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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C CHIPS TECHNOLOGY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pr 2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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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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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一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提示:2016 年4 月12 日,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以下报告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黎明先生、杨俊先生、肖小虹女士2015 年度述职情况,由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肖小虹女士、王彭果先生、马赟先生代为报告。

作为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15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 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详细了解了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状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和独立作用,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 年度独立董事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2015年度任职期间,各位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黎明先生:1964 年2 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重 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市经济管理学会 理事,重庆市企业管理优秀成果审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金融资产交 易所发行注册专家。曾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书记、院长; 上巿公司渝三峡、中国嘉陵、世纪游轮独立董事。现担任上市公司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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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百灵、金科股份、福安药业、涪陵电力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杨俊先生:1972 年 9 月生,博士学位。历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 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现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 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肖小虹女士: 1968 年 12 月生,博士学位。历任贵州商专教务 处副处长,现任贵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本公司第九届、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证书,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公司具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 职。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 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履职的独立性、公平 性以及关注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得到了有力的保证,符合监管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黎明 12 12 0 0 1
杨俊 12 12 0 0 1
肖小虹 12 12 0 0 1

2、日常工作情况

在2015 年度的工作中,我们分别通过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电 话沟通、会晤、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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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和运行情况。并与公司董秘保持沟通,收集有关资料,对董事会的 各项议案、投资决策发表专业性的意见,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并就公司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积极地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各方面 提出多项建议,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 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 查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 务范围,其交易行为公开、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其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查验。我 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以尽可能地控制担保的风险,到期担保已解除,公司的对外担保没有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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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 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发表同意意见。同时,独立董事杨俊先生和肖小 虹女士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和委员,召开了提名委员会,对拟任 董事、高管候选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向董事会提交相关书面 意见。独立董事肖小虹女士和黎明先生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召集人和委员,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经营层的履职情 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4、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 公司及时发布了2014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及月度产销快报。 5、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在2014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过程 中,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并与注册会计师保持充 分沟通,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年审机构的执业水平、工作质量等方面 进行了客观的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 计过程中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 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认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 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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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担任公司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及时审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2015 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65 次及4 次定期报告。公司能够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的 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效。

8、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地强化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对内控体系进 行了持续的优化和改善,建立了符合国家标准、适应自身运行特点的 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了内部 控制审计。

9、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董事选 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董事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能够以认 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 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关联董事在就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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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进行审议时回避表决,交易行为公开、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下设四个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履行职责,对董事会科学决策 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上是我们2015 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报告,在此,对于公司 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 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2016 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 正、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 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

肖小虹 王彭果 马 赟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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