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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ud Live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Nov 2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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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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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4 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备忘录第4 号》”)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经 调整、更新后的《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调整、更新后的《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我们认为:
1.调整、更新后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 法》、《备忘录第4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备忘录第4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
3.《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备忘录第4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定的激励对 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 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存在下列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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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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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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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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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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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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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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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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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调整、更新后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备 忘录第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行权/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行权 价格/授予价格、等待期/限售期、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条件/解除限售条件 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公司实施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调整、更新后的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健全公司的长效激 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并将《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 议。
二、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调整、更新后的《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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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我们认为:
公司股权激励的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公 司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增长率,其中,净利润指标是公司盈 利能力及企业成长性的最终体现,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营业收入增长 率指标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及企业成长性。具体数值的确定,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宏 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 并综合考虑了实现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效果,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 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 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解除限售的条件。
综上,我们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经公司调整、更新后的考核体系更具有 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 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进一步达到本次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考核目的,并同意将《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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