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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ora — AGM Information 2015
Jun 25, 2015
52038_rns_2015-06-25_9fb428e7-f4aa-449a-af17-608f7375498d.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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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內 請 郵資已付 沿 台北郵局許可證 此 台北字第 9 9 9 號 虛 線 國內郵簡 先 摺 平 信 再 限 時 撕 掛 號 開會通知請即拆閱 140
請 沿 此 虛 線 先 摺 再 撕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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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66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 1 0 號地下一樓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電話:(02)2586-5859(服務專線) 網址:http://www.yuanta.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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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 台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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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辦理 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相關資 料將依法令或契約之保存期限保存, 貴股東 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逕洽本股務代理部。
證券代號:2373 140
出席證號碼: 出席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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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出 140 出席通知書 本簽到卡未經本 140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
託席 公司股務代理人
書通 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民國104年6月10日 1 0 4 年股東常會
由知 (星期三)舉行之本公司104年股東常 加蓋登記章者無 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二號三樓(震旦國際大樓多功能會議廳)
股書 會,即請 查照。 效 時間: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
東及 ※
交委 此 致 親自
付託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簽到卡 不 本
徵書
求兩 委託 次
人者 發
或均
股
受簽 放
託名 ※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驗※ 東
代理或蓋 股東戶號: 紀
人章 (簽名或蓋章) 常
者者 念
視視 股東 股東或代: 會
為委為親 戶號 [:] 理人姓名 品 恕
股東
託自
姓名 [:]
出出
席席 持有股數:
。,
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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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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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
140 戶
股東印鑑卡 號
股東
戶名
身 分 證
一
統 編號
戶籍地
通訊處
� �
出生日期 電話
變 戶籍地 電話
更
或
更
通訊處 電話
正
欄
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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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八九)台財證(三)第五四一六六號函規定未成年股東印鑑卡須加蓋父母雙方印鑑。
-
【印鑑卡填寫注意事項】
-
1.股務代理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會在辦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為處理或利用,相 關資料將依法令或契約之保存期限保存,股東如欲行使相關權利,請逕洽股務代理部。
-
2.請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以免影響 貴股東權益。
-
3.未附身分證影本者印鑑卡無效,且印鑑卡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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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104年現金股利匯款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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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 |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 |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 |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 |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 |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 |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 | 司10 | 司10 | 4年現金股利匯款申請書 | 4年現金股利匯款申請書 | 4年現金股利匯款申請書 | 4年現金股利匯款申請書 | 4年現金股利匯款申請書 | 4年現金股利匯款申請書 | 4年現金股利匯款申請書 | 4年現金股利匯款申請書 | 4年現金股利匯款申請書 | 4年現金股利匯款申請書 |
|---|---|---|---|---|---|---|---|---|---|---|---|---|---|---|---|---|---|---|
| 股東 戶號 |
股東 戶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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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登記 匯款帳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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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名稱 | 銀行代號 |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 ||||||||||||||||
| 郵局(700) | ( 7 位 ) 局 號 |
( 7 位 ) 帳 號 |
原 留 印 鑑 |
|||||||||||||||
| 一、股東若有變更或新登記帳號,請填寫本人之存款帳號及蓋妥原留印鑑於民國104年6月10日 前寄回。 |
-
二、上列帳號若為股東回函登記者,確認無誤免寄回,若由集保公司所提供之帳號僅供參考。 匯款帳號將依 貴股東自行回函填發之帳號為優先匯款之依據。
-
三、未填帳號回函之股東,屆時將以除息基準日當時集保公司所提供之主帳戶(最新異動:含 交易、基本資料…等更新)帳號為匯款之依據。
-
四、採匯款方式者,限本人帳號,且於發放日扣除匯款手續費10元。
-
五、不採匯款方式者,本公司依 貴股東原留通訊地址於發放日扣除處理費後,以掛號郵寄抬 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
-
六、本年度現金股利俟股東會通過後,另行訂定配息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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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
(附件)
本公司發行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普通股收盤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56條之1規定,說明如下
-
(1)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及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為3,000,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 之股數為本公司普通股1股,擬發行之新股總數為3,000,000股。
-
(2)認股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
考量公司選任、留才與激勵效果,並兼顧股東權權益,擬以不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50%為認股價格,而員工認股權憑證自發行日起屆滿二年 後方得以執行,認股價格以不低於收盤價之50%訂定應屬合理。
-
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三年,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份之認股數量外,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並達成公司要求績效 條件者,可行使100%之員工認股權。
-
(3)認股權人之資格條件及得認購股數:
-
Ⅰ.認股權人須為本公司或國內外(含大陸)子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且符合一定績效表現之員工。
-
Ⅱ.得認購股數將參酌年資、職位價值、整體貢獻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提報董事會同意。
-
(4)辦理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必要理由:
為激勵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以期共同創造公司與股東更高之利益。
- (5)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Ⅰ.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本次發行預估可能費用化總金額約為新台幣(下同)102,622仟元,如果以2015年10月初發行計算2015年~2017年費用化金額分別為:12,828仟元、 51,311仟元及38,483仟元。
Ⅱ.對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以目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337,432,169股計算,每年費用對每股盈餘減少金額於2015年~2017年分別為0.04元、0.15元及0.11元,尚不致對股東權 益造成重大影響。
前述內容經股東常會同意後,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規定之應記載事項,訂定2015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後,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
| 委 託 書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事 證 向 集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
委託人(股東) | 編號 | |||||
|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1)□承認(2)□反對(3)□棄權 (1)□承認(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 理人,出席本公司104年6月10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 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本公司20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告,提請承認案。 2.本公司2014年度盈餘分配及員工分紅,提請審議案。 3.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提請審議案。 4.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審議案。 5.本公司發行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普通股收盤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提請審議案。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 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 期)。 此 致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東戶號 | 持有 股數 |
簽名或蓋章 | |||||
| 姓 名 或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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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 求 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 號 | ||||||||
| 姓 名 或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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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託代理 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 號 | ||||||||
| 姓 名 或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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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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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址 | ||||||||
|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 104-1 |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104-1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104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委託書用紙填發須知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 一、本公司訂於民國104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九時整(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於股東會會場辦理 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 報到),假台北市信義路五段二號三樓(震旦國際大樓多功能會議廳),召開104年股東常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 書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 告事項:1.本公司2014年度營業報告。2.本公司監察人查核2014年度各項決算表冊審查意見之報告。3.訂定本公司「 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 道德行為準則」報告。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20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 者視為委託出席。 務報告,提請承認案。2.本公司2014年度盈餘分配及員工分紅,提請審議案。(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 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配發現金,提請審議案。2.修正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提請審議案。3.本公司發行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普通股收盤價 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提請審議案。(四)臨時動議。 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 二、本公司103年度分派案,業經董事會決議分配盈餘之現金股利每股2.8元,資本公積現金每股0.2元,共計新台幣 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 1,012,296,507元,俟本次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分配之。 限。 三、本公司發行認股價格低於發行日普通股收盤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說明請參閱附件。 四、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 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 四、檢奉 貴股東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後,於會議當日攜往 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 會場報到;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親自填妥代理人姓名、地址後,於股東常會五日前寄(送) 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 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以 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 利寄發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 議案之意見。 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五、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 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 五、本公司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六、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 六、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04年5月8日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 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可直接鍵入網址:http://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相關資料免費查詢系統」,點選「查詢委託書公告開會資料由此 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 進入」後,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此 致 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 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 貴 股 東 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 八、委託書格式如上。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