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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G SHENG —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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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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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臨時動議
六、散 會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整
地點:桃園市觀音區安和街307號 (本公司觀音廠員工活動中心)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開會程序:
- 壹、宣布開會(報告已出席股份總數)
- 貳、主席就位、致詞
- 参、報告事項
- 一、一四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四、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情形報告。
- 五、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報告。
肆、承認事項
-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二、一一四年度盈虧撥補案。
伍、臨時動議
陸、散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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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報告事項
一、一四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說明:(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如附件一。(請參閱本手冊第8~10頁)
(二)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對任何企業背書保證,亦未將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說明:本公司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桂美、林志隆兩位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併同營業報告書及盈虧撥補案等表冊,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竣事,並分別出具查核報告書。
-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請詳見本手冊第11~13頁、20~22頁)
-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如下)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本公司董事會造送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個體財務報告,業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桂美、林志隆二位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虧撥補案等,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規定備具報告書,報請鑑察。
此致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歐宇倫
陳宇倫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說明:(一)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條第一、二項規定:
【公司年度結算如有獲利,應先提撥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且以百分之三為上限提撥董事酬勞金,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至少百分之五十應發放予基層員工,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當年度提撥比率之決定,由董事會決議之。】
(二)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結算為稅前虧損,經本公司第二十屆第五次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員工及董事均不發放酬勞。
四、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情形報告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稅後淨損為新台幣 524,473,423元,減計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128,596元,合計本年度稅後純損加計稅後純損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為虧損新台幣 524,602,019元。
(二)本公司第二十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一一四年度不分配盈餘。
五、以資本公積放現金報告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本公司擬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普通股溢價之資本公積新台幣 85,070,140元配發現金,即按發放現金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 0.16元
(每位股東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將捨去金額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二)本公司第二十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長執行以下事項:
-
本次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基準日前,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要求或流通在外股份數量異動時,致使股東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由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訂定發放現金除息基準日。
(三)董事長尚未訂定發放現金除息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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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桂美會計師及林志隆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虧撥補案等,業經審計委員會查核竣事並出具查核報告在案。
二、謹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一)營業報告書 (附件一,請參閱第 8~10 頁)
(二)個體財務報告 (附件二,請參閱第 11~19 頁)
(三)合併財務報告 (附件三,請參閱第 20~28 頁)
三、敬請 承認。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一一四年度盈虧撥補案,提請 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稅後淨損為新台幣 524,473,423 元,減計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128,596 元,合計本年度稅後純損加計稅後純損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為虧損 524,602,019 元。
二、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虧撥補案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本公司第二十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如下:
(一)先以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撥補虧損,不足數再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依次彌補之;彌補虧損後,期末待彌補虧損金額為 0。
(二)本公司一一四年度不分配盈餘。
(三)一一四年度盈虧撥補表(如下)。
三、敬請 承認。
集盛實 盈餘總額 限公司
一一四年度盈虧撥補表
單位:新台幣元
| 項 目 | 金額 |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 5,791,020 | |
| 本年度稅後淨損 | (524,473,423) | |
| 減: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註) | 128,596 | |
| 本年度稅後純損加計稅後純損以外項目計入 | (524,602,019) | |
| 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 ||
| 本期待彌補虧損 | (518,810,999) | |
| 彌補項目: | ||
| 以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 269,054,270 | |
| 以資本公積 ---庫藏股票交易溢價彌補虧損 | 188,020,974 | |
| 以資本公積 ---普通股股票溢價彌補虧損 | 61,735,755 | |
| 期末待彌補虧損 | 0 |
註: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採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
董事長:
總經理:
公益
會計主管:
業務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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