) ( 49) ( 594,839) ( 64)
6900 營業淨損 ( 303,034) ( 34) ( 516,005) ( 5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六及三十)
7100 利息收入 49,925 6 85,961 9
7010 其他收入 27,380 3 13,660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 48,486) ( 5) 125,991 14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050 財務成本 ($ 24,417) ( 3 ) ($ 23,129) ( 2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14,588) ( 2 ) 150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0,186) ( 1 ) 202,633 22
7900 稅前淨損 ( 313,220) ( 35 ) ( 313,372) ( 34 )
7950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二七) 5,214 - ( 4,235) -
8200 本年度淨損 ( 308,006) ( 35 ) ( 317,607) ( 34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七)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12,711) ( 1 ) 56,171 6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678 - 2,758 -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580 - 669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其他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252) - ( 686) -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1,705) ( 1 ) 58,912 6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19,711) ( 36 ) ($ 258,695) ( 28 )
每股淨損(附註二八)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9710 基 本 ($ 3.92) ($ 4.29)
9810 稀 釋 ($ 3.92) ($ 4.2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錯數控 代表 A

經理人:徐秋田 會計主管:許景翔


东城区政府公布
民国114 3份号
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 级 规 期 数 任 号 本 价 货 价 资 项 类 发 告 价 转 价 贷 价 退 价 转 价 贷 价 退 价 其他
期 告 价 期 告 价 退 价 转 价 贷 价 退 价
A1 113年1月1日按额 73,577 $ 735,769 $ 1,203,248 $ 369,487 $ 10,441 $ 1,274,820 ($ 2,523) $ 33,417 ($ 2,412) $ 3,622,447
E3 现金借贷 5,000 50,000 610,000 - - - - - - - 660,000
B3 112年度盈餘指揮及分配(附註二四)特別盈餘公積 - - - - ( 10,441 ) 10,441 - - - - -
C5 發行可轉換公司借回列權益組成部分(附註十九) - - 95,450 - - - - - - 95,450
C7 採用權益法以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 3,881 - - - - - - 3,881
Q1 處分透過其他經合損益組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八) - - - - - 17,811 - ( 17,811 ) - -
N1 員工認股權計畫下發行之普通股 ( 8 ) ( 80 ) 26,459 - - - - - - 517 26,896
T1 其他 - - 1 - - - - - - 1
D1 113年度凈損 - - - - - ( 317,607 ) - - - ( 317,607 )
D3 113年度其他經合損益 - - - - - - 2,741 56,171 - 58,912
D5 113年度經合損益總額 - - - - - ( 317,607 ) 2,741 56,171 - ( 258,695 )
Z1 113年12月31日按額 78,569 785,689 1,939,039 369,487 - 985,465 418 71,777 ( 1,895 ) 4,149,980
C17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數 - - 136 - - - - - - 136
Q1 處分透過其他經合損益組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附註八) - - - - - 1,652 - ( 1,652 ) - -
N1 員工認股權計畫下發行之普通股 ( 20 ) ( 200 ) 3,591 - - - - - - 1,895 5,286
D1 114年度凈損 - - - - - ( 308,006 ) - - - ( 308,006 )
D3 114年度其他經合損益 - - - - - - 1,006 ( 12,711 ) - ( 11,705 )
D5 114年度經合損益總額 - - - - - ( 308,006 ) 1,006 ( 12,711 ) - ( 319,711 )
Z1 114年12月31日按額 78,549 $ 785,489 $ 1,942,766 $ 369,487 $ - $ 679,111 $ 1,424 $ 57,414 $ - $ 3,835,691

追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程振技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賴光普

管理人:徐秋田

會計主管:許景翔

  • 11 -

惠特科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約開支公告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3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 313,220) ($ 313,372)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155,354 169,179
A20200 攤銷費用 6,418 4,934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 738) 131,910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5,474 ( 2,655)
A20900 財務成本 24,417 23,129
A21200 利息收入 ( 49,925) ( 85,961)
A21300 股利收入 ( 10,214) ( 7,749)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5,286 26,896
A2230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14,588 ( 150)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19,675) ( 4,968)
A22900 租賃修改利益 ( 15) ( 808)
A23500 採權益法之投資減損損失 6,145 -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損失 ( 17,977) 94,058
A23900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損失 413 4,666
A24000 關聯企業間之已實現銷貨利益 ( 2,766) ( 1,900)
A29900 商譽減損損失 2,908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 39,063) ( 19,320)
A31150 應收帳款 290,635 ( 246,708)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902) 732
A31200 存 貨 ( 57,220) ( 317,450)
A31230 預付款項 ( 13,632) ( 83,787)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12,426) ( 3,543)
A32125 合約負債 ( 154,150) 179,753
A32130 應付票據 ( 1,053) 486
A32150 應付帳款 ( 123,039) 254,360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15,236) ($ 57,304)
A32200 負債準備 ( 7,495) ( 917)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172) ( 53)
A3225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1,671) 3,714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 328,951) ( 252,828)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13,953) ( 21,006)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3,302) ( 16,779)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56,206) ( 290,613)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9,751) ( 93,866)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7,479 34,877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2,568 -
B0004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0,750) ( 183,374)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751,230 -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8,631) ( 3,658)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5,032 3,014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36,862) ( 568,966)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48,808 17,136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29,773) ( 225)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4,523) ( 12,037)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4,170) ( 120)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 4,182) ( 17,620)
B07500 收取之利息 57,148 98,603
B07600 收取之股利 10,214 7,749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96,163) ( 718,48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 100,000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20,000) -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41,000 -
C01200 發行公司債 - 563,569
C01300 償還公司債 - ( 279,27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918,840 620,160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 298,707) ($ 725,187)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 38,683) ( 48,741)
C04600 現金增資 - 660,000
C09900 其他籌資活動 136 1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02,586 890,532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970 2,446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 ( 148,813) ( 116,122)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81,175 1,597,297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332,362 $1,481,175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錯誤核定審理人 代表

經理人:徐秋田 會計主管:許景翔

  • 14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除另註明者外,係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係於 89 年 3 月設立,嗣後 91 年 9 月申請暫停營業,於 93 年 6 月重新營運;106 年 2 月吸收合併關聯企業晶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所營業務主要為經營機械設備、一般儀器、光學儀器、其他光學及精密機械等製造及批發、智慧財產權業、資訊軟體服務業、研究發展服務及國際貿易業務。

本公司股票自 107 年 11 月起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於該中心之興櫃股票櫃檯買賣,並於 108 年 12 月 19 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 115 年 3 月 6 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初次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稱「IFRS 會計準則」)

IAS 21 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適用 IAS 21 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二) 115 年適用之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依賴型電力之合約」 2026 年 1 月 1 日

(接次頁)

  • 15 -

(承前頁)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IFRS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2026年1月1日
IFRS 17「保險合約」(含2020年及2021年之修正) 2023年1月1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有關金融資產分類之應用指引修正內容

該修正主要修改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包括:

  1. 若金融資產包含一項可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點或金額之或有事項,且或有事項之性質與基本放款風險及成本之變動無直接關聯(如債務人是否達到特定碳排量減少),此類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兩項條件時其合約現金流量仍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2. 所有可能情境(或有事項發生前或發生後)產生之合約現金流量均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及
  3. 所有可能情境下產生之合約現金流量與具有相同合約條款但未含或有特性之金融工具之現金流量,並無重大差異。

  4. 闡明無追索權特性之金融資產係指企業收取現金流量之最終權利,依合約僅限於特定資產產生之現金流量。

  5. 釐清合約連結工具係透過瀑布支付結構建立多種分級證券以建立金融資產持有人之支付優先順序,因而產生信用風險集中,並導致來自標的池之現金短收在不同分級證券間之分配不成比例。

合併公司應追溯適用該修正但無須重編比較期間,並將初次適用之影響數認列於初次適用日。惟若企業不使用後見之明即能重編時,得選擇重編比較期間。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評估其他準則之修正將不致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造成重大影響。

  • 16 -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 定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2027 年 1 月 1 日(註 2)
IFRS 19「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含 2025 年之修正) 2027 年 1 月 1 日
IAS 21 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2027 年 1 月 1 日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註 2:金管會於 114 年 9 月 25 日宣布我國企業應自 117 年 1 月 1 日適用 IFRS18,亦得於金管會認可 IFRS18 後,選擇提前適用。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及相關配套修正

IFRS 18 將取代 IAS 1「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主要變動包括:

  • 合併公司應評估是否具有投資於特定類型之資產及提供融資予客戶之特定主要經營活動,據以將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項目分為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種類。
  • 損益表應列報營業損益、籌資前稅前損益以及損益之小計及總計。
  • 提供指引以強化彙總及細分規定:合併公司須辨認個別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負債、權益、收益、費損及現金流量,並以共同特性為基礎進行分類與彙總,俾使主要財務報表列報之各單行項目至少具有一項類似特性。具有非類似特性之項目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中應予細分。合併公司僅於無法找出較具資訊性之標示時,始將該等項目標示為「其他」。
  • 增加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之揭露:合併公司於進行財務報表外之公開溝通,以及向財務報表使用者溝通對合併公司整體財務績效某一層面之管理階層觀點時,應於財務報表單一附註揭露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相關資訊,包括該衡量之描述、如何計算、其與 IFRS 會計準則明定之小計或總計之調節以及相關調節項目之所得稅與非控制權益影響等。

  • 17 -


此外,IAS 7「現金流量表」進行以下配套修正:

  • 合併公司以間接法編製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時,應以營業損益作為調節起始點。
  • 合併公司收取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投資活動,而支付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籌資活動。若合併公司經評估具有特定主要經營活動,須考量損益表中列報股利收入、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之種類,據以決定收取股利、收取利息及支付利息於現金流量表中之分類,惟上述各項現金流量僅能各自分類於現金流量表之單一活動中。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各號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其他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及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18 -


  1.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即使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發布財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亦屬流動負債),以及
  3. 於資產負債表日不具有實質權利可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

(四)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期自收購日起或至處分日止之營運損益。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當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合併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二「子公司」、附表五及附表六。

(五)企業合併

企業合併係採收購法處理。收購相關成本於成本發生及勞務取得當期列為費用。

  • 19 -

商譽係按移轉對價之公允價值以及收購者先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於收購日之公允價值之總額,超過收購日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淨額衡量。倘於重評估後,收購日所取得可辨認資產及承擔負債之淨額仍超過移轉對價以及收購者先前已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於收購日公允價值之總數,則該差額為廉價購買利益,並立即認列為損益。

對被收購者具有現時所有權權益且清算時有權按比例享有被收購者淨資產之非控制權益,係以其所享有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已認列金額之比例份額衡量。其他非控制權益係以公允價值衡量。

(六) 外 幣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若合併公司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所有權益,或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部分權益但喪失控制或處分國外營運機構之後之保留權益係金融資產並按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所有該國外營運機構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 20 -

(七) 存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先進先出法。

(八)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之企業。

合併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

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取得成本超過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期損益。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合併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一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合併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

  • 21 -

列進一步之損失。合併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合併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不分攤至構成投資帳面金額組成部分之任何資產,包括商譽。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合併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若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合併公司係持續採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合併財務報告。

(九)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後之金額衡量。

除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外,其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若租賃期間較耐用年限短者,則於租賃期間內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22 -

(十) 商譽

企業合併所取得之商譽係依收購日所認列之商譽金額作為成本,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商譽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因該合併綜效而受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簡稱「現金產生單位」)。

受攤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每年(及有跡象顯示該單位可能已減損時)藉由包含商譽之該單位帳面金額與其可回收金額之比較,進行該單位之減損測試。若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係當年度企業合併所取得,則該單位應於當年度結束前進行減損測試。若受攤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減少該現金產生單位受攤商譽之帳面金額,次就該單位內其他各資產帳面金額之比例減少各該資產帳面金額。任何減損損失直接認列為當期損失。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處分受攤商譽現金產生單位內之某一營運時,與該被處分營運有關之商譽金額係包含於營運之帳面金額以決定處分損益。

(十一) 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

  1. 除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二)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

  • 23 -

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攤至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及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三)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24 -

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未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不符合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所產生之股利、利息係分別認列於其他收入及利息收入,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則係認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三三。

B.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投資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 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應收款項、原始到期日超過 3 個月之定期存款、受限制銀行存款及存出保證金)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任何外幣兌換損益則認列於損益。

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計算:

a. 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
b. 非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但後續變成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

  • 25 -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C.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且非企業合併收購者所認列或有對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含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其他金融資產係先評估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若未顯著增加,則按 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若已顯著增加,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預期信用損失係以發生違約之風險作為權重之加權平均信用損失。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代表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 12 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則代表金融工具於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惟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

  • 26 -

資之備抵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不減少其帳面金額。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整體除列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1. 權益工具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其帳面金額係按股票種類加權平均計算。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1.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關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

  • 27 -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1. 可轉換公司債

合併公司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可轉換公司債)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將其組成部分分別分類為金融負債及權益。

原始認列時,負債組成部分之公允價值係以類似之不可轉換工具當時市場利率估算,並於執行轉換或到期日前,以有效利息法計算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屬嵌入非權益衍生工具之負債組成部分則以公允價值衡量。

分類為權益之轉換權係等於該複合工具整體公允價值減除經單獨決定之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之剩餘金額,經扣除所得稅影響數後認列為權益,後續不再衡量。於該轉換權被執行時,其相關之負債組成部分及於權益之金額將轉列股本及資本公積一發行溢價。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權若於到期日仍未被執行,該認列於權益之金額將轉列資本公積一發行溢價。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交易成本,係按分攤總價款之比例分攤至該工具之負債(列入負債帳面金額)及權益組成部分(列入權益)。

  1. 衍生工具

合併公司簽訂之衍生工具包括換匯合約,用以管理合併公司之利率及匯率風險。

衍生工具於簽訂衍生工具合約時,原始以公允價值認列,後續於資產負債表日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後續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然指定且為有效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其認列於損益之時點則將視避險關係之性質而定。當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為金融負債。

  • 28 -

衍生工具若嵌入於 IFRS 9「金融工具」範圍內之資產主契約,係以整體合約決定金融資產分類。衍生工具若嵌入於非 IFRS 9 範圍內之資產主契約(如嵌入於金融負債主契約),而嵌入式衍生工具若符合衍生工具之定義,其風險及特性與主契約之風險及特性並非緊密關聯,且混合合約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該衍生工具係視為單獨衍生工具。

(十四)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負債準備係以清償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折現值衡量。

保固

於銷售合約下之保固義務係依管理階層對清償合併公司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值,於相關商品認列收入時認列。

(十五) 收入認列

合併公司於客戶合約辨認履約義務後,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履約義務,並於滿足各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移轉商品或勞務與收取對價之時間間隔在 1 年以內之合約,其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不予調整交易價格。

銷售商品

合併公司銷售商品於承諾之商品運送至客戶端且客戶取得其控制(即客戶主導該商品之使用並取得該商品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認列收入,主要商品為光電儀器設備等,以合約敘明之價格為基礎認列收入。

(十六) 租賃

合併公司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

1.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 29 -

營業租賃下,減除租賃誘因後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因取得營業租賃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加計至標的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除適用認列豁免之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及短期租賃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其他租賃皆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使用權資產原始按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租賃開始日前支付之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原始直接成本及復原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衡量,後續按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數。使用權資產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使用權資產採直線基礎自租賃開始日起至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

租賃負債原始按租賃給付(包含固定給付)之現值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

後續,租賃負債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且利息費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租賃期間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合併公司再衡量租賃負債,並相對調整使用權資產,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租賃負債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租賃協議中非取決於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金於發生當期認列為費用。

(十七) 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僅於可合理確信合併公司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始予以認列。

  • 30 -

以合併公司應購買、建造或其他方式取得非流動資產為條件之政府補助係認列為遞延收入,並以合理且有系統之基礎於相關資產耐用年限期間轉列損益。

若政府補助係用於補償已發生之費用或損失,或係以給與合併公司立即財務支援為目的且無未來相關成本,則於其可收取之期間認列於損益。

(十八)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2.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十九) 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給與員工之員工認股權

員工認股權係按給與日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及預期既得之最佳估計數量,於既得期間內以直線基礎認列費用,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若其於給與日立即既得,係於給與日全數認列費用。合併公司辦理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係以確認員工認購股數之日為給與日。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修正預期既得之員工認股權估計數量。若有修正原估計數量,其影響數係認列為損益,使累計費用反映修正之估計數,並相對調整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

(二十)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合併公司依各所得稅申報轄區所制定之法規決定當期所得(損失),據以計算應付(可回收)之所得稅。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係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認列。

  • 31 -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2.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或購置機器設備、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3.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 32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合併公司於發展重大會計估計值時,將可能之影響,納入對現金流量推估、成長率、折現率、獲利能力等相關重大估計之考量,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

重大會計判斷

無此情事。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一) 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係基於合併公司對於違約機率及違約損失率之假設。合併公司考量歷史經驗、現時市場情況及前瞻性資訊,以作成假設並選擇減損評估之輸入值。所採用重要假設及輸入值請參閱附註十。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合併公司之預期,則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二) 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三)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使用權資產之減損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使用權資產之減損係按該等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即該等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評估,市場價格、未來現金流量或折現率之變動將影響該等資產可回收金額,可能導致合併公司須額外認列減損損失或迴轉已認列之減損損失。此外,因市場之波動,致推估之現金流量、成長率及折現率等估計具較大之不確定性。

  • 33 -

(四) 所得稅

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與未使用課稅損失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帳面金額 113,431 仟元。由於未來獲利之不可預測性,合併公司有 567,156 仟元之虧損扣抵並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應課稅暫時性差異而定,因市場之波動後續發展可能導致合併公司營運中斷,致前述估計產生重大不確定性,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超過預期,可能會額外認列重大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該等認列係於發生期間認列。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200 $ 200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424,974 899,742
約當現金(原始到期日在 3 個月以內之投資)
銀行定期存款 907,188 581,233
$ 1,332,362 $ 1,481,175

銀行定期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銀行定期存款 1.60%~4.2% 1.225%~4.80%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流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衍生工具(未指定避險)
-換匯交易合約 $ 913 $ 700
非衍生工具
-受益憑證 73,273 74,157
$ 74,186 $ 74,857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非流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衍生工具
-公司債贖回權價值 $ 650 $ 700
非衍生工具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18,846 -
$ 19,496 $ 700

合併公司本期取得受益憑證之目的,主要係為強化資金之運用而投資。

於資產負債表日本適用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換匯合約如下:

114年12月31日

換匯交易 合約金額(仟元)
美元兌新台幣 114年11月13日至115年1月13日 USD 2,000/NTD61,794

113年12月31日

換匯交易 合約金額(仟元)
美元兌新台幣 113年11月29日至114年1月3日 USD 2,000/NTD 64,870

合併公司從事換匯交易之目的,主要係為規避外幣資產及負債因匯率波動產生之風險。

八、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270,685 $ 273,692
國內投資
上市及興櫃股票 $ 246,052 $ 238,049
未上市(櫃)股票 24,633 35,643
$ 270,685 $ 273,692

合併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上述權益工具,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若將該等投資之短期公允價值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長期投資規劃並不一致,因此選擇指定該等投資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於113年度調整投資部位以分散風險,按公允價值34,877仟元出售部分投資之普通股,相關其他權益-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17,811仟元轉入保留盈餘。

合併公司於114年度調整投資部位以分散風險,按公允價值17,479仟元出售部分投資之普通股,相關其他權益-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1,652仟元轉入保留盈餘。

九、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 $ 309,570 $ 960,967
受限制銀行存款 93,816 193,649
$ 403,386 $ 1,154,616
非流動
公司債 $ 50,728 $ -

(一) 截至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原始到期日超過 3 個月之定期存款利率區間分別為年利率 1.540%~4.070% 及 2.670%~5.000%。
(二)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質押之資訊,參閱附註三五。
(三) 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公司債作附買回交易條件之面額為 50,000 仟元,票面利率及有效利率分別為 3.75% 及 3.56%。

十、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 79,049 $ 39,986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應收帳款 $ 667,642 $ 962,921
應收帳款-關係人 9,855 6,307
減:備抵損失 ( 413,565) ( 415,399)
$ 263,932 $ 553,829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授信期間為 30~180 天,應收帳款不予計息。

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帳款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帳款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帳款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已顯著減少。

合併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過去收款經驗、產業經濟情勢及展望。合併公司係以應收裝機款逾期天數及應收裝機尾款立帳天數分別訂定預期信用損失率。

若有證據顯示交易對方面臨嚴重財務困難且合併公司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直接沖銷相關應收帳款,惟仍會持續追索活動,因追索回收之金額則認列於損益。

合併公司依準備矩陣衡量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損失如下:

114年12月31日-一般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預期信用損失率 未逾期 逾31~90天 期未逾91~150天 期151~360天 期超過361天 合計
0.1% 2.82% 5.14% 7.56%~53.03% 100%
總帳面金額 $ 295,717 $ 311 $ 314 $ 45,164 $ 10,104 $ 351,610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173 ) ( 9 ) ( 16 ) ( 5,817 ) ( 4,973 ) ( 10,988 )
備抵損失(個別客戶評估-泉州三安) - - - - ( 4,157 ) ( 4,157 )
備抵損失(個別客戶評估-湖北三安) - - - ( 15 ) ( 974 ) ( 989 )
攤銷後成本 $ 295,554 $ 302 $ 298 $ 39,332 $ - $ 335,476

113年12月31日-一般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預期信用損失率 未逾期 31~90天 91~150天 151~360天 400 361天 合計
0.1% 0.65% 0.91% 1.86%~35.92% 100%
總帳面金額 $ 519,128 $ 4,082 $ 381 $ 400 $ 28,797 $ 552,788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20 ) ( 18 ) ( 4 ) ( 170 ) ( 24,723 ) ( 24,935 )
備抵損失(個別客戶評估-泉州三安) - ( 3 ) - - ( 3,737 ) ( 3,740 )
備抵損失(個別客戶評估-湖北三安) - ( 4 ) - - ( 337 ) ( 341 )
攤銷後成本 $ 519,108 $ 4,057 $ 377 $ 230 $ - $ 523,772

合併公司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應收票據均未逾期。

114年12月31日-應收裝機尾款

預期信用損失率 0~30天 31~150天 151~390天 391~570天 571~720天 超過721天 合計
2.74% 3.42%~4.71% 7.81%~16.45% 21.46%~37.04% 44.60%~95.45% 99% -
總帳面金額 $ 251 $ - $ 4,973 $ 2,033 $ 3,931 $ 393,748 $ 404,936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501 ) ( 151 ) ( 2,762 ) ( 60,894 ) ( 64,308 )
備抵損失(個別客戶評估-泉州三安) - - - ( 162 ) - ( 223,288 ) ( 223,450 )
備抵損失(個別客戶評估-湖北三安) - - - ( 330 ) - ( 109,343 ) ( 109,673 )
攤銷後成本 $ 251 $ - $ 4,472 $ 1,390 $ 1,169 $ 223 $ 7,505

113年12月31日-應收裝機尾款

預期信用損失率 0~30天 31~150天 151~390天 391~570天 571~720天 超過721天 合計
9.34% 10.14%~12.38% 14.36%~23.41% 28.4%~36.65% 42.16%~98.78% 99% -
總帳面金額 $ 556 $ 23,177 $ 8,179 $ 29,288 $ 39,888 $ 355,338 $ 456,426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43 ) ( 2,295 ) ( 1,329 ) ( 8,244 ) ( 6,065 ) ( 45,620 ) ( 63,596 )
備抵損失(個別客戶評估-泉州三安) - - ( 61 ) - ( 5,289 ) ( 211,138 ) ( 216,488 )
備抵損失(個別客戶評估-湖北三安) - - ( 125 ) - ( 8,748 ) ( 97,426 ) ( 106,299 )
攤銷後成本 $ 513 $ 20,882 $ 6,664 $ 21,044 $ 19,786 $ 1,154 $ 70,043

有關與泉州三安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泉州三安公司)及湖北三安光電有限公司(以下稱湖北三安公司)交易相關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減損評估及仲裁案件資訊,請詳附註三十八。

應收票據及帳款備抵損失之變動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年初餘額 $ 415,399 $ 283,489
加: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 131,910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 1,096) -
減: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 738) -
年底餘額 $ 413,565 $ 415,399

十一、存貨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製成品 $ 512,761 $ 404,396
在製品 322,295 323,473
原料 379,051 440,955
物料 2,842 2,220
在途存貨 15,003 -
$ 1,231,952 $ 1,171,044

銷貨成本性質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已銷售之銷貨成本 $ 762,137 $ 740,740
存貨報廢損失 10,155 8,273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損失 ( 17,977) 94,058
$ 754,315 $ 843,071

有關前揭與泉州三安公司及湖北三安公司交易相關存貨之淨變現價值與去化評估及仲裁案件資訊,請詳附註三十八。

十二、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說明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本公司) 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LED檢測分選代工業務 100.00 100.00
兆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兆翔公司) 光學儀器製造精密儀器及電子材料批發零售 - 100.00 1
武漢芯茶通科技有限公司 LED檢測分選代工業務及光電儀器銷售 100.00 100.00
  1. 本公司基於集團資源整合及提升營運效率,業已於 114 年 11 月 7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兆翔公司進行簡易合併,並以 114 年 12 月 1 日為合併基準日,合併後本公司為存續公司,兆翔公司為消滅公司,其資產負債由本公司概括承受。

114 及 113 年度列入本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皆係經會計師查核。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關聯企業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57,451 $ 75,251

投資關聯企業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 57,451 $ 75,251
114年度 113年度
合併公司享有之份額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損) ($ 14,588) $ 150
其他綜合損益 580 669
綜合損益總額 ($ 14,008) $ 819

上述關聯企業之業務性質、主要營業場所及公司註冊之國家資訊,請參閱附表六「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附表。

雷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6月現金增資2,500仟股,合併公司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持股比例減少為 18.93%,產生取得股權淨值差異3,881仟元,故調整增加資本公積-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投資之LYSA TECHNOLOGY SDN. BHD.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惟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上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未經會計師查核,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上 租 房屋及建築物 機器設備 運動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定入租及待租營產 合計
成本
114年1月1日餘額 $ 987,869 $ 39,944 $ 831,792 $ 3,880 $ 43,336 $ 174,524 $ 37,669 $ 909,694 $3,028,708
增添 - 1,865,122 52,896 - 6,459 8,260 6,632 (615,086) 1,324,283
重合額 - - 21,689 - 179 - - - 21,868
處分 - - (118,645) - (6,027) (49,958) (1,967) - (176,597)
淨泥換差額 - 80 809 - 1 - 38 - 928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987,869 $1,905,146 $ 788,541 $ 3,880 $ 43,948 $ 132,826 $ 42,372 $ 294,608 $4,199,190
累計財務及減損
114年1月1日餘額 $ - $ 4,340 $ 661,363 $ 3,747 $ 38,194 $ 164,182 $ 27,682 $ - $ 899,508
折舊費用 - 8,569 96,080 101 4,086 17,671 4,989 - 131,496
處分 - - (89,831) - (6,027) (49,646) (1,960) - (147,464)
淨泥換差額 - 38 1,266 - 1 - 26 - 1,33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 12,947 $ 668,878 $ 3,848 $ 36,254 $ 132,207 $ 30,737 $ - $ 884,871
114年12月31日淨額 $ 987,869 $1,892,199 $ 119,663 $ 32 $ 7,694 $ 619 $ 11,635 $ 294,608 $3,314,319
成本
113年1月1日餘額 $ 987,869 $ 39,276 $ 835,692 $ 3,880 $ 47,096 $ 172,270 $ 31,041 $ 390,191 $2,507,315
增添 - - 11,842 - 1,998 2,254 8,455 520,863 545,412
重合額 - - 8,398 - (42) - 2,287 (1,399) 9,244
處分 - - (33,670) - (5,734) - (4,283) - (43,687)
淨泥換差額 - 668 9,530 - 18 - 169 39 10,424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987,869 $ 39,944 $ 831,792 $ 3,880 $ 43,336 $ 174,524 $ 37,669 $ 909,694 $3,028,708

(接次頁)


(承前頁)

| | 上 | 地 | 房屋及建築物 | 機器設備 | 運輸設備 | 辦公設備 | 租賃改良 | 其他設備 | 未定之租及
作租資產 | 合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累計折舊及減租 | | | | | | | | | |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 - | $ 2,602 | $ 570,057 | $ 3,646 | $ 39,288 | $ 137,034 | $ 28,652 | $ | $ 781,279 |
| 折舊費用 | | - | 1,733 | 109,243 | 100 | 4,642 | 27,149 | 2,694 | - | 145,561 |
| 處分 | | - | - | (21,924) | - | (5,732) | - | (3,863) | - | (31,519) |
| 累分額 | | - | - | (2,527) | - | (20) | - | 47 | - | (2,500) |
| 淨見證差額 | | | 5 | 6,514 | 1 | 16 | (1) | 152 | - | 6,687 |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 - | $ 4,340 | $ 661,363 | $ 3,747 | $ 38,194 | $ 164,182 | $ 27,682 | $ | $ 899,508 |
| 113年12月31日凈額 | $ | 987,869 | $ 35,604 | $ 170,429 | $ 133 | $ 5,142 | $ 10,342 | $ 9,987 | $ | $ 909,694 |

利息資本化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利息資本化金額 $ 10,191 $ 3,429
利息資本化利率 1.175%~1.920% 1.175%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房屋及建築物 10~50年
機器設備 1~15年
運輸設備 4~5年
辦公設備 3~8年
租賃改良 4~9年
其他設備 2~5年

設定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五。

十五、租賃協議

(一)使用權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房屋及建築 $ 80,574 $ 13,144
運輸設備 1,207 713
$ 81,781 $ 13,857
114年度 113年度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房屋及建築 $ 92,971 $ 11,792
運輸設備 773 822
$ 93,744 $ 12,614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建築物 $ 23,578 $ 23,510
運輸設備 280 109
$ 23,858 $ 23,619

除以上所列增添及認列折舊費用外,合併公司114及113年度並未發生重大轉租及減損情形。

(二)租賃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流動 $ 21,578 $ 28,516
非流動 65,866 5,844
$ 87,444 $ 34,360

租賃負債之折現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房屋及建築 0.755%~1.563% 0.755%~1.563%
運輸設備 0.755%~1.563% 0.755%~1.563%

(三)重要承租活動及條款

合併公司承租若干運輸設備,租賃期間為5年。於租賃期間屆滿時,該等租賃協議並無續租或承購權之條款。

合併公司亦承租若干土地及建築物做為廠房及辦公室使用,租賃期間為5年。於租賃期間終止時,合併公司對所租賃之土地及建築物並無優惠承購權,並約定未經出租人同意,合併公司不得將租賃標的之全部或一部轉租或轉讓。

(四)其他租賃資訊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租賃費用 $ 7,207 $ 7,725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46,809) ($ 57,013)

合併公司選擇對符合短期租賃之辦公設備租賃適用認列之豁免,不對該等租賃認列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六、商譽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成本
期初及期末餘額 $ 8,608 $ 8,608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累積減損損失
期初餘額 $ - $ -
本年度認列減損損失 2,908 -
期末餘額 $ 2,908 $ -
期末淨額 $ 5,700 $ 8,608

合併公司為完整發展邊射型雷射之產品線,於112年1月取得兆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兆翔公司)及武漢芯荃通有限公司(以下稱芯荃通公司)100%之股份,收購產生之商譽8,608仟元,主要係來自控制溢價。進行減損測試時,該商譽僅與兆翔公司及芯荃通公司單一現金產生單位有關,故商譽之減損係透過計算兆翔公司及芯荃通公司之可回收金額與淨資產帳面金額評估是否提列減損。

由於大陸地區經濟惡化,芯荃通公司之實際營業收入成長不如預期,經評估芯荃通公司114年度之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金額,故認列商譽減損2,908仟元,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

於113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評估並未發生重大變動及減損情形。

十七、其他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預付貨款 $ 148,824 $ 162,839
預付費用 4,171 2,789
預付代理費用 3,960 4,284
留抵稅額 100,410 59,925
存出保證金 13,896 13,896
其他 3,428 4,898
$ 274,689 $ 248,631
非流動
預付設備款 $ 4,270 $ 9,034
存出保證金 40,764 10,990
其他 4,311 141
$ 49,345 $ 20,165

預付代理費用係因部分已收取客戶款項代理商要求先支付代理費用,但客戶尚未驗收確認,其機器尚未轉列收入,故仍帳列預付代理費用項下。

十八、借款

短期借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附註三五)
銀行借款 $ 80,000 $ 100,000

銀行週轉借款之利率於114年12月31日及113年12月31日分別為 2.1%~2.35% 及 2.213% 。

應付短期票券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附買回債券負債 $ 41,000 $ - $ -

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投資公司債承作附買回交易債券負債之利率為 2.078% 。

長期借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附註三五)
銀行借款 $ 1,620,042 $ 720,670
無擔保借款
信用借款 379,423 658,772
小 計 1,999,465 1,379,442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 ( 197,485) ( 298,882)
長期借款 $ 1,801,980 $ 1,080,560
借款內容
年利率 1.175%~3.300% 1.175%~4.000%
到期日 120年4月前 120年4月前
陸續到期 陸續到期

該銀行借款係以合併公司土地、房屋及建築、機器設備及美金定存單做為抵押擔保(參閱附註三五)。

  • 44 -

十九、應付公司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 500,000 $ 500,000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18,870) ( 28,953)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 - -
$ 481,130 $ 471,047

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於110年2月3日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500,000仟元,票面利率 0%,發行期間3年,流通期間為110年2月3日至113年2月3日,本轉換公司債於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公司債持有人得於110年5月4日至113年2月3日止,依規定請求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68元。

本債券於發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110年5月4日)起至發行屆滿前40日(112年12月25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債券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可轉換公司債。

依據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截至114年1月31日止,轉換價格為142.1元。

此可轉換公司債包括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權益組成部分於權益項下以資本公積一認股權表達。負債組成部分原始認列之有效利率為1.1355%。

發行價款(減除交易成本2,825仟元) $ 543,561
權益組成部分(減除分攤至權益之交易成本87仟元) ( 61,699)
贖回權價值 1,400
發行日負債組成部分(減除分攤至負債之交易成本2,738仟元) 483,262
應付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 215,481)

(接次頁)

  • 45 -

(承前頁)

以有效利率 1.1355%計算之利息
110 年度利息 $ 4,881
111 年度利息 3,194
112 年度利息 3,149
113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2 日利息 265
113 年 2 月 2 日負債組成部分 $ 279,270

截至 113 年 2 月止,本公司已贖回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於 113 年 10 月 25 日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500,000 仟元,票面利率 0%,發行期間 3 年,流通期間為 113 年 10 月 25 日至 116 年 10 月 25 日,本轉換公司債於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公司債持有人得於 114 年 1 月 26 日至 116 年 10 月 25 日止,依規定請求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78.8 元。依據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轉換價格為 176 元。其餘重要發行條款如下:

  1. 合併公司之贖回權:

本債券於發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114 年 1 月 26 日)起至發行屆滿前 40 日(116 年 9 月 15 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債券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並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可轉換公司債。

  1. 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未設有賣回權。

此可轉換公司債包括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權益組成部分於權益項下以資本公積一認股權表達。負債組成部分原始認列之有效利率為 2.1198%。

  • 46 -

發行價款(減除交易成本3,216仟元) $ 563,569
權益組成部分(減除分攤至權益之交易成本185仟元) ( 95,450)
贖回權價值 1,100
發行日負債組成部分(減除分攤至負債之交易成本3,031仟元) 469,219
以有效利率 2.1198%計算之利息
113 年度利息 1,828
114 年度利息 10,083
114 年 12 月 31 日負債組成部分 $ 481,130

二十、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 - $ 1,053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因營業而發生 $ 178,347 $ 301,386

購買商品之平均賒帳期間為 90 天,帳列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均不加計利息。合併公司定期檢視尚未付款狀況,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償還。

二一、其他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應付薪資及獎金 $ 56,390 $ 60,507
應付代理費用(註) 53,710 60,576
應付設備款 206,529 26,702
應付退休金 3,322 3,762
其 他 64,601 68,033
$ 384,552 $ 219,580
其他負債
代收款 $ 2,566 $ 2,730
暫收款 517 351
遞延收入
政府補助(附註三十) 1,800 1,974
$ 4,883 $ 5,055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其他負債
存入保證金 $ 16 $ -
遞延收入
政府補助(附註三十) 3,544 5,231
$ 3,560 $ 5,231

註:應付代理費係因銷售機台而產生須支付代理商之費用。

二、負債準備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保固 $ 794 $ 1,655
復原義務 960 -
$ 1,754 $ 1,655

(一) 保固負債準備係依銷售商品合約約定,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對於因保固義務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之現值。該估計係以歷史保固經驗為基礎。

(二) 依租賃合約,合併公司應於租賃結束日將承租之工廠復原至承租時之原始狀態。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對於履行租賃合約之復原義務產生時,按其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之現值認列為負債準備。該估計將定期檢視及根據工廠之使用情況予以調整。

二三、退職後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惠特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合併公司於大陸地區子公司之員工,係屬大陸地區政府營運之退休福利計畫成員。該子公司須提撥薪資成本之特定比例至退休福利計畫,以提供該計畫資金。合併公司對於此政府營運之退休福利計畫之義務僅為提撥特定金額。

  • 48 -

二四、權益

(一)股本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100,000 100,000
額定股本 $1,000,000 $1,0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78,549 78,569
已發行股本 $ 785,489 $ 785,689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本公司於113年8月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股普通股共計5,000仟股,每股面額10元,業於113年9月25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申報生效(金管證發字第1130357413號函),並經董事會決議,以113年11月3日為增資基準日。

(二)資本公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註)
股票發行溢價 $1,534,285 $1,534,285
公司債轉換溢價 240,218 240,218
員工認股權行使轉列 55,258 55,258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認列對關聯企業所有權權益
變動數 3,881 3,881
其他 13,674 9,947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認股權 95,450 95,450
$1,942,766 $1,939,039

註: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 49 -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前項之股東紅利或已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發放現金時,授權由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另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股利政策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考量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股東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之方式發放,以現金股利分派之比例不低於股利總額之 10% 。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章程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二六之(七)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 113 及 112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13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2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
特別盈餘公積 - ( 10,441) - -
現金股利 - - - -

因本公司 113 年度為虧損,故於 114 年 3 月 7 日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其餘盈餘分配項目亦於 114 年 6 月 13 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因本公司 114 年度為虧損,故於 115 年 3 月 6 日董事會決議不分配股利,其餘盈餘分配項目尚待於 115 年 6 月 12 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 50 -

二五、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客戶合約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 $ 849,013 $ 898,352
勞務收入 41,694 21,690
$ 890,707 $ 920,042
其他營業收入 $ 5,572 $ 7,833
合約餘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附註十) $ 263,932 $ 553,829
合約負債-流動
商品銷貨 $ 612,237 $ 766,387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來自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其他無重大變動。

來自年初合約負債於114及113年度認列於營業收入之金額分別為129,633仟元及104,099仟元。

二六、繼續營業單位淨利及其他綜合損益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利息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45,754 $ 82,907
債券投資利息 630 -
押金設算息 124 128
其 他 3,417 2,926
$ 49,925 $ 85,961

(二)其他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股利收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10,214 $ 7,749
補助收入(附註三十) 13,819 2,404
其 他 3,347 3,507
$ 27,380 $ 13,660
  • 51 -

(三)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年度 113年度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53,288) $ 123,675
商譽減損損失 ( 2,908) -
租賃修改利益 15 808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19,675 4,96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損)益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 5,474) 2,655
其 他 ( 6,506) ( 6,115)
($ 48,486) $ 125,991

(四)財務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費用 $ 13,414 $ 20,489
應付公司債之利息 10,083 2,093
租賃負債之利息 920 547
$ 24,417 $ 23,129

(五)折舊及攤銷

114年度 113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31,496 $ 145,569
使用權資產 23,858 23,619
無形資產 6,418 4,934
合 計 $ 161,772 $ 174,122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119,011 $ 153,231
營業費用 36,343 15,947
$ 155,354 $ 169,178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費用 $ 6,418 $ 4,934
  • 52 -

(六)員工福利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 13,888 $ 13,703
其他員工福利
薪資費用 358,220 317,158
勞健保費用 38,948 45,751
股份基礎給付 5,286 26,896
其 他 18,983 19,946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435,325 $ 423,454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170,471 $ 168,441
營業費用 264,854 255,013
$ 435,325 $ 423,454

(七)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係按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 7.5% 及不高於 5% 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 114 及 113 年度均為虧損,故未佔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有關本公司 114 及 113 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七、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249 $ 469
以前年度之調整 7,615 ( 7,084)
其他 688 -
8,552 ( 6,615)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13,766) 10,850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 ($ 5,214) $ 4,235
  • 53 -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 313,220) ($ 313,372)
稅前淨損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62,661) ($ 57,731)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6,060 727
免稅所得 ( 2,044) ( 1,550)
所得稅抵減 ( 5,865) ( 10,880)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於本年度之調整 7,615 ( 7,084)
未認列之暫時性差異 10,569 ( 2,477)
未認列之虧損扣抵 40,397 83,333
歸入權(帳列資本公積) 27 -
其他 688 ( 103)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利益) ($ 5,214) $ 4,235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14年度 113年度
遞延所得稅
當期產生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52) ($ 686)

(三)本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退稅款 $ 16,155 $ 11,545
本期所得稅負債
應付所得稅 $ - $ 139
  • 54 -

(四)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14 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99,845 ($ 3,580) $ - $ 96,265
未實現銷貨毛利 8,515 ( 2,343) - 6,172
備抵預期信用損失 81,062 289 - 81,351
應付費用 4,679 ( 4,679) - -
關聯企業 3,255 637 - 3,892
保固負債準備 331 ( 172) - 159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8,457 ( 3,374) - 5,083
其他 88 992 - 1,080
$ 206,232 ($ 12,230) $ - $ 194,002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 $ 43,326 ($ 30,159) $ - $ 13,167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104 - 251 355
因企業合併所取得資產或承擔負債而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 2,712 ( 104) - 2,608
其他 11,543 4,267 - 15,810
$ 57,685 ($ 25,996) $ 251 $ 31,940

113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81,042 $ 18,803 $ - $ 99,845
未實現銷貨毛利 7,027 1,488 - 8,515
備抵預期信用損失 55,185 25,877 - 81,062
應付費用 15,680 ( 11,001) - 4,679
關聯企業 3,507 ( 252) - 3,255
保固負債準備 514 ( 183) - 331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581 ( 581) -
虧損扣抵 10,284 ( 10,284) -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17,353 ( 8,896) - 8,457
其他 180 ( 92) - 88
$ 191,353 $ 15,460 ($ 581) $ 206,232

(接次頁)


(承前頁)

遞延所得稅負債 認列於其他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 $ 21,256 $ 22,070 $ - $ 43,326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 - 104 104
因企業合併所取得資產或承擔負債而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 2,816 ( 104 ) - 2,712
其他 7,199 4,344 - 11,543
$ 31,271 $ 26,310 $ 104 $ 57,685

(五) 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未使用虧損扣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虧損扣抵
122年度到期 $ 55,675 $ 55,675
123年度到期 309,496 360,989
124年度到期 201,985 -
$567,156 $416,664

(六) 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截至 112 年度之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八、每股淨損

單位:每股元

114年度 113年度
基本每股淨損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 3.92) ($ 4.29)
稀釋每股淨損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 3.92) ($ 4.29)

用以計算繼續營業單位每股淨損之淨損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損

114年度 113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淨損之淨損 ($ 308,006) ($ 317,607)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可轉換公司債稅後利息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淨損之淨損 ($ 308,006) ($ 317,607)
股數 單位:仟股
114年度 113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78,526 73,993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
可轉換公司債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78,526 73,993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114及113年度計算每股淨損時,以員工酬勞及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潛在普通股列入計算將產生反稀釋作用,故未列入計算。

二九、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一)本公司員工認股權計畫

本公司股東會於112年6月12日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總額2,000仟元,計發行200仟股,並授權董事會於發行日決定發行價格。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1. 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

  2. 57 -


  1. 除前述限制外,高階主管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全力,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資本公積之受配權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以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2. 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該員工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

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實際發行股數為 40 仟股。

員工認股權之相關資訊如下:

員工認股權 114年度
單位(仟)
年初流通在外 32
本年給與 -
本年行使 ( 12)
本年失效 ( 20)
年底流通在外 -
年底可執行 -
本年給與之認股權加權平均公允價值(元) $ 61.70

本公司於 112 年 11 月給與之員工認股權使用 Black-Scholes 評價模式,評價模式所採用之輸入值如下:

112年11月
給與日股價 61.70 元
行使價格 0.00 元
預期波動率 29.53%~44.61%
存續期間 1~3年
預期股利率 0.00%
無風險利率 0.9935%~1.0985%

114 及 113 年度認列之酬勞成本分別為 645 仟元及 31 仟元。

(二) 現金增資之員工認股權計畫

本公司於 113 年 8 月 2 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5,0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並以每股新台幣 132 元溢價發行,於 113 年

  • 58 -

11月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 15%,計750仟股供員工認購外,3,750仟股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提撥增資發行股數 10%,計500仟股對外公開承銷,現金增資員工認股權計畫之相關資訊如下:

員工認股權 114年度
單位(仟) 加權平均執行價格(元)
期初流通在外 - $ -
本年度給與 750 132
本年度行使 ( 750) 132
期末流通在外 -
期末可執行 -
本期給與之認股權加權平均公允價值(元) $ 35.82

合併公司於113年度給與之現金增資員工認股權使用Black-Scholes評價模式,評價模式所採用之輸入值如下:

114年10月
給與日股價 166.5元
執行價格 132元
預期波動率 58.56%
存續期間 23個營業日
預期股利率 -%
無風險利率 1.3502%

113年度認列之酬勞成本為26,865仟元。

(三) 本公司員工認股憑證

本公司股東會於114年11月8日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數5,0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並授權董事會於發行日決定發行價格。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1. 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做其他方式之處分。
  2. 除前述限制外,高階主管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既得條件前之其他全力,包括但不

  3. 59 -


限於股息、紅利、資本公積之受配權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等,與本公司以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 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員工未達成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該員工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予以註銷。

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實際發行股數為 3,000 仟股。員工認股權之相關資訊如下:

員工認股權 114年度
單位(仟)
年初流通在外 -
本年度給與 3,000
本年度喪失 -
本年度行使 -
本年度逾期失效 -
年底流通在外 3,000
年底可行使 3,000
本年度給與之認股權加權平均公允價值(元) $ 82.4

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12月31日
行使價格之範圍(元) $ 82.4
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限(年) 3.85 年

本公司於 114 年 11 月給與之員工認股權使用 Black-Scholes 評價模式,評價模式所採用之輸入值如下:

114年11月(第一批) 114年11月(第二批)
給與股數 1,800,000 1,200,000
履約價格 82.40 82.40
給與日股價 82.40 82.40
預期波動率 56.07% 59.14%
存續期間 3.00 年 3.50 年
預期股利率 - -
無風險利率 1.1685% 1.1785%
每股公允價值 31.62 35.58

114年度認列之酬勞成本為4,641仟元。

三十、政府補助

(一) 合併公司分別於 113 年 12 月、112 年 6 月、111 年 12 月、111 年 1 月、109 年 5 月、9 月及 108 年 6 月、8 月取得購置機器設備之政府補助共計 27,728 仟元(人民幣 6,399 仟元),該金額已列為遞延收入(參閱附註二一),並於相關資產耐用年限內轉列損益,114 及 113 年度分別認列政府補助收益 1,822 仟元(人民幣 421 仟元)及 2,598 仟元(人民幣 591 仟元)。

(二) 合併公司於 114 及 113 年度分別取得產業高值計畫、青年就業旗艦計畫及其他之政府補助款 11,997 仟元及 1,485 仟元,列入綜合損益表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其他收入項下。

三一、現金流量資訊

(一) 非現金交易

合併公司於 114 及 113 年度進行下列非現金交易之投資活動及籌資活動:

  1. 合併公司於 114 年度取得合計 1,346,151 仟元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應付設備款共計增加 179,827 仟元,自存貨及預付設備款重分類 21,868 仟元,佔列復原成本負債準備 7,594 仟元,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支付現金數共計 1,136,862 仟元。
  2. 合併公司於 113 年度取得合計 556,012 仟元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應付設備款共計減少 23,554 仟元,自存貨及預付設備款重分類 10,600 仟元,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支付現金數共計 568,966 仟元。

(二)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

114年度

114年1月1日 現金流量 非現金 之變動 114年12月31日
租賃變動 公司債務繳清 退休變動 其他(註)
短期借款 $ 100,000 ($ 20,000) $ - $ - $ - $ - $ 80,000
長期借款 1,379,442 620,133 - - ( 110) - 1,999,465
應付公司債 471,047 - - - - 10,083 481,130
租賃負債 34,360 ( 39,603) 91,767 - - 920 87,444
$ 1,984,849 $ 560,530 $ 91,767 $ - ($ 110) $ 11,003 $ 2,648,039

113年度

113年1月1日 現金流量 非現金 之變動
租賃變動 公司債務換普通股 匯率變動 其他(註)
短期借款 $ - $ 100,000 $ - $ - $ - $ -
長期借款 1,482,904 ( 105,027) - - 1,565 -
應付公司債 - 469,219 - - - 1,828
租賃負債 71,295 ( 50,096) 12,614 - ( 1) 547
$ 1,554,199 $ 414,096 $ 12,614 $ - $ 1,564 $ 2,375

註:其他包含應付公司債攤銷數及租賃負債財務成本。

三二、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合併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三三、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

(二)公允價值資訊-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14年12月31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衍生工具
公司債贖回權價值 $ - $ 650 $ - $ 650
換匯交易合約(未指定避險) - 913 - 913
合 計 $ - $ 1,563 $ - $ 1,563
非衍生工具
受益憑證 $ 73,273 $ - $ - $ 73,273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18,846 18,846
合 計 $ 73,273 $ - $ 18,846 $ 92,119

(接次頁)


(承前頁)

第 1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及興櫃股票 $ 246,052 $ - $ - $ 246,052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24,633 24,633
合 計 $ 246,052 $ - $ 24,633 $ 270,685
113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級 第 2 等級 第 3 等級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衍生工具
換匯交易合約(未指定避險) $ - $ 700 $ - $ 700
公司債贖回權價值 - 700 - 700
合 計 $ - $ 1,400 $ - $ 1,400
非衍生工具
受益憑證 $ 74,157 $ - $ - $ 74,15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及興櫃股票 $ 238,049 $ - $ - $ 238,049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35,643 35,643
合 計 $ 238,049 $ - $ 35,643 $ 273,692

114 及 113 年度無第 1 級與第 2 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1. 第 2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金融工具類別 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衍生工具-轉換公司債贖回與賣回權 選擇權定價模式:納入現值技術並反映贖回與賣回權之時間價值及內含價值。
衍生工具-外匯合約 現金流量折現法:按期末之可觀察匯率合約所訂匯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並以可反映各交易對方信用風險之折現率分別折現。

  1. 金融工具以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114年12月31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價值 衡量 按公允價值衡量 不適用
期初餘額 $ - $ 35,643
本期新增 20,000 -
認列於損益 ( 1,154)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11,010)
期末餘額 $ 18,846 $ 24,633

113年12月31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價值 衡量 按公允價值衡量 不適用
期初餘額 $ - $ 23,229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2,414
期末餘額 $ - $ 35,643

註:因該等權益工具於本期已有可得之活絡市場報價,而自第3等級轉入第1等級。

  1.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估計係基於對被投資者財務狀況與營運結果之分析,參考類似業務之公司,其股票於活絡市場之報價、該等價格所隱含之價值乘數及相關交易資訊,考量評價標的自身財務表現,以適當之乘數估算評價標的之價值。

(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註1) $ 93,682 $ 75,55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註2) 2,180,653 3,257,327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權益工具投資 $ 270,685 $ 273,692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3) 3,164,494 2,472,508

註 1:餘額係公司債贖回權價值、換匯合約及受益憑證。

註 2: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註 3: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公司債及長期借款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權益及債務工具投資、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公司債、借款及租賃負債。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透過衍生金融工具規避暴險,以減輕該等風險之影響。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受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政策所規範,其為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金融工具與非衍生金融工具之運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書面原則。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度進行複核。合併公司並未以投機目的而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之交易。

  • 65 -

  • 66 -

1.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2))。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易,因而使合併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以及具匯率風險暴險之衍生工具帳面金額,參閱附註三九。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金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1% 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1% 係為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 1% 予以調整。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貶值 1% 時,將使稅前淨(損)利增加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升值 1% 時,其對稅前淨(損)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美金 影響
114年度 113年度
損益(註) $ 12,833 $ 19,476

註:主要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美金計價應收、應付款項。

(2) 利率風險

因合併公司內之個體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率暴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負債 $ 568,574 $ 505,407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1,731,879 2,630,177
-金融負債 2,120,465 1,379,442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1%,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減少 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 114 及 113 年度之稅前淨利將增加/減少(3,886)仟元及 11,938 仟元。

2.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合併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及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合併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透過每年由風險管理委員會複核及核准之交易對方信用額度限額控制信用暴險。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本公司最大客戶富采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富采光電公司)及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萬潤公司),截至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止,總應收帳款來自前述客戶之比率分別為 60% 及 59% 。

  • 67 -

  1. 流動性風險

(1) 非衍生金融負債之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係依合併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按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包含本金及估計利息)編製。因此,合併公司可被要求立即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114 年 12 月 31 日

短 於 1 年 1 ~ 5 年 5 年 以上
應付帳款 $ 178,347 $ - $ -
其他應付款 384,522 - -
租賃負債 22,648 72,903 -
應付公司債 - 500,000 -
短期借款 80,406 - -
長期負債(含一年內) 225,058 1,688,979 128,761
$ 891,011 $2,261,822 $ 128,761

113 年 12 月 31 日

短 於 1 年 1 ~ 5 年 5 年 以上
應付帳款 $ 301,386 $ - $ -
其他應付款 219,580 - -
租賃負債 40,304 6,705 -
應付公司債 - 500,000 -
短期借款 101,205 - -
長期負債(含一年內) 313,802 904,185 217,465
$ 976,277 $1,410,890 $ 217,465

(2) 融資額度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公司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 68 -

銀行借款對合併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來源。截至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未動用之融資額度,參閱下列融資額度之說明。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無擔保銀行借款額度
(每年重新檢視)
-已動用金額 $1,480,000 $ 658,772
-未動用金額 454,290 400,000
$1,934,290 $1,058,772
有擔保銀行借款額度
(雙方同意下得展期)
-已動用金額 $1,958,264 $ 820,670
-未動用金額 930,730 1,401,440
$2,888,994 $2,222,110

三四、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

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合併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LYSA TECHNOLOGY SDN. BHD. (LYSA) 關聯企業
雷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雷傑公司) 關聯企業
文生熱處理股份有限公司(文生熱公司) 實質關係人
文生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文生精密公司) 實質關係人
又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又豪公司) 實質關係人

(二)營業收入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銷貨收入 關聯企業 $ 14,893 $ 31,909

對關係人之銷貨售價及授信條件與一般客戶無重大差異。

  • 69 -

(三)進貨

關係人類別 114年度 113年度
實質關係人 $ 2,738 $ 11,080
關聯企業 20 142
$ 2,758 $ 11,222

對關係人進貨之交易條件及價格與一般供應商無重大差異。

(四)應收關係人款(不含對關係人放款)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關聯企業 $ 9,855 $ 6,307

流通在外之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

(五)應付關係人款(不含對關係人借款)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 實質關係人 $ 634 $ 7,441

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係未提供擔保。

上述交易之付款條件與一般供應商比較無重大異常。

(六)其他應付關係人款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帳款 實質關係人 $ - $ 91

上述交易之付款條件與一般供應商比較無重大異常。

(七)預付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預付貨款 實質關係人 $ 7,246 $ 7,412

上述交易之付款條件與一般客戶比較無重大異常。

(八)合約負債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合約負債 關聯企業 $ 21,662 $ 24,578

上述交易之收款條件與一般客戶比較無重大異常。

  • 70 -

(九)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4,809 $ 15,485
退職後福利 371 497
股份基礎給付 70 -
$ 15,250 $ 15,982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三五、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融資借款之擔保品、進口原物料之關稅擔保或預收貨款之保證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質押定存單及受限制銀行存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93,816 $ 193,649
土地 959,181 959,181
房屋及建築一淨額 1,858,260 -
機器設備一淨額 177 39,211
$ 2,911,434 $ 1,192,041

三六、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已於其他附註所述者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有下列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 本公司因工程發包而收取之存入保證票據金額為 45,000 仟元。

(二) 本公司已簽訂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及建造合約金額約 338,085 仟元尚未列帳。

(三) 本公司向臺中市政府申請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並依據臺中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決議,本於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之企業回饋精神,承諾提供經費 50,000 仟元供臺中市政府整合運用,本公司已於 113 年 1 月支付第一期款 25,000 仟元。

(四) 本公司於 112 年 2 月 1 日接獲欣旻工業研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欣旻公司)於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起訴,對本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該案係本公司於民國 111 年 1

  • 71 -

月間,向欣旻公司採購分選機外般零組件貨品,雙方就採購數量、每台貨品單價及收取貨品義務有所爭執,欣旻公司主張本公司未履行遵期收取貨品義務,故起訴請求本公司給付新台幣 32,603 仟元貨款(包含本公司主張之採購款項 19,515 仟元,帳列應付帳款)及場地租金、重新包裝費及利息等其他款項 5,051 仟元,另在收取仍放置在欣旻公司之貨品前,每月給付相當於場地租金 267 仟元。該案已於 112 年 3 月 14 日移付調解。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於 113 年 3 月 12 日判決駁回欣旻公司之聲請,後欣旻公司另於 113 年 4 月向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提起上訴,準備程序已於 113 年 10 月 11 日終結,於 113 年 12 月 11 日確認欣旻公司未提起上訴,本公司勝訴。

三七、其他事項

無此情形。

三八、重大之期後事項

(一) 仲裁結果

合併公司自 109 及 110 年度分別與泉州三安公司及湖北三安公司簽訂系列合約,依照合約簽訂後,雙方應依約履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開立預付款保函及發票、交付貨物、提供貨款議付單據、配合驗收等,而泉州三安公司及湖北三安公司未依約支付已交付設備的驗收款。因受泉州三安公司及湖北三安公司指示遲延出貨至今,合併公司已產生備貨及倉儲損失,泉州三安公司及湖北三安公司應支付全部出貨款並通知合併公司出貨。故合併公司於 113 年 1 月 5 日提出仲裁申請,於 115 年 2 月 4 日收受委任律師通知裁決書。

合併公司與泉州三安公司間之仲裁結果如下:

一、泉州三安公司應支付已交付設備之驗收款 7,908,095 美元及尚未交付設備之交機款 22,716,360 美元與相關利息損失。

二、泉州三安公司應負擔合併公司因本案仲裁所支出之律師費人民幣 3,560,000 元、保全費用人民幣 5,000 元及保全保險費用人民幣 34,147 元。

三、合併公司須支付泉州三安公司逾期交貨違約金 798,727 美元,並補償其為本案支出律師費用之 30%,計人民幣 210,000 元。

  • 72 -

合併公司與湖北三安公司間之仲裁結果如下:

一、湖北三安公司應支付已交付設備之交機款 2,077,200 美元、已交付設備之驗收款 4,248,800 美元,及尚未交付設備之交機款 7,448,100 美元與相關利息損失。

二、湖北三安公司應負擔合併公司因本案仲裁所支出之律師費人民幣 2,560,000 元、保全費用人民幣 5,000 元及保全保險費用人民幣 17,951 元。

三、合併公司須支付湖北三安公司逾期交貨違約金 307,713 美元,並補償其為本案支出律師費用之 30%,計人民幣 90,000 元。

(二)財務業務影響評估

合併公司因泉州三安公司及湖北三安公司針對已交付設備之規格與驗收存有爭議且遲延付款,為積極催收並保全債權,於民國 113 年 1 月正式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付仲裁。與該等交易相關之應收帳款,合併公司依循既定之預期信用損失提列政策,考量各期資產負債表日之實際帳齡狀況、歷史違約經驗及前瞻性總體經濟資訊進行滾動評估。合併公司於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分別認列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11,401 仟元及 120,000 仟元。

另尚有對前揭泉州三安公司及湖北三安公司之預收貨款,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帳列合約負債餘額皆為 447,992 仟元。

合併公司因前揭泉州三安公司及湖北三安公司未依約履行受領及驗收義務,致生履約爭議並進入仲裁程序。與該等交易相關之存貨,於評估其淨變現價值及去化風險時,除庫齡因素外,亦考量該等料件屬合併公司各型設備可廣泛適用之標準共用料,具備高度通用性。基於前述評估,合併公司於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分別認列存貨(回升利益)跌價及呆滯損失(13,587)仟元及 39,303 仟元。

依仲裁結果,前揭泉州三安公司及湖北三安公司應於民國 115 年 3 月 2 日前向合併公司支付裁決所定之給付金額。惟截至 115 年 3 月 13 日止,泉州三安公司及湖北三安公司仍未履行給付義務,合併公司遂分別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及湖北省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 73 -

三九、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14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元 $ 44,469 31.43(美元:新台幣) $ 1,397,661
人民幣 36,987 4.496(人民幣:新台幣) 166,294
歐元 40 36.9(歐元:新台幣) 1,476
外幣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元 3,638 31.43(美元:新台幣) 114,342
人民幣 471 4.496(人民幣:新台幣) 2,118

113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元 $ 61,291 32.785(美元:新台幣) $ 2,009,425
人民幣 29,488 4.478(人民幣:新台幣) 132,047
歐元 168 34.140(歐元:新台幣) 5,736
外幣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元 1,886 32.785(美元:新台幣) 61,833
人民幣 691 4.478(人民幣:新台幣) 3,094
歐元 72 34.140(歐元:新台幣) 2,458

合併公司於114及113年度外幣兌換(損)益(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53,288)仟元及123,675仟元,由於外幣交易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分別揭露兌換損益。

  • 74 -

四十、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

  1.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2.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附表三)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6. 其他:母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附表四)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五)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六)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 75 -

四一、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之營運決策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係著重於產品別之資訊,而每一產品皆具有相類似之經濟特性,且透過統一集中之銷售方式銷售,故合併公司彙總為單一營運部門報導。另合併公司提供給營運決策者複核之部門資訊,其衡量基礎與財務報表相同,故 114 及 113 年度應報導之部門收入及營運結果可參照 114 及 113 年度之合併綜合損益表;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應報導之部門資產可參照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公司接露產品別、地區別及客戶別資訊如下:

(一)主要產品及勞務收入

合併公司主要產品及勞務收入之收入分析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機台銷貨 $ 119,290 $ 127,677
代工 711,085 672,072
其他 65,904 128,126
$ 896,279 $ 927,875

(二)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繼續營業單位收入按地區別列示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亞洲 $ 892,986 $ 917,811
美洲 1,389 8,148
歐洲 1,904 1,916
$ 896,279 $ 927,875

(三)重要客戶資訊

來自單一客戶之收入達合併公司收入總額之 10% 以上者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客戶A $ 235,755 $ 306,661
客戶B 207,644 164,086
客戶C 143,775
$ 587,175 $ 470,747

註:收入未達合併公司收入總額之 10% 。

  • 76 -

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明細表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編號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科目 是否為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實際動支金額 利率區別 資金貸與性質 業務往來金額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提列備款米帳金額 擔保品 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 資金貸與總限額 備註
名稱 構造
0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漢芯策通科技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 $ 37,928 $ 37,928 $ - 2.088% 註2 $ - 營運週轉 $ - $ - $ 767,113 $ 1,534,226

註:1.本公司資金貸放總額不得超過最近期之財報淨值百分之四十,個別貸與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報淨值百分之二十。
2.本公司與子公司之資金貸與,或子公司間之資金貸與,提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不得超過最近期財報淨值百分之十。(可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3.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不受最近期財報淨值百分之四十限制,其限額及期限依本條第1項及第五條規定辦理。
4.借款人負債總額超過資產總額者,不予受理,若能以相當之擔保品提供設定質押,無任何風險者,可酌情辦理。

  • 77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保新台幣仟元

編號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註1) 本期最高背書保證餘額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實際動支金額 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 屬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 屬子公司對母公司背書保證 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 備註
公司名稱 關係
0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子公司 $ 1,917,846(註3) $ 65,100 $ 15,955 $ 15,955 $ - 0.42% $ 1,917,846(註3)

註:1.本公司對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背書保證額度總額度以低於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低於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2.除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子公司間背書保證外,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達百分之百之九十以上之子公司間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
3. 背書保證之限額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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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114年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除了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備註
股(本)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興櫃股票
彼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561,981 $ 31,325 1.83% $ 31,325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台灣超微光學有限公司 1,665,000 24,633 4.59% 24,633
國內上市(櫃)股票
台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599,200 30,140 0.24% 30,140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34,713 32,166 0.00% 32,166
國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90,000 29,562 0.00% 29,562
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57,991 14,069 0.00% 14,069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40,000 17,068 0.00% 17,068
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3,199 0.01% 3,199
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426,000 11,183 0.05% 11,183
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85,000 2,359 0.03% 2,359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74,962 10,722 0.00% 10,722
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戊種特別股 378,000 19,013 0.03% 19,013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甲種特別股 361,000 19,675 0.18% 19,675
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甲種特別股 372,000 23,548 0.02% 23,548
凱基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乙種特別股 257,000 2,023 0.02% 2,023
受益憑證
元大美國政府20年期(以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810,000 22,064 0.01% 22,064
永豐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ETF基金 144,000 3,393 0.02% 3,393
元大20年期以上AAA至A級美元公司債券ETF基金 491,000 15,786 0.01% 15,786
中國信託多元收益債券ETF命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中國信託10年期以上高評級美元公司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829,000 28,410 0.02% 28,410
復華台灣科技優惠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80,000 1,445 0.00% 1,445
凱基美國優選收益非投資等級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150,000 2,175 0.02% 2,175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鳳凰英創新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2,000,000 18,846 0.89% 18,846
債券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4年度第1期無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甲券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50 50,728 - 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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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 編號
(註一)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 |
| 0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 1 | 銷貨收入 | $ 14,739 | 銷售價格及收款條件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 1.64% | |
| 0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 1 | 應收帳款 | 11,779 | 銷售價格及收款條件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 0.15% | |
| 0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武漢芯茶通科技有限公司 | 1 | 銷貨收入 | 12,953 | 銷售價格及收款條件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 1.45% | |
| 0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武漢芯茶通科技有限公司 | 1 | 應收帳款 | 9,544 | 銷售價格及收款條件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 0.12% | |
| 0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武漢芯茶通科技有限公司 | 1 | 其他應收款 | 39,159 | 銷售價格及收款條件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 0.51% | |
| 0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武漢芯茶通科技有限公司 | 1 | 進 貨 | 387 | 銷售價格及收款條件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 0.04% | |

註 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 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 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 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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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待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 註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本)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YSA TECHNOLOGY SDN. BHD. 馬來西亞 LED檢測代工 $ 17,590 $ 17,590 2,383 24.50% $ - ($ 2,196) ($ 538)
雷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竹市 光學儀器製造精密儀器及電子材料批發零售 72,400 72,400 4,600 18.93% 57,451 ( 82,240) ( 14,050)

註:本年度認列減損損失 6,145 仟元。

  • 81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人、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投資帳面價值及匯回投資損益情形: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註1)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收回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2)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惠展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武漢范全通科技有限公司 LED檢測代工 $ 46,575 (1) $ 46,575 $ - $ - $ 46,575 $ 9,473 100 $ 9,473 $ 86,042 $ - 註2(2)
LED檢測分選代工及業務及光電儀器銷售 26,405 (1) 26,405 - - 26,405 ( 1,873) 100 ( 1,873) ( 3,178) - 註2(2)
  1.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2,980 $ 72,980 $ 2,301,415

註1:投資方式說明如下:

(1) 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3) 其他方式。

註2:投資認列基礎區分如下:(1) 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2) 大陸被投資公司之自結報表。

註3:對大陸投資累計金額上限係以合併股權淨值之 60%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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