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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NM —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2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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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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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隆日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案參考資料
股東會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股東會開會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三號一樓圓頂劇場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提請承認。
說明:
一、本公司一一四年度決算表冊包括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業經編竣,其中財務報表經委託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廖婉怡會計師及謝建新會計師查核完竣,並經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認為屬實,出具查核報告書在案。
二、茲檢附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第4頁至第5頁)、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一(第12頁至第34頁)。
三、敬請承認。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說明:
一、依據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決算,爰擬具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附件二(第35頁)。
二、依據第一項之分配,擬分派現金股利每股0.84元,並優先以最近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擬訂為一一五年九月一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除息基準日前五日停止股票之過戶,即自一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起至九月一日共五日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發放日為九月二十三日。
三、敬請 承認。
決議:
討論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提請 核議。
說明:
一、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二、本公司之董事,有在與本公司所營事業性質相同之公司、本公司轉投資之事業、策略聯盟或合作事業之公司擔任董事或經理人,其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在無損公司利益下,得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為自己或他人從事競業行為。
三、擬請同意解除本公司各董事新增競業禁止之限制,請參閱附件三(第36頁)。
四、提請 核議。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