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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Join-Cheer Software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Sep 2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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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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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 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本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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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
-
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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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议案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四)对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估,并对检查、评估结果提出书面意
见;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九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小组,工作组成员无需是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可根据实际工作临时组成,主要负责做好战略发展委员会 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 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报 送工作小组;
(二)由工作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向战略发展委员会提交提 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公司下属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可行性报告等洽 谈并负责编制相关项目或其他法律文件,上报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小组;
(四)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签发书面 意见,并向战略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工作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 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工作小组。
第十一条 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编制详细的可行性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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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议事细则
第十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 少召开1次。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2天通知全 体委员,但紧急情况下可不受前述通知时限限制。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 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1名委员主持。
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可根据情况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采用传真、 视频、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或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 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在保障委 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战略发展委员会可以采用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 第十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第十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 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 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 司董事会备案。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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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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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变更履历
| 序号 | 日期 | 审批程序 | 变更备注 |
|---|---|---|---|
| 1 | 2010年02月25日 |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通过本制度 |
| 2 | 2023年11月23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第1次修订 |
| 3 | 2025年09月26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第2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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