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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ak Incorporate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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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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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1-018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19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 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 万元(含本数)。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 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4号)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31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0,00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115.71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231,4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845.3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214,574.66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1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818号 《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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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9 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9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 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 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 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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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 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 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具体实施和管理部门,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为此类事项的审计和监督部门;
(4)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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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利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 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不超过 19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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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不存在不利影响,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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