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ETC CHIPS TECHNOLOGY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Nov 30, 2011
57077_rns_2011-11-30_0af826bc-8d0c-481a-b81a-fd68da6624b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877 证券简称:中国嘉陵 编号:临2011-035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关于参股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参股 30%的公司嘉陵-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本 公司”)将其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北路 5 号的约 102,266 平方米土地使 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资产协议转让给具有土地储备职能的重庆渝富资产经 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公司”),由渝富公司收购、储备该 等资产,土地收购储备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收购储备土地范围约定
嘉本公司拥有的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北路 5 号(102,266 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渝国用(1994)字第 002 号 ,土地 用途为出让的工业用地,以及该等土地上的所有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含所 有现状建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树木以及其它绿化植被), 不含工业管道和生产设备、物资。
(二)收购储备补偿价款约定
1、双方商定就协议书项下储备土地补偿总面积暂定 150 亩,补偿单 价按 200 万元/亩计,储备补偿总价款暂定为 30,000 万元。
2、若渝富公司在办理土地储备权证时,经国土部门重新勘界确权的 面积在 150 亩定价面积±4 亩的出入范围内,本协议书确定的储备补偿总 价不变。若勘界确权面积超过上述约定时,双方同意超出±4 亩部分土地, 按 200 万元/亩的单价据实结算。
(三)土地移交
嘉本公司应在 2012 年 9 月 30 日前将土地移交给渝富公司。 (四)收购补偿价款支付方式
(1)渝富公司在协议签订生效后八十日内向嘉本公司支付 15,000 万元。
(2)嘉本公司按协议约定向渝富公司交地后五个工作日内,双方办 理结算,渝富公司向嘉本公司支付收购储备补偿剩余尾款。 特此公告。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O 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