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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el Technology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6
Jun 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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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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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8064

Contrel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ntrol Technology Co., Ltd.
115 年股東简章
談事手冊
問發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止
問發連點:台南市南謙科學園區南科六路9號101營議室
目錄
壹、開會程序 ... 1
貳、開會議程 ... 2
一、主席致詞 ... 3
二、報告事項 ... 3
三、承認事項 ... 4
四、討論事項 ... 4
五、選舉事項 ... 5
六、其他議案 ... 5
七、臨時動議 ... 5
八、散會 ... 5
參、附件 ... 6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 6
二、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 10
三、114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 ... 11
四、證券承銷商評估意見書 ... 12
五、114年度財務報表 ... 19
六、114年度盈餘分配表 ... 41
七、「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 42
八、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43
九、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競業情形明細表 ... 44
肆、附錄 ... 46
一、公司章程(修訂前全文) ... 46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 49
三、董事選任程序 ... 56
四、董事持有股數一覽表 ... 58
壹、開會程序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 115 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討論事項
六、選舉事項
七、其他議案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貳、開會議程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5年股東常會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 115 年 5 月 28 日 (星期四) 上午九時正
地點:台南市南部科學園區南科六路9號101會議室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一、主席致詞
二、報告事項
(一) 114 年度營業報告。
(二) 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三) 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 114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三、承認事項
(一) 114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 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四、討論事項:修訂「公司章程」案。
五、選舉事項:改選董事案。
六、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2
一、主席致詞
二、報告事項
(一)案由:114年度營業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請詳附件一,參閱本手冊第6~9頁。
(二)案由: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請詳附件二,參閱本手冊第10頁。
(三)案由: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本公司於115年3月6日董事會通過以現金分派員工酬勞新台幣14,120,000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3,890,000元,並擬於員工酬勞總額中,提撥20%計新台幣2,824,000元分配予基層員工。
(四)案由:114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報請 公鑑。
說明:
- 本公司於114年6月5日股東常會通過辦理發行私募普通股20,000,000股。本私募案第一次發行20,000,000股,每股價格新台幣50.88元,募集資金新台幣1,017,600,000元,已於115年3月27日收足股款。
- 本私募普通股執行情形及證券承銷商評估意見書,請詳附件三及附件四(參閱本手冊第11~18頁)。
3
三、承認事項
(一)案由:114年度決算表冊案,提請承認。 【董事會提】
說明:
1. 本公司 114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秀雯會計師及許瑞軒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書,併同營業報告書業經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
2. 前項表冊請詳附件一、附件二及附件五(參閱本手冊第6~10及19~40頁)。
決議:
(二)案由:114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 【董事會提】
說明:
1. 本公司 114 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 115 年 3 月 6 日董事會決議,請詳附件六(參閱本手冊第41頁)。
2. 擬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 181,299,620 元,每股配發新台幣 1.1 元。
3. 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4. 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調整並公告之。
5. 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
決議:
四、討論事項
(一)案由:修訂「公司章程」案,提請討論。 【董事會提】
說明:
因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4條之規定,並配合公司實務運作需求,擬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條文對照表請詳附件七(參閱本手冊第42頁)。
決議:
五、選舉事項
(一)案由:改選董事案,提請選舉。 【董事會提】
說明:
- 本公司第十屆董事任期將於 115 年 6 月 19 日屆滿,擬於本次股東常會全面改選,改選後新任董事任期三年,自 115 年 5 月 28 日至 118 年 5 月 27 日止,原任董事任期至 115 年 5 月 28 日改選後解任。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次選任董事 7 席(含 3 席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
- 本公司於 115 年 4 月 15 日董事會通過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請詳附件八(參閱本手冊第 43 頁)。
- 本次選舉將依本公司「公司章程」及「董事選任程序」為之。
選舉結果:
六、其他議案
(一)案由: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討論。【董事會提】
說明:
- 鑑於本公司營業範圍逐年擴展,本公司董事可能發生同時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情形;惟由其參與經營,對公司多角化、國際化之發展,有益而無損,應無限制之必要。
- 依公司法第 209 條董事競業禁止之規定,擬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不受公司法前述競業禁止之規定。
- 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競業情形明細表,請詳附件九(參閱本手冊第 44~45 頁)。
決議:
七、臨時動議
八、散會
附件一
參、附件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先生/女士:
由衷感謝各位股東長期以來對東捷的支持與愛護,使東捷得以在多變的環境中持續精進與成長。回顧114年,全球經濟情勢持續動盪,在主要國家通膨趨緩但成長分化的背景下,美國貿易與關稅政策走向的不確定性,對全球供應鏈布局與企業投資決策帶來波動;同時,地緣政治風險與大國競爭仍然升溫,使國際市場充滿挑戰。另一方面,人工智慧應用快速擴展,帶動AI伺服器與高效能運算相關硬體需求成長,台灣在半導體與關鍵設備供應鏈中的戰略地位更加凸顯,為產業發展注入動能。面對外在環境的不確定性與產業結構的轉變,東捷持續強化內部管理與營運體質,提升產品品質與服務價值,穩固既有客戶關係,並積極投入新製程與關鍵技術研發,以掌握產業成長契機,確保公司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穩健前行。
展望115年,隨著全球AI與高效能運算持續推升先進封裝需求,台灣先進封裝產能與設備投資預期將持續成為成長動能的核心驅動力。東捷秉持在雷射技術與真空鍍膜等核心能力上的深厚技術基礎,持續聚焦半導體封裝製程中的關鍵應用,以自主研發的製程解決方案與整合能力,協助客戶提升量產效率、品質穩定度與製程良率,逐步拓展新市場與新應用。與此同時,Micro LED仍深具未來發展性,其在多個領域均展現強勁的創新動能,東捷將深化雷射鍵合技術,推進巨量轉移及巨量修補等關鍵設備之佈局,並以高精度拼接、雷射切割及自動化整線服務能力,將於市場條件成熟時迅速推進量產解決方案,為未來營運發展注入新動能。東捷將持續秉持不斷創新,以自有之關鍵核心技術,積極開發出先進產業未來之需求設備,並以更務實的策略進入新事業領域,有全體股東的繼續支持,東捷將不斷精進,將努力經營的豐碩果實,分享與所有股東、客戶及員工。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
1. 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本公司產品主要為精密設備,提供給半導體封測、Mini 和 Micro LED Display、LCD 面板與物流中心等產業;設備種類包括整廠自動化軟硬體系統、高精度雷射精微加工應用、AI & AOI 智能檢測與修補及真空鍍膜製程設備。上述設備於民國 114 年度貢獻合併營業收入為 2,870,684 仟元,較前一年度增加 10.25%,歸屬於母公司之稅後淨利為 224,775 仟元,則較前一年度增加 72.24%,基本每股盈餘為 1.36 元。
單位:新臺幣仟元;%
|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變動比率 |
|---|---|---|---|
| 合併營業收入 | 2,870,684 | 2,603,886 | 10.25 |
| 合併營業毛利 | 810,094 | 685,312 | 18.21 |
| 合併營業淨利 | 276,824 | 30,863 | 796.94 |
| 合併稅後淨利 | 266,821 | 173,907 | 53.43 |
|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淨利 | 224,775 | 130,501 | 72.24 |
| 合併毛利率(%) | 28.22 | 26.32 | |
| 合併營業淨利率(%) | 9.64 | 1.19 | |
| 合併純益率(%) | 9.29 | 6.68 | |
| 每股稅後盈餘(元) | 1.36 | 0.79 |
-
預算執行情形:本公司未對外公開114年度財務預算資訊。
-
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單位:新臺幣元;%
| 年度 | 合併財務分析 | ||
|---|---|---|---|
| 分析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財務結構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38.14 | 42.86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1,969.09 | 1,993.58 | |
| 獲利能力 | 資產報酬率(%) | 4.84 | 3.11 |
| 權益報酬率(%) | 7.88 | 5.36 | |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20.37 | 12.10 | |
| 純益率(%) | 9.29 | 6.68 | |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1.36 | 0.79 |
- 研究發展狀況:
本公司致力於自有技術提昇及產品的開發,亦朝特定核心技術之發展努力。
(1). 隨著 Micro LED 技術於 2025 年邁入關鍵量產階段,東捷積極回應市場對高良率與高效率顯示技術的需求,持續推動製程設備的創新突破,推出「G4.5 Dual Head 巨量轉接合修補設備」,並同步導入「G4.5 單顆修補設備」,全面強化量產製程的精準度與穩定性。該系列設備整合「雷射巨量接合與修補模組」與「單顆修補模組」,可同步完成 Micro LED 的大規模轉移接合與精密修補作業,有效提升生產效率,使最終產品良率達到 99.999% 。
在半導體封裝領域,東捷導入 EMC Trimming 技術以來,持續深化精密雷射與自動化整合之核心優勢。2025 年導入 300mm 與 600mm 面板級(Panel Level)載板 EMC Trimming 設備,憑藉面板級大面積優勢,顯著提升產能並優化材料利用率,滿足市場對於高產能與成本效益的迫切需求。同時,持續精進 300mm 晶圓級(Wafer Level)第三代(G3)設備,透過多波長雷射技術的整合,突破性地實現針對 EMC 及其它複合材料的潔淨移除。此外,東捷挖掘出先進封裝客戶的需求,運用深厚累積的 Laser 技術,開發 Laser Debound 整合型機種,這機種技術除了原本 Laser 光學整型技術外,也結合另一核心技術-真空電漿清洗。同時亦發揮深厚的自動化系統整合實力,將標準化 EFEM 模組整合至設備端,結合自主開發的高精準度自動尋邊與圓心定位技術,大幅優化製程精度。不僅徹底解決載板邊緣溢膠與平整度難題,更確保了後續製程的可靠性。
在 AI 與 AOI 研發方面,東捷於 2025 年取得關鍵技術躍升。針對 RDL 螢光檢測系統實施硬體規格強化,透過優化光機結構設計顯著提升影像對比度,使其具備偵測極細微缺陷的能力,檢測精度可達線寬線距(L/S) $2\mu \mathrm{m} / 2\mu \mathrm{m}$ 的業界頂尖水準。此外,於 BGA AOI 設備導入創新多角度及多型態光源系統,同步實現明視野與暗視野(Bright & Dark Field)之光學檢測,全面提升異物辨識效率與品質穩定性。透過 AI 演算法與高階光學檢測技術的深度整合,東捷不僅建構了嚴密的品質監控體系,更有效支援先進封裝製程向微細化、高密度化邁進。
(2). 如上述,114年度研究發展費用計新台幣 176,213 仟元,佔營業收入 6.14% 。
(二)115年營運計畫
- 經營方針
(1) 深化雷射技術於半導體先進封裝製程設備之應用,結合多年累積之自動化與系統整合能力,提供客戶從單機至產線級之整體解決方案,滿足客戶由試產至量產之完整需求,有效提升生產效率、品質良率與產線稼動率,進而提升客戶產品價值,並與客戶建立更深入之合作關係。
(2) 以真空鍍膜技術之創新為核心,憑藉長期深耕 LED 產業,累積豐厚關鍵真空鍍膜製程實績,積極跨足面板級半導體封裝真空設備鍍膜/蝕刻市場,以提供穩定性高、具性價比的製程設備,滿足半導體封裝客戶的需求。
(3) 持續精進 Micro LED 巨量轉移及巨量修補技術,保持業界領先優勢,以協助指標客戶快速邁入量產階段。同時,運用自身在 Micro LED 領域的技術優勢,以掌握相關製程設備與全廠自動化之商機,加深與顯示器客戶之合作網絡。
(4) 強化 LCD 相關設備及附屬改造之價格競爭力,並掌握面板客戶雙軸轉型跨足新市場所需設備改造或新產線規劃商機,包括車載顯示器、平板衛星天線、扇出型面板級(RDL PLP)封裝所需設備。
(5) 超前部署 ESG 相關規劃,建立東捷對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應盡責任,達到永續經營目標:
A. 機器設備規劃時即納入節能元件及待機節能的控制技術。
B. 協助客戶導入符合ESG精神之生產規劃,例如設備活化、改造。
C. 透過自主開發能源管理系統,加強工廠節能減碳管理,並產出ESG永續經營報告書。
- 預計銷售數量及其依據
本公司將以過去銷售實績為基礎,掌握115年度各產業發展趨勢及客戶資本支出增加契機,持續增加營業收入來源。
- 重要之產銷政策
(1) 生產政策:
A. 管理系統E化,即時掌握專案進度。
B. 提升製造效率,確實掌握交期以完全符合客戶要求。
C. 零件模組化設計,提升共用料件比例,加速設計與製造時程,降低生產成本。
D. 加強設計、組裝品質管控,嚴格執行QC政策,縮短裝機、維修時程。
(2) 銷售及產品政策:
A. 持續強化品質與服務之改善,以鞏固現有顧客之長期關係。
B. 以高效能及合理價位產品迎合市場需求,積極擴展新客戶。
C. 設立竹北研發中心,投資實驗機台,協助半導體先進封裝客戶打樣測試。
D. 鞏固LCD顯示器設備領域,持續精進產品能力,並拓廣Micro LED / 車載 /穿戴等新型顯示器。
E. 將積累的核心技術往半導體及先進封裝的設備市場擴展。
F. 藉由雷射、光學、真空製程及機電整合之核心技術向上發展高階設備及其他服務。
G. 發展符合ESG精神的產品,如節能和低碳排放設備,並提供設備活化和改造服務,以符合永續發展的市場趨勢
H. 掌握產業發展脈動,並拓展延伸多元產業。
8
(三)未來公司發展策略
因應未來設備市場變化,本公司擬定發展策略如下:
- 投入半導體封裝及次世代顯示器產業重點產品設備研發。
- 結合政府資源,並與研究法人及學術機構建立長期合作關係,積極發展新製程技術。
- 與客戶密切合作,打造雙贏夥伴關係。
- 加強人才培育,提昇自主技術能力。
- 運用設備核心技術,強化跨業設備製造能力。
(四) 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過去東捷專注於TFT-LCD及LED產業設備,並與其成長茁壯至今,東捷此時已累積了十餘年的自動化設備、光學、雷射加工應用及真空鍍膜製程等核心技術的實際經驗,能成功開發各產業之檢測、修補、自動化、真空製程設備等。因應未來多變的產業景氣,本公司經營團隊及全體員工會適時調整腳步,審慎而穩健的迎接未來挑戰,創造公司最大之利潤以回饋各位股東!
敬祝 各位股東
事業大展,萬事如意!
董事長:嚴瑞雄
經理人:陳贊仁

會計主管:王姿惠

附件二
二、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等,其中財務報表業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秀雯及許瑞軒會計師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及公司法第219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此致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
林宜靜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6 日
10
附件三
三、114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
| 項目 | 114年第1次私募 | ||||
|---|---|---|---|---|---|
| 私募有價證券種類 | 普通股 | ||||
| 股東會通過日期與數額 | 股東會通過日期:114年6月5日 | ||||
| 通過數額:於不超過20,000,000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一次或二次募集發行。 | |||||
| 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以115年3月20日為本次私募之定價日,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 ||||
| (1) 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擇前5個營業日之收盤均價63.6元為基準。 | |||||
| (2) 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53.16元為基準。 | |||||
| 以上列兩基準較高者63.6元為參考價格,並訂定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為每股50.88元,係參考價格之80%,符合114年6月5日股東常會之決議。 | |||||
| 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以有助於公司未來營運發展之策略投資人為限。 | ||||
| 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 考量私募方式具時效性與便利性等因素,且私募普通股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股份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將有效提高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 ||||
| 價款繳納完成日期 | 115年3月27日 | ||||
| 應募人資料 | 私募對象 | 資格條件 | 認購數量(股) | 與公司關係 | 參與公司經營情形 |
|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證交法第43條之6第1項第2款 | 20,000,000 | 無 | 無 | |
| 實際認購價格 | 每股新台幣50.88元 | ||||
| 實際認購價格與參考價格差異 | 本次私募認購價格為每股50.88元,係參考價格每股63.6元之80%,未低於股東會決議之最低成數。 | ||||
| 辦理私募對股東權益影響 | 本次私募普通股有三年轉讓限制,且規範應募人之資格,可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長期合作關係,對股東權益有一定保障。另本次私募普通股將強化財務結構,提升營運效率並拓展業務版圖,以提升長期競爭力,對股東權益將有正面助益。 | ||||
| 私募資金運用情形及計畫執行進度 | 於115年3月27日募資完成,募集所得資金1,017,600千元,截至115年3月底止,尚未支用。 | ||||
| 私募效益顯現情形 | 目前資金尚未支用,後續將因應公司發展之資金需求,用於相關營運支應,以提升營運效能及強化財務結構。 |
附件四
四、證券承銷商評估意見書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私募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證券承銷商評估意見書
意見書委任人: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意見書收受者: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意見書指定用途:僅供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民國114年私募有價證券使用
報告類型: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4點等規定辦理之私募必要性及合理性意見書
評估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9 日
一、本案背景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捷科技或該公司)為因應未來長期經營及業務發展,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業經114年3月6日董事會通過並提報114年6月5日股東常會決議於發行股數不超過20,000,000股之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一次或二次辦理。
依據112年12月29日修正發布之「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四條第三項規定,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有價證券前一年內至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一年內,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者,應洽請證券承銷商出具辦理私募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評估意見,並載明於股東會開會通知,以作為股東是否同意之參考。本承銷商受委任出具評估意見,說明如下:
二、公司簡介
東捷科技設立於民國87年5月1日,並於95年9月25日股票上櫃買賣。該公司主要從事製程自動化、雷射應用、光學檢測等之機器設備製造及銷售業務。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648,178,360元。最近三年度簡明財務資料如下:
- 簡明合併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項目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流動資產 | 4,939,559 | 4,251,115 | 4,175,738 |
| 非流動資產 | 1,199,107 | 1,528,854 | 1,433,517 |
| 資產總計 | 6,138,666 | 5,779,969 | 5,609,255 |
| 流動負債 | 2,408,222 | 1,976,979 | 1,699,450 |
| 非流動負債 | 548,646 | 500,560 | 439,776 |
| 負債總計 | 2,956,868 | 2,477,539 | 2,139,226 |
| 股本 | 1,648,178 | 1,648,178 | 1,648,178 |
| 資本公積 | 467,086 | 467,086 | 467,121 |
| 保留盈餘 | 846,042 | 879,602 | 1,023,253 |
| 其他權益 | 2,653 | 71,077 | 81,893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 2,963,959 | 3,065,943 | 3,220,445 |
| 非控制權益 | 217,839 | 236,487 | 249,584 |
| 權益總計 | 3,181,798 | 3,302,430 | 3,470,029 |
| 每股淨值(元) | 17.98 | 18.60 | 19.54 |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 簡明合併綜合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年度/項目 | 112 年度 | 113 年度 | 114 年度 |
|---|---|---|---|
| 營業收入 | 2,990,451 | 2,603,886 | 2,870,684 |
| 營業成本 | 2,324,000 | 1,918,574 | 2,060,590 |
| 營業毛利(毛損)淨額 | 666,451 | 685,312 | 810,094 |
| 營業費用 | 571,626 | 654,449 | 533,270 |
| 營業利益(損失) | 94,825 | 30,863 | 276,824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139,627 | 168,526 | 58,968 |
| 稅前淨利(淨損) | 234,452 | 199,389 | 335,792 |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48,840 | 25,482 | 68,971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淨損) | 185,612 | 173,907 | 266,821 |
| 本期淨利(淨損) | 185,612 | 173,907 | 266,821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7,647 | 87,689 | 28,882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93,259 | 261,596 | 295,703 |
| 淨利(淨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158,422 | 130,501 | 224,775 |
| 淨利(淨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27,190 | 43,406 | 42,046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166,387 | 217,356 | 253,358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26,872 | 44,240 | 42,345 |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0.96 | 0.79 | 1.36 |
資料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三、經營權異動之檢視
經查詢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比較該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之日(即114年3月6日)與該日之前一年內(即自113年3月6日起算)之董事名單,其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日之前一年內尚無經營權異動之情事。
| 113年3月 | 114年3月 | 是否異動 | |
|---|---|---|---|
| 董事長本人 | 瑞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瑞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 董事長之法人代表人 | 嚴瑞雄 | 嚴瑞雄 | 否 |
| 董事本人 | 陳贊仁 | 陳贊仁 | 否 |
| 董事本人 | 三新股份有限公司 | 三新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 嚴華洲 | 嚴華洲 | 否 |
| 董事本人 | 三新股份有限公司 | 三新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 嚴正 | 嚴正 | 否 |
| 董事本人 | 慈正璐投資有限公司 | 慈正璐投資有限公司 | 否 |
|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 嚴璐 | 嚴璐 | 否 |
| 董事本人 | 東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 東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 郭俊良 | 郭俊良 | 否 |
| 董事本人 | 敦麒投資有限公司 | 敦麒投資有限公司 | 否 |
|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 林書賢 | 林書賢 | 否 |
| 董事本人 | 燦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燦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 董事之法人代表人 | 黃偉宗 | 黃偉宗 | 否 |
| 獨立董事本人 | 梁又文 | 梁又文 | 否 |
| 獨立董事本人 | 喻銘鐸 | 辭任 | 是 |
| 獨立董事本人 | 林宜靜 | 林宜靜 | 否 |
惟該公司業經115年3月6日董事會通過將於115年5月28日股東會進行董事全面改選,並將選任董事7席(含3席獨董),屆時將使現任董事11席調降為7席,董事席次異動達4/11,而有經營權異動之情事,故委請本承銷商出具私募必要性與合理性評估意見書,擬提115年3月20日董事會決議,並將提報115年5月28日股東會說明。
四、本次私募案計畫內容
該公司為因應未來長期經營及業務發展,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業經114年3月6日董事會通過並提報114年6月5日股東常會決議於發行股數不超過20,000,000股之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一次或二次辦理。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之:
- 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實際訂價日及發行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與市場狀況決定之。若有每股價格低於面額之情形,預期造成公司帳面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減少,將於日後視實際公司營運及市場狀況彌補之,另將依主管機關規定訂定發行價格,對股東權益應尚無不利之影響。前述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
五、承銷商評估意見
(一)適法性評估
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3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最近年度為稅後純益且無累積虧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辦理私募外,應採公開募集方式發行有價證券:
- 該公司為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公開發行公司。
- 私募資金用途係全部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 上市、上櫃及興櫃股票公司有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七條及第八條規定情事之虞,但有正當理由無法合理改善而無法辦理公開募集,且亟有資金需求,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者。但應募人不得有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
依東捷科技114年3月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當日最近年度(113)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顯示,其稅後淨利為新台幣173,907仟元,且未分配盈餘為新台幣661,204仟元,經檢視該公司114年6月5日股東會議事錄之內容,該私募案之應募人以策略性投資人為限,符合上述「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3條之規定。
15
(二)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之必要性及合理性評估
- 必要性評估
該公司主要從事製程自動化、雷射應用、光學檢測等之機器設備製造及銷售業務,提供給半導體封測、Mini 和 Micro LED Display、LCD 面板與物流中心等產業;設備種類包括整廠自動化軟硬體系統、高精度雷射精微加工應用、AI & AOI 智能檢測與修補及真空鍍膜製程設備。有鑑於近年來國際間受疫情肆虐、各國面臨通膨壓力、美國升息及關稅政策、中美貿易戰及烏俄戰爭等因素衝擊,地緣政治局勢的加劇,國際政治、經濟動盪不安;加上 AI 人工智慧發展迅速重新定義產業競爭格局,致半導體產業競爭加劇,導致企業風險不確定性攀升。為了分散地緣政治風險,該公司擬進行產業上下游整合或與同業間策略聯盟,藉以達成資源共享、強化競爭力,並取得穩定長期資金,降低公司之營運風險、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未來營運績效。故該公司本次私募之目的係為因應未來長期經營及業務發展,擬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深根與策略合作伙伴長期合作關係,預計將可降低公司之經營風險、強化財務結構,用以擴大未來營運規模,提升公司長期競爭力及股東權益。因此本次私募應募人以對公司未來業務發展有所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為考量,應有其必要性。
- 合理性評估
經檢視該公司 114 年 6 月 5 日股東會議事錄之私募議案內容,其定價方式及應募人選擇方式等,符合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並無發現重大異常之情事。該公司本次私募之目的係為因應未來長期經營及業務發展,擬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深根與策略合作伙伴長期合作關係,預計將可降低公司之經營風險、強化財務結構,用以擴大未來營運規模,提升公司長期競爭力及股東權益,對公司整體營運發展及健全財務結構應有正面實質效益,故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應具合理性。
(三)應募人之選擇與可能性評估
(1)應募人之選擇
該公司本次私募案之應募對象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選擇對公司營運有相當瞭解且有助於公司未來營運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惟本次私募案目前尚未洽定特定應募人,實際應募人將於洽定後依相關規定辦理。
(2)應募人之可行性與必要性
該公司本次私募案之應募對象將選擇對公司營運有相當瞭解且有助於公司未來營運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藉由策略性投資人本身之資源、技術、知識、品牌或通路等,促進或升級該公司之經營管理、研發、製造及業務開拓能力、降低成本、增進該公司效率或拓展市場,使獲利能力及整體股東權益提升,故本次私募案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應有其可行性及必要性。
16
(四)經營權移轉後對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之影響
惟該公司業經115年3月6日董事會通過將於115年5月28日股東會進行董事全面改選,並將選任董事7席(含3席獨董),屆時將使現任董事11席調降為7席,董事席次異動達4/11,而有經營權異動之情事。該公司目前已發行股本為164,817,836股,預估於本次私募普通股20,000,000股全數發行後,占全數已發行及轉換後股本之 10.82%,尚不至於發生經營權移轉之情事。惟未來若該公司若有發生董事席次異動或經營權重大變動情事,將依相關規定辦理資訊揭露,以確保股東權益。
茲就東捷科技若董事席次異動達經營權移轉時,對該公司業務、財務及股東權益等之影響說明如下:
(1) 對公司業務之影響
該公司本次私募係擬全數引進對公司營運有直接正面助益之策略性投資人,而本次私募資金之用途擬尋求與國內外業者進行技術合作或策略聯盟機會,同時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公司長期營運發展所需,藉以取得穩定長期資金,降低公司之經營風險、強化財務結構,擴大未來營運規模,提升公司長期競爭力及股東權益,對公司整體營運發展及健全財務結構應有正面實質效益,故對該公司在業務營運上具正面之效益。
(2) 對公司財務之影響
該公司本次辦理私募有價證券在總數不超過20,000,000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採私募方式募資後,該公司將取得穩定長期資金,降低公司之營運風險、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未來營運績效。故對該公司之財務應有正面之助益。
(3) 對公司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次私募計畫除有助於該公司取得長期穩定資金外,亦可藉以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提升該公司獲利及股東權益,依本次私募普通股之訂價原則,其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價原則,故本次私募案價格之訂定尚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對股東權益應不致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經評估,東捷科技經考量公司未來長遠發展及符合籌資之法令限制等各項因素綜合考量下,本次辦理私募普通股除可取得穩定長期資金,降低公司之營運風險、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未來營運績效,對股東權益應有正面助益,該公司擬以私募方式辦理有價證券實有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另檢視該公司所擬具之董事會議事資料,其於發行程序、議案討論內容、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特定人之選擇方式等皆符合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尚無重大異常之情事。
17
獨立性聲明書
一、本公司受託就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辦理私募發行有價證券案,提出必要性與合理性之證券承銷商評估意見書,本評估意見書均維持超然獨立之精神。
二、本公司為執行上項業務特聲明並無下列情事:
(一) 任何一方與其母公司、母公司之全部子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之創業投資事業,合計持有對方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以上者。
(二) 任何一方與其子公司派任於對方之董事,超過對方董事總席次半數者。
(三) 任何一方董事長或總經理與對方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者。
(四) 任何一方股份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股份為相同之股東持有者。
(五) 任何一方董事或監察人與對方之董事或監察人半數以上相同者。其計算方式係包括該等人員之配偶、子女及具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在內。
(六) 任何一方與其關係人總計持有他方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七) 雙方依相關法令規定,應申請結合者或申報後未經公平交易委員會禁止結合者。
(八) 其他法令規定或事實證明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控制他方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致有失其獨立性之情事者。
三、為提出私募發行有價證券案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本人提出之專家評估意見,均維持超然獨立之精神。
聲明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周秀真

日期:115年3月19日

五、114年度財務報表
附件五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會計師查核報告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19
茲對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特定收入認列真實性
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營業收入主要來自於東捷公司之自動化設備機台及富臨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LED真空設備機台銷售收入,設備控制權之移轉可能於機台尚未完成實際交機安裝而認列銷貨收入,是以本會計師將前述銷貨收入真實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及相關揭露資訊,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四)及二五。本會計師執行下列主要查核程序:
一、瞭解及測試上述產品銷售交易有關之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二、執行上述產品銷貨收入細項測試,抽樣核對客戶簽章確認之交機安裝完成證明與收取貨款證明;
三、取得上述產品期後銷貨退回及折讓明細,查核有無異常退貨及折讓之發生,並確認是否已作適當之帳務處理及表達。
其他事項
東捷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20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一、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二、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三、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四、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五、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1
六、對於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東捷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陳 秀 雯
會計師 許 瑞 軒
陳秀雯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120349008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25513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6 日
東使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民國1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代碼 | 資產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 2,419,242 | 43 | $ 2,027,236 | 36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 17,050 | - | 20,631 | - |
| 1150 | 應收票據(附註四、五及十) | 24,548 | - | 24,244 | - |
| 1170 | 應收帳款(附註四、五、十及三二) | 476,606 | 9 | 655,059 | 11 |
| 1200 | 其他應收款(附註十) | 20,402 | - | 12,584 | -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七) | 7,716 | - | 5,081 | - |
| 130X |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 1,089,933 | 20 | 1,366,716 | 24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十二及三三) | 58,516 | 1 | 42,200 | 1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八) | 61,725 | 1 | 97,364 | 2 |
| 11XX | 流動資產總計 | 4,175,738 | 74 | 4,251,115 | 74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 166,029 | 3 | 178,429 | 3 |
| 1535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九) | 262,860 | 5 | 265,570 | 5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及三三) | 198,559 | 4 | 190,762 | 3 |
| 1755 |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 251,484 | 4 | 311,137 | 5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六及三三) | 403,056 | 7 | 411,834 | 7 |
| 1780 |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七) | 46,076 | 1 | 54,086 | 1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七) | 87,118 | 2 | 100,650 | 2 |
| 1920 | 存出保險金 | 10,428 | - | 10,071 | - |
| 1975 | 淨確定福利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 5,999 | - | 5,230 |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908 | - | 1,085 |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433,517 | 26 | 1,528,854 | 26 |
| 1XXX | 資產總計 | $ 5,609,255 | 100 | $ 5,779,969 | 100 |
| 代碼負債及權益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十九) | $ 126,000 | 2 | $ 169,000 | 3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四、二五及三二) | 798,045 | 15 | 1,107,241 | 19 |
| 2170 | 應付帳款(附註二十及三二) | 394,589 | 7 | 404,847 | 7 |
| 2200 |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一及三二) | 223,094 | 4 | 206,105 | 4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七) | 21,438 | - | 17,504 | - |
| 2250 |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五及二二) | 87,990 | 2 | 20,382 | -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 23,864 | - | 28,733 | - |
| 2320 |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三) | 17,500 | - | 17,500 |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 | 6,930 | - | 5,667 | - |
| 21XX | 流動負債總計 | 1,699,450 | 30 | 1,976,979 | 33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三) | 131,250 | 2 | 148,750 | 3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七) | 43,324 | 1 | 35,975 | 1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 242,272 | 5 | 295,622 | 6 |
|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 22,930 | - | 20,213 |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總計 | 439,776 | 8 | 500,560 | 10 |
| 2XXX | 負債總計 | 2,139,226 | 38 | 2,477,539 | 43 |
|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二四)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648,178 | 30 | 1,648,178 | 29 |
| 3200 | 資本公積 | 467,121 | 8 | 467,086 | 8 |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230,142 | 4 | 215,249 | 4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3,149 | - | 3,149 |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789,962 | 15 | 661,204 | 11 |
| 3300 | 保留盈餘總計 | 1,023,253 | 19 | 879,602 | 15 |
| 3400 | 其他權益 | 81,893 | 1 | 71,077 | 1 |
| 31XX |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 3,220,445 | 58 | 3,065,943 | 53 |
| 36XX | 非控制權益(附註二四) | 249,584 | 4 | 236,487 | 4 |
| 3XXX | 權益總計 | 3,470,029 | 62 | 3,302,430 | 57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5,609,255 | 100 | $ 5,779,969 |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嚴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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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陳贊仁
會計主管:王姿惠
23
東捷科技
台灣電力
台灣電能創新未
民國114及115年份第114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 代碼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四、二五及三二) | $2,870,684 | 100 | $2,603,886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三、二六及三二) | 2,060,590 | 72 | 1,918,574 | 74 |
| 5900 | 營業毛利 | 810,094 | 28 | 685,312 | 26 |
| 營業費用(附註十、二三、二六及三二)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53,627 | 5 | 148,331 | 6 |
| 6200 | 管理費用 | 261,347 | 9 | 261,524 | 10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76,213 | 6 | 195,344 | 7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 (57,917) | (2) | 49,250 | 2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533,270 | 18 | 654,449 | 25 |
| 6900 | 營業淨利 | 276,824 | 10 | 30,863 | 1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六) | |||||
| 7100 | 利息收入 | 43,867 | 2 | 52,639 | 2 |
| 7010 | 其他收入 | 45,335 | 2 | 53,799 | 2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9,055) | (1) | 76,159 | 3 |
| 7050 | 財務成本 | (11,179) | (1) | (14,071)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58,968 | 2 | 168,526 | 7 |
| 7900 | 稅前淨利 | 335,792 | 12 | 199,389 | 8 |
| 7950 |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七) | 68,971 | 3 | 25,482 | 1 |
| 8200 | 本年度淨利 | 266,821 | 9 | 173,907 | 7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碼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三、二四及二七)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1,500) | - | $ 4,778 |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18,762 | 1 | 77,786 | 3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300 | - | ( 956) |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1,320 | - | 6,081 | - | |
| 8300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28,882 | 1 | 87,689 | 3 |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295,703 | 10 | $ 261,596 | 10 | |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本公司業主 | $ 224,775 | 8 | $ 130,501 | 5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42,046 | 1 | 43,406 | 2 | |
| 8600 | $ 266,821 | 9 | $ 173,907 | 7 | ||
| 綜合損益歸屬於: | ||||||
| 8710 | 本公司業主 | $ 253,358 | 9 | $ 217,356 | 8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42,345 | 1 | 44,240 | 2 | |
| 8700 | $ 295,703 | 10 | $ 261,596 | 10 | ||
| 每股盈餘(附註二八) | ||||||
| 9750 | 基 本 | $ 1.36 | $ 0.79 | |||
| 9850 | 稀 釋 | $ 1.36 | $ 0.79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嚴瑞雄
經理人:陳贊仁
會計主管:王姿惠

26

单位:新台幣千元
| 代码 | 排 着 | 扑 | 本 公司 | 出 司 | 变 变 | 大 变 | 福 益 | |||||||
|---|---|---|---|---|---|---|---|---|---|---|---|---|---|---|
| 普通股股本 | 资本公债 | 债 | 债 | 债 | 盈 目 | 修 | 股份管理商业转变 | 债结算地址合计 | 债结算地址合计 | 债结算地址合计 | 债结算地址合计 | 债结算地址合计 | 债结算地址合计 | |
| A1 | 113年1月1日修额 | $ 1,648,178 | $ 467,086 | $ 199,319 | $ 4,431 | $ 642,292 | $ 846,042 | ($ 14,911) | $ 17,564 | $ 2,653 | $ 2,963,959 | $ 217,839 | $ 3,181,798 | |
| B1 | 法定盈税公债 | - | - | 15,930 | - | ( 15,930 ) | - | - | - | - | - | - | - | - |
| B3 | 特别盈税公债 | - | - | - | ( 1,282 ) | 1,282 | - | - | - | - | - | - | - | - |
| B5 | 现金股利 | - | - | - | - | ( 115,372 ) | ( 115,372 ) | - | - | - | ( 115,372 ) | - | ( 115,372 ) | |
| - | - | 15,930 | ( 1,282 ) | ( 130,020 ) | ( 115,372 ) | - | - | - | ( 115,372 ) | - | ( 115,372 ) | |||
| D1 | 113年度净利 | - | - | - | - | 130,501 | 130,501 | - | - | - | 130,501 | 43,406 | 173,907 | |
| D3 | 113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 - | - | - | - | 3,639 | 3,639 | 5,430 | 77,786 | 83,216 | 86,855 | 834 | 87,689 | |
| D5 | 113年度综合损益增额 | - | - | - | - | 134,140 | 134,140 | 5,430 | 77,786 | 83,216 | 217,356 | 44,240 | 261,596 | |
| O1 | 单控制福益减少(附註二四) | - | - | - | - | - | - | - | - | - | - | ( 25,592 ) | ( 25,592 ) | |
| Q1 | 最分选的其他综合损益转让代理值衡量之福益工具 | - | - | - | - | 14,792 | 14,792 | - | ( 14,792 ) | ( 14,792 ) | - | - | - | |
| Z1 | 113年12月31日修额 | 1,648,178 | 467,086 | 215,249 | 3,149 | 661,204 | 879,602 | ( 9,481 ) | 80,558 | 71,077 | 3,065,943 | 236,487 | 3,302,430 | |
| B5 | 法定盈税公债 | - | - | 14,893 | - | ( 14,893 ) | - | - | - | - | - | - | - | |
| C3 | 现金股利 | - | - | - | - | 98,891 | ( 98,891 ) | - | - | - | ( 98,891 ) | - | ( 98,891 ) | |
| - | - | 14,893 | - | ( 113,784 ) | ( 98,891 ) | - | - | - | ( 98,891 ) | - | ( 98,891 ) | |||
| C5 | 历史规模参差生率 | - | 35 | - | - | - | - | - | - | - | 35 | - | 35 | |
| D1 | 114年度净利 | - | - | - | - | 224,775 | 224,775 | - | - | - | 224,775 | 42,046 | 266,821 | |
| D3 | 114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 - | - | - | - | ( 1,329 ) | ( 1,329 ) | 11,150 | 18,762 | 29,912 | 28,583 | 299 | 28,882 | |
| D5 | 114年度综合损益增额 | - | - | - | - | 223,446 | 223,446 | 11,150 | 18,762 | 29,912 | 293,358 | 42,345 | 295,703 | |
| O1 | 单控制福益减少(附註二四) | - | - | - | - | - | - | - | - | - | - | ( 29,248 ) | ( 29,248 ) | |
| Q1 | 最分选的其他综合损益转让代理值衡量之福益工具 | - | - | - | - | 19,096 | 19,096 | - | ( 19,096 ) | ( 19,096 ) | - | - | - | |
| Z1 | 114年12月31日修额 | $ 1,648,178 | $ 467,121 | $ 230,142 | $ 3,149 | $ 789,962 | $ 1,023,253 | $ 1,669 | $ 80,224 | $ 81,893 | $ 3,220,445 | $ 249,584 | $ 3,470,029 |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前之股東
民國114及115年1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代碼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年度稅前淨利 | $ 335,792 | $ 199,389 |
| A20010 | 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80,410 | 84,707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20,184 | 16,076 |
| A2030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 ( 57,917) | 49,250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損失(利益) | ( 3,598) | 771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11,179 | 14,071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 43,867) | ( 52,639)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 2,302) | ( 1,225) |
| A225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3 | ( 611) |
| A23200 | 處分投資損失 | 10,394 | - |
| A23700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 | 105,361 |
| A23800 | 非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 ( 68,986) | - |
| A29900 | 提列負債準備 | 144,436 | 96,742 |
| A29900 | 逾期應付款項轉收入 | - | ( 2,731) |
| A29900 | 存貨報廢損失 | 1,548 | 61,483 |
| A29900 | 其他 | ( 237) | 57 |
| A30000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30 | 應收票據 | ( 304) | ( 11,750)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236,162 | 277,959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 1,419) | ( 1,893) |
| A31200 | 存 貨 | 330,625 | 203,563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35,639 | 9,979 |
| A31990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79) | ( 52) |
| A32125 | 合約負債 | ( 309,256) | ( 124,020)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 10,258) | ( 82,942)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 | 30,136 | ( 1,811) |
| A32200 | 負債準備 | ( 76,828) | ( 104,772)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1,263 | ( 7,296)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527 | ( 24,764)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淨現金流入 | 663,247 | 702,902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碼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 44,544 | $ 53,253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 11,267) | ( 14,045)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税 | ( 46,491) | ( 61,357)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650,033 | 680,753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010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 ( 2,610) | - |
| B00020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 33,773 | 18,184 |
| B00040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265,120) |
| B00100 |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103 | - |
| B00200 |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1,961 |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32,695) | ( 30,435)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 | 716 |
| B037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357) | -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 | 2,482 |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 24,397) | ( 18,877) |
| B06500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 ( 16,316) | ( 32,995) |
| B068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 ( 1,481) | 3 |
| B07600 | 收取之股利 | 2,302 | 1,225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41,678) | ( 322,856)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0100 | 短期借款增加 | 455,000 | 1,020,000 |
| C00200 | 短期借款減少 | ( 498,000) | ( 1,220,000) |
| C00500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210,315 | 160,170 |
| C00600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 210,315) | ( 160,170) |
| C01700 | 償還長期借款 | ( 17,500) | ( 17,500) |
| C03100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 | ( 360) |
| C04020 | 租賃本金償還 | ( 31,584) | ( 31,868) |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 98,891) | ( 115,372) |
| C05800 | 非控制權益變動 | ( 29,248) | ( 25,592) |
| C09900 | 因受領贈與產生者 | 35 | -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220,188) | ( 390,692) |
(接次頁)
28
(承前頁)
| 代碼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DDDD | 匯率變動對現金之影響 | $ 3,839 | $ 7,050 |
| EEEE |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 392,006 | ( 25,745) |
| E00100 |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027,236 | 2,052,981 |
| E00200 |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419,242 | $2,027,236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嚴瑞雄
經理人:陳贊仁
會計主管:王姿惠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東捷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東捷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東捷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東捷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東捷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特定收入認列真實性
東捷公司民國 114 年度營業收入主要來自於自動化設備機台銷售收入,設備控制權之移轉可能於機台尚未完成實際交機安裝而認列銷貨收入,是以本會計師將前述銷貨收入真實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及相關揭露資訊,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三)及二四。本會計師執行下列主要查核程序:
一、瞭解及測試上述產品銷售交易有關之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二、執行上述產品銷貨收入細項測試,抽樣核對客戶簽章確認之交機安裝完成證明與收取貨款證明;
三、取得上述產品期後銷貨退回及折讓明細,查核有無異常退貨及折讓之發生,並確認是否已作適當之帳務處理及表達。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東捷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東捷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東捷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31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一、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二、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東捷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三、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四、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東捷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東捷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五、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六、對於東捷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東捷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32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東捷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陳秀雯
會計師 許瑞軒
陳秀雯

許瑞軒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2034900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20025513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6 日
33
10月
民國1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代碼 | 資產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 1,369,469 | 30 | $ 924,924 | 21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七) | 17,050 | - | 20,631 | 1 |
| 1170 | 應收帳款(附註四、五、十及三一) | 321,042 | 7 | 507,514 | 11 |
| 1200 | 其他應收款(附註十及三一) | 46,091 | 1 | 44,420 | 1 |
| 1220 |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二六) | 7,659 | - | 5,047 | - |
| 130X |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 425,238 | 10 | 487,826 | 11 |
| 1476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十二及三二) | 14,000 | - | 14,000 | - |
| 1479 |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 25,974 | 1 | 74,620 | 2 |
| 11XX | 流動資產總計 | 2,226,523 | 49 | 2,078,982 | 47 |
| 非流動資產 | |||||
| 1517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 166,029 | 4 | 178,429 | 4 |
| 1535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九) | 212,860 | 4 | 215,570 | 5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 | 972,877 | 22 | 925,823 | 21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及三二) | 172,771 | 4 | 179,728 | 4 |
| 1755 |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五) | 228,850 | 5 | 282,923 | 7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六及三二) | 403,056 | 9 | 411,888 | 9 |
| 1780 | 無形資產(附註四) | 35,649 | 1 | 41,837 | 1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六) | 82,824 | 2 | 93,510 | 2 |
| 1920 | 存出保證金 | 1,275 | - | 771 |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 - | - | 386 |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2,276,191 | 51 | 2,330,865 | 53 |
| 1XXX | 資產總計 | $ 4,502,714 | 100 | $ 4,409,847 | 100 |
| 代碼負債及權益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三一) | $ 126,000 | 3 | $ 169,000 | 4 |
| 2130 |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二四及三一) | 266,484 | 7 | 253,441 | 6 |
| 2170 | 應付帳款(附註十九及三一) | 213,154 | 4 | 253,303 | 6 |
| 2200 |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及三一) | 148,793 | 4 | 145,770 | 3 |
| 2250 |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四、五及二一) | 87,928 | 2 | 20,344 | 1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 11,605 | - | 13,125 | - |
| 2320 |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三二) | 17,500 | - | 17,500 | -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 | 5,144 | - | 4,609 | - |
| 21XX | 流動負債總計 | 876,608 | 20 | 877,092 | 20 |
| 非流動負債 | |||||
| 2540 | 長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三二) | 131,250 | 3 | 148,750 | 3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六) | 19,860 | - | 15,368 | -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五) | 231,621 | 5 | 282,481 | 7 |
|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附註四及二二) | 22,930 | - | 20,213 | 1 |
| 25XX | 非流動負債總計 | 405,661 | 8 | 466,812 | 11 |
| 2XXX | 負債總計 | 1,282,269 | 28 | 1,343,904 | 31 |
| 權益(附註二三)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648,178 | 37 | 1,648,178 | 37 |
| 3200 | 資本公積 | 467,121 | 10 | 467,086 | 10 |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230,142 | 5 | 215,249 | 5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3,149 | - | 3,149 |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789,962 | 18 | 661,204 | 15 |
| 3300 | 保留盈餘總計 | 1,023,253 | 23 | 879,602 | 20 |
| 3400 | 其他權益 | 81,893 | 2 | 71,077 | 2 |
| 3XXX | 權益總計 | 3,220,445 | 72 | 3,065,943 | 69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4,502,714 | 100 | $ 4,409,847 |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嚴瑞雄
經理人:陳贊仁
會計主管:王姿惠
34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股東資產
民國114及115年11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代碼 | 金額 | % | 金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四、二四及三一) | $1,425,497 | 100 | $1,352,289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二、二五及三一) | 1,007,990 | 71 | 1,009,234 | 75 |
| 5900 | 營業毛利 | 417,507 | 29 | 343,055 | 25 |
| 營業費用(附註十、二二、二五及三一) | |||||
| 6100 | 推銷費用 | 64,455 | 5 | 60,482 | 4 |
| 6200 | 管理費用 | 178,350 | 12 | 186,589 | 14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71,364 | 12 | 194,660 | 14 |
| 645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 (55,323) | (4) | 34,354 | 3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358,846 | 25 | 476,085 | 35 |
| 6900 | 營業淨利(損) | 58,661 | 4 | (133,030) | (10)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五及三一) | |||||
| 7100 | 利息收入 | 27,619 | 2 | 31,274 | 2 |
| 7010 | 其他收入 | 41,532 | 3 | 48,004 | 4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25,732) | (2) | 43,022 | 3 |
| 7050 | 財務成本 | (10,519) | - | (14,191) | (1) |
| 7070 |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 | ||||
| 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149,429 | 10 | 138,459 | 10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合計 | 182,329 | 13 | 246,568 | 18 | |
| 7900 | 稅前淨利 | 240,990 | 17 | 113,538 | 8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碼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四及二六) | $ 16,215 | 1 | ($ 16,963) | ( 1 ) |
| 8200 | 本年度淨利 | 224,775 | 16 | 130,501 | 9 |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二、二三及二六)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2,191) | - | 3,789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18,762 | 1 | 77,786 | 7 |
| 833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 424 | - | 608 |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438 | - | ( 758)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1,150 | 1 | 5,430 | 1 |
| 8300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28,583 | 2 | 86,855 | 8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253,358 | 18 | $ 217,356 | 17 |
| 每股盈餘(附註二七) | |||||
| 9750 | 基 本 | $ 1.36 | $ 0.79 | ||
| 9850 | 稀 釋 | $ 1.36 | $ 0.79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嚴瑞雄
經理人:陳贊仁
會計主管:王姿惠
36
37

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千元
| 代码 | 普通股股本 $ 1,648,178 | 普通股股本 $ 467,086 | 债 本公 $ 199,319 | 债 本公 $ 4,431 | 债 本公 $ 642,292 | 债 本公 $ 846,042 | 其 四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插算 之兌換差額 ($ 14,911) | 他 国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插算 之兌換差額 ($ 17,564 | 收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總 | 報 益總計 $ 2,963,959 | ||
|---|---|---|---|---|---|---|---|---|---|---|---|---|
| 313年1月1日餘額 | ||||||||||||
| 112年度盈餘公積 | - | - | 15,930 | - | ( 15,930) | - | - | - | - | - | - | |
|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 | ( 1,282) | 1,282 | - | - | - | - | -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 - | - | ( 115,372) | ( 115,372) | - | - | - | ( 115,372) | |
| B5 現金股利 | - | - | - | 15,930 | ( 1,282) | ( 130,020) | ( 115,372) | - | - | - | ( 115,372) | |
| D1 113年度淨利 | - | - | - | - | - | 130,501 | 130,501 | - | - | - | 130,501 | |
| D3 113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 - | - | - | - | - | 3,639 | 3,639 | 5,430 | 77,786 | 83,216 | 86,855 | |
| D5 113年度综合损益總額 | - | - | - | - | - | 134,140 | 134,140 | 5,430 | 77,786 | 83,216 | 217,356 | |
| Q1 薬分透過其他综合损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 | - | - | 14,792 | 14,792 | - | ( 14,792) | ( 14,792) | - | |
|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1,648,178 | 467,086 | 215,249 | 3,149 | 661,204 | 879,602 | ( 9,481) | 80,558 | 71,077 | 3,065,943 | ||
| 11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二三) | ||||||||||||
|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14,893 | - | ( 14,893) | - | - | - | - | - | - | |
| B5 現金股利 | - | - | - | - | - | ( 98,891) | ( 98,891) | - | - | - | ( 98,891) | |
| - | - | 14,893 | - | ( 113,784) | ( 98,891) | - | - | - | - | 98,891) | ||
| C3 因受贈與產生者(附註二三) | - | 35 | - | - | - | - | - | - | - | - | 35 | |
| D1 114年度淨利 | - | - | - | - | 224,775 | 224,775 | - | - | - | - | 224,775 | |
| D3 114年度其他综合损益 | - | - | - | - | ( 1,329) | ( 1,329) | 11,150 | 18,762 | 29,912 | 28,583 | ||
| D5 114年度综合损益總額 | - | - | - | - | 223,446 | 223,446 | 11,150 | 18,762 | 29,912 | 253,358 | ||
| Q1 薬分透過其他综合损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 - | - | - | - | 19,096 | 19,096 | - | ( 19,096) | ( 19,096) | - | ||
|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1,648,178 | $ 467,121 | $ 230,142 | $ 3,149 | $ 789,962 | $ 1,023,253 | $ 1,669 | $ 80,224 | $ 81,893 | $ 3,220,445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嚴瑞雄
經理人:陳贊仁
會計主管:王姿惠

東捷
民國114及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代碼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年度稅前淨利 | $ 240,990 | $ 113,538 |
| A20010 | 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53,395 | 58,918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15,866 | 13,140 |
| A20300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迴轉利益) | ( 55,323) | 34,354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損失(利益) | ( 3,598) | 771 |
| A20900 | 財務成本 | 10,519 | 14,191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 27,619) | ( 31,274)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 2,302) | ( 1,225) |
| A22400 |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 149,429) | ( 138,459) |
| A225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 | ( 655) |
| A23200 | 處分投資損失 | 10,394 | - |
| A23700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112 | 45,623 |
| A23800 | 非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 ( 72,816) | - |
| A24100 |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2,709 | ( 450) |
| A29900 | 存貨報廢損失 | - | 56,883 |
| A29900 | 提列負債準備 | 144,400 | 96,728 |
| A29900 | 其他 | - | 62 |
| A30000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241,795 | 250,317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12 | ( 3,862) |
| A31200 | 存 貨 | 135,404 | 40,912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48,646 | 7,208 |
| A32125 | 合約負債 | 13,043 | 103,712 |
| A32150 | 應付帳款 | ( 40,149) | ( 81,977)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 | 16,170 | ( 1,481) |
| A32200 | 負債準備 | ( 76,816) | ( 104,713)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535 | 943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526 | ( 24,764)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淨現金流入 | 507,464 | 448,440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28,012 | 31,264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碼 | 114年度 | 113年度 | |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 10,607) | ($ 14,321)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 3,211) | ( 6,480)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521,658 | 458,903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010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 ( 2,610) | - |
| B00020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 33,773 | 18,184 |
| B00040 |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215,120) |
| B00100 |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103 | - |
| B00200 |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1,961 |
| B02400 |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清算退回股款 | 5,598 | - |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25,036) | ( 34,882)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 | 655 |
| B037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504) | ( 91) |
| B04200 | 其他應收款減少 | 5,000 | 15,600 |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 20,198) | ( 17,094) |
| B06500 |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 - | ( 7,800) |
| B07600 | 收取子公司股利 | 96,845 | 84,739 |
| B07600 | 收取其他股利 | 2,302 | 1,225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95,273 | ( 152,623)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0100 | 短期借款增加 | 455,000 | 1,020,000 |
| C00200 | 短期借款減少 | ( 498,000) | ( 1,320,000) |
| C00500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210,315 | 160,170 |
| C00600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 210,315) | ( 160,170) |
| C01700 | 償還長期借款 | ( 17,500) | ( 17,500) |
| C03100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 | ( 360) |
| C04020 | 租賃本金償還 | ( 13,030) | ( 14,030) |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 98,891) | ( 115,372) |
| C05400 | 增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 15,000) |
| C09900 | 因受領贈與產生者 | 35 | -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172,386) | ( 462,262)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碼 | 114 年度 | 113 年度 | |
|---|---|---|---|
| EEEE |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 $ 444,545 | ($ 155,982) |
| E00100 |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924,924 | 1,080,906 |
| E00200 |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369,469 | $ 924,924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嚴瑞雄
經理人:陳贊仁
會計主管:王姿惠
40
附件六
六、114年度盈餘分配表

民國114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547,421,903
本年度稅後淨利
224,773,811
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保留盈餘.
424,121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1,752,534)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
19,095,452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242,540,850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24,254,085)
本年度可供分配盈餘
765,708,668
分配項目:
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1元)
(181,299,620)
期末未分配盈餘
$584,409,048
註:本次盈餘優先分派114年度盈餘
董事長:嚴瑞雄
經理人:陳贊仁
會計主管:王姿惠
41
附件七
七、「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條文對照表
| 條文 | 修 正 後 條 文 | 原章程條文 | 修訂理由 |
|---|---|---|---|
| 第六條 |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貳拾伍億伍仟萬元整,分為貳億伍仟伍佰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 ||
| 前項資本總額內保留新台幣伍千萬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伍百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貳拾億伍仟萬元整,分為貳億伍佰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 ||
| 前項資本總額內保留新台幣伍千萬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伍百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 配合本公司實務運作需求,調整資本總額。 | ||
| 第十三條之一 | 本公司上述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席次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
| 第二項略。 | 本公司上述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席次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 ||
| 第二項略。 | 配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4條第3項規定,修訂獨立董事席次比率。 | ||
| 第廿一條 | 略。 | ||
|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五日。 | |||
|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 略。 | ||
|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五日。 | 增列修訂日期。 |
附件八
八、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 職稱類別 | 姓名 | 所代表之政府或法人名稱 | 主要學歷 | 主要經歷 | 現職 | 持有股數 |
|---|---|---|---|---|---|---|
| 董事 | 梁又文 | 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班 | |||
| 美國華盛頓州立大學商學碩士 | ||||||
| 美國西北大學法律碩士 | 志聖工業(股)公司董事長特助 | 志聖工業(股)公司總經理 | ||||
| 均豪精密工業(股)公司副董事長暨執行長 | ||||||
| 均華精密工業(股)公司董事長兼執行長 | ||||||
| 昇陽國際半導體(股)公司董事 | 20,000,000 | |||||
| 董事 | 嚴瑞雄 | 瑞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成功大學機械工程系學士 | 東台精機(股)公司董事長 | 東台精機(股)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 4,091,949 |
| 董事 | 嚴 正 | 三新股份有限公司 |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工業工程碩士 | 三新(股)公司董事長特助 | 三新(股)公司總經理 | 12,723,750 |
| 董事 | 嚴 璐 | 燦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美國西北大學整合行銷碩士 | 東台精機(股)公司協理 | 東台精機副總兼發言人 | 1,803,572 |
| 獨立董事 | 屈子正 | 無 | 美國理海大學機械工程與力學系博士 | 成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教授 | 成功大學機械工程學系教授 | - |
| 獨立董事 | 羅凌茹 | 無 | M.S. in Human Resources and Global Leadership,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 抽元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創辦人暨執行長 | ||
| 東海大學 EMBA 管理學院兼任助教 | 抽元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創辦人暨執行長 | |||||
| 東海大學 EMBA 管理學院兼任助教 | - | |||||
| 獨立董事 | 陳秀妍 | 無 | 政治大學財稅系學士 | 雲南娛媒(股)公司財務副總 | 無 | - |
附件九
九、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競業情形明細表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競業情形明細表
| 職稱類別 | 姓名 | 兼任公司及擔任職務 |
|---|---|---|
| 董事 | 志聖工業(股)公司 | |
| 代表人:梁又文 | 董事長暨執行長:均華精密工業(股)公司 | |
| 副董事長暨執行長:均豪精密工業(股)公司 | ||
| 董事長: | ||
| 創峰光電科技(股)公司/薩摩亞商力永企業有限公司/福盟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樂林科技(股)公司 | ||
| 董事: | ||
| 南通創峰光電設備有限公司/蘇州創峰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蘇州創峰光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法人董事:昇陽國際半導體(股)公司 | ||
| 獨立董事:宇辰系統科技(股)公司 | ||
| 總經理:志聖工業(股)公司 | ||
| 董事 | 瑞秀投資(股)公司 | |
| 代表人:嚴瑞雄 | 董事長: | |
| 東台精機(股)公司、亞太菁英(股)公司、譯泰精機(股)公司、 | ||
| 蘇州東昱精機有限公司、富臨科技工程(股)公司、永鑫光電(股)公司、東曇精密(股)公司、東鋒機械自動化(股)公司、 | ||
| Tongtai Machine & Tool Japan Co, LTD、東昱精機(上海)有限公司、 | ||
| Great Pursuit Limited、Tong Tai Seiki Vietnam Co., Ltd、TTGroup Technologies、CERIMATEC、法國 PCI-SCEMM | ||
| 董事: | ||
| Union Top Industrial (SAMOA) Limited、TongTai Machinery Co., Ltd、Tongtai Machine Tool(MFG) Sdn Bhd、 | ||
| Tongtai Europe B.V.、友勝機械(股)公司、上海東台鑫貿易有限公司、 | ||
| 皓騰欣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 ||
| 法人董事: | ||
| 品印三維科技(股)公司、榮田精機(股)公司、漢鼎智慧科技(股)公司、 | ||
| 永進機械工業(股)公司 | ||
| 總經理: | ||
| 東台精機(股)公司、亞太菁英(股)公司、皓騰欣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 ||
| 董事 | 三新(股)公司 | |
| 代表人:嚴 正 | 董事長:朴子精密企業(股)公司 | |
| 董事: | ||
| 東台精機(股)公司、椿億實業(股)公司、三新(股)公司、台灣油研(股)公司 | ||
| 總經理:三新(股)公司 |
44
| 職稱類別 | 姓名 | 兼任公司及擔任職務 |
|---|---|---|
| 董事 | 燦英投資(股)公司 | |
| 代表人:嚴 璐 | 董事長:TTGroup France | |
| 董事: | ||
| Tongtai Machine Tool(MFG) Sdn Bhd、TONGAN GmbH、 | ||
| Mbi-group Beteiligung GmbH、TONGTAI MEXICO, S.A. | ||
| DE C.V.、Tongtai Europe B.V. | ||
| 法人董事: | ||
| 東台精機(股)公司、亞太菁英(股)公司、榮田精機(股)公司、 | ||
| 富臨科技工程(股)公司、銳洋精密(股)公司、志聖工業(股)公 | ||
| 司、朴子精密企業(股)公司 | ||
| 其他:東台精機(股)公司副總兼發言人 |
45
肆、附錄
一、公司章程(修訂前全文)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CONTREL TECHNOLOGY CO., LTD.。
第二條 本公司所營事業範圍: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CQ01010 模具製造業
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JA03010 洗衣業(限區外生產經營)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研究、開發、製造、銷售下列產品:
晶圓功能及表面檢測機。
邏輯 IC 及記憶體 IC 測試機構
液晶顯示器面板點燈測試機。
自動化、製程、檢測、光學及精密儀器設備及零組件。
兼營前述產品之國際貿易業。
C306010 成衣業(限區外生產經營)
C307010 服飾品製造業(限區外生產經營)
C399990 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限區外生產經營)
第三條 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南部科學園區,必要時經主管機關同意,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
第四條 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 本公司對外投資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為之,其所有投資總額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不得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限制。
本公司得對外保證。
第六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貳拾億伍仟萬元整,分為貳億伍佰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前項資本總額內保留新台幣伍千萬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伍百萬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第六條之一 本公司依法收買股份轉讓之對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給之對象、發行新股承購股份之對象及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對象均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及承購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第七條 本公司股票採免印製股票之方式發行之,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八條 股票之更名過戶,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之。
46
第三章 股東會
第九條 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依法召開之。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第九條之一 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十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簽名或蓋章委託代理人出席。
第十一條 本公司除依公司法自己持有之股份無表決權外,各股東除有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三款情形外,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四章 董事
第十三條 本公司設董事六至十三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提名方式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辦理,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十三條之一 本公司上述董事名額中,設置獨立董事席次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之二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審計委員會成員、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其組織規程由董事會另訂之。
本公司得依法令規定或業務需要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第十四條 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推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
第十四條之一 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遇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前項之召集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之。
第十五條 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三項規定,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董事因故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但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第十六條 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於不超過本公司核薪辦法所訂最高薪階之標準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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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經理人
第十七條 本公司置經理人數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章 會計
第十八條 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追具下列各項表冊,依法提交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十九條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三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
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第一項提撥之員工酬勞數額應有不低於百分之二十分派予基層員工。
第十九條之一 本公司盈餘之分派,就當年度總決算所得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一、提繳稅捐。
二、彌補虧損。
三、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
四、依法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五、股東紅利就依一至四款提列款項後之餘額,併同以前年度累積之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
六、股東紅利之發放得以現金及股票股利搭配之。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
第二十條 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令辦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廿一條 本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七年四月十五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二十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三十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六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十五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九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八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十一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五日。
48
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另有規定外,應以章程載明,並經董事會決議,且視訊股東會應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但本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或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常會其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一、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二、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提案,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之相關規定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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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四條: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第五條: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第五條之一: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 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二) 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三)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50
(四) 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九第六項規定之情形外,應至少提供股東連線設備及必要協助,並載明股東得向公司申請之期間及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
第六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親自出席,及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七條: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第八條: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訊。
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五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九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51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十條: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第十一條: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二條: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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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五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四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第十五條: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或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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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七條: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八條: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十九條: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點之地址。
第二十條: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行宣布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之日期,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二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除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九第六項規定之情形外,應至少提供股東連線設備及必要協助,並載明股東得向公司申請之期間及其他相關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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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條: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第二十三條:本規則訂立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二次修訂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第三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四次修訂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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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選任程序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任程序
第一條 為公平、公正、公開選任董事,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一條及第四十一條規定訂定本程序。
第二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程序辦理。
第三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本公司董事會應依據績效評估之結果,考量調整董事會成員組成。
第四條 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資格,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第三條以及第四條之規定。
本公司獨立董事之選任,應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以及第九條之規定,並應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第五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所規定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程序為之。
董事因故解任,致不足五人者,公司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但董事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者,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獨立董事之人數不足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第一項但書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均解任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
第六條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採用累積投票制,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開選舉數人。
第七條 有召集權人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票,並加填其權數,分發出席股東會之股東,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證號碼代之。
第八條 本公司董事依公司章程所定之名額,分別計算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之選舉權,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分別依次當選,如有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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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選舉開始前,應由主席指定具有股東身分之監票員、計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投票箱由有召集權人製備之,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第十條 選舉票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一、不用有召集權人製備之選票者。
二、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者。
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
四、所填被選舉人與董事候選人名單經核對不符者。
五、除填被選舉人戶名或姓名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六、同一選舉票填列被選舉人二人或二人以上者。
第十一條 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布,包含董事當選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二條 當選之董事由本公司董事會發給當選通知書。
第十三條 本程序由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第十四條 本程序訂立於民國96年6月15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97年6月19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105年6月8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109年6月11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1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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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持有股數一覽表
董事持有股數一覽表
(一) 截至 115 年 3 月 30 日止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暨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
單位:股
| 職稱 | 應持有股數 | 股東名簿登記股數 |
|---|---|---|
| 董事 | 11,089,070 | 31,142,562 |
(二) 截至 115 年 3 月 30 日止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單位:股
| 職稱 | 姓名 | 股東名簿登記股數 |
|---|---|---|
| 董事長 | 瑞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嚴瑞雄 | 4,091,949 | |
| 董事 | 三新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嚴華洲 | ||
| 代表人:嚴 正 | 12,723,750 | |
| 董事 | 東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郭俊良 | 6,849,178 | |
| 董事 | 瑟正璐投資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嚴 璐 | 2,041,685 | |
| 董事 | 敦麒投資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林書賢 | 2,991,327 | |
| 董事 | 陳贊仁 | 641,101 |
| 董事 | 燦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黃偉宗 | 1,803,572 | |
| 獨立董事 | 林宜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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