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ETC CHIPS TECHNOLOGY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3, 2021

57077_rns_2021-04-23_a6486a0a-395e-43e7-81a9-eea76350a830.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并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在 2020 年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衍蘅女士、李志强 先生及董事黄香远先生组成,其中召集人宋衍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 士。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 次会议:

1、2020 年4 月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1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相关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2019 年度因事业人员身份产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

1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2020 年4 月2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2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0 年6 月11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3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 的议案》;

4、2020 年8 月10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4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0 年10 月19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第5 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修订<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6、2020 年12 月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第6 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 案》、《关于股东中电力神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同一 控制下其他公司涉及的相关承诺承继和补充事项的议案》、《关于本

2

次重大资产置换涉及的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豁免事项的议 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 于为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议 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关于<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 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的议案》及《关于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聘请 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所”)为公司提供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书 面意见。大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勤勉尽责、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 审计任务,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

3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 在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在 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 后,及时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并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与 大信所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所有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 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 计 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对内部控制、治理的审核情况

公司委托了大信所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并出具书面意见,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 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4

5、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 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业务范围,其交易行为公开、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和方法恰当、交易公平合理。公司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协调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 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 年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5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