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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Join-Cheer Software Co.,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3

Apr 2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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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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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须经 2013 年 5 月 16 日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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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监高人 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薪酬对董监高人员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公司持续发 展的激励作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范围

  • (一)公司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 (二)公司监事,包括股东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

  •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

  • 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人员。

第三条 定薪原则

  •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相适应,并与公司经营业绩和长远利益相结合;

  • (二)薪酬水平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区类似上市公司标准;

  • (三)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 (四)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奖惩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四条 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外部董事、监事可以领取津贴。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办法》领取津贴。

  •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按照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七条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职务的董事按其所任职务和岗位级别 的标准领取薪酬。

第八条 在公司兼任工作职务的监事按其所任职务和岗位级别的标准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本制度第十条规定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三章 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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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制度所指薪酬即年薪总额,由基本年薪和浮动奖金两部分构成:

  • (一)基本年薪额度不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分12 个月,根据个人工作职务、岗位级

  • 别标准按月发放;

  • (二)浮动奖金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

  • 并结合履职情况,依考核结果按年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 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其它国家 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二条 因公司经营效益、发展战略或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需要对第十条所规定的 薪酬方案进行调整的,需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报经董事会同意,并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调整变更。

第四章 薪酬考核

  • 第十三条 董监高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予发放当年浮动奖金:

  •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人选的;

  •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五)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

  • (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害或者声誉损害的;

  • (七)未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擅自在其他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中兼职或领

  • 取报酬的;

    • (八)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第十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其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第十条规定的薪酬方案,确定其年薪总 额和下一年度的基本年薪。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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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如果本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 规章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报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原经2010 年11 月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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