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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ER TECHNOLOGY INTEGRATION GROUP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3
Oct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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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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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晖系统集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圣晖 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晖集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对圣晖集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5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7.25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4,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965.28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534.72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全部到位,并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408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 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 | 截至2023 年6 月 | ||||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30 日募集资金累 | ||
| 投资总额 | 计投入金额 | ||||
| 1 | 补充洁净室工程配套营运资金项目 | 43,764.42 | 43,764.42 | 43,988.47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229.31 | 2,539.50 | 113.27 |
|---|---|---|---|---|
| 3 |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2,866.65 | 2,230.80 | 308.79 |
| 合计 | 50,860.38 | 48,534.72 | 44,410.53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
|---|---|---|---|
| 1 |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2023年10月 | 2024年10月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为通过购置办公室的方式投资建 设,公司前期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多方寻找适合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开 展、价格合理的场所,尚有部分区域未找到合适场地。考虑到建设营销与服务网 络的重要性以及办公场所的稳定性,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 发展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基 础上,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跟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 资源配置,解决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严格控制募投项目成本费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 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 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由原计划2023年10月延长至2024年10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晖集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圣晖集成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