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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G SHENG Annual Report 2016

Nov 7, 2016

51816_rns_2016-11-07_1dfbf952-ccbd-4f0b-bfb2-c97d11e88e31.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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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1455

$\label{eq:R1} \begin{split} \mathcal{L}{\text{max}} &= \frac{1}{2} \sum{i=1}^{N}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cal{L}{i} \math$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5年及 104年度

$\mathcal{A}^{\mathcal{A}}$

$\label{eq:2.1} \frac{1}{\sqrt{2}}\int_{\mathbb{R}^3}\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left(\frac{1}{\sqrt{2}}\right)^2\left(\frac{1}{\sqrt{2}}\right)^2\left(\frac{1}{\sqrt{2}}\right)^2\left(\frac{1}{\sqrt{2}}\right)^2.$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sim 10^{11}$ km $^{-1}$

地址:台北市西寧北路70號2樓

電話: (02) 25557151

$\sim 10$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錄 目

一、封
二、目
三、聲明書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五丶合併資產負債表
六丶合併綜合損益表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三)新發佈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應用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之主要來源 23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七)關係人交易
(八)質押之資產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9
$(+)$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其 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_{-}$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 大陸投資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sim$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 (自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 依「關係企業 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 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 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 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

特此聲明

民國 106年3月24日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rowe Horwath (TW) CPAs Member Crowe Horwath Internation

10541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9號10樓 10F., No.369, Fusing N. Rd., Songshan Dist., Taipei City 10541, Taiwan TEL: +886-2-8770-5181 FAX: +886-2-8770-5191 www.crowehorwath.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鑒:

杳核意見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 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 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12 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 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 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 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 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 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 明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七)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處產業之景氣易受國際原料價格及市場環境等因 素而波動,而合併財務報告結束日前後之銷貨交易金額亦對合併財務報告之影響致為 重大,因此查核團隊需要特別檢視公司之銷貨商品風險和報酬轉移時點及銷貨收入認 列時點之合理性與適當性,故為本會計師進行財務報告查核時最重要事項之一。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rowe Horwath (TW) CPAs Member Crowe Horwath International

10541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9號10樓 10F., No.369, Fusing N. Rd., Songshan Dist., Taipei City 10541, Taiwan TEL: +886-2-8770-5181 FAX: +886-2-8770-5191 www.crowehorwath.tw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內控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 ;比較收入認列政策與會計準則,以評估公司所採用政策之適當性;測試年度結束日 前後期間重大銷售交易之樣本,以評估收入認列期間之正確性,對於選出之樣本,評 估基本的合約安排及取得第三方文件顯示風險和報酬已移轉予買方,並足夠支持收入 符合認列之時點,評估收入認列有關之重大判斷已適當揭露;針對前十大銷貨對象及 關係人銷貨進行了解,評估其銷貨收入與應收款項週轉天數合理性。

二、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評價

有關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評價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存貨備抵跌 價損失之評價會計估計及假設,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二)之2。

關鍵查核事項之說明: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存貨主要為聚酯原絲及已內醯胺產品,係以成本 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其相關產品的銷售價格易受國際原料價格影響而可能會有劇 烈波動,而存貨續後衡量係仰賴公司管理階層透過各項外部證據評估認列,故為本會 計師進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時最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存貨續後衡量會計政策之合理性;檢視存貨庫齡報 表,分析存貨庫齡變化情形;評估存貨之續後衡量是否已依會計政策處理;瞭解並評 估管理階層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基礎之合理性,再選定樣本,核對相關憑證測試其金 額正確性,並評估管理階層針對有關存貨續後衡量之揭露是否允當。

其他事項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05年及104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 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 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 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rowe Horwath (TW) CPAs Member Crowe Horwath International

10541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9號10樓 10F., No.369, Fusing N. Rd., Songshan Dist., Taipei City 10541, Taiwan TEL: +886-2-8770-5181 FAX: +886-2-8770-5191 www.crowehorwath.tw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 清算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 他方案。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 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 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 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 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 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 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 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 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 的非對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 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集盛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 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 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 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 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 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rowe Horwath (TW) CPAs Member Crowe Horwath International

10541 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69號10樓 10F., No.369, Fusing N. Rd., Songshan Dist., Taipei City 10541, Taiwan TEL: +886-2-8770-5181 FAX: +886-2-8770-5191 www.crowehorwath.tw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 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 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 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 除非法 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 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半. $-5^{2}$

會計師

环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32833號 民國106年3月24日

集盛實業殿 现其子公司
民國 RH 31
Į
ш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frac{9}{6}$
$\frac{9}{6}$ 代碼


$\frac{9}{6}$ $\frac{9}{6}$
11xx 流動資產 4,794,085
42 4, 193, 929
$\bullet$
37 21xx 流動負債 3,594,264
51 2,328,504
20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74,282 228, 323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一)及八) 1,490,000 $\mathbf{13}$ 500,000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577, 427 426,384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二) 308, 145
449, 984
4
S
144,727
1150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365, 453
1,919,740
286, 862
182, 558
$\overline{1}$
2150
2160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附註七)
應付票據
541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及七) 53,075 71,214 2170 應付帳款 859, 579 767, 656
1200 其他應收款 7,256 18,695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附註七) 337 222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六(二十五)) 28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十三) 332, 652 321,088
1310 存貨淨額(附註六(五)) 1,736,414 51 1,962,92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六(二十五)) 3,063 7,139
1410 预付款项 60,335 15,563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十四)) 22,592 21,041
1479 其他流動資產一其他 1,406 2310 预收款項 126,636 73,700
15xx 非流動資產 6,682,753 58 7, 275, 899 63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附註六(十五)及八) 491,880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六) 170,389 175,034 2 2399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 735 1,05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七)) 25xx 非流動負債 302, 332 S 665,739 14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八)及八) 5, 939, 138 52 6,408,564 56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五)及八) 1,268,910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九) 446,888 4 465,556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二十五)) 139, 163 140,393
1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十)) 2,811 3,995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六(十六)) 144,205 2 237, 472 2
1840 逃延所得税資產(附註六(二十五)) 76,588 120, 445 2645 存入保證金 18,964 18,964
915 预付设備款 1,718 56,910 $2$ XXX 負債總計 3,896,596 34 3,994,243 34
920 存出保證金 1,763 1,293 31xx 暗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0661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 43, 458 44,102 3100 股本(附註六(十七) 6, 117, 634 53 6, 117, 634 53
3110 普通股股本 6, 117, 634 53 6, 117, 634 53
3200 資本公積(附註六(十八) 360, 356 S 360, 356 S
3300 保留盈餘(附註六(十九) 102, 265 $\overline{10}$ 997,095 $\Box$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83, 513 2
2
170,298 2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21,614 321,614 S
3350 未分配盈餘 597, 138 5 505,183 5
3400 其他權益(附註六(二十)) $\frac{13}{2}$ L 500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13) $\mathbf{I}$ 500
$31xx$
$2-3$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總計 7,580,242 66 7, 475, 585 66
LXXX 資產總計 \$11,476,838 100 $-311,469,828$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11,476,838 100 \$11,469,828 100

HARRY AND READWARENT

經理人:蘇百煌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frac{1}{2}$

$\frac{100}{\text{111, 469, 828}}$

1xxx 資產總計

置員員

ATT DIN

\$11,476,838

會計主管:陳啟煌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代碼

%
%
4000 營業收入 \$13,045,384 100 \$14,990,727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及(二十四)) (12, 360, 620) (95) (14, 600, 527) (97)
5900 營業毛利 684, 764 5 390, 200 $\mathbf 3$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六(二十四)) $\overline{C}$ 485, 571) $\overline{C}$ 3) $\zeta$ 465, 285) $\overline{C}$ 4)
6100 推銷費用 278, 859) $\mathcal{L}_{\mathcal{L}}$ 2) $\left($ 288, 574) $\mathcal{L}$ 2)
6200 管理費用 C 130, 226) $\overline{C}$ 1) $\left($ 114, 231) C 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76,486) $\qquad \qquad -$ C 62,480) - ( 1)
6900 營業淨利(損) 199, 193 $\overline{2}$ 75,085) $\left($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二十一)) 155, 210 $\mathbf{1}$ 140, 776 $\mathbf{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二十二)) 83, 547) $\left($ 1) 86,966 1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二十三)) 15,836) - C 10,74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55,827 - 217,000 $\overline{2}$
7900 税前淨利 255,020 $\overline{2}$ 141, 915 $\mathbf{1}$
7950 所得税費用(附註六(二十五)) 46,692) $\overline{\phantom{0}}$ 9,764) $\overline{\phantom{a}}$
8200 本期淨利 208, 328 $\overline{2}$ 132, 151 $\mathbf{1}$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十六)) 19, 195 $\left($ 1,791)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六(二十)) $\zeta$ 513) 64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18,682 ( 1,727)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27,010 $\boldsymbol{2}$ \$ 130, 424 $\mathbf{1}$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208, 328 $\overline{2}$ \$ 132, 151 1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227,010 $\boldsymbol{2}$ \$ 130, 424 1.
普通股每股盈餘:(元)(附註六(二十六))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0.34
\$
\$ 0.22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0.34
\$ 0.22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葉守焞

經理人:蘇百煌

會計主管:陳啟煌

代碼 Ē
$\frac{1}{2}$
資本公積

集盛實
民國105

法定盈餘公積
最表
画制
特別盈餘公積

日至12月31日
及其子公司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兄换差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權益總計
$\overline{M}$ 104年1月1日餘額 \$6,117,634 \$360,356 164,566
326, 220
498, 302
436 \$7,467,514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Вl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5,732 5,732)
B5 發放現金股利 122, 353) (22, 353)
B17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4,606) 4,606
$\overline{\mathsf{D}}$ 104年度净利 $\mathsf{I}$ $\mathbf{I}$ I 132, 151 I 132, 151
D3 10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I I I $\mathsf{I}$ 1,791) 64 1,727)
Z1 104年12月31日餘額 \$6,117,634 \$360,356 170,298
321, 614
505, 183
500 7, 475, 585
A 1 105年1月1日餘額 \$6,117,634 356
\$360,
170,298
321, 614
505, 183
500 \$7,475,585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Бl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3,215 13, 215)
В5 發放現金股利 122, 353) (22, 353)
$\overline{\Box}$ 105年度淨利 $\overline{\phantom{a}}$ 1 208,328 208, 328
D3 105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I T 1 1 19, 195 513) 18,682
Z1 105年12月31日餘額 \$6,117,634 \$360,356 513
183,
614
321
597, 138
$\mathfrak{S}$ $\left \frac{3}{2} \right $ \$7,580,242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警测

會計主管:陳啟煌

က

經理人:蘇百煌

圖長

董事長: 葉守焞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0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255,020 \$141,915
A20000 調整項目: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含投資性不動產提列折舊數) 698,022 703,662
A20200 攤銷費用 32, 178 32, 597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益) 75, 287 $\left($ 15,881)
A20900 利息費用 17,232 39,688
A21200 利息收入 $\zeta$ 384) $\zeta$ 260)
A21300 股利收入 $\overline{C}$ 47,046) $\left($ 32, 942)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損(益) 69 $\left($ 6, 365)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left($ 37,848) $\left($ 64,689)
A29900 投資股款退回超過帳列成本數(帳列其他收入) 818)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736, 692 655, 810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left($ 78,591) 13, 275
A31140 應收票據一關係人減少 4, 424
A31150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left($ 737, 182) 146,795
A3116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減少 18, 139 6,976
A31180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11, 439 $\left($ 3,179)
A31200 存貨減少 218, 482 682, 496
A31230 預付款項增加 $\left($ 44, 747) $\zeta$ 2,965)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1,331 $\overline{C}$ 1,019)
A32130 應付票據增加 163, 418 4,583
A32140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541 $\overline{C}$ 171)
A32150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91, 923 $\overline{C}$ 693, 616)
A3216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115 $\left($ 2,360)
A32180 其他應付款增加 24,848 4,266
A32200 負債準備增加 1,551 4,520
A32210 預收款項增加(減少) 52, 936 $\left($ 7,707)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一其他增加(減少) 316) 49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74,072) 115)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350, 185) 156, 252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641, 527 953, 977
A33100 收取之利息 384 260
A33200 收取之股利 47,046 32, 942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7, 391) $\overline{C}$ 38, 895)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8, 166) 24, 307)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63, 400 923, 977

(續下頁)

(承上頁)

$\mathcal{L}^{\text{max}}$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100 取得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left($ 393, 421) (274, 165)
B00200 處分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04, 939 259,023
B01200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overline{\phantom{0}}$ $\overline{C}$ 10,000)
B014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5,463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left($ 103, 346) C 105, 817)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61 10,535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left($ 470)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 722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left($ 974) C 1, 399)
B05400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overline{(\ }$ 503)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增加 $\left($ 29, 376) $\zeta$ 33,028)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56, 348) $\overline{C}$ 311, 535)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73, 575) $\left($ 465,664)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990,000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equiv$ $\left($ 10,000)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450,000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left($ 400,000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900,000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1, 761, 000) $\left($ 792,000)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overline{C}$ 421)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left($ 122, 353) $\overline{C}$ 122, 353)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left($ 443, 353) $\overline{C}$ 424, 774)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left($ 513) 64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overline{(\ }$ 154,041) 33,603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28, 323 194,720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4, 282 \$228, 323
E00210 合併資產負債表帳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74, 282 \$228, 323

$\bar{z}$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蘇百煌

會計主管:陳啟煌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金額除特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58年8月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核准設 立,主要經營業務為:

    1. 各種纖維絲、人造棉絲、尼龍絲之紡製、織造、染整印花、加工、買賣出口、投標 及代理業務。
    1. 有關石油化學工業纖維原料、半成品纖維及其製品之生產、銷售及進出口買賣業務。 納入合併財務報告主體之公司其營業項目,請詳附註四(三)之2說明。
  • 本公司股票自82年10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 本公司無最終母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除另特別註明外,本公司與納入合併財務報告主體之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106年3月24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之影響:無。
  • (二)尚未採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 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1050050021 號及第1050026834 號函, 本公司將 自 106 年度開始適用下列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 釋公告(SIC)(以下簡稱 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
生效日(註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註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 103年7月1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註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
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民國 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民國 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 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 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 $4 + 1$

$T. 22.1117 + 17$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民國 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 號及第 41 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民國 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民國 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民國 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之持續適用」 民國 10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1 號「公課」 民國 103年1月1日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佈/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2:給與日於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IFRS 2之修正 ;收購日於2014年7月1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始適用IFRS3之修正; IFRS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係適用於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3:除IFRS 5之修正推延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外,其餘 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佈/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將不致造成本集團 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之修正 $\mathbf{1}$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於發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時 ,同時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本集團須 於每一報導期間增加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國際會 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係釐清本集團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 該等可回收金額。此外,本集團若以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為基礎計算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者,將揭露其公允價值等級及關鍵評價假設 (第二或第三等級)。
  • $2^{\circ}$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

該修正除配合106年適用之IFRSs新增若干會計項目及非金融資產減損揭 露規定外,另配合國內實施IFRSs情形,強調若干認列與衡量規定,並新 增關係人交易及商譽等揭露。

該修正規定,其他公司或機構與發行人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 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者,除能證明不具控制或重大影響者外,係屬實 質關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揭露與本公司進行重大交易之關係人名稱 及關係,若單一關係人交易金額或餘額達本公司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 10%以上者,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示。

此外,若被收購公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預期效益有重大 差異者,該修正規定應附註揭露。

106年追溯適用前述修正時,將增加關係人交易及商譽減損之揭露。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發佈日止,本集團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 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本集團尚未適用下列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 。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及第9號應自107 年度開始適用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佈/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
生效日(註)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民國 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保險合約適 民國107年1月1日
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方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第7號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民國 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
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闡釋」 民國 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 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 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民國 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 民國107年1月1日
報導準則」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 民國106年1月1日
之揭露」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民國107年1月1日

註: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佈/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佈/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將不致造成本集團會計 政策之重大變動: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mathbf{1}$
  • (1)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 與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允價 值衡量。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本集團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 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A.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 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 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B.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而 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 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 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 ,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本集團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 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本集團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將非持有 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 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益及損失係認 列於其他綜合捐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捐,累積於其他綜合捐益之 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 減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來自 客户合約之收入,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 列備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 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若前 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 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 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本集團考量原始認列時 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 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 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收入」、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建造合約」及 相關解釋。

本集團於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 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及相關修正生效時,本集團得選擇追溯適用 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 則第17號「租賃」及相關解釋。於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時,若本集 團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之 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應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 負債。合併綜合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 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合併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之本金金額 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對於本集團為出租人之會 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生效時,本集團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 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發佈日止,本集團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 、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 靈。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 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 導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衍生工 具)。
  • (2)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3)按公允價值衡量之現金交割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負債。

(4)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1. 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之 合併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 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 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 (1)本集團除附註四(三)之4說明轉投資之模里西斯ZIS Holding Co., Ltd. 子公 司外,將其餘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團 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 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 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 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 (2)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策已作 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3)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 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權益發生虧損 餘額。
  • (4)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為權益 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 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 (5)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新衡 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 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 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 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 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所持股權或出貧自分比
105.12.31. 104.12.31.
集盛實業股份 薩摩亞 Nicest 依據母公司經營政策之指示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Int'L Trading 針對台灣地區以外之各種事
Corp. $(\pm 1 \cdot 3)$ 業進行轉投資
鼎盛材料科技股 合成樹脂與工業用塑膠製造 100.00% 100.00%
份有限公司(註 及相關之國際貿易
$1 \cdot 3$
薩摩亞 Nicest 蘇州弘又盛留易 從事經營塑料產品、化工產品 100.00% 100.00%
Int'L Trading 有限公司 (危險品除外)、化纖原料、化
Corp. $($ 註 $1 \cdot 3)$ 纖產品、紡織原料、機械電機
設備及其零部件的批發、進出
口、佣金代理(拍賣除外)及相
關配套服務、相關技術諮詢服
務,並提供機械電機設備及其
零部件的上門維修服務業務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71 讨 版 催 以 冚 貝 日 刀 几
105.12.31. 104.12.31.
鼎盛材料科技 DING SHENG 一般進口買賣 $100.00\%$ 100.00%
股份有限公司 MATERIAL
TECHNOLOGY
CORPORATION
(註1、2、3)

$\alpha$ it on it is $\alpha$ in $\alpha$ $\pi$ $\lambda$ it

註:(1)本公司對上述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股比例,均超過50%以上或具有實質 控制能力,故將該等公司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中。

(2)係本公司子公司於104年第3季投資設立之孫公司。

(3)上述列入合併個體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均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1. 列入本期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個體內之公司增減變動情形:

鼎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 104 年第 3 季新增投資設立 100%持股之子公司 DING SHENG MATERIAL TECHNOLOGY CORPORATION,因具有控制能力,故自 104 年第3季起列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個體。

  1.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

本公司轉投資之模里西斯ZIS Holding Co., Ltd., 主要係依據母公司經營政策 之指示針對台灣地區以外之各種事業進行轉投資,由於持續虧損,截至105年及 104年12月31日止總資產、總負債及淨資產均為0,且該公司於上開期間亦無任 何收入及損益金額產生,故本公司未將其納入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個體。

    1.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
    1. 重大限制:

民國 105年12月31日現金及銀行存款\$23,583存在中國,受當地外匯管制。 此等外匯管制限制將資金匯出中國境外(透過正常股利則除外)。

  1.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發行證券之內容:無。

  2. 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資訊:無。

  3. (四)外幣換算

    1.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 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 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 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1. 編製各合併個體之個體財務報表時,以該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 易者,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認列。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 即期匯率重新換算,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 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 度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 再重新换算。
    1. 為編製合併財務報告,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即期 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 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 額(並適當地分配予非控制權益)。
  4.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1.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分類為流動資產:
    2.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3.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4.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5.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 到限制者除外。
    6.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1.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2.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3.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4.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5.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影響其分類。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5.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風險變 動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包括原始到期日在三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應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原始認列時,直接可歸屬 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應從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直接可歸屬於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 即認列為損益。

  • (八)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原始認列時 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若在取得時主要係為 短期內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衍生工具除依避險會計被指定 為避險項目外,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本集團於金融資產符合下列

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1)$ 係混合 $($ 結合 $)$ 合約; 或
  • (2)可消除或重大减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3) 係依書面之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 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之投 音。
    1. 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 會計。
  • 3.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關交 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 期損益。對於持有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或與此種無活絡市場 公開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當其公允價 值無法可靠衡量時,本集團將其列報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九)放款及應收款
    1. 應收帳款

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所產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 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 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1.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 (1)係指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債券投資,且同時 符合下列條件者:
    • A. 未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B. 未指定為備供出售。

C. 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素, 致持有人可能無法回收幾乎所有之原始投資。 (2)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 (3)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於原始認列時按交易日之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 量,續後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有效利息法 之折溢價攤銷認列於當期損益。
  • (十)金融資產減損
    1.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 顯示某 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事項),且該損失 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 鏗。
    1. 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2.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3. (2)違約,諸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 (3)本集團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務人原不可能考 量之讓步;

  • (4)债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 (5)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6)可觀察到之資料顯示,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於該等資產原始認 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之某個別金融資 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利變化,或與該組金 融資產中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
  • (7)發行人所處營運之技術、市場、經濟或法令環境中所發生具不利影響之重大 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成本;或
  • (8)權益工具投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成本。
    1. 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按以下各類別 處理:
  • (1)放款及應收款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 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 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前認列之減損 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 迴轉。

(2)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此類減損損失續後不得 迴轉。

(十一)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1. 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1.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 有風險及報酬。
    1.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金融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惟未保留對金融資 產之控制。

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一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 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十二)應收租賃款/租賃(出租人)

    1. 依據租賃契約之條件,當租賃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由承租人承擔時, 分類為融資租賃。
  • (1)於租賃開始時,按租賃投資淨額(包含原始直接成本)認列為「應收租賃款」, 應收租賃款總額與現值間之差額認列為「融資租賃之未賺得融資收益」。
  • (2)後續採有系統及合理之基礎將融資收益分攤於租賃期間,以反映出租人持有 租賃投資淨額之固定報酬率。
  • (3)與期間相關之租賃給付(不包括服務成本)沖減租賃投資總額,以減少本金及 未賺得融資收益。
  • 2.營業租賃係指融資租賃以外之租賃。租賃收益(扣除給予承租人之任何誘因)於 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 $(+5)$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採永續盤存制,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 製成品及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 用(按正常產能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 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 估計成本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十四)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關聯企業

    1. 關聯企業指所有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直接或間接持 有其20%以上表決權之股份。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 取得時 依成本認列。
    1.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其他綜合 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集團對任一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 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 (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之應收款),本集團不認列進 一步之捐失,除非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 款項。
    1. 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例 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實現損失亦予以消除。 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1. 關聯企業增發新股時,若本集團未按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 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該股權淨值變動之增減數係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 權益法之投資」。若致使投資比例下降者,除上述調整外,與該所有權權益之 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且該利益或損失於處分 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至損益者,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1. 當集團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原關聯企業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 新衡量,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捐益。
    1. 當集團處分關聯企業時, 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 對於先前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 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 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 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僅 按比例將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1. 當集團處分關聯企業時, 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 將與該關聯企業有 關之資本公積轉列損益;如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則按處分比例轉列損 益。
  • (十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息資本 化。
    1.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該項目 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獨資產。被重 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按估計 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 提列折舊。
    1. 本集團之龜山廠、觀音廠及台北連絡處部分折舊性資產,於稅務申報時,原採 用定率遞減法;惟已於84年度改用直線法,並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報請財政部 北區國稅局84年8月1日北區國稅桃縣審第84073136號函核准在案。
    1. 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 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 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 用年限如下:
    2. $(1)$ 房屋及建築 $3 - 604$
    3. (2) 機器設備 $3 - 15$ 年
    4. $(3)$ 運輸設備 $5 - 15$ 年
    5. $(4)$ 其他設備 $2 - 50$ 年
    1. 於處分或預期無法由使用或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除列。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 資產帳面金額間差額,並且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六)租賃資產/租賃(承租人)

    1. 依據租賃契約之條件,當租賃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由本集團承擔時, 分類為融資租賃。
  • (1)於租賃開始時,按租賃資產之公允價值及最低租金給付現值兩者孰低者認列 為資產及自債。
  • (2)後續最低租賃給付分配予財務成本及降低尚未支付之負債,財務成本於租賃 期間逐期分攤,以使按負債餘額計算之期間利率固定。
  • (3)融資租賃下取得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按資產之耐用年限提列折舊。若無 法合理確定租賃期間屆滿時本公司將取得所有權,按該資產之耐用年限與租 賃期間兩者孰短者提列折舊。
    1. 營業租賃係指融資租賃以外之租賃。於營業租賃下所為之給付(扣除自出租人收 取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捐益。

(十七)投資性不動產

  •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動產(包括因該等 目的而處於建造過程中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 持有之土地。
  •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 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本公司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
  • 建造中之投資性不動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 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達預期使用狀態時開始提列 折舊。
  • 除列投資性不動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 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十八)無形資產

  •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捐列示。攤銷 金額係依直線法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電腦軟體成本,依3年。估計耐用年限及攤 銷方法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檢視,任何估計變動之影響係推延適用。
  • 於處分或預期無法由使用或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除列無形資產。除列無形資 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 列於當期損益。
  • (十九)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 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 出售成本或其使用價值, 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時, 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 (二十)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或原始認列時 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係於取得時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再買回,及除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工具外 之衍生工具。本公司於金融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 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1)$ 係混合 $($ 結合 $)$ 合約; 或
    • (2)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3)係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政策,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之工具。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關交 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 期損益。
    1.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因信用風險變動所產生之公允價 值變動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不予重分類至損益,該自債剩餘之公 允價值變動金額則列報於損益。惟若上述會計處理引發或加刻會計配比不當, 則該負債之利益或損失全數列報於捐益。
  • (二十一)負債準備

本集團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 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備。負債準備之衡 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值衡量,折現率採用反映 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之評估之稅前折現率,折現之攤銷認列 為利息費用。未來營運損失不得認列負債準備。

  • (二十二)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 用。

    1. 退休金
  • (1)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 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 產。

  • (2)確定福利計書
  • A. 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 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書資產之公允 價值列示。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

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於 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 B. 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為其他綜合捐益,並表達於 保留盈餘。
  • C. 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1.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定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 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 變動處理。

  1. 離職福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決定接受公司之福利邀 約以換取聘雇之終止而提供之福利。本集團係於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 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時認費用。不預期在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全部清償 之福利應予以折現。

(二十三)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 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 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1.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某一企業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1. 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目的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於後續 會計期間結束日係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1. 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僅於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始將金融負債除列。除列金融負債時, 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 之負債)之差額認列為捐益。

  • (二十四)股本及庫藏股票
    1. 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特別股之分類係對合約協議之實質及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 之定義,就附於特別股之特定權利予以評估,當展現金融負債之基本特性則分 類為負債,否則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於權益 中列為價款減項。

  1. 庫藏股票

本集團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認列 為「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 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一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其差額則沖抵 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 股票之帳面價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價 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 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價值低於面值與股 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 (二十五)股份基礎給付
    1. 以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於給與日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允價值衡量 所取得之員工勞務,於既得期間認列為酬勞成本,並相對調整權益。權益商品 之公允價值應反映市價既得條件及非既得條件之影響。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著 預期將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直至最終認列金 額係以既得日既得數量認列。
    1. 以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以所承擔負債之公允價值,於既得期間內 認列為酬勞成本及負債,並於各個資產負債表日及交割日按所給與權益商品之 公允價值衡量,任何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
  • (二十六)所得税
    1.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之 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 損益。
    1. 當期所得稅依據本集團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採用在資產負債表 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 估所得税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 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10%之所得稅,俟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 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10%之未分配盈 餘所得稅費用。
    1.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 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 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 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 認列。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若可以控制暫時性 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 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1.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 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1.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以淨額基 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 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 税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 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 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1. 因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支出、人才培訓支出及股權等所產生之租稅優惠 採用所得稅抵減會計。
  • (二十七)收入認列

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中對客戶銷售商品及提供勞務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 並以扣除估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折讓之淨額表達。

  1. 商品銷售

商品銷售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與商品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
  • (2)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 (3)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與交易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 具體而言,銷售商品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法定所有權移轉時認列。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之所有權及顯著風險並未移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 理。

    1. 勞務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 (1)依合約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合約完成程度予以認列,惟若應提供之 勞務中,某特定工作項目遠較其他工作項目重要時,則收入應遲延至該特定 工作項目完成時認列。
  • (2)租金收入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入。
  • (3)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益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惟前提係與交易有 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益金額能可靠衡量。
  • (4)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 認列。
  • (二十八)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 之一部分, 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之投資收入,係自 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捐益。

(二十九)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於可合理確信企業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 時,按公允價值認列。若政府補助之性質係補償本公司發生之費用,則在相關費 用發生期間依有系統之基礎將政府補助認列為當期損益。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有關之政府補助,認列為非流動負債,並按相關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認 列為當期損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告結果受會計政策採用、會計估計及假設等之影響,故本集團於 採用附註四之重大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而可能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 金額於下個合併財務報告有重大調整風險之資訊,管理階層須運用適當專業判斷、估 計及假設。本集團之估計及相關假設皆係依據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 所為之最佳估計。估計及假設係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視為攸關之因素,惟實際結果與 估計可能有所不同。本集團對於估計及假設係持續予以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會計估計修正於當期認列,若估計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則於估計修正之 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大判斷

  1. 金融資產一權益投資之減損

本集團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決定個別金融資產一權益投資是否發生減 損,於作此項決定時需重大判斷。本集團評估個別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其 成本的時間及金額,以及被投資者之財務健全情況和短期業務前景,包括產業 及部門績效、技術變遷以及營運及融資現金流量等因素。

當個別權益投資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之情況係屬大幅度或持久性時,本集團對 於分類為「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者,將於當期損益認列減損損失。

  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集團所持有之無活絡市場市開報價權益工具,由於較近期可取得之資訊並不 足以決定公允價值而無法可靠衡量,故將該項投資分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

  1. 投資性不動產

本集團持有之部分不動產的目的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其他部份係供自 用。當各部份可單獨出售,則僅在供自用所持有之部分占個別不動產不重大時, 始將該不動產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項下。

  1. 收入認列

本集團依據交易型態及其經濟實質是否暴於與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有關之重大 風險與報酬,判斷本集團係為該項交易之委託人或代理人。當暴於銷售商品或 提供勞務之重大風險與報酬時,為該項交易之委託人,以應收或已收之經濟效 益總額認列收入,若判斷為交易之代理人時,則認列交易淨額為收入。

  • 經判斷符合下列指標,故採總額認列收入:
  • (1)對提供商品或勞務負有主要責任
  • $(2)$ 承擔存貨風險
  • (3)承擔顧客之信用風險
    1. 營業租賃承諾一本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對投資性不動產組合已簽訂商業不動產租約。基於對其約定條款之評 估,本集團仍保留這些不動產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將該等租約以營業
  •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租賃處理。

  1. 應收款項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集團會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 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 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 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截至 105年 12月 31日止,本集團應收款項之帳面金額為\$2,345,524;105年 度本集團認列之減損損失為\$45。

  1.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 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產業環境快速變遷,本集團評估資產 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 沖減至淨變現價值。

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存貨之帳面金額為\$1,736,414。(扣除備抵存 貨呆滯及跌價損失\$78,349)

  1. 金融資產一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衡量

本集團持有之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其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參考 近期籌資活動、同類型公司評價、公司技術發展情形、市場狀況及其他經濟指 標所做估計。任何判斷及估計之變動,均可能會影響其公允價值之衡量。有關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之說明,請詳附註十二(二)]之說明。

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無活絡市場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之帳面金 額為\$170,389。

  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減損評估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某項採權益法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致帳面金額無法被回收, 本集團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本集團係依據享有被投資公司預期未來現金 流量之折現值或預期可收到現金股利及處分投資所產生未來現金流量之折現值 評估可回收金額,並分析其相關假設之合理性。

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認列減損損失後採用權益法投資為0;105年 度本集團認列之減損損失為0。

  1. 有形資產及無形資產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集團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業特 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 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策略所帶來的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 重大減損。

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經本集團審慎評估結果,尚無重大減損損失之情事。

  1.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 時方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時,必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 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收入成長及利潤率、免稅期間、可使用之 所得稅抵減、稅務規劃等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 令的改變,均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

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為\$76,588;本集團因 非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而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負債金額為\$857。

  1.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計算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時,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 之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成長率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 可能會重大影響本集團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帳面金額為\$144,205。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現金及零用金 \$ 1,628 \$
1,108
支票存款 8,998 46, 338
活期存款 45, 419 177, 380
定期存款 18, 237 3, 497

\$ 74, 282 228, 323
    1. 本集團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未有提供擔保、質押之情事。
    1. 本集團 105年及 104年12月31日原始到期日三個月內之定期存款市場利率區 間均為1.755%。
  •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非衍生性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 572, 642 424, 898
衍生性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合約 4,785 1,486

577, 427 426, 384
    1. 本集團因從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股票交易,於105年及10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認列於當期損益之淨(損)益分別為(\$42,224)及 $$79.083$
    1. 本集團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未有提供擔保、質押之情 事。
    1. 本集團從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之目的,主要係為規避外幣資產及負債因匯率波 動產生之風險,惟未適用避險會計。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尚未 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資產如下:

$(1)105$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商品 幣別 到期期間 合約金額
買入遠期外匯合約 台幣兌美元 $106.1.4 \sim 106.3.2$ NTD371, 622/USD11, 700
$(2)104$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商品 幣別 到期期間 合約金額
買入遠期外匯合約 台幣兌美元 $105.1.11. \sim 105.3.10.$ NTD257, 381/USD7, 879

本集團因承作遠期外匯交易,於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認列 於當期損益之淨(損)益分別為\$7,079及\$16,793。

(三)應收票據及應收票據一關係人

104年12月31日
\$
365, 453
\$ 286, 862
365, 453 286, 862
365, 453 286, 862
105年12月31日

本集團之應收票據未有提供擔保、質押之情事。

(四)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
1, 919, 740
\$
1, 182, 558
減:備抵呆帳

1, 919, 740 1, 182, 558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53,075 71, 214
減:備抵呆帳

53,075 71, 214

1, 972, 815 1, 253, 772
  1.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一關係人之帳齡分析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帳齡區間



未逾期 1, 802, 343
\$
\$ 1, 220, 167
\$
\$
逾期1~30天 168, 168 28,796
逾期31~90天 1,078 1,949
逾期91~180天 351 2,627
逾期181~365天 162 133
逾期365天以上 713 100

1, 972, 815
\$ 1, 253, 772
S
S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分析。

本集團未逾期且未減損之應收帳款均符合依據交易對手之產業特性、營業規模 及獲利狀況所訂定之授信標準,平均授信期間為0~90天。

本集團管理階層認為上開已逾期應收帳款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變,評估認為尚 未發生減損,應仍可回收其金額。

  1. 針對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所提列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個別評估 群組評估 個別評估 群組評估
期初餘額
加:本期提列減損損失/呆帳損失 45
減:本期迴轉減損損失/呆帳損失
減:本期實際沖銷未能收回 45)
期末餘額
  1. 其中屬關係人交易者,請參閱七(二)、3之說明。

  2. 本集團之應收帳款未有提供擔保、質押之情事。

$(\texttt{L})$ 存貨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原料 \$
308, 657
\$
291,803
物料 110,839 121,744
在製品 186, 181 176, 935
製成品 1, 015, 638 1, 384, 483
外購成品 9,999 17,592
在途原料 183, 449 143,576

1, 814, 763 2, 136, 133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78, 349) 173, 212)

1,736,414 \$
1, 962, 921
  1. 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金額明細如下:

10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存貨出售轉列銷貨成本 \$
12, 346, 134
\$
14, 450, 845
加:代工成本 7,458 319
加:存貨盤損(淨額) 26
加:存貨報廢 2,606 2,113
加:未分攤人工及製費 115, 291 147, 188
加: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損失 94,863) 28,558
減: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16,032) 28, 496)
帳列營業成本 12, 360, 620 14, 600, 527
    1. 本集團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營業成本包括存貨淨變現價值(回 升利益)跌價損失分別為(\$94,863)及\$28,558,主要係因原物料價格及產品報價 回穩或下跌所致。
    1. 本集團之存貨未有提供擔保、質押之情事。

(六)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еĐ 034
$\mathbf{m}$
    1. 本集團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按成本減除 減損損失衡量,因該標的非於活絡市場公開交易,無法取得足夠之類似公司之 產業資訊及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財務資訊,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 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是以分類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 上項中之被投資公司鉅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105年2月2日為基準日辦理現 金減資銷除股份,本集團依持股比例銷除股份 546 仟股,並退還現金股款 $$5,463$ , 經沖減該投資帳面價值 $$4,645$ , 本集團因而認列其他收入 $$818$ 。
  • 3.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經本集團審慎評估後提列 之累計減損金額分別為\$11,213 及\$19,868;105 年及104 年度提列之減損損失 均為0。
    1. 本集團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質押之情事。

(七)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mathbf{1}$ .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被投資公司 帳面金額 持股% 帳面金額 持股%
模里西斯ZIS Holding Co., Ltd. 100%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100\%$
    1. 模里西斯 ZIS Holding Co., Ltd. 係本集團百分之百投資之國外被投資公司,本 集團對該公司之投資 5,400 仟股,每股 USD1,00,計 USD5,400 仟元,是項投資 案業已奉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91年8月1日經審二字第091018941號函核准 在案。
    1. 本集團透過模里西斯 ZIS Holding Co., Ltd. 轉投資大陸昆山立益紡織有限公司 之資訊,請參閱附註十三(三)大陸投資資訊之揭露。
  • 4.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 份額,係依據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如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被投資公司名稱 認列於當期
捐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捐益 認列於當期
捐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
模里西斯ZIS Holding Co., Ltd. $\overline{\phantom{a}}$ $\frac{1}{2}$ -
  1. 本集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1)105$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資公司名稱 總資產 總負債 總收入 總損益
模里西斯ZIS Holding Co., Ltd.
$(2)104$ 年 12 月 31 日
被投資公司名稱 總資產 總負債 總收入 總損益
模里西斯ZIS Holding Co., Ltd.

註:總損益係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 模里西斯 ZIS Holding Co., Ltd. 因持續虧損, 截至 105年及 104年12月 31日 止總資產、總負債及總權益均為 0,且該公司於上開期間亦無任何收入及損益 金額產生,故本集團未將其納入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個體。

  2. 本集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未有提供擔保、質押之情事。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土地 \$
1, 987, 467
\$ 1, 987, 467
房屋及建築 2, 995, 436 2, 967, 827
機器設備 8, 628, 472 8, 427, 641
運輸設備 81, 471 81, 266
其他設備 218,850 210, 038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33, 617 91,760
成本合計 13, 945, 313 13, 765, 999
減:累計折舊 8,006,175) 7, 357, 435)
減:累計減損

\$
5, 939, 138
\$ 6, 408, 564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成本:
105.1.1. 餘額 \$1,987,467 \$2,967,827 \$8,427,641 \$ 81,266 \$ 210.038 S. 91,760 S. 13, 765, 999

$\overline{\phantom{a}}$ 1,647 6, 210 877 1,075 80.606 90, 415

29, 119) 1,122) 217) 183) 30,641)


25, 962 223, 740 450 7.954 138, 566) 119,540
105.12.31. 徐額 \$1,987,467 \$2,995,436 \$8,628,472 S 81, 471 s 218,850 S 33, 617 S 13, 945, 313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5.1.1. 餘額 \$
÷
\$1, 102, 275 \$6,036,307 S. 64, 474 S. 154, 379 S wer S 7, 357, 435
折舊費用 112, 355 546, 725 4,994 14, 777 678, 851

$\sim$ 28, 793) 1, 122) 196) ÷. 30, 111)


105.12.31. 餘額 \$1, 214, 630 \$6, 554, 239 \$ 68, 346 \$ 168,960 \$ 8,006,175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
待驗設備

成本:
104.1.1. 餘額 \$1,987,467 \$2,939,747 \$8, 393, 517 \$
75, 720
193, 767
S.
Ŝ
41, 131
\$ 13, 631, 349

2,501 7,322 9.675 4,916 89, 912 114, 326

$\overline{\phantom{a}}$ 1,410) 238, 328) 4,641) 2,573) - 246, 952)


$\overline{\phantom{a}}$ 26,989 265, 130 512 13,928 39, 283) 267, 276
104.12.31. 徐額 \$1,987,467 \$2,967,827 \$8,427,641 81, 266
\$
210,038 91,760 13, 765, 999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4.1.1. 徐額 \$
$\qquad \qquad -$
\$
994.383
\$5,720,864 S.
64, 180
144.319
S.
\$
$\overline{\phantom{a}}$
S 6, 923, 746
折舊費用 - 108, 265 551, 634 4,934 11.637 676, 470

$\overline{\phantom{a}}$ 373) 236, 191) 4,640) 1,577 242, 781)


$\overline{\phantom{a}}$
104.12.31. 餘額 \$ \$1, 102, 275 \$6,036,307 S.
64, 474
154, 379
S
S S 7, 357, 435

註:重分類淨增加係自預付設備款及存貨一物料轉入。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利率區間:無。

  2. 本集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限計提 折舊:

(1)房屋及建築

房屋廠房主建物 $20!\sim!60$ 年
倉庫及宿舍 $10 - 60$ 年
週邊附屬建物 $5 - 60$ 年
  • 機電動力淨水設備 9~40年
  • 其 他 $5 - 50$ 年
  • (2) 機器設備
  • 生產設備 $5 - 25$ 年
  • 生產附屬設備 $3 - 21$ 年
  • 電力設備 $8 - 18$ 年
  • 空調及鍋爐設備 $5 - 16$ 年
  • $9 16$ 年 自動倉儲設備
  • (3)運輸設備
生產用運輸 $6 - 18$ 年
  • 非生產運輸 $5 - 11$ 年
  • (4)其他設備
生財器具 $3 - 21$ 年
$7 - 25$ 年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經本集團審慎評估結果,尚無減損之情事。

  2.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九)投資性不動產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土地 \$ 382, 799 \$ 382, 799
土地改良物 265, 051 264, 548
成本合計 647,850 647, 347
減:累計折舊 ( 200, 962) 181, 791)
減:累計減損

\$ 446,888 \$ 465, 556

土地 土地改良物
成本:
105.1.1. 餘額 \$ 382,799 \$
264, 548
\$ 647, 347

503 503

重分類
105.12.31. 餘額 $\boldsymbol{\mathcal{S}}$ 382,799 \$
265, 051
\$ 647,850

土地 土地改良物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5.1.1. 餘額 \$ \$
181,791
\$ 181, 791
折舊費用 19, 171 19, 171

重分類
105.12.31. 餘額 \$ \$
200, 962
\$ 200, 962

土地 土地改良物
成本:
104.1.1. 餘額 \$ 382, 799 \$
261, 453
\$ 644, 252


分類
3,095 3,095
104.12.31. 餘額 \$ 382,799 \$
264, 548
\$ 647, 347

土地 土地改良物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4.1.1. 餘額 \$ \$
154,599
\$ 154,599
折舊費用 27, 192 27, 192

分類
104.12.31. 餘額 \$ \$
181, 791
\$ 181, 791
  1.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10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56, 702 51, 271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
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23,588
31, 426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
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S
    1. 本集團之投資性不動產座落於桃園縣楊梅鎮矮坪子段,該地段因屬工業用地, 致可比市場交易不頻繁且亦無法取得可靠之替代公允價值估計數,故無法可靠 決定公允價值。
    1. 投資性不動產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利率區間:無。
    1. 投資性不動產經本集團審慎評估結果,尚無減損之情事。
    1. 本集團之投資性不動產皆係自有權益,且未有提供擔保、質押之情事。

(十)無形資產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電腦軟體成本 \$
7,780
$\boldsymbol{\mathcal{S}}$ 10,783
減:累計攤銷 4,969) 6,788)
減:累計減損

\$
2,811
\$ 3,995

10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電腦軟體成本:
期初餘額 \$
10,783
\$ 9,384
添一源自單獨
974 1,399

3,977)
重分類
期末餘額 \$
7,780
\$ 10,783
累計攤銷及減損:
期初餘額 \$
6,788
\$ 4,038
攤銷費用 2,158 2,750

3,977)
重分類
期末餘額 \$
4,969
\$ 6,788
  1. 無形資產借款成本資本化金額及利率區間:無。

  2. 無形資產經本集團審慎評估結果,尚無減損之情事。

  3. 本集團之無形資產未有提供擔保、質押之情事。

  4. 無形資產所有攤銷之單行項目如下:


10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營業成本 1,233 1,389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925 1, 318
研究發展費用 43

925 1,361

2,158 2,750

(十一)短期借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利率區間
信用 借款 490,
-81
000 $0.86\% \sim 0.9057\%$ S . 000
500.
19%
$133\%$ ~1.

本集團係與各銀行簽訂短期綜合授信契約,並提供額度本票作為償還貸款之承 諾。短期借款提供抵質押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及九之2之說明。

(十二)應付短期票券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付商業本票 450,000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16)

449, 984
利率區間 $0.44\% \sim 0.62\%$

應付商業本票係由票券金融公司保證發行,並提供額度本票作為償還貸款之承諾。

(十三)其他應付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及獎金 \$
170, 773
\$
156, 277
應付員工紅利 5,368 5,564
應付董監酬勞 8,052 4, 482
應付利息 343 696
應付保險費 13,558 12,875
應付運費 9, 334 8, 293
應付水電費 50, 366 56, 988
應付外銷費用 17,875 14,510
應付加工費 204 2,188
應付勞務費 1,301 1, 240
應付稅捐 7,751 6,500
應付營業稅 6,436
應付退休金 5,448 5, 242
應付設備款 7,686 20, 617

28, 157 25, 616

\$
332, 652
\$
321,088

(十四)負債準備一流動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員工福利 22,592 \$ 21, 041
10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04年1月1日
$£12月31$ 日
期初餘額 \$ 21,041 \$ 16,521
本期新增金額 22,592 18,004
本期使用金額 21,041) 13, 484)
本期迴轉未使用金額
期末餘額 \$ 22, 592 \$ 21,041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係員工既得服務休假權利之估列,大多數情形下,病假及產假 或陪產假係屬或有性質,取決於未來發生之事件而並非累積,故此類成本係於休 假發生時再予以認列。

(十五)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 $1.105$ 年 12 月 31 日:無。
  • 2.104年12月31日


合約(動用)期限 利率區間 一年內到期 一年以上到期 備註
長期銀行借款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1. 8.15.~106. 8.15. 1.5856% 246,000
S
\$184,500 註(1)
等2家金融機構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3.12.12.~106.12.12. 1.5856% 300,000 註 $(2)$
新竹分行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104. 3.20. ~107. 3.20. 1.444%~ 300,000 註(3)
企業金融處 1.5625%
台灣銀行萬華分行 104. 3.27.~107. 3.27. 1.5856% 300,000 註 $(4)$
長期應付票券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1. 8.15.~106. 8.15. $0.678% -$ 246,000 184,500 註(1)
等2家金融機構 0.686%

492,000 1,269,000
減:票券折價 120 90)

\$
491,880
\$1, 268, 910
  • 註: (1)本集團於101年8月13日與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等2家金融機構答訂聯 合授信合約,並委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為聯貸統籌主辦管理銀行,授信 總額度計16億元,並提供額度本票保證。本合約之授信期間,自本授 信首次動用日起算屆滿5年。中期擔保放款授信額度不得循環動用,本 額度依中期擔保放款分期還本方式同步遞減,並於到期時按票面金額全 數清償。本集團提供土地廠房作為本授信之擔保品,並設定第一順位最 高限額抵押權予管理銀行,而由於本集團已於105年第2季提前清償前 項貸款,另於105年7月完成本授信合約擔保品設定之塗銷,截至105 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已申請動用授信額度分別為0及8.61 億元。另聯合授信合約存續期間內財務比例限制條款之承諾事項,請詳 附註九之7說明。
  • (2)本集團於103年8月13日與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新竹分行金融機構簽訂 授信額度3億元,並提供額度本票保證。本合約之授信期間,自本授信 首次動用日起算屆滿三年一次清償。本集團提供土地廠房作為本授信之 擔保品。本集團於103年第4季申請動用額度中期擔保放款3億元,前 項貸款已於105年第1季提前清償,另於105年8月完成本授信合約擔 保品設定之塗銷。
  • (3)本集團於103年9月23日與台北富邦銀行金融機構簽訂授信額度3億 元,並提供額度本票保證。本合約之授信期間為 36 個月,自本授信首 次動用日起屆滿 27 個月之日分四期每三個月為一期償還本金。本集團 提供土地廠房作為本授信之擔保品。本集團於104年第1季申請動用額 度中期擔保放款3億元,前項貸款已於105年第2季提前清償,另於 105年8月完成本授信合約擔保品設定之塗銷。

  • (4)本集團於103年9月30日與台灣銀行萬華分行金融構構答訂授信額度 3億元。本合約之授信期間,自本授信首次動用日起算屆滿三年一次清 償。本集團提供土地廠房作為本授信之擔保品。本集團於104年第1季 及第2季分別申請動用額度中期保放款1億元及2億元,前項貸款已於 105年第2季提前清償,另於105年8月完成本授信合約擔保品設定之 涂儲。

    1. 本集團向該等銀行借款融資, 業已提供額度本票作為償還貸款之承諾。長期借 款提供抵質押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十六)退休金

    1. 確定提撥計畫
  • (1)本集團中之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 之確定提撥退休計書,依員工每月薪資 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 專戶。
  • (2)本集團於國外地區子公司之員工,係屬當地政府之退休福利計劃成員,本集 團對此當地政府營運之退休福利計劃之義務僅為依薪資成本之特定比例提 撥至退休福利計劃。
  • (3)本集團於105年及104年度依照確定提撥計畫中明定比例應提撥之金額已於 個體綜合損益表認列費用總額分別為 32,133 仟元及 30,259 仟元。
    1. 確定福利計書
  • (1)本集團中之本公司所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 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 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該等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2.5%提撥員工退休基 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等委員會名義存入臺灣銀行之專 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 勞工,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 運用局管理,本集團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 (2)本集團因確定福利計書所產生之義務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金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S 176, 702 Ж 267, 617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32, 497) 30, 145)
淨確定福利負債 144, 205 \$ 237, 472

(3) 净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列示如下:

105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月1日餘額 \$
267, 617
$($ \$ 30, 145) \$ 237, 472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3,279 338) 2,941
前期服務成本
清償損(益)
認列於損益 3,279 338) 2,941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 118 118
包含於淨利息之金
額外)
精算(利益)損失一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 1,252 1,252
財務假設變動
經驗調整 20,565) 20,565)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9, 313) 118 $\left($ 19, 195)
雇主提撥數
福利支付數
$\overline{C}$ 3,644) $\overline{(\ }$ 3,644)
12月31日餘額 \$
74,881)
176, 702
$($ \$ 1,512
32, 497)

\$
73, 369)
144, 205
104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月1日餘額
服務成本
\$
264, 156
$($ \$ 28, 360) $\mathbb{S}$ 235, 796
當期服務成本
利息費用(收入) 4,576 ( 489) 4,087
前期服務成本
清償損(益)
認列於損益 4,576 489) 4,087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 $248)$ ( 248)
包含於淨利息之金
額外)
精算(利益)損失一
人口統計假設變動 732 732
財務假設變動 16,453 16,453
經驗調整 15, 146) 15, 146)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2,039 248) 1,791
雇主提撥數 4, 202) 4, 202)
福利支付數 3, 154) 3,154
  • (4)本集團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 A. 投管風險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 别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 劃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 2 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 益。

B. 利率風險

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劃資產之債務投資 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C. 薪資風險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劃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劃成員薪資 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5)本集團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列 示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25% 1.25%
未來薪資增加率 2.00% 2.00%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12年 13年

①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依照台灣地區第4回經驗生命表估計。

2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 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0.25% (\$ 5,674) $\left( \begin{array}{c} 3 \end{array} \right)$ 8, 444)
減少0.25% S 5,938 \$ 8.833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0.25% \$ 5,879 S 8,745
減少0.25% S 5,674) (\$ 8,403)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 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6)本集團於 106年及 105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書之提撥金分別為\$8,332及 $$101, 977$

(十七)普通股股本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800,000 800,000
額定股本 8,000,000 S 8,0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仟股) 611, 763 611,763
已發行股本 6, 117, 634 S. 6, 117, 634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十八)資本公積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普通股股票溢價 316,656 316, 656
庫藏股票交易溢價 43.700 43, 700

\$ 360, 356 360, 356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所得之資本公積, 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 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 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 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不得作為 任何用途。

(十九)盈餘分配

  1.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 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 員工非屬餘分派之對 象。本公司已於105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正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並 於章程中另外訂定員工酬勞之分派政策。員工及董監酬勞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 情形,請參閱附註六(二十四)。

依修正後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所 得稅、彌補累積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 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當年度可供 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

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

本公司股利應參酌所營事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或服務所處生命週 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穩定股利之目標下,依本公司章程 所定比例分配之。董事會衡量未來年度之資金需求,並綜合考量獲利狀況,財 務結構及對每股盈餘稀釋程度等因素,擬具合適之現金與股票股利搭配比例, 提案報請股東會同意。股東股利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惟若公司有重大投資 計劃或改善財務結構之需要時,部分股利改以股票股利發放,為避免股本過度 膨脹,影響未來年度之股利發放水準,股票股利為當年度全部股利之0%~60%。

    1.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 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 部分為限。
    1. 本公司分派盈餘時,應依101年4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101 年11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7490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 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後 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1. 本公司股東常會分別於105年6月27日及104年6月15日決議通過104年及 103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分配項目 104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3, 215 S
5,732
提列(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4.606)
普通股現金股利 122, 353 122, 353 S
0.2
0.2
普通股股票股利
  1. 本公司106年3月24日董事會擬議105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20, 833
特別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183, 529 0.3
股票股利 --

有關105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106年6月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1. 有關董事會提議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 觀測站」查詢。

(二十)其他權益項目

500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513)
13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换算之兒換差額
E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104.1.1. 餘額 ς 436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轉列損益項目
採權益法認列之份額 64
104.12.31. 餘額 500

(二十一)其他收入


10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利息收入 \$
384
\$
260
股利收入 47,046 32, 942
租金收入 56,794 51, 359
出售廢品收入 22,892 30, 157
包材回收收入 6,653 7,028

21, 441 19,030

155, 210 140, 776

(二十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105年1月1日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至12月31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 (S) 75, 287) \$
15,881
負債淨利益(損失)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利益(損失) 69) 6,365
處分投資利益 37, 848 64,689
非財務性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20,630) 31, 945
投資性不動產直接營運費用 23,588 31,426)
其他支出 1,821) 488)

(\$ 83, 547) \$
86, 966
(二十三) 財務成本

105年1月1日 104年1月1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利息費用 \$ 17, 232 \$
39,688
發行CP手續費等相關支出 6,102 3, 204

$\left($

\$

$7,498)$

15,836

15,836

$\left($

$\$\,$

$32, 150)$

$\overline{10, 742}$

10,742

$\frac{1}{2}$

財務性淨外幣兌換利益 小 計

減:符合要件之資產資本化金額 合 計

(二十四)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676, 972
\$ 148,560 \$ 825, 532
勞健保費用 57, 518 11,398 68,916
退休金費用 29, 385 5,689 35, 074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35, 751 15,992 51,743
折舊費用 661, 261 17,590 678, 851
攤銷費用 30, 981 1,197 32, 178

1, 491, 868 200, 426 1,692,294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638, 793
\$
131, 631
\$
770, 424
勞健保費用 54, 571 10,893 65, 464
退休金費用 28,714 5,632 34, 346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32,828 9,939 42,767
折舊費用 663,056 13, 414 676, 470
攤銷費用 31, 150 1,447 32,597

1, 449, 112 172, 956 1,622,068
    1. 投資性不動產 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提列之折舊費用分別為 \$19,171 及\$27,192,帳列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一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1. 依104年5月修正後公司法及105年6月27日經股東會決議之修正章程,本 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 2%及不高於 3% 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105年及104年1至12月估列員工酬勞分別為\$5,368 及\$2,988 與董監酬勞分別為\$8,052 及\$4,482,均係分別按前述稅前利益之 2% 及3%估列。年度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 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 本公司於106年3月24日及105年3月25日分別決議通過105年與104年度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以及財務報告認列之相關金額如下:
LO5.

-04

員工酬勞 蓄監酬勞 昌工紅利 董監酬勞
決議配發(提報)金額 2.576 3.864 2.988 4.482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金額 2.576 3.864 2.988 4.482
差異金額 m
  1. 有關本公司員工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 詢。

(二十五)所得稅

  1. 所得税費用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105年1月1日
$£12月31$ 日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當年度應負擔所得稅費用 S. 3, 107 S 7, 154
與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42, 627 4,820
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額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958 2, 210)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46, 692 S 9,764

(2)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無。

  1. 當年度會計所得與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調節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税前淨利 \$ 255,020 \$ 141, 915
税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稅額 43, 353 24, 125
調節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計算課稅所得時不予計入項目之影響數:
虧損扣抵 37, 192) 14,576)
權益法認列投資損失 834 321
折舊方法差異 12,401 3, 104
處分投資利益 ( 6,435) 10, 997)
金融資產評價損(益) 12,799 2,700)
免税所得 7,998) 5,600)
未實現存貨(回升利益)損失 ( 16, 127) 4,855
未休假獎金 264 768
暫時性兌換差異 ( 1,853) 1,048
其他調整 ( 657) ( 224)
以前年度所得税調整 967 2,631)
最低税負利息補繳之稅額 3,079 7, 154
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額
國外營運之子公司不同稅率影響數 630 297
遞延所得稅淨變動數
虧損扣抵 37, 192 14,576
折舊方法差異 12,401) $\left($ 3, 104)
未實現存貨損失 16, 127 4,855)
未休假獎金 264) 768)
暫時性兌換差異 1,853 1,048)
淨退休金成本 120 19
認列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46,692 \$ 9,764
  1. 因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投資抵減而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
105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應計退休金負債 \$ 43,583 $($ \$ 120) \$ \$ 43, 463
未實現存貨損失 29, 446 $\left($ 16, 127) 13, 319
未休假獎金 3,577 264 3,841
未實現兒換損失 85 $\overline{C}$ 85)
折舊財稅差 9,403 9,403
虧損扣抵 43,754 $\zeta$ 37, 192) 6,562

120, 445 43, 857) 76,588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 1,768 1,768
折舊財稅差 2,998 $\big($ 2,998)
土地增值税準備 137, 395 137, 395

140, 393 1, 230) 139, 163

$\left( \text{\$} \right)$ 19,948) $\left( \S \right)$ 42, 627) \$ $\left( \frac{6}{5} \right)$ 62, 575)
104
認列於其他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期末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暫時性差異
應計退休金負債 \$ 43,602 $($ \$ 19) \$ \$ 43,583
未實現存貨損失 24,591 4,855 29,446
未休假獎金 2,809 3,577
未實現兌換損失 768
85 85
虧損扣抵 58,330 14,576) 43,754

129, 332 8,887) - 120, 445
遞延所得稅負債: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 963 Ç 963)
折舊財稅差 6,102 $\left($ 3, 104) 2,998
土地增值税準備 137, 395 137, 395



$(\$$ 144,460
15, 128)

(\$
4,067)
4,820)
\$ $\overline{\mathcal{S}}$ 140, 393
19,948)
  1.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
確定福利退休計書 -S 968) 2, 295
子公司虧損扣抵 111 53
857` 2,348
  1. 本公司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適用所得稅法之規定,得用以抵減以後年度 應納所得稅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茲彙總說明如下:
年度
- 12
ÆV
ቺ.

क्षि

$\overline{\phantom{a}}$
-
tI. $\sim$
    1. 立法院於99年4月通過「產業創新條例」,其中第10條規定公司得在投資於 研究發展支出 15%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並以不超過該公 司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30%為限,該規定之施行期間自99年1月1日起 至108年12月31日止。
    1. 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內容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S 68, 122 S 79, 702
86年度以前未分配盈餘
87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597, 138 505, 183

105 104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1.92% 18.29%
(預計) (審 愍 )

依所得税法規定,本公司分配屬於民國87年度(含)以後之盈餘時,除屬非中華 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餘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 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但依新修正之所得稅法第66條之6,屬中華民國境內居 住之個人股東其可扣抵稅額比率予以減半,並自民國104年1月1日起分配盈 餘時開始適用。

由於本公司得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應以股利盈餘分配日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帳戶餘額為計算基礎,因是民國104年度預計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可能 會因本公司依所得稅法規定預計可能產生之各項可扣抵稅額與實際不同而須調 整。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3年度。

(二十六)每股盈餘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加權平均流 加權平均流
税後金額 通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元) 税後金額 通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 \$208,328 611, 763 S 0.34 \$132,151 611, 763 -S 0, 22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淨利
具稀释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影響數(註) 651 440
稀释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208, 328 612, 414 S 0.34 \$132,151 612, 203 S 0.22
  • 註: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 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 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按各報導期間分別以資產負債表日及董事會決議日前 一日之公允價值並考量最近期除權除息之影響作為發行股數之判斷依據,列 為潛在普通股。稀釋每股盈餘假設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當期流 通在外,故本期淨利及流通在外普通股數均須調整所有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
  • 股之影響。

七、關係人交易

(一)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集團之最終控制者。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銷 貨
關係人類別 105年1月1日 104年1月1日
至 $12$ 月 $31$ 日 至 $12$ 月 $31$ 日
主要管理階層具有重大影響之個體 442, 393 516, 413

對關係人之售價及銷貨交易條件與一般客戶(月結後 15~90 天)並無重大顯著 差異。

  1. 進 貨
係人類別
105年1月1日
$£12$ 月 $31$ 日
104年1月1日
至 $127317$
主要管理階層具有重大影響之個體 12, 321

對關係人之進價及進貨交易條件與一般廠商(月結後 15~90 天)並無重大顯著 差異。

    1. 本集團與關係人之債權債務(均無計息)情形如下:
  • (1)應收帳款
關係人類別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具有重大影響之個體 53.075 -71 - 917

(2)應付票據

關係人類別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具有重大影響之個體 \$ 541 \$
$(3)$ 應付帳款
關係人類別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主要管理階層具有重大影響之個體 \$ 337 \$ 222
4. 財產交易情形:無。
5. 資金融通情形:無。
6. 票據背書及保證情形:無。
7. 財產租賃情形
$(1)$ 租賃資產
租金支出
關係人類別 租賃標的物 租赁期間 10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關係人 台北市西寧北路 105.1.1. $\sim$ 106.12.31. $\&$ \$ 955 S 859
70號2樓之2 103.1.1.~104.12.31.(續租)
$\lambda$ at $\lambda$ and $\lambda$ at $\lambda$ 100111101101

其他 台北市西寧北路 $103, 1.1. \sim 104, 12, 31.$ $\tilde{\phantom{a}}$ 1,718 70號5樓 台北市西寧北路 105.1.1. ~106.12.31. 及 955 859 103.1.1.~104.12.31.(續租) 70號3樓 合 計 $\$$ 1,910 \$ 3,436

註:1本集團與其他關係人已簽訂未來年度之辦公室營業租賃合約,截至105年 及104年12月31日止,依约定已先行開立遠期票據分別為\$1,680及0, 以供實際交易時支付。

②租賃契約係依市場行情雙方議定,並於簽約時一次開立遠期票據支付租金。

  1. 其 他

Ħ
關係人類別 105年1月1日
$£12$ $H31$ $H$
104年1月1日
£12B31B
購買管底紗等物料 主要管理階層具有重大影響之個體 1.943 1.180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主要管理階層具有重大影響之個體 897 774.
  1.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05年1月1日
$£12月31$ 日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37, 957
S 33, 258
離職福利
退職後福利 116 151
其他長期福利
股份基礎給付

38,073 33, 409

八、質押之資產

固定資產質押情形

$1.105$ 年 12 月 31 日 : 無。

2.104年12月31日

設定金額

借款種類 借款金額 抵押銀行
土地、廠房一一廠廠區 S 580,000 S 436,362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土地、廠房一二廠廠區 426, 400 741,077 中期擔保放款 S 900,000 合作金庫銀行
土地、廠房一三廠廠區 433,600 735, 125 台灣銀行
台北富邦銀行
土地、廠房一大園廠區 960, 000 1, 416, 422 聯合授信貸款 861,000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等2家金融機構
\$ 2, 400, 000 S 3, 328, 986 1,761,000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 背書保證:無。

  2. 存出保證票據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綜合授信額度保證票 \$
800,000
800,000
經濟部主導性新產品開發 12,000
計畫保證票

\$
800,000
\$
812,000
  1. 存入保證票據

本集團因履約保證及設備保固所收取之存入保證票據,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 31 日止分別為\$45,835及\$121,113。

  1. 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已簽約但尚未發生之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等重大資本支出如下:
已簽約但尚未發生之重大資本支出
105年12月31日 NTD13, $860 \cdot JPY4$ , 000
104年12月31日 NTD20, $068 \cdot$ USD208 $\cdot$ JPY97, 000 $\cdot$ CHF389
  1. 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餘額如下:

B
已開立未使用信用狀餘額
$105 = 12731$ 日 NTD873, 289 · EUR538 · USD14, 598 · JPY4, 000 · CHF143
104年12月31日 NTD610, 000 \ EUR254 \ USD6, $421 \cdot JPY97$ , 000 \ CHF389
  1. 營業租賃協議:

(1) 營業租賃承諾一本公司為承租人

本集團基於營業需要承租倉庫、辦公室及公務車等所簽定之租賃合約,係不可取 消之營業租賃協議,大部分租賃協議可於租期結束時按市場價格續約。依據不可 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
4,621
3,818
120 3,818
\$
741
4.
S 7,636
105年12月31日

(2)營業租賃承諾一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集團出租辦公室、土地及其改良物所簽定之租賃合約,係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 協議,大部分租賃協議可於租期結束時按市場價格續約,且包含能依據每年市場 環境調整租金之條款。依據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105年及104年12月31 日承租人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56,702 \$
56,702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122, 855 179, 558
超過5年
179, 557 236, 260
    1. 本集團與兆豐國際商業銀行等2家金融機構簽訂聯貸授信合約,本集團於本聯貸授 信合約存續期間承諾下列財務比率限制條款: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對流動負債之比率,不得低於100%。

  • (2)負債比率:負債之總和對有形淨值之比率,101年度不得高於125%,自102年上 半年度不得高於100%。

  • (3)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淨利加利息費用加折舊加攤銷之總和對利息費用之比率,不 得低於3倍。
  • (4)有形淨值:即淨值扣除無形資產之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陸拾億元。
  • (5)前述各款財務比率及規定,應依會計師查核簽證(核閱)之年度及半年度合併財務 報告書為計算基準。
  • (6)借款人之財務比率若不符本項前述任何一款規定者,自違反之日起至下一次提供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核閱)財務報告書前(以下簡稱改善期間),借款人應以現金增 資或其他方式改善調整之,於改善期間該等違反財務比率之事由尚不視為違約情 事。借款人應自提出該不符本項所定財務比率之財務報告書之日起,至借款人經 管理銀行認可改善調整其財務比率日之前一日或至取得多數聯合授信銀行之決 議之同意豁免借款人該等改善義務之日止,依本授信案未清償本金餘額按0.20% 年費率,以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實際經過日數為準,按月支付補償費予管理銀行。 本聯合授信貸款已於105年5月提前清償;另截至104年12月31止,本公司財務 比率均符合上述之各項約定條款。

十、重大之災害捐失:無。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 十二、其他
  • (一)資本風險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 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由於本集團之資本管理係以確保具有必要之財務資 源及營運計畫,以支應未來12個月所需之營運資金、資本支出、研究發展費用、 債務償還及股利支出等需求,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會依據主要管理 階層之建議,將藉由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發行新股、買回股份及發行新 債或償付舊債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二)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 (1)本集團之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如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含 關係人)、其他應收款、本期所得稅資產、短期借款、應付短期票券、應付 款項(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本期所得稅負債、長期借款(含一年或一營 業週期內到期者)及其他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合理之近似值, 或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請詳附註十二(四)。

(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 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為降低相關財務風險,本集團致力於辨認、 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性,以降低市場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制, 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計劃執行 期間,本集團須恪遵關於整體財務風險管理及權責劃分之相關財務操作程序。

    1.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 市場風險
    • A. 匯率風險

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為避免 因匯率變動造成外幣資產價值減少及未來現金流量之波動,本集團使用衍 生性金融工具(遠期外匯合約)來規避匯率風險。此類衍生性金融工具之使 用,可協助本集團減少但仍無法完全排除外幣匯率變動所造成之影響,故 未適用避險會計。

B. 匯率暴險及敏感度分析

105年12月31日
帳列金額 敏感度分析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34,511 32.25 \$1, 112, 980 $1\%$ \$9,238 \$
日幣:新台幣 18,035 0.2756 4,970 $1\%$ 4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2, 272 32.25 395, 772 $1\%$ 3,285
104年12月31日
帳列金額 敏感度分析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9,453 32.825 \$
638, 545
$1\%$ \$5,300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7, 210 32, 825 236,668 $1\%$ 1,964

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之未實現兌換損益情形如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外幣金額 匯率 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32.25 S. 10, 197
日幣:新台幣 0.2756 67
歐元:新台幣 33.9 129
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外幣金額 匯率 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2.825 (S 340)
日幣:新台幣 0.2727 135)
歐元:新台幣 35.88 26)

(2) 價格風險

由於本集團持有於活絡市場公開交易之投資在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此本集團暴露於權益工具之價格風險。 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價格風險,本集團將其投資組合分散,其分散之方式 係根據本集團設定之限額進行。

本集團主要投資於國內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格會因該投資 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益工具價格上升/下跌1%,而 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本集團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 月 31 日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減少\$5,726 及\$4,249。

(3)利率風險

本集團於報導日有關附息金融工具之利率概述如下:

105.12.31. 104.12.31.
固定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S 18, 237 $\mathcal{S}$ 3,497
金融負債 449, 984) (1, 760, 790)
-S 431, 747) $(\$ 1, 757, 293)$
Ε 105.12.31. 104.12.31.
變動利率工具:
金融資產 \$
45, 419
S 177, 380
金融負債 1,490,000 500,000

1, 444, 581) (\$ 322,620)

A. 固定利率工具之敏感度分析:

本集團未將任何固定利率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亦未指定衍生工具 (利率交換)作為公允價值避險會計 模式下之避險工具。因此,報導日利率之變動將不會影響捐益及其他綜合 淨利。

B. 變動利率工具之敏感度分析:

本集團變動利率金融工具係屬浮動利率之資產(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 使其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市場利率每增加(減 少)10基點將使105年及104年1月至12月淨利將各增加/減少\$1,199及 $$268$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集團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營運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 活動(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營運相關信用風險與財務信用風 險係分別管理。

(1)營運相關信用風險

業務單位係依循本集團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客戶信用 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 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內部評等標準等因 素。另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等),以降 低特定客户之信用風險。

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 前十大應收帳款餘額占本集團應收帳款 餘額之百分比分別為 52.40%及 48.44%,其餘應收帳款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 並不重大。

$(2)$ 財務信用風險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公司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由 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 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等,無重大之屬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 風險。

  1. 流動性風險

(1)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主要藉由銀行借款和現金及約當現金等工具以調節資金,並達到彈性 運用資金及穩定資金之目標。本集團之資本及營運資金足以支應層行所有合 約義務,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2)金融負債到期分析:

下表係按到期日及未折現之到期金額彙總列示本公司已約定還款還款期間 之金融分析:

$107k10002$

100千14月31日

6個月以內 6至12個月 1至2年 2至5年 超過5年 合約現金流量 帳面金額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 104, 487 S 390.281 S - \$ $\overline{\phantom{a}}$ S
-
1, 494, 768
S.
\$1,490,000
應付短期票券 450.000 - 450,000 449, 984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308, 686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 $\overline{\phantom{a}}$ 308, 686 308,686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859.916 $-$ $\overline{\phantom{m}}$ 859.916 859, 916
其他應付款 332, 652 - $\overline{\phantom{a}}$ 332, 652 332, 652
104年12月31日

6個月以內 6至12個月 1至2年 2至5年 超過5年 合約現金流量 帳面金額
非衍生性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S 2.832 \$ 500.377 S $\overline{\phantom{a}}$ - \$ $\overline{\phantom{a}}$ S $\overline{\phantom{a}}$ S 503.209 S 500,000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144, 727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m}}$ 144, 727 144, 727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767, 878 $-$ $\overline{\phantom{m}}$ 767, 878 767, 878
其他應付款 321,088 - ÷ ÷ 321,088 321,088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 258, 470 257, 548 768.538 520, 743 - l. 805. 299 1,760,790

(四)公允價值資訊

    1. 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 (二)1. 說明。本集團以成本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六(九) 說明。
    1. 公允價值之三等級定義:
  • 第一等級:

該等級之輸入值係指工具於活絡市場中,相同工具之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活絡 市場係指符合以下所有條件之市場︰在市場交易之商品具同質性;隨時可於市 場中尋得具意願之買賣雙方且價格資訊可為大眾取得。本集團投資之上市櫃股 票及受益憑證投資皆屬之。

第二等級:

該等級之輸入值除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以外之可觀察價格,包括直接(如價格)或 間接(如自價格推導而來)自活絡市場取得之可觀察輸入值。本集團投資之衍生 工具等皆屬之。

第三等級:

該等級之輸入值係指衡量公允價值之投入參數並非根據市場可取得之可觀察輸 入值。

  1. 公允價值之等級資訊:

本集團之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本集團 之公允價值等級資訊如下表所示:

105年12月31日
金融商品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一流動
國內上市(櫃)權益證券投資 \$
572, 642
\$ $\mathbb{S}$ \$
572, 64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一流動
衍生工具 4,785 4,785
非重複性公允價值
104年12月31日
金融商品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一流動
國內上市(櫃)權益證券投資 \$
424,898
\$ \$ 424,898
S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一流動
衍生工具 1,486 1,486

非重複性公允價值

  1.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的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1)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券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 屬上市(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 交易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 場視為不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 皆為不活絡市場之指標。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如 $F:$

A. 上市櫃公司股票:收盤價。

B. 封閉型基金:收盤價。

C. 開放型基金:淨值。

D. 政府公債: 成交價。

E. 公司債:加權平均百元價。

F. 可轉(交)換公司債:收盤價。

  • (2)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價技術或 参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 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 技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例如 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 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
  • (3)衍生金融工具之評價係根據廣為市場使用者所接受之評價模型,例如折現法 及選擇權定價模型。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結構式 利率衍生金融工具係依適當之選擇權定價模型(例如 Black-Scholes 模型) 或其他評價方法,例如蒙地卡羅模擬(Monte Carlo simulation)。
  • (4)本集團將信用風險評價調整納入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計算考 量,以分別反映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及本集團信用品質。
  • 5.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 韓:無。
  • $6.105$ 年及 $104$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屬於第三等級金融工具之變動:無。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者:無。

公允價值 17,840
÷
10,680 23,950 66,766 48,150 3,363 3,884 90,708 2,170 37,105 13,694 1,960 8,040 8,308 26,367 27,306 30,720 45,531 18,814 7,358 12,075 18,400 2,546 4,392 7,920 500
$\vec{v}$
12,990 8,105
持股比例% 0.003 0.002 209
$\Rightarrow$
0.291 0.009 0.007 0.019 1.150 0.173 0.499 0.504 0.164 0.239 0.274 0.329 0.743 0.428 0.050 0.073 0.106 0.009 0.006 0.003 0.074 $\mathcal{X}$ $\mathbf{t}$ $\sim$ 1 $\mathbb{I}^-$
帳面金額
$(\pm 3)$
17,840
€÷
10,680 950
$\overline{23}$
66,766 48,150 3,363 3,884 90,708 2,170 37,105 13,694 1,960 8,040 8,308 26,367 27,306 720
30,
531
45,
814
$\tilde{a}$
7,358 12,075 18,400 546
$\overline{\mathcal{A}}$
4,392 7,920 500
න්
990
$\overline{2}$
8,105
股数(仔股) 200 150 1,000 6,744 500 114 318 11,008 240 4,564 668 230 800 982 1,551 1,288 1,188 135 152 460 250 800 322 550 500 500 500 500
œ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流動
$\overline{\phantom{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mathbf{I}$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mathbb{I}$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mathfrak{h}$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ţ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一流動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ddot{\phi}$
流動
$\mathfrak{f}% {0}\left( t{0}\right) =\mathfrak{f}{0}\left( t{0}\right)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一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ł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ł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mathbf{I}$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frac{1}{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I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mathbf{I}$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ddot{\phantom{a}}$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Ť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償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mathfrak{S}'$
(332) ł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4


养種
tij

$(\pm 1)$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華夏海灣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福懋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力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宏益纖維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富網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宜進寶業股份有限公司 聯發紡織鐵維股份有限公司
宏速興業股份有限公
強盛染整股份有限公司 得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儒鸿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软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厚生股份有限公司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力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元大標智滬深300ETF基金
富邦上證180ETF基金 元大中國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 金之上語50ETF基金 國泰富時中國A50ETF基金
ကံ 持有之公司
集盛實業股份
有限公司

$\hat{\mathcal{A}}$

$58$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质证券资行人之开保
與有自
持有之公司 $\left(\frac{1}{2} \right)$ $(\sharp \sharp 2)$
Ш
股数(仟股) 帳面金額
(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集盛寶業股份
立益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ł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2,881 25,662
€₿
4.01 ŧ
有限公司 源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為該公司法人董事
本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8,732 90,090 13.99 ł
德東鐵維股份有限公司 Į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1,490 14,637 1.52 $\mathbf{I}$
矩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资產一非流動 29 3.32 $\mathbf{I}$
能率壹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為該公司法人監察人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3,000 30,000 3.00 ł
能率亞洲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為該公司法人監察人
本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一非流動 1,000 10,000 1.00


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39號「
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
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
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۰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۰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o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۰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新台幣 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及原1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
應收(付)票據、帳款
交易對象
進(銷)貨之公司
é,
æ
金額
محيط
進(銷)
校信期間
佔總進(銷)
货之比率

投信期間 察 證 佔總應收(付)票據
、帳款之比率

$\circ$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應收帳款2.64%

應收帳款\$53,075

無重大顯著差異無重大顯著差異

月結後15天

3.39%

\$442,393

$\varrho_{\rm ex}$

源興紡織股份 本公司為該公

集盛實業股份 有限公司

司法人董事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2.41%

應收帳款 48,397

無重大顯著差異無重大顯著差異

月結後15天

0.79%

103, 465

$\frac{1}{2}$

||蘇州弘又盛貿||
||易有限公司

集盛實業股份
有限公司

59

  1. 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或控制者之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之投資損益 590)
被投资公司本公司認列 本期損益 $590 $ (\$ $8,809$ (4,315) (4,315) $803$ ( 3, 973) ( 3, 973)
帳面金額 $100.00$ \$ 5,528 (\$

$\star$
$5,400$ 100, 00 100.00 100.00
股数(仟股) 比率% 300 1 1,500 200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8,883 15,000 6,340
原始投資金額 \$185,020 \$185,020 8,883 15,000 6,340
營業項目
生果
模里西斯 依據母公司經營政策之指示針對台 灣地區以外之各種事業進行轉投資 依據母公司經營政策之指示針對台 灣地區以外之各種事業進行轉投資 合成樹脂與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及 πĽ
相關之國際貿

一般進口買
所在地區 薩摩亞 台北市 風米
被投資 公司名稱 集盛寶業股機里西斯 ZIS 份有限公司 Holding Co., Ltd. 薩摩亞 Nicest Int' L Trading Corp. 鼎盛材料料技股份 有限公司 鼎盛材料料 DING SHENG MATERIAL 技股份有限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投資公司 名簿 公司

10.從事衍生工具交易:請參閱附註六(二)之3。

  1.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例
0.79% 0.42% $\mathbf{I}$ 0.02% 0.05% 0.04%
交易條件 依市場一般行情雙方議定 依市場一般行情雙方議定 依市場一般行情雙方議定 11 依市場一般行情雙方議定
T/T 月結 90 天 按月收取租金 T/T 月結 135 天

\$103,465 48,397 සි 1,802 902
ແລ້
4,782
Ш
應收帳款 树貨收入 應收帳款
與交易人 之關係 公司 公司 母公司對子儲貨收入 公司 $\overline{57}$
$\leq$
易往來對象
弘又盛貿易母公司對子銷貨收入 有限公司 材料料技股母公司對子粗金收入

限公司
份有1
DING
SHENG $\Xi$
MATE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弘又盛貿易子公司對子銷貨收入 公司
交易人名称 集盛實業股份蘇州 $\overline{h}$
有限公
鼎盛材料科技 蘇州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

$60$

$(2)104 \, 41 \, 111 \, 4 \, 212 \, 131 \, 1$

交易人名稱 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
之国保
Ш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例
業司
$\langle \rangle$

集有
弘又盛贸易母公司对子销货收入
公司 公司
:股份蘇州:
有限
\$ 57,546 依市場一般行情雙方議定 0.40%
$\leq$
公公 進貨 မ္မ 依市場一般行情雙方議定
應收帳款 13,472 T/T 月結 90 天 0.12%
材料科技股母公司對子粗金收入

60 按月收取租金 ı
限公司
徐有1
DING
公司
SHENG 母公司對子銷貨收入 2,019 依市場一般行情雙方議定 0.01%
$\Xi$
INTER
Ι'n
$\rightsquigarrow$
應收帳款 2,019 T/T 月結 90 天 0.02%
OLOGY
TECIM
RATION
CORPOI

(三)大陸投資資訊

截至本期止已 匯回投資收益
期未投資 快面價值 $\dot{x}(2)$ $590$ \$ 5.528 註(3)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frac{32}{52}(2)$ #(3)
或間接投資
本公司直接
之持股比例 21.79% 100.00%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3166, 304) 590)
$\frac{1}{2}$
灣匯出累積投
本期期末自台
資金額 \$185,020 (USD5, 400) \$8,883 (00800)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收回
图书 0 0
出累積投
期初自台
本期
灣國
資金額 185,020
€Ą
(USD5, 400) \$8,883 (00300)
投資方式 註(1) $\frac{1}{2}$
背收黄本额 USD 300
主要營業項目 昆山立益紡織 生產工業用特種紡織品、高 USD24,782 仿真化鐵及高檔織物面染 印及后整理加工、销售自產 蘇州弘又盛貿從事經營塑料產品、化工產 品(危險品除外)、化鐵原 料、化鐵產品、紡織原料、 機械電機設備及其零部件 的批發、進出口、佣金代理 (拍賣除外)及相關配套服 務、相關技術諮詢服務,並 提供機械電機設備及其零 部件的上門維修服務業務
大陸被投資公 司名稱 有限公司 易有限公司

$\overline{61}$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4,548,145
√∄¤


₩.


÷.





(USD 5, 700)
\$193,903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
USD 5,700)
\$193,903
  • $\circ$ 註:(1)本公司經政府核准,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以上,不具有控制能力,且本公司未擔保該公司之債務或有其他財務上之承諾,故採用權益法投資帳面金額認列至零為止。 (3)係依據大陸被投資公司經台灣母公司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按直接及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及 (2)係依據大陸被投資公司經本公司簽證之會計師事務所其他執業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由於持股未達50% 期末投資帳面價值。
  • (4)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其對大陸投資累計金額或比例上限係以公司淨值或合併淨值(較高者)之百分之六十為限
  • $\circ$ (5)本表外幣金額除自台灣匯出投資金額係以歷史匯率衡量外,其餘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1.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 項:
  • (1)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 (2)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①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佔本公司銷售 佔本公司應收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淨額百分比
帳款總額百分比
蘇州弘又盛貿易有限公司 103, 465 0.79% S 48.397 2.41%

2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銷貨收入 應收帳款
佔本公司銷售 佔本公司應收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淨額百分比
帳款總額百分比
蘇州弘又盛貿易有限公司 57, 546 0.38% 13.471 -06%

(3)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生之損益數額:無。

(4)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5)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無。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1. 營運部門係同時符合下列特性之企業組成單位:
  • (1)從事可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之經營活動。
  • (2)營運結果定期由企業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決策,並評 估該部門之績效。

(3)具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

  1. 本集團依據營運決策者觀點, 複核各管理部門與產品及勞務之連結, 將營運單位劃 分為二個應報導營運部門:

(1)纖維事業部:該部門負責加工絲、氣撚絲、尼龍絲等相關製造、加工與買賣業務。 (2)化材事業部:該部門負責尼龍粒、複合材料等相關製造、加工與買賣業務。

    1. 本集團之應報導部門係策略性事業單位, 以提供不同產品及勞務。每一策略性事業 單位需要不同技術及行銷策略,故須分別管理。
    1. 本集團管理階層個別監督其業務單位之營運結果, 以制定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之決 策,營運部門之績效係根據稅前營業損益(不包括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匯兒損益)衡 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本集團未分攤所得稅費用(利益)或非經常發生之損益

至應報導部門。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一致。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大 致與財務報表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營運部門間之移轉訂價係以與 外部第三人類似之常規交易為基礎。

  1. 營運部門財務資訊

(1)105年度

纖維事業部 化材事業部 其他部門 調整(節)及銷除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6,434,881 \$ 6, 477, 531 \$132,972 \$ S. 13,045,384
部門間收入 1,801 3,794,896 3,796,697)
收入合計 S 6, 436, 682 \$ 10, 272, 427 \$132,972 $\left( \text{\$}$ 3,796,697) \$13, 045, 384
部門(損)益 302, 242 \$ 11, 362 $\left( \S \right)$ 3, 242) $\left( \text{\$}$ 111, 169) \$ 199, 19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55, 827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255,020
部門損益包含:
折舊及攤銷 \$ 294, 632 \$ 280, 302 \$ 312 \$ 135, 783 \$ 711,029
部門資產 \$ \$ \$ \$ 11, 476, 838 \$ 11, 476, 838
部門負債 \$ \$ \$ \$ 3,896,596 \$ 3,896,596
(2)104年度 纖維事業部 化材事業部 其他部門 調整(節)及銷除
收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7,576,943 S. 7, 333, 805 \$79,979 \$ \$ 14,990,727
部門間收入 4, 352, 994 4, 352, 994)
收入合計 S 7,576,943 \$ 11,686,799 \$79,979 $($ \$ 4, 352, 994) \$14,990,727
部門(損)益 \$ 541, 251 $\left( \begin{smallmatrix} 6 \end{smallmatrix} \right)$ 557, 953) $($ \$ 759) $\left( \text{\$}$ 57, 624) $\left( \text{\$}$ 75,08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217,0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S 141, 915
部門損益包含:
折舊及攤銷 \$ 285, 296 \$ 291, 401 \$ 332 \$ 132,038 \$ 709,067
部門資產 \$ \$ \$ \$ 11, 469, 828 S. 11, 469, 828

(3)調整及銷除說明:

部門負債

A. 部門間之收入係於合併時銷除。

$\mathbb{S}$

B. 部門損益調整及銷除主要係未分攤之營業費用。

$\equiv$

$\$$

C. 由於部門資產及負債之衡量金額非營運決策者之衡量指標,故應揭露資產及負 債之衡量金額為0,其餘未揭露資產及負債之衡量金額,則列入調整及銷除項 下。

$\mathbb{Z}^{\mathbb{Z}}$

$\mathbb{S}$

\$

3, 994, 243

3, 994, 243

$\mathbf{\hat{S}}$

  1. 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

本集團之主要產品及勞務收入分析如下:

105年1月1日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至12月31日
\$
4, 055, 662
\$
4,606,764
2, 372, 938 2,970,376
6, 065, 741 6,880,980
4,430 4
525, 985 518, 888
13,097 13, 112
7,531 603
13, 045, 384 14, 990, 727
  1. 地區別資訊

本集團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依銷售地點區分與非流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 訊列示如下: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非流動資產
地區別 105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0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7, 358, 960
\$
8, 129, 673
\$
6,606,076
S
7, 155, 358
\$
中國大陸 3, 392, 196 4,088,489 89 96

2,058,208 2, 437, 875

7,084 13,613

172, 368 257, 792

48, 438 57, 122


8,130 6,163

13, 045, 384
\$
14, 990, 727
S.
6,606,165
\$
\$
7, 155, 454

註:非流動資產不包括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金融工具、遞延所得稅資產、退 職後福利資產以及保險合約產生之資產。

8. 主要客户資訊

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均無來自單一客戶之收入達本集團收入總額 之10%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