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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6

May 15, 2026

52273_rns_2026-05-15_429fcbec-12fe-4e20-beda-e5ab24b0408f.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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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1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重編後)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246號6樓
公司電話:(02) 8752-2000

1


合併財務報告

目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3-4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5-6
五、合併綜合損益表 7
六、合併權益變動表 8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9
八、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0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0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0-12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35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5-38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8-69
(七)關係人交易 70-76
(八)質押之資產 76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77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77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77
(十二)其他 77-9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90、93-101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91、102
3.大陸投資資訊 91、99-101、103
(十四)部門資訊 91-92

2


EY安永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12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9樓
9F, No. 333, Sec. 1, Keelung Road, Taipei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2 2757 8888
Fax: 886 2 2757 6050
ey.com/zh_tw

會計師核閱報告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前言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重編後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重編後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民國一一五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3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公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為27,688千元,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1\%$ ;負債總額為102,190千元,占合併負債總額之 $4\%$ ;其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總額為(14,523)千元,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 $11\%$ 。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三所揭露前述子公司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核閱。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EY安永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民國一一五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保留結論之基礎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金管會證期局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40351528號
金管證審字第1070325626號

林秀青 祥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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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呂倩雯 呂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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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1

橫智科技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資產 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重編後)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705,057 17 $599,532 15 $810,238 27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74,109 2 26,994 1 22,900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 - - 34,961 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及七 285,616 7 461,647 12 89,567 3
1200 其他應收款 56,148 2 102,961 3 135,884 5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6,281 - 4,667 - -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0,909 - 6,718 - 1,576 -
130x 存貨 334,643 8 326,040 8 307,754 10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281,186 7 132,317 3 75,036 3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753,949 43 1,660,876 42 1,477,916 50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439,930 11 445,419 11 267,493 9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六及八 5,000 - 5,000 - 5,000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94,232 7 242,989 6 -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及八 286,175 7 291,686 8 266,142 9
1755 使用權資產 35,298 1 35,168 1 6,484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及八 743,401 18 743,401 19 723,200 24
1780 無形資產 267,514 7 281,493 7 86,536 3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204,902 5 206,030 6 162,598 5
1920 存出保證金 六、七及八 12,116 - 12,079 - 3,527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49,950 1 17,458 - 985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2,338,518 57 2,280,723 58 1,521,965 50
1xxx 資產總計 $4,092,467 100 $3,941,599 100 $2,999,881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涂俊光

經理人:連建欽

會計主管:林須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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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3月31日星期一至五

稀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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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臺幣千元

負債及權益 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重編後)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2100 流動負債
2130 短期借款 $112,390 3 $119,146 3 $- -
2150 合約負債-流動 六及七 116,364 3 146,625 4 24,256 1
2170 應付票據 1,629 - 919 - - -
2200 應付帳款 132,331 3 149,239 4 59,209 2
2220 其他應付款 528,996 13 602,444 15 487,780 16
223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84,900 2 60,811 2 - -
2250 本期所得稅負債 4,696 - 2,158 - 2,029 -
2280 負債準備-流動 106,315 3 102,890 3 100,638 3
2320 租賃負債-流動 11,397 - 10,602 - 5,250 -
2399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35,778 - 75,505 2 5,000 -
21xx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流動負債合計 41,178 1 37,681 - 8,223 -
1,175,974 28 1,308,020 33 692,385 22
2527 非流動負債
2540 合約負債-非流動 六及七 104,954 3 98,952 3 - -
2570 長期借款 1,195,750 29 900,000 23 555,000 19
2580 遞延所得稅負債 132,500 4 142,581 4 128,869 4
2645 租賃負債-非流動 26,867 1 26,793 1 1,393 -
25xx 存入保證金 六及七 2,523 - 2,523 - 1,840 -
非流動負債合計 1,462,594 37 1,170,849 31 687,102 23
2xxx 負債總計 2,638,568 65 2,478,869 64 1,379,487 45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00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1,402,237 34 1,402,237 35 1,170,737 39
3200 資本公積 497,655 12 421,820 11 444,557 15
3350 待價補虧損 (500,910) (12) (433,126) (11) (13,718) -
3400 其他權益 16,522 - 14,939 - 18,001 1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415,504 34 1,405,870 35 1,619,577 55
36xx 非控制權益 38,395 1 56,860 1 817 -
3xxx 權益總計 1,453,899 35 1,462,730 36 1,620,394 55
負債及權益總計 $4,092,467 100 $3,941,599 100 $2,999,881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涂俊光

1

經理人:連建欽

1

會計主管:林淵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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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智科技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度

19

2019年三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代碼 會 計 項 目 附 註 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 三十一日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 三十一日 (重編後)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業收入 六及七 $351,835 100 $320,625 100
5000 營業成本 (185,146) (53) (191,627) (60)
5900 營業毛利 166,689 47 128,998 40
6000 營業費用 六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65,299) (19) (13,462) (4)
6200 管理費用 (63,416) (18) (37,156) (1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40,749) (40) (116,859) (36)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36,979) (11) (1)
營業費用合計 (306,443) (88) (167,478) (52)
6900 營業損失 (139,754) (41) (38,480) (1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590 - 1,985 1
7010 其他收入 5,774 2 3,013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8,172) (2) 4,480 1
7050 財務成本 六及七 (10,304) (3) (5,669) (2)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8,274 2 -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838) (1) 3,809 1
7900 稅前淨損 (143,592) (42) (34,671) (11)
7950 所得稅利益(費用) 6,328 2 (12,056) (4)
8200 本期淨損 (137,264) (40) (46,727) (15)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 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33) - -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916 1 5,686 2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1,237) - (1,134)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646 1 4,552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33,618) (39) $(42,175) (13)
8600 淨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67,784) $(46,705)
8620 非控制權益 (69,480) (22)
$(137,264) $(46,727)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66,201) $(42,170)
8720 非控制權益 (67,417) (5)
$(133,618) $(42,175)
每股虧損(元)
9750 基本每股虧損
9710 繼續營業單位淨損 $(0.48) $(0.40)
9850 稀釋每股虧損
9810 繼續營業單位淨損 $(0.48) $(0.4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涂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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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連建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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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林淵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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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智新技术开发区开工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待價補虧損 其他權益項目 庫藏股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總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代碼 3100 3200 3350 3410 3420 3500 31XX 36XX 3XXX
A1 民國114年1月1日餘額 $1,170,737 $447,093 $(280,612) $13,466 $- $(13,781) $1,336,903 $822 $1,337,725
A3 追溯適用及追溯重編之影響數 - - 313,599 - - - 313,599 - 313,599
民國114年1月1日重編後餘額 1,170,737 447,093 32,987 13,466 - (13,781) 1,650,502 822 1,651,324
D1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淨損 - - (46,705) - - - (46,705) (22) (46,727)
D3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其他綜合損益 - - - 4,535 - - 4,535 17 4,552
D5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綜合損益總額 - - (46,705) 4,535 - - (42,170) (5) (42,175)
T1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 (3,450) - - - 13,781 10,331 - 10,331
N1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914 - - - - 914 - 914
Z1 民國114年3月31日重編後餘額 $1,170,737 $444,557 $(13,718) $18,001 $- $- $1,619,577 $817 $1,620,394
A1 民國115年1月1日餘額 $1,402,237 $421,820 $(433,126) $14,804 $135 $- $1,405,870 $56,860 $1,462,730
D1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淨損 - - (67,784) - - - (67,784) (69,480) (137,264)
D3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其他綜合損益 - - - 1,616 (33) - 1,583 2,063 3,646
D5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綜合損益總額 - - (67,784) 1,616 (33) - (66,201) (67,417) (133,618)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42,512 - - - - 42,512 - 42,512
M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32,624 - - - - 32,624 54,086 86,710
N1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699 - - - - 699 - 699
O1 非控制權益增減 - - - - - - - (5,134) (5,134)
Z1 民國115年3月31日餘額 $1,402,237 $497,655 $(500,910) $16,420 $102 $- $1,415,504 $38,395 $1,453,899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涂俊光

經理人:連建欽

金計主管:林淵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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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項 目 一一五年一月一日 至三月三十一日 一一四年一月一日 至三月三十一日 (重編後)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損 $(143,592) $(34,671)
A20000 調整項目: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9,831 5,695
A20200 攤銷費用 20,707 7,823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數 36,979 1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損失(利益) 5,884 (5,677)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8,274) -
A20900 財務成本 10,304 5,669
A21200 利息收入 (590) (1,985)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699 914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2 -
A23100 處分投資損失 - 4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淨利益 - (1,886)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 139,060 (21,572)
A31180 其他應收款 46,832 (10,316)
A31190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488) -
A31200 存貨 (8,596) 25,338
A31230 預付款項 (32,492) 3,088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148,816) -
A32125 合約負債 (28,637) 12,923
A32130 應付票據 710 -
A32150 應付帳款 (17,026) (49,773)
A32180 其他應付款 (44,943) (137)
A32200 負債準備 3,426 2,122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3,495 719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155,525) (61,72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585 1,985
A33300 支付之利息 (7,085) (3,557)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5,655) (931)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67,680) (64,224)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000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19,401) (22,545)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73,377 36,178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937) (200)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5 -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37,057) (28,347)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84,013) (4,914)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50,000 -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57,908) -
C01600 舉債長期借款 1,285,000 -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1,028,779) -
C03700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增加 22,644 -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2,676) (2,189)
C04600 子公司現金增資 86,710 -
C05100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 10,331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54,991 8,142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227 6,706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05,525 (54,290)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99,532 864,528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05,057 $810,238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涂俊光

經理人:連建欽

會計主管:林須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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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及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重編後)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設立於民國八十二年六月十日,並開始主要營業活動。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主要從事研究、開發、設計及銷售電子產品相關晶片組以及各項有關晶片設計及設計服務及智慧財產權業務等,及網路功能平台產品、網路連線安全及網路流量加速相關系統設備之研發、製造及銷售。本公司股票自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位於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246號6樓。

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一一四年七月起成為本集團之母公司,亦為所歸屬集團之最終控制者。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重編後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一五年五月十四日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 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集團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新準則及修正之首次適用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
項次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民國116年1月1日(註)
3 揭露倡議-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 民國116年1月1日
4 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之修正) 民國116年1月1日

註:金管會於民國114年9月25日發布我國於117年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之新聞稿;另我國企業如有提前適用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後,選擇提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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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與揭露」

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主要改變如下:

(a) 提升損益表之可比性

於損益表中將收益及費損分類至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或停業單位等五個種類,其中前三個是新的分類,以改善損益表之結構,並要求所有企業提供新定義之小計(包括營業損益)。藉由提升損益表之結構及新定義之小計,能讓投資者於分析企業間之財務績效時能有一致之起點,並更容易對企業進行比較。

(b) 增進管理績效衡量之透明度

要求企業揭露與損益表相關之企業特定指標(稱為管理階層績效衡量)之解釋。

(c) 財務報表資訊有用之彙總

對決定財務資訊之位置係於主要財務報表或附註建立應用指引,此項改變預計提供更詳細及有用之資訊。要求企業提供更透明之營業費用資訊,以協助投資者尋找及了解其所使用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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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3) 揭露倡議-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

此新準則及其修正簡化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之揭露,並開放符合定義之子公司自行選擇適用此準則。

(4) 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

(a) 釐清當報導個體功能性貨幣非為高度通貨膨脹換算成高度通貨膨脹表達貨幣時,其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應以最近期財務狀況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
(b) 對於前述情況下,後續表達貨幣不再為高度通貨膨脹時,報導個體不應對前期報表金額重新進行換算。
(c) 當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皆為高度通貨膨脹,報導個體應按國際會計準則第29號第34段進行相關之會計處理。

以上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集團除現正評估(2)之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之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重編後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1. 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另行註明者外,合併財務報表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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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合併概況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控制即達成。特別是,本公司僅於具有下列三項控制要素時,本公司始控制被投資者:

(1) 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亦即具有賦予其現時能力以主導攸關活動之既存權利)
(2) 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及
(3) 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報酬金額之能力

當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少於多數之被投資者表決權或類似權利時,本公司考量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以評估其是否對被投資者具有權力,包括:

(1) 與被投資者其他表決權持有人間之合約協議
(2) 由其他合約協議所產生之權利
(3) 表決權及潛在表決權

當事實及情況顯示三項控制要素中之一項或多項發生變動時,本公司即重評估是否仍控制被投資者。

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即全部編入合併報表中,直到喪失對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表之會計期間及會計政策與母公司一致。所有集團內部帳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內部利得與損失及股利,係全數銷除。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該股權變動係以權益交易處理。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產生虧損餘額亦然。

若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1) 除列子公司之資產(包括商譽)和負債;
(2) 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3) 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值;
(4) 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5) 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或依其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直接轉入保留盈餘;
(6) 認列所產生之差額為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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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說明
115.3.31 114.12.31 114.3.31
本公司 ALi(BVI)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 一般投資 100% 100% 100%
本公司 ALitech India LLP 研發及客戶技術服務 99% 99% 99%
本公司 ALi Innovations
Corporation 一般投資 100% 100% 100%
本公司 揭智電子科技(成都)
有限公司 研發、銷售及客戶技術服務 100% 100% 100%
本公司 深圳天辰半導體技術
有限公司 研發、銷售及客戶技術服務 - - - 1
本公司 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投資 100% 100% -2、3、4、5
ALi(BVI)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 揭智電子科技(中國)
有限公司 研發及客戶技術服務 100% 100% 100%
ALi(BVI)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 ALitech India LLP 研發及客戶技術服務 1% 1% 1%
揭智電子科技(中國)
有限公司 珠海揭智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研發及客戶技術服務 100% 100% 100%
揭智電子科技(中國)
有限公司 珠海市飛鯉管理諮詢合夥
企業(有限合夥) 投資 91.75% 91.75% 91.75%
揭智電子科技(中國)
有限公司 珠海市琼揚科技有限公司 研發、銷售及客戶技術服務 80% 80% 80%
珠海市飛鯉管理諮詢
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珠海市琼揚科技有限公司 研發、銷售及客戶技術服務 20% 20% 20%
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rray Holdings for
APGFIII Fund LPs 一般投資 100% 100% -2、3、4、5
Array Holdings for
APGFIII Fund LPs Array Inc. 網路連線安全及網路流量加速相關系統之研發及銷售 36.57% 40.31% -3、4、5
Array Inc. Array Networks, Inc.
(Array Cayman) 投資控股公司 100% 100% - 3
Array Inc. 安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網路功能平台產品之研發 100% 100% - 3
Array Cayman Array Networks, Inc.
(Array US) 網路功能平台產品、網路連線安全及網路流量加速相關系統設備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100% 100% - 3
Array US Array Networks Japan
Kabishiki Kaisha
(Array Japan) 網路功能平台產品、網路連線安全及網路流量加速相關系統設備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100% 100% - 3
Array US Array Networks India
Private Limited
(Array India) 網路功能平台產品、網路連線安全及網路流量加速相關系統設備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100% 10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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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註1:深圳天辰半導體技術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第二季辦理清算完畢。

註2:本公司因應集團轉投資架構調整,於民國一一四年七月以445,443千元向母公司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購買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間接取得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普通股計20,686千股,間接持股比例為 34.75% 。因考慮集團綜合持股具實質控制力,亦將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納入合併報表。

註3:本公司透過持股架構間接控制多家子公司,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再持有Array Holdings for APGFIII Fund LPs,該公司進一步持有Array Inc.,而Array Inc.旗下包含Array Networks, Inc. Array (Cayman)、安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rray Networks, Inc. (Array US)、Array Networks Japan Kabishiki Kaisha及Array Networks India Private Limited。上述公司均納入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範圍。

註4: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辦理現金增資86,000千元,共8,600千股,由本公司全數認購。本公司並透過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100%持有之子公司Array Holdings for APGFIII Fund LPs 93,052千元參與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5,625千股,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接持有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31%。

註5: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辦理現金增資86,710千元,共計6,670千股,因本公司未參與認購新股,致持股比例下降至36.57%。

上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部分非重要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該等子公司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產總額為27,688千元,負債總額為102,190千元;其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總額為(14,523)千元。

  1. 外幣交易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集團內的每一個體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報表。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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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2)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外幣項目,依金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1.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涉及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喪失控制之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之權益後,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金融資產者,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而不認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本集團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1.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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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4)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不具有將該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

  1.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之認列與衡量

本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集團以下列兩項為基礎將金融資產分類為後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並以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其他應收款等項目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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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此等金融資產(不包括涉及避險關係者)後續以攤銷後成本【原始認列時衡量之金額,減除已償付之本金,加計或減除該原始金額與到期金額間差額之累積攤銷數(使用有效利息法),並調整備抵損失】衡量。於除列、透過攤銷程序或認列減損利益或損失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息,則認列於損益: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B. 非屬前者,惟後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之金融資產,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A. 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資產
B. 金融資產之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此類金融資產相關損益之認列說明如下:

A. 除列或重分類前,除減損利益或損失與外幣兌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利益或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B. 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作為重分類調整
C. 以有效利息法(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或下列情況計算之利息,則認列於損益:

(a) 如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b) 非屬前者,惟續後變成信用減損者,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

此外,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權益工具,且該權益工具既非持有供交易,亦非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企業合併中之收購者所認列之或有對價,於原始認列時,選擇(不可撤銷)將其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中之金額後續不得移轉至損益(處分該等權益工具時,將列入其他權益項目之累積金額,直接轉入保留盈餘),並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投資之股利則認列於損益,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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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除前述符合特定條件而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金融資產均採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並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

(2) 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以預期信用損失認列並衡量備抵損失。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係將備抵損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且不減少該投資之帳面金額。

本集團以反映下列各項之方式衡量預期信用損失:

A. 藉由評估各可能結果而決定之不偏且以機率加權之金額
B. 貨幣時間價值
C. 與過去事項、現時狀況及未來經濟狀況預測有關之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 (於資產負債表日無須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者)

衡量備抵損失之方法說明如下:

A. 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未顯著增加,或於資產負債表日判定為信用風險低者。此外,亦包括前一報導期間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但於本期資產負債表日不再符合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之條件者。
B.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包括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或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
C. 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本集團採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D. 對於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範圍內之交易所產生之應收租賃款,本集團採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比較金融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與原始認列日之違約風險之變動,評估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另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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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3) 金融資產除列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4)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集團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複合工具

本集團對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依其合約條款確認金融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另對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於區分權益要素前評估嵌入之買、賣權之經濟特性及風險是否與主債務商品緊密關聯。

不涉及衍生工具之負債部分,其公允價值使用性質相當且不具轉換特性債券之市場利率評估,於轉換或贖回清償前,此部分金額分類為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至於其他與主契約經濟特性風險不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工具部分(例如嵌入之買回權及贖回權經確認其執行價格無法幾乎等於債務商品於每一執行日之攤銷後成本),除屬權益組成要素外,分類為負債組成要素,並於後續期間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權益要素之金額則以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減除負債組成部分決定之,其帳面金額於後續之會計期間不予重新衡量。若所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不具權益要素,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混合工具之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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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交易成本依照原始認列可轉換公司債分攤予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之比例,分攤至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該轉換公司債到期前要求行使轉換權利時,先將負債組成要素之帳面金額調整至轉換當時應有之帳面金額,作為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 一組金融負債或一組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負債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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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後以有效利息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息法攤提時,將其相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5)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9. 衍生工具

本集團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工具係用以規避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其中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避險之金融資產或負債;其餘非屬指定且為有效避險者,則於資產負債表列報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衍生工具之原始認列係以衍生工具合約簽訂日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於續後採公允價值衡量。當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數時,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數時,則為金融負債。衍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認列於損益,惟涉及避險且屬有效部分者,則依避險類型認列於損益或權益項下。

主契約為非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者,當嵌入於主契約之衍生工具,其經濟特性及風險與主契約並非緊密關聯,且主契約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該嵌入式衍生工具應視為獨立之衍生工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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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集團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1. 存貨

存貨按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成本採加權平均法計算。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先進先出法

製成品及在製品—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固定製造費用,但不包含借款成本。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致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

勞務提供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處理,非屬存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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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2.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除分類為待出售資產外,係採用權益法處理。關聯企業係指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者。合資係指本集團對聯合協議(具聯合控制者)之淨資產具有權利者。

於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於資產負債表之列帳,係以成本加計取得後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或合資淨資產變動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金額。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投資之帳面金額及其他相關長期權益於採用權益法減少至零後,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本集團與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則依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比例銷除。

當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變動並非因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而發生且不影響本集團對其持股比例時,本集團係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所有權權益變動。因而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或合資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或合資增發新股時,本集團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因而使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或合資所享有之淨資產持份發生增減者,以「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該增減數。於投資比例變動為減少時,另將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相關項目,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或其他適當科目。前述所認列之資本公積於後續處分關聯企業或合資時,係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關聯企業或合資之財務報表係就與集團相同之報導期間編製,並進行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本集團之會計政策一致。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規定確認是否有客觀證據顯示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發生減損,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本集團即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規定以關聯企業或合資之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間之差異數計算減損金額,並將該金額認列於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損益中。前述可回收金額如採用該投資之使用價值,本集團則依據下列估計決定相關使用價值:

(1) 本集團所享有關聯企業或合資估計未來產生現金流量現值之份額,包括關聯企業或合資因營運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得之價款;或
(2) 本集團預期由該投資收取股利及最終處分該投資所產生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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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因構成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帳面金額之商譽組成項目,並未單獨認列,故無須對其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商譽減損測試之規定。

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或對合資之聯合控制時,本集團係以公允價值衡量並認列所保留之投資部分。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時,該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帳面金額與所保留投資之公允價值加計處分所得價款間之差額,則認列為損益。此外,當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對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時,本集團持續適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1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集團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房屋及建築 5~50年
機器設備 2~9年
辦公設備 2~10年
租賃改良 估計耐用年限或租賃年限孰短者
其他設備 2~15年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值變動。

14. 投資性不動產

自有之投資性不動產應按其成本進行原始衡量。交易成本應包括於原始衡量中。投資性不動產之購置成本包括購買價格及任何直接可歸屬之支出。直接可歸屬支出包括法律服務費、不動產移轉之稅捐及其他交易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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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採公允價值模式,因公允價值變動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依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產」對該模式之規定處理;但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或包括於分類為待出售之處分群組中)之條件者,以及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產」第53段所述情況者除外。

投資性不動產在處分、或永久不再使用且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之情況下,即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本集團依資產實際用途決定轉入或轉出投資性不動產。

  1. 租賃

本集團就合約成立日評估該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若合約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以換得對價,該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為評估合約是否轉讓對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控制權一段時間,本集團評估在整個使用期間是否具有下列兩者:

(1) 取得來自使用已辨認資產之幾乎所有經濟效益之權利;及
(2) 主導已辨認資產之使用之權利。

對於合約係屬(或包含)租賃者,本集團將合約中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作為單獨租賃,並與合約中之非租賃組成部分分別處理。對於合約包含一項租賃組成部分以及一項或多項之額外租賃或非租賃組成部分者,本集團以每一租賃組成部分之相對單獨價格及非租賃組成部分之彙總單獨價格為基礎,將合約中之對價分攤至該租賃組成部分。租賃及非租賃組成部分之相對單獨價格,以出租人(或類似供應者)分別對該組成部分(或類似組成部分)收取之價格為基礎決定。若可觀察之單獨價格並非隨時可得,本集團最大化可觀察資訊之使用以估計該單獨價格。

集團為承租人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當本集團係租賃合約之承租人時,對所有租賃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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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於開始日,按於該日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租賃負債。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於開始日,計入租賃負債之租賃給付,包括與租賃期間內之標的資產使用權有關且於該日尚未支付之下列給付:

(1) 固定給付(包括實質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2) 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採用開始日之指數或費率原始衡量);
(3) 殘值保證下承租人預期支付之金額;
(4) 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若本集團可合理確定將行使該選擇權;及
(5) 租賃終止所須支付之罰款,若租賃期間反映承租人將行使租賃終止之選擇權。

開始日後,本集團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租賃負債,以有效利率法增加租賃負債帳面金額,反映租賃負債之利息;租賃給付之支付減少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本集團於開始日,按成本衡量使用權資產,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包含:

(1) 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2) 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
(3) 承租人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及
(4) 承租人拆卸、移除標的資產及復原其所在地點,或將標的資產復原至租賃之條款及條件中所要求之狀態之估計成本。

使用權資產後續衡量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列示,亦即適用成本模式衡量使用權資產。

若租賃期間屆滿時標的資產所有權移轉予本集團,或若使用權資產之成本反映本集團將行使購買選擇權,則自開始日起至標的資產耐用年限屆滿時,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舊。否則,本集團自開始日起至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對使用權資產提列折舊。

本集團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判定使用權資產是否發生減損並處理任何已辨認之減損損失。

除符合並選擇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外,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列報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並於綜合損益表分別列報與租賃相關之折舊費用及利息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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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對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選擇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將有關該等租賃之租賃給付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於合約成立日將其每一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或融資租賃。租賃如移轉附屬於標的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係分類為融資租賃;若未移轉,則分類為營業租賃。於開始日,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認列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並按租賃投資淨額將其表達為應收融資租賃款。

對於合約包含租賃組成部分以及非租賃組成部分,本集團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規定分攤合約中之對價。

本集團按直線基礎或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將來自營業租賃之租賃給付認列為租金收入。對於營業租賃之非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於發生時認列為租金收入。

16.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無形資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值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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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無形資產會計政策資訊彙總如下:

電腦軟體 專門技術 商譽 其他
耐用年限 有限 有限 非確定 有限
使用之攤銷方法 於估計效益年限 於估計效益年限 不攤銷,並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於估計效益年限
以直線法攤銷 以直線法攤銷 以直線法攤銷
內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1.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本集團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集團即估計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商譽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群組,不論有無減損跡象,係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須認列減損損失,則先行減除商譽,減除不足之數再依帳面金額之相對比例分攤至商譽以外之其他資產。商譽之減損,一經認列,嗣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 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法定義務或推定義務),於清償義務時,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且該義務金額能可靠估計。當本集團預期某些或所有負債準備可被歸墊時,只有當歸墊幾乎完全確定時認列為單獨資產。若貨幣時間價值影響重大時,負債準備以可適當反映負債特定風險之現時稅前利率折現。負債折現時,因時間經過而增加之負債金額,認列為借款成本。

若義務事項係於一段期間發生,則公課支付負債係逐漸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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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之負債準備

保固之負債準備係依銷售商品合約約定以及管理階層對於因保固義務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以歷史保固經驗為基礎)估列。

因投資交易產生之股權投資賠償之負債

因投資交易產生之股權投資賠償負債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值衡量。

銷貨退回及折讓負債準備

銷貨退回及折讓係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處理。

19. 庫藏股票

本集團於取得母公司股票(庫藏股票)時係以取得成本認列並作為權益之減項。庫藏股票交易之價差認列於權益項下。

20. 收入認列

本集團與客戶合約之收入主要包括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會計處理分別說明如下:

商品銷售

本集團製造並銷售商品,於承諾之商品運送至客戶端且客戶取得其控制(即客戶主導該商品之使用並取得該商品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認列收入,主要商品為消費電子產品之相關晶片組,以合約敘明之價格為基礎認列收入,其餘銷售商品之交易,通常附有數量折扣(以特定期間累積銷售總額為基礎)。因此,收入以合約敘明之價格為基礎,並減除估計之數量折扣金額。本集團以累積經驗並採期望值估計數量折扣產生之變動對價,惟其範圍僅限於與變動對價相關之不確定性於後續消除時,所認列之累計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部分。在協議之特定期間,對預期之數量折扣亦相對認列退款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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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團提供之保固係基於所提供之商品會如客戶預期運作之保證,並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規定處理。

本集團銷售商品交易之授信期間為30天~180天,大部分合約於商品移轉控制且具有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利時,即認列應收帳款,該等應收帳款通常期間短且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提供勞務

(1) 本集團提供之勞務服務主要為晶片設計及智慧財產權業務服務,相關勞務收入於服務提供與客戶之財務報導期間內認列為收入。客戶依照所協議之付款時間表支付合約價款,當本集團已提供之服務超過客戶應付款時任列為合約資產,若客戶應付款超過本集團已提供之服務時則認列為合約負債。

(2) 本集團提供網路功能平台產品、應用交付控制器、虛擬私有網路、遠端桌面連結解決方案及應用加速器等,相關於網路功能平台、網路連線安全及網路流量加速系統設備之售後支持與服務。隨本集團提供之售後支持與服務,客戶同時取得並耗用履約效益,相關收入於勞務提供時認列。

21. 政府補助

本集團在能合理確信將符合政府補助所定條件,並可收到政府補助之經濟效益流入時,始認列政府補助收入。當補助與資產有關時,政府補助則認列為遞延收入並於相關資產預期耐用年限分期認列為收益;當補助與費用項目有關時,政府補助係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配合相關成本之預期發生期間認列為收益。

22.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國內子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員工退休辦法係依當地法令規定辦理。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國外子公司及分公司則依當地特定比例提撥並認列為當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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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集團與員工間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其成本係以權益工具之給與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係以適當之定價模式衡量。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成本係於服務條件及績效條件達成之期間內逐期認列,並相對認列權益之增加。於既得日前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權益交割交易所認列之累計費用,係反映既得期間之經過及本集團對最終將既得之權益工具數量之最佳估計。每一報導期間期初及期末針對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認列之累計成本變動數,則認列至該期間之損益。

股份基礎給付獎酬最終若未符合既得條件,則無須認列任何費用。但權益交割交易之既得條件如係與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有關,則在所有服務或績效條件均已達成之情況下,無論市價條件或非既得條件是否達成,相關費用仍予以認列。

於修改權益交割交易條件時,則至少認列未修改下之原始給付成本。股份基礎交易之交易條件修改若增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公允價值總數或對員工有利時,則認列額外之權益交割交易成本。

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計畫若被取消,則視為於取消日即已既得,並立即認列尚未認列之剩餘股份基礎給付費用,此包括企業或員工可控制之非既得條件並未達成之獎酬計畫。若原先取消之獎酬係由新的獎酬計畫取代且於給與日即被確認將取代被取消之獎酬計畫,則將取消及新給與之獎酬計畫視同原始獎酬計畫之修改。

流通在外選擇權之稀釋效果將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額外股份計算其稀釋效果。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時,係以給與日所給與之權益商品公允價值為基礎,於既得期間認列薪資費用及相對之權益增加;於給與日時本集團認列員工未賺得酬勞,員工未賺得酬勞屬過渡科目,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作為權益減項,並依時間經過轉列薪資費用。

  1.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關之彙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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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且於交易當時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且於交易當時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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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本期所得稅資產及本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依「國際租稅變革-支柱二規則範本(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暫時性例外之規定,因此不得認列支柱二所得稅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亦不得揭露其相關資訊。

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係以當年度預期總盈餘所適用之稅率予以應計及揭露,亦即將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之稅前利益。對年度平均有效稅率之估計僅包含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則與年度財務報導一致,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之規定認列及衡量。當期中發生稅率變動時,則將稅率變動對遞延所得稅之影響一次認列於損益、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

  1. 企業合併與商譽

企業合併係採用收購法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合併之移轉對價、所取得之可辨認資產及承擔之負債,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衡量。收購者針對每一企業合併,係以公允價值或被收購者可辨認淨資產之相對比例衡量非控制權益。所發生之收購相關成本係當期費用化並包括於管理費用。

本集團收購業務時,係依據收購日所存在之合約條件、經濟情況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資產與負債分類與指定是否適當之評估,包括被收購者所持有主契約中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之分離考量。

企業合併如係分階段完成者,則收購者先前所持有被收購者之權益,係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重新衡量,並將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當期損益。

收購者預計移轉之或有對價將以收購日之公允價值認列。被視為資產或負債之或有對價,其續後之公允價值變動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認列為當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變動。惟或有對價如係分類為權益時,則在其最終於權益項下結清前,均不予以重新衡量。

商譽之原始衡量係所移轉之對價加計非控制權益後之總數,超過本集團所取得可辨認資產與負債公允價值之金額;此對價如低於所取得淨資產公允價值,其差額則認列為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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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商譽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成本減累計減損衡量。因企業合併所產生之商譽自取得日起分攤至集團中預期自此合併而受益之每一現金產生單位,無論被收購者之其他資產或負債是否歸屬於此等現金產生單位。每一受攤商譽之單位或單位群組代表為內部管理目的監管商譽之最低層級,且不大於彙總前之營運部門。

處分部分包含商譽之現金產生單位時,此處分部分之帳面金額包括與被處分營運有關之商譽。所處分之商譽,係依據該被處分營運與所保留部分之相對可回收金額予以衡量。

  1. 會計政策變動

本集團董事會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決議自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改變投資性不動產之會計政策,其後續衡量由成本模式改為公允價值模式。

新會計政策可提供投資性不動產攸關之價值資訊,本集團追溯適用該項會計政策而調整各期財務報告受影響之項目。此會計政策變動對各期財務報告之影響項目及金額如下:

合併資產負債表 114.3.31 114.1.1
投資性不動產之增加 $429,072 $428,531
遞延所得稅負債之增加 $114,932 $114,932
保留盈餘之增加 $314,140 $313,599
114.1.1~
合併綜合損益表 114.3.31
其他利益及損失 $54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541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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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判斷

在採用本集團會計政策之過程中,管理階層進行下列對合併財務報表金額認列最具有重大影響之判斷:

(1) 單一最大股東不具有控制力之判斷

本集團為一採用權益法投資之關聯企業之最大股東,惟經考量本集團未有能力取得董事會過半之席次且未掌握該公司出席率過半數之表決權,故無實際能力主導攸關活動,且其他股東持有實質性權益能夠核准或阻擋部分攸關活動之相關決策,故判斷對該被投資公司不具控制,僅具重大影響,請詳附註六之說明。

(2) 投資性不動產

本集團某些不動產持有之目的一部分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其他部分係供自用。各部分若可單獨出售,則分別以投資性不動產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處理。

  1.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 應收帳款一減損損失之估計

應收帳款減損評估過程中,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衡量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以評估預期信用損失,而其信用風險受多項因素影響,如:客戶之財務狀況、本集團內部信用評等、歷史交易紀錄等多項可能影響客戶信用品質之因素。此評估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預期信用損失之合理預期,惟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2)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集團評估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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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3)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方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時,必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收入成長及利潤率、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稅務規劃等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的改變,均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

(4) 非金融資產減損評估

當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時,即發生減損。可回收金額係指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與使用價值,二者孰高者。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之計算,是依據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經減除直接可歸屬於處分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增額成本後之金額。使用價值是基於現金流量折現模式之計算。現金流量之預估係依據未來五年之預算,且不含本集團尚未承諾之重組,或為加強該被測試現金產生單位資產績效所需之未來重大投資。可回收金額容易受到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所使用的折現率及基於外推目的所使用之預期未來現金流入與成長率之影響。

(5) 金融資產一無活絡市場之可轉換公司債公允價值衡量

本集團持有之無活絡市場之可轉換公司債,其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參考該標的公司近期籌資活動、經營狀況、營運計畫、技術發展情形、市場狀況及其他經濟指標所作估計。任何判斷及估計之變動,均可能會影響其公允價值之衡量。有關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之說明,請詳附註六及附註十二之說明。

(6)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某項採權益法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致帳面金額無法被回收,本集團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本集團係依據預期可收到處分投資所產生未來現金流量之折現值評估可回收金額,並分析其相關假設之合理性。請詳附註六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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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7) 變動對價之估計-銷貨折讓

將自企業之商業實務慣例,預期會提供價格減讓之情形,此減讓將視當時產業現況、客戶而定,並以預期較能預測公司將有權取得之對價金額為前提,採期望值法,估計變動對價金額。前述方法估計之變動對價金額於計入交易價格時,範圍僅限於與變動對價相關之不確定性於後續消除時,所認列之累計收入金額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部分。

(8) 負債準備

本集團因部分股權投資交易涉有賠償條款及約定及其觸發要件,當要件觸發時因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並應於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相關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值衡量,請詳附註六之說明。

(9)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係採用評價模型決定,如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此等評價模型中使用之假設及判斷,若有變動時將影響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請詳附註六。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5.3.31 114.12.31 114.3.31
庫存現金 $52 $53 $35
在途現金 1,574 -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552,563 598,693 696,998
定期存款(註) 150,868 786 113,205
合 計 $705,057 $599,532 $810,238

註:係原始到期日在三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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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5.3.31 114.12.31 114.3.31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230,243 $236,168 $236,502
負債型特別股(註1) 185,000 185,000 -
結構性存款(註2) 74,109 26,994 22,900
可轉換特別股 24,687 24,251 30,991
合 計 $514,039 $472,413 $290,393
流 動 $74,109 $26,994 $22,900
非 流 動 439,930 445,419 267,493
合 計 $514,039 $472,413 $290,39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於(損)益之明細如下:

115.1.1~ 114.1.1~
115.3.31 114.3.31
基金受益憑證 $(6,177) $6,540
結構性存款 293 121
可轉換特別股 - (984)
合 計 $(5,884) $5,677

註1:本集團民國一一四年第三季參與非公開發行公司甲種特別股現金增資案,該公司係於特別股發行辦法中明訂存續期間,到期時將原先總認購金額加計以發行期間計算尚未取得之股息按持份比例買回。本公司評估該投資標的認購金額趨近於該投資之公允價值。

註2:本集團與銀行簽訂結構式定期存款合約,係包括一項非與主契約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工具,因該混合合約包含之主契約屬 IFRS 9 範圍內之資產,故按整體混合合約評估應強制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集團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擔保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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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5.3.31 114.12.31 114.3.31
三個月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 $- $- $34,961
一年以上到期之定期存款 5,000 5,000 5,000
合 計 $5,000 $5,000 $39,961
115.3.31 114.12.31 114.3.31
流 動 $- $- $34,961
非 流 動 5,000 5,000 5,000
合 計 $5,000 $5,000 $39,961

本集團將存款期間超過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備抵損失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20;提供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1.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115.3.31 114.12.31 114.3.31
應收帳款 $477,702 $612,810 $108,576
減:備抵損失 (192,086) (151,163) (19,009)
小 計 285,616 461,647 89,567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61,121 59,983 32,489
減:備抵損失 (61,121) (59,983) (32,489)
小 計 - - -
合 計 $285,616 $461,647 $89,567

本集團應收分期帳款預期收回情形如下:

115.3.31 114.12.31 114.3.31
未逾期 $155,327 $286,619 $70,298
30天內 64,679 71,319 19,278
31-60天 - 1,650 -
61-180天 2,256 - -
181天以上 316,561 313,205 51,489
合 計 $538,823 $672,793 $14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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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之應收款項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本集團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30天至180天。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總帳面金額分別為538,823千元、672,793千元及141,065千元,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備抵損失相關資訊詳附註六.20,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1. 其他應收款
115.3.31 114.12.31 114.3.31
應收退稅款 $51,160 $87,617 $134,976
其 他 4,988 15,344 908
合 計 $56,148 $102,961 $135,884

本集團其他應收款之交易對象係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及政府機關,預期發生違約的可能性甚低,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1. 存 貨
115.3.31 114.12.31 114.3.31
原 料 $141,562 $154,102 $134,591
在 製 品 83,594 65,767 67,007
製 成 品 109,487 106,171 106,156
合 計 $334,643 $326,040 $307,754

(1) 本集團各期間營業成本中認列存貨相關費損明細如下:

115.1.1~ 114.1.1~
115.3.31 114.3.31
已出售存貨成本 $223,286 $238,97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益(註) (37,613) (47,343)
估列待退回產品權利 (527) -
合 計 $185,146 $191,627

註: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因出售部分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之存貨,故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

(2) 前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集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明細如下:

115.3.31 114.12.31 114.3.31
被投資公司名稱 金額 持股比例 金額 持股比例 金額 持股比例
投資關聯企業:
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94,232 27.00% $242,989 27.00% $-
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32.32% - 32.32% - 32.32%
合 計 $294,232 $242,989 $-

(1) 投資關聯企業

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資訊如下:

A. 公司名稱: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僅具重大影響之判斷:本集團雖持有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32.32% 之表決權,為該公司最大股東,然因本集團未能取得董事會過半席次之表決權,且其他股東持有實質性權利,即可阻卻本集團主導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之攸關活動。因此,本集團對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不具控制,僅具有重大影響。

關係之性質:該企業從事之相關半導體服務,本集團基於業務需求之考量投資該企業。

主要營業場所(註冊國家):中國

彙總性財務資訊及與該投資帳面金額間之調節如下:

115.3.31 114.3.31
流動資產 $34,743 $27,219
非流動資產 5,082 7,981
流動負債 (168,913) (168,076)
非流動負債 - -
權益 (129,088) (132,876)
集團持股比例 32.32% 32.32%
投資之帳面金額(註) $(41,721) $(42,946)

註:本集團對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之投資損失已達採用權益法投資之帳面金額,故停止認列進一步損失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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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15.1.1~ 114.1.1~
115.3.31 114.3.31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B. 公司名稱: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之性質:該企業為投資公司,本集團基於業務需求之考量投資該企業。

主要營業場所(註冊國家):台灣

彙總性財務資訊及與該投資帳面金額間之調節如下:

115.3.31
流動資產 $2,411
非流動資產 1,644,685
流動負債 (75,348)
非流動負債 (200,000)
權益 1,371,748
特別股股本 (282,000)
1,089,748
集團持股比例 27.00%
投資之帳面金額 $294,232
115.1.1~
115.3.31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30,64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69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32,337

(2) 本集團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份額如下:

115.3.31 114.3.31
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8,274 $-
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
合 計 $8,274 $-

(3) 前述投資關聯企業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並無或有負債或資本承諾,亦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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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研發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資產 合計
成本:
115.1.1 $193,969 $101,720 $95,880 $84,802 $15,277 $115,228 $606,876
增添 - - 217 135 460 125 937
處分 - - (67) (47) - - (114)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1,542 290 273 2,098 4,203
115.3.31 $193,969 $101,720 $97,572 $85,180 $16,010 $117,451 $611,902
114.1.1 $193,969 $119,160 $202,767 $44,875 $12,389 $17,518 $590,678
增添 - - - 200 - - 200
處分 - - - - - (61) (61)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1,408 293 207 201 2,109
114.3.31 $193,969 $119,160 $204,175 $45,368 $12,596 $17,658 $592,926
折舊及減損:
115.1.1 $- $49,778 $79,696 $59,483 $13,635 $112,598 $315,190
折舊 - 873 2,295 2,834 225 219 6,446
處分 - - (65) (47) - - (112)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1,489 345 271 2,098 4,203
115.3.31 $- $50,651 $83,415 $62,615 $14,131 $114,915 $325,727
114.1.1 $- $62,566 $189,241 $39,846 $12,138 $17,503 $321,294
折舊 - 1,099 1,705 683 38 2 3,527
處分 - - - - - (61) (61)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1,353 268 202 201 2,024
114.3.31 $- $63,665 $192,299 $40,797 $12,378 $17,645 $326,784
淨帳面金額:
115.3.31 $193,969 $51,069 $14,157 $22,565 $1,879 $2,536 $286,175
114.12.31 $193,969 $51,942 $16,184 $25,319 $1,642 $2,630 $291,686
114.3.31 $193,969 $55,495 $11,876 $4,571 $218 $13 $266,142

本集團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1. 投資性不動產(重編後)

如附註四.26所述,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變更會計政策將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由成本模式改為公允價值模式。

土地 建築物 合計
115.1.1 $499,850 $243,551 $743,401
公允價值調整利益 - - -
115.3.31 $499,850 $243,551 $743,401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土地 建築物 合計
114.1.1(重編後) $484,739 $238,461 $723,200
公允價值調整利益 - - -
114.3.31(重編後) $484,739 $238,461 $723,200

(1)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115.1.1~ 114.1.1~
115.3.31 114.3.31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4,634 $2,620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註1) $212 $334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註1) $176 $-

註 1:投資性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主係房屋稅及地價稅。

(2) 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基礎

A. 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公允價值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係由具備我國不動產估價師資格之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張譯之估價師及吳承曇估價師進行估價,該評價係採用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

B. 本集團已洽估價師檢視原估價報告之有效性,前述投資性不動產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出具之估價報告公允價值資訊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仍屬有效。

C. 使用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以鄰近市場案例或勘估標的收益之租金,比較其與勘估標的之差異,考量勘估標的本身條件、規劃用途、近鄰或類似地區不動產之租金、空置損失及年租金成長率等,經比較調整後求取勘估標的收益法試算租金後,以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方式,即以勘估標的未來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期間之各期淨收益及期末價值,以適當折現率折現後加總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之方法,其評估價值過程符合「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其分析、判斷及結論應可被支持。相關資訊彙總如下:

115.3.31 114.12.31 114.3.31 113.12.31
推估租金(元/坪/月) $1,223~$1,302 $1,223~$1,302 $1,100~$1,302 $1,100~$1,302
當地租金及市場相似標的租金行情 與推估租金相當 與推估租金相當 與推估租金相當 與推估租金相當
出租率 70% 70% 70% 70%
租金成長率 0%~2% 0%~2% 0%~2% 0%~2%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D. 未來現金流出係為與租賃直接相關之支出及與營業相關之必要營業費用,如修繕費等、稅費、保險費等,其未來之變動狀態所使用之變動比率係與設算租金收入所使用之租金增長率一致。

E. 折現率區間請詳下表,係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牌告二年期郵政定期儲金小額存款機動利率加三碼,另加計風險溢酬決定折現率。

115.3.31 114.12.31 114.3.31 113.12.31
折現率 2.9700% 2.9700% 2.9700% 2.9700%

F. 本集團投資性不動產評價方法採用收益法評價,其評價方法之現金流量、分析期間及折現率等,係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辦理。

G. 本集團以投資性不動產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1. 無形資產
專門技術 電腦軟體 商譽 其他 合計
成本:
115.1.1 $99,260 $353,238 $142,092 $36,958 $631,548
增添-單獨取得 - 5,823 - - 5,823
匯率變動之影響 (724) (1,437) 1,499 502 (160)
115.3.31 $98,536 $357,624 $143,591 $37,460 $637,211
114.1.1 $392,363 $709,526 $- $- $1,101,889
增添-單獨取得 - 62,992 - - 62,992
114.3.31 $392,363 $772,518 $- $- $1,164,881
攤銷及減損:
115.1.1 $27,217 $293,068 $- $29,770 $350,055
攤銷 8,078 12,120 - 509 20,707
匯率變動之影響 (209) (1,357) - 501 (1,065)
115.3.31 $35,086 $303,831 $- $30,780 $369,697
114.1.1 $387,322 $683,279 $- $- $1,070,601
攤銷 561 7,262 - - 7,823
匯率變動之影響 (79) - - - (79)
114.3.31 $387,804 $690,541 $- $- $1,078,345
淨帳面金額:
115.3.31 $63,450 $53,793 $143,591 $6,680 $267,514
114.12.31 $72,043 $60,170 $142,092 $7,188 $281,493
114.3.31 $4,559 $81,977 $- $- $86,536

46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認列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115.1.1~115.3.31 114.1.1~114.3.31
營業成本 $157 $-
推銷費用 $67 $67
管理費用 $1,982 $54
研發費用 $18,501 $7,702
  1. 與寰宇智芯往來之金融資產及非金融資產之減損測試

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一年度由100%之子公司 ALi Innovations 以人民幣16,765千元投資寰宇智芯。寰宇智芯於民國一一一年度持續完成數次增發新股,本集團亦於民國一一二年度中認購其可轉換公司債計人民幣20,900千元,並於民國一一一年度及一一二年度間提供其委託技術開發服務及收取對價。然於民國一一二年度第四季,寰宇智芯營運不如預期,未能維持充足營運資金支應其研發活動,因而本集團評估對寰宇智芯之股權、債權投資及因業務往來產生之各項資產如應收帳款及預付貨款等出現減損之客觀證據並進行減損測試。本集團檢視寰宇智芯之經營狀況及營運計畫,委請獨立外部評價專家以資產法評價寰宇智芯之可分配資產公允價值,並考量相關法令及公司章程所定之價值分配順序後,據以評估揚智集團對其各項股權、債權投資、金融資產及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並以此認列一一二年度各項資產損失如下:

| 項 目 | 112年度
認列於
當期損益 |
| ---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可轉債評價損失 | $91,601 |
| 減損損失-預付貨款 | 17,527 |
| 減損損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4,678 |
| 應收帳款-關係人預期信用損失 | 30,455 |
| 合 計 | $154,261 |

上開可轉換公司債評價損失及預付貨款與採用權益法投資之減損損失皆表列民國一一二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損失表列民國一一二年度之「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於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對於上開公允價值暨可回收金額之評估並無改變,未有增額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之情形。

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因歷來未依持股比例認購寰宇智芯之增發新股及其他所有權權益變動而產生之資本公積計108,194千元,將於未來喪失對寰宇智芯之重大影響時轉列損益。

47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對寰宇智芯之相關股權投資協議包含賠償條款,約定若發生特定事件,則寰宇智芯其他投資人有權要求本公司之子公司 ALi Innovations 及寰宇智芯團隊股東與該等投資人協商並賠償其他投資人所持有之寰宇智芯股權投資損失,因此所產生的相關負債準備請詳附註六.16。

  1. 短期借款

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15.3.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日 金額
銀行無擔保借款 臺幣 2.7%~7.3% 115.3.31~115.4.13 $112,390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14.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日 金額
銀行無擔保借款 臺幣 2.7%~7.9% 115.1.13~115.3.31 $119,146

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無此情事。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尚未使用之借款額度分別約為822,192千元、51,430千元及786,410千元。

本集團擔保借款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況請詳附註八。

  1. 其他應付款
115.3.31 114.12.31 114.3.31
應付股權投資賠償負債(註) $275,664 $267,744 $272,329
應付薪資及獎金 74,719 92,582 52,663
應付無形資產價款 33,737 64,971 53,278
應付利息 29,198 26,603 20,788
應付權利金 11,907 9,059 14,235
應付勞務費 8,521 16,955 5,235
應付營業稅 839 34,397 -
應付稅款 812 15,150 44,803
其他 93,599 74,983 24,449
合計 $528,996 $602,444 $487,780

註:應付股權投資賠償負債,請詳附註六.16。

48


揭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長期借款

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債權人 115.3.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擔保借款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5,000 2.480% 自115年3月至118年1月,每一個月為一期償還利息,到期償還本金,利息按月付息。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480% 自115年1月至118年1月,每一個月為一期償還利息,到期償還本金,利息按月付息。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2,400 2.600% 自115年1月至118年1月,利息按月計息,本金除第1期至第35期每期固定償還新臺幣1,300仟元外,其餘未償金額於到期日(第36期)一次清償。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09,000 2.480% 自115年2月至118年2月,每一個月為一期償還利息,到期償還本金,利息按月付息。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0,150 2.600% 自115年1月至118年1月,利息按月計息,本金除第1期至第35期每期固定償還新臺幣850仟元外,其餘未償金額於到期日(第36期)一次清償。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5,000 2.480% 自115年3月至118年1月,每一個月為一期償還利息,到期償還本金,利息按月付息。
和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7,312 8.88% 自114年8月15日至115年11月16日,每1個月為一期分15期償還,本金及利息按期攤還。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2,666 TAIFXIM +6% 自民國113年8月2日開始每月償還,至民國115年8月2日每1個月為一期分24期償還,本金及利息按期攤還。
小 計 $1,231,528
減:一年內到期 (35,778)
合 計 $1,195,750

49


揭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債權人 114.12.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擔保借款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478% 自113年5月至116年5月,首次動用滿兩年起,每3個月為一期,分期償還本金,利息按月付息。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2.45% 自114年9月至116年3月,每1個月為一期償還利息,到期償還本金,利息按月付息。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 2.48% 自114年7月至117年3月,每1個月為一期償還利息,到期償還本金,利息按月付息。
和潤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9,108 8.88% 自114年8月15日至115年11月16日,每1個月為一期分15期償還,本金及利息按期攤還。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4,222 TAIFXIM+6% 自民國113年8月2日開始每月償還,至民國115年8月2日每1個月為一期分24期償還,本金及利息按期攤還。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2,175 10.78% 自113年9月27日至115年3月27日,每1個月為一期分18期償還,本金及利息按期攤還。
小計 $975,505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75,505)
合計 $900,000

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債權人 114.3.31 利率(%) 償還期間及辦法
擔保借款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74%~2.95% 自113年5月27日至116年5月27日,每3個月為一期分5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60,000 2.75%~2.85% 自113年9月23日至116年9月22日,每3個月為一期8期償還,利息按月付息。
小計 $560,000
減:一年內到期 (5,000)
合計 $555,000

有關本集團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作為長期借款額度之擔保,請詳附註八。

50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規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本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本公司之大陸子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規定之養老保險制度每月依當地員工薪資總額之一定比率提撥養老保險金,每位員工之退休金由政府管理統籌安排,本集團除按月提撥外,無進一步義務。

本公司之其他國外子公司按當地法令規定提撥退休金至相關退休金管理事業。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7,784千元及6,749千元。

  1. 負債準備-流動
115.3.31 114.12.31 114.3.31
股權投資賠償負債 $100,880 $97,981 $99,659
保固負債 5,435 4,909 979
合 計 $106,315 $102,890 $100,638

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一年度透過 100% 之子公司 ALi Innovations 投資寰宇智芯,ALi Innovations 及寰宇智芯團隊股東於民國一一一年度與寰宇智芯其他投資人簽署增資協議補充條款,該補充條款約定各款寰宇智芯須避免發生未來不利於資本市場申請公開發行上市之情形,否則其他投資人有權要求 ALi Innovations 及寰宇智芯團隊股東與其進行協商並透過回購其他投資人所持有之寰宇智芯股權予以賠償其因股權投資所產生的損失。前述補充條款中有關寰宇智芯須避免會觸發 ALi Innovations 等股東將受其他投資人有權要求協商股權投資賠償之各項情形彙列如下:

51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寰宇智芯未能完成本協議要求的情形,即公司未能在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在中國大陸證券交易所A股(主板、科創板或創業板)或其他經必要授權單位(如股東會)通過之資本市場遞交首次公開發行材料。

(2) 未經增資協議約定取得董事會決議,出現任何導致寰宇智芯控制權發生變化的情形。

(3) 投資款交割之日後,經各方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或券商確認,寰宇智芯發生其他對寰宇智芯合格上市構成實質性障礙的情形或者發現寰宇智芯存在其他對寰宇智芯合格上市構成實質性障礙的情形且無法解決前述障礙的情形;

(4) 投資款交割之日後,未經投資人同意,寰宇智芯任一股東將其直接或間接所持寰宇智芯股權進行質押而可能導致寰宇智芯實際控制人或控股股東發生變化的情形;

(5) 寰宇智芯未能遵守增資協議中有關(“反稀釋”)之約定;

(6) 投資人發現寰宇智芯或其股東向投資人隱瞞對寰宇智芯經營活動或財務狀況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資訊(如向投資人隱瞞負債、或有負債以及可能導致寰宇智芯遭受損失的其他情形,或對寰宇智芯合格上市構成實質性障礙的資訊);

(7) 寰宇智芯及/或ALi Innovations 及團隊股東發生重大違法違規,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8) 寰宇智芯及/或ALi Innovations及團隊股東出現重大誠信問題(包括但不限於同業競爭、轉移或隱匿資產、賬外銷售等);

(9) 寰宇智芯在經營過程中嚴重違反公司章程、增資協定的有關規定,致投資人及/或寰宇智芯受到嚴重損失;

(10) 寰宇智芯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出現停業、歇業狀態累計達到或超過五個工作日;

(11) 寰宇智芯、ALi Innovations及團隊股東、法定代表人及/或董事長發生重大訴訟、仲裁,並作為相關司法程式中的被告方/被申請方;

(前述“重大”的標準為涉及金額達到或超過人民幣1,000萬元);

(12) 因寰宇智芯應辦理而未辦理相關的經營資質證照或許可而被相關政府部門取締或遭受嚴重處罰以致出現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

(13) ALi Innovations及團隊股東直接或間接所持寰宇智芯股權因協力廠商行使質押權等原因,所有權發生實質性轉移或存在此種潛在風險;

(14) 寰宇智芯的生產經營、業務範圍發生實質性調整,並且不能得到投資人的書面同意;

(15) 其他根據一般常識性、合理的以及理性的判斷,因投資人受到不平等不公正的對待等原因,繼續持有公司股權將給投資人造成重大損失或無法實現投資預期的情況;

(16) ALi Innovations及團隊股東使用投資人支付的投資款本金用於增資協定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17) 寰宇智芯關鍵管理人員離職,於120天內未能找到合適人員充任該等職務。寰宇智芯、ALi Innovations同意發生此情形時,應盡最大努力協助尋找適任之替補人員。

52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依據增資協議補充條款,寰宇智芯原則上應避免發生以上及合約所約定情形,除非各方屆時另行協商並達成一致,否則其他投資人有權要求ALi Innovations及寰宇智芯團隊股東與其他投資人進行協商促成收購其他投資人所持有之全部或部分寰宇智芯股權。回購需支付的賠償價金協商條件為其他投資人之投資款加計8%年息單利計算。

於民國一一二年度,ALi Innovations 評估未有明確違反相關條款事項,然而評估寰宇智芯於民國一一二年度營運不如預期,且同年第四季無法獲得預期挹注資金,因而可能未來無法維持充足營運資金,致觸發賠償條款之可能性增加。基於避免業務經營風險及長期營運發展綜合考量,故本集團開展有關回購的協商程序。據此,本集團已於民國一一二年度委請獨立外部評價專家估計衡量可能的賠償金額並且認列相關負債準備。本集團業已於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陸續與上述部分其他投資人簽訂回購其所持有寰宇智芯之股權合約。依據新合約約定,回購需支付之賠償價金年息由8%調整為4%,據以迴轉負債準備13,665千元及應付利息10,148千元,並將負債準備分類至其他應付款計275,664千元,請詳附註六.13之說明。

承上段所述,於同一份增資協議補充條款中,ALi Innovations與寰宇智芯團隊股東與寰宇智芯其他投資人亦約定,各方投資後,寰宇智芯將盡力實現自民國一一年度一一三年度之營業收入累積不低於人民幣七億元。若寰宇智芯未能達到三年度累積營業收入人民幣七億元之業績目標時,則由ALi Innovations 與寰宇智芯團隊股東依增資協議補充條款之計算方式,向其他投資人提供股權補償。

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屆業績目標之計算期限,依據上述本集團與部分其他投資人簽訂之新合約約定,原增資協議補充條款終止且不再具有任何效力。然因部分投資人尚未簽訂新合約,寰宇智芯之業績未達增資協議補充條款中約定之金額,致觸發上開業績目標股權補償。惟本集團經進行寰宇智芯之股權投資公允價值評估及考量寰宇智芯未來可能營運計畫後,評估上開所需提供的股權補償對本集團財務報表應無重大影響。

  1. 權益

(1) 普通股

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股本均為3,600,000千元,實收股本分別為1,402,237千元、1,402,237千元及1,170,737千元,每股面額10元,分別為140,224千股、140,224千股及117,074千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53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一一四年度將庫藏股397千股轉讓予員工,作為員工認股權,給與日期為民國一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給與單位合計397千單位,相關轉讓已於一一四年度第二季完成,並依公司法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8。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洽非關係人辦理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500,272千元,發行新股23,150千股,私募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並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2) 資本公積

115.3.31 114.12.31 114.3.31
發行溢價 $288,072 $288,072 $217,383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之變動數(註) 152,044 109,532 108,194
認列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數 55,467 22,843 2,043
員工認股權 2,072 1,373 80,225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 - 36,712
合 計 $497,655 $421,820 $444,557

註:本公司因歷年來未依持股比例認購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及光揚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增發新股及其他所有權權益變動而產生之資本公積,將於未來喪失對其之重大影響時轉列損益。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A. 提繳稅捐。
B. 彌補虧損。
C. 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D. 其他依法令規定或依主管機關命令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E. 其餘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定盈餘分派案,提報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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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分配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股東股利之發放,其中股票股利於股利總額之0%~90%,現金股利於股利總額之10%~100%。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實收資本額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本公司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依法令規定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其他權益減項淨額迴轉部分,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分派盈餘。

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90150022號函令規定,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本公司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累積虧損,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董事會擬議以民國一一四年資本公積-發行溢價288,072千元彌補本公司之待彌補虧損。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三十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一一三年度虧損撥補案,以資本公積280,612千元彌補虧損。

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經董事會決議不發放股利。前述有關董事會決議情形,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4) 非控制權益

115.3.31 114.3.31
期初餘額 $56,860 $822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損 (69,480) (22)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2,063 1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54,086 -
非控制權益增減 (5,134) -
期末餘額 $38,395 $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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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股份基礎給付計畫

(1) 本公司酬勞性員工認股權

本集團員工可獲得股份基礎給付作為獎酬計畫之一部分;員工透過提供勞務作為取得權益工具之對價,此等交易為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A.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之員工認股權給付協議如下:

| 協議之類型 | 給與日 | 給與單位
(仟單位) | 合約期間 | 既得條件 |
| --- | --- | --- | --- | --- |
| 員工認股權之計畫 | 108.12.02 | 5,000 | 4.5 | 註1 |
| " | 109.03.19 | 500 | 4.5 | 註1 |
| " | 109.08.20 | 4,255 | 5.0 | 註2 |
| " | 109.10.20 | 330 | 5.0 | 註2 |
| " | 113.07.17 | 700 | 5.0 | 註3 |

註1:依員工繼續服務期間分別於既得時點(屆滿二、三及四年)按比率分批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註2:依員工繼續服務期間分別於既得時點(屆滿二及三年)按比率分批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註3:依員工繼續服務期間於既得時點(屆滿二年)執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B. 本公司給與日給與之員工認股權計畫分別使用二項式及三項式樹狀模型之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允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 給與日 | 股價
(元) | 履約價格
(元) | 預期波動率
(註) | 預期存續期間(年) | 預期股利率 | 無風險利率 | 每單位公允價值
(元) |
| --- | --- | --- | --- | --- | --- | --- | --- |
| 108.12.02 | 17.90 | 17.90 | 42.26% | 4.5 | 0% | 0.5777% | 6.33 |
| 109.03.19 | 11.55 | 11.55 | 42.16% | 4.5 | 0% | 0.6211% | 4.10 |
| 109.08.20 | 23.85 | 23.85 | 46.01% | 5.0 | 0% | 0.3190% | 8.06~8.79 |
| 109.10.20 | 24.75 | 24.75 | 44.78% | 5.0 | 0% | 0.2304% | 9.58 |
| 113.07.17 | 23.35 | 23.35 | 51.36% | 5.0 | 0% | 1.5752% | 10.66 |

註:預期波動率係採用最近期與該認股權預期存續期間約當之期間作為樣本區間之股價,並以該期間內股票報酬率之標準差估計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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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C. 本公司酬勞性員工認股權計畫之詳細資訊如下:

認股權 115.1.1~115.3.31 114.1.1~114.3.31
可認購普通股股數(千股) 加權平均執行價格(元) 可認購普通股股數(千股) 加權平均執行價格(元)
期初流通在外 424 $23.51 2,249 $23.89
本期喪失 - - (381) 23.70
本期執行 - - - -
期末流通在外 424 23.51 1,868 23.93
期末可執行 - - 1,313 23.69

前述股份基礎給付計畫流通在外之資訊如下表:

執行價格 加權平均剩餘存續期間 (年)
115.3.31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23.51 3.30
114.12.31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23.51 3.54
114.3.31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23.93 5.24

D. 本集團認列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計畫之費用如下:

115.1.1~115.3.31 114.1.1~114.3.31
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而認列之費用
(均屬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 $699 $686

(2) 本公司庫藏股票轉讓予員工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之庫藏股票轉讓予員工給付協議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單位(千單位)
庫藏股票轉讓予員工 114.2.27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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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給與日給與之庫藏股票轉讓予員工計畫使用Black-Scholes之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允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給與日 股價 (元) 履約價格 (元) 預期波動率 預期存續期間(年) 預期股利率 無風險利率 每單位公允價值 (元)
114.02.27 24.70 26.07 54.25% 0.041 0% 0.9840% 0.56

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因庫藏股票轉讓予員工(權益交割)產生之費用為0千元及228千元。

(3) 子公司Array Inc.股份基礎給付計畫

Array Inc.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並未新增發行員工認股權,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相關資訊如下:

認股權 115.1.1~115.3.31 114.1.1~114.3.31
可認購普通股股權(千股) 加權平均執行價格(美元) 可認購普通股股權(千股) 加權平均執行價格(美元)
期初流通在外 890 $0.32 1,517 $0.32
本期執行 - - (377) 0.32
本期逾期失效 - - (125) 0.37
期末流通在外 890 0.32 1,015 0.32
期末可執行 890 0.32 889 0.32

Array Inc.認列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計畫之費用如下:

115.1.1~115.3.31 114.1.1~114.3.31
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而認列之費用(均屬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 $- $64
  1. 營業收入
115.1.1~115.3.31 114.1.1~114.3.31
客戶合約之收入
商品銷售收入 $291,431 $314,787
勞務提供收入 60,404 5,838
合 計 $351,835 $3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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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五年度及一一四年度第一季與客戶合約之收入相關資訊如下:

(1) 收入細分

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半導體 網路設備 合 計
銷售商品 $237,150 $17,034 $254,184
提供勞務 60,404 37,247 97,651
合 計 $297,554 $54,281 $351,835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 $237,150 $17,034 $254,184
隨時間逐步滿足 60,404 37,247 97,651
合 計 $297,554 $54,281 $351,835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半導體 網路設備 合 計
銷售商品 $314,787 $- $314,787
提供勞務 5,838 - 5,838
合 計 $320,625 $- $320,625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 $314,787 $- $314,787
隨時間逐步滿足 5,838 - 5,838
合 計 $320,625 $- $320,625

(2) 合約餘額

A. 合約餘額

115.3.31 114.12.31 114.3.31
合約負債-流動 $116,364 $146,625 $24,256
合約負債-非流動 104,954 98,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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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合約資產餘額重大變動之說明如下:

115.1.1~115.3.31 114.1.1~114.3.31
期初餘額 $245,577 $11,333
期初餘額本期轉列收入 (69,696) (8,183)
本期預收款增加(扣除本期發生並轉列收入) 41,059 21,106
匯率影響數 4,378 -
期末餘額 $221,318 $24,256

B. 分攤至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之交易價格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尚未滿足(包括部分未滿足)之履約義務所分攤之交易價格共計221,318千元,本集團將隨該等合約完成進度逐步認列收入,該等合約預期於未來1至5年完成。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尚未滿足(包括部分未滿足)之履約義務所分攤之交易價格共計24,256千元,本集團將隨該等合約完成進度逐步認列收入,該等合約預期於未來1年內完成。

C. 退款負債-流動(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退款負債 115.3.31 114.12.31 114.3.31
$28,514 $22,279 $6,020

本集團之退款負債主係與消費電子產品相關晶片組及網路安全產品服務之銷售相關,係依據產品歷史退貨及折讓資料為基礎,並考量管理階層之判斷及其他已知原因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及折讓等因素估計。

  1.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115.1.1~115.3.31 114.1.1~114.3.31
營業費用-預期信用減損損失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36,97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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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評估係屬信用風險低者(與一一四年一月一日之評估結果相同),且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皆係屬信用良好之銀行等金融機構,故皆以預期信用損失率0%衡量備抵損失金額計0千元。

本集團之應收款項(包含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皆採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評估備抵損失金額之相關說明如下:

本集團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並同時考量產業展望。

(1) 應收款項則考量交易對手信用等級、區域及產業等因素區分群組,並採用準備矩陣衡量備抵損失,相關資訊如下:

115.3.31

群組一

逾期天數 合計
未逾期 30天內 31-60天 61-180天 超過181天 個別評估
總帳面金額 $31,778 $17,925 $- $2,256 $37,750 $12,798 $102,507
損失率 0%~0.01% 0.01% 0.01% 5.00%~50.00% 100% 100%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3) (2) - (113) (37,750) (12,798) (50,666)
小計 $31,775 $17,923 $- $2,143 $- $- $51,841

群組二

逾期天數 合計
未逾期 180天內 181-270天 271-360天 360天以上
總帳面金額 $123,549 $46,754 $25,207 $113,513 $127,293 $436,316
損失率 2.74% 4.21% 25.58% 55.89% 100%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3,383) (1,970) (6,447) (63,448) (127,293) (202,541)
小計 $120,166 $44,784 $18,760 $50,065 $- $233,775
帳面金額 $28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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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14.12.31

群組一

逾期天數 合計
未逾期 30天內 31-60天 61-180天 超過181天 個別評估
總帳面金額 $50,347 $21,542 $- $- $36,868 $12,572 $121,329
損失率 0%~0.01% 0.01% 0.01% 5.00%~ 100% 100%
50.00%
存續期間預期 (5) (2) - - (36,868) (12,572) (49,447)
信用損失
小計 $50,342 $21,540 $- $- $- $- $71,882

群組二

逾期天數 合計
未逾期 180天內 181-270天 271-360天 360天以上
總帳面金額 $236,271 $51,428 $116,081 $34,105 $113,579 $551,464
損失率 0.94% 7.14% 9.43% 38.26% 89.14%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3,482) (4,477) (27,841) (12,320) (113,579) (161,699)
小計 $232,789 $46,951 $88,240 $21,785 $- $389,765
帳面金額 $461,647

114.3.31

群組一

逾期天數 合計
未逾期 30天內 31-60天 61-180天 181天以上 個別評估
總帳面金額 $70,298 $19,278 $- $- $51,489 $- $141,065
損失率 0.00%~ 0.01% 0.01% 5.00%~ 100.00% 100.00%
0.01% 50.00%
存續期間預期 (7) (2) - - (51,489) - (51,498)
信用損失
帳面金額 $70,291 $19,276 $- $- $- $- $89,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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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之應收款項之備抵損失變動資訊如下:

應收帳款
115.1.1 $211,146
本期增加金額 36,979
外幣換算差額 5,082
115.3.31 $253,207
114.1.1 $50,690
本期增加金額 1
外幣換算差額 807
114.3.31 $51,498

與信用風險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十二.4。

  1. 租賃

本集團為承租人

本集團承租之標的資產為建築物,租賃合約期間通常介於1年至7年。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條件,除租賃之資產不得用作借貸擔保外,未有加諸其他之限制。

租賃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影響說明如下:

A. 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

(a) 使用權資產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

115.3.31 114.12.31 114.3.31
房屋及建築 $35,298 $35,168 $6,484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對使用權資產分別增添3,045千元及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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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b) 租賃負債

115.3.31 114.12.31 114.3.31
租賃負債 $38,264 $37,395 $6,643
流動 $11,397 $10,602 $5,250
非流動 $26,867 $26,793 $1,393

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請詳附註六.23(2)財務成本;租賃負債之到期分析請詳附註十二.5流動性風險管理。

B. 綜合損益表認列之金額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

115.1.1~ 114.1.1~
115.3.31 114.3.31
房屋及建築 $3,385 $2,168

C. 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收益及費損

115.1.1~ 114.1.1~
115.3.31 114.3.31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624 $65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3,018 $177
租賃修改利益 $- $-

D.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之租賃給付之到期日分析如下:

115.1.1~ 114.1.1~
115.3.31 114.3.31
第一年 $12,098 $10,618
第二年 2,391 8,991
第三年 - 2,391
合計 $14,489 $22,000

E. 承租人與租賃活動相關之現金流出

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6,318千元及2,43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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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 功能別
性質別 | 115.1.1~115.3.31 | | | 114.1.1~114.3.31(重編後) | | |
| --- | --- | --- | --- | --- | --- | --- |
|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 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費用者 | 合 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 | | |
| 薪資費用 | $5,329 | $143,837 | $149,166 | $- | $95,447 | $95,447 |
| 勞健保費用 | 1,610 | 10,602 | 12,212 | 145 | 5,080 | 5,225 |
| 退休金費用 | 220 | 7,564 | 7,784 | 93 | 6,656 | 6,749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65 | 5,491 | 5,556 | - | 4,543 | 4,543 |
| 折舊費用 | 106 | 9,725 | 9,831 | - | 5,695 | 5,695 |
| 攤銷費用 | 157 | 20,550 | 20,707 | - | 7,823 | 7,823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依按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5%,董事酬勞不高於1.5%。

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因本公司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皆為待彌補虧損,故未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利益及損失

115.1.1~115.3.31 114.1.1~114.3.31(重編後)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淨(損失)利益 $(5,884) $5,677
淨外幣兌換損失 (1,574) (1,19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2) -
處分投資損失 - (4)
其他支出-其他 (712) -
合 計 $(8,172) $4,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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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2) 財務成本

115.1.1~115.3.31 114.1.1~114.3.31
銀行借款之利息 $7,859 $3,810
股權投資賠償負債利息 1,805 1,787
租賃負債之利息 624 65
押金設算息 16 7
合 計 $10,304 $5,669
  1.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一五年第一季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產生 當期重分類調整 其他綜合損益 所得稅利益(費用) 稅後金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33) $- $(33) $- $(33)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916 - 4,916 (1,237) 3,679
合 計 $4,883 $- $4,883 $(1,237) $3,646

民國一一四年第一季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產生 當期重分類調整 其他綜合損益 所得稅利益(費用) 稅後金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5,686 $- $5,686 $(1,134) $4,552
  1. 所得稅

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115.1.1~115.3.31 114.1.1~114.3.31
當期所得稅(利益)費用:
當期應(退)付所得稅 $(198) $536
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
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 (6,130) 11,520
所得稅(利益)費用 $(6,328) $1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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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15.1.1~ 114.1.1~
115.3.31 114.3.31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匯兌差額 $1,237 $1,134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如下: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本公司 核定至民國113年度
子公司-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定至民國111年度
子公司-開曼揚智創新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核定至民國112年度
孫公司-安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定至民國112年度
  1. 每股虧損

基本每股虧損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損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虧損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損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115.1.1~ 114.1.1~
115.3.31 114.3.31
(1) 基本每股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損(千元) $(67,784) $(46,705)
基本每股虧損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140,224 116,761
基本每股虧損(元) $(0.48) $(0.40)

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為淨損,致潛在普通股列入將產生反稀釋作用,故稀釋每股虧損之計算同基本每股虧損。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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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27.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

未按持股比例認購子公司增資發行之新股

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增資發行新股,本集團並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持股比例減少至 36.57% 。本集團所取得增資之現金為86,710千元,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淨資產帳面金額(原始取得且不含商譽)為57,254千元,額外取得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相關權益包含非控制權益減少數如下:

集團取得之增資現金 $86,710
非控制權益增加數 (54,086)
認列於權益中資本公積之差異數 $32,624

28. 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財務資訊列示如下:

非控制權益所持有之權益比例:

子公司名稱 公司及營運所在國家 115.3.31 114.12.31
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英屬開曼群島 63.43% 59.69%

註:上述持股比率係依非控制權益對該集團之綜合持股比率示之,惟上述安瑞技股份公司持有子公司,故下列財務資訊為合併財務資訊。

115.3.31 114.12.31
重大非控制權益之累積餘額:
安瑞科技股份公司及子公司 $37,735 $56,231
115.1.1~
分攤予重大非控制權益之損失: 115.3.31
安瑞科技股份公司及子公司 $(69,468)

此等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提供如下,此資訊係以公司間(交易)銷除前之金額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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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損益彙總性資訊:

| | 安瑞科技
股份公司
及子公司 |
| --- | --- |
| 營業收入 | $54,281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損 | (115,918)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20,858) |

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資產負債彙總性資訊:

| | 安瑞科技
股份公司
及子公司 |
| --- | --- |
| 流動資產 | $500,090 |
| 非流動資產 | 155,342 |
| 流動負債 | (467,263) |
| 非流動負債 | (130,915) |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資產負債彙總性資訊:

| | 安瑞科技
股份公司
及子公司 |
| --- | --- |
| 流動資產 | $565,212 |
| 非流動資產 | 159,254 |
| 流動負債 | 505,838 |
| 非流動負債 | 127,226 |

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現金流量彙總性資訊:

| | 安瑞科技
股份公司
及子公司 |
| --- | --- |
| 營運活動 | $41,028 |
| 投資活動 | (719) |
| 籌資活動 | 68,089 |
| 匯率影響數 | (3,835) |
|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 104,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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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七、關係人交易

於財務報導期間內與本集團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最終母公司(註 1)
寰宇智芯科技(成都)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註 3)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董事長與該公司負責人相同
(原名:星宇互動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 4)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董事長與該公司負責人相同
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
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關聯企業(註 3)
塞席爾商銀源控股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AMERICAN INDUSTRIAL SYSTEMS INC.(AIS)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三江電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紅陽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筑員屋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達拉電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全新永續管轄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全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雲芳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閃點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團之其他關係人

註1: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參與本公司之私募現金增資,認購私募普通股23,150千股,總金額為500,272千元,持股比例上升為 16.51% 。於民國一一四年七月取得本公司半數董事席次及並主導其攸關活動,取得實質控制,自民國一一四年七月取得控制日始將本公司納入光聚晶電聯合集團合併範圍,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成為最終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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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註2:本集團於民國一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經董事會決議向光聚晶電聯合股份有限公司收購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合併基準日為同年七月一日,自合併基準日起為本集團之子公司,以間接投資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價款計445,443千元,並間接取得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流通普通股計20,686千股,間接持股比例為34.75%。

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辦理現金增資86,000千元,共8,600千股,由本公司全數認購。本公司並透過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100%持有之子公司Array Holdings for APGFIII Fund LPs 93,052千元參與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5,625千股,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接持有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31%。

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辦理現金增資86,710千元,共計6,670千股,因本公司未參與認購新股,致持股比例下降至36.57%

註3:星宇互動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申請變更公司名稱為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貨
115.1.1~ 114.1.1~
115.3.31 114.3.31
母公司 $60 $-
關聯企業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44 -
其他關係人
塞席爾商銀源控股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 450 -
合 計 $554 $-

本集團售予關係人之銷貨價格係由雙方參考市場行情議價辦理;關係人部份國內客戶為月結30-180天,與非關係人並無重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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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應收帳款-關係人
115.3.31 114.12.31 114.3.31
關聯企業
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32,240 $31,455 $32,489
其他關係人
AMERICAN INDUSTRIAL SYSTEMS INC. (AIS) 27,381 27,028 -
塞席爾商銀源控股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 1,500 1,500 -
小計 61,121 59,983 32,489
減:備抵損失 (61,121) (59,983) (32,489)
淨額 $- $- $-

上開應收款項並無擔保及附息。與關係人之應收款相關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已全數計提,請詳附註六.20。

  1.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15.3.31 114.12.31 114.3.31
關聯企業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4,012 $2,532 $-
其他關係人
塞席爾商銀源控股有限公司 2,041 2,041 -
台灣分公司
全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52 - -
達拉電能股份有限公司 39 57 -
全新永續管顧股份有限公司 37 37 -
合計 $6,281 $4,667 $-
  1. 其他流動資產-關係人
115.3.31 114.12.31 114.3.31
關聯企業
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預付貨款 $16,689 $16,689 $16,689
減:累計減損 (16,689) (16,689) (16,689)
小計 - - -
閃點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預付貨款 72,973 - -
小計 72,973 - -
合計 $72,9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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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存出保證金
115.3.31 114.12.31 114.3.31
其他關係人
紅陽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2,420 $2,420 $-
  1. 合約負債
115.3.31 114.12.31 114.3.31
母公司
合約負債-流動 $240 $240 $-
合約負債-非流動 599 659 -
小計 839 899 -
關聯企業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合約負債-流動 178 178 -
合約負債-非流動 446 490 -
小計 624 668 -
其他關係人
AMERICAN INDUSTRIAL
SYSTEMS INC.(AIS)
合約負債-流動 1,629 1,823 -
合約負債-非流動 - 255 -
小計 1,629 2,078 -
合計 $3,092 $3,645 $-
  1.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非資金融通)
115.3.31 114.12.31 114.3.31
母公司 $3,960 $3,894 $-
關聯企業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09 309 -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18 - -
其他關係人
三江電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150 99 -
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1 462 -
塞席爾商銀源控股有限公司 99 - -
台灣分公司
筑員屋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75 120 -
全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5 - -
雲芳股份有限公司 22 - -
合計 $6,329 $4,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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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存入保證金
115.3.31 114.12.31 114.3.31
其他關係人
全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487 $487 $-
達拉電能股份有限公司 114 114 -
全新永續管顧股份有限公司 73 73 -
合 計 $674 $674 $-
  1. 營業費用
115.1.1~115.3.31 114.1.1~114.3.31
母公司 $20 $-
關聯企業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17 -
其他關係人
全新永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32 -
筑員屋餐飲股份有限公司 190 -
樺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9 -
塞席爾商銀源控股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 94 -
雲芳股份有限公司 67 -
合 計 $809 $-
  1. 租賃

(1) 租金收入

115.1.1~115.3.31 114.1.1~114.3.31
其他關係人
全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23 $-
達拉電能股份有限公司 130 -
全新永續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104 -
合 計 $757 $-

(2) 租金支出

115.1.1~115.3.31 114.1.1~114.3.31
母公司 $22 $-
其他關係人
紅陽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566 -
合 計 $588 $-

註: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五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對其他關係人之承租辦公室租金收付方式皆為一個月為一期,以匯款或支票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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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利息收入

| | 115.1.1~
115.3.31 | 114.1.1~
114.3.31 |
| --- | --- | --- |
| 其他關係人
紅陽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 $10 | $- |

  1. 股利收入

| | 115.1.1~
115.3.31 | 114.1.1~
114.3.31 |
| --- | --- | --- |
| 關聯企業
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1,480 | $- |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取得星宇娛樂互動股份有限公司甲種特別股18,500千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年利率為3.244%。

  1. 利息支出

| | 115.1.1~
115.3.31 | 114.1.1~
114.3.31 |
| --- | --- | --- |
| 母公司 | $170 | $- |
| 其他關係人 | | |
| 三江電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371 | - |
| 紅陽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 76 | - |
| 全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2 | - |
| 合 計 | $619 | $- |

  1. 資金融通
115.3.31
關係人名稱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率 利息支出 期末應付利息 抵押情形
光聚晶電 $93,000 $21,528 $170 $167
三江電機 80,000 46,043 371 1,086
紅陽支付 11,650 11,000 66 64
合 計 $78,571 $607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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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14.12.31

關係人名稱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率 利息支出 期末應付利息 抵押情形
光聚晶電 $153,000 $13,785 $1,210 $44
三江電機 100,000 42,142 1,506 733
紅陽支付 11,650 113
合 計 $55,927 $2,829 $777

註:係用當月台銀基準利率。

  1.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之薪酬
115年第一季 114年第一季
短期員工福利 $12,571 $6,666
退職後福利 82
股份基礎給付 27
合 計 $12,571 $6,775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項 目 帳面金額 擔保債務內容
115.3.31 114.12.31 114.3.31 (重編後)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5,000 $5,000 $5,000 海關保證金
投資性不動產-土地 275,022 275,022 273,685 銀行長期借款額度之擔保
投資性不動產-建築物 84,306 84,306 79,243 銀行長期借款額度之擔保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土地及建築物 224,143 224,143 224,811 銀行長期借款額度之擔保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2,560 4,914 借款保證金
存出保證金 3,615 6,181 借款保證金
合 計 $594,646 $599,566 $582,739

Array Networks, Inc. (Array US) 向美國 Cathy Bank 借款,依美國 Uniform Commercial Code 規定,設定債權人對借款人整體資產有優先擔保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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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 有關本集團因寰宇智芯投資之相關股權投資賠償及業績目標業已認列負債準備之部分,請詳附註六.16。

  2. Tata Advanced Systems Limited 對印度唯一身分識別管理局(Unique Identification Authority of India, UIDAI)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Array India目前為該民事訴訟之第三被告,該案現已於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開庭審理,截至本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該案件仍於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審理中。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1. 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於民國一一五年五月十四日董事會擬議於四千萬股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上述現金增資案尚待股東常會決議。

  2. Array Inc.於民國一一五年五月十二日經董事會擬議通過於兩千萬股額度內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並提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本次私募普通股預計於核准額度內分四次辦理,每次私募五百萬股。截至本財務報告核准發布日止,Array Inc.尚未實際辦理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其實際發行條件、價格及應募人,將於股東常會通過後,依法另由董事會決議之。

十二、其他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115.3.31 114.12.31 114.3.3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514,039 $472,413 $290,39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705,005 599,479 810,20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000 5,000 39,961
應收款項 285,616 461,647 89,567
其他應收款 62,429 107,628 135,884
存出保證金(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2,560 4,914 -
存出保證金 12,116 12,079 3,527
合計 $1,586,765 $1,663,160 $1,369,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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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負債

115.3.31 114.12.31 114.3.31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12,390 $119,146 $-
應付票據及帳款 133,960 150,158 59,209
租賃負債 38,264 37,395 6,643
其他應付款 613,896 663,255 487,780
存入保證金 2,523 2,523 1,840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1,231,528 975,505 560,000
合 計 $2,132,561 $1,947,982 $1,115,472
  1.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理。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1. 市場風險

本集團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能性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集團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當部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針對部分外幣款項則使用遠期外匯合約以管理匯率風險,基於前述自然避險及以遠期外匯合約之方式管理匯率風險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集團未對此進行避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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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集團損益及權益之影響。本集團之匯率風險主要受美金及人民幣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1) 當新臺幣對美金升值/貶值 1% 時,對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之損益將分別增加/減少375千元及1,821千元。
(2) 當新臺幣對人民幣升值/貶值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之損益將分別增加/減少3千元及(1,202)千元。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動之風險,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浮動利率債務工具投資、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借款。

本集團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之組合,並輔以利率交換合約以管理利率風險,惟因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未適用避險會計。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項目,包括浮動利率投資、浮動利率借款及利率交換合約,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升/下降十個基本點,對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之損益將分別增加1,282千元及350千元。

權益價格風險

本集團持有權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結構式存款、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其公允價值會因該等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集團持有之權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結構式存款、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皆包含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類別。本集團藉由多角化投資並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結構式存款、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投資設定限額,以管理權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結構式存款、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之價格風險。權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結構式存款、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予本集團之高階管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所有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進行複核及核准。

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結構式存款、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當該等權益證券價格上升/下降10%,對本集團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第一季之損益將分別增加/減少51,404千元及29,039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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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其他權益工具或與權益工具連結之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者,敏感度分析資訊請詳附註十二、9。

4.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現金及約當現金、衍生金融工具以及受益憑證)及財務活動(主要為存放於銀行與金融機構之存款暨投資於銀行與金融機構之基金及短期理財商品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本集團各單位係依循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信用風險。所有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交易對手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以降低特定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前十大客戶合約資產及應收款項占本集團應收款項總額之百分比分別為 85.87%、88.83% 及 100%,其餘合約資產及應收款項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固定收益證券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5.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財務部藉由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貨幣市場存款及有價證券,其所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流動性,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集團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依據報導期間結束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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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合計
115.3.31
應付款項
(含其他應付款) $747,856 $- $- $- $747,856
短期借款(註1) 112,723 - - - 112,723
長期借款(註1) 65,904 1,245,074 - - 1,310,978
租賃負債(註2) 13,699 17,418 13,182 - 44,299
114.12.31
應付款項
(含其他應付款) $813,413 $- $- $- $813,413
短期借款(註1) 119,176 - - - 119,176
長期借款(註1) 97,200 915,926 - - 1,013,126
租賃負債(註2) 13,894 8,798 7,591 14,655 44,938
114.3.31
應付款項
(含其他應付款) $546,989 $- $- $- $546,989
租賃負債 5,381 1,407 - - 6,788
長期借款 20,059 572,904 - - 592,963

註1:包含預估償付之利息。

註2:包括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合約之現金流量。

  1. 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調節

民國一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 | 短期借款 |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 | 租賃負債 | 存入保證金 | 來自籌資活動
之負債總額 |
| --- | --- | --- | --- | --- | --- |
| 115.1.1 | $119,146 | $975,505 | $37,395 | $2,523 | $1,134,569 |
| 現金流量 | (7,908) | 256,221 | (2,676) | - | 245,637 |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 - | - |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152 | (198) | 3,545 | - | 4,499 |
| 115.3.31 | $112,390 | $1,231,528 | $38,264 | $2,523 | $1,384,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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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負債之調節資訊:

| | 短期借款 | 長期借款
(含一年內到期) | 租賃負債 | 存入保證金 | 來自籌資活動
之負債總額 |
| --- | --- | --- | --- | --- | --- |
| 114.1.1 | $- | $560,000 | $8,728 | $1,840 | $570,568 |
| 現金流量 | - | - | (2,189) | - | (2,189) |
| 非現金之變動 | - | - | - | - |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 | - | 104 | - | 104 |
| 114.3.31 | $- | $560,000 | $6,643 | $1,840 | $568,483 |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1) 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集團衡量或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其他應收款、應付款項及其他應付款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B. 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債券及期貨等)。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上市櫃私募股票、無活絡市場之公開發行公司股票及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場法估計公允價值,係以相同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價格及其他攸關資訊(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似公司股票本益比、類似公司股票股價淨值比等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D. 無活絡市場報價之債務類工具投資、銀行借款、應付公司債及其他非流動負債,公允價值係以交易對手報價或評價技術決定,評價技術係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決定,其利率及折現率等假設主要係參考類似工具相關資訊(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及信用風險等資訊)。

E. 無活絡市場報價之衍生金融工具,其中屬非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係採用交易對手報價或存續期間適用之殖利率曲線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計算公允價值;屬選擇權衍生金融工具,則採用交易對手報價、適當之選擇權定價模式(例如Black-Scholes模型)或其他評價方法(例如,Monte Carlo Simulation)計算公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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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集團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9。

  1. 衍生工具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持有未符合避險會計且尚未到期之衍生工具相關資訊如下:

遠期外匯合約

遠期外匯合約係為管理部分交易之暴險部位,但未指定為避險工具。遠期外匯合約如下:

項目 合約金額(千元) 期間
115.3.31
遠期外匯合約 無此情事 無此情事
114.12.31
遠期外匯合約 賣出USD1,000 114年6月至114年8月
114.3.31
遠期外匯合約 無此情事 無此情事

本集團簽訂之遠期外匯交易系預售美金之遠期交易,主要係規避進口及外銷價款之匯率風險,惟未適用避險會計。

嵌入式衍生工具

本集團與銀行簽訂結構是定期存款合約,係包括一項非主契約緊密關聯之嵌入式衍生工具,因該混合合約包括之主契約數IFRS9範圍內之資金,故案整體混合合約評估應強制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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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公允價值層級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下:

第一等級: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集團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115.3.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 $- $230,243 $230,243
負債型特別股 - - 185,000 185,000
結構性存款 74,109 74,109
可轉換特別股 - - 24,687 24,687
小 計 - - 514,039 514,039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投資性不動產 - - 743,401 743,401
小 計 - - 743,401 743,401
合 計 $- $- $1,257,440 $1,25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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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14.12.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 $- $236,168 $236,168
負債型特別股 - - 185,000 185,000
結構性存款 - - 26,994 26,994
可轉換特別股 - - 24,251 24,251
小 計 - - 472,413 472,413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 - 743,401 743,401
小 計 - - 743,401 743,401
合 計 $- $- $1,215,814 $1,215,814

114.3.31: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可轉換特別股 $- $- $30,991 $30,991
基金受益憑證 - - 236,502 236,502
結構性存款 - - 22,900 22,900
小 計 - - 290,393 290,393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 - 723,200 723,200
小 計 - - 723,200 723,200
合 計 $- $- $1,013,593 $1,013,593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間,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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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重複性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

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屬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者,期初至期末餘額之調節列示如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 結構性
憑證 股票 存款 合計
115.1.1 $236,168 $209,251 $26,994 $472,413
本期認列總利益(損失):
認列於損益(列報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6,177) - 293 (5,884)
本期取得 - - 319,401 319,401
本期處分 - - (273,377) (273,377)
匯率影響數 252 436 798 1,486
115.3.31 $230,243 $209,687 $74,109 $514,03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 ---
基金受益 結構性
憑證 股票 存款 合計
114.1.1 $229,756 $31,975 $35,844 $297,575
本期認列總利益(損失):
認列於損益(列報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6,540 (984) 121 5,677
本期取得 - - 22,545 22,545
本期處分 - - (36,178) (36,178)
匯率影響數 206 - 568 774
114.3.31 $236,502 $30,991 $22,900 $290,393

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資訊

本集團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用於公允價值衡量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列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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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量化資訊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743,401 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 長期租金成長率折現率 0%~2%
2.97% 長期租金收入成長率愈高,公允價值愈高;折現率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非衍生權益工具:
私募基金投資 8,838 淨資產價值法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60%~90%
(60%)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越高,公允價值越低
有限合夥私募基金投資 221,405 淨資產價值法 近期非活絡市場之交易價格 不適用 近期交易價格越高,公允價值越高
混合工具:
結構性存款 74,109 視個別合約條款判斷 視個別合約條款判斷 不適用 視個別合約條款判斷
債務工具:
負債型特別股 185,000 市場法及二元樹模型(含選擇權拆解) 類比公司 EV/REV 平均波動度平均流動性折價 1.49
32.59%
30% 近期交易價格愈高,公允價值愈高
可轉換特別股 24,687 市場法及選擇權定價模式 類比公司倍數 (20.64)%
選擇權定價模式參數均採單點估計,無加權平均 整體股權價值愈高,公允價值愈高;股權價值預期波動率愈高,公允價值愈高;剩餘存續期間愈高,公允價值愈高;無風險利率愈高,公允價值愈高;預期股利率愈低,公允價值愈高;履約價階層愈低,公允價值愈高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公允價值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 | 區間
(加權平均) |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關係 |
| --- | --- | --- | --- | --- | --- |
| 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 $743,401 | 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 | 長期租金成長率折現率 | 0%~2%
2.97% | 長期租金收入成長率愈高,公允價值愈高;折現率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
| 非衍生權益工具:
私募基金投資 | 8,496 | 淨資產價值法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 60%~90%
(60%) |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
| 有限合夥私募基金投資 | 227,672 | 淨資產價值法 | 近期非活絡市場交易價格 | 不適用 | 近期交易價格愈高,公允價值愈高 |
| 混和工具:
結構性存款 | 26,994 | 視個別合約條款判斷 | 視個別合約條款判斷 | 不適用 | 視個別合約條款判斷 |
| 債務工具:
負債型特別股 | 185,000 | 市場法及二元樹模型(含選擇權拆解) | 類比公司 EV/REV 平均波動度平均流動性折價 | 1.49
32.59%
30% | 近期交易價格愈高,公允價值愈高 |
| 可轉換特別股 | 24,251 | 市場法及選擇權定價模式 | 類比公司倍數 | (20.64)%
選擇權定價模式參數均採單點估計,無加權平均 | 整體股權價值愈高,公允價值愈高;股權價值預期波動率愈高,公允價值愈高;剩餘存續期間愈高,公允價值愈高;無風險利率愈高,公允價值愈高;預期股利率愈低,公允價值愈高;履約價階層愈低,公允價值愈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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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重大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不可觀察輸入值 量化資訊 公允價值關係
金融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 $723,200 收益法之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 長期租金或長率折現率 0%~2%
2.97% 長期租金收入或長率愈高,公允價值愈高;折現率愈高,公允價值愈低
非衍生權益工具:
私募基金投資 9,905 淨資產價值法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60%~90%
(60%)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越高,公允價值越低
有限合夥私募基金投資 226,597 淨資產價值法 近期非活絡市場之交易價格 不適用 近期交易價格越高,公允價值越高
混合工具:
結構性存款 22,900 視個別合約條款判斷 視個別合約條款判斷 不適用 視個別合約條款判斷
債務工具:
可轉換特別股 $30,991 可類比上市上櫃公司法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33%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越高,公允價值越低

本集團對於公允價值歸類於第三等級之評價流程係由財務部負責進行金融工具之獨立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並定期校準評價模型、進行回溯測試、更新評價模型所需輸入值及資料及其他任何必要之公允價值調整,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可轉換公司債則委由外部估價師鑑價。

  1.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15.3.31
外 币 匯 率 新 臺 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新臺幣 $4,669 31.995 $149,385
美 金:人民幣 388 6.912 12,399
人民幣:新臺幣 89 4.629 412
非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新臺幣 12,126 4.629 56,13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新臺幣 $3,497 31.995 $111,887
人民幣:新臺幣 23 4.629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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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金額單位:千元

114.12.31
外 幣 匯 率 新臺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新臺幣 $4,720 31.430 $148,350
美 金:人民幣 874 6.991 27,481
人民幣:新臺幣 910 4.496 4,091
非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新臺幣 32,514 4.496 146,184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新臺幣 $3,744 31.430 $117,674
人民幣:新臺幣 12,822 4.496 57,648

金額單位:千元

114.3.31
外 幣 匯 率 新臺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新臺幣 $8,469 33.205 $281,213
美 金:人民幣 587 7.261 19,491
人民幣:新臺幣 451 4.573 2,06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新臺幣 $2,986 33.205 $99,150
人民幣:新臺幣 26,746 4.573 122,309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已換算至功能性貨幣)為基礎揭露。

本集團之集團個體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幣別揭露貨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淨外幣兌換損失分別為1,574千元及1,19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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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1.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12. 組織重組

(1) 本公司因應集團轉投資架構調整,於民國一一四年七月以445,443千元取得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同時取得間接持股之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34.75%股份。因本公司與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受共同控制,故將此交易以組織重組方式處理,按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帳面金額入帳,其與投資成本間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計268,465千元。

(2) 組織重組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民國107年10月26日發布之IFRS問答集「共同控制下企業合併之會計處理疑義」說明,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對於共同控制下之企業合併並無明確規定,故仍應適用我國已發布之相關解釋函之規定。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者:詳附表一。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者:請詳附表二。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詳附表三。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請詳附表四。

(6)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詳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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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對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力或控制力者(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詳附表六。

  1. 大陸投資資訊

(1) 基本資料:請詳附表七。
(2)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請詳附表三及五。

十四、部門資訊

為管理之目的,本集團依據所提供之業務劃分營運單位。經執行量化門檻測試後,本集團計有兩個應報導營運部門:

半導體部門:主要營業項目為消費電子產品及積體電路製造、設計及銷售業務。

網路設備部門:主要營業項目為網路功能平台產品、網路連線安全及網路流量加速相關系統設備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管理階層個別監督其業務單位之營運結果,以制定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之決策。部門之績效係根據稅前損益予以評估,應報導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本集團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相同。然而,合併財務報表之所得稅係以集團為基礎進行管理,並未分攤至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間之移轉訂價係以與外部第三人類似之常規交易為基礎。

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115.1.1~115.3.31

半導體部門 網路設備部門 調節及銷除 集團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297,554 $54,281 $- $351,835
部門間收入 - - - -
收入合計 $297,554 $54,281 $- $351,835
部門損益 $(28,408) $(111,346) $- $(139,754)

91


揭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14.1.1~114.3.31

半導體部門 網路設備部門 調節及銷除 集團合計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320,625 $- $- $320,625
部門間收入 - - - -
收入合計 $320,625 $- $- $320,625
部門損益 $(38,480) $- $- $(38,480)

部門間之收入係於合併時銷除並反映於「調節及銷除」項下,其他所有的調節及銷除另有詳細之調節揭露於後。

下表列示本集團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營運部門資產及負債相關之資訊:

營運部門資產

電子產品部門 網路設備部門 調節及銷除 集團合計
115.3.31部門資產 $3,438,531 $655,432 $(1,496) $4,092,467
114.12.31部門資產 $3,225,594 $724,467 $(8,462) $3,941,599
114.3.31部門資產 $2,999,881 $- $- $2,999,881

營運部門負債

電子產品部門 網路設備部門 調節及銷除 集團合計
115.3.31部門負債 $2,038,894 $598,178 $1,496 $2,638,568
114.12.31部門負債 $1,837,343 $633,064 $8,462 $2,478,869
114.3.31部門負債 $1,379,487 $- $- $1,379,487

註:網路設備部門係自民國一一四年七月納入合併報表,故合併報表比較期間之營運部門僅半導體部門,因營運部門損益、資產及負債之衡量基礎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基礎相同,相關營運部門資訊請參閱合併資產負債表及合併損益表。

92


橘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金額除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橘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新臺幣千元

編號 (註1)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科目(註2) 是否為 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額 (註3) 期末餘額 (註8) 實際動支 金額 利率 區間 資金貸與 性質 (註4) 業務往來金額 (註5) 有短期融通資金 必要之原因 (註6) 提列備抵 損失金額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限額(註7) 資金貸與 總限額 (註7)
名稱 價值
0 橘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至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 $69,000 $9,000 $9,000 3.244% 2 $- 營運週轉 $- - $- $566,202 $566,202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本公司輸入0。

(2) 補役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同一公司編碼應相同。

註2: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項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3: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註4:資金貸與限額之計算方法及其金額,明細如下:

(1) 有業務往來者填1。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2。

註5:資金貸與性質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註6: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註7:應填列公司依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及資金貸與總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資金貸與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1) 本公司就有短期資金融通必要之公司或行號資金貸與他人總額及個別對象限額,皆為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8: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資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4條第1項將資金貸與後筆提量事會決議,雖尚未撥款,仍應將量事會決議金額列入公告餘額,以揭露其承擔風險;惟嗣後資金償還,則應揭露其償還後餘額,以及應風險之調整。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14條第2項經量事會決議授權量事長於一定額度及一年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仍應以量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雖嗣後資金償還,惟考量仍可能再次撥貸,故仍應以量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

93


捕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主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新臺幣千元

編號 (註1)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科目(註2) 是否為 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額 (註3) 期末餘額 (註8) 實際動支 金額 利率 區間 資金貸與 性質 (註4) 業務往來金額 (註5) 有短期融通資金 必要之原因 (註6) 銷列備抵 損失金額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限額(註7) 資金貸與 總限額 (註7)
名稱 價值
1 主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 $26,065 $18,000 $18,000 3.244% 2 $- 營運週轉 $- - $- $42,495 $42,495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本公司輸入0。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同一公司編碼應相同。

註2: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項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3: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註4:資金貸與限額之計算方法及其金額,明細如下:

(1) 有業務往來者填1。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2。

註5:資金貸與性質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註6: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註7:主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成行號,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貸與之金額以不超過主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8: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4條第1項將資金貸與逐筆提董事會決議,雖尚未撥款,仍應將董事會決議金額列入公告餘額,以揭露其承擔風險;

惟嗣後資金償還,則應揭露其償還後餘額,以及應風險之調整。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14條第2項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一定額度及一年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雖嗣後資金償還,惟考量仍可能再次撥貸,故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

註9: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94


捐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Array Holding for APGFHI Fund LPs
單位:新臺幣千元

編號 (註1)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科目(註2) 是否為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額 (註3) 期末餘額 (註8) 實際動支金額 利率區間 資金貸與性質 (註4) 業務往來金額 (註5)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註6) 銷利債抵損失金額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註7) 資金貸與總限額 (註7)
名稱 價值
2 Array Holding for APGFHI Fund LPs 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 $10,700 $- $- 3.244% 2 $- 營運週轉 $- - $- $35,440 $35,440
2 Array Holding for APGFHI Fund LPs 火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為:星宇互動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 10,558 10,558 - 3.244% 2 - 營運週轉 - - - 35,440 35,440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本公司輸入0。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同一公司編碼應相同。

註2: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項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3: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註4:資金貸與限額之計算方法及其金額,明細如下:

(1) 有業務往來者填1。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2。

註5:資金貸與性質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註6: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註7:Array Holding for APGFHI Fund LPs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資金貸與總額及個別貸與之金額以不超過Array Holding for APGFHI Fund LPs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8: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營業保證處理準則第14條第1項將資金貸與逐筆銷量事會決議,雖尚未撥款,仍應將量事會決議金額列入公告餘額,以揭露其承擔風險;

惟嗣後資金償還,則應揭露其償還後餘額,以及應風險之調整。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14條第2項經量事會決議授權量事長於一定額度及一年期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仍應以量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雖嗣後資金償還,惟考量仍可能再次撥貸,故仍應以量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

註9: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95


捕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安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美金千元/新臺幣千元

編號 (註1) 貸出資金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科目(註2) 是否為關係人 本期最高餘額 (註3) 期末餘額 (註8) 實際動支金額 利率區間 資金貸與性質 (註4) 業務往來金額 (註5) 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 (註6) 提列備抵擋失金額 擔保品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註7) 資金貸與總限額 (註7)
名稱 價值
3 Array Inc. Array Networks, Inc.(Array US) 應收關係人款項 25,596 (USD800) 25,596 (USD800) 25,596 (USD800) 0% 2 $- 營運週轉 $- - $- $22,902(註9) $22,902(註9)
3 Array Inc. 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 9,599 (USD300) 9,599 (USD300) 7,935 (USD248) 0% 2 - 營運週轉 - - - 22,902 22,902
3 Array Inc. Array Networks, Inc.(Array US) 應收關係人款項 27,196 (USD850) 27,196 (USD850) 27,132 (USD848) 0% 2 - 營運週轉 - - - 22,902(註9) 22,902(註9)
3 Array Inc. 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 33,275 (USD1,040) 33,275 (USD1,040) 33,275 (USD1,040) 0% 2 - 營運週轉 - - - 22,902(註9) 22,902(註9)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 本公司輸入0。

(2) 補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同一公司編號應相同。

註2: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項目,如屬資金貸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3: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註4:資金貸與限額之計算方法及其金額,明細如下:

(1) 有業務往來者填1。

(2)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填2。

註5:資金貸與性質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註6: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註7:與安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公司或行號,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貸出資金之公司最近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40%為限

註8: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營業保證處理準則第14條第1項將資金貸與逐筆提量事會決議,雖尚未撥款,仍應將量事會決議金額列入公告餘額,以揭露其承擔風險;

惟刪後資金償還,則應揭露其償還後餘額,以反應風險之調整。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14條第2項經量事會決議授權量事長於一定額度及一年期間內分次撥貸或通環動用,仍應以量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

註9: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對象及限額係依當時淨值計算,並未超限。刪後因淨值降低致貸與餘額總計大於限額。

註10: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案已淨銷。

96


捕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捕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新臺幣千元

| 編號
(註1) |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註3) | 本期最高背
書保證餘額
(註4) |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註5) | 實際動支
金額
(註6) | 背書
保證以財
產設定擔
保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3) |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保證
(註7) |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保證
(註7) | 屬對大陸地
區背書保證
(註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名稱 | 關係
(註2) | | | | | | | | | | |
| 0 | 捕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 | $707,752 | $65,000 | $65,000 | $- | $65,000 | 4.59% | $707,752 | Y | N | N |

註1: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1) 本公司輸入0。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同一公司編碼應相同。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 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 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造帶擔保。

註3:應填列公司依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背書保證之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淨值50%。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不得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50%。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

97


换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新臺幣千元

| 編號
(註1) |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註3) | 本期最高背
書保證餘額
(註4) |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註5) | 實際動支
金額
(註6) | 背書
保證以財產效
定擔保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3) |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保證
(註7) |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保證
(註7) | 屬對大陸地
區背書保證
(註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名稱 | 關係
(註2) | | | | | | | | | | |
| 1 | 安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Array Inc. | (3) | $57,254 | $14,400 | $- | $- | $- | 25.15% | $57,254 | N | Y | N |
| 2 | Array Inc. | 安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 | 57,254 | 12,000 | 12,000 | 7,312 | - | 20.96% | 57,254 | Y | N | N |

註1: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1) 本公司輸入0。

(2) 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同一公司編碼應相同。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7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3) 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5) 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 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7) 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應填列公司依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背書保證之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依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規定,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當期淨值100%。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不得超過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當期淨值100%。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註5: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

98


捕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三、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情形(不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單位:新臺幣千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期末 備註
股數(股)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捲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iiiCasa Holding (Cayman) Inc.股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5,000,000 $ - 6.90% $ -
捲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翔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695,500 - 2.40% -
捲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豐新參有限合夥公司受益憑證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221,405 - 221,405
ALi (BVI)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 CMC Capital Investment, L.P.受益憑證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8,838 - 8,838
捲智電子科技(中國)有限公司 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 關聯企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 - - 註1
捲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星宇娛樂互動股份有限公司負債型特別股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8,500,000 185,000 - 185,000
捲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KIWI CAMPUS INC.可轉換特別股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315,328 24,687 0.57% 24,687
珠海市瑶揚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銀行蘊通財富定期型結構性存款35天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27,798 - 27,798
捲智電子科技(中國)有限公司 中國工商銀行區間累計型結構性存款13天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46,311 - 46,311

註1:上開可轉換公司債已於民國112年12月31日全額認列評價損失。

99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四、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單位:除另與註明者外,為新台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後收回金額 提列備抵損失金額
金額 處理方式
Array US Array Networks India Private Limited 同一母公司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20,815 (註1) 14,604 -

註1:催款中。


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五、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單位:新臺幣千元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註4)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
或資產之比率(註3) |
| 1 | Array Inc.(Cayman) | Array US | 1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98,454 | 一般交易條件 | 2% |
| 1 | 〃 | 安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69,350 | 一般交易條件 | 2% |
| 2 | Array US | Array Networks Japan | 1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25,820 | 一般交易條件 | 1% |
| 2 | 〃 | Array Networks India Private Limited | 1 | 應收帳款 | 120,815 | 一般交易條件 | 3% |
| 2 | 〃 | Array Networks India Private Limited | 1 | 營業收入 | 8,789 | 一般交易條件 | 2% |
| 2 | 〃 | 安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146,257 | 一般交易條件 | 4% |
| 3 | Array Networks Japan Kabishiki Kaisha | Array US | 2 | 營業收入 | 4,327 | 一般交易條件 | 1%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係以合併公司間重大交易金額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1%以上者為揭露標準。

101


橘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十元為單位)

附表六、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臺幣十元

投資公司 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註1、註2(1))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註2(2))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註2(3))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千股) 比率 帳面金額
橘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i (BVI)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 英屬維京群島 投資公司 $3,102,325 $3,102,325 101,417 100.00% $384,805 $(34,731) $(34,452)
ALitech India LLP 印度 研發及客戶技術服務公司 5,850 5,850 - 99.00% 9,263 90 89
ALi Innovations Corporation 開曼群島 投資公司 105,571 105,571 3,700 100.00% (405,028) (1,928) (1,928)
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投資公司 531,443 531,443 29,878 100.00% 106,237 (45,537) (45,537)
光碟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投資公司 270,000 270,000 27,000 27.00% 294,232 30,646 8,274
至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rray Holdings for APGFIII Fund LPs 英屬開曼群島 投資公司 284,535 284,535 - 100.00% 95,420 (45,587) (45,587)
Array Holdings for APGFIII Fund LPs 安竭科技(股)公司 英屬開曼群島 投資公司 275,779 275,779 26,311 36.57% 71,439 (115,918) (46,935)
ALi (BVI) 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 ALitech india LLP 印度 研發及客戶技術服務公司 52 52 - 1.00% 94 90 1
安竭科技(股)公司 Array Cayman 英屬開曼群島 投資控股公司 370,326 370,326 37,032 100.00% (6,874) (84,729) (84,729)
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 網路功能平台產品之研發 50,000 50,000 5,000 100.00% (77,253) (12,310) (12,310)
Array Cayman Array US 美國 連線安全及網路流量知達相關系統設備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192,578 (USD 6,019) 189,177 (USD 6,019) - 100.00% (6,874) (84,729) (84,729)
Array US Array Networks Japan Kabishiki Kaisha 日本 網路功能平台產品、網路連線安全及網路流量知達相關系統設備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2,008 (JPY 10,000) 2,006 (JPY 10,000) 200 100.00% 19,421 796 796
Array Networks India Private Limited 印度 網路功能平台產品、網路連線安全及網路流量知達相關系統設備之研發、製造及銷售 42,877 (INR 125,774) 43,989 (INR 125,774) - 100.00% 80,745 241,528 241,528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主訴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除得免填。
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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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附表七、大陸投資資訊:

| 大陸地投資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項目 | 實收資本額
(註1) | 投資方式
(註3) |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 |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將股比例 |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2) |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匯出 | 收回 | | | | | | | |
| 珠海橘智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研發及客戶技術服務公司 | $26,461 | 2.1 | $21,568 | $- | $- | $21,568 | $(20,437) | 100.00% | $(20,437) | $88,225 | $- | |
| 橘智電子科技(中國)有限公司 | 研發及客戶技術服務公司 | 85,894 | 2.1 | 134,152 | - | - | 134,152 | (34,757) | 100.00% | (34,757) | 381,068 | - | 註5 |
| 珠海市飛鯛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 投資公司 | 1,852 | 2.1 | - | - | - | - | 160 | 91.75% | 147 | 7,345 | - | 註4 |
| 橘智電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研發、銷售及客戶技術服務公司 | 87,951 | 1 | 95,296 | - | - | 95,296 | (2,093) | 100.00% | 634 | 76,357 | - | |
| 珠海市陸橋科技有限公司 | 研發、銷售及客戶技術服務公司 | 9,258 | 2.1 | - | - | - | - | 800 | 98.35% | 787 | 39,355 | - | 註4 |
| 寰宇智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研發、銷售及客戶技術服務公司 | 148,281 | 2.2 | 84,448 | - | - | 84,448 | (206) | 32.32% | - | - | - | |
| 公司名稱 | 本期期末累積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技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技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 | --- | --- | --- |
| 橘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5,464 | $510,871 | 註6 |

註1:本表相關數字係以新台幣列示,涉及外幣者,則以財務報表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係依該地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核認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
註3: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 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2.1) 係透過第三地區ALi(BVI)Microelectronics Corporation再投資大陸
(2.2) 係透過第三地區ALi Innovations Corporation再投資大陸

(3) 其他方式

註4:珠海市飛鯛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及珠海市陸橋科技有限公司之資本係以橘智電子科技(中國)有限公司之自有資金匯出。
註5:原本公司投資失金$1,290仟之予橘智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其累於108年8月完成清算;並由本公司之子公司橘智電子科技(中國)有限公司收回投資款。
註6:本公司已於民國113年11月1日取得經濟部工業局核發之營運總部核准函,核准期間自民國113年10月24日至民國116年10月23日,故無需計算投資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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