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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G SHENG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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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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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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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開會方式:實體股東會

開會日期: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一)

開會地點:桃園市觀音區安和街307號

(本公司觀音廠員工活動中心)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

目錄

壹、開會程序... 1
貳、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2
參、報告事項... 3
肆、承認事項... 5
伍、臨時動議... 7

陸、附件: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8
二、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11
三、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20
四、公司章程... 29
五、股東會議事規則... 33
六、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36

柒、其他說明事項... 37


  • 1 -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臨時動議
六、散 會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一)上午九時整

地點:桃園市觀音區安和街307號 (本公司觀音廠員工活動中心)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開會程序:

  • 壹、宣布開會(報告已出席股份總數)
  • 貳、主席就位、致詞
  • 参、報告事項
  • 一、一四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 四、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情形報告。
  • 五、以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報告。

肆、承認事項

  • 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二、一一四年度盈虧撥補案。

伍、臨時動議

陸、散 會

  • 2 -

參、報告事項

一、一四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說明:(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如附件一。(請參閱本手冊第8~10頁)

(二)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對任何企業背書保證,亦未將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說明:本公司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桂美、林志隆兩位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併同營業報告書及盈虧撥補案等表冊,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竣事,並分別出具查核報告書。

  •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請詳見本手冊第11~13頁、20~22頁)
  •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如下)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本公司董事會造送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個體財務報告,業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桂美、林志隆二位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虧撥補案等,經本審計委員會查核,認為尚無不合。爰依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之規定備具報告書,報請鑑察。

此致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歐宇倫

陳宇倫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說明:(一)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條第一、二項規定:

【公司年度結算如有獲利,應先提撥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且以百分之三為上限提撥董事酬勞金,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項員工酬勞至少百分之五十應發放予基層員工,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當年度提撥比率之決定,由董事會決議之。】

(二)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結算為稅前虧損,經本公司第二十屆第五次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員工及董事均不發放酬勞。

四、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情形報告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稅後淨損為新台幣 524,473,423元,減計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128,596元,合計本年度稅後純損加計稅後純損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為虧損新台幣 524,602,019元。

(二)本公司第二十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一一四年度不分配盈餘。

五、以資本公積放現金報告

說明:(一)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本公司擬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普通股溢價之資本公積新台幣 85,070,140元配發現金,即按發放現金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 0.16元

(每位股東發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將捨去金額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二)本公司第二十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長執行以下事項:

  1. 本次資本公積發放現金基準日前,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要求或流通在外股份數量異動時,致使股東配發現金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由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 訂定發放現金除息基準日。

(三)董事長尚未訂定發放現金除息基準日。

  • 4 -

肆、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業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桂美會計師及林志隆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虧撥補案等,業經審計委員會查核竣事並出具查核報告在案。

二、謹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一)營業報告書 (附件一,請參閱第 8~10 頁)
(二)個體財務報告 (附件二,請參閱第 11~19 頁)
(三)合併財務報告 (附件三,請參閱第 20~28 頁)

三、敬請 承認。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一一四年度盈虧撥補案,提請 承認。

說明: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稅後淨損為新台幣 524,473,423 元,減計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128,596 元,合計本年度稅後純損加計稅後純損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為虧損 524,602,019 元。

二、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虧撥補案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本公司第二十屆第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如下:

(一)先以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撥補虧損,不足數再以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依次彌補之;彌補虧損後,期末待彌補虧損金額為 0。

(二)本公司一一四年度不分配盈餘。

(三)一一四年度盈虧撥補表(如下)。

三、敬請 承認。

集盛實 盈餘總額 限公司
一一四年度盈虧撥補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 5,791,020
本年度稅後淨損 (524,473,423)
減: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註) 128,596
本年度稅後純損加計稅後純損以外項目計入 (524,602,019)
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本期待彌補虧損 (518,810,999)
彌補項目:
以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269,054,270
以資本公積 ---庫藏股票交易溢價彌補虧損 188,020,974
以資本公積 ---普通股股票溢價彌補虧損 61,735,755
期末待彌補虧損 0

註: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採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

董事長:

總經理:

公益

會計主管:

業務

決議:


  • 7 -

伍、臨時動議


陸、附件

附件一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壹、前言

114年全球整體經濟局勢受到中國過度擴充產能、美國關稅議題、匯率劇烈變動與全球化破裂等地緣政治衝突干擾,全球經濟及國際品牌客戶採購策略趨向保守,產業面臨嚴峻挑戰,對企業經營韌性與風險因應能力構成重大考驗。

本公司受大環境衝擊,聚合廠進行產線整併,其他的產品規格同步進行強化檢討,經營團隊憑藉多年的技術能力與研發實力,展現高度的營運韌性,雖然不可避免造成虧損,但整體營運體質仍相當健全,財務狀況亦屬良好。在現金流方面,營業活動現金流入為15.1億元,扣除設備投資及償還借款後,整體淨現金流入為1.3億元。

時至今日,美國對親中的石油大國的衝突更趨激烈,絲毫沒有減緩的跡象,政經局勢仍然具高度變動性,本公司秉持謹慎務實的企業精神,持續加大產品創新開發,朝高附加價值及利基型產品發展,同時積極開發產業用紡織品的領域,並與既有品牌客戶加強合作,持續強化企業韌性,在穩健中追求成長。

貳、經營績效

受中國石化大幅擴充產能及低價傾銷策略影響,全球尼龍市場出現供過於求的結構性失衡。同時,全球通膨與終端需求放緩,致尼龍原料價格呈下跌,產生存貨跌價損失。

114年營業收入62億234萬元,較去年減少 34%,營業淨損4億5,138萬元,稅後淨損為5億2,447萬元,儘管本期出現虧損,但負債佔資產比例 36.9%,每股淨值10.9元,整體財務結構依然穩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民國114年度 民國113年度 增(減)金額
營業收入 6,202,347 9,427,002 (3,224,655)
營業毛利(損) (125,540) 140,224 (265,764)
營業費用 325,841 406,327 (80,486)
營業利益(損) (451,381) (266,103) (185,278)
稅前淨利(損) (636,341) (18,264) (618,077)
稅後淨利(損) (524,473) 5,250 (529,723)
  • 8 -

財務分析 民國 114 年度 民國 113 年度
負債佔資產比率 (%) 36.87 42.69
流動比率 (%) 168.20 186.17
速動比率 (%) 94.63 96.05
應收款項收現日數 (天) 45 47
毛利率 (%) (2.03) 1.45
每股淨值 (元/股) 10.9 11.9

參、營運策略

一、永續發展

(一) 法規接軌:已成立專案小組,將於 116 年首次適用 IFRS 永續揭露準則。

(二) 淨零轉型:

  1. 114 年度透過更新高效率設備與採行節能減碳措施,節電 201 萬度,減碳 951 頓 CO2e。
  2. 114 年度太陽能發電 397 萬度,減碳 1,881 頓 CO2e。
  3. 114 年度鍋爐使用天然氣取代煤炭,減碳 1,035 頓 CO2e。
  4. 114 年度生產綠色產品,減碳 16,567 頓 CO2e。

(三) 能源管理:114 年度完成 400kW/860kWh 儲能系統建置,利用離峰充電及尖峰放電機制,進行電力負載調節與削峰管理,可降低高價時段購電量(目前節費 7 萬元/月),以提升電力使用效率並節省電費支出成本。

二、產品研發

本公司始終秉持「技術創新」之核心理念,致力於高附加價值纖維材料的研發。我們以時尚設計、機能應用為發展主軸,持續推動製程突破,並於多項重點領域取得顯著進展:

(一) 高階尼龍 6.6 衣著纖維開發

成功開發高階衣著用尼龍 6.6 纖維材料,展現卓越的產品物理特性。目前各種丹尼數之加工絲生產良率已穩定達 98%,品質規格明顯優於市場同類產品,具備競爭優勢。

(二) 高品質直膠加工絲解決方案

對高階客戶於「前染工段」之特殊需求,開發高品質直膠加工絲。透過優化產品穩定性解決客戶生產痛點,有效降低異常發生關鍵點並加速生產節奏,協助客戶縮短交期並降低營運成本。

(三) 自研智慧製造與 AI 應用

自主研發智慧製造技術,並深度導入人工智慧(AI)於生產優化。透過大數據分析與自動化監控系統進行持續性機器學習,即時掌握生產品質狀況,極小化生產誤差,確保產品展現高度一致性。


三、產銷管理

(一) 纖維事業:

  1. 提升尼龍 6 產品品質:持續精進生產工藝,目前尼龍原絲 POY 之染色均勻度(M%)已穩定提升至 98%以上,顯著強化產品市場競爭力。
  2. 深耕尼龍 6.6 加工絲高階市場:本公司衣著用尼龍 6.6 纖維之品質已獲國際品牌客戶高度認可。憑藉尼龍 6.6 的優異特性(手感柔軟、耐磨、高強度),結合公司多樣化的加工技術,開發出兼具「機能性」與「美學」的布料,緊隨時尚趨勢,針對運動服飾市場的質變,採取精準開發策略,對接新興品牌。
  3. 推動智慧製造轉型:應用人工智慧(AI)與自動光學檢查(AOI)技術,取代傳統肉眼檢驗;透過系統自動化,降低人為誤判率,並在縮減人力的同時大幅提升檢驗速度。
  4. 強化製程管制能力:面對全球化纖產能擴張及品牌商對品質要求日益嚴苛,本事業部將針對「人、機、料、法、環」五大關鍵要素進行更精密的管理與精進,以確保產品品質的高度一致性與穩定性。

(二) 化材事業:

  1. 尼龍 6 切片調整產線以避開與中國產品的紅海競爭,增加差異化及高附加價值產品,維持產線高稼動率以降低生產成本。積極開拓歐美市場,符合非紅供應鏈訴求並持續深耕日韓廠商,爭取訂單。
  2. 尼龍 6.6 切片開發持續進行,民用絲級應用已受到認可,未來數量會增加。
  3. 產銷穩定維持低庫存,原料採購以近洋為主,以降低庫存風險,聚合部門 115 年有望獲利。
  4. 複材受關稅及中國傾銷影響,但第四季訂單已呈回溫趨勢,印度市場逐漸打開挹注訂單,國內市場拓展順利;尼龍 6.6 射出等級 UL 認證訂單增加,115 年將支持部門成長並獲利。
  5. 水材部門表現亮眼,工業濾芯逐漸打入國內公共工程及部分 AI 系統大廠,將持續擴產,提高生產數量與效率,以滿足市場成長的需求。

肆、未來展望

展望 115 年,地緣政治及美中陣營的衝突,中國擴充產能的衝擊等變數仍然很劇烈,本公司仍堅持長期發展主軸,採精實生產策略,聚焦具競爭力產品,加強尼龍 6.6 產品研發,擴充產業用纖維的市場,藉由更彈性的生產模式,提升本公司應對全球市場需求波動的韌性,同時,進行閒置資產的活化,賦予資產新的活力。

長期而言,高階服飾的產品需求仍然穩健成長,本公司具有時尚、機能、環保的各種纖維材料,一應俱全,持續開發創新產品,擴大潛在市場,我們一如既往專注於產品品質,重視客戶需求,提供在地化優質產品,繼續創造客戶、員工及股東最大價值。

  • 10 -

附件二

Crowe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rowe (TW) CPAs
1054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
122號7樓
7F., No. 122, Dunhua N. Rd.,
Songshan Dist., Taipei City
105405, Taiwan
Tel +886 2 87705181
Fax +886 2 87705191
www.crowe.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收入為企業永續經營之基本營運活動,攸關企業營運績效,而管理階層普遍存在為達成預計財務或業務績效目標之壓力,是以審計準則預設收入認列具有顯著風險,因此本會計師將銷貨產品控制權轉移時點及銷貨收入之認列考量為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三十一);收入之會計項目說明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三十二)之揭露。本會計師對於上開所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內控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以抽樣方式評估收入認列是否允當。
  2. 針對前十大銷售客戶之產品類別及銷售規格進行了解,評估其銷貨收入與應收款項週轉天數之合理性,並分析客戶變動情形有無異常。

  3. 11 -


Crowe

  1. 選擇出貨截止日前後一段時間之銷售交易樣本並核對相關憑證,以評估銷貨產品風險和報酬與控制權轉移時點及收入認列時點之正確性。

存貨評價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主要為聚酯原絲及已內醸胺之相關產品,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由於公司所處產業快速變遷,且其相關產品的銷售價格易受國際原料價格影響而可能會有劇烈波動,故導致存貨之成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及發生呆滯或過時陳舊之風險,而存貨續後衡量係仰賴公司管理階層透過各項外部證據評估認列,因此本會計師將存貨評價列為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四);存貨之會計項目說明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六(六)之揭露。本會計師對於上開所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依對公司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提列政策與程序之合理性。
  2. 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存貨庫齡變化情形,評估存貨續後衡量是否已依會計政策處理。
  3. 瞭解並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基礎之合理性,再選定樣本,核對相關憑證以測試其金額之正確性,並評估管理階層針對有關存貨續後衡量之揭露是否允當。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12 -


Crowe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2.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4.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5. 對於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對查核團隊成員之指導、監督及複核其執行之工作,並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台北所

會計師:陳桂美

陳桂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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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林志隆

林志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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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032833號

民國115年3月13日


1994年12月31日

集盛寶國股份有限公司

保證資產有關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241,901 3 $ 112,547 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610,177 7 961,158 9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33,643 - 39,679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 405,947 4 1,002,437 9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及七) 13,144 - 26,409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 11,628 - 25,992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六(三十九)) 46 - 39 -
130x 存貨(附註六(六)) 1,155,772 13 1,995,353 19
1410 預付款項(附註六(七)) 14,619 - 38,964 -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八)) 188,525 2 - -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九)) 321 - -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十)) 238 - -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675,961 29 4,202,578 38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一)) 197,426 2 175,566 2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十二)) 29,917 - 29,729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十三)) 4,034,426 44 4,587,607 42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十四)) 87,209 1 99,105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十五)) 999,919 11 982,558 9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十六)) 2,321 - 3,094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三十九)) 275,906 3 165,042 1
1915 預付設備款 810,090 9 700,035 7
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六(十七)) 3,997 - 11,015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十八)) 68,835 1 51,203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6,510,046 71 6,804,954 62
1xxx 資產總計 $ 9,186,007 100 $ 11,007,532 100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負債及權益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九)) $ 300,100 3 $ 1,285,000 13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二十)) 49,989 1 -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三十二)) 18,320 - 26,350 -
2150 應付票據(附註六(二十一)) 89,552 1 112,413 1
2170 應付帳款(附註六(二十一)) 206,788 2 522,598 5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87 - 75 -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二十二)) 253,370 3 264,090 2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七) 62 - 102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二十三)) 30,769 - 32,449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四)) 12,055 - 12,603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二十五)) 628,652 7 -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附註六(二十四)) 1,236 - 1,730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590,980 17 2,257,410 21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二十五)) 1,524,348 17 2,153,000 19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三十九)) 137,478 1 138,754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四)) 79,131 1 90,035 1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二十六)) 34,344 1 40,319 1
2645 存入保證金(附註六(二十七)) 20,343 - 19,684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795,644 20 2,441,792 22
2xxx 負債總計 3,386,624 37 4,699,202 43
權益
3100 股本(附註六(二十八))
3110 普通股股本 5,316,884 57 5,316,884 49
3200 資本公積(附註六(二十九)) 346,544 4 346,546 3
保留盈餘(附註六(三十))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69,054 3 268,411 2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21,614 4 321,614 3
3350 未分配盈餘 ( 518,811) ( 6) 6,434 -
3300 保留盈餘合計 71,857 1 596,459 5
其他權益(附註六(三十一))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65) - ( 234) -
34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六(十一)) 64,263 1 48,675 -
3400 其他權益合計 64,098 1 48,441 -
3xxx 權益總計 5,799,383 63 6,308,330 57
負債及權益總計 $ 9,186,007 100 $ 11,007,532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蘇百煌

經理人:葉必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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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鄭秋月


聚合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碼 | 項 目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 | --- |
| | | 金 額 | % | 金 額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三十二)) | $ 6,199,259 | 100 | $ 9,418,266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六)) | ( 6,325,650) | ( 102) | ( 9,282,451) | ( 99) |
| 5900 | 營業毛利(毛損) | ( 126,391) | ( 2) | 135,815 | 1 |
| 5910 | 未實現銷貨利益(損失) | ( 184) | - | ( 496) | - |
| 5920 | 已實現銷貨利益(損失) | 496 | - | 1,487 | - |
| 5950 | 營業毛利(毛損)淨額 | ( 126,079) | ( 2) | 136,806 | 1 |
| |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十七)) | | | | |
| 6100 | 推銷費用 | ( 178,920) | ( 3) | ( 260,912) | ( 3) |
| 6200 | 管理費用 | ( 90,938) | ( 1) | ( 93,399) | ( 1)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 50,846) | ( 1) | ( 46,086) |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 320,704) | ( 5) | ( 400,397) | ( 4) |
| 6900 | 營業利益(損失) | ( 446,783) | ( 7) | ( 263,591) | ( 3)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 |
| 7100 | 利息收入(附註六(三十三)) | 373 | - | 469 | - |
| 7010 | 其他收入(附註六(三十四)) | 174,566 | 3 | 149,107 | 2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三十五)) | ( 307,226) | ( 5) | 135,006 | 1 |
| 7050 | 財務成本(附註六(三十六)) | ( 57,319) | ( 1) | ( 38,782) | -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
份額(附註六(十二)) | ( 192) | - | ( 778) |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 189,798) | ( 3) | 245,022 | 3 |
| 7900 |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 ( 636,581) | ( 10) | ( 18,569) |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六(三十九)) | 112,108 | 2 | 23,819 | - |
| 8200 | 本期淨利(淨損) | ( 524,473) | ( 8) | 5,250 | -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二十六)) | ( 161) | - | 1,480 | - |
| 8316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六(三十一)) | 15,588 | - | ( 5,396) |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三十九)) | 32 | - | ( 296) |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5,459 | - | ( 4,212) | -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69 | - | 733 |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69 | - | 733 |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15,528 | - | ( 3,479) |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508,945) | ( 8) | $ 1,771 | - |
| | 每股盈餘 | | |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附註六(四十)) | ($ 0.99) | | $ 0.01 |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蘇百煌

經理人:葉必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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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闕盤龍亞運銷表

民國114年12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項目 營運股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權益總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 5,316,884 $ 346,343 $ 341,448 $ 321,614 ($ 73,037) ($ 967) $ 54,071 $ 6,306,356
盈餘指撥及分配:
B13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 - ( 73,037) - 73,037 - - -
C17 股東逾時故未領取之股利 - 203 - - - - - 203
D1 113年度淨利 - - - - 5,250 - - 5,250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1,184 733 ( 5,396) ( 3,479)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6,434 733 ( 5,396) 1,771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5,316,884 $ 346,546 $ 268,411 $ 321,614 $ 6,434 ($ 234) $ 48,675 $ 6,308,330
A1 114年1月1日餘額 $ 5,316,884 $ 346,546 $ 268,411 $ 321,614 $ 6,434 ($ 234) $ 48,675 $ 6,308,330
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643 - ( 643) - - -
C17 股東逾時故未領取之股利 - ( 2) - - - - - ( 2)
D1 114年度淨損 - - - - ( 524,473) - - ( 524,473)
D3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129) 69 15,588 15,528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524,602) 69 15,588 ( 508,945)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5,316,884 $ 346,544 $ 269,054 $ 321,614 ($ 518,811) ($ 165) $ 64,263 $ 5,799,383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蘇百煌

經理人:葉必祿

公益

會計主管:鄭秋月

1


聚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1月1日

民國114年及1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碼 | 項 目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A00010 |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 ($ 636,581) | ($ 18,569) |
| 調整項目 | | |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 | | |
| A20100 |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及投資性不動提列折舊數) | 317,334 | 334,004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36,701 | 38,250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 41,707 | ( 126,914) |
| A20900 | 利息費用 | 55,354 | 54,429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 373) | ( 469)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 61,239) | ( 36,125) |
| A224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 192 | 778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 510) | 16 |
| A22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 529 | - |
| A23100 |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 31,932 | 19,762 |
| A23700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28,703 | - |
| A23900 | 未實現銷貨利益(損失) | 184 | 496 |
| A24000 | 已實現銷貨損失(利益) | ( 496) | ( 1,487) |
| A29900 | 轉列其他費用 | - | 2,825 |
| A20010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550,018 | 285,565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
| A31115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273,700 | ( 129,982) |
| A31130 |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 6,036 | 63,278 |
| A31150 |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 596,490 | 214,725 |
| A31160 | 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13,265 | 12,535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 15,177 | ( 14,876) |
| A31200 | 存貨(增加)減少 | 1,019,033 | ( 120,049) |
| A31230 |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 24,345 | 3,003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 238) | 22,228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
| A32125 |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 ( 8,030) | ( 4,873) |
| A32130 |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 ( 22,861) | ( 61,698) |
| A32150 |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 ( 315,810) | 55,648 |
| A32160 |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12 | ( 51)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 3,782 | 19,248 |
| A32190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 40) | 38 |
| A32200 | 負債準備增加(減少) | ( 1,680) | 3,461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 494) | ( 1,716)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 | ( 6,136) | ( 16,009) |
| A30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1,596,551 | 44,910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 1,509,988 | 311,906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373 | 469 |
| A33200 | 收取之股利 | 61,079 | 35,885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 55,834) | ( 54,996) |
| A33500 |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 ( 7) | ( 14)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1,515,599 | 293,250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碼 | 項 目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B00010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10,000) | ($ 4,000) |
| B0003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 3,728 | 3,864 |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54,921) | ( 154,798)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10 | -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7,018 | 7,281 |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 1,497) | ( 1,394) |
| B05400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 41,291) | ( 153,201) |
| B06600 |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 ( 321) | - |
| B067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22,692) | ( 39,918) |
| B07100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 320,511) | ( 697,698)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 439,977) | ( 1,039,864)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附註六(三十六)) | | | |
| C00100 |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 ( 984,900) | 375,000 |
| C00600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 50,000 | ( 580,000) |
| C01600 | 舉借長期借款 | - | 953,000 |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659 | 2,274 |
| C04020 | 租賃本金償還 | ( 12,027) | ( 11,994) |
| C09900 | 逾期未領股利退回轉列資本公積 | - | 203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 946,268) | 738,483 |
| EEEE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129,354 | ( 8,131) |
| E0010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12,547 | 120,678 |
| E00200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241,901 | $ 112,547 |
| E00210 | 個體資產負債表帳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 $ 241,901 | $ 112,547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蘇百煌

經理人:葉必祿

會計主管:鄭秋月


附件三

Crowe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rowe (TW) CPAs

105405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

122號7樓

7F., No. 122, Dunhua N. Rd.,

Songshan Dist., Taipei City

105405, Taiwan

Tel +886 2 87705181

Fax +886 2 87705191

www.crowe.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收入認列

收入為企業永續經營之基本營運活動,攸關企業營運績效,而管理階層普遍存在為達成預計財務或業務績效目標之壓力,是以審計準則預設收入認列具有顯著風險,因此本會計師將銷貨產品控制權轉移時點及銷貨收入之認列考量為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三十二);收入之會計項目說明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三十二)之揭露。本會計師對於上開所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內控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以抽樣方式評估收入認列是否允當。
  2. 針對前十大銷售客戶之產品類別及銷售規格進行了解,評估其銷貨收入與應收款項週轉天數之合理性,並分析客戶變動情形有無異常。

  3. 20 -


Crowe

  1. 選擇出貨截止日前後一段時間之銷售交易樣本並核對相關憑證,以評估銷貨產品風險和報酬與控制權轉移時點及收入認列時點之正確性。

存貨評價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存貨主要為聚酯原絲及已內醸胺之相關產品,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由於集團所處產業快速變遷,且其相關產品的銷售價格易受國際原料價格影響而可能會有劇烈波動,故導致存貨之成本可能超過其淨變現價值及發生呆滯或過時陳舊之風險,而存貨續後衡量係仰賴公司管理階層透過各項外部證據評估認列,因此本會計師將存貨評價列為關鍵查核事項之一。

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存貨之會計項目說明請參閱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六)之揭露。本會計師對於上開所述層面事項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依對公司營運及產業性質之瞭解,評估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提列政策與程序之合理性。
  2. 檢視存貨庫齡報表,分析存貨庫齡變化情形,評估存貨續後衡量是否已依會計政策處理。
  3. 瞭解並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基礎之合理性,再選定樣本,核對相關憑證以測試其金額之正確性,並評估管理階層針對有關存貨續後衡量之揭露是否允當。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14年度及11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 21 -

Crowe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對查核團隊成員之指導、監督及複核其執行之工作,並負責形成財務報告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台北所
會計師:陳桂美

陳桂美

會計師:林志隆

林志隆

核准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032833號
民國115年3月13日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資產
区圓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267,108 3 $ 140,118 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610,177 7 961,158 9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33,643 - 39,748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四)) 414,267 5 1,008,834 9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六(四)及(七)) 413 - 15,935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五)) 11,642 - 26,003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六(三十九)) 55 - 43 -
130x 存貨(附註六(六)) 1,165,652 12 2,003,779 19
1410 預付款項(附註六(七)) 15,089 - 39,394 -
1460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附註六(八)) 188,525 2 - -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九)) 321 - -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十)) 238 - -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707,130 29 4,235,012 38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一)) 197,426 2 175,566 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十三)) 4,034,426 44 4,587,607 41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六(十四)) 87,847 1 99,264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十五)) 999,919 11 982,558 9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十六)) 2,321 - 3,094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三十九)) 275,952 3 165,166 2
1915 預付設備款 809,808 9 700,035 7
1920 存出保證金(附註六(十七)) 4,087 - 11,101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附註六(十八)) 68,835 1 51,203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6,480,621 71 6,775,594 62
1xxx 資產總計 $ 9,187,751 100 $ 11,010,606 100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負債及權益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九)) $ 300,100 3 $ 1,285,000 13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二十)) 49,989 1 -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六(三十二)) 18,325 - 28,460 -
2150 應付票據(附註六(二十一)) 89,552 1 112,413 1
2170 應付帳款(附註六(二十一)) 207,694 2 522,796 5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87 - 75 -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六(二十二)) 253,622 3 264,767 2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七) - - 29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二十三)) 30,769 - 32,449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六(十四)) 12,535 - 12,764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六(二十五)) 628,652 7 -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附註六(二十四)) 1,237 - 1,731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592,562 17 2,260,484 21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二十五)) 1,524,348 17 2,153,000 19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三十九)) 137,478 1 138,754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四)) 79,293 1 90,035 1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二十六)) 34,344 1 40,319 1
2645 存入保證金(附註六(二十七)) 20,343 - 19,684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795,806 20 2,441,792 22
2xxx 負債總計 3,388,368 37 4,702,276 43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00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附註六(二十八)) 5,316,884 57 5,316,884 49
3200 資本公積(附註六(二十九)) 346,544 4 346,546 3
保留盈餘(附註六(三十))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69,054 3 268,411 2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21,614 4 321,614 3
3350 未分配盈餘(或待彌補虧損) ( 518,811 ) ( 6 ) 6 6,434 -
3300 保留盈餘合計 71,857 1 596,459 5
其他權益(附註六(三十一))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65 ) - ( 234) -
34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六(十一)) 64,263 1 48,675 -
3400 其他權益合計 64,098 1 48,441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5,799,383 63 6,308,330 57
3xxx 權益總計 5,799,383 63 6,308,330 57
負債及權益總計 $ 9,187,751 100 $ 11,010,606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蘇百煌

經理人:葉必祿

會計主管:鄭秋月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7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項 目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三十二)) $ 6,202,347 100 $ 9,427,00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六)及(三十七)) ( 6,327,887) ( 102) ( 9,286,778) ( 99)
5900 營業毛利(毛損) ( 125,540) ( 2) 140,224 1
營業費用(附註六(三十七))
6100 推銷費用 ( 180,837) ( 2) ( 262,635) ( 3)
6200 管理費用 ( 94,158) ( 2) ( 97,606) ( 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50,846) ( 1) ( 46,086)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325,841) ( 5) ( 406,327) ( 4)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 451,381) ( 7) ( 266,103) ( 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附註六(三十三)) 542 - 629 -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三十四)) 177,337 3 149,143 2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三十五)) ( 305,505) ( 5) 136,840 1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三十六)) ( 57,334) ( 1) ( 38,773)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84,960) ( 3) 247,839 3
7900 稅前淨利(淨損) ( 636,341) ( 10) ( 18,264) -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六(三十九)) 111,868 2 23,514 -
8200 本期淨利(淨損) ( 524,473) ( 8) 5,250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三十一))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六(二十六)) ( 161) - 1,480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六(三十一)) 15,588 - ( 5,396)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六(三十九)) 32 - ( 296)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15,459 - ( 4,212)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69 - 733 -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69 - 733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15,528 - ( 3,479)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508,945) ( 8) $ 1,771 -
8600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 524,473) ( 8) $ 5,250 -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綜合損益) ($ 508,945) ( 8) $ 1,771 -
每股盈餘
9750 基本每股盈餘(附註六(四十)) ($ 0.99) $ 0.01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蘇百煌

經理人:葉必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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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 -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聯益發動表

民國114年及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項目 營造股股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或待彌補虧損)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未實現評
價(損)益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 5,316,884 $ 346,343 $ 341,448 $ 321,614 ($ 73,037) ($ 967) $ 54,071 $ 6,306,356
盈餘指撥及分配:
B13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 - ( 73,037) - 73,037 - - -
C17 股東逾時效未領取之股利 - 203 - - - - - 203
D1 113年度淨利 - - - - 5,250 - - 5,250
D3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1,184 733 ( 5,396) ( 3,479)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6,434 733 ( 5,396) 1,771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5,316,884 $ 346,546 $ 268,411 $ 321,614 $ 6,434 ($ 234) $ 48,675 $ 6,308,330
A1 114年1月1日餘額 $ 5,316,884 $ 346,546 $ 268,411 $ 321,614 $ 6,434 ($ 234) $ 48,675 $ 6,308,330
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643 - ( 643) - - -
C17 股東逾時效未領取之股利 - ( 2) - - - - - ( 2)
D1 114年度淨損 - - - - ( 524,473) - - ( 524,473)
D3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 - ( 129) 69 15,588 15,528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 524,602) 69 15,588 ( 508,945)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5,316,884 $ 346,544 $ 269,054 $ 321,614 ($ 518,811) ($ 165) $ 64,263 $ 5,799,383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蘇百煌

經理人:葉必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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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

會計主管:鄭秋月


1983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期滙滙發表

民國114年度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代碼 | 項 目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A00010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一間接法 | | |
| |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淨損) | ($ 636,341) | ($ 18,264) |
| | 調整項目 | | |
| A20100 | 收益費損項目 | | |
| |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及投資性不動產提列折舊數) | 317,796 | 334,478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36,701 | 38,250 |
| A2040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 41,707 | ( 126,914) |
| A20900 | 利息費用 | 55,364 | 54,435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 542) | ( 629)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 61,239) | ( 36,125)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 510) | 16 |
| A22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 529 | - |
| A23100 |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 31,957 | 19,762 |
| A23700 |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128,703 | - |
| A29900 | 轉列其他費用 | - | 2,825 |
| A20010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550,466 | 286,098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
| A31115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 273,700 | ( 129,982) |
| A31130 |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 6,105 | 63,209 |
| A31150 |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 594,567 | 218,524 |
| A31160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 15,522 | 9,803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 15,177 | ( 14,864) |
| A31200 | 存貨(增加)減少 | 1,017,580 | ( 121,501) |
| A31230 |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 24,305 | 3,008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 238) | 22,228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
| A32125 | 合約負債增加(減少) | ( 10,135) | ( 2,763) |
| A32130 |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 ( 22,861) | ( 61,698) |
| A32150 | 應付帳款增加(減少) | ( 315,102) | 55,743 |
| A32160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 12 | ( 51)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 3,357 | 19,694 |
| A32190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增加(減少) | ( 29) | 14 |
| A32200 | 負債準備增加(減少) | ( 1,680) | 3,461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 494) | ( 1,747)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 | ( 6,136) | ( 16,009) |
| A30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1,593,650 | 47,069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 1,507,775 | 314,903 |
| A33100 | 收取之利息 | 538 | 774 |
| A33200 | 收取之股利 | 61,079 | 35,885 |
| A33300 | 支付之利息 | ( 55,844) | ( 55,003) |
| A33500 | 退還(支付)之所得稅 | ( 173) | ( 76)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1,513,375 | 296,483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碼 | 項 目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B00010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10,000) | ($ 4,000) |
| B00030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
股款 | 3,728 | 3,864 |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54,921) | ( 154,798)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10 | - |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7,014 | 7,278 |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 1,497) | ( 1,394) |
| B05400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 41,291) | ( 153,201) |
| B06600 |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 ( 321) | - |
| B067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22,692) | ( 39,918) |
| B07100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 320,230) | ( 697,698)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 439,700) | ( 1,039,867)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C00100 |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 ( 984,900) | 375,000 |
| C00600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 50,000 | ( 580,000) |
| C01600 | 舉借長期借款 | - | 953,000 |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659 | 2,274 |
| C04020 | 租賃本金償還 | ( 12,488) | ( 12,391) |
| C09900 | 逾期未領股利退回轉列資本公積 | - | 203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 946,729) | 738,086 |
| DDDD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44 | 733 |
| EEEE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126,990 | ( 4,565) |
| E0010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40,118 | 144,683 |
| E00200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267,108 | $ 140,118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蘇百煌

經理人:葉必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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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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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鄭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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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規定組織之,定名為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一、各種纖維絲、人造棉絲、尼龍絲之紡製、織造、染整、印花、加工、買賣出口、投標及代理業務。

二、委託營造廠商開發經工業主管單位核准之工業區。

三、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租、出售業務。

四、保齡球場、溜冰場、高爾夫球練習場(五個洞以下)遊樂場(賭博性除外)、游泳池、網球場、騎馬場之經營及其有關器材出租。

五、石油化學工業纖維原料生產、銷售及進出口買賣業務。

六、聚酯瓶、聚酯薄膜之生產、銷售及進出口買賣業務。

本公司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設於桃園市,必要時得設分公司於國內及國外各地。

第四條:本公司為業務需要,得對外背書保證,其作業程序依照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

第四條之一: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對其他事業之轉投資金額,經董事會通過後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捌拾億元,分為捌億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未發行部份,由董事會視實際需要決議發行之。

第六條: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七條: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本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股票過戶。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八條:股東會分常會、臨時會二種:

一、常會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

二、臨時會之召集,依相關法令行之。

股東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第八條之一: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開會三十日前;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開會十五日,將開會之日期、地點及召集事由,通知各股東並公告之;但對持股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 29 -

第八條之二:刪除

第九條:股東會議事,除公司法及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悉依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辦理。

第十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一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依公司法第一七條及主管機關之規定,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並簽名蓋章後委託代理人出席。

第十一條之一: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一七條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之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二條: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並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之規定製作、保存及分發各股東。

第四章 董事及經理人

第十三條:本公司設董事九人(含獨立董事三人),董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全體董事所持有本公司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低於主管機關依法規定之成數。董事之選舉均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本公司公告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

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依相關法令或公司規章之規定辦理,其組織規程由董事會另訂之。

第十四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或獨立董事全體均解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補選就任之董事任期以補足原任之期限為限。

第十五條:刪除

第十六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長,董事長對外代表公司並綜理一切業務。

第十七條:董事會議事,除法令或本章程另有規定外,悉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辦理。

第十八條: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過半數董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並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受託之代理人僅能受一人之委託。

第十九條:董事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並依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條之規定製作、保存及分發各董事。

第二十條:刪除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不論盈虧,按月支給董事車馬費每人新台幣壹萬元。

  • 30 -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董事如擔任公司職務者,除依本章程規定分派董事酬勞外,得依一般經理人水準按月支領薪俸。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得視業務需要聘請會計師、律師為顧問,其委任、解任及報酬應提請董事會同意行之。

第二十三條之一: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之二:本公司得就董事及重要職員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第五章 會計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會計年度為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每屆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依公司法之規定造具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送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出具報告書,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股利應參酌所營事業景氣變化之特性,考量各項產品或服務所處生命週期對未來資金之需求與稅制之影響,在維持穩定股利之目標下,依本公司章程所定比例分配之。

董事會衡量未來年度之資金需求,並綜合考量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對每股盈餘稀釋程度等因素,擬具合適之現金與股票股利搭配比例,提案報請股東會同意。

股東股利以發放現金股利為優先,惟若公司有重大投資計劃或改善財務結構之需要時,部份股利改以股票股利發放,為避免股本過度膨脹,影響未來年度之股利發放水準,股票股利為當年度全部股利之 0%~60% 。

第二十六條:公司年度結算如有獲利,應先提撥百分之二為員工酬勞,且以百分之三為上限提撥董事酬勞金,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至少百分之五十應發放予基層員工,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當年度提撥比率之決定,由董事會決議之。

第一項員工酬勞分派之決議,應經由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後行之,並提報股東會。

當年度董事酬勞金發放比率之決定,應由薪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送交董事會決議之。

第二十六條之一: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所得稅、彌補累積虧損,次就其餘額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本公司若盈餘分配以現金方式發放時,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之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為之,並報告股東會;若以發行新股方式配發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若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將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現金給股東時,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之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為之,並報告股東會;若以發行新股方式配發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 31 -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之。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訂立於 民國五十八年 七月三十一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一年八月七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六十三年五月十四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六十六年十月十九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三月二十四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十月十一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三年八月十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八月十七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一月二十一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年五月二十三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四月十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五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二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四月十七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三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第廿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日。

第廿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四日。

第廿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四日。

第廿四次修正於民國一〇〇年六月十日。

第廿五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六日。

第廿六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十五日。

第廿七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廿八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第廿九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六日。

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日。

  • 32 -

附件五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108年6月24日股東會通過

第一條 本公司股東會議議事悉依本規則行之。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之股東係指股東本人及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

第三條 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第四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董事會得不予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常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案或替代案,均視為棄權。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證件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股東出席股東會應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第四條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配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配戴「糾察員」字樣臂章。

第五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主席係由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人擔任之,召集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第六條 已屆開會時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開會。如已逾開會時間尚不足法定股數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七五條第一項規定,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就普通決議事項為假決議。

進行前項假決議後,於當次會議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已達法定數額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七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第七條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佈散會。

股東會開會時主席違反前項規定宣佈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會議經決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第八條 股東於會中擬提議案或對原議案提修正案或替代案時,除臨時動議外,應有其他股東附議,提案人連同附議人所代表之股權應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表決權數仟分之五。

第九條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戶名及發言要點,由主席指定其發言順序。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經確認之發言內容為準。

第十條 股東對於議程所訂報告事項之詢問,應於全部報告事項均經主席或其指定之人宣讀或報告完畢後,始得發言。每人發言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

股東議程所列承認事項、討論事項之每一議案,及臨時動議程序中提出之各項議案,其發言時間及次數準用前項規定。

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該法人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逾時、逾次或超出議題範圍,主席得制止其發言,如其發言仍不停止,或有其他妨礙議事程序之情事,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為維持議場秩序或會議順利進行之必要處理。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並準用前項規定為必要之處理。

第十一條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得於適當時間宣佈討論終結,必要時並得宣佈中止討論並提付表決。非為議案,不予討論與表決。

第十二條 議案之決議,除法令或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

如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對議案無異議,且其他出席股東經主席徵詢亦無異議,則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相同。

如股東對議案有異議,應採投票表決,主席得裁示採逐案表決,或就各項議案(含選舉案)採分次或一次之方式進行投票並分別計票。

  • 34 -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第十三條 議案交付投票表決時,由主席指定監票員兩人及計票人員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份。

議案之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

各項議案表決以不唱票之方式進行之,表決及選舉之結果,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並作成記錄。

第十四條 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係以股份為計算基準,清點人數不易,故如有股東提議清點人數,主席得不為受理,嗣後議案表決時,倘達法定股數時,該議案仍為通過。

第十五條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之規範辦理。

第十六條 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佈休息,一次集會如未能完成議題時,得依公司法第一八二條之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七條 會議進行中如遇重大災害或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示停止或暫停開會,並視情況宣佈續行開會時間。

第十八條 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並保存於公司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出席股東之簽到卡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應保存於公司至少一年。股東會之決議事項應作成議事錄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應永久保存於公司。

持股未滿壹仟股之股東會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十九條 本議事規則未規定事宜,除法令或公司章程另有明訂外,悉依主席裁示辦理。如股東仍有異議,應另循適法程序處理,不得藉以妨礙或干擾議事程序之進行。

第二十條 本議事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35 -

附件六

集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一、依證交法第26條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之規定,全體董事持股不得少於 4%、監察人不得少於 0.4%。

選任獨立董事二人以上者,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依前項比率計算之持股成數降為百分之八十;本公司全體董事最低持股應為 17,014,028 股。

115年4月17日(股東會停止過戶日)本公司實收股本 531,688,380 股。

二、截至本次股東會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個別及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如下),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規定成數標準。

職稱 姓名 持有股數 持股比率
董事 蘇百煌 28,300,455 5.32 %
董事 葉必祿 635,159 0.12 %
董事 葉宗浩 12,492,312 2.35 %
董事 洪瑞廷 3,000,000 0.56 %
董事 益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52,783,760 9.93 %
董事 冠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000 0.38 %
獨立董事 歐宇倫 0 0.00 %
獨立董事 林克武 0 0.00 %
獨立董事 宋和業 0 0.00 %
全體董事持股合計 99,233,686 1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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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其他說明事項

本次股東常會,股東提案處理說明:

說明:
1.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應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包括標點符號),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2. 本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115年 4 月11日起至115年 4 月21日止,於股東提案期間內,未接獲任何股東之提案。

  •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