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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peak Incorporate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Nov 1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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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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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3-068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1 月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 财产品,授权期限自2023 年11 月10 日起至2024 年8 月3 日止,不超过12 个 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 万元(含本数)。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思 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562号)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2,044,39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0,998,982.4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9,342,394.48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1,656,58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3日全 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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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52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本次募集 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临港综合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2,562.67 143,821.73
2 高集成度模拟前端及数模混合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32,469.74 120,057.64
3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77,973.88 77,973.88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34,100.00
合计 433,006.29 375,953.25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临港综合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2,562.67 143,821.73 80,306.00
2 高集成度模拟前端及数模混合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32,469.74 120,057.64 24,454.93
3 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77,973.88 77,973.88 39,304.73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34,100.00 34,100.00
合计 433,006.29 375,953.25 178,165.66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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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4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 年11 月10 日起至2024 年8 月3 日止, 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 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0 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无担 保债券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 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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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 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思瑞浦微 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 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跟踪和分析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具体实施和管理部门,公司内部审计 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 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 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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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不超过12 个月,内 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且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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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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