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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C CHIPS TECHNOLOGY INC. AGM Information 2017

Dec 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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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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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O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600877

重庆·璧山 二○一七年十二月一十四日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 须知: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会议召开前五分钟办 理签到登记手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 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参会人员外,公司 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 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参加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 决权,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股东发言应针对本次会议 议案内容,否则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其发言。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按其 持有本公司的每一份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 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清楚、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 托股东姓名,同意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在“反对” 栏 内打“√”,放弃表决权时在“弃权” 栏内打“√”。

五、本次会议在网络投票完毕后,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投 票情况合并统计计算最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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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O 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12 月14 日 10:00。 网络投票时 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 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地点

重庆市璧山永嘉大道111 号公司一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人员

1、凡2017 年12 月7 日下午3 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及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 四、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议程

1、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1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
3.00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3.01 交易标的
3.02 交易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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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3.03 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
3.04 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3.05 标的资产交割和违约责任
3.06 债权债务处置及人员安置安排
3.07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4 关于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 关于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
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7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8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
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9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
关事宜的议案

2、回答股东问题。

  • 3、股东对议案内容进行投票表决。

  • 4、监事、选派股东及见证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负责监督

  • 表决、统计全过程。

  • 5、休会,上传现场投票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 6、复会,由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 7、主持人宣读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8、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9、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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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议案一: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提交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为:(1)公司拟出售其所持有的重庆嘉陵全域机动车辆 有限公司45%股权及相关资产,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华光村的土地使 用权、地上建筑物及相关机器设备给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下 简称“南方工业”);(2)南方工业以现金支付交易对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各项条件,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的认真的自查论证,公司认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出售的各项 要求及条件。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应回避表决。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0 一七年十二月一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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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议案二: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提交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 方工业”)。南方工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南方工业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关联股东,应当于审议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由其委派的董事李华光、 倪尔科应当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董事会会议中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属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 上市。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应回避表决。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0 一七年十二月一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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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议案三: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提交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方案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整体方案为:公司拟出售其所持有的重庆 嘉陵全域机动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陵全域”)45%股权及 相关资产,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华光村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 相关机器设备给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工业”); 南方工业以现金支付交易对价。

其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嘉陵全域45%股权及相关资 产,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华光村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相关机 器设备。

2、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南方工业。

3、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

公司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 具了中联评报字[2017]第【2308】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 准日为2017 年9 月30 日,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49,057.02】万元。

公司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初 步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为【51,053.65】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 地上建筑物的转让价格(含税)为【28,725.15】万元;其余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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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转让价格(不含税)为【22,328.50】万元。《资产出售协议》生效 后3 日内,南方工业向中国嘉陵支付50%的交易价款; 剩余50%的 交易价款,由南方工业于2017 年12 月31 日前支付给中国嘉陵。双 方进一步确认并同意,如经南方工业备案确认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发 生变化,双方将重新以备案后的评估值为基础,另行协商标的资产 的转让价格,并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4、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即自基准日次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 之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南方工业承担。

5、标的资产交割和违约责任

《资产出售协议》生效后,公司应及时将标的资产全部交付给 南方工业,如需要,南方工业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其中,对于需要 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资产,公司和南方工业应共同向有权的登记机 关提交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并尽快办理完毕变更登记;对于不需要 办理变更登记的资产,公司与南方工业应共同完成交接清单的编制 工作,并及时完成资产交接。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交易应当争取 在交割日后二(2)个月内完成变更登记及资产交接。双方同意, 如在约定的期限内,个别标的资产虽经双方努力但仍未能完成变更 登记,双方将继续办理该等资产的变更登记,南方工业不会因此追 究公司的任何责任。除非任何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该等迟延不构成 对本协议的违反,亦不会影响标的资产的权利归属、附随义务和风 险的转移。双方确认,自交割日起,公司即被视为已经全部履行向 南方工业交付标的资产的义务。双方进一步确认,与标的资产相关 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收益和风险,自交割日起均由南方工业 享有或承担,而无论标的资产是否已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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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或责任, 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声明、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违约; 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违约方违约行为而受到的一切直接 经济损失。

6、债权债务处置及人员安置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安置事项。

本次交易不涉及嘉陵全域债权、债务转移问题。嘉陵全域的债

权、债务及或有负债于交割日后仍由嘉陵全域享有或承担。

7、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应回避表决。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0 一七年十二月一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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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议案四:

关于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提交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中国嘉陵股份有 限公司(集团)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编制了《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重大资产出售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概述, 包含本次交易概述、上市公司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交易对方基本 情况、本次交易合同主要内容、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 交易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相关 安排等内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11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 国嘉陵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应回避表决。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0 一七年十二月一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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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议案五: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提交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 定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进行了 审慎分析,认为: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所持有的重庆嘉陵 全域机动车辆有限公司45%股权及相关资产,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华 光村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相关机器设备,不涉及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有关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等审批事项,已在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 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 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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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 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提交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中国嘉陵股份有 限公司(集团)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资产 出售协议>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为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签订 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资产出售协议》对本次资产出 售、定价依据及转让价款、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的损益安排、债 权债务及人员安排、协议的生效及终止、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进行 明确约定。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应回避表决。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0 一七年十二月一十四日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议案七: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提交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 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为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 易的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售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机 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 师与公司、南方工业之间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 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能够胜任本次交易相关的工作。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 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 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 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运用了公认的评估方法,对评估 方法进行选择时,充分考虑了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价值类型以及 标的资产的行业和经营特点,评估方法选择恰当,与评估目的具有 较强的相关性。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 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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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议案八: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提交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请予以审议:

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包括:(1)公司拟出售其所持有的重庆嘉陵全域机动车 辆有限公司45%股权及相关资产,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华光村的土地 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相关机器设备给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 下简称“南方工业”);(2)南方工业以现金支付交易对价。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90439】号《重庆嘉陵全 域机动车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E21616】 号《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 中联评报字[2017]第【2308】号《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 团)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对上述报告予以确认 并同意披露。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应回避表决。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0 一七年十二月一十四日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议案九: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提交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 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本次交易中,交易定价系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 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与交易对 方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应回避表决。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0 一七年十二月一十四日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议案十: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提交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 售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根据国务院、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上述意见 明确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 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 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为防范本次 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拟定了《中国嘉陵 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 施》。相关承诺主体出具了关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应回避表决。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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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议案十一:

关于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提交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请予以审 议: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下称“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 利进行,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的 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和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具体方案和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在 规定允许的范围内调整相关资产价格等事项;

2、根据审批机关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反馈意见,对本次重大 资产出售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如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 关监管部门对重大资产出售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时,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中国嘉陵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 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方案进行调 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出售事宜;

3、授权董事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 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相关的申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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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4、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中介机构, 签署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财 务顾问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获批准后,办理后续有关 审批、核准、备案、交易标的的股权(产权)过户登记及工商变更 等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 许的范围内,决定和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7、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审议本议案时, 关联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应回避表决。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二0 一七年十二月一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