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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SC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May 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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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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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025 千興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5/11 發言時間 16:49:06
發言人 葉碩堂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6)5703271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5年第一季財務報告為保留式核閱報告
符合條款 30 事實發生日 105/05/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5/1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核閱報告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民國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五年一
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
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
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
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第三段及第四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
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
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2所述,列入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告編製
個體之非重要子公司財務報表,並未經會計師核閱,該等子公司民
國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
分別為新台幣485,368仟元及559,192仟元,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之
19.29%及22.51%,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61仟元及395仟元,分別
佔合併負債總額之0.004%及0.04%;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
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總額
分別為新台幣(2,234)仟元及(27,304)仟元,分別佔合併綜合損益
總額之6.29%及32.05%。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所揭露前述子公
司之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核閱。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3所述,致使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產
生營運資金不足,無法如期支付到期之銀行借款。千興不銹鋼股份
有限公司雖已於民國一○五年二月十五日接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裁
定緊急處分,然債權銀行提出抗告經法院裁定廢棄原裁定緊急處分
,並發回原審,惟尚未有結果。另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
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接獲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執行因債權銀行聲請
假扣押其部分銀行帳戶及查封部分投資性不動產。千興不銹鋼股份
有限公司管理階層仍續與債權銀行聯繫進行協商,截至核閱報告日
止,雙方尚未達成協議,相對使得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
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對於逾期未還款
之相關利息及違約金等估列,亦尚未能確定,而本會計師無法採行 
必要之核閱程序。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第三段所述該等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及相關
資訊若經會計師核閱,及第四段所述,對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報告
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正之
情事。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民國一○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營運持續產生虧損,且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新台幣292,229
仟元,待彌補虧損新台幣2,599,872仟元超過實收股本二分之一,
管理階層雖已於民國一○五年二月三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依法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出重整及緊急處分之聲請,截至核閱報告日止
,前述聲請重整尚未經法院裁定,聲請緊急處分如第四段所述尚須
經原審重新裁定,及於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二.3說明所欲採行之對
策,且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聲請重整能否獲得裁定,及
重整計畫是否有效執行均具有不確定性,暨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
司之部分銀行帳戶遭債權銀行假扣押及查封部分投資性不動產,其
繼續經營能力仍存有重大疑慮。第一段所述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
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繼續經營假設編製,並未因
繼續經營假設之重大疑慮而有所調整。

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二月十五日接獲臺灣臺南
地方法院裁定緊急處分,期間不超過九十日。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
公司自接獲法院裁定緊急處分之日起,其上市股票已暫停交易。嗣
後因債權銀行提出抗告,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五年
三月十五日再接獲該法院裁定廢棄原裁定緊急處分,並發回原審,
其上市股票已自民國一○五年三月十六日起恢復交易。後因千興不
銹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申報之民國一○四年度財務報告,本會計師
係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通知千興不銹
鋼股份有限公司重編而逾期仍未重編,因此,其上市股票自民國一
○五年五月四日起暫停交易。


此 致


致 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0970053637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47855號

侯 委 晉
會計師:
呂 瑞 文
中華民國 一○五 年 五 月 十一 日
3.因應措施:後續本公司與簽證會計師將依主管機關之要求辦理。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