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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ora AGM Information 2015

Jun 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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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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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四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股東會日期:二○一五年六月十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
股東會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二號三樓(震旦國際大樓多功能會議廳)

【承認及討論事項】

﹝ 第一案 ﹞

  • 案 由:本公司 20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告,提請承認案。

  • 〔董事會提〕

  • 說 明:(一)本公司 2014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劉永富 會計師、黃海悅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各項財務報告,已送請監察人 查核完竣,並出具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 (二)檢附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告(請參閱議事手冊),提請承認。

﹝ 第二案 ﹞

  • 案 由:本公司 2014 年度盈餘分配及員工分紅,提請審議案。

  • ﹝董事會提﹞

  • 說 明:(一)本公司 2014 年度稅後損益業經會計師查核完竣,可供分配盈餘(含 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數)為新台幣(下同) 945,799,680 元,謹擬具 盈餘分配表( 請參閱議事手冊) 分配之。擬配發股東股息 944,810,073 元,累計期末未分配盈餘為 989,607 元。

    • (二)本公司 2014 年度擬以現金分配股東股息 944,810,073 元,每股配發 2.8 元,按股東持有股數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 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 授權董事會另訂配息基準日。

    • (三) 本公司 2014 年度擬以現金分配員工紅利 29,700,000 元,其分配辦 法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四)所擬是否可行,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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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案〕

案 由: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提請審議案。
〔董事會提〕
  • 說 明:(一)本公司擬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額之資本公積新台幣 67,486,434 元配發給股東,每股配發現金 0.2 元,按股東持有股數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 公司之其他收入)。

    • (二)本案如嗣後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配發現金比率因此發生 變動,擬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 (三)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發基準日及相關發放 事宜。

    • (四)所擬是否可行,請審議。

﹝ 第四案 ﹞

案由: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審議案。
  • ﹝董事會提﹞

  • 說 明:(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3 12 31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53112 號 函規定及配合公司營運需要,擬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 (二)修正後與修正前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三)所擬是否可行,請審議。

2

﹝ 第五案 ﹞

  • 案 由:本公司發行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普通股收盤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提請審議案。

  • ﹝董事會提﹞

  • 說 明:(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以下簡稱募發準則)相關規定,發行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本公司 普通股收盤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

  • (二)依募發準則第 56 條之 1 規定,說明如下:

  1. 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 股數,及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為 3,000,000 單位,每 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為本公司普通股 1 股,擬發行之新股 總數為 3,000,000 股。

  2. 認股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考量公司選任、留才與激勵效果,並兼顧股東權益,擬以不低於發 行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 50% 為認股價格,而員工認股權 憑證 自發行日起屆滿二年後方得以執行,認股價格以不低於收盤價之 50% 訂定應屬合理。

  • 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三年,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 全 部或部份之認股數量外,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 並達成公司要求績效條件者,可行使 100% 之員工認股權。

  1. 認股權人之資格條件及得認購股數:
  • Ⅰ.認股權人須為本公司或國內外(含大陸)子公司之全職正式 員工,且符合一定績效表現之員工。

  • Ⅱ.得認購股數將參酌年資、職位價值、整體貢獻或其它管理上需 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提報董事會同意。

  1. 辦理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必要理由:
  • 為激勵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以期共同創造公司與股東更高 之利益。
  1. 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 Ⅰ.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 本次發行預估可能費用化總金額約為新台幣(下同) 102,622 仟 元,如果以 2015 10 月初發行計算 2015 ~2017 年費用化金額 分別為: 12,828 仟元、 51,311 仟元及 38,483 仟元。

  • Ⅱ.對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 以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337,432,169 股計算,每年費用 對每股盈餘減少金額於 2015 ~2017 年分別為 0.04 元、 0.15 元 及 0.11 元,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3

  • (三)前述內容經股東常會同意後,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之應記載事項, 訂定 2015 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後,一次或分次 申報辦理。

  • (四)本案經股東常會討論通過後,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擬 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

  • (五)所擬是否可行,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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