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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C CHIPS TECHNOLOGY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ug 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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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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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核查意见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以下简称“中国嘉陵”或“上市公司”) 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整体方案由上市公司股权无偿划转、重 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三部分组成。

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情况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 易所公开挂牌出售上海嘉陵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陵”)95.33%股权 以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长江三峡综合市场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嘉陵 4.67%股权和上 市公司对上海嘉陵的 2,776.08 万元债权,并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上海仓加实业 有限公司为受让方。2017 年 3 月,上市公司完成上海嘉陵股权的工商过户和控 制权转移手续,确认本次交易收入。

2、2017 年 11 月 27 日,经上市公司第十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上市 公司向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工业”)出售重庆嘉陵全域机动 车有限公司 45%股权及相关资产,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华光村的土地使用权、地上 建筑物及相关机器设备,该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出售,详细情况请参见上市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述 交易已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经上市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与南方工业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确认中国嘉 陵已完成相关标的资产的交付义务、南方工业已取得相关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 资产交易,亦未发生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重大资产交易。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 已出售资产在交易前属于上市公司所有或者控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合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