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XINYA ELECTRONIC CO., LTD — M&A Activity 2022
Sep 26, 2022
58017_rns_2022-09-26_dd7370a9-0830-418d-9ddc-10abf8e06f29.PDF
M&A Activity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江 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中利”,股票代码“002309”)持有 的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次重组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 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说明
(一)2022年7月1日,公司披露《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二)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重组事宜进行初步磋商至披露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之前,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 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三)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重组预案。
(四)2022年7月1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重组报告书。
(六)2022年9月26日新亚电子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 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1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就本次重组拟 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 次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 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 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