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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C CHIPS TECHNOLOGY INC. — AGM Information 2014
Jun 2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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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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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二 O 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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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豁免股权激励承诺义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06 年7 月14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南方工业集团(以下简称“南 方工业集团”)在《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股权分置改 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改说明书)中承诺:1、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 。2、除上述法定义务外,南方工业集团承诺:(a)所持 有中国嘉陵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24 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持有的中国嘉陵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承诺 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获得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 体股东所有。(b)公司将在股改完成后,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 办法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五 条规定了关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其中包括上市 公司“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健”的规定。南方工业 集团2006 年7 月14 日作出上述承诺后,本公司2006 年、2010 年、 2011 年、2013 年出现亏损,基于本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并无妥 当途径合理合规地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股权激励的规定,制定出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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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目标、经营业绩考核等相匹配的股权激励计划。因此南方工业 集团无法切实履行上述股权激励承诺。
鉴于上述原因,南方工业集团认为:
1、除前述股权激励承诺“公司将在股改完成后,根据国家相关 管理制度和办法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外,南方工业集团其余承 诺均已完全履行完毕;
2、根据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较短时间内难以具备制定并实 施与公司经营目标、经营业绩考核等相配套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客观条 件;
3、豁免南方工业集团履行股权激励承诺义务,不会导致损害本 公司及其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出现。而股权激励承诺未予豁免,将 可能对本公司申请资本市场融资、行政许可等事项带来负面影响,不 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因此,南方工业集团申请豁免股权激励承诺。
特别提示: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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