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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ak Incorporate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r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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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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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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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思瑞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 2025 年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 年8 月,2013 年12 月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 号1 幢10 层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 伙人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 人,其中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共承担518 家上市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 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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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程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

(二)审计委员会了解和审查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 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监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有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期间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 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其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 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报告期,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会认真听取审阅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 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审计的关键事项、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完成情况等;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会对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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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从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审计收费、质量管理水平、 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方面评价会 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 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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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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