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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C CHIPS TECHNOLOGY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Dec 3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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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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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编号:临2014-075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关于资产出售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分别于2014 年12 月12 日及2014 年12 月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及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远大 公路区域设备、设施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4 年12 月13 日及2014 年12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4-069 )及《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14-074 )。

2014 年12 月29 日,本公司及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陵特装”)与重庆市沙坪坝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沙区储备中心”)签订 了《资产收储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收储资产的范围及价款

嘉陵特装及本公司拥有的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双碑远大公路区域的土地房 屋和设备设施等。

本公司收储价款金额为 68,000,000 元。

二、本次收储税费承担问题

因本次资产收储行为的特殊性,本公司因本次资产收储所产生的所有相关税 费,均由沙区储备中心承担。

三、资产、权证移交及搬迁期限

本公司应在 2015 年 2 月 18 日前将被收储范围内的资产全部移交给沙区

储备中心,并完成远大检测站的搬迁工作。

本公司配合沙区储备中心尽快完成周家湾地块住户的搬迁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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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方式

  • 1、 本协议签订后,沙区储备中心立即按合同收储价款的50%支付本公司

  • 首期款 ,金额为34,000,000 元。

  • 2、本公司将资产移交沙区储备中心,且完成远大检测站搬迁工作后五个工

  • 作日内,沙区储备中心支付本公司合同收储价款的30%,金额为20,400,000 元。

3、本公司配合沙区储备中心完成周家湾地块、孙基村全部住户的搬迁安置 工作后五个工作日内,沙区储备中心支付本公司合同收储价款的剩余尾款,金额 为13,600,000 元。

五、违约责任

  • 1、本公司需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相关工作(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外),

  • 若逾期,每逾期一天,本公司应按所收取的已支付收储资产价款补偿款的 0.1 % 向沙区储备中心支付违约金。

  • 2、本公司若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资产、权证移交及搬迁工作的,沙区

  • 储备中心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收储范围内的资产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3、本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沙区储备中心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 定期限足额向本公司支付收储款等相关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沙区储备中心应按 当期应支付而未支付款项总额的 0.1%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目前,本公司已收到沙区储备中心支付的首期款34,000,000 元。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O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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