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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ER TECHNOLOGY INTEGRATION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5

Sep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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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晖系统集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圣晖 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晖集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圣晖集成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915 号),圣晖集成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0,000,000 股。2022 年 10 月 13 日,圣晖集成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主板成功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00,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其转增股份,涉及 1 名 限售股股东,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Sheng Huei International CO.Ltd.(以下简称“圣 晖国际”),持有限售股份数量为 64,997,2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65.00%,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60,0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0,000,000 股。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1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 65,00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 股,共计 转增 20,000,000 股。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完成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0,000,000 股,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由 51,997,800 股增加至 64,997,25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圣晖国际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等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延长锁 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三)本公司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届时本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 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作除权除息处理。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

(四)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

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出台其他规定的,则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公司减持公 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五)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公司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 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 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公司现 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公司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公司应上交的 违规转让所得。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4,997,250 股。

  •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0 月 13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1 圣晖国际 64,997,250 65.00% 64,997,250 0
合计 64,997,250 65.00% 64,997,25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 首发限售股 64,997,250
合计 - 64,997,25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单位:股
股份类型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4,997,250 -64,997,25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5,002,750 +64,997,250 100,000,000
股份合计 100,000,000 0 100,00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公司对本 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