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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A ELECTRONIC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Dec 1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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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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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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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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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 号28 层)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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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行 概 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3,336万股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每股发行价格: | [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 |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0年12月23日 |
|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13,344万股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
| 公司控股股 东利新控股 |
(1)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若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 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 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 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下同)。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
| 公司实际控 制人赵战兵 |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除前述 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 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 个 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总数的25%;(3)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包括 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 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
| 公司持股 5% 以上股 东乐清弘信 |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 公司股东赵 培伊 |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 直接持有公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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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
| 司股份的董 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 |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 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6 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3)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 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
| 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监事 |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 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 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监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 满后6 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
| 公司其他股 东 |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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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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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及风 险,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 “ 风险因素 ” 一节的全部内容:
一、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方案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336 万股。本次发行优先进行新股发行(“新股发行”指公司 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新股,下同),新股发行后数量不超过 13,344 万股。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主要用于筹集公司发展需要的资金;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公司实际的 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具体数量由公 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
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利新控股承诺
1、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 期限)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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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
5、本公司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如上述承 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将根据最新的相 关规定进行变动。
(二)实际控制人赵战兵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 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 6 个 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 的 25%。
3、若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限)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
6、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 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诺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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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股 5% 以上股东乐清弘信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
(四)股东赵培伊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华辉、石刘建、 杨文华、陈景淼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 在任期内提前离职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 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 3、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满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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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 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朱加理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内提前离职 的,在本人离职前最近一次就任公司监事时确定的任期内和该次任期届满后 6 个 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七)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黄大荣、黄定余、方小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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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其他非自然人股东祥禾涌原、温州瓯瑞、温州浚泉信、 浙民投乐泰、赣州浚泉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 司股价的方案
(一)公司股价稳定方案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制定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低于最近一年末 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 、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条件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 产时,本公司及本预案中提及的其他主体将依照本预案的约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以 稳定公司股价。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的复权调整。
2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发行人回购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以及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在上市后三年内每次触发 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以稳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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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价:
( 1 )发行人回购股份
自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若公司控股股东、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向公司董事会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将在 上述送达通知事项期满后 10 个交易日内制定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的预案,并在履 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预案包括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 实施期限、回购股份的处理、回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回购所需资金的来源、回 购对公司股价的影响等内容。在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可终止实施回购计划。
公司在公告回购公司股票预案后 3 个月内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单次用于 回购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5%,连续十二个月内回购比例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股份总额的 2%。
( 2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
自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董事会 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通知至少包括控股股东拟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 或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在公司股票收盘价连 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可终止实施 增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在增持计划按期实施后或增持计划终止后 2 个工作日内 向公司董事会书面送达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或增持计划终止情况通告,通告至少包 括控股股东已增持股份数量、增持股价价格区间或增持计划终止情况等。
( 3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
自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向公司董事会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通知至少包括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拟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或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 关增持的内容。在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时,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公司非独立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按期实施后或增持计划终止后 2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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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书面送达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或增持计划终止情况通告,通告至少包括已增 持股份数量、增持股价价格区间或增持计划终止情况等。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 3 个月 内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连续十二个月内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累计增持资金 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及公司对其现金股利分配总 额(税后)之和的 20%。
若上述期间内存在 N 个交易日限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 则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应期限顺延 N 个交易日。
( 4 )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时,将 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 5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公 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二)与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相关的承诺
1 、公司的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按照《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的规定回购公司股份。
2 、控股股东的承诺
本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在新亚电子就回购 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本公司将根据新亚电子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履行相关的各 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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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在新亚电子就回购股份 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本人将根据新亚电子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履行相关的各项义 务。
四、相关各方关于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方面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 司对招股意向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有关违法事实被有关部 门认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公司 股票。
若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 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控股股东利新控股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公司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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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促成公司在被有权部门认定违法事实后及时启动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启动依法回购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工作,本公司将按 照二级市场价格回购本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不包括本次公开发行时其 他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及锁定期结束后本公司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
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赔偿投资者损 失。
本公司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 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 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实际控制人赵战兵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人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若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 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本人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若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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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 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五)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承诺:如因长江保荐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长江保荐将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 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 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发行人律师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 此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 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承诺:因本所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承诺:如因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本公 司所制作、出具的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8]第 1290 号、众联评报字[2018] 第 1120 号、众联评报字[2017]第 1296 号、众联评报字[2017]第 1297 号、众联评 报字[2017]第 1305 号)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 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 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 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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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方面的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 专款专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 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 使用合法、合规。
2、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公司业绩:公司已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市场 前景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给股东提供回报, 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 报规划,公司制定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做了具体规 定,保证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4、公司承诺未来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具体细 则及要求,并参照上市公司较为通行的惯例,继续补充、修订、完善公司投资者 权益保护的各项制度并予以实施。
(二)控股股东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方面的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方面的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承诺不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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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方面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履行承诺不利 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公司愿意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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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 务。本公司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 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方式,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方案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利于 保护公司或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发表意见。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 开承诺事项的,愿意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 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公司/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履行承 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 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公司/本人承诺本公司/本人及关联方将回避表决。如涉及提出新的承 诺事项替代原有承诺事项的,相关承诺需符合届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且本公司/本人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 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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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同意公司在利润分配决议通过后将归属于本公司/本人的部分存放至 公司与本公司/本人共同开立的共管帐户,本公司/本人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不 得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公司/本人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 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 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 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 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 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上述变更方案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人承诺本 人及关联方将回避表决。如涉及提出新的承诺事项替代原有承诺事项的,相关承 诺需符合届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本人承诺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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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 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及招股意向书的其他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或者未能按期履行公 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 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 主观原因除外)而拒绝履行上述因职务职责而应履行的承诺。
七、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 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上 市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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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稳定、持续、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 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充分 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 案。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可 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应优先采用 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时间: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2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 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较高者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事项。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原则上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 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之余,提出并实施 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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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5、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6、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7、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比例如下: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遵循合并报表和母公司 报表中利润孰低原则,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2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制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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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决策程序和机制
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
1、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 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 作出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 策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 通过。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 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公司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
(1)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2)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
2、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 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批准,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作出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按照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决策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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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 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 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 “ 风险因素 ” 中的下列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17-2020 年 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7,433.56 万元、89,653.64 万元、 92,866.15 万元和 40,691.03 万元,2018 年、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 长分别为 2.54%和 3.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 7,896.98 万元、8,685.29 万元、9,840.55 万元和 5,078.58 万元,2018 年、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比增长分 别为 9.98%和 13.30%。
尽管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持续上升,但 2020 年春节前后在湖北地区爆 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导致全国大面积停工,对中国生产制造业和 居民消费造成一定影响。尽管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若未来疫情反 弹,将会影响企业正常开工和产品销售,进而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二)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高频数据线材 及特种线材等,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工业控制设备、汽车电 子、数据服务器及新能源科技等多个行业,与宏观经济联系较为紧密。当经济处 于扩张期,国民消费水平及工业投资需求增加,公司的业务量可能上升;当经济 处于低潮期,国民消费水平下降、工业投资需求减少,公司业务量可能下降。如 果未来国内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影响了下游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 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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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竞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7,433.56 万元、89,653.64 万元、92,866.15 万元和 40,691.03 万元,收入逐年增长。虽然随着公司下游产品应用行业的不断 拓展,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在未来几年仍保持增长,但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若公 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有效开拓市场,将可能导致公司 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丝、PVC 粉等,其中铜丝占发行人产品主营业 务成本超过 60%,铜价波动导致其占公司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亦略有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等方式来锁定铜价,较为有效地规避了 铜价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由于铜丝成本占发行人产品成本比例较 高,铜价的波动将会影响发行人销售成本、毛利率,发行人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 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 别为 28,557.73 万元、23,898.17 万元、25,134.81 万元和 23,153.80 万元,分别占 当期资产总额的 48.06%、49.88%、44.60%和 40.65%,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与所处 行业性质密切相关。从账龄结构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账龄在 1 年 以内的保持在 98%以上,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稳定,公司已就应收账款计提了充 分的减值准备。
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尽 管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客户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但由于应收账款总额较大, 公司仍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六)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发行人在材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检测及销售出厂等环节设置了专门的职 能部门,配备了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但由于公司产 品应用领域广泛,一旦公司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将对发行人信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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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拓产生负面影响,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风险。
(七)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出口以美元结算。2017-2020 年 6 月,公司汇率变 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204.52 万元、-139.30 万元、-107.00 万元和-42.86 万元。 随着公司出口额进一步增加,且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公司可能 面临由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风险
目前,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及公 积金。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占应缴社保人数 (不含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个人参保等人员)的比例为 98.81%;为员工缴 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应缴公积金人数(不含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等人员)的 比例为 97.04%。公司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员 工系退休返聘、新入职、已经缴纳新农合、新农保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
针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尽管公司已取得其所在地社保和公积金管 理部门出具的报告期内无处罚证明,且实际控制人赵战兵已出具承诺,承诺所在 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或公积金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要求发行人补缴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实际控 制人承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和被追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滞 纳金、罚款等),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但公司仍可能面临因未足额 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续受到处罚的风险。
(九)募集资金投向的风险
1 、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是公司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 身战略规划,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并进行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 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仍然不能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市场状况发生较 大的变化,或者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未能跟上公司内外环境的 变化,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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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2 、市场营销风险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确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 385 万 公里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扩能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要产品精细电子线材产能较现在显著提高,若 未来客户需求增长放缓,或公司新市场开拓进展不畅,公司有可能面临产能利用 不足的风险。
(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战兵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66.61%的股份,按本次发行新股 3,336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后,赵战兵仍将直接 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49.96%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虽然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在公司组织结构和制度层面对实际控制 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但由于赵战兵在本次发行前后都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公 司仍存在实际控制人赵战兵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 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受到损害。
(十一)业绩下滑风险
当宏观经济或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应收账款坏账、产品出 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纠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等情形出现时,公 司经营业绩均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可能出现业绩下滑;若公司上市当年上述 风险因素同时发生或某几项风险因素出现重大不利的情况,公司将有可能出现营 业利润下滑 50%及以上的风险。
(十二)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4.83%、13.54%、12.91%和 12.72%,占比不高,且海外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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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越南等亚洲地区,受国际贸易政策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直接影响较小。若未 来公司进一步扩大海外销售规模和销售区域,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则可能对公司出 口业务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具体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 ” 状况 。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9 月 | 2019 年1-9 月 | 同比变动 |
| 营业收入 | 67,736.31 | 66,333.05 | 2.12% |
| 营业利润 | 10,269.00 | 9,265.38 | 10.83% |
| 利润总额 | 10,262.35 | 9,261.20 | 10.81% |
| 净利润 | 7,919.43 | 7,095.51 | 11.6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
7,919.43 | 7,095.51 | 11.6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
7,751.23 | 6,739.96 | 15.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641.08 | 7,100.54 | -48.72% |
注:公司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阅。
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7,736.31 万元、净利润 7,919.4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751.23 万元,分别较上年 同期增长 2.12%、11.61%、15.00%。2020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 相比略微上升,但盈利水平较去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1)2020 年 1-9 月,铜价同比下跌 2.04%,影响营业收入,但发行人主要采取“成本+目标毛利” 的定价模式,毛利不随铜价变动;(2)2020 年 1-9 月,因疫情防控需要,发行人 毛利率较高的高频数据线材需求上涨,同时为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发行人将几台 现有机器设备改造生产鼻梁条,鼻梁条产品毛利较高,2020 年 1-9 月贡献了 464.37 万元毛利,导致发行人盈利水平同比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2020 年 1-9 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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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48.72%,主要系销售回款 未到信用期所致。2020 年由于受到疫情影响,第一季度收入较少,而第二和第 三季度销售反弹,但公司信用期主要集中在 60-120 天之间,所以尽管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但是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与 上年同期相比较大,2020 年 1-9 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 比下降。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所处行业产业政策未发 生重大调整,公司进出口业务没有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没有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所处的精细电子线材行业以及下游的主要应用行业发展趋势良好,业务模式 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波动会影响发行人的采购和销售价格,但公司采用 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等方式来锁定铜价,较为有效地规避了铜价波动给公司经营 业绩带来的风险。除铜价波动因素外,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采购规模不 存在异常变动,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不存在异常变动。公司主 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重大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 或仲裁事项,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总体运营情况 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波动,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二) 2020 年 1-12 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销售情况,预计 2020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94,781.59 万元, 较去年同期上升 2.06%;预计 2020 年 1-12 月净利润为 11,083.49 万元,较去年同 期上升 2.33%;预计 2020 年 1-12 月扣非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0,915.29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10.92%。2020 年 1-12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和 净利润预计较去年同期略微上升,但扣非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去 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1)2020 年 1-12 月,铜价同比预计下跌,导致 发行人营业收入受到影响,但发行人定价模式决定了毛利不随铜价波动而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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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2020 年 1-12 月,预计发行人毛利率较高的高频数据线材占比提升、新增 毛利率较高的鼻梁条产品也会提高发行人的盈利水平;(2)2019 年,发行人收 到当地政府股改及报会奖励 1,147 万元,导致发行人 2019 年净利润较高,2020 年 1-12 月尽管盈利水平预计提升明显,但扣非前净利润与上年相比预计上升幅 度较小。
上述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 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0 年 1 月至今,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行人于 2020 年 1 月 18 日春节休假,原定于 2020 年 2 月 1 日复工,受疫情影响,发行人按照当地疫 情防控要求延期复工。2020 年 2 月 18 日,发行人复工申请表获得乐清市政府审 批同意并于 2 月 24 日正式复工。
疫情期间,发行人生产完全停滞,生产经营因本次疫情受到一定影响。但自 2 月 24 日复工以来,发行人人员到岗、产能等方面逐渐恢复至正常水平,3 月份 生产经营基本实现正常化。
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业绩及 1-12 月业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0 年1-9 月情况 | |||
| 科目 | 2020 年1-9 月 | 2019 年1-9 月 | 同比 |
| 营业收入 | 67,736.31 | 66,333.05 | 2.12% |
| 净利润 | 7,919.43 | 7,095.51 | 11.6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751.23 | 6,739.96 | 15.00% |
| 2020 年1-12 月预计情况 | |||
| 科目 | 2020 年1-12 月(预 计) |
2019 年1-12 月 | 同比 |
| 营业收入 | 94,781.59 | 92,866.15 | 2.06% |
| 净利润 | 11,083.49 | 10,831.13 | 2.3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915.29 | 9,840.55 | 10.92% |
注:2020 年 1-12 月数据均未经审计和审阅,且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
虽然疫情短期影响发行人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但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需 求存在刚性,复工后销售订单也存在反弹情形,2020 年 1-9 月盈利与去年同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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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已经上升。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疫情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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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 行 概 况 ................................................................................................................. 1 发行人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发行方案 ···············································································4 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4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方案 ··································································································8 四、相关各方关于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方面的 承诺 ························································································· 11 五、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 14 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15 七、公司上市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18 八、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19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22 十、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6 十一、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 28 目 录 .......................................................................................................................... 30 第一节 释义 ............................................................................................................. 36 一、基本术语 ············································································· 36 二、专业术语 ············································································· 38 第二节 概览 ............................................................................................................. 41 一、发行人简介 ·········································································· 41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 42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43 四、本次发行情况 ······································································· 44 五、募集资金用途 ······································································· 4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4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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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情况 ························································ 48 三、发行人与相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 50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5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51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 51 二、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 51 三、市场竞争风险 ······································································· 51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 52 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 52 六、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 52 七、汇率变动的风险 ···································································· 52 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风险 ·················································· 53 九、募集资金投向的风险 ······························································ 53 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 54 十一、业绩下滑风险 ···································································· 54 十二、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 5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5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 55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资产重组情况 ································ 58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87 五、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 ··························································· 88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 90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101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115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18 十、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125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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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126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30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58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 166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92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及生产经营资质情况 ··························· 213 七、技术与研发 ········································································ 216 八、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 222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24 一、发行人的独立经营情况 ························································· 224 二、同业竞争 ··········································································· 225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 227 四、关联交易概况 ····································································· 235 五、经常性关联交易 ·································································· 236 六、偶发性关联交易 ·································································· 239 七、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规定 ······································· 25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258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 258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持股情况 ······ 26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26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 27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 271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 272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协议、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272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273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 276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277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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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77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78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78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79 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 279 七、报告期内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 ················································ 280 八、报告期内公司资金违规占用及担保情况 ···································· 280 九、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 280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86 一、注册会计师意见 ·································································· 286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92 三、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93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24 五、公司适用的主要税项及税率 ··················································· 361 六、分部信息 ··········································································· 362 七、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 363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363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 ···························································· 364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 ···························································· 365 十一、股东权益 ········································································ 367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 369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69 十四、报告期内的重要财务指标 ··················································· 372 十五、盈利预测情况 ·································································· 373 十六、历次验资及资产评估情况 ··················································· 373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76 一、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 376 二、盈利能力分析 ····································································· 431 三、现金流量分析 ····································································· 507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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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 ······························ 512 六、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判断 ······························ 512 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相关情况 ························ 513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515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519 一、公司发展战略 ····································································· 519 二、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计划 ························································· 520 三、实施上述计划的假设条件、面临的主要困难 ······························ 522 四、上述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523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524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52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526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539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41 一、股利分配政策 ····································································· 541 二、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 541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 542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 ······································· 545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46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 546 二、重大合同 ··········································································· 546 三、对外担保情况 ····································································· 549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549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中介机构声明 ........................................... 550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50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551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552 发行人律师声明 ········································································ 553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554 验资机构声明 ···········································································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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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556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57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559 一、备查文件 ··········································································· 559 二、文件查阅时间 ····································································· 559 三、文件查阅地址 ····································································· 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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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基本术语
| 简称 | 含义 | |
|---|---|---|
| 新亚电子、公司、本公 司、股份公司、发行人 |
指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新亚有限 | 指 | 本公司前身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
| 盐盘电子 | 指 | 本公司前身乐清县盐盘电子塑料元件厂 |
| 上海新亚 | 指 | 新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现已注销 |
| 智本塑胶 | 指 | 乐清市智本塑胶有限公司,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现已注销 |
| 新亚东方 | 指 |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现已转 让 |
| 烟台北方城 | 指 | 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人原参股公司,现已转 让 |
| 利新控股 | 指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
| 乐清弘信 | 指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
| 祥禾涌原 | 指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
| 温州瓯瑞 | 指 |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
| 温州浚泉信 | 指 |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
| 浙民投乐泰 | 指 |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 行人股东 |
| 赣州浚泉信 | 指 | 赣州浚泉信易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
| 昊亚新能源 | 指 | 温州昊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亚东方子公司 |
| 恒亚科技 | 指 | 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新亚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参股25%,现已转让 |
| 苏州新亚电通 | 指 | 苏州新亚电通有限公司,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参股 39.94%,现已转让 |
| 安费诺 | 指 | 安费诺电子装配(厦门)有限公司、安费诺-泰姆斯(常州) 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南通东辰安费诺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昆 山安费诺正日电子有限公司、安费诺精密连接器(深圳)有 限公司,同一控制关系 |
| 得润电子 | 指 | 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武汉 瀚润电子有限公司、重庆瑞润电子有限公司、重庆得润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升 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055.SZ)、绵阳得润电子有限公司同一控制关系 |
| 华虹电子 | 指 | 杭州华虹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虹电器有限公司、 乐清市晔信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同一控制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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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 | 含义 | |
|---|---|---|
| 上海元一 | 指 | 上海元一电子有限公司 |
| 高岭电子 | 指 | 高岭电子(东莞)有限公司、高岭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关系 |
| DAE-A | 指 | DAE-A ELECTRONICS (THAILAND) CO.,LTD,泰国一家 线束加工企业 |
| MIRAE | 指 | MIRAE ELECTRONICS (THAILAND) CO.,LTD,泰国一家 线束加工企业 |
| 格力、格力电器 | 指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51.SZ |
| 美的、美的集团 | 指 |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333.SZ |
| 海信、海信家电 | 指 |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21.SZ |
| 海尔、海尔电器 | 指 | 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90.SH |
| 美菱、长虹美菱 | 指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21.SZ |
| 康佳 | 指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16.SZ |
| 长城汽车 | 指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633.SH |
| 长安汽车 | 指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25.SZ |
| 奥克斯 | 指 | 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
| 三星、三星电子 | 指 | Samsung,韩国一家全球知名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 |
| 松下 | 指 | Panasonic Corporation,日本一家全球知名的大型综合性跨 国企业集团 |
| LG | 指 | LG,韩国一家全球知名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 |
| 索尼 | 指 | Sony Corporation,日本一家全球知名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 业集团 |
| 史丹利 | 指 | STANLEY,美国一家全球知名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 |
| 通用 | 指 | General Motors Corporation,美国一家全球知名的大型汽车 生产商 |
| 夏普 | 指 | Sharp Corporation,日本一家全球知名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 业集团 |
| 阿特斯 | 指 | Canadian Solar Inc.,阿特斯阳光电力有限公司,中国一家全 球知名的光伏一体化企业 |
| 戴尔 | 指 | Dell, Inc.,美国一家全球知名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 |
| 惠普 | 指 | Hewlett-Packard,美国一家全球知名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 集团 |
| 浪潮 | 指 | Inspur,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一家全球知名的云计算、 大数据服务商 |
| 思科 | 指 | Cisco Systems, Inc.,美国一家全球领先的网络解决方案企业 集团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 天健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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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 | 含义 | |
|---|---|---|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 三会议事规则 | 指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 事规则》 |
| 《公司章程》 | 指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经新亚电子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于 公司本次上市后生效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报告期 | 指 |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 |
二、专业术语
| 简称 | 含义 | |
|---|---|---|
| 电线电缆 | 指 | 用以传输电(磁)能、传递信息、实现电磁能转换的线材产品 |
| 电线 | 指 | 通常为电压较低且外径较小的线材产品 |
| 精细电子线材 | 指 | 通常由导体、绝缘层、屏蔽层和护套层四部分组成的电线产品, 内部结构复杂精密,线径较小 |
| 导体 | 指 | 电线电缆中具有传导电流和信号等特定功能的部件 |
| 拉丝 | 指 | 在外力作用下使金属强行通过模具,金属横截面积被压缩,并 获得所要求的横截面积形状和尺寸的技术加工方法 |
| 绝缘 | 指 | 电线电缆中具有耐受电压特定功能的绝缘材料,用以将带电体 隔离或者包裹起来,以对触电起保护作用的不导电材料 |
| 护套 | 指 | 均匀连续的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管状包覆层,通常挤出形成 |
| 屏蔽 | 指 | 用于隔离电磁场干扰的功能层 |
| 成缆 | 指 | 将绝缘线芯按照一定的规则绞合起来的工艺过程 |
| 造粒 | 指 | 以聚氯乙烯、聚乙烯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抗老化剂、改 性剂等,经混炼、挤出、切粒等生产过程 |
| 押出 | 指 | 将胶料加热后挤出与导体结合的电线加工工艺 |
| 贴合 | 指 | 通过受热固定结构并封塑的一种电线加工工艺 |
| 交联 | 指 | 使线型或支链型高分子链间以共价键连接成网状或体型高分子 结构的过程 |
| 辐照 | 指 | 利用电子加速器的辐射去改变分子结构的一种技术,使高分子 材料之间的长线形大分子之间通过一定形式的化学键连接形成 网状结构,它可以使高分子之间的束缚力大大增强,进而增强 材料的热稳定性 |
| 铁氟龙 | 指 | 聚四氟乙烯,一种具有抗酸抗碱、抗各种有机溶剂的材料 |
| 热塑性弹性体 | 指 | 一种人造橡胶或合成橡胶 |
| 热熔麦拉 | 指 | 一种在受热后表面有粘性的聚酯带,利用聚酯表面的热熔性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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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 | 含义 | |
|---|---|---|
| 电线内部结构定形或绝缘 | ||
| PVC | 指 | 聚氯乙烯 |
| PE | 指 | 聚乙烯 |
| XLPE | 指 | 一种经过交联改性的聚乙烯材料,显著提高了聚乙烯的力学性 能、耐环境应力开裂性能、耐化学药品腐蚀性能、抗蠕变性和 电性能等综合性能 |
| ISO9001 | 指 |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 |
| ISO14001 | 指 |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 |
| IATF16949 | 指 |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 |
| ISO13485 | 指 |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 |
| GB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 GB/T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推荐性标准 |
| CCC | 指 |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中国强制认证制度 |
| CQC | 指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 VDE | 指 | Verbandder Elektrotechnik Elektronik Informationstechnik.e.V., 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 |
| KC | 指 | Korea Certification,韩国产业技术试验院实行的一种认证系统 标志 |
| TÜV | 指 | Technischer Überwachungs-Verein,德国技术检验协会 |
| ETL | 指 | Electrical Testing Laboratories美国电子测试实验室 |
| UL | 指 |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美国保险商实验所,是世界范围内 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机构 |
| CSA | 指 | 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加拿大标准协会 |
| JET | 指 | Japan Electrical Safety & Environment Technology Laboratories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 |
| CNAS | 指 |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 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 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 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
| CE | 指 | Conformite Europeenne,加贴CE标志的产品已通过欧盟的合格 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 |
| Eup | 指 | Energy-using Products,为“能源相关产品”设置生态化设计要求 的框架指令 |
| WEEE | 指 |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2002/96/EC),报废的电子电气设备指令 |
| RoHS | 指 |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欧盟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 备中使用某些有毒有害物质的指令 |
| REACH | 指 |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欧盟法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
| Type C | 指 | 一种通用串行总线(USB)的硬件接口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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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称 | 含义 | |
|---|---|---|
| SAS | 指 | Serial Attached SCSI,一种以串行方式传输数据的连接技术,其 主要用于服务器主板与背板、驱动与存储的数据传输 |
| KV | 指 | 千伏特,电压单位 |
| Gbps | 指 | 交换带宽,是衡量交换机总的数据交换能力的单位 |
| Ghz | 指 | 吉赫(千兆赫兹),频率单位 |
| ps | 指 | 时间单位,皮秒(英语:pico second),1皮秒等于一万亿分之 一(即10 的负12 次方)秒 |
| AWG | 指 | American wire gauge,是一种区分导线直径的标准 |
| OEM | 指 | Original Entrusted Manufacture,基本含义是定牌生产合作,俗 称“代工” |
| APQP | 指 | Advanced Product Quality Planning,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是 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确定和制定确保某产 品使顾客满意所需步骤的结构化方法 |
| DEKRA Certification GmbH |
指 | Deutscher Kraftfahrzeug überwachungsverein,德国机动车监督协 会,是德国政府认可的汽车安全鉴定检测权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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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一)概况
| 中文名称: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Xinya Electronic Co., Ltd. |
| 注册资本: | 10,008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赵战兵 |
| 成立日期: | 1987年4月7日 |
|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 2018年11月28日 |
| 住所: |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 |
| 邮政编码: | 325603 |
| 联系电话: | 0577-62866888 |
| 联系传真: | 0577-62865999 |
| 互联网址: | http://www.xinya-cn.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自动化办公设备、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精细 线材,工业控制线材,精密医疗器械线材,机器人高柔性线材,新能源应用线材, 信息设备、通讯传输、计算机及云服务器用高频高速数据线材,汽车和航空航天 等行业应用线材;环保高分子材料(塑胶颗粒);线材性能检测及技术咨询;环 保检测、环保检测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一直致力于精细电子线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隶属于中国电子元 件行业协会光电线缆及光器件分会,主要生产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 子线材、高频数据线材和特种线材等系列产品。公司主导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 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工业控制设备、汽车电子、数据服务器及新能源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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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领域。
公司拥有 33 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自我沉淀了先进实用的专用技术 和高效的生产工艺。作为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公司参与《机器人柔性 电缆测试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编制。公司先后取得美国 UL、加拿大 CSA、德 国 VDE、中国 CCC、韩国 KC、德国 TÜV、日本 JET 和美国 ETL 等产品认证, 以及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和 ISO13485 医疗器械质 量管理体系等认证,确保其产品品质的可靠性和一致性,满足了各应用领域对于 线材精密度、传输效率、耐久性、抗干扰、阻燃性、抗冷热、抗油污、衰减速度、 柔韧性等诸多方面的严苛要求。
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安费诺、得润电子、华虹 电子、高岭电子、上海元一等大中型线束和连接器制造商,向海信、海尔、格力、 美的、LG、三星、夏普、奥克斯、松下、大金、索尼、佳能、美菱、史丹利、 戴尔、惠普、浪潮、思科、通用、长安汽车、长城汽车、阿特斯等著名品牌,提 供优质精细电子线材,得到客户的一致认可。
公司一贯坚持高端市场发展战略,面向国际知名终端客户,凭借自身可靠性 优、一致性好和性价比高的产品,以及研发快速响应、持续改进、及时交货、精 准服务等综合优势,逐步打破了精细电子线材高端市场由日立、住友、百通等国 际品牌垄断的局面,实现进口替代,努力推动高端精细电子线材国产化进程。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公司已成为中国消费电子线材细分行业的龙头企 业。2018 年,公司主导产品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 济联合会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证书(2019 年-2021 年)》;2019 年 7 月, 公司荣获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颁发的“2019 年(第 32 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 企业第五十九名”证书。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利新控股,其直接持有公司 40.00%的股份。利新控股的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 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的基本情 ”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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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赵战兵,其直接持有公司 26.61%的股份,另通过利新 控股间接控制公司 40.00%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66.61%的股份。赵 战兵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 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一)董事 ” 会成员 。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资产总计 | 56,953.13 | 56,353.70 | 47,908.06 | 59,420.77 |
| 负债合计 | 14,290.20 | 18,912.15 | 19,296.04 | 36,443.5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
42,662.92 | 37,441.55 | 28,612.02 | 22,964.18 |
| 股东权益合计 | 42,662.92 | 37,441.55 | 28,612.02 | 22,977.22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营业收入 | 40,691.03 | 92,866.15 | 89,653.64 | 87,433.56 |
| 营业利润 | 6,814.56 | 14,264.99 | 12,635.88 | 7,554.11 |
| 利润总额 | 6,803.15 | 14,157.54 | 12,699.43 | 7,518.59 |
| 净利润 | 5,221.37 | 10,831.13 | 10,481.09 | 4,747.0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
5,221.37 | 10,831.13 | 10,647.84 | 5,072.84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64.91 | 11,526.31 | 9,076.83 | 5,907.0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7.89 | -5,422.27 | 9,939.15 | -1,299.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11.17 | -5,493.82 | -17,107.95 | -10,450.14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3.86 | 691.54 | 1,926.43 | -5,93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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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指标
| 项 目 | 项 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 流动比率(倍) | 3.09 | 2.66 | 2.14 | 1.19 | |
| 速动比率(倍) | 2.55 | 2.10 | 1.69 | 0.95 |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5.09% | 33.56% | 40.28% | 60.42% | |
| 每股净资产(元) | 4.26 | 3.74 | 2.86 | 2.30 | |
| 项 目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59 | 3.58 | 3.23 | 3.35 | |
| 存货周转率(次) | 3.57 | 7.91 | 8.04 | 8.12 |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81.81 | 40.12 | 16.80 | 6.68 |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7,389.01 | 15,401.33 | 14,363.49 | 9,653.38 |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 | 0.46 | 1.15 | 0.91 | 0.59 |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4 | 0.07 | 0.19 | -0.59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
5,221.37 | 10,831.13 | 10,647.84 | 5,072.84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078.58 | 9,840.55 | 8,685.29 | 7,896.98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 |
13.04% | 33.13% | 41.29% | 29.56%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 |
12.68% | 30.10% | 33.68% | 46.01%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每股收益(元) |
基本 | 0.52 | 1.08 | 1.06 | - |
| 稀释 | 0.52 | 1.08 | 1.06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每股收益(元) |
基本 | 0.51 | 0.98 | 0.87 | - |
| 稀释 | 0.51 | 0.98 | 0.87 | - |
四、本次发行情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3,336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均 为公开新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
| 每股发行价 | 【】元/股 |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盈率 |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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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4.26元(按照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照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净率 |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方式 |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发行方式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 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及政策禁止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拟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发行股份的流通 |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发行的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
| 募集资金总额 | 【】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元 |
|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税) | 承销及保荐费用:28,130,264.15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6,000,000.00元 律师费用:3,066,037.74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00,000.00元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642,549.77元 费用合计:42,838,851.66元 (注:上述发行费用不含税,发行费用总额与各项费用 加总不等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
五、募集资金用途
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次股票发行成功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用 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元) |
实施 主体 |
浙江省企业 投资项目备 案(赋码) 信息表 项目代码 |
环评批复 | 能评批复 |
|---|---|---|---|---|---|---|---|
| 1 | 年产385万公里 智能化精细数控 线材扩能建设项 目 |
51,219.00 | 382,613,148.34 | 发行人 | 2019-33038 2-38-03-018 632-002 |
温环乐规 [2019]54 号 |
乐发改能 源[2019]2 号 |
| 2 | 技术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4,941.00 | 40,000,000.00 | 发行人 | 2019-33038 2-38-03-018 632-003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00.00 | 发行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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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66,160.00 522,613,148.34 - - -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置换公司因先行实施上述 项目所使用的自筹资金。本次股票发行后,如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小于上述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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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3,336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均 为公开新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
| 每股发行价 | 【】元/股 |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按照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盈率 |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4.26元(按照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照截至202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市净率 |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方式 |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发行方式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 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 规章及政策禁止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拟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发行股份的流通 |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申请发行的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
| 募集资金总额 | 【】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元 |
| 发行费用概算(不含税) | 承销及保荐费用:28,130,264.15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6,000,000.00元 律师费用:3,066,037.74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000,000.00元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642,549.77元 费用合计:42,838,851.66元 (注:上述发行费用不含税,发行费用总额与各项费用 加总不等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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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情况
(一)发行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战兵
办公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0577-62866888
传真:0577-62865999
联系人:HUANG JUAN(黄娟)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传真:021-61118973
保荐代表人:王珏、邹棉文
项目协办人:徐小兵
项目经办人:方东风(已离职)、庄海东、程俊俊(已离职)、鲍聪、丁杰(已
离职)
(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李强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楼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52433320
经办律师:秦桂森、罗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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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郑启华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志维、伍贤春
(五)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郑启华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志维、伍贤春
(六)验资复核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郑启华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B 座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志维、伍贤春
(七)资产评估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家望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1 栋 4 层
联系电话:027-85856921
传真:027-8583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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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办资产评估师:张曙明、胡景春、罗利华、陈巍巍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021-68870587
传真:021-58754185
(九)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部
户名: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账号:03340300040012525
(十)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相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2020 年 12 月 17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 年 12 月 22 日
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期:2020 年 12 月 23 日
网上、网下发行缴款日期:2020 年 12 月 25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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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17-2020 年 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7,433.56 万元、89,653.64 万元和 92,866.15 万元和 40,691.03 万元,2018 年、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 长分别为 2.54%和 3.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 7,896.98 万元、8,685.29 万元、9,840.55 万元和 5,078.58 万元,2018 年、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比增长分 别为 9.98%和 13.30%。
尽管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持续上升,但 2020 年春节前后在湖北地区爆 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导致全国大面积停工,对中国生产制造业和 居民消费造成一定影响。尽管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若未来疫情反 弹,将会影响企业正常开工和产品销售,进而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二、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高频数据线材 及特种线材等,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工业控制设备、汽车电 子、数据服务器及新能源科技等多个行业,与宏观经济联系较为紧密。当经济处 于扩张期,国民消费水平及工业投资需求增加,公司的业务量可能上升;当经济 处于低潮期,国民消费水平下降、工业投资需求减少,公司业务量可能下降。如 果未来国内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影响了下游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 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市场竞争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7,433.56 万元、89,653.64 万元和 92,866.15 万元和 40,691.03 万元,收入逐年增长。虽然随着公司下游产品应用行业的不断 拓展,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在未来几年仍保持增长,但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若公 司不能保持持续创新能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有效开拓市场,将可能导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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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下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丝、PVC 粉等,其中铜丝占发行人产品主营业 务成本超过 60%,铜价波动导致其占公司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亦略有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等方式来锁定铜价,较为有效地规避了 铜价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由于铜丝成本占发行人产品成本比例较 高,铜价的波动将会影响发行人销售成本、毛利率,发行人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 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 别为 28,557.73 万元、23,898.17 万元、25,134.81 万元和 23,153.80 万元,分别占 当期资产总额的 48.06%、49.88%、44.60%和 40.65%,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与所处 行业性质密切相关。从账龄结构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账龄在 1 年 以内的保持在 98%以上,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稳定,公司已就应收账款计提了充 分的减值准备。
未来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还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尽 管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客户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但由于应收账款总额较大, 公司仍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六、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发行人在材料采购、产品生产、质量检测及销售出厂等环节设置了专门的职 能部门,配备了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产品质量稳定、可靠,但由于公司产 品应用领域广泛,一旦公司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将对发行人信誉和 市场开拓产生负面影响,存在一定的产品质量风险。
七、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出口以美元结算。2017-2020 年 6 月,公司汇率变 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分别为 204.52 万元、-139.30 万元、-107.00 万元和-42.8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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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出口额进一步增加,且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公司可能 面临由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八、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的风险
目前,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及公 积金。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占应缴社保人数 (不含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个人参保等人员)的比例为 98.81%;为员工缴 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应缴公积金人数(不含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等人员)的 比例为 97.04%。公司未为全部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员 工系退休返聘、新入职、已经缴纳新农合、新农保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
针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尽管公司已取得其所在地社保和公积金管 理部门出具的报告期内无处罚证明,且实际控制人赵战兵已出具承诺,承诺所在 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或公积金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要求发行人补缴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实际控 制人承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和被追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滞 纳金、罚款等),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但公司仍可能面临因未足额 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续受到处罚的风险。
九、募集资金投向的风险
(一)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是公司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 身战略规划,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并进行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 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但仍然不能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或市场状况发生较 大的变化,或者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未能跟上公司内外环境的 变化,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经 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营销风险
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确定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 385 万 公里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扩能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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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主要产品精细电子线材产能较现在显著提高,若 未来客户需求增长放缓,或公司新市场开拓进展不畅,公司有可能面临产能利用 不足的风险。
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战兵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66.61%的股份,按本次发行新股 3,336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后,赵战兵仍将直接 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49.96%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虽然公司已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在公司组织结构和制度层面对实际控制 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但由于赵战兵在本次发行前后都处于实际控制人地位,公 司仍存在实际控制人赵战兵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 的人事、财务和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受到损害。
十一、业绩下滑风险
当宏观经济或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市场竞争加剧、应收账款坏账、产品出 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纠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等情形出现时,公 司经营业绩均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可能出现业绩下滑;若公司上市当年上述 风险因素同时发生或某几项风险因素出现重大不利的情况,公司将有可能出现营 业利润下滑 50%及以上的风险。
十二、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4.83%、13.54%、12.91%和 12.72%,占比不高,且海外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泰 国、越南等亚洲地区,受国际贸易政策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直接影响较小。若未 来公司进一步扩大海外销售规模和销售区域,国际贸易政策变化则可能对公司出 口业务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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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ya Electronic Co., Ltd. 注册资本:10,008 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战兵 成立日期:1987 年 04 月 07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时间:2018 年 11 月 28 日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325603 联系电话:0577-62866888 联系传真:0577-62865999 互联网址:http://www.xinya-cn.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自动化办公设备、智能家居、消费电子精细 线材,工业控制线材,精密医疗器械线材,机器人高柔性线材,新能源应用线材, 信息设备、通讯传输、计算机及云服务器用高频高速数据线材,汽车和航空航天 等行业应用线材;环保高分子材料(塑胶颗粒);线材性能检测及技术咨询;环 保检测、环保检测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新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2018 年 11 月 12 日,经新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新亚有限以截至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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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5,113.38 万元为基数折为股本 10,008 万元,其余 15,105.38 万元作为出资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 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502 号),对公司 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验证。
2018 年 11 月 28 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3038214550201X5),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发起人
本公司的发起人及各发起人在本公司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起人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 4,003.20 | 40.00% |
| 2 | 赵战兵 | 2,662.86 | 26.61% |
| 3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50.60 | 7.50% |
| 4 | 赵培伊 | 450.36 | 4.50% |
| 5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363.93 | 3.64% |
| 6 |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363.93 | 3.64% |
| 7 |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80.22 | 2.80% |
| 8 | 黄大荣 | 276.22 | 2.76% |
| 9 | 黄定余 | 276.22 | 2.76% |
| 10 |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16 | 2.00% |
| 11 | 方小波 | 110.09 | 1.10% |
| 12 | 陈华辉 | 70.06 | 0.70% |
| 13 | 杨文华 | 50.04 | 0.50% |
| 14 | 石刘建 | 50.04 | 0.50% |
| 15 | 陈景淼 | 40.03 | 0.40% |
| 16 | 朱加理 | 40.03 | 0.40% |
| 17 | 赣州浚泉信易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20.02 | 0.20% |
| 合计 | 10,008.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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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 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持股 5%以上的主要发起人包括:利新控股、赵战兵、乐清弘信。 改制之前,赵战兵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本公司 26.61%股权、利新控股 100%股 权、乐清弘信 79.71%股权;乐清弘信拥有的主要资产为本公司 7.50%股权。乐 清弘信作为本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除从事对新亚电子股权投资业务外,未从事 其他业务。
改制之前,利新控股拥有的主要资产除直接持有本公司 40.00%股权外,还 持有新亚东方 86%股权。新亚东方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模块的研发和制造 业务。
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 变化。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由新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整体上承继了新亚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 务。公司成立时,主要从事研发、制造和销售精细电子线材,并拥有从事上述业 务的经营性资产,发行人在设立前后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变 化。
(五)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的业务流程及其联系
发行人由新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改制设立前后公司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 “ ” 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六)发行人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 及演变情况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拥有从事业务所需的完整生产体系以及面向市场的独立 经营能力,在生产经营方面独立运作,除本招股意向书已经披露的关联关系和关 联交易以外,与主要发起人不存在其他的关联关系。上述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情 “ ” 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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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发行人由新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成立时新亚有限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 均由发行人承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经核查发行人全部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已全部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资产重组情况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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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4月, 资金总额为15,000元,由叶金明、张其成、黄万定三位自然人股东共
乐清县盐盘电子塑料元件厂的设立 同出资
1988年10月,乐清县盐盘电子塑料元件厂的增资 资金总额增至251,300元
叶金明、黄万定(张其成已经于1990年退出盐盘电子)将乐清县新亚
1992年,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的股权转让及 无线电厂100%出资以6.58万元转让给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和黄增
股份合作制设立 畴四人。1992年7月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企业性质变更为股份合作制,
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和黄增畴四人各出资8万元,持股25%。
1993年,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第 注册资本增加至320万元。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和黄增畴四人各出
一次增资、名称变更 资80万元,持股25%。更名为 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 。
注册资本增加至为920万元,黄定余、赵战兵、黄增畴、黄大荣各出
1996年12月,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
资158万元,持股17.2%;陈伦林、白建功各出资144万元,持股
)第二次增资
15.6%。
1997年9月,温州市新亚无线电有限公司设立 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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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增加至1,212万元。赵战兵出资240万元,持股19.81%;黄增
1998年3月,温州市新亚无线电有限公司第一次增
畴、黄大荣和黄定余各出资228万元,持股18.81%;陈伦林和白建功各
资、名称变更
出资144万元,持股11.88%。公司更名为 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
公司注册资本由1,212万元增加至5,008万元。
股权结构变更为赵战兵持股19.81%;黄增畴、黄大荣和黄定余各持股1
2001年3月,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8.81%;陈伦林和白建功各持股11.88%。2001年5月公司更名为 新亚
电子有限公司 。
白建功将其持有的2.57%股权、1.12%股权、5.19%股权分别转让给黄
2005年10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大荣、陈伦林、黄增畴;黄定余将其持有的2.62%股权、4.19%股权分
别转让给黄大荣、赵战兵。
白建功将其持有的3%股权转让给黄大荣;陈伦林将其持有的13%股权转
2008年3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让给黄大荣;黄增畴将其持有的24%股权转让给赵战兵。
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赵战兵以货币增资2,400万元,黄大荣
2009年12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以货币增资2,000万元,黄定余以货币增资6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
注册资本为10,008万元。
黄大荣将所持有的37%股权转让给赵战兵;黄定余将所持有的9%股权转
2017年12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让给赵战兵。
赵战兵将其持有的0.7%股权、0.5%股权、0.5%股权、0.4%股权、0.4%
股权分别转让给陈华辉、杨文华、石刘建、陈景淼、朱加理;1.06%
2017年12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给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定余将其持有的0
.24%股权转让给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大荣将其持
有的0.24%股权转让给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8年3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赵战兵将持有的40%股权转让给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赵战兵将持有的5.96%股权转让给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8年8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七次股权转让 赵战兵将其持有的公司4.5%股权转让给其女儿赵培伊。
赵战兵将其持有的3.6364%股权转让给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3.6364%股权转让给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2%股权转让给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
2018年8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八次股权转让
限合伙);2.8%股权转让给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股权转让给方小波;0.2%股权转让给赣州浚泉信易正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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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公司设立前的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化情况
- 1 、发行人前身 - 乐清县盐盘电子塑料元件厂(挂靠村办集体所有制阶段)
( 1 )乐清县盐盘电子塑料元件厂的设立
1987 年 2 月 21 日,乐清县城区工业办公室出具《关于对要求创办“乐清县 乐华矿山电器二厂”等企业的批复》(城工字[1987]10 号),同意创办乐清县盐 盘电子塑料元件厂(吴岙村办),盐盘电子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企业, 属于盐盘乡工业办公室管辖。
1987 年 2 月 25 日,盐盘电子制定《乐清县盐盘电子塑料元件厂章程》,盐 盘电子属村办集体所有制企业,隶属于盐盘乡吴岙村。
1987 年 3 月 2 日,中国农业银行乐清县支行对盐盘电子《资信证明书》出 具审批意见,确认盐盘电子的资金总额为 15,000 元。
( 2 )乐清县盐盘电子塑料元件厂的增资
1988 年 10 月 29 日,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乐清县支行对盐盘电子《资信证 明书》出具审批意见,确认盐盘电子的资金总额增至 251,300 元。
1988 年 11 月 12 日,乐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关于批准工商企业变更 登记的通知》(乐工商企字(88)第 792 号),对盐盘电子上述变更予以核准。
( 3 )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 [1] 的股权转让
根据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工商登记文件及对叶青锋[2] 、黄万定、张其成、赵 战兵、黄大荣、黄定余和黄增畴的访谈,1992 年,叶金明、黄万定(张其成已 经于 1990 年退出盐盘电子)将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 100%出资以 6.58 万元转让 给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和黄增畴四人,转让款已经支付。
1992 年 7 月 2 日,吴岙村村民委员会出具《转让企业变更申请报告》,同意 该企业转为赵战兵等人合股创办,原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资产等都已结算与合股 企业无任何关系。
1 1990 年 10 月 25 日,乐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盐盘电子企业名称由“乐清县盐盘电子塑 料元件厂”变更为“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
2 由于叶金明已过世,叶金明相关事项通过访谈叶青锋(叶金明之子)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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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关于挂靠村办集体所有制阶段设立、增资及股权转让的核查
1)股权转让定价的合理性
根据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工商登记资料及对叶青锋(叶金明之子)、黄万定、 张其成、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和黄增畴的访谈,1992 年,叶金明、黄万定 (张其成已经于 1990 年退出盐盘电子)将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 100%出资以 6.58 万元转让给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和黄增畴四人,转让款已经支付。
根据乐成镇吴岙村村民委员会出具《转让企业变更申请报告》以及保荐机构、 发行人律师对叶青锋 (叶金明之子)、黄万定、张其成、赵战兵、黄大荣、黄定 余和黄增畴的访谈,1992 年转让之时,新亚无线电厂处于停业状态,赵战兵等 四人希望进入电子行业,双方经协商确定股权转让对价为 6.58 万元,该股权转 让定价系交易双方经协商一致,基于双方意思表示自愿达成一致的结果,不存在 定价不公允的情形。
2)是否存在集体资产流失
①盐盘电子原职工
根据盐盘电子工商档案中的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盐盘电子设立及增资时的 从业人员共计 65 人。
根据保荐机构、律师对上述从业人员中的 49 人(占 75.38%)进行的访谈, 盐盘电子是由叶金明、张其成、黄万定三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不 存在职工投入。
②隶属单位确认
1992 年 7 月 2 日,乐成镇吴岙村村民委员会出具《转让企业变更申请报告》, 由于新亚无线电厂处于停业状态,同意该企业转为赵战兵等人合股创办,原新亚 厂集体资产等都已结清,与合股企业无任何关系。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时任盐盘乡吴岙村村长王孝龙、盐盘乡吴岙村村民 委员会书记王岩善进行了访谈,确认盐盘电子自 1987 年设立及后续增资的出资 来源实际均为叶金明等自然人出资和盐盘电子自身利润转增组成,不存在村集体 出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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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曾任盐盘乡工业办公室会计王清迺进行了访谈,确 认盐盘电子自 1987 年设立及后续增资的出资来源实际均为叶金明、黄万定、张 其成个人出资和盐盘电子自身利润转增组成,不存在村集体出资情形,亦不存在 本厂职工投入情形。
③主管单位确认情况
2019 年 4 月 9 日,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说明》,新亚电子前身的设 立、增资及后续股权结构的变更过程中不存在职工投入或国有/集体资产投入、 产权清晰,从未享有国有、集体企业相关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或政府补贴。
④乐清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4 月 16 日,乐清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确认新亚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批复》(乐政发函[2019]42 号),确认新亚电子前身 盐盘电子设立时由叶金明、黄万定、张其成 3 人出资,张其成于 1990 年退出, 叶金明、黄万定于 1992 年将股权转让给赵战兵、黄大荣、黄增畴、黄定余,各 股东出资来源合法,有效,其设立、增资及后续股权结构的变更过程中不存在职 工投入或国有、集体资产投入,产权清晰,从未享受国有、集体企业相关的税收 等优惠政策或政府补贴;新亚电子及其前身设立、增资、股权结构的变更过程, 情况属实,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出资到位、过程清晰、程序规范, 变更过程合法、有效,且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1992 年叶金明、黄万定股权转让定价 6.58 万元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集体资产流失。
2 、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阶段)
( 1 )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设立
1992 年 7 月 7 日,乐清县乡镇企业管理局下发《关于同意乐清县新亚无线 电厂企业性质、经营地址等变更的批复》(乐乡企变[1992]54 号),同意乐清 县新亚无线电厂变更后经济性质为集体(合作),住所为北白象镇象塔南路 53 号, 注册资金为 32 万元,企业负责人为赵战兵。
1992 年 7 月 7 日,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和黄增畴签署《协议书》,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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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组建股份合作企业,其中,赵战兵出资 8 万元、黄大荣出资 8 万元、黄定余 出资 8 万元、黄增畴出资 8 万元。
1992 年 7 月 7 日,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提交《资金信用(验资)证明》,乐 清县新亚无线电厂资金总额为 32 万元,其中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黄增畴 各出资 8 万元。中国农业银行乐清县北白象营业所对上述出资情况予以确认。
1992 年 7 月 21 日,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就上述企业性质变 更于乐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赵战兵 | 8.00 | 25.00% |
| 2 | 黄大荣 | 8.00 | 25.00% |
| 3 | 黄定余 | 8.00 | 25.00% |
| 4 | 黄增畴 | 8.00 | 25.00% |
| 合计 | 32.00 | 100.00% |
2019 年 4 月 16 日,乐清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确认新亚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批复》(乐政发函[2019]42 号),确认新亚电子及其 前身设立、增资、股权结构的变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过程,情况属实,符合 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出资到位、过程清晰、程序规范,变更过程合法、 有效,且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 2 ) 1993 年,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第一次增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浙江省撤销乐清县设立乐清市的批复》(民 行批[1993]188 号),乐清县于 1993 年 9 月撤县设市,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更 “ ” 名为 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 。
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的本次增资未单独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而是于 1994 年申报《1993 年度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暨撤县设市换照登记表) 时对企业注册资金发生变更的情况进行了申报。
根据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股东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以及 黄增畴的共同确认,1993 年乐清县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注册资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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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320 万元。
1994 年 3 月 31 日,乐清市北白象乡镇企业管理所对《1993 年度企业法人年 检报告书》相关登记事项作出了同意验证换照的审核意见。
本次增资后,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赵战兵 | 80.00 | 25.00% |
| 2 | 黄大荣 | 80.00 | 25.00% |
| 3 | 黄定余 | 80.00 | 25.00% |
| 4 | 黄增畴 | 80.00 | 25.00% |
| 合计 | 320.00 | 100.00% |
( 3 ) 1996 年,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第二次增资
1996 年 12 月 10 日,黄定余、赵战兵、黄增畴、黄大荣签署《协议书》,约 定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的注册资本为 920 万元,黄定余、赵战兵、黄增畴、黄大 荣每人出资 230 万元。乐清市审计事务所对本次增资出具《验资报告》(乐审验 字[1996]第 415 号),检查验证了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截止 1996 年 6 月 30 日的所有者权益及相关的资产与负债。经过检查验证,确认注册资本 为 920 万元。
1996 年 12 月 11 日,乐清市北白象乡镇企业管理所对上述增资事宜予以同 意。1996 年 12 月 17 日,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工商登记显示的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的股权结 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赵战兵 | 230.00 | 25.00% |
| 2 | 黄大荣 | 230.00 | 25.00% |
| 3 | 黄定余 | 230.00 | 25.00% |
| 4 | 黄增畴 | 230.00 | 25.00% |
| 合计 | 920.00 | 100.00% |
( 4 ) 1996 年至 1997 年期间代持情况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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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赵战兵、黄定余、黄增畴、黄大荣、白建功、陈伦林共同确认,1996 年初,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原股东赵战兵、黄定余、黄增畴、黄 大荣一致决定向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进行增资,同时决定通过增 资方式引入新股东白建功、陈伦林,此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920 万元,出 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赵战兵 | 158.00 | 17.20% |
| 2 | 黄大荣 | 158.00 | 17.20% |
| 3 | 黄定余 | 158.00 | 17.20% |
| 4 | 黄增畴 | 158.00 | 17.20% |
| 5 | 陈伦林 | 144.00 | 15.60% |
| 6 | 白建功 | 144.00 | 15.60% |
| 合计 | 920.00 | 100.00% |
根据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实际出资人赵战兵、黄定余、黄增 畴、黄大荣、白建功、陈伦林的共同确认:为了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便捷, 陈伦林、白建功决定暂时以隐名股东身份,通过代持方式(赵战兵、黄大荣分别 代陈伦林持有 72 万元出资额,各占注册资本的 7.8%;黄定余、黄增畴分别代白 建功持有 72 万元出资额,各占注册资本的 7.8%)持有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股 份合作制)出资额;1997 年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的企业性质由 股份合作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时,前述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各方按照实际 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办理工商登记。
2019 年 5 月 23 日,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批复》,确认鉴于上述代 持已得到规范、纠正和弥补,上述瑕疵不会对新亚电子设立、历次股权变更的合 法、有效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存在对前述瑕疵作出行政 处罚的情形。
3 、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 1 )温州市新亚无线电有限公司设立
1997 年 9 月 19 日,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温企名称预核[乐]第 090 号),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温州市新亚无线电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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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1997 年 9 月 19 日,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黄增畴、陈伦林、白建功签 订《温州市新亚无线电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 温州市新亚无线电有限公司。
1997 年 9 月 25 日,乐清市经济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乐清市新亚无线电 厂”企业名称等变更的批复》(乐经企[1997]194 号),确认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已 经资产评估,产权明晰。
1997 年 9 月 26 日,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登记(变更)核准通知 书》,核准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变更为温州市新亚无线电有限公司。
温州市新亚无线电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赵战兵 | 158.00 | 17.20% |
| 2 | 黄大荣 | 158.00 | 17.20% |
| 3 | 黄定余 | 158.00 | 17.20% |
| 4 | 黄增畴 | 158.00 | 17.20% |
| 5 | 陈伦林 | 144.00 | 15.60% |
| 6 | 白建功 | 144.00 | 15.60% |
| 合计 | 920.00 | 100.00% |
1)集体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及履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等的相关规定,集体企业改制需履行职工代表 大会决策、审批批复、清产核资、评估以及验资程序。具体法律规定及履行情况 如下:
①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1991 年 9 月 9 日国务 院令第 88 号)第九条的规定“集体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 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 大问题”。鉴于集体企业改制属于与经营管理相关的重大问题,标的公司改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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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规定,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程序。
新亚有限在股份合作制阶段即由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黄增畴、陈伦林、 白建功个人出资(陈伦林、白建功以隐名股东加入公司),不存在其他企业职工 持股或集体资产入股情形;根据对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黄增畴、陈伦林、 白建功的访谈,新亚有限由股份合作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系经相关股东讨论一 致决定,相关股东对由股份合作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无任何争议,不存 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鉴于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新亚有限由股份 合作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未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程序,但系经相关权益人讨 论一致决定,且已经获得相关权益人补充确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②清产核资
根据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 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国经贸企[1996]895 号)的规定:集体企业产 权界定要体现“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各类企业、单位或法人、自然 人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企业、单位或 法人、自然人所有。
新亚有限在股份合作制阶段即由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黄增畴、陈伦林、 白建功个人出资(陈伦林、白建功以隐名股东加入公司),不存在其他企业职工 持股或集体资产入股情形,各位股东根据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资产评估情况清产 核资,符合《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规定的“谁 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
③审批批复
1997 年 9 月 25 日,乐清市经济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乐清市新亚无线电 厂”企业名称等变更的批复》(乐经企[1997]194 号),确认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 已经资产评估,产权明晰。
④评估以及验资
由于时间久远、资料保存不善,1997 年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 改制为温州市新亚无线电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时的资产评估报告已遗失。 2018 年 5 月 16 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新亚有限(原乐清市新亚无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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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截至 1997 年 5 月 31 日的净资产进行了追溯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众联评报字[2018]第 1102 号)(以下简称《追溯评估报告》),经评估, 截至 1997 年 5 月 31 日,新亚有限(原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971.12 万元。
2019 年 4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9〕 112 号),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黄增畴、陈伦林、白建功作为出资对象的 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作制)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均超过了赵 战兵、黄大荣、黄定余、黄增畴、陈伦林、白建功应履行的出资义务,因此赵战 兵、黄大荣、黄定余、黄增畴、陈伦林、白建功对乐清市新亚无线电厂(股份合 作制)变更为温州市新亚无线电有限公司时的出资足额、到位。
2)发行人集体企业改制情况
发行人从股份合作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未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程 序,但鉴于股份合作制阶段即由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黄增畴、陈伦林、白 建功个人出资(陈伦林、白建功以隐名股东加入公司),不存在其他企业职工持 股或集体资产入股情形,改制决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相关股东对改制决定及 过程不存在争议;改制已经乐清市经济委员会批复;公司按照“谁投资,谁所有、 谁受益”的原则,根据资产评估结果核定资产;改制过程中的评估报告虽然遗失 但已经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8] 第 1102 号)进行了追溯确认,并经天健会计师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 验〔2019〕112 号)对新亚电子由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时的出资进行了复核验资确认;发行人从股份合作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过程 中存在程序瑕疵,但相关瑕疵已经得到弥补,不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程序存在 重大瑕疵或与有关法律法规存在明显冲突的情况。
2019 年 4 月 9 日,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说明》,确认新亚电子前身 的设立、增资及后续股权结构的变更过程中不存在职工投入或国有/集体资产投 入、产权清晰,从未享有国有、集体企业相关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或政府补贴。
2019 年 4 月 16 日,乐清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确认新亚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项的批复》(乐政发函[2019]42 号),确认:(1)新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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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前身盐盘电子设立、增资及后续股权结构的变更过程中不存在职工投入或国 有、集体资产投入,产权清晰,从未享受国有、集体企业相关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或者政府补贴;(2)新亚电子及其前身设立、增资、股权结构的变更、改制为有 限责任公司的过程,情况属实,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出资到位、 过程清晰、程序规范,变更过程合法、有效,且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9 年 11 月 8 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要求确认新亚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前身历史沿革中相关事项的请示》(温政[2019]63 号),向浙江省人民政 府申请确认:(1)新亚电子及其前身各股东设立、增资及后续股权结构的变更过 程中不存在国有、集体资产投入,产权清晰;(2)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 身设立、增资、股权结构的变更、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及有限责任公司的过程,情 况属实,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2020 年 1 月 7 日,浙江省人民政 府办公厅出具《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确认的函》(浙 政办发函[2020]5 号),经审核,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温州市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集体企业改制过程已经有权机关 批准,不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程序瑕疵或与有关法律法规存在明显冲突的情况; 发行人已取得了有关部门关于改制程序合法性、不存在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的意 见。
( 2 ) 1998 年 3 月,温州市新亚无线电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1998 年 1 月 25 日,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黄增畴、陈伦林、白建功签 署《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司[3] 章程》,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212 万元。
1998 年 3 月,乐清市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乐审所验字[1998]第 126 号),经审验:截至 1998 年 1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212 万元,实收 资本 1,212 万元。
1998 年 3 月,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设立(变更)核准通知书》, 核准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212 万元。
本次增资后,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3 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浙省名称预核[98]第 92 号),变更公司名称为“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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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赵战兵 | 240.00 | 19.81% |
| 2 | 黄增畴 | 228.00 | 18.81% |
| 3 | 黄大荣 | 228.00 | 18.81% |
| 4 | 黄定余 | 228.00 | 18.81% |
| 5 | 陈伦林 | 144.00 | 11.88% |
| 6 | 白建功 | 144.00 | 11.88% |
| 合计 | 1,212.00 | 100.00% |
2018 年 11 月 29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8]555 号),对实收资本从 920 万元增加到 1,212 万元的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经 复核,本次新增出资 292 万元存在瑕疵,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 序号 | 出资方式 | 涉及股东 | 瑕疵出资金额(元) | 瑕疵原因 |
|---|---|---|---|---|
| 1 | 货币资金(银 行汇票) |
陈伦林、白建功 | 79,042.94 | 原始单据的资金用途不清晰, 确认依据不足 |
| 2 | 其他应收款 | 陈伦林、白建功 | 426,292.70 | 股东对外形成的其他应收债 权转让给公司,但无法核实其 形成过程,确认依据不足 |
| 3 | 资本公积、盈 余公积、应付 股利及其他应 付款 |
赵战兵、黄定 余、黄增畴、黄 大荣、陈伦林和 白建功 |
2,414,664.36 | 凭证后附实收资本的情况说 明未经股东签字确认,应付股 利和其他应付款系股东对公 司享有的债权,债权无法核实 形成过程,确认依据不足 |
| 合计 | 2,920,000.00 | - |
根据新亚有限 2017 年 12 月 22 日股东会决议,赵战兵以货币资金补足上述 出资 292 万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新亚有限实收资本从 920 万元增加 至 1,212 万元的新增实收资本已出资到位。
( 3 ) 2001 年 3 月,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01 年 1 月 19 日,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按原各股东投资比例进行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 1,212 万元增加至 5,008 万元, 新增的 3,796 万元中,赵战兵认缴 752 万元、黄大荣认缴 714 万元、黄增畴认缴 714 万元、黄定余认缴 714 万元、陈伦林认缴 451 万元、白建功认缴 451 万元。
2001 年 2 月 27 日,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乐永会验字[2001] 第 138 号),经审验:截至 2001 年 2 月 26 日,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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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增加至 5,008 万元,实收资本为 5,008 万元。
2001 年 3 月 5 日,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了《设立(变更)核准通知 书》,核准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8 万元。
此次增资后,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赵战兵 | 992.00 | 19.81% |
| 2 | 黄增畴 | 942.00 | 18.81% |
| 3 | 黄大荣 | 942.00 | 18.81% |
| 4 | 黄定余 | 942.00 | 18.81% |
| 5 | 陈伦林 | 595.00 | 11.88% |
| 6 | 白建功 | 595.00 | 11.88% |
| 合计 | 5,008.00 | 100.00% |
2018 年 11 月 29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8]522 号),对注册资本从 1,212 万元增加到 5,008 万元的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经 复核,本次新增出资 3,796 万元中 1,613 万元存在出资瑕疵,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 姓名 |
出资金额(元) | 出资金额(元) | 出资方式 | 瑕疵情况 |
|---|---|---|---|---|---|
| 1 | 赵战兵 | 7,520,000 | 20,000 | 货币 | 确认出资到位 |
| 6,5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确认出资到位 注 |
|||
| 850,000 | 货币投入产生的债权 | 确认出资到位 | |||
| 150,000 | 票据投入产生的债权 | 确认依据不足 | |||
| 2 | 黄定余 | 7,140,000 | 6,5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确认出资到位 注 |
| 640,000 | 货币投入产生的债权 | 确认出资到位 | |||
| 3 | 黄大荣 | 7,140,000 | 2,290,000 | 货币 | 确认出资到位 |
| 1,770,000 | 货币投入产生的债权 | 确认出资到位 | |||
| 1,410,000 | 票据投入产生的债权 | 确认依据不足 | |||
| 1,670,000 | 其他应收款 | 确认依据不足 | |||
| 4 | 黄增畴 | 7,140,000 | 430,000 | 货币 | 确认出资到位 |
| 1,950,000 | 货币投入产生的债权 | 确认出资到位 | |||
| 1,400,000 | 票据投入产生的债权 | 确认依据不足 | |||
| 3,360,000 | 其他应收款 | 确认依据不足 | |||
| 5 | 陈伦林 | 4,510,000 | 380,000 | 货币 | 确认出资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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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 姓名 |
出资金额(元) | 出资金额(元) | 出资方式 | 瑕疵情况 |
|---|---|---|---|---|---|
| 500,000 | 货币投入产生的债权 | 确认出资到位 | |||
| 1,440,000 | 票据投入产生的债权 | 确认依据不足 | |||
| 2,190,000 | 其他应收款 | 确认依据不足 | |||
| 6 | 白建功 | 4,510,000 | 2,700,000 | 票据投入产生的债权 | 确认依据不足 |
| 1,810,000 | 固定资产出资 | 确认依据不足 |
- 注:2005 年,新亚电子将本次增资获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外出售,股权转让款已经支付。
根据新亚有限 2017 年 12 月 22 日股东会决议,赵战兵以货币资金补足上述 出资 1,613 万元,具体出资瑕疵如下:
| 序号 | 出资方式 | 涉及股东 | 瑕疵出资金 额(元) |
瑕疵原因 |
|---|---|---|---|---|
| 1 | 票据投入产生 的债权 |
赵战兵、黄大荣、 黄增畴、陈伦林、 白建功 |
7,1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无前手背书人信息, 无法核实银行承兑汇票来源情况, 确认依据不足 |
| 2 | 其他应收款 | 黄大荣、黄增畴、 陈伦林 |
7,220,000 | 无法核实股东其他应收款的形成过 程,确认依据不足 |
| 3 | 固定资产出资 | 白建功 | 1,810,000 | 无法获取设备采购时的发票且未经 评估,确认依据不足 |
| 合计 | 16,130,000 | -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新亚有限实收资本从 1,212 万元增加至 5,008 万元 的新增实收资本已出资到位。
1)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况,实际控制人后续补足是否合规
发行人 1998 年增资至 1,212 万元的 292 万元新增资本及 2001 年增资至 5,008 万元中的 1,613 万元新增资本存在瑕疵出资,前述瑕疵出资形成的主要原因系: 原始单据不清晰、无法核实债权形成过程、无法获取设备采购时的发票等。前述 出资均有凭证记载,且发行人账簿对上述凭证记载的出资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 理,不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形。
根据新亚有限 2017 年 12 月 22 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实收资本复核报 告》(天健验〔2018〕555 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8〕522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战兵以货币资金补足上 述 292 万元以及 1,613 万元瑕疵出资,新亚有限实收资本从 920 万元增加到 1,212 万元、从 1,212 万元增加到 5,008 万元的新增实收资本已出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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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战兵的书面确认以及新亚有限 2017 年 12 月 22 日 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其现金补足出资行为已经获得公司全体股东的一致确认,未 侵害其他方的利益,未导致各股东持股比例产生变化或调整,亦未引起股权纠纷 或争议。
此外,根据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鉴于上述瑕疵均已得到规范、纠正 和弥补,上述瑕疵不会对新亚电子设立、历次股权变更的合法、有效性产生任何 影响,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会对前述瑕疵作出行政处罚。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新亚电子历次增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抽 逃出资的情形,瑕疵出资情况已经得到规范,实际控制人后续货币补足合法、合 规。
2)债权出资情况
①发行人历次增资过程中存在的债权出资情况
新亚电子历史沿革中 1998 年增资至 1,212 万元以及 2001 年增资至 5,008 万 元存在债权出资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998 年增资至 1,212 万元存在以下几种形式的债权出资情形:1)以其他应 收款形成的债权(确认依据不足);2)以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债权(确 认依据不足)。
2001 年增资至 5,008 万元存在以下几种形式的债权出资情形:1)货币投入 产生的债权,即本次增资的相关股东对公司的借款所产生的债权(确认出资到 位);2)票据投入产生的债权,即相关股东用于出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形成的债权 (确认依据不足);3)其他应收款,即相关股东对其他公司的应收款转移给新亚 有限形成的债权(确认依据不足)。本次债权出资确认情况如下:
| 序号 | 出资方式 | 涉及股东 | 瑕疵出资金额 (元) |
瑕疵原因 |
|---|---|---|---|---|
| 1 | 货币投入产 生的债权 |
赵战兵、黄定余、 黄大荣、黄增畴、 陈伦林 |
5,710,000 | 确认出资到位 |
| 2 | 票据投入产 生的债权 |
赵战兵、黄大荣、 黄增畴、陈伦林、 白建功 |
7,1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无前手背书人信 息,无法核实银行承兑汇票来源 情况,确认依据不足 |
| 3 | 其他应收款 | 黄大荣、黄增畴、 | 7,220,000 | 无法核实股东其他应收款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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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伦林 | 过程,确认依据不足 | |||
|---|---|---|---|---|
| 合计 | 20,030,000 |
②债权出资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 1994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 年 12 月 25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 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根据 1994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1999 年 12 月 25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的规定,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 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根据 1994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 年 12 月 25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未对债权出资进行禁止性规定, 但以非货币方式进行出资的,应当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作价。鉴于此,1998 年增资至 1,212 万元时的债权出资以及 2001 年增资至 5,008 万元时的部分债权出资未履行评估作价程序,不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 程序瑕疵。
③相关出资是否真实到位,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
A、历史上予以确认出资到位的债权出资原因
根据出资凭证、《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8〕522 号),2001 年增 资至 5,008 万元中的 571 万元货币投入产生的债权系本次增资的相关股东对公司 的借款所产生的债权,实质上系本次增资的相关股东因增资对公司产生的支付义 务与该股东因借款所产生的公司对其的支付义务的抵销,因此前述债权认定为已 实缴。
B、历史上未予以确认出资到位的债权出资原因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8〕555 号)、《实 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8〕522 号),发行人 1998 年增资至 1,212 万元新 增资本中的债权出资、2001 年增资至 5,008 万元新增资本中的 1,432 万元债权出 资均有凭证记载,且发行人账簿对上述凭证记载的债权出资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 理,不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形,但鉴于无法核实应收账款、债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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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等原因,债权出资确认依据不足,未将前述债权出资确认为出资到位。
C、未确认出资到位部分置换情况
根据新亚有限 2017 年 12 月 22 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实收资本复核报 告》(天健验〔2018〕555 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18〕522 号), 除货币投入产生的债权已经天健会计师审验确认出资到位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赵战兵以货币资金对上述未确认出资到位的债权出资进行了置换,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新亚有限实收资本从 920 万元增加到 1,212 万元的新增实收资本 以及从 1,212 万元增加到 5,008 万元的新增实收资本已出资到位。 根据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战兵的书面确认及新亚有限 2017 年 12 月 22 日 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其现金补足出资行为已经获得公司全体股东的一致确认,未 侵害其他方的利益,未导致各股东持股比例产生变化或调整,亦未引起股权纠纷 或争议。
此外,根据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鉴于上述瑕疵均已得到规范、纠正 和弥补,上述瑕疵不会对新亚电子设立、历次股权变更的合法、有效性产生任何 影响,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会对前述瑕疵作出行政处罚。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新亚电子 1998 年增资至 1,212 万元及 2001 年增资至 5,008 万元存在债权出资,且用于出资的相关债权未履行评估程序, 不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但鉴于新亚电子实际控制人赵战兵已就上述未确认 出资到位的债权出资履行货币补足义务,前述出资已经真实到位,且不存在出资 不实情形。
( 4 ) 2005 年 10 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4] 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9 月 30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协商同意白建功将其持 有的新亚有限 2.57%股权(对应 128.80 万元出资额)、1.12%股权(对应 56.04 万 元出资额)、5.19%股权(对应 259.92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黄大荣、陈伦林、 黄增畴;同意黄定余将其持有的新亚有限 2.62%股权(对应 131.12 万元出资额)、 4.19%股权(对应 209.92 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黄大荣、赵战兵。同日,上述
4 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国)名称变核内字[2001] 第 128 号),变更公司名称为“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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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依据 2004 年末净资产定价。
2005 年 10 月 19 日,新亚有限就上述股权变更于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 成变更登记。此次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赵战兵 | 1,201.92 | 24.00% |
| 2 | 黄增畴 | 1,201.92 | 24.00% |
| 3 | 黄大荣 | 1,201.92 | 24.00% |
| 4 | 黄定余 | 600.96 | 12.00% |
| 5 | 陈伦林 | 651.04 | 13.00% |
| 6 | 白建功 | 150.24 | 3.00% |
| 合计 | 5,008.00 | 100.00% |
( 5 ) 2008 年 3 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2 月 25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协商同意白建功将其持 有的新亚电子 3%股权(对应 150.24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黄大荣;陈伦林将其持 有的新亚电子 13%股权(对应 651.04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黄大荣;黄增畴将其 持有的新亚电子 24%股权(对应 1,201.92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赵战兵。同日,上 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依据 2007 年末净资产定价。
2008 年 3 月 11 日,新亚有限就上述股权变更于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 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赵战兵 | 2,403.84 | 48.00% |
| 2 | 黄大荣 | 2,003.20 | 40.00% |
| 3 | 黄定余 | 600.96 | 12.00% |
| 合计 | 5,008.00 | 100.00% |
( 6 ) 2009 年 12 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2009 年 12 月 8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赵战兵以货币增资 2,400 万元,黄大荣以货币增资 2,000 万元, 黄定余以货币增资 600 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8 万元。
2009 年 12 月 23 日,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乐永会验[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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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9 号),经审验:截至 2009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已收到赵战兵、黄大荣、黄 定余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
2009 年 12 月 24 日,新亚有限就上述股权变更于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 成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赵战兵 | 4,803.84 | 48.00% |
| 2 | 黄大荣 | 4,003.20 | 40.00% |
| 3 | 黄定余 | 1,200.96 | 12.00% |
| 合计 | 10,008.00 | 100.00% |
( 7 ) 2017 年 12 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2 月 22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黄大荣将所持有 的公司 37%的股权以 11,320 万元价格转让给赵战兵;黄定余将所持有的公司 9% 的股权以 2,750 万元价格转让给赵战兵。同日,上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上述股权转让依据 2017 年 11 月 30 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亚 电子有限公司拟核实企业资产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 联评报字[2017]第 1296 号)评估值[5] 定价。
2017 年 12 月 26 日,新亚有限就上述股权变更于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 成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赵战兵 | 9,407.52 | 94.00% |
| 2 | 黄大荣 | 300.24 | 3.00% |
| 3 | 黄定余 | 300.24 | 3.00% |
| 合计 | 10,008.00 | 100.00% |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三位股东赵战兵、黄大荣、黄定余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代持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投票权委托或其他安排,经核查,本次股权转让款已 真实支付。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此次股权转让价格根据评估值确 定,定价公允,股权转让真实。
5 2017 年 11 月 30 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新亚电子有限公司拟核实企业资 产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7]第 1296 号),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17 年 5 月 31 日,新亚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 30,580.1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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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2017 年 12 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2 月 27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赵战兵分别将其持有 的新亚电子 0.70%股权以 214.37 万元价格转让给陈华辉、0.50%股权以 153.12 万 元价格转让给杨文华、0.50%股权以 153.12 万元价格转让给石刘建、0.40%股权 以 122.50 万元价格转让给陈景淼、0.40%股权以 122.50 万元价格转让给朱加理、 1.06%股权以 392.51 万元价格转让给乐清弘信;同意黄定余将其持有的新亚电子 0.24%股权以 88.87 万元转让给乐清弘信;黄大荣将其持有的新亚电子 0.24%股 权以 88.87 万元转让给乐清弘信。同日,上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上 述股权转让依据 2017 年 5 月 31 日新亚有限评估值协商定价。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表: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比例 | 对应出资额(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
| 赵战兵 | 陈华辉 | 0.70% | 70.056 | 214.37 |
| 杨文华 | 0.50% | 50.04 | 153.12 | |
| 石刘建 | 0.50% | 50.04 | 153.12 | |
| 陈景淼 | 0.40% | 40.032 | 122.50 | |
| 朱加理 | 0.40% | 40.032 | 122.50 | |
| 乐清弘信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 伙) |
1.06% | 106.08 | 392.51 | |
| 黄定余 | 0.24% | 24.02 | 88.87 | |
| 黄大荣 | 0.24% | 24.02 | 88.87 | |
| 合计 | 4.04% | 404.32 | 1,335.87 |
2017 年 12 月 28 日,新亚有限就上述股权变更于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 成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赵战兵 | 9,051.24 | 90.44% |
| 2 | 黄大荣 | 276.22 | 2.76% |
| 3 | 黄定余 | 276.22 | 2.76% |
| 4 | 陈华辉 | 70.06 | 0.70% |
| 5 | 杨文华 | 50.04 | 0.50% |
| 6 | 石刘建 | 50.04 | 0.50% |
| 7 | 陈景淼 | 40.03 | 0.40% |
| 8 | 朱加理 | 40.03 | 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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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9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
154.12 | 1.54% |
| 合计 | 10,008.00 | 100.00% |
( 9 ) 2018 年 3 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3 月 15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赵战兵将持有的公司 40.00% 股权(对应 4,003.20 万元出资额)作价 12,232.05 万元转让给利新控股。同日, 赵战兵与利新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意赵战兵拟将其持有的新亚电子 40.00%股权以股权出资方式转让给利新控股。转让前后赵战兵对新亚电子的直接 和间接合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上述股权转让依据 2017 年 5 月 31 日新亚有限 评估值定价。
2018 年 3 月 20 日,新亚有限就上述股权变更于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 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赵战兵 | 5,048.04 | 50.44% |
| 2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 4,003.20 | 40.00% |
| 3 | 黄大荣 | 276.22 | 2.76% |
| 4 | 黄定余 | 276.22 | 2.76% |
| 5 | 陈华辉 | 70.06 | 0.70% |
| 6 | 杨文华 | 50.04 | 0.50% |
| 7 | 石刘建 | 50.04 | 0.50% |
| 8 | 陈景淼 | 40.03 | 0.40% |
| 9 | 朱加理 | 40.03 | 0.40% |
| 10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
154.12 | 1.54% |
| 合计 | 10,008.00 | 100.00% |
( 10 ) 2018 年 3 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3 月 28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赵战兵将持有的公司 5.96% 股权(对应 596.48 万元出资额)作价 2,205.20 万元转让给乐清弘信。同日,赵 战兵与乐清弘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意赵战兵拟将其持有的新亚电子 5.96%股权以股权出资方式转让给乐清弘信,转让前后赵战兵对新亚电子的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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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间接合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上述股权转让依据 2017 年 5 月 31 日新亚有限 评估值协商定价。
2018 年 3 月 30 日,新亚有限就上述股权变更于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 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赵战兵 | 4,451.56 | 44.48% |
| 2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 4,003.20 | 40.00% |
| 3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
750.60 | 7.50% |
| 4 | 黄大荣 | 276.22 | 2.76% |
| 5 | 黄定余 | 276.22 | 2.76% |
| 6 | 陈华辉 | 70.06 | 0.70% |
| 7 | 杨文华 | 50.04 | 0.50% |
| 8 | 石刘建 | 50.04 | 0.50% |
| 9 | 陈景淼 | 40.03 | 0.40% |
| 10 | 朱加理 | 40.03 | 0.40% |
| 合计 | 10,008.00 | 100.00% |
( 11 ) 2018 年 8 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8 月 13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赵战兵将其持有的公司 4.50% 股权以 1 元价格转让给其女儿赵培伊。同日,上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8 年 8 月 17 日,新亚有限就上述股权变更于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 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赵战兵 | 4,001.20 | 39.98% |
| 2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 4,003.20 | 40.00% |
| 3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
750.60 | 7.50% |
| 4 | 赵培伊 | 450.36 | 4.50% |
| 5 | 黄大荣 | 276.22 | 2.76% |
| 6 | 黄定余 | 276.22 | 2.76% |
| 7 | 陈华辉 | 70.06 | 0.70% |
| 8 | 杨文华 | 50.04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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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9 | 石刘建 | 50.04 | 0.50% |
| 10 | 陈景淼 | 40.03 | 0.40% |
| 11 | 朱加理 | 40.03 | 0.40% |
| 合计 | 10,008.00 | 100.00% |
( 12 ) 2018 年 8 月,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8 月 17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赵战兵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3.64%股权以 4,000.00 万元价格转让给祥禾涌原、3.64%股权以 4,000.00 万元价 格转让给温州瓯瑞、2.00%股权以 2,200.00 万元价格转让给浙民投乐泰、2.80% 股权以 3,080.00 万元价格转让给温州浚泉信、1.10%股权以 1,210.00 万元价格转 让给方小波、0.20%股权以 220.00 万元价格转让给赣州浚泉信。上述股权转让依 据新亚有限 2018 年预计净利润协商定价。
同日,上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转让情况如下表:
|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比例 | 对应出资额 (万元) |
转让价格 (万元) |
|---|---|---|---|---|
| 赵战兵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3.64% | 363.93 | 4,000.00 |
|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3.64% | 363.93 | 4,000.00 | |
|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 | 200.16 | 2,200.00 | |
|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80% | 280.22 | 3,080.00 | |
| 方小波 | 1.10% | 110.09 | 1,210.00 | |
| 赣州浚泉信易正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0.20% | 20.02 | 220.00 | |
| 合计 | 13.37% | 1,338.34 | 14,710.00 |
2018 年 8 月 24 日,新亚有限就上述股权变更于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 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1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 4,003.20 | 40.00% |
| 2 | 赵战兵 | 2,662.86 | 26.61% |
| 3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50.60 | 7.50% |
| 4 | 赵培伊 | 450.36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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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5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363.93 | 3.64% |
| 6 |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3.93 | 3.64% |
| 7 |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0.22 | 2.80% |
| 8 | 黄大荣 | 276.22 | 2.76% |
| 9 | 黄定余 | 276.22 | 2.76% |
| 10 |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200.16 | 2.00% |
| 11 | 方小波 | 110.09 | 1.10% |
| 12 | 陈华辉 | 70.06 | 0.70% |
| 13 | 杨文华 | 50.04 | 0.50% |
| 14 | 石刘建 | 50.04 | 0.50% |
| 15 | 陈景淼 | 40.03 | 0.40% |
| 16 | 朱加理 | 40.03 | 0.40% |
| 17 | 赣州浚泉信易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0.02 | 0.20% |
| 合计 | 10,008.00 | 100.00% |
(二)发行人设立及其后的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化情况
2018 年 11 月 12 日,经新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新亚有限以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5,113.38 万元为基数折为股本 10,008 万元,其余 15,105.38 万元作为出资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12 月 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502 号),对公司 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验证。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姓名或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 4,003.20 | 40.00% |
| 2 | 赵战兵 | 2,662.86 | 26.61% |
| 3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50.60 | 7.50% |
| 4 | 赵培伊 | 450.36 | 4.50% |
| 5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363.93 | 3.64% |
| 6 |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3.93 | 3.64% |
| 7 |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0.22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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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姓名或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8 | 黄大荣 | 276.22 | 2.76% |
| 9 | 黄定余 | 276.22 | 2.76% |
| 10 |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200.16 | 2.00% |
| 11 | 方小波 | 110.09 | 1.10% |
| 12 | 陈华辉 | 70.06 | 0.70% |
| 13 | 杨文华 | 50.04 | 0.50% |
| 14 | 石刘建 | 50.04 | 0.50% |
| 15 | 陈景淼 | 40.03 | 0.40% |
| 16 | 朱加理 | 40.03 | 0.40% |
| 17 | 赣州浚泉信易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0.02 | 0.20% |
| 合计 | 10,008.00 | 100.00% |
2018 年 11 月 28 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33038214550201X5),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转让的背景及合理性、价格确定依据及其 公允性,出资来源及合法性,股权变动程序、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情况
| 序号 | 变更时间、 情形 |
变更(转让/增资)后的股权比例 | 转让/增 资背景 |
价格确 定依据 |
出资来源 |
|---|---|---|---|---|---|
| 1 | 1997年9月 有限责任公 司设立 |
赵战兵:出资额:158万,出资比例:17.2%; 黄大荣:出资额:158万,出资比例:17.2%; 黄定余:出资额:158万,出资比例:17.2%; 黄增畴:出资额:158万,出资比例:17.2%; 陈伦林:出资额:144万,出资比例:15.6%; 白建功;出资额:144 万;出资比例:15.6%; |
— | — | 自有/自筹 |
| 2 | 1998年增资 至1,212万 元 |
赵战兵;出资额:240万;出资比例:19.81%; 黄大荣;出资额:228万;出资比例:18.81%; 黄定余;出资额:228万;出资比例:18.81%; 黄增畴;出资额:228万;出资比例:18.81%; 陈伦林;出资额:144万;出资比例:11.88%; 白建功;出资额:144 万;出资比例:11.88% |
增强公司 实力,拓 展业务所 需 |
平价增 资 |
|
| 3 | 2001年增资 至5,008万 元 |
赵战兵;出资额:992万;出资比例:19.81%; 黄大荣;出资额:942万;出资比例:18.81%; 黄定余;出资额:942万;出资比例:18.81%; 黄增畴;出资额:942万;出资比例:18.81%; 陈伦林;出资额:595万;出资比例:11.88%; 白建功;出资额:595 万;出资比例:11.88% |
增强公司 实力,拓 展业务所 需 |
按原股 东出资 比例平 价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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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变更时间、 情形 |
变更(转让/增资)后的股权比例 | 转让/增 资背景 |
价格确 定依据 |
出资来源 |
|---|---|---|---|---|---|
| 4 | 2005年股权 转让 |
赵战兵;出资额:1201.92万;出资比例:24%; 黄大荣;出资额:1201.92万;出资比例:24%; 黄增畴;出资额:1201.92万;出资比例:24%; 陈伦林;出资额:651.04万;出资比例:13%; 黄定余;出资额:600.96万;出资比例:12%; 白建功;出资额:150.24 万;出资比例:3% |
部分股东 欲前往外 地发展, 计划逐渐 退出 |
依 据 2004 年 末净资 产定价 |
|
| 5 | 2008年股权 转让 |
赵战兵;出资额:2403.84万;出资比例:48%; 黄大荣;出资额:2003.2万;出资比例:40%; 黄定余;出资额:600.96万;出资比例:12%; |
部分股东 决定退出 |
依 据 2007 年 末净资 产定价 |
|
| 6 | 2009年增资 至10,008万 元 |
赵战兵;出资额:4803.84万;出资比例:48%; 黄大荣;出资额:4003.2万;出资比例:40%; 黄定余;出资额:1200.96万;出资比例:12%; |
增强公司 实力,拓 展业务所 需 |
按原股 东出资 比例平 价增资 |
|
| 7 | 2017年股权 转让 |
赵战兵;出资额:9407.52万;出资比例:94%; 黄大荣;出资额:300.24万;出资比例:3%; 黄定余;出资额:300.24万;出资比例:3%; |
股权调 整,实现 实际控制 人的股权 集中 |
依 据 2017 年 5 月31 日新亚 有限评 估值定 价 |
|
| 8 | 2017年股权 转让 |
赵战兵;出资额:9051.2352 万;出资比例: 90.44%; 黄大荣;出资额:276.2208万;出资比例:2.76%; 黄定余;出资额:276.2208万;出资比例:2.76%;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 154.1232万;出资比例:1.54%; 陈华辉;出资额:70.0560万;出资比例:0.70%; 杨文华;出资额:50.0400万;出资比例:0.50%; 石刘建;出资额:50.0400万;出资比例:0.50%; 陈景淼;出资额:40.0320万;出资比例:0.40%; 朱加理;出资额:40.0320 万;出资比例:0.40%; |
股权激励 | 依 据 2017 年 5 月31 日新亚 有限评 估值协 商定价 |
|
| 9 | 2018年股权 第一次转让 |
赵战兵;出资额:5,048.0352 万;出资比例: 50.44%;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4,003.2000 万;出资比例:40.00%; 黄大荣;出资额:276.2208万;出资比例:2.76%; 黄定余;出资额:276.2208万;出资比例:2.76%;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 154.1232万;出资比例:1.54%; 陈华辉;出资额:70.0560万;出资比例:0.70%; 杨文华;出资额:50.0400万;出资比例:0.50%; 石刘建;出资额:50.0400万;出资比例:0.50%; 陈景淼;出资额:40.0320万;出资比例:0.40%; 朱加理;出资额:40.0320 万;出资比例:0.40%; |
实际控制 人持股形 式调整 |
依 据 2017 年 5 月31 日新亚 有限评 估值定 价 |
|
| 10 | 2018年第二 次股权转让 |
赵战兵;出资额:4,451.5584 万;出资比例: 44.48%;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4,003.2000 |
实际控制 人持股形 式调整 |
依 据 2017 年 5 月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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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变更时间、 情形 |
变更(转让/增资)后的股权比例 | 转让/增 资背景 |
价格确 定依据 |
出资来源 |
|---|---|---|---|---|---|
| 万;出资比例:40.00%;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 750.6000万;出资比例:7.50%; 黄大荣;出资额:276.2208万;出资比例:2.76%; 黄定余;出资额:276.2208万;出资比例:2.76%; 陈华辉;出资额:70.0560万;出资比例:0.70%; 杨文华;出资额:50.0400万;出资比例:0.50%; 石刘建;出资额:50.0400万;出资比例:0.50%; 陈景淼;出资额:40.0320万;出资比例:0.40%; 朱加理;出资额:40.0320 万;出资比例:0.40%; |
日新亚 有限评 估值协 商定价 |
||||
| 11 | 2018年第三 次股权转让 |
赵战兵;出资额:4,001.1984 万;出资比例: 39.98%;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4,003.2000 万;出资比例:40.00%;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 750.6000万;出资比例:7.50%; 赵培伊;出资额:450.3600万;出资比例:4.50%; 黄大荣;出资额:276.2208万;出资比例:2.76%; 黄定余;出资额:276.2208万;出资比例:2.76%; 陈华辉;出资额:70.0560万;出资比例:0.70%; 杨文华;出资额:50.0400万;出资比例:0.50%; 石刘建;出资额:50.0400万;出资比例:0.50%; 陈景淼;出资额:40.0320万;出资比例:0.40%; 朱加理;出资额:40.0320 万;出资比例:0.40%; |
直系亲属 间的股权 调整 |
1 元转 让 |
|
| 12 | 2018年第四 次股权转让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4,003.2000 万;出资比例:40.00%; 赵战兵;出资额:2,662.8558 万;出资比例: 26.61%;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额: 750.6000万;出资比例:7.50%; 赵培伊;出资额:450.3600万;出资比例:4.50%;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363.9273万;出资比例:3.64%;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额:363.9273万;出资比例:3.64%;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额:280.22万;出资比例:2.80%; 黄大荣;出资额:276.2208万;出资比例:2.76%; 黄定余;出资额:276.2208万;出资比例:2.76%;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出资额:200.1600 万;出资比例: 2.00%; 方小波;出资额:110.0880万;出资比例:1.10%; 陈华辉;出资额:70.0560万;出资比例:0.70%; 杨文华;出资额:50.0400万;出资比例:0.50%; 石刘建;出资额:50.0400万;出资比例:0.50%; 陈景淼;出资额:40.0320万;出资比例:0.40%; 朱加理;出资额:40.0320万;出资比例:0.40%; |
引入投资 人 |
根据新 亚有限 2018 年 预计净 利润协 商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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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变更时间、 情形 |
变更(转让/增资)后的股权比例 | 转让/增 资背景 |
价格确 定依据 |
出资来源 |
|---|---|---|---|---|---|
| 赣州浚泉信易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 资额:20.0160万;出资比例:0.20%; |
经核查,新亚电子历次增资及转让背景、原因合理;出资来源主要系自有/ 自筹,出资来源合法、合规。
发行人股权变动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均履行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必要 决策程序,并已向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历次股权 转让及增资真实、有效;发行人各股东合法、有效的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委 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权属合法、清 晰,不存在法律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转让的背景具有合理 性、价格确定依据具有公允性,出资来源合法,股权变动程序合规,历次股权转 让及增资真实,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争议。
1-1-8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 picture [407 x 30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赵战兵
100% 79.71%
温 浙 赣 陈华
利 乐 祥 温
赵 州 黄 黄 民 方 州 辉等5
新 清 禾 州
培 浚 大 定 投 小 浚 名自
控 26.61% 弘 伊 涌 瓯 泉 荣 余 乐 波 泉 然人
股 信 原 瑞
信 泰 信 股东
40% 7.50% 4.50% 3.64% 3.64% 2.80% 2.76% 2.76% 2.00% 1.10% 0.20% 2.50%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2.00% 94.80% 45.00% 44.00%
上海新亚 智本塑胶 新亚东方 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
(已注销) (已注销) (已转让) 限公司(已转让)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五)发行人的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为了能够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从而使主业更加突出,公司于 2018 年上半年将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资产进行了剥离处置。
- 1 、 2018 年 5 月,出售新亚东方股权
“ ” 新亚东方股权出售情况详见本节之 六、(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 2 、 2018 年 5 月,出售烟台北方城股权
“ ” 烟台北方城股权出售情况详见本节之 六、(二)发行人参股公司 。
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 量属性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自新亚有限成立至今,公司历次验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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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验资报告日 | 验资机构 | 验资报告 | 验资事项 |
|---|---|---|---|
| 1998年3月11日 | 乐清市审计事务所 | 乐审所验字[1998]第 126 号 |
新亚有限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 增加至1,212 万元 |
| 2001年2月27日 | 乐清永安会计师事 务所 |
乐永会验字[2001]第 138 号 |
新亚有限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 增加至5,008 万元 |
| 2009年12月23日 | 乐清永安会计师事 务所 |
乐永会验[2009]第 619 号 |
新亚有限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 增加至10,008 万元 |
| 2018年12月3日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验[2018]502号 | 新亚电子设立,注册资本为 10,008 万元 |
| 2019年4月15日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验[2019]112号 | 对新亚有限1997年设立时注册 资本到位情况进行核查 |
| 2018年11月29日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验[2018]555号 | 对新亚有限1998年第一次增资 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核查 |
| 2018年11月29日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验[2018]522号 | 对新亚有限2001年第二次增资 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核查 |
(二)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公司由新亚有限整体改制变更设立,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以新亚有限截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5,113.38 万元,按照 1:0.3985 的比例折合股 本为 10,008 万元,其余 15,105.3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发行人的内部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法人治理 结构。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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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1 x 28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证 行
研
券 采 生 品 企 营 财 政 审
发
事 购 产 保 管 销 务 综 计
中
务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合 部
心
部 部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发行人内部主要职能管理部门
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证券事务部 :组织实施公司资本市场运作;负责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筹 备工作;负责三会会议记录并保管相关文件;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 与投资者间的关系;负责公司在证券媒体的形象宣传工作;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披露的内部报告制度。
采购部: 负责产品原辅料、设备设施、行政用品的采购;负责对采购信息的 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负责供应商管理、物料仓库管理工作。
生产部 :负责公司动力系统(水、电)的线路设计与铺设;负责生产设备的 安装、调试与验收工作;负责生产设备正常运行的监测与监督;负责设备的日常 维护与保养;组织并实施生产计划;负责生产过程中的调度和控制管理工作;负 责生产物料耗用控制及生产库存的控制;负责生产现场的 5S 管理,实现安全生 产。
研发中心 :负责新产品的开发、试制及鉴定;负责技术的开发、改造及引进 工作;负责技术管理平台的建设及维护;负责新工艺的规划及研发;为公司各部 门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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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品保部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拟定质量标准;按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 的要求,负责生产全过程的进货检验、工序检验、成品检验工作;负责新产品定 型的质量评价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的即时监测,进行产品质量动态分析。
企管部 :属于公司监督部门,负责公司内部体系控制以及文件管理;负责客 户投诉事项、公司内外部异常的处理及追踪。
营销部 :负责公司品牌的定位、规划及推广;负责公司产品文化、市场文化 和管理文化的建立和发展;制订营销战略规划,组织市场销售推广;维系客户关 系,进行客户管理;负责销售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司日常外联事务工作; 负责公司外部各种关系的协调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成品仓库以及对外物流工 作。
财务部 :负责资金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编制与执行、成本控制与管理及税 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司 ERP、OA 等信息化系统的管理。
行政综合部 :负责公司非生产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等设施的维护 与修缮;负责公司土木建筑的施工与管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订,进行 安全教育并计划、组织、检查、总结、评比及处理安全事故等项工作;负责制订 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行政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与监 督;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对各部门运行、安全保卫和车辆管理进行 监察监督;负责各类科技项目、专利的申报和公司相关资质与荣誉的管理;负责 人力资源规划、薪酬、绩效、培训、职称评定、人才基金申报、劳资关系等管理 工作。
审计部 :负责流程控制、会计核算质量监控;负责公司经营状况与经营成果 的鉴定和评价;监督执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曾拥有 3 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上海新亚、智本塑胶、新亚 东方。其中,上海新亚、智本塑胶已注销,新亚东方已于 2018 年 5 月对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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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新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已注销)
| 公司名称 | 新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02年5月21日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赵战兵 |
| 住所 | 嘉定区江桥镇新苗路58号 |
| 经营范围 | 电线、电缆、条形连接器、电子元器件、塑料制品的生产、加工,五金交 电、电工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新亚有限持股52%,赵战兵、黄增畴、黄定余、陈伦林、白建功分别持股 9.6% |
上海新亚于 2004 年实际终止运营,2018 年 3 月 15 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上海新亚注销登记。
2 、乐清市智本塑胶有限公司(已注销)
| 公司名称 | 乐清市智本塑胶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1999年10月14日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黄增畴 |
| 住所 | 乐清市北白象镇螺丝城工业区(前西村) |
| 经营范围 | 塑料粒子、电线电缆、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销售。 |
| 股权结构 | 新亚有限持股94.80%,薛大放持股4.00%,朱加理持股1.20% |
智本塑胶于 2005 年实际终止运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乐清市税务局北白象
税务分局 2019 年 1 月 25 日出具的《证明》,智本塑胶已于 2005 年 4 月 30 日在 税务系统中核准注销。2017 年 9 月 15 日,智本塑胶完成工商注销。
3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已转让)
(1)新亚东方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6年11月4日 |
| 注册资本 | 6,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林晓燕 |
| 住所 |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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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 元器件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股权结构 | 利新控股持股96%,赵晓华持股4% |
(2)转让过程及履行的程序
2018 年 5 月 20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新亚有限将其持有的新亚东 方 45%的股权(对应 2,7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利新控股,并退出新亚东方。
2018 年 5 月 20 日,新亚东方召开股东会,同意新亚有限与利新控股签署的 股权转让协议,由新亚有限将其持有的新亚东方 45%股权(对应 2,700 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利新控股。新亚东方其他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018 年 5 月 20 日,新亚有限与利新控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 新亚有限将其持有的新亚东方 45%股权(认缴出资额 2,700 万元,实缴出资额 350 万元)转让给利新控股,总价款为 222.73 万元,依据评估值定价。
2018 年 5 月 29 日,新亚东方完成了本次工商登记变更。
(3)本次转让对发行人的影响
2017 年末新亚东方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与新亚电子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新亚东方 | 新亚电子 | 比例 |
| 855.01 | 59,176.30 | 1.44% |
| 9.74 | 87,395.79 | 0.01% |
| -479.16 | 8,127.45 | -5.90% |
新亚东方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模块,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相关。为突 出主业,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将新亚东方进行了剥离 处置,具有合理性。本次股权转让依据评估值定价,价格公允,因此不会对发行 人的利益造成任何损害。本次转让对发行人业绩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新亚电子净利润(合并) | 4,747.05 | 10,48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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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
|---|---|---|
| 新亚东方净利润 | -479.16 | -303.18 注 |
| 新亚东方处置损益 | - | 220.61 |
注: 2018 年 1-5 月净利润。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参股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 1 家参股公司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对外转让。
1、烟台北方城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03年7月23日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胡曼秋 |
|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卧龙园区峰山路1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企 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不含教育培训),广告的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房地产开发及房屋租赁业务 |
| 股权结构 | 胡曼秋持股100% |
| 参股背景 | 当时烟台房价较低,发行人与其他投资人均对烟台房地产市场未来前景比 较看好,认为有较大的升值空间,在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导下,发 行人跟投烟台北方城项目 |
| 转让情况 | 2018年5月新亚有限将其持有的烟台北方城44%股权转让给胡曼秋 |
| 转让原因 | 烟台北方城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相关,为 突出主业,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回笼资金。发行人目前不从事房地产 业务。 |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和经营情况:
| 单位:万元 | |
|---|---|
| 2018 年7 月31 日/2018 年1-7 月 | 2017 年12 月31 日/2017 年度 |
| 75,166.77 | 75,293.09 |
| -4,457.63 | -3,608.25 |
| 2,839.98 | 4,679.12 |
| -849.38 | -1,76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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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收入来源于商铺、公寓、别墅的出售以及商场的出租
2、烟台北方城历史沿革
根据烟台北方城工商登记资料,烟台北方城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 序 号 |
设立/变更 时间 |
变更前的股权比例 | 变更情况 | 变更后的股权比例 |
|---|---|---|---|---|
| 1 | 2003-7-23 | - | 设立 | 叶乐明,出资额300万元,持股比例10%; 黄时昌,出资额300万元,持股比例10%; 张剑锋,出资额300万元,持股比例10%; 南湘荣,出资额240万元,持股比例8%; 赵建华,出资额240万元,持股比例8%; 谢招旺,出资额210万元,持股比例7%; 潘里坦,出资额210万元,持股比例7%; 胡光定,出资额180万元,持股比例6%; 高达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周松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谢连盛,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章永康,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王建福,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陈丽云,出资额120万元,持股比例4%; 吴小麟,出资额120万元,持股比例4%; 杨绍芬,出资额30 万元,持股比例1% |
| 2 |
2004-1-16 | 叶乐明,出资额300 万元,持股比例 10%; 黄时昌,出资额300 万元,持股比例 10%; 张剑锋,出资额300 万元,持股比例 10%; 南湘荣,出资额240万元,持股比例8%; 赵建华,出资额240万元,持股比例8%; 谢招旺,出资额210万元,持股比例7%; 潘里坦,出资额210万元,持股比例7%; 胡光定,出资额180万元,持股比例6%; 高达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周松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谢连盛,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章永康,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王建福,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陈丽云,出资额120万元,持股比例4%; 吴小麟,出资额120万元,持股比例4%; 杨绍芬,出资额30 万元,持股比例1% |
股权转让 | 叶乐明,出资额900万元,持股比例30%; 黄时昌,出资额90万元,持股比例3%; 张剑锋,出资额1,110万元,持股比例37%; 南湘荣,出资额255万元,持股比例8.5%; 赵建华,出资额225万元,持股比例7.5%; 潘里坦,出资额210万元,持股比例7%; 王建福,出资额60万元,持股比例2%; 吴小麟,出资额120万元,持股比例4%; 杨绍芬,出资额30万元,持股比例1% |
| 3 |
2004-12-06 | 叶乐明,出资额900 万元,持股比例 30%; 黄时昌,出资额90万元,持股比例3%; 张剑锋,出资额1,110 万元,持股比例 37%; 南湘荣,出资额255 万元,持股比例 8.5%; 赵建华,出资额225 万元,持股比例 7.5%; 潘里坦,出资额210万元,持股比例7%; 王建福,出资额60万元,持股比例2%; 吴小麟,出资额120万元,持股比例4%; 杨绍芬,出资额30 万元,持股比例1% |
股权转让 | 温州中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530 万元,持股比例:51%; 叶乐明,出资额:345 万元,持股比例: 11.5%; 黄时昌,出资额:60万元,持股比例:2%; 张剑锋,出资额:345 万元,持股比例: 11.5%; 南湘荣,出资额:180万元,持股比例:6%; 赵建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潘里坦,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王建福,出资额:60万元,持股比例:2%; 杨绍芬,出资额:30万元,持股比例:1%; 刘刚,出资额:150 万元,持股比例: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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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设立/变更 时间 |
变更前的股权比例 | 变更情况 | 变更后的股权比例 |
|---|---|---|---|---|
| 4 | 2010-10-11 | 温州中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 1,530万元,持股比例:51%; 叶乐明,出资额:345万元,持股比例: 11.5%; 黄时昌,出资额:60万元,持股比例: 2%; 张剑锋,出资额:345万元,持股比例: 11.5%; 南湘荣,出资额:180万元,持股比例: 6%; 赵建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 5%; 潘里坦,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 5%; 王建福,出资额:60万元,持股比例: 2%; 杨绍芬,出资额:30万元,持股比例: 1%; 刘刚,出资额:150 万元,持股比例: 5% |
股权转让 | 温州中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530 万元,持股比例:51%; 烟台亚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额:1,320万 元,持股比例:44%; 赵建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
| 5 | 2011-8-26 | 温州中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 1,530万元,持股比例:51%; 烟台亚泰置业有限公司,出资额:1,320 万元,持股比例:44%; 赵建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 5% |
股权转让 | 温州中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1,530 万元,持股比例:51%; 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1,320万元, 持股比例:44%; 赵建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
| 6 | 2013-1-07 | 温州中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 1,530万元,持股比例:51%; 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1,320万元, 持股比例:44%; 赵建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 5% |
股权转让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530万 元,持股比例:51%; 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1,320万元, 持股比例:44%; 赵建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
| 7 | 2014-10-23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530 万元,持股比例:51%; 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1,320万元, 持股比例:44%; 赵建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 5% |
减资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275万 元,持股比例:51%; 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1,100万元, 持股比例:44%; 赵建华,出资额:125万元,持股比例:5% |
| 8 |
2016-8-24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275 万元,持股比例:51%; 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1,100万元, 持股比例:44%; 赵建华,出资额:125万元,持股比例: 5% |
增资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530万 元,持股比例:51%; 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1,320万元, 持股比例:44%; 赵建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5% |
| 9 |
2018-8-13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530 万元,持股比例:51%; 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1,320万元, 持股比例:44%; 赵建华,出资额:150万元,持股比例: 5% |
股权转让 | 胡曼秋,出资额:3,000万元,持股比例: 100% |
3、转让过程及履行的程序、转让真实性、是否存在代持、是否存在法律义
务
2018 年 5 月 28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新亚有限将其持有的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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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方城 44%股权(对应 1,32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胡曼秋;同意新亚有限将对 烟台北方城享有的 10,500 万元债权转让给胡曼秋。
2018 年 5 月 28 日,出让方新亚有限、正泰集团、赵建华与受让方胡曼秋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正泰集团、新亚有限、赵建华拟将合计持有的烟台 北方城 100%股权(其中,含新亚有限对烟台北方城享有的 44%股权)转让给胡 曼秋。各方同意以 2017 年 11 月 30 日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烟台北 方城《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7]第 1297 号)确定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基础,并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 7,500 万 元(净资产评估值 10,712.88 万元取整 1 亿元之后折价 75 折)。同日,新亚有限、 正泰集团、赵建华签署《同意股权转让声明》,同意其他股东的股权转让,放弃 以上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2018 年 5 月 28 日,债权人正泰集团、新亚有限、上海正泰投资有限公司、 赵建华、林光灵、刘永铭、赵战兵、赖建金[6] (以下简称“无息债权人”)与债务 人烟台北方城、受让人胡曼秋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债权人将其对债务 人烟台北方城享有的合计人民币 39,488.00 万元债权(其中,含新亚有限对烟台 北方城享有的 10,500 万元债权)转让给受让人胡曼秋。本次债权转让各方同意 以《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7]第 1297 号)确定的无息债权评估值为 基础(评估值与账面价值一致),并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在评估值 39,488.00 万元基础上折价 75 折之后取整作为转让价款,合计 29,600.00 万元。
2018 年 5 月 28 日,股东、无息债权人签署《协议书》,各方同意,37,100 万元转让款(7,500 万元股权转让款加上 29,600 万元债权转让款)按照各方股权 出资、无息债权投入金额予以分配,新亚电子分配金额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股权出资 ① |
无息债权投 入② |
参与分配金额合 计③=①+② |
占比④ | 最终分配金额 ⑤=37,100*④ |
| 新亚电子 | 1,320 | 10,500 | 11,820 | 27.82% | 10,321.08 |
| 其他股东和无 息债权人 |
1,680 | 28,988 | 30,668 | 72.18% | 26,778.92 |
| 全部股东和无 | 3,000 | 39,488 | 42,488 | 100.00% | 37,100.00 |
6 正泰集团、新亚有限、赵建华系股东;上海正泰投资有限公司、赵战兵系股东关联方;林 光灵为时任董事长,系管理者;刘永铭、赖建金系股东和管理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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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债权人合计
新亚电子上述股权和债权转让对价合计 10,321.08 万元,且已于 2018 年 8 月 收回。同月,烟台北方城完成了本次工商登记变更。根据烟台北方城相关协议、 处置对价支付凭证,对正泰集团、其他股东和无息债权人、受让人胡曼秋访谈记 录,前述股权处置真实,不存在代持。自上述股权转让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 发行人不再就相关资产负有法律义务。
4、烟台北方城股权和债权转让定价情况
本次股权和债权转让定价依据评估值。2017 年 11 月 30 日,湖北众联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7]第 1297 号),本次资 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5 月 31 日,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账面总资 产为 77,451.11 万元,负债为 80,439.58 万元,净资产为-2,988.47 万元;评估后的 总资产为 91,152.46 万元,增值 13,701.34 万元;负债为 80,439.58 万元,净资产 为 10,712.88 万元。
烟台北方城评估值与账面净资产差异及合理性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评估方法 | 主要原因 |
| 存货 | 37,370.92 | 40,344.04 | 2,973.12 | - | - |
| — 开发产 品 |
36,630.43 | 34,848.61 | -1,781.82 | 内容为别墅、公寓、商铺,市 场价格比较容易获取,故采用 市场法估算 |
由于项目位置距市区较 远,购买力不足,市场价 较低 |
| — 开发成 本 |
744.15 | 5,498.92 | 4,754.77 | 内容为待开发土地,采用基准 地价系数修正法并结合市场 法测算,确定评估值 |
企业于2004年取得土地, 距离评估基准日相隔13 年,在此期间土地市场价 格大幅上涨,导致存货- 开发成本增值 |
| 投资性房 地产 |
37,587.48 | 48,391.56 | 10,804.09 | 内容为商场,截至评估基准 日,商场现状用作出租,按年 收取租金,收益能够量化,本 次评估采用收益法 |
由于商场交由红星美凯龙 管理,打造为家居主题卖 场,出租效益较好,能够 带来长期稳定收益,故评 估增值 |
| 固定资产 | 256.44 | 180.57 | -75.86 | - | - |
| 资产总计 | 77,451.11 | 91,152.46 | 13,701.34 | - | - |
5、债权作价低于账面值的原因及本次处置公允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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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债权人投资背景
烟台北方城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注册资本远远不能满足其房地产项 目的开发资金需求。在项目前期建设期间,正泰集团、新亚有限、上海正泰等 8 位债权人向烟台北方城提供借款,用于烟台北方城生产经营,鉴于上述债权人当 时对项目未来前景比较看好,所以各方约定借款不计息,未来可根据借款本金投 入金额参与项目最终收益分配。
②债权作价低于账面值的原因及本次处置公允性分析 烟台北方城项目股权和债权折价原因如下:
a.烟台北方城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由于项目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处于 持续亏损状态,导致股东和债权人一直未能获得收益。2018 年,鉴于对项目未 来收益预期不乐观,股东和债权人对外处置股权和债权,以期尽快回笼资金;
b.正泰集团、新亚有限、上海正泰等 8 位债权人向烟台北方城提供了无息贷 款,借款本金投入金额可参与项目最终收益分配,所以该等债权人与股东类似, 在享受收益分配权利的同时也需承担投资亏损的风险,因此该等债权和股权一起 打包处置并按投入进行分配;
c.前述烟台北方城股权和债权评估值合计 50,200.88 万元,金额较大,为了 尽快收回资金,转让双方在评估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折价 75 折,最终商定处置 价格合计为 37,100.00 万元。
综上,烟台北方城股权及债权的定价尽管在评估值基础上有一定折价,但属 于交易双方协商定价的结果,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6、本次转让对发行人的影响
烟台北方城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相关。为突 出主业,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将所持烟台北方城股权 和债权对外出售。
①本次处置对发行人资产负债表影响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增加 | 减少 | 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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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存款 | 10,321.08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注1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注2 |
- | 8,538.64 | |
| 投资收益 注3(最终进入 留存收益) |
- | - | 1,782.44 |
注 1:2015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烟台北方城账面价值已减记至零,所以本次出售不影响长 期股权投资金额;
-
注 2:长期应收款 8,538.64 万元为截至 2018 年 7 月末的金额;
-
注 3:2018 年处置烟台北方城和新亚东方产生的投资收益合计金额为 2,003.04 万元,处置烟 台北方城产生的投资收益为 1,782.44 万元。
②本次转让对发行人业绩影响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新亚电子净利润(合并) | 4,747.05 | 10,481.09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 -777.93 | -373.73 注 |
| 烟台北方城处置损益 | - | 1,782.44 |
注:权益法核算下 2018 年 1-7 月投资收益。
7、发行人对烟台北方城拆借款情况
| 单位:万元 | |||||
|---|---|---|---|---|---|
| 时间 | 金额 | 期限 | 利率 | 偿还要求 | 其他核心条款 |
| 2010/7/06 | 3,000 | 不定期 借款 |
无 | 没有约定明 确偿还安排 |
新亚有限拟受让烟台北方城现有股东部分股 权成为烟台北方城股东,为支持烟台北方城 经营,谋求更高的收益、回报,本合同项下 借款暂不计利息;若未来新亚有限成功成为 烟台北方城股东,则烟台北方城承诺在项目 取得收益的情况下,向新亚有限支付相应的 回报;若未来新亚有限未成功成为烟台北方 城股东,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按照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计算 |
| 2012/7/17 | 1,000 | 不定期 借款 |
无 | 没有约定明 确偿还安排 |
鉴于新亚有限为烟台北方城股东,为支持烟 台北方城经营,谋求更高的收益、回报,本 合同项下借款为无息借款,烟台北方城承诺 仅将新亚有限提供的借款用于项目正常经 营,并承诺在项目取得收益的情况下,向新 亚有限支付相应的回报 |
| 2012/8/09 | 500 | ||||
| 2012/8/27 | 1,000 | ||||
| 2015/5/28 | 5,000 |
8、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提供借款情况
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烟台北方城股东提供无息借款情况如下:
| 持股比例 | 累计无息借款金额(万元) | 无息借款占比 |
|---|---|---|
| 44% | 10,500.00 | 4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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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股东 | 56% | 13,273.00 | 55.83% |
|---|---|---|---|
| 合计 | 100% | 23,773.00 | 100.00% |
注:上表仅列示烟台北方城三位股东的无息借款,非股东债权人的无息借款没有列示。
通过上表可知,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向烟台北方城提供的无息借款与各自持股 比例基本相当。
9、认定拆借款实质构成净投资的原因和合理性
①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投资企业确认应分担 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损失,原则上应以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 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这 里所讲‘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应收项 目,比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 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应予说明的 是,该类长期权益不包括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 常活动所产生的长期债权。”
②长期应收款的性质分析
烟台北方城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注册资本远远不能满足其房地产项 目的开发资金需求。因此公司向烟台北方城公司提供了 10,500 万元的拆借款, 并计入长期应收款。公司对烟台北方城公司的上述长期应收款主要系为其房地产 项目开发提供的长期资金支持,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没有对资金的归还期限 进行安排,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
综上,公司将上述长期应收款认定为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具有 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0、交易对手方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其他核 心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交易对手方胡曼秋与发行人、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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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分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分公司。
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1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利新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82MA2CN6B46M | |
| 成立日期 | 2018年3月14日 |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 实收资本 | 3,000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 | 林晓燕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白象大道 | |
| 主营业务 | 企业管理;企业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 众金融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股东结构 | 赵战兵持股100% | |
| 2019 年的主要财务 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15,561.69 |
| 净资产(万元) | 15,025.97 | |
| 净利润(万元) | 794.11 | |
| 2020 年1-6 月的主 要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15,467.22 |
| 净资产(万元) | 15,044.95 | |
| 净利润(万元) | 18.99 |
注:以上数据为母公司财务数据,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利新控股的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企业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向公众金融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利新控股是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赵战兵设立并 100%持股的控股公司,系赵战兵个人持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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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据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利新控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2 、赵战兵
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3231968080*, 住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赵战兵直接持有本 公司 26.61%股份,另通过利新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40.00%的股份,通过乐清弘信 间接持有公司 5.98%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 72.59%的股份。
3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乐清弘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82MA29A8TE4Q |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2月27日 | |
| 认缴出资额 | 2,775.2万元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付良俊 |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白象大道 | |
| 主营业务 | 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
| 2019 年的主要财务 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2,401.06 |
| 净资产(万元) | 2,399.06 | |
| 净利润(万元) | 74.50 | |
| 2020 年1-6 月的主 要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2,401.06 |
| 净资产(万元) | 2,399.06 | |
| 净利润(万元) | 0.00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乐清弘信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 1 | 付良俊 | 207,570.00 | 0.75% | 普通合伙人 |
| 2 | 赵战兵 | 22,122,080.00 | 79.71% | 有限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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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 3 | 林万荣 | 370,000.00 | 1.33% | 有限合伙人 |
| 4 | 吴成勇 | 205,350.00 | 0.74% | 有限合伙人 |
| 5 | 蒋建军 | 189,070.00 | 0.68% | 有限合伙人 |
| 6 | 高秋连 | 171,310.00 | 0.62% | 有限合伙人 |
| 7 | 方丽慧 | 157,250.00 | 0.57% | 有限合伙人 |
| 8 | 贺云峰 | 138,750.00 | 0.50% | 有限合伙人 |
| 9 | 张重霜 | 138,750.00 | 0.50% | 有限合伙人 |
| 10 | 陈秀娟 | 136,530.00 | 0.49% | 有限合伙人 |
| 11 | 龚国锋 | 134,310.00 | 0.48% | 有限合伙人 |
| 12 | 尚微燕 | 134,310.00 | 0.48% | 有限合伙人 |
| 13 | 周汉章 | 133,570.00 | 0.48% | 有限合伙人 |
| 14 | 朱东明 | 131,720.00 | 0.47% | 有限合伙人 |
| 15 | 陈国东 | 130,980.00 | 0.47% | 有限合伙人 |
| 16 | 薄录红 | 130,610.00 | 0.47% | 有限合伙人 |
| 17 | 余华平 | 123,580.00 | 0.45% | 有限合伙人 |
| 18 | 刘凯 | 122,840.00 | 0.44% | 有限合伙人 |
| 19 | 薛良舒 | 120,990.00 | 0.44% | 有限合伙人 |
| 20 | 俞金成 | 120,990.00 | 0.44% | 有限合伙人 |
| 21 | 赵永生 | 120,990.00 | 0.44% | 有限合伙人 |
| 22 | 葛秀 | 120,990.00 | 0.44% | 有限合伙人 |
| 23 | 陈奔 | 120,250.00 | 0.43% | 有限合伙人 |
| 24 | 周恩帅 | 120,250.00 | 0.43% | 有限合伙人 |
| 25 | 马国放 | 118,400.00 | 0.43% | 有限合伙人 |
| 26 | 丁建亮 | 118,400.00 | 0.43% | 有限合伙人 |
| 27 | 江辉 | 118,400.00 | 0.43% | 有限合伙人 |
| 28 | 吴菁菁 | 117,290.00 | 0.42% | 有限合伙人 |
| 29 | 高晓霞 | 116,550.00 | 0.42% | 有限合伙人 |
| 30 | 陈长伟 | 112,850.00 | 0.41% | 有限合伙人 |
| 31 | 张佩 | 112,850.00 | 0.41% | 有限合伙人 |
| 32 | 王庆多 | 111,000.00 | 0.40% | 有限合伙人 |
| 33 | 张银安 | 108,410.00 | 0.39% | 有限合伙人 |
| 34 | 林鹏逍 | 104,710.00 | 0.38% | 有限合伙人 |
| 35 | 魏晓秋 | 102,120.00 | 0.37% | 有限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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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 36 | 胡文春 | 98,420.00 | 0.35% | 有限合伙人 |
| 37 | 孙艳斌 | 93,980.00 | 0.34% | 有限合伙人 |
| 38 | 张立楠 | 93,980.00 | 0.34% | 有限合伙人 |
| 39 | 雷庭 | 89,540.00 | 0.32% | 有限合伙人 |
| 40 | 付玉玺 | 88,800.00 | 0.32% | 有限合伙人 |
| 41 | 李佳龙 | 86,210.00 | 0.31% | 有限合伙人 |
| 42 | 范平涛 | 78,810.00 | 0.28% | 有限合伙人 |
| 43 | 曹风雷 | 76,220.00 | 0.27% | 有限合伙人 |
| 44 | 杨克和 | 76,220.00 | 0.27% | 有限合伙人 |
| 45 | 郭东杰 | 62,900.00 | 0.23% | 有限合伙人 |
| 46 | 王露露 | 62,900.00 | 0.23%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27,752,000.00 | 100.00% | - |
乐清弘信的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乐清弘信的合伙人为付良俊(普通合伙人;新亚 电子职工代表监事)、赵战兵(有限合伙人;新亚电子董事长、总经理)、林万荣 (有限合伙人;新亚电子营销管理人员)、蒋建军(有限合伙人;新亚电子监事 会主席)、吴成勇(有限合伙人;新亚电子销售人员)等 46 个自然人。
乐清弘信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均系发行人的员工。
据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乐清弘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4 、赵培伊
女,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3821994070*, 住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赵培伊直 接持有本公司 4.50%股份。
5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祥禾涌原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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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企业名称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2651F | |
| 成立日期 | 2016年4月26日 | |
| 认缴出资额 | 175,100万元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涌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主要经营场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958号1702室 | |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2019 年的主要财务 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120,989.97 |
| 净资产(万元) | 120,472.33 | |
| 净利润(万元) | -308.86 | |
| 2020 年1-6 月的主 要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114,569.45 |
| 净资产(万元) | 113,561.80 | |
| 净利润(万元) | 1,038.45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祥禾涌原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 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 1 | 上海涌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100.00 | 0.06% | 普通合伙人 |
| 2 | 陈金霞 | 50,000.00 | 28.56% | 有限合伙人 |
| 3 |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0 | 28.56% | 有限合伙人 |
| 4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5.71% | 有限合伙人 |
| 5 | 高冬 | 8,800.00 | 5.03% | 有限合伙人 |
| 6 | 刘先震 | 6,000.00 | 3.43% | 有限合伙人 |
| 7 | 王晓斌 | 3,000.00 | 1.71% | 有限合伙人 |
| 8 | 东莞盛粤景嘉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
3,000.00 | 1.71% | 有限合伙人 |
| 9 | 赵煜 | 2,700.00 | 1.54% | 有限合伙人 |
| 10 | 陈红霞 | 2,500.00 | 1.43% | 有限合伙人 |
| 11 | 陈艺东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 12 | 洪波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 13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 14 | 黄幸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 15 | 姜健勇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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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 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 16 | 姜铁城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 17 | 李梓炜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 18 | 宁波日月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 19 | 上海好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 20 | 西藏佑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 21 | 闫方义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 22 | 张贵洲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 23 | 张卫克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 24 | 朱艳君 | 2,000.00 | 1.14% | 有限合伙人 |
| 25 | 陈爱玲 | 1,000.00 | 0.57% | 有限合伙人 |
| 26 | 陈勇辉 | 1,000.00 | 0.57% | 有限合伙人 |
| 27 | 单秋微 | 1,000.00 | 0.57% | 有限合伙人 |
| 28 | 和福兴远资产管理(天津)有限 公司 |
1,000.00 | 0.57% | 有限合伙人 |
| 29 | 上海初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
1,000.00 | 0.57% | 有限合伙人 |
| 30 | 上海荣纪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 | 0.57% | 有限合伙人 |
| 31 | 上海裕路企业管理事务所 | 1,000.00 | 0.57% | 有限合伙人 |
| 32 | 沈军 | 1,000.00 | 0.57% | 有限合伙人 |
| 33 | 王舒娅 | 1,000.00 | 0.57% | 有限合伙人 |
| 34 | 吴军 | 1,000.00 | 0.57% | 有限合伙人 |
| 35 | 宁波悦海熙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1,000.00 | 0.57%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175,100.00 | 100.00% | - |
祥禾涌原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S5647,成立时间:2016 年 4 月 26 日,备案时间:2017 年 3 月 23 日,基金类型: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 人名称: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基金业协 会登记,登记编号:P1003507,登记时间:2014 年 6 月 4 日,基金管理人类型: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据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祥禾涌原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其基金 管理人亦已依法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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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温州瓯瑞的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03MA2CPGX87M | |
| 成立日期 | 2018年5月21日 | |
| 认缴出资额 | 30,000万元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杭州兆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A 幢 311 室(自主申报) |
|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 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2019 年的主要财务 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20,698.47 |
| 净资产(万元) | 20,446.47 | |
| 净利润(万元) | -189.74 | |
| 2020 年1-6 月的主 要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29,503.42 |
| 净资产(万元) | 29,503.42 | |
| 净利润(万元) | 34.68 |
注:2019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温州瓯瑞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 1 | 杭州兆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 | 0.50% | 普通合伙人 |
| 2 | 杭州天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 | 0.50% | 普通合伙人 |
| 3 |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 | 50.00% | 有限合伙人 |
| 4 | 温州市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0 | 30.00% | 有限合伙人 |
| 5 | 瑞安市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 | 有限合伙人 |
| 6 | 平阳奕阳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 |
2,700.00 | 9.00%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30,000.00 | 100.00% | - |
温州瓯瑞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CZ800,成立时间:2018 年 5 月 21 日,备案时间:2018 年 7 月 17 日,基金类型: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 人名称:杭州兆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兆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基金业协 会登记,登记编号:P1005664,登记时间:2014 年 12 月 24 日,基金管理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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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据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温州瓯瑞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其基金 管理人亦已依法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7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温州浚泉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03MA297JNF83 | |
| 成立日期 | 2017年8月3日 | |
| 认缴出资额 | 35,000万元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 |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A 幢 303 室 |
|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 2019 年的主要财务 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28,431.12 |
| 净资产(万元) | 28,242.15 | |
| 净利润(万元) | -385.09 | |
| 2020 年1-6 月的主 要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29,828.88 |
| 净资产(万元) | 29,143.40 | |
| 净利润(万元) | 0.35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温州浚泉信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 1 | 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 | 1.00% | 普通合伙人 |
| 2 |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4,700.00 | 42.00% | 有限合伙人 |
| 3 | 温州市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10,500.00 | 30.00% | 有限合伙人 |
| 4 | 吴培培 | 4,900.00 | 14.00% | 有限合伙人 |
| 5 | 周信忠 | 2,450.00 | 7.00% | 有限合伙人 |
| 6 | 卢恩胜 | 1,225.00 | 3.50% | 有限合伙人 |
| 7 | 方小波 | 875.00 | 2.50% | 有限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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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5,000.00 100.00% -
温州浚泉信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W9113,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3 日,备案时间:2017 年 8 月 30 日,基金类型: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 人名称: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已在基金业协会登 记,登记编号:P1062697,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12 日,基金管理人类型:私 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据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温州浚泉信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其基 金管理人亦已依法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8 、黄大荣
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3231962031*, 住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黄大荣直接持有 本公司 2.76%股份。
9 、黄定余
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3231963032*, 住址:上海市黄浦区河南南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黄定余直接持有 本公司 2.76%股份。
10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浙民投乐泰的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82MA2CPAML7N |
| 成立日期 | 2018年5月10日 |
| 认缴出资额 | 90,000万元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长东路1号(正泰乐清物联网传感器产业 园1 号楼5 层) |
| 主营业务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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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的主要财务 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44,346.64 |
|---|---|---|
| 净资产(万元) | 44,346.14 | |
| 净利润(万元) | -358.60 | |
| 2020 年1-6 月的主 要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44,199.25 44,198.75 -181.19 |
| 净资产(万元) | ||
| 净利润(万元) |
注:2019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浙民投乐泰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 1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
900.00 | 1.00% | 普通合伙人 |
| 2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 | 44.44% | 有限合伙人 |
| 3 | 乐清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30,000.00 | 33.33% | 有限合伙人 |
| 4 | 西藏浙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902.00 | 21.00% | 有限合伙人 |
| 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浙 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98.00 | 0.22%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90,000.00 | 100.00% | - |
浙民投乐泰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EA124,成立时间:2018 年 5 月 10 日,备案时间:2018 年 8 月 27 日,基金类型: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 人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登记编号:P1064781,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13 日,基金管理人类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据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浙民投乐泰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其基 金管理人亦已依法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11 、方小波
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201061974082*, 住址: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方小波直接持有本 公司 1.1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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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陈华辉
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3021967030*, 住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前岸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陈华辉直 接持有本公司 0.70%股份。
13 、杨文华
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2323021983050*, 住址:江苏省扬州市维扬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杨文华直接持有本 公司 0.50%股份。
14 、石刘建
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6821979121*, 住址:江苏省如皋市石庄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石刘建直接持有本 公司 0.50%股份。
15 、陈景淼
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3231979090*, 住址:浙江省乐清市磐石镇花园东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陈景淼直 接持有本公司 0.40%股份。
16 、朱加理
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3231963072*, 住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双庙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朱加理直 接持有本公司 0.40%股份。
17 、赣州浚泉信易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赣州浚泉信的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赣州浚泉信易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02MA35LG2H75 |
| 成立日期 | 2016年11月29日 |
| 认缴出资额 | 13,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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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 |
|---|---|---|
| 主要经营场所 |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18号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607-35室 | |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以上项目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证券、期货及财政 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
| 2019 年的主要财务 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13,211.50 |
| 净资产(万元) | 13,118.83 | |
| 净利润(万元) | -34.39 | |
| 2020 年1-6 月的主 要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万元) | 13,765.99 |
| 净资产(万元) | 13,624.85 | |
| 净利润(万元) | 21.02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赣州浚泉信的合伙人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型 |
|---|---|---|---|---|
| 1 | 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0.74% | 普通合伙人 |
| 2 |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5,300.00 | 39.26% | 有限合伙人 |
| 3 | 方小波 | 4,850.00 | 35.93% | 有限合伙人 |
| 4 | 吴志泽 | 1,800.00 | 13.33% | 有限合伙人 |
| 5 | 周信忠 | 1,350.00 | 10.00% | 有限合伙人 |
| 6 | 平阳源泉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00.00 | 0.74% | 普通合伙人 |
| 合计 | 13,500.00 | 100.00% |
赣州浚泉信已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基金编号:SW0073,成立时间:2016 年 11 月 29 日,备案时间:2017 年 7 月 3 日,基金类型:创业投资基金,基金管理 人名称: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已在基金业协会登 记,登记编号:P1062697,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12 日,基金管理人类型:私 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据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赣州浚泉信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其基 金管理人亦已依法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18 、自然人股东任职经历及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新亚电子的自然人股东共计 10 人,其任职经历及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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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自然人 股东 |
近五年主要任职经历 | 在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
|---|---|---|---|
| 1 | 赵战兵 | 2008.03-2018.11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8.11.28-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2.05-2018.03新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0.10-2018.08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2014.10-2016.08烟台浙泰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6.11-2018.12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8.05-2018.12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
董事长兼总 经理 |
| 2 | 赵培伊 | 2012.08-2016.05 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学生 2016.10-2017.01上海必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部职员 2017.10-2018.11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职员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职员 |
证券事务代 表 |
| 3 | 黄大荣 | 2008.10-至今 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02.7-至今 温州锦亚电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998.10-至今 福清市新众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2.8-至今 上海乐之地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2.10-至今 江苏乐之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06.1-2018.1苏州新亚电通有限公司 董事 2011.6-2015.9温州新亚光电有限公司(已注销) 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 |
- |
| 4 | 黄定余 | 2007.9-至今 上海宏星建材有限公司 董事 2007.11-至今 上海宏星装饰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7.12-至今 上海宏星楼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0.6-2019.3上海维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
- |
| 5 | 方小波 | 2017.01-至今 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6.05-至今 深圳市恒之道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5.02-至今 浙江报喜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3.02-2017.12上海迪睿服饰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16.12-2017.3上海双佳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5.05-2016.12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 |
- |
| 6 | 陈华辉 | 1999.06-2018.11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历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 监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 监 |
董事、副总 经理、财务 总监 |
| 7 | 石刘建 | 2006.2-2018.11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工程师、工程科长、工程部 经理、总工程师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
董事、副总 经理 |
| 8 | 杨文华 | 2004.07-2018.11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历任工程师、电线科科长、 营销部市场科科长、营销部办事处经理 2018.11.28-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
董事、副总 经理 |
| 9 | 朱加理 | 1993-2018.1l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营销部副经理 2018.1l-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营销部副经理 |
监事、营销 部副经理 |
| 10 | 陈景淼 | 2000.3-2018.1l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历任会计、财务部副经理、 财务部经理 2018.11.28-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财务部经理 |
董事、财务 部经理 |
经核查,新亚电子自然人股东不存在违反《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 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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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等禁止担任股东的相关规定;新亚电子法人股东中 利新控股、乐清弘信系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祥禾涌原、温州瓯瑞、浙民 投乐泰、温州浚泉信、赣州浚泉信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前述法人股东具有担 任新亚电子股东的资质。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现有股东均为适格股东。
(二)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利新控股、赵战 兵、乐清弘信,其持股比例分别为 40.00%、26.61%、7.50%。其具体情况参见本 “ ” 节 七、(一)发起人的基本情况 。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利新控股,其直接持有公司 40.00%的股份。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为赵战兵,其直接持有公司 26.61%的股份,另通过利新控股间接控制公 司 40.00%的股份,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66.61%的股份。
(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利新控股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新亚东 “ ” 方和昊亚新能源,新亚东方具体情况参见本节 六、(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昊亚新能源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温州昊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20年6月15日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黄耀威 |
| 住所 |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518号悦城花苑6幢2001室(仅限办 公使用)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 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停车场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 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 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新亚东方持股99%,黄耀威持股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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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
除新亚电子、利新控股、新亚东方、昊亚新能源外,实际控制人赵战兵不存 在其他控制的企业。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
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 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 10,008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3,336 万股,占发行后 股本 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本次发行后 |
|---|---|---|---|---|---|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 4,003.20 | 40.00% | 4,003.20 | 30.00% |
| 2 | 赵战兵 | 2,662.86 | 26.61% | 2,662.86 | 19.96% |
| 3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750.60 | 7.50% | 750.60 | 5.63% |
| 4 | 赵培伊 | 450.36 | 4.50% | 450.36 | 3.38% |
| 5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3.93 | 3.64% | 363.93 | 2.73% |
| 6 |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363.93 | 3.64% | 363.93 | 2.73% |
| 7 |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280.22 | 2.80% | 280.22 | 2.10% |
| 8 | 黄大荣 | 276.22 | 2.76% | 276.22 | 2.07% |
| 9 | 黄定余 | 276.22 | 2.76% | 276.22 | 2.07% |
| 10 |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 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200.16 | 2.00% | 200.16 | 1.50% |
| 11 | 其他股东 | 380.30 | 3.80% | 380.30 | 2.85% |
| 12 |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 - | 3,336.00 | 25.00% |
| 合计 | 10,008.00 | 100.00% | 13,344.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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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十名股东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 4,003.20 | 40.00% |
| 2 | 赵战兵 | 2,662.86 | 26.61% |
| 3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50.60 | 7.50% |
| 4 | 赵培伊 | 450.36 | 4.50% |
| 5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363.93 | 3.64% |
| 6 |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363.93 | 3.64% |
| 7 |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80.22 | 2.80% |
| 8 | 黄大荣 | 276.22 | 2.76% |
| 9 | 黄定余 | 276.22 | 2.76% |
| 10 | 温州浙民投乐泰物联网产业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16 | 2.00% |
| 合计 | 9,627.70 | 96.21% |
(三)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 职务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在本公司任职 |
|---|---|---|---|---|
| 1 | 赵战兵 | 2,662.86 | 26.61% | 董事长、总经理 |
| 2 | 赵培伊 | 450.36 | 4.50% | 证券事务代表 |
| 3 | 黄大荣 | 276.22 | 2.76% | - |
| 4 | 黄定余 | 276.22 | 2.76% | - |
| 5 | 方小波 | 110.09 | 1.10% | - |
| 6 | 陈华辉 | 70.06 | 0.70%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 |
| 7 | 杨文华 | 50.04 | 0.50% | 董事、副总经理 |
| 8 | 石刘建 | 50.04 | 0.50% | 董事、副总经理 |
| 9 | 陈景淼 | 40.03 | 0.40% | 董事、财务部经理 |
| 10 | 朱加理 | 40.03 | 0.40% | 监事、营销部副经理 |
(四)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本公司股东中无战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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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为:
-
1、实际控制人赵战兵持有利新控股 100%的股权;赵战兵持有乐清弘信
-
79.71%的份额;
2、实际控制人赵战兵与股东赵培伊系父女关系;
3、陈华辉报告期内曾任利新控股的监事;
4、温州浚泉信与赣州浚泉信为同一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企业;
5、方小波分别持有温州浚泉信 2.50%的份额、赣州浚泉信 35.93%的份额, 同时持有温州浚泉信、赣州浚泉信的普通合伙人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 10.00%的股权;
6、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共同有限合伙人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
7、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存在共同有限合伙人温州市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除存在上述关联关系外,发行人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其他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签字人员之 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利益输送安排,截 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 在争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关联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 4,003.20 | 40.00% |
| 2 | 赵战兵 | 2,662.86 | 26.61% |
| 3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750.60 | 7.50% |
| 4 | 赵培伊 | 450.36 | 4.50% |
| 5 | 上海祥禾涌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363.93 | 3.64% |
| 6 | 温州瓯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363.93 | 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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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
| 7 | 温州浚泉信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80.22 | 2.80% |
| 8 | 方小波 | 110.09 | 1.10% |
| 9 | 陈华辉 | 70.06 | 0.70% |
| 10 | 赣州浚泉信易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20.02 | 0.20% |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 ” “ ” 重大事项提示 之 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
(七)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和股东数 量超过两百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历史上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形已经清理完毕, “ ” 具体情况参见本节 三、发行人的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资产重组情况 。
本公司成立至今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 过二百人的情况。
九、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在册职工总数分 别为 721 人、664 人、682 人和 708 人。
(二)员工结构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总数为 708 人,员工的专业结构、受教育 程度和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1 、员工专业结构情况
| 专业构成 | 人数(人) | 占比 |
|---|---|---|
| 行政管理人员 | 45 | 6.36% |
| 财务人员 | 15 | 2.12% |
| 研发技术人员 | 37 | 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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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销人员 | 77 | 10.88% |
|---|---|---|
| 生产人员 | 534 | 75.42% |
| 合计 | 708 | 100.00% |
2 、员工受教育情况
| 受教育程度 | 人数(人) | 占比 |
|---|---|---|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7 | 3.81% |
| 大专学历 | 57 | 8.05% |
| 大专以下学历 | 624 | 88.14% |
| 合计 | 708 | 100.00% |
3 、员工年龄分布情况
| 年龄 | 人数(人) | 占比 |
|---|---|---|
| 41岁以上 | 180 | 25.42% |
| 31-40岁 | 219 | 30.93% |
| 30岁以下 | 309 | 43.64% |
| 合计 | 708 | 100.00% |
(三)发行人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
本公司按照国家及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统一向所 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向当地住房 公积金管理机构缴纳住房公积金。
1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社保缴纳情况如下:
| 人员类型 | 2020 年 6 月末 |
2019 年 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未缴纳原因 |
|---|---|---|---|---|---|
| 总人数(a) | 708 | 682 | 664 | 721 | - |
| 退休返聘人员(b) 注 | 20 | 20 | 18 | 15 | 已办理退休手续,不需缴纳 社会保险 |
| 新入职员工(c) | 81 | 20 | 36 | 31 | 员工新入职,社会保险缴纳 手续正在办理中 |
| 个人参保(d) | 17 | 20 | 35 | 167 | 已参加“新农合”、“新农保” 等其他保险,自愿放弃在本 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
| 应缴人数(e=a-b-c-d) | 590 | 622 | 575 | 50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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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个人不愿缴(f) | 7 | 38 | 27 | 168 | 因岗位流动性等原因不愿 缴纳 |
|---|---|---|---|---|---|
| 实缴人数(g=e-f) | 583 | 584 | 548 | 340 | - |
| 缴纳比例(h=g/e) | 98.81% | 93.89% | 95.30% | 66.93% | - |
注:同一期间公司因退休返聘未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存在差异,原因系:①2017 年末部分退休返聘人员社保累计缴费不足 15 年,该部分员工继续缴纳社保但未缴纳公积金; ②2019 年末部分人员已达到退休年龄停止缴纳社保但继续缴纳公积金。
2 、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 人员类型 | 2020 年6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年 末 |
2017 年 末 |
未缴纳原因 |
|---|---|---|---|---|---|
| 总人数(a) | 708 | 682 | 664 | 721 | - |
| 退休返聘人员(b) | 19 | 18 | 18 | 17 | 已办理退休手续,不需缴纳 住房公积金 |
| 新入职员工(c) | 81 | 20 | 36 | 31 | 员工新入职,住房公积金手 续正在办理中 |
| 应缴人数(d=a-b-c) | 608 | 644 | 610 | 673 | - |
| 个人不愿缴(e) | 18 | 63 | 104 | 607 | 因岗位流动性等原因不愿 缴纳住房公积金 |
| 实缴人数(f=d-e) | 590 | 581 | 506 | 66 | - |
| 缴纳比例(g=f/d) | 97.04% | 90.22% | 82.95% | 9.81% | - |
3 、社保五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截至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
| 险种 | 公司承担 | 员工个人承担 |
|---|---|---|
| 养老保险 | 14% | 8% |
| 医疗保险 | 2%、2.5% | 2% |
| 生育保险 | 1% | - |
| 工伤保险 | 0.28% | - |
| 失业保险 | 0.5% | 0.5% |
| 住房公积金 | 5% | 5% |
4 、监管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根据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及时缴纳社保,没有因违法用工被劳动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 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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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及浙江省的相关规定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开立了住房公积金 账户,为其员工依法办理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未发现发行人有涉及住房公积金 违法违规行为,也没受到因住房公积金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针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公司已取得其所在地社保和公 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报告期内无处罚证明,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不 存在违反社保、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5 、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战兵出具《承诺函》,承诺所在地有关社保主管部门或公 积金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要求发行人补缴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任何 期间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费用,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无条件全额承 担该部分补缴和被追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滞纳金、罚款等),保证发 行人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6 、如足额缴纳对持续经营的影响
假设报告期内按照法规规定的标准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且社保公积金按 照应缴人数全覆盖缴纳时,各年度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如下:
单元:元
| 单元: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净 利润扣减 |
2019 年度净利润 扣减 |
2018 年度净利润 扣减 |
2017年度净利润 扣减 |
| 社会保险费 | 32,477.28 | 352,610.43 | 253,478.16 | 1,461,317.76 |
| 住房公积金 | 21,816.00 | 152,712.00 | 231,441.60 | 1,259,767.80 |
| 合计 | 54,293.28 | 505,322.43 | 484,919.76 | 2,721,085.56 |
| 净利润 | 52,213,713.56 | 108,311,338.32 | 104,810,873.45 | 47,470,453.17 |
| 占净利润比 例 |
0.10% | 0.47% | 0.46% | 5.73% |
注:扣除所得税影响。
如上表所示,如发行人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相对较小。 综上所述,如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7 、未参与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的住房问题解决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员工总数为 708 人,公司为其中 590 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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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其余 118 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原因如下:
| 员工类型 | 人数(人) | 未缴纳原因 |
|---|---|---|
| 退休返聘人员 | 19 | 已办理退休手续,不需缴纳住房公积金 |
| 新入职员工 | 81 | 员工新入职,住房公积金手续正在办理中 |
| 个人不愿缴 | 18 | 因岗位流动性等原因不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
发行人为不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提供了员工宿舍或住房补贴。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从公司行政部门获取了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未参与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名单、员工宿舍登记名单,以及住房补贴发放名单。经核 查,个人不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全部居住在公司提供的员工宿舍。综上所述, 公司对个人不愿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提供了员工宿舍和住房补贴,未参与缴纳 住房公积金员工的住房问题得到了解决。
8 、劳务派遣用工及其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
(1) 报告期内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 1)劳务派遣的用工范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主要岗位统计情况,劳务派遣劳动者主要工 作岗位为打包、杂工,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符合《劳务 派遣暂行规定》关于“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规定。
2)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员工花名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 议、发行人劳务派遣名册等材料,发行人从 2017 下半年开始采用劳务派遣的用 工方式。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如下:
| 时间 劳务派遣人数 发行人用工总数 注 占比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 0 | 27 | 11 | 32 | |
| 708 | 682 | 664 | 721 | |
| 0.00% | 3.96% | 1.66% | 4.44% |
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规定,用工总数为用工单位订 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劳务派遣人员占发行人用工总数的比例均未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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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 工总量的 10%”的规定。
(2)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等材料并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 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薪资、福利等均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
(3)是否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发行人劳务派遣方式的用工制度是否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根据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 心出具的证明,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未与劳务派遣公司及劳务 派遣员工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和纠纷,亦未受到有关劳动行政部门或公积金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末,发行人劳务派遣人员比例分别为 4.44%、1.66%、3.96%和 0.00%,符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暂 行规定》,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劳务派遣方式的用工制度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四)员工薪酬情况
1、发行人员工薪酬政策及高管薪酬安排
(1)发行人员工薪酬政策
发行人根据员工工种岗位的不同,分别制订了行政、管理、后勤、一线等员 工的工资管理规定、薪资定级升级实施细则,根据岗位职级制订了薪资表。随着 当地经济和收入水平的上升,不定期对薪资表进行调整。
(2)发行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前后高管薪酬安排
发行人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 细则》,对其职责权限与决策程序作出了如下规定: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制订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考 核标准并执行相关考核;核定公司薪酬体系、绩效评价标准、奖惩制度等;监督 薪酬制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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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薪酬计划决策程序;
-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的工作要求;
-
4)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程序。
发行人按上述薪酬制度和公司薪酬标准对高管进行薪酬安排。截至目前,发 行人尚未制订高管薪酬在上市后的调整计划。
- 2、发行人员工薪酬情况
发行人各职级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和乐清当地及行业平均水平对比如下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1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 度 |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
| 高层员工 | 30.29 | - | 64.59 | 0.48% | 64.28 | 7.30% | 59.91 |
| 中层员工 | 8.54 | - | 18.42 | 0.11% | 18.40 | 6.64% | 17.25 |
| 普通员工 | 3.76 | - | 8.16 | 15.50% | 7.06 | 5.19% | 6.71 |
| 劳务派遣员工 | 2.16 | - | 3.95 | -2.47% | 4.05 | -9.60% | 4.48 |
| 平均薪酬 | 4.22 | - | 9.10 | 14.85% | 7.92 | 3.71% | 7.64 |
| 员工总薪酬 | 2,794.90 | - | 5,883.70 | 3.23% | 5,699.49 | 7.97% | 5,278.67 |
| 当地人均薪酬2 | - | - | 5.80 | 13.28% | 5.12 | 9.64% | 4.67 |
| 行业人均薪酬3 | - | - | 12.10 | 32.39% | 9.14 | 2.40% | 8.93 |
注 1:高层员工、中层员工、普通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及平均薪酬统计的为人均数,员工总 薪酬统计的是当期合计数;
注 2:根据乐清市统计局数据,2017 年-2019 年乐清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 注 3: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日丰股份、沃尔核材、景弘盛公告。
2019 年度,公司因人员工作效率和机器运行效率提升,基层生产人员有所 下降,但业绩保持持续增长,因此员工薪酬水平有显著提升。
发行人属于乐清当地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其普通员工薪酬高于当地私营单 位就业人员平均水平,具有其合理性。发行人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主要从事临时 性、辅助性工作,不确定性较大,因此其平均薪酬低于普通员工平均水平且有一 定波动,属于合理现象。
发行人薪酬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系发行人位于乐清地区,而同行业可 比公司位于中山、深圳、常熟等地,由于地区经济水平及劳动力成本差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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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持有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发行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就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 生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作出了承诺,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 ” “ ” 同业竞争 之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就规范今后可能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作出了承诺,详见“第七节 同业竞 争与关联交易”之“七、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规定”之“(五)拟采取的 ” 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三)股份锁定和减持事项的承诺
发行人股东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事项的承诺详见本招股书“重大事项提示” “ ” 之 二、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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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精细电子线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包 括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高频数据线材及特种线材等,已经 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工业控制设备、汽车电子、数据服 务器及新能源科技等领域。
公司拥有 33 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沉淀了先进实用的专用技术和高效的 生产工艺。作为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公司参与《机器人柔性电缆测试 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编制。公司先后取得美国 UL、加拿大 CSA、德国 VDE、 中国 CCC、韩国 KC、德国 TÜV、日本 JET 和美国 ETL 等产品认证,满足不同 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系统,取得 IATF16949 质量 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和 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 拥有 CNAS 认可的检测中心,确保产品品质的可靠性和一致性,满足了各应用 领域对于线材精密度、耐久性、抗干扰、阻燃性、抗冷热、抗油污、信号衰减率、 柔韧性等诸多方面的严苛要求。
公司已进入多家知名终端客户的供应商名录,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通过安费诺、得润电子、华虹电子、高岭电子、上海元一等大中型线束和连 接器制造商,向海信、海尔、格力、美的、LG、三星、夏普、奥克斯、松下、 大金、索尼、佳能、美菱、史丹利、戴尔、惠普、浪潮、思科、通用、长安汽车、 长城汽车、阿特斯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优质精细电子线材,得到客户的一致 认可。
公司一贯坚持高端市场发展战略,面向国际知名终端客户,凭借自身可靠性 优、一致性好和性价比高的产品,以及研发快速响应、持续改进、及时交货、精 准服务等综合优势,逐步打破了精细电子线材高端市场由日立、住友、百通等国 际品牌垄断的局面,实现进口替代,努力推动高端精细电子线材国产化进程。
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和积累,公司已成为中国消费电子线材细分行业的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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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2018 年,公司主导产品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 经济联合会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证书(2019 年-2021 年)》。
公司一直专注于精细电子线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 有发生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
按照应用场景的不同,可将公司产品分为常规线材和特种线材。常规线材主 要包括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和高频数据线材;特种线材主要 包括交联线材和铁氟龙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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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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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主要应用于电子、电器等设备的内部连接,用于传 输信号和电能,通常由导体、绝缘层、屏蔽层和护套层组成,主要依据客户对于 电载流量、连接器匹配、阻燃性、抗干扰等需求进行内部结构设计。公司消费电 子及工业控制线材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工业控制设备、消费电子等众多领域, 并得到国际知名终端客户的认可。
| 主要产 品种类 |
产品特点 | 应用范围 | 认证 |
|---|---|---|---|
| 1、产品精度高,线径波动控制在±0.01mm,整 |
|||
| 消费电 子及工 |
体线材外径最小达到0.18mm; 2、独特的绝缘配方及铜丝绞合工艺满足下游客 |
家用电器、计 算机、智能化 |
UL\CCC\VDE |
| 业控制 线材 |
户进行高速化刺破式压接加工,节省人工成本; 3、具有高柔性(弯曲寿命超过3000 万次)、 抗干扰性、耐油等优良性能。 |
办公、工业控 制设备 |
\ETL\JET\CS A |
2 、汽车电子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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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子线材是指汽车内部和外部用于传输信号和电能的连接线材,一般用 于发动机(点火、电喷、发电、起动)、油箱、仪表、照明、空调、辅助电器等 部分。公司生产的汽车电子线材主要用于车辆电器及仪表线路的安装及固定敷 设,在耐油、耐磨、柔软、弯曲和抗紫外线等方面要求较高。
| 主要产 品种类 |
产品特点 | 应用范围 | 认证 |
|---|---|---|---|
| 1、优异的耐高低温性,保持-40℃~250℃冷 |
|||
| 汽车电 |
热循环冲击不开裂; 2、耐化学液体腐蚀性强,在各类汽车常见 |
车辆电器及仪表 线路的安装及固 |
IATF16949 汽 车质量管理体 |
| 子线材 | 油品及酸液中浸渍后烘烤1000小时不开裂; 3、抗老化性强,耐受高温3000小时不开裂。 |
定敷设 | 系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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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频数据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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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生产的高频数据线材主要为 SAS 计算机系统连接线材,作为服务器 数据吞吐的连接通道,由导体、绝缘层、地线、屏蔽层、薄膜固定层等部分组成。 公司高频数据线材产品已大量应用于服务器存储系统中主板与背板、主板与硬盘 的连接。
| 主要产品种类 | 产品特点 | 应用范围 | 认证 |
|---|---|---|---|
| 高频数据线材 | 1、采用串行技术以获得更高的传输速率,高达 24Gbps,衰减频率达到16.875Ghz; 2、良好的屏蔽性能,抗电磁干扰性能优异; 3、产品轻、薄(最薄0.45mm)、柔韧性佳、 定型效果好(可折叠90°,保持90°),极易弯 折成型方便机柜布线。 |
服务器存储系 统中主板与背 板、主板与硬盘 的连接 |
UL |
4 、特种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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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线材指具有特殊用途或独特性能的线材产品,用于传输电能和信号,具 备耐高温、耐低温、耐腐蚀、耐油、耐水等性能,具有适应恶劣环境、可靠性强、 附加值高等特点。公司特种线材产品已大量应用于家电、汽车、计算机、工业控 制设备及新能源科技等各种领域中更为严苛的环境,预计未来会有更大幅度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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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 主要产品种类 | 产品特点 | 应用范围 | 认证 |
|---|---|---|---|
| 1、使用寿命长,可达到25年; 耐在湿度条 |
家电、汽车、计 业 |
||
| 特种线材 | 2、各种严苛环境,85℃、85%件 下持续1000小时,产品可正常使用,耐各种 化学品油,耐酸碱性能优异; 3、XLPE绝缘线材可耐受-40~150℃的温度区 间,铁氟龙线材可耐受-70~250℃的温度区间。 |
算机、工控制 设备、新能源科 技等各种领域 中更为严苛的 环境 |
UL\TÜ V等 |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精细电子线材。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 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C)中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业”(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属 ” ” 行业分类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大类下的“C3831 电线电缆制造 。
(一)电线电缆简介
1 、电线电缆定义
电线电缆是用以传输电(磁)能、传递信息、实现电磁能转换的线材产品。 电线电缆可进一步分为电线和电缆,通常将电压较低且外径较小的产品称为电 线,将电压较高且外径较大的输配电线缆称为电缆。公司的主导产品精细电子线 材属于电线类产品。
2 、电线结构
公司生产的精细电子线材通常是由导体、绝缘层、屏蔽层和护套层四部分组 成。特殊要求的产品还有填充料、抗拉元件等构件。 (1)导体
导体是产品实现电流或电磁波信息传输功能的最基本构件。公司的电线导体 构件材料主要包括铜丝和镀锡铜丝。
(2)绝缘层
绝缘层指使用不导电的物质将带电体隔离或包裹起来,以防触电或漏电的一 种安全措施。绝缘层通常以合成或天然的高分子材料为基本成份,在加工过程中 可塑化成形,常用的绝缘材料有聚氯乙烯、橡胶、聚乙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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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屏蔽层
屏蔽层可以减少外部的杂信号对内部信号传输产生干扰或内部线路传输向 外散发的信号对其它组件产生的干扰,利用金属具有的反射、吸收性能,通常选 用地线、铝箔、金属编织网作为屏蔽构件。
(4)护套层
护套层的功能与绝缘层类同,用不导电的物质塑化成形将电线半成品整体包 裹起来,除防止触电或漏电外还要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长期工作,护套层构件 主要材料包括聚乙烯、聚氯乙烯、聚氨酯和热塑性弹性体等。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
1 、行业主管部门
电线电缆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行业的配套产业,已形成了在国家宏观 经济调控下遵循市场化发展的行业管理体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的产业 发展司对电线电缆行业进行宏观管理,其职责包括拟定并组织实施电气机械行业 的发展战略与整体规划,把握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平衡产业布局,研究拟定、修 订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行业重大项目,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等。 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 态环境部等部门分别负责生产许可、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2 、行业自律组织
目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和中 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光电线缆及光器件分会,发行人所属细分行业精细电子线材 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光电线缆及光器件分会。行业自律组织 的主要职能在于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协助政府进行自律性管理,代表和维 护行业的利益及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制订行业共同信守的行规行约,为企 业提供信息、技术引导服务,构筑行业内、外交流平台等。
3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
(1)法律法规
电线电缆行业发展受国家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国电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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缆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的指导,同时受相关部门、行业有关 规定的约束。主要政策法规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名称 | 颁布部门 | 实施时间 | 主要内容 |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 |
第九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 |
2002年11月 1日 |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 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 本法。 |
| 2 | 中华人共和国产 品质量认证管理 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 |
2003年11月 1日 |
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 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 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制定本条例。 |
| 3 | 强制性产品认证 管理规定 |
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 |
2009年9月 1日 |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 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定。 |
| 4 | 强制性产品认证 实施规则—电线 电缆产品 |
国家认证认可监 督管理委员会 |
2014年9月 1日 |
本规则基于电线电缆产品的 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 定了电线电缆产品实施将执 行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 求。 |
| 5 | 电线电缆产品生 产许可证实施细 则 |
国家市场监督管 理总局 |
2018年12月 1日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 本细则规定的电线电缆产品 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 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 证不得生产本细则规定的电 线电缆产品 |
(2)产业政策及行业规划
电线电缆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为各个产业、国防建设和重大 建设工程等提供重要的配套支持,是现代经济和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保障。近年 来,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 序号 | 政策 | 颁布 部门 |
出台时间 | 相关内容 |
|---|---|---|---|---|
| 1 | 《关于促进电 线电缆产品质 量提升的指导 意见》 |
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 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6 部门 |
2011年10 月 |
建立实施电线电缆产品质量综合整治长 效机制,通过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 任、完善产业政策约束机制、优化产业 结构、改善市场竞争环境、强化质量诚 信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自律水平、 政府监管水平、行业发展水平和产品总 体质量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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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政策 | 颁布 部门 |
出台时间 | 相关内容 |
|---|---|---|---|---|
| 2 | 《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印发贯 彻实施质量发 展纲要2014 年行动计划的 通知》 |
国务院 | 2014年4月 | (二)加强消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突出对儿童用品、车用汽柴油等 消费品的监管。探索建立消费品质量市 场反溯机制。完善消费品风险和产品伤 害监测体系及预警平台建设。开展农资、 电线电缆等产品专项整治。 |
| 3 | 《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 三个五年规划 纲要》 |
国务院 | 2016年3月 | 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为重 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 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 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要 全面提升工业基础能力,加快发展新型 制造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
| 4 | 《中国电线电 缆行业“十三 五”发展指导 意见》 |
中国电器 工业协会 电线电缆 分会 |
2016年9月 | “十三五”战略任务包括将发展的基点放 在创新驱动上,将提高创新能力摆在首 要位置上;持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打好化解行业痼疾的攻坚战;全面提升 质量品牌建设,解决行业由大变强的当 务之急;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协同引领, 大力提升产业成长空间;从战略高度积 极推进国际合作和国际化发展,善用全 球禀赋促进发展以及人才为本、文化引 领发展,夯实发展的软实力等六个方面。 |
| 5 | 《“十三五”国 家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规 划》 |
国务院 | 2016年11 月 |
加快发展壮大包括高端装备在内的战略 性新兴产业:促进高端装备与新材料产 业突破发展,引领中国制造新跨越。 |
| 6 | 《中国光电线 缆及光器件行 业“十三五”发 展规划纲要 (2016-2020) 》 |
中国电子 元件行业 协会 |
2016年5月 | 目前,我国光电线缆组件行业综合技术 水平及竞争力明显呈现两级分化,大多 数企业技术水平处于低端,产品附加值 低,企业竞争力较弱;而少数企业无论 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创新能力都已达 到或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且具有较强 的综合竞争力。 |
从政策层面来看,《关于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有力地推 动了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向品牌化、质量化良性发展。《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三五” 发展指导意见》从战略高度积极推进国际合作和国际化发展,推动了我国电线电 缆行业向着绿色环保、科技创新方向发展。
受《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中国光电线缆及光器件行 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等国家相关政策推动,以及工业机器人、 医疗通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下游应用行业快速发展的影响,我国电线电 缆行业需求将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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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业技术标准
电线电缆产品种类繁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关于电 线电缆的标准也有很多。我国现行的电线电缆行业标准架构由国际标准、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四级构成。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 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对电 线电缆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起草、技术审查、编号、报批、备案、出版等工作进 行管理。根据工标网数据,截止 2019 年底,现行有关电线电缆的国家标准 57 项, 地方标准 10 项,行业标准 129 项。
(三)行业概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的精细电子线材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工业 控制设备、汽车电子、数据服务器及新能源科技等领域,其市场容量主要取决于 下游终端产品的市场规模。随着我国经济和技术的快速发展,下游应用领域不断 涌现出新的需求,为公司精细电子线材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机遇。
自上世纪以来,随着全球范围内的生产和技术转移,我国精细电子线材行业 取得长足的进步,逐步掌握核心的生产技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和产业链。 随着信息传输的数字化、高速化、广域化、网络化和宽带化,以及工业自动化进 程的推进,终端应用、数据服务器、控制系统对本行业产品的质量性能要求越来 越高。伴随着精细电子线材品质的较快提升,其市场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中高 端产品已成为市场的趋势。由此可见,下游终端产品及服务的升级对精细电子线 材数据传输品质提出更高要求,订单将向产品质量控制能力强、供货能力强、研 发创新能力强的业内龙头企业集中,预计在未来几年内,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
2 、细分领域市场发展概况
发行人产品按照类别可以分为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 高频数据线材及特种线材。不同线材类型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公开市场统计数 据难以获取,发行人主要针对线材的终端应用市场进行分析。
(1)消费电子线材细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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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线材是连接电气线路的电子元件之一,主要是在器件与组件、组件 与机柜、系统与子系统之间起电能连接和信号传递的作用,并且保持系统与系统 之间不发生信号失真和能量损失的变化。消费电子线材是电子信息产业中的毛细 血管和末梢神经,是电线电缆行业的重要分支,为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 公等领域配套服务,具有体积小、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特点。
消费电子线材与国民的衣食住行紧密关联,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中都 有消费电子线材的应用,如: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电视机、微波炉、LED 照明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 ①终端市场规模 家电行业
家电行业品质化升级一直跟随着消费升级的脚步不断前行,中国家庭对家 电产品的需求已经由“从无到有”转化成了“从低到高、从劣到优”,前期的“家电 ” “ ” “ ” 下乡 、 以旧换新 、 节能惠民 ,让传统大家电产品快速进入中国家庭,无论 农村还是城市,大家电产品都有较大保有量。现如今,相关政策已经结束近 10 年时间,多数家庭的家电产品已经开始替换,存量家电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家电 销售的来源。消费者已经积累大量的使用经验,并转化成为多样性、个性化的 消费需求。
根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联合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2018 年 中国家电行业年度报告》,2018 年中国家电市场规模达到 8,104 亿元。其中,空 调市场零售额达到 1,980 亿元,洗衣机市场零售额达到 707 亿元,冰箱市场零售 额达到 969 亿元。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发布的数据,2018 年家电行业出口额达 到 686.3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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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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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家电进入消费者家庭较早,普及率较高,市场规模庞大。同时,智慧家 电逐渐进入千家万户,为家电市场带来新的活力。2019 年 1 月,国家发改委出 台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 (2019 年)》,支持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发展。发改委预测,若该政策在全 国推广,在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预计可以增加 1.5 亿台高效节能智能家电的 销售,拉动消费约 7,000 亿元。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预测 2019 年家电市 场零售规模达到 8,291 亿元。若按照此增速保守预测,2019 年-2023 年中国主要 家电产品零售额规模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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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8 年初推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 计划(2018-2020 年)》。该计划的首要任务就是“重点培育和发展智能网联汽车、 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无人机、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 统、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系统、智能家居产品等智能化产品,推动智 能产品在经济社会的集成应用”,这无疑是对智能家电家居产品强有力的推进。 2018 年,智能家居市场需求继续跃升,国内外市场空间巨大。据全球知名市场 情报咨询公司 Mordor Intelligence 预计,2019 年至 2023 年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 为 26.9%,到 2023 年将达到 1,506 亿美元,其中美国、欧洲、中国将成为智能家 居最大市场,市场增幅速度远超国际平均水平。据国际知名数据分析公司 Statista 数据,2018 年智能家居市场渗透率排名前五的国家分别为美国 32.0%、 挪威 31.6%、爱沙尼亚 26.8%、丹麦 22.5%、瑞典 22.3%,中国仅为 4.9%。据艾 瑞咨询预计,2018 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为 3,900 亿元,未来两年市场将保持 21.4%的年均增长率,到 2020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5,819.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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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传统家电品类,市场发展路径呈现结构升级的方向。由于该类产品的 保有量较高,市场替换需求较高,从而对新产品提出更高的功能要求。因此家 电厂商只有通过对产品的持续升级,才能进一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家电 产品的不断迭代、品质提升,才能让消费者享用到更好的产品及更便利的生 活,从而倒逼家电厂商从粗放型经营向精细化生产转变。
由于消费者需求变化及技术升级,家电产品迭代速度明显加快,行业迎来较 大可挖掘的市场空间,将带动上游消费电子线材的需求持续增长。 ②消费电子线材市场规模
在当前科技重构的大背景下,随着物联网、大数据的迅猛发展,信息技术的 突飞猛进,终端产品的智能化、环保化、节能化和高速化等发展趋势,消费电子 线材的品质和性能面临着更高的要求,产品种类也不断丰富。
中国是全球重要的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国,并且已经培养了一大批制造能力 极强的产品生产企业,并形成华为、格力、美的等一批国内知名的消费电子产 品品牌,中国发展消费电子已经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
消费电子线材作为整个消费电子产品生产行业的配套产品,近年来增长迅 速,处于历史发展的最好时期。但同时也面临竞争白热化、同质化的挑战。由 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产品迭代呈现环保 化、节能化、小型化和高速化的趋势,对消费电子线材的品种和质量提出更高 的要求。
由于消费电子线材在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等领域应用广泛,全球 消费电子线材市场需求稳定。2017 年,全球消费电子线材市场增长至 124.3 亿美 元,预计到 2022 年将增长至 150.7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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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由于电子类产品生命周期短,新旧产品的迭代频繁,且伴随着消费升级,家 用电器产品的更新换代也将趋于频繁。2018 年至 2022 年期间,中国消费电子线 材市场将继续增长,整体市场规模有望在 2022 年达到 41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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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消费电子线材行业整体目前已经在推进战略结构调整,产品结构也逐步向 精密化方向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未来几年,受益于扩大内需、产业 升级、消费升级和标准驱动,中国消费电子线材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
(2)工业控制线材细分市场
工业控制线材作为工控品的重要连接线,可称之为工控品的“血管”,为其保 障源源不断工作动力的同时也承载着传输控制指令以及反馈信号的重要作用。随 着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及产业升级,工控品的品质持续上升,对线材的要求越来 越严格和多元化。
- ①终端市场规模 工业自动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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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控制是指利用电子电气、机械和软件组合实现工业自动化控制,以使工 厂的生产和制造过程更加自动化和精确化,并具有可控性及可视性。工业自动化 可以大致分为三大类,包括离散控制、过程控制、间隙控制。工业控制系统结合 运动控制器、伺服驱动器、电机、编码器等软硬件,通过控制电机使之按照设定 的运动轨迹和参数运动,完成高速率、高精度的生产过程,在机械制造领域和其 他大批次标准化生产工艺中运用广泛。
工业控制行业是“十三五”规划发展的重点行业之一,在中国人口老龄化加重 的趋势下,工业自动化控制拥有提高效率、节能降耗、节省人力成本、促进产业 升级的明显效果。
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的预测,全球对机器人自动化的需求将进一 步增加,2017 年全球机器人产业规模已超过 250 亿美元,增长 20.3%,而在 2018 年增长至 298.2 亿美元,预计 2018 年至 2020 年之间的平均年增长率至少为 15%。自 2013 年以来,中国工业机器人连续六年成为全球第一大应用市场,据 高工产研机器人研究所(GGII)和 IFR 的数据显示,2018 年中国工业机器人销 量达到 15.64 万台,同比增长 14.97%,市场规模达到 62.3 亿美元。2018 年,国 家工信部先后出台《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及推广工程实施指南》两项指南,进一步明确工业互联网及智能制造的发展方 向,而随着国内创新型企业的大量涌现,促使核心零部件等国产化进程不断加 快且已达到规模化生产。
根据 Prismark 的统计和预测,2017 年-2022 年全球工业控制市场规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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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Pris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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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Prismark 的统计,2017 年全球工业控制市场规模为 2,110 亿美元,预计 2022 年达 2,560 亿美元。随着工业控制产业不断向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工 业控制线材产品市场空间广阔。
②工业控制线材市场规模
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国内人力成本不断上涨,企业生存压力加大。为降低生 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工业控制自动化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不可扭转的趋势。 目前,工业自动化市场广泛,可能涉及任何使用控制系统及自动处理系统的制 造业,可以用于不同的生产周期和不同的终端市场。
我国工控行业起步较晚,国内所有工控产品发展的过程均是进口替代的过 程。近年来,我国本土自动化产品市场份额稳步提升,但国内工业自动化行业 整体落后于发达国家,欧、美和日资品牌技术水平较高,品牌优势明显。随着 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及产业升级,目前已步入智能制造装备快速成长期,国内 工业自动化企业在细分市场扩展和个性化服务等方面具备灵活性上的比较优 势,逐渐在 OEM 细分领域取得领先。
与工业自动化发展相配套的工业控制线材的市场需求近年来持续增加。由于 工业控制线材往往在高温、高压、低温、液体、腐蚀等极端环境下使用,且会被 反复弯曲和磨损,而工业控制线材又涉及到内部关键信息的传输以及关键电子元 件的供能,所以下游客户对工业控制线材制造商的产品制造能力要求较高。与此 同时,下游客户也要求工业控制线材制造商有很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可以不断升 级迭代完成更高质量的产品开发。市场需求方面,除了传统工业,近年来新兴产 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特种装备的发展,如新能源、新兴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 设备、船舶制造、智能机床,这也为工业控制线材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增长空 间。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机器人的应用范围迅速扩大,除了日常生产的流 水线作业,更多的机器人开始从事更复杂的工作。机器人领域对工业控制线材的 要求体现为更高的耐磨、耐腐蚀、耐高温以及高柔性,技术门槛较高。随着机器 人在工业领域的普及,为上游线材供应商带来巨大市场空间,根据中国电子元件 行业协会预测,2022 年中国机器人线材总规模将达到 24.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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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力成本的上升及自动化水平的提高,促进了无人机应用的发展,中国 无人机出货量从 2016 年 39 万台增长至 2017 年 75 万台,预测 2018 年出货量将 破百万台。无人机内部涉及用于信息传输和能量传送的复杂线路,随着出货量的 增加,将会给上游线材行业提供更大的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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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预计到 2022 年,中国工业控制线材市场总体规模将会达到 291.3 亿元,年 复合增长率为 11.8%。
(3)高频数据线材细分市场
- ①终端市场规模 服务器行业
公司高频数据线材产品主要应用于服务器数据传输。服务器指在网络环境中 为客户端计算机提供特定应用服务的计算机系统,主要完成数据的存储、传输、 处理和发布,是网络时代的核心基础设施。
2018 全年全球 X86 服务器出货量为 1,175.1 万台,销售额为 810.9 亿美元, 均创历史新高,成为过去几年中增长最快的一年。2018 年全年中国 X86 服务器 市场出货量为 330.43 万台,同比增长 26.1%;市场规模为 171.89 亿美元(约合 人民币 1,151 亿元),同比增长 54.9%。IDC 预测,到 2023 年中国 X86 服务器 出货量将超过 525 万台,未来 5 年整体市场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 9.7%。
大数据与云计算的广泛使用,创造出更多的应用场景,引发服务器产业的技 术变革。同时,云计算催生了规模化的数据中心建设,给服务器企业带来巨大的 发展空间和市场机会。此外,在即将到来的“AI+5G”时代,互联网数据流量将保 持快速增长趋势,服务器的需求将呈现陡升态势。IDC 数据显示 2018 年全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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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器出货量 11.8 百万台,预计 2022 年将达到 14.4 百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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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DC、联讯证券
高速、大容量、高性能服务器的不断发展,对高频数据线材抗干扰、一致性 等要求也不断升级,服务器市场的发展将进一步推动高频数据线材市场的扩张。 ②高频数据线材市场规模
近年来,互联网行业发展迅猛,几乎成几何倍数的增长带给人们前所未有 的网络应用体验。社交媒体、电子商务、网络银行、网络游戏等应用促使各行 业都因为互联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数据服务器作为网络最底层支撑应用 领域的基础设施,也因此加快了发展的步伐。尤其对于社交网络、银行网络等 类型用户数量巨大、交互频繁、安全性要求高的网络系统,传统的千兆、万兆 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服务提供商亟需将现有数据中 心升级到云数据中心,以提供更加灵活的业务和应用支撑。为此,服务提供商 希望从现有的 10Gbps 以太网交换和服务器连接,升级到 100G 以太网交换和 25G 服务器连接,我国的优秀企业也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4G、5G、 USB、Type C 等全过程的参与使得他们掌握了生产技术和市场主动,为我国在 4G 甚至 5G 时代提供技术支持和广阔的市场需求,并在此期间涌现一批领军型 线材组件企业。
高频数据线材主要应用于高速运算和信息传递硬件载体间的连接,以云计算 为例,其功能的实现需要建立在大量云服务器铺设的硬件基础上。同时,随着 5G 商用的拓展,推动物联网、工业互联、边缘计算等产业应用的发展,通信基 础设施及其他终端智能硬件产业将全面升级,互联网数据流量将保持快速增长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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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运营商及相关互联网企业必将持续提升包括服务器在内的基础设施投入规 模。
根据市场研究机构 Newzoo 的报告,全球智能手机用户数量在 2018 年达到 30 亿,其中亚太地区占一半以上,到 2021 年,智能手机用户数量将超过 38 亿。 这意味着设备间数据交换的流量、物理网络联接承载的流量、数据中心处理和交 换的流量都会持续呈现爆发式增长。在数字洪流暴发的时代,作为设备互联中必 不可少的部件,高频数据线材的市场需求也将保持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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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预计到 2022 年,中国高频数据线材市场总体规模将会达到 144.6 亿元。在“十 三五”期间,智能交通、智慧城市和物联网的不断升级,高频数据线材市场发展 空间巨大。
(4)汽车电子线材细分市场
- ①终端市场规模 汽车电子行业
汽车电子是电子信息技术与汽车制造技术的结合,按照对汽车行驶性能作用 的影响划分,可以把汽车电子分为车体和车载汽车电子控制装置系统。前者需要 和汽车上其他机械系统进行配合使用,直接影响汽车的整车性能和安全性,包括 发动机、车身、底盘控制系统等;后者则是在汽车环境下能够独立使用的电子装 置,与汽车本身性能并无直接关系,如:车载多媒体导航系统、行车记录仪、倒 车雷达等。
在互联网、娱乐、节能、安全四大趋势的驱动下,汽车电子市场及技术水平 日益提高,从单车汽车电子价值量来看,1990 年乘用车汽车电子成本占比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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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实现 22%,2015 年占比达到 40%,预计到 2020 年乘用车汽车电子成本 占比可达到 50%以上,2025 年实现 60%的占比。
以传统仪器仪表、被动安全装置及悬架控制系统等为代表的汽车电子产品发 展较早,已经处于成熟期,具有较为稳定的市场规模和增长速度;以车载信息娱 乐系统、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等为代表的汽车电子产品则处于 快速成长期,具有较广阔的发展前景。2017 年中国汽车电子市场规模为 5,400 亿 元,预计 2022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9,78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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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盖世汽车研究院《2018 年中国汽车电子行业白皮书》 ②汽车电子线材市场规模
随着我国供给侧改革的逐步落实及环境保护压力的增大,汽车工业正加速 发展以新能源为动力的汽车产品。自从 2014 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新能 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之后,电动汽车行业被纳入了国家的发展战略。此 外,国家还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利好政策,新能源汽车在全球普及的拐点正在到 来。中汽协的统计数据显示,2018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 127 万辆 和 125.6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59.9%和 61.7%。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达到 98.6 万辆和 98.4 万辆,同比增长 47.9%和 50.8%;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量分 别达到 28.3 万辆和 27.1 万辆,同比增长 122%和 118%。
长期来看,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工业化生产是必然趋势。但与此同时,充电 桩数量不足造成充电不便,是制约中国电动汽车市场发展的主要瓶颈。随着我 国推进充电设施政策,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 入充电设施领域,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和装备技术的研发支持。因此,未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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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的电动汽车用线、充电桩用线将迎来蓬勃发展。
随着传统燃油汽车向新能源汽车的转化,配合新能源汽车具有耐高温、耐腐 蚀性、薄壁、柔软度强等特性的新能源汽车线缆相较于传统汽车线缆附加价值更 高,将随新能源汽车发展而迅速增长。2018 年我国新能源车年产量 127 万辆, 新能源汽车线束市场规模达到 64 亿元,预计 2020 年产量达到 225 万辆,市场规 模达到 11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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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汽协、国金证券研究所
我国汽车线束的市场规模已达到 1,000 亿元,其市场规模与下游汽车行业的 发展息息相关。汽车电子线材是汽车连接电路的网络主体,负责连接汽车的电气 电子部件并使之发挥功能,它既要确保传送电信号,也要保证连接电路的可靠性, 向电子电气部件供应规定的电流值,防止对周围电路的电磁干扰,避免电气短路。 随着汽车电子市场稳步增长,汽车电子线材未来仍具备较大发展空间。
随着汽车电子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汽车电子电器功能不断强化。汽车电 子设备的大量使用,使车内的电气布线越发复杂多样。汽车线束重量的增加,也 导致整车成本和能耗的增加。为了顺应节能和环保的趋势,以及配合汽车整车设 计的空间布局要求,汽车电子线材轻量化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趋势,也给精细 电子线材提供较大发展空间。
(5)特种线材细分市场
随着各类战略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大力发展与传统产业的转型升 级,我国经济社会将进一步向绿色环保、低碳节能、智能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 各种特殊场所适用的具有独特性能和结构的线材需求日益增加,其相对于普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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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而言,具有技术含量高、适用条件严苛的特点。特别是中高端特种线材,国内 的生产能力和供给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高端装备制造业是“中国制造 2025”中涉及的重点行业之一,是推动工业转 型升级的引擎,行业的技术水平决定着国民经济各行业的装备水平,进而决定 各行业的发展水平。从经济发展规律角度看,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工业化中后期 向后工业化阶段转变的过程中,以煤炭、有色、钢铁为代表的传统重工业向以 高技术、高端装备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转变。当前,我国正处于从工业化中后 期向后工业化转变阶段,高端装备制造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现。从全球 来看,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将高端装备制造作为着力点,加大战略布局力度,抢 占全球科技和产业竞争的制高点,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美国的先进制造战略、 德国的工业 4.0、日本的机器人新战略等,都致力于促进先进制造技术与信息技 术融合,聚焦发展高端装备。
以含氟聚合物作为绝缘的特种线材具有优异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耐气候 性、阻燃性等特点,在航空航天、电子通信、武器装备、生物化工、交通能源等 各个领域广泛使用。
近年来,我国特种线材从标准、工艺、材料及设备等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 进步,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在逐步缩小,但高端产品仍然依赖进口。 随着国家对装备“自主、可控、可靠”的要求不断提高,提供性能更优良、质量 更可靠、性价比更高的特种线材是装备产业乃至国家安全的需求,逐步替代进 口是未来一段时间市场发展的主要目标。
3 、行业发展趋势
(1)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高端产品国产化成为未来趋势
虽然我国线材产能总量庞大,但多为中小企业生产的低端产品,高端产品市 场仍由外资品牌占据,国产高端电子线材产品竞争力较弱。近年来,我国电子线 材从标准、工艺、材料及设备等各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 水平差距在逐步缩小,自主创新能力逐渐提高。随着国家对装备制造业提出“自 主、可控、可靠”的要求,行业技术应用的不断成熟,性能更优良、质量更可靠、 性价比更高的高端线材产品市场份额持续增长。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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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线材应用技术将逐渐成熟,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未来,国内少数具备核心 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凭借产品技术、成本和本土化优势,将逐步挤占国 际品牌的市场份额,进口替代趋势将越来越明显。
(2)应用层次不断提高
从市场整体应用来看,中国市场对电子线材的需求规模和品类逐年增加。一 方面随着大数据、智能化、自动化和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对电子线材的数据传输 量、传输速率、反应时间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电子线材产品的性能将会提升, 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能力较强的生产企业将会在高端产品市场上取得较大的份 额。另一方面,电子线材作为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工业控制设备、 汽车电子、数据服务器及新能源科技等众多行业的上游配套产品,下游终端产品 的不断迭代升级和工业自动化、汽车行业等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的技术进步,促使 电子线材市场需求稳步增长。随着我国科技进步、传统产业转型、新兴产业和高 端制造业崛起,电子线材的应用层次不断提高,发展前景广阔。
(3)安全、环保标准的提升推动技术发展
从世界电线电缆行业技术发展的趋势来看,未来发展的方向是精密化、耐高 温、屏蔽性、抗短路、免维护。目前,行业对于电线电缆产品的技术标准要求不 断升级,规格设计也更加精细化,线材的内部结构复杂多样,同时为了适应日趋 复杂的使用环境,交联线材的应用范围相较于传统绝缘材料更加广泛。
从产品的安全性来看,全球主要地区、国家和机构对包括电线电缆在内的重 要产品监管均发布了相关资质认证。随着行业技术不断发展,产品质量要求也在 不断提高,尤其是欧盟、美国等地区和国家对电线电缆产品安全性要求的提升, 各项认证等级标准也随之提高。
从产品环保要求来看,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已严禁使用或进口非环保型电 线电缆,对产品的安全性、阻燃性等指标格外重视。随着欧盟颁布 WEEE 指令 和 RoHS 指令,生态环保电线电缆的大规模采用已成为国际趋势。
国内企业近年来通过技术改造更新,大力推广辐照交联技术,可使线材的安 全工作温度进一步提升,扩大了交联线材的应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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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竞争情况
1 、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市场容量大,但集中程度较低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 2016 年 9 月发布的《中国电线电缆行 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至“十二五”末 已达 4,075 家,绝大多数厂商规模较小,虽然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但整体仍相 对较低。市场上低端产品供给过剩,而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线材产品有效供给不 足。
在消费电子线材行业,我国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集中度低,大企业所 占市场份额不超过 2%,高端产品竞争力低,产品同质化、功能单一化情况严重, “价格战”成为了众多厂商的主要竞争手段。
(2)高端产品竞争门槛较高
现阶段我国本土大型企业十分重视高端电线电缆领域的投入,精耕细作,市 场份额也在稳步提升。但由于行业整体先进材料技术研究和产业化能力相对落 后,自主创新能力薄弱,与国外工业发达国家的柔性化、智能化、集成化生产模 式相比存在差距,高端电线电缆的进口替代仍然需要业内领先企业继续加大研发 和技术创新投入,不断抢占和突破市场空间。
2 、行业内主要企业
发行人在消费电子线材领域精耕细作二十多年,不断积累品牌口碑和声誉, 与终端客户建立并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具有较强的 竞争优势。除发行人外,其他在精细电子线材领域的主要企业如下:
(1)深圳宝兴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深圳宝兴成立于 1988 年 3 月,注册资金 1,641.5 万美金,位于深圳市宝安区 沙井街道办沙井路步涌同富裕工业园。公司产品线包括电源线、电子线、通讯线、 医疗线、汽车线、室内光缆、太阳能电线等项目,每年为客户提供超过 150 万公 里的电器装配线缆。
(2)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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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沃尔核材收购乐庭电线有限公司旗下多家子公司,目前电线电缆 领域子公司主要包括深圳市沃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 公司、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和乐庭电线 (重庆)有限公司,从事线材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
①基本财务数据
根据沃尔核材 2020 年半年报披露的报告分部财务信息,其电线分部相关情 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份 | 2020 年6 月30 日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
| 电线分部 | 47,828.08 | 37,951.12 | 88,551.94 |
33,087.48 |
②经营情况
沃尔核材电线电缆业务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2020 年 1-6 月份,电线 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45,225.9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 14.48%。
③研发水平
公司电线产品已从电子消费领域逐步向高速通信、汽车及自动化等应用领 域转型,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在电线设计及工艺技术、无 卤阻燃辐射改性材料等方面的研发投入,凭借已有的品牌和市场,争取在电线 行业取得跨越性发展。
电线产品方面,完成多款第三代核电站用 K3 类电缆聚烯烃胶料的制备,分 别应用到线缆内绝缘、外绝缘、辐照交联护套及热塑性护套,测试材料全性能 合格;完成 56Gbps 高速机内线开发,已小批量试单。
(3)常熟市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景弘盛成立于 2006 年 8 月,总股本为 12,000 万元,位于常熟市虞山高新技 术产业园柳州路 8 号。公司主要从事高频高速、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太阳能 光伏及医疗、工业控制等电线电缆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①基本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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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弘盛 2020 年半年报披露的财务信息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1-6 月份 |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研发费用 | |
| 景弘盛 | 34,850.87 | 21,725.33 | 24,247.05 | 2,028.85 | 700.05 |
②经营情况
2020 年 1-6 月份,景弘盛实现营业总收入 24,247.0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了 24.23%,实现净利润为 2,028.8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 15.09%。
③研发水平
景弘盛在现有电缆产品的基础上,重点加大了对数据中心应用以及消费终 端应用高速线、工业控制和 5G 领域的应用电线电缆进行研发,与汽车工厂、连 接器和通讯行业厂家进行合作,开发电动汽车充电桩系列电缆、电动汽车车内 高压连接电缆、机器人手臂及拖链电缆和光纤复合电缆等电缆。
(4)领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领亚电子成立于 1999 年 8 月,总股本为 8,580 万元,位于东莞市松山湖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四路 2 号。公司主要经营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及其配 件、通信传输设备及其配件、消费类电子产品及其配件、汽车零配件、家用视听 设备及其配件、光纤、光缆、精细电子线、数据电缆、环保塑料及精密连接器的 制造与销售。
(5)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日丰股份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总股本为 17,207.93 万元,位于广东省中山 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公司主要从事电气设备和特种装备配套电缆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和其 他电缆四大类,并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机器人、风力发电、海洋工程、港口 机械、建筑机械、造船业、电动工具、仪器仪表、计算机通讯控制等领域。
①基本财务数据
日丰股份 2020 年半年报披露的财务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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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1-6 月份 |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研发费用 | |
| 日丰股份 | 129,380.02 | 97,059.52 | 72,085.16 | 5,023.34 |
2,697.71 |
②经营情况
2020 年 1-6 月份,日丰股份营业收入 72,085.16 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23.34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8.55%。
③研发水平
日丰股份研发低成本、高质量的原材料配方,可以在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可 靠的基础上降低产品成本;另一方面投入研发高端及特种电线电缆和特殊材料 配方,致力改造并引进高效能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
3 、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1)客户壁垒
电子线材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终端产品的功能,电子线材终端客户对 —— 二级供应商 电子线材生产厂商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和持续供货能力有较高 要求,因此,只有经过终端客户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管理能力、质量控制、企 业信誉等方面进行考核,履行严格的验厂程序后,那些具备一定规模生产能力、 科学高效的管理能力、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在业内拥有良好信誉和品牌知 名度的大中型电子线材制造商,才有机会进入知名终端客户的供方名录。
进入终端客户合格供应商体系,除了需要按照专业线材标准通过第三方检测 外,还须满足客户的特殊技术要求。合格供应商的认证周期较长,认证程序复杂。 线束厂的线材只能来源于已进入供方名录系统范围内的线材供应商,否则终端客 户不予认可。因此,线材供应商进入终端客户的供应商名录后,通常会保持稳定 持续的供货关系。
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后,为保证产品一致性和供货的稳定性,终端客户一般不 会轻易更换供应厂商,即使产品更新换代时,仍会优先选择原线束生产商及其线 材供应商,一起同步研发,合作粘性较强。新进入厂商难以在短时间内获得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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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产品认同,取得其认可需要长期的行业积累。
(2)资质认证壁垒
国家规定电线电缆行业内符合《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 产品需要取得生产许可证。从事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生产,则必须获得中国质量认 证中心的 CCC 认证。
同时,对于销往特定市场的产品,还需要取得相应的特定资质和认证,如美 国市场认可的 UL 认证或 ETL 认证、日本市场认可的 JET 认证、德国市场认可 的 VDE 认证等。对于行业新进入者,较难在短时间内取得以上资质认证。
(3)技术工艺壁垒
电线电缆的生产过程涉及结构设计、自动化、品质管理、材料科学、电气工 程、工业设计等多个领域,对产品的外形尺寸、内部加工单元、绞合张力、线径 大小等加工精度有非常高的要求,对其整体的硬度、延展性、护套厚度等指标也 有严苛的标准,且生产工艺流程多,技术门槛较高,特别是高频数据线材及特种 线材产品的生产,涉及到膜贴合技术、高分子材料的配方改进及创新、产品结构 的优化设计、复合屏蔽等一系列加工工艺技术。
随着下游制造业自动化生产的大面积推广和新加工工艺的出现,对电线产品 品质的可靠性和一致性提出更多的要求,产品要适应震动、摩擦、油污、高温、 寒冷和电磁辐射等各种复杂条件的工作环境。行业内企业通过多年积累,已建立 相对完善的产品设计体系,累积了大量制造经验、技术诀窍,能根据生产工艺需 要对设备进行定制化改良,并通过与终端客户的长期合作,具备了根据客户需求 快速调整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新进入行业内的企业很难在短期内全面掌握行业所涉及的技术并生产出符 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4)生产管理壁垒
电子线材产品品种多样,从生产计划、材料采购、备货、组织生产、售后服 务等各个环节必须组织协调妥当,才能实现高效率、低成本、高质量、柔性化生 产。合理且精细的生产计划可以保证相同规格电子线材的连续生产,减少规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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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的切换次数,从而最大程度的降低废品率和生产成本;同时生产计划部门根 据下游客户的订单数据分析常规线材的种类和用量,提前生产备货,提高生产效 率;精细的生产规划安排可以降低库存原材料和成品量,凭借较低的安全库存量 维持高效的连续生产,规避铜价波动带来的存货减值风险。对于电子线材生产企 业来说,精细化的企业生产管理能力需要领先的行业地位和长时间的积累。
(5)资金壁垒
电子线材生产企业需要购置高端精密生产设备,设立专业的检测机构,引进 专业技术人才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还需要大量、持续的资金支持。电子线材产 品中金属原材料成本占比 60%以上,主要原材料铜丝的价值较高且采购货款账期 较短,对价格波动敏感,需要占用大量流动资金,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拥有充足的 营运资金,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因此,新进入厂商想要迅速进入市场,则需要 较强的资金实力。
4 、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1)长期来看供求平衡
行业内的电子线材制造企业大多采用“以销定产”为主、“计划生产”为辅的生 产模式,降低库存规模,顺应市场需求实时安排生产计划,从而使得整个行业长 期来看不会出现严重供过于求的现象。
(2)短期需求结构升级
目前行业在低端电线市场形成较为严重的同质化竞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 展,电子线材行业的需求结构已趋向高端化、精密化和多样化,高端线材短期内 将面临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我国的优质线材企业也会进一步形成世界范围内的 产品竞争力,细分行业龙头厂商将会在全球范围内提升其市场份额,逐步形成高 端产品的进口替代。
5 、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电子线材产品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 化办公、工业控制设备、汽车电子、数据服务器及新能源科技等市场需求带动了 电子线材行业的发展。一方面具有竞争优势的电子线材生产企业顺势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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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另一方面众多中小企业获得更多市场机遇,得以 生存与发展。
由于技术水平、生产工艺、生产规模、成本控制能力、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 的不同,行业内企业的利润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生产规模大、技术工艺先进、质 量管理体系完善的企业,产品种类丰富、品质可靠性和一致性高、交货及时、研 发反应快、服务优质,凭借较高的客户认可度获取优质订单,因此利润水平相对 较高,盈利能力较强。规模较小的生产企业管控能力弱、产品线单一,在激烈的 市场竞争中议价能力弱,利润水平低。
未来,行业内的先进企业将通过设计研发能力保持自身产品的高附加值,不 断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成本,最终实现规模化生产,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 提升份额,利润规模持续增加;相反,经营管理不到位、规模较小、生产工艺技 术水平较低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 、有利因素
(1)行业监管日益规范
2011 年 11 月,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机械工业联合会、国家电网等单位 在安徽无为召开中国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会议,并发布《关于促进电线电 缆产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大规范市场行为的力度,促进公平竞争, 制止低价销售,规范行业秩序。2014 年 5 月 7 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 2014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将 电线电缆行业质量监管放入“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同时,该文件第 二点为“加强消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中,重点提到电线电缆行业, 将电线电缆定位为仅次于食品农产品的重点监管行业,并对其开展专项整治。这 将进一步推动市场整体产品质量的提升,带动整个行业由产品技术含量低、恶性 价格竞争转向高端精密化的品质和服务竞争,促进了行业的良性发展。
(2)下游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随着“十三五”规划等国家政策的推进,电线电缆行业的下游市场愈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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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电领域,城镇化仍在继续,人均消费支出持续提升,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高 端家电设备需求不断攀升;在通信产业领域,云计算催生了规模化的数据中心建 设,给服务器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机会;在工业制造领域,利用“互 联网+”通信技术积极支撑和服务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基于工业机器人构建智慧工 厂;在汽车领域,随着电子技术快速发展和人工智能的深入应用,汽车电子产品 占比不断攀升;同时汽车智能化、电动化趋势不断发展,汽车电子产品价值占比 将会继续提高;“一带一路”战略将大力促进以高铁、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轨道 交通建设,并力推高铁、新能源、核电等高端装备“走出去”。这一系列的国家战 略将带动电线电缆行业万亿级的市场增量。
(3)智能制造带来产业技术升级机会
近年来,“机器换人”的理念已经深入到各行各业,以自动化、智能化实现升 级换代已成为企业提升竞争力的一种重要方式。自动化技术的应用将使直接从事 生产的劳动力数量大幅下降,有效控制劳动力成本。智能化制造一方面能提高制 造系统的柔性化水平,使生产系统具有更完善的判断与适应能力,有效提升生产 效率,显著减少制造过程物耗、能耗;另一方面,能快速应对市场变动,满足个 性化需求,实现定制生产,且交货期可控。
与此同时,下游客户自动化生产技术的全面推行倒逼上游生产企业提升自身 产品工艺水平,国内电线企业在不断适应和学习的过程中,将逐步提升企业的智 能化生产和精益管理水平,实现产业升级。
(4)基础材料品种丰富、质量提升
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明确指出“到 2020 年,新材料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态势基本形成,突破金属材料、复合材料、 先进半导体材料等领域技术装备制约,在碳纤维复合材料、高品质特殊钢、先进 轻合金材料等领域实现 70 种以上重点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建成与我国新材料 产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工艺装备保障体系”。未来,受益于金属导体加工领域中 规格品种的丰富和质量提升,公司将获得源源不断的优质原材料,推动了电子线 材产品的质量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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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利因素
(1)自主创新能力弱
虽然电线电缆行业从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到再创新的发展历程为整个行业带 来了技术和质量的提升,但是仍不能满足行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与国外一流企业 相比,我国电线行业企业整体规模较小、科研基础薄弱、高端人才匮乏,制约了 行业及企业的研发和创新能力。
(2)国际贸易摩擦压力凸显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增长,来自国际贸易摩擦的压力日益凸显,尤 其去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终端市场压力较大。如果国际贸易保护主义 继续抬头,各国跟进采取提高关税等政策措施,国际贸易摩擦可能会继续升级, 电线行业可能面临持续的负面影响。
(六)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的周 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 、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电线起源于 19 世纪中期,从技术发展上来看现在已经进入成熟阶段,但受 下游行业新产品的不断涌现,目前在应用层面仍处于持续创新的状态,例如通讯 传输速率的提高、耐温及耐腐蚀的性能要求、新型环保材料的应用等均会导致线 材应用领域的推陈出新。
从世界电线技术的发展来看,目前及以后一段较长时间内,评价电线产品技 术水平的标准主要为阻燃性能、设计精度、耐高低温、耐弯折、耐腐蚀、信号传 输速率、材质环保节能等。近年来,我国电线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取得了明显进步, 导体材料、绝缘材料和加工工艺等与国际基本接轨,但受制于关键材料技术和产 业化能力还较落后,高端产品工艺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我国电线技术水平 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国内企业必须通过不断自主创新,提高产品技术 含量,逐步形成高端产品的进口替代,努力推动高端精细电子线材国产化进程, 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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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铜作为电子线材厂商生产成本中占比最高的材料,对产品销售价格的影响较 大。因此,在确定产品价格时需要明确铜价的确定方式。同时,由于铜价较高, 电子线材厂商大多采取原材料轻库存策略,实行“以销定产”为主、“计划生产”为 辅的生产模式。
终端客户对部分电子线材产品提出定制化要求,尤其在产品应用领域相对高 端的情况下,不同客户对于线材电阻性能、绝缘及护套配方等要求存在差异,尤 其会针对线材特殊的应用环境提出独一无二的工艺、配方要求。因此行业针对不 同客户的需求会形成定制化生产的模式。
3 、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电子线材产品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配套行业,应用领域十分广泛,涉及家用 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工业控制设备、汽车电子、数据服务器及新能源科 技等行业。当宏观经济环境向好、持续增长时,电子线材的市场需求迅速增长; 当经济增长缓慢时,电子线材的增速也会随之放缓。
(2)区域性
电子线材需求与经济发展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高度相关,其业务规模和发展 水平主要依赖于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程度。国内电子线材企业主要分布江苏、浙 江、广东、山东等地,其中华东、华南地区是我国电线行业最大的生产基地,并 且该地区的生产状况和技术水平几乎代表了我国电线行业的发展水平。
(3)季节性
电子线材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季节性由其对应的不同 下游行业来决定。电子线材行业下游行业众多,其不具备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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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电子线材行业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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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联性
电子线材行业的上游原材料包括铜、铝、PVC 粉、增塑剂等,其中铜、铝 是最重要的基础材料,占原材料成本的比重较高,上游铜、铝价格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其价格的波动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其余辅料对线材的 价格波动影响较为有限。
2 、下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联性
由于电子线材行业属于制造过程的中间产业,下游产业的需求状况直接影响 到电子线材行业的需求。作为元器件中的重要材料,电子线材生产厂商一般直接 向线束和连接器加工厂商供货,线束加工厂商完成加工组装后再向终端品牌厂商 供货。电子线材行业终端应用领域包括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工业控 制设备、汽车电子、数据服务器及新能源科技等,同时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的智 慧医疗、机器人产业等更是电子线材行业持续延伸的领域,下游行业的需求将反 过来决定上游市场的增长速度和技术发展方向。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专注于深耕精细电子线材二十多年,本着“匠心制造、追求卓越、成就 客户、至臻共赢”的经营理念,面向国际高端市场,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积极研 发、应用新材料和新工艺,取得国际上主要的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满足国内外 知名终端客户的高标准要求,积累具备生产符合全球主要发达国家标准的精细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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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线材的能力,形成了具有新亚特色的高效生产体系和质量管理系统,设立 CNAS 实验室对产品进行全方位检测检验,保障产品的可靠性和一致性,为客户 提供优质产品和精准服务,赢得国内外知名终端客户的高度认可,在细分行业中 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信誉口碑。有了优质产品和良好信誉,部分客户会主动 要求公司务必保障其线材供应,参与其新产品的同步研发,公司与客户保持良好 的合作粘性,跟随客户不断提升、共同发展。公司主导产品于 2018 年荣获中华 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证书(2019 年-2021 年)》;2019 年 7 月,公司荣获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颁发 的“2019 年(第 32 届)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第五十九名”证书,并列为“盈利能 ” 力前十强之第八位 。
在国内市场上,公司不断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并迎合市场需 求变化趋势,根据下游反馈的加工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改进产品工艺和性能改进, 公司以优质的产品质量、快速响应的技术服务获得了国内客户的认可,与海信、 海尔、格力、美的、浪潮、阿特斯等国内知名终端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 系。
在国际市场上,公司产品凭借可靠性优、一致性好和性价比高的产品得到美 国、德国、加拿大、日本等多国的认证,成功进入包括 LG、三星、夏普、佳能、 史丹利、戴尔、惠普、思科、通用等制造业知名跨国巨头合格供应商体系,向其 海内外一级供应商出口电子线材,在海外市场积累了较多的优质客户。
1 、全球计算机及消费类电子内部连接线竞争格局及前五大排名
| 排名 | 公司名称 | 主要生产基地 |
|---|---|---|
| 1 | 美国百通电线电缆公司 | 美国/中国 |
| 2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 3 | 日立金属株式会社 | 中国/日本/泰国 |
| 4 | 深圳宝兴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中国 |
| 5 | 美国南线铜业公司 | 美国 |
信息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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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国计算机及消费类电子内部连接线竞争格局及前五大排名
| 排名 | 公司名称 | 生产基地 |
|---|---|---|
| 1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温州 |
| 2 | 深圳宝兴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深圳/苏州 |
| 3 | 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 | 惠州 |
| 4 | 常熟市景弘盛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常熟 |
| 5 | 领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东莞 |
信息来源: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信息中心
(二)可比上市公司简介
在现有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日丰股份, 002953.SZ)、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沃尔核材,002130.SZ)及常熟市 景弘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景弘盛,872668.OC)等三家公司生产的产品与 本公司部分产品相同或相近,具有一定的可比性。这三家公司的简要情况如下(以 下数据均摘自该等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
1 、日丰股份
日丰股份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17 日,总股本为 17,208 万元,主要产品包括 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和其他电缆四大类;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88,383.58 万元,净资产为 48,175.84 万元,2018 年实现 营业收入 155,379.03 万元,实现净利润 11,557.62 万元。
2 、沃尔核材
沃尔核材成立于1998年6月19日,总股本为126,185万元,专业从事高分子核 辐射改性新材料及系列电子、电力新产品和新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2012 年,沃尔核材收购乐庭电线有限公司旗下多家子公司,2018年实现电线电缆产品 收入119,195.98万元。
3 、景弘盛
景弘盛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25 日,总股本为 12,000 万元,主要产品包括高 速线材、消费电子线材、新能源线材及医疗、工业控制线材等;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30,384.70 万元,净资产为 17,204.48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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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40,539.10 万元,实现净利润 3,736.27 万元。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 、完善的认证体系确保产品满足不同需求、实现公司的持续改进
公司自成立以来便将产品质量管控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坚持以产品 质量维系公司声誉和品牌形象。公司通过 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和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相对于 ISO9001 体系,IATF16949 质量管理 体系对企业的管理和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主要产品先后通过了美国 UL、加拿大 CSA、德国 VDE、中国 CCC、韩国 KC、德国 TÜV、日本 JET 和 美国 ETL 等认证,认证覆盖范围广泛,能够有效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体系和产品认证首次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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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等认证机构的定期现场检查、市场随机抽检、下游客户抽检等多轮持续 生产检查、品质检测,促使公司持续改进,在不断强化产品质量控制以持续满足 认证标准的前提下,优化生产工艺、突破技术瓶颈、攻克行业难题,有效降低生 产成本,从而为客户提供可靠性优、一致性好、性价比高的产品,逐步形成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
此外,公司在精细电子线材研发、制造、销售过程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了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先后取得了索尼的“绿色伙伴”认证、佳 能的“环境评价”认证等业内知名终端客户环保认证体系。同时,公司线材达到国 际多项环保要求,满足包括 RoHS、REACH 在内的多项环保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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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卓越的生产和质量管理提升生产及交货效率、确保产品品质的可靠性和 一致性
公司秉持“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非常重视生产管理效率的提高和产品质量 的提升,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具有新亚特色的高效生产和质量管理系统。
公司引入 MES 系统,使排产计划管理、库存管理、质量管理、工资核算管 理、设备维修管理等自动执行或数据化抓取,实现作业方式智能化、人力资源节 约、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可追溯性强、交付周期缩短。凭借庞大的产品销售数据 和较高的细分市场占有率,在 MES 系统的支撑下,公司对历史订单数据进行分 析,针对常规线材设立芯线储备仓库,能够及时应对客户需求,减少生产过程中 更换线材规格和颜色的次数,降低废品率,提高生产效率。生产效率的提升最终 体现在订单交付周期的缩短,行业竞争对手常规线材产品从接到订单到安排生产 再到品检出货周期一般为 1-2 周,公司只需要 3-7 天即可完成。
公司在采购、生产、售后服务等环节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建立了高 效的质保体系,践行“第一次就做好”的质量方针,在生产过程进行全方位品质管 控,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可靠性,以满足各应用领域对于线材精密度、传输效率、 耐久性、抗干扰、阻燃性、抗冷热、抗油污、衰减速度、柔韧性等诸多方面的严 苛要求。在完成产品生产制造后,公司还会进行售后跟踪,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 及时、快速地解决客户在使用中的需求。
对订单的快速生产、及时发货、精准的售后服务,产品品质的可靠性和一致 性,使得公司在下游客户中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信誉。
3 、 CNAS 实验室为新品研发及产品认证提供全方位检测检验服务
检验检测能力是生产型企业把控自身产品质量和性能的核心手段,公司检测 中心为公司内部实验室,成立之初主要为公司线材原材料和产品进行质量把关及 提供品质佐证。发展至今,检测中心主要为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及产品认证提供性 能数据,检测中心于 2012 年 9 月获得 CNAS 实验室认可证书后,具备了作为独 立第三方机构对其他客户提供相同项目检测服务的能力,可以提供线材产品使用 性能、环保要求及产品认证等全方位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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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先进的生产制造技术为客户提供差异化解决方案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持“匠心制造”的经营理念,专注于中高端精细电子线 材产品的技术研究和工艺探索。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通过采用和改良先进的制 造设备,掌握了绞线、押出等核心技术,有效地提高了生产速度及材料的利用率, 解决了多项行业内的生产难题,保证了产品质量,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原有高 端线材领域的国外品牌垄断局面,实现国产精细电子线材的进口替代。部分先进 的制造技术如下:
①通过对铜丝绞距控制、绝缘层胶料硬度调整、押出放线轮组组合、收线轴 芯尺寸调整等一系列组合措施,有效解决电子线材在客户高速裁线时电线容易卡 顿乱线的行业难题;
②通过采用主动或被动的并丝放线方式,有效提升束丝速度、降低断头率; ③公司应用自有专利技术对 PVC 绝缘材料进行精确配比,使线材满足电路 板焊接的耐温要求,克服了通过辐照工艺形成热固性材料带来的产品价格高、交 货慢等问题。
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公司培养并建立了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制定了行之 有效的研发和创新管理的激励机制,核心技术人员在本行业拥有 10 年以上工作 经验,沉淀了先进实用的专用技术和技术诀窍,以及高效精密的生产工艺,能够 积极响应客户需求,牢牢把握产品和市场的发展方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经获得 33 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公司 稳定高速的 SAS 连接线(立项编号:浙经信技术(2018)275 号)经浙江省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确认,符合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验收要求,验收通过。
5 、与知名终端客户共同成长,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产品的终端客户会对上游线材供应商进行严格的检测甄选,产品质量过 硬和品牌形象良好的线材厂商才可能进入其合格供应商体系的范围,线束和连接 器厂商只能选择范围内的供应商采购线材。一旦进入终端客户的供方体系,有利 于与线束厂商和终端客户形成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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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经过多年的市场考验和积累,已在终端客户中获得相当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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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影响力,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2017 年,公司在全球计算机及消费类电子 内部连接线领域排名第二,在中国计算机及消费类电子内部连接线领域排名第 一,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凭借领先的生产制造能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和专业精准 的服务,公司所生产的电子线材产品已被国内外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 工业控制设备、汽车电子、数据服务器及新能源科技等行业巨头广泛采用。
公司产品的终端用户包括海信、海尔、格力、美的、LG、三星、夏普、奥 克斯、松下、大金、索尼、佳能、美菱、史丹利、戴尔、惠普、浪潮、思科、通 用、长安汽车、长城汽车、阿特斯等国内外知名厂商,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未 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主要客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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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下游行业创新速度越来越快,产品更新换代周期加快。作为细分行 业龙头企业,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和快速反应能力,能够与一级供应商、终 端客户同步设计开发,提供适用于不同终端产品的差异化解决方案。公司长期坚 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快速精准挖掘下游市场需求痛点,提前做好产品规划和资 源储备,确保客户能实现一站式采购,且产品品质能持续满足下游客户对电子线 材越来越高的要求,体现了较强的客户粘性。
6 、规模化效应实现成本管控、提升利润水平
凭借丰富的产品体系和完善的质量管控系统,公司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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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2018 年,公司主导产品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 经济联合会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证书(2019 年-2021 年)》。
公司具备大规模的生产经营能力,更容易获得产业链终端客户的认同,对上、 下游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且规模效应可有效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利润 水平。规模化、集约化带来的成本优势可有效提升公司在电子线材行业内的市场 竞争力。
7 、产品种类齐全,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公司生产的产品能覆盖下游众多终端行业的各种需求,提供多种精细电子线 材产品,能满足国际标准、德国标准、日本标准、美国标准、中国标准等多种标 准的要求。公司产品的种类齐全,能满足线束厂商的综合需求,实现不同规格线 材的一站式供应,有利于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基础,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 时,广泛的应用领域可以抵御单一行业不景气带来的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四)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 、融资渠道单一
公司的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积累、股东投入及银行贷款,解决 企业运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市场开拓所需资金。企业资金规模及流转效 率对公司的运营能力有着较大的影响,限制了公司的快速发展。
2 、产能受限
公司在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供货速度及技术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均具有较强 的竞争能力。公司目前厂区面积较小,产能有限,无法满足客户阶段性突发需求, 限制了公司的迅速发展。公司急需新征土地建设新型智能标准厂房和技术研发中 心,扩大产能、转型升级,不断满足下游客户和终端客户对精细电子线材日益增 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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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和汽车电子线材
(1)单芯电线
①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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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艺内容
| 主要工序 | 内容 |
|---|---|
| 原料搅拌 | 按照配方将PVC粉末和增塑剂及其它辅料精确称量后搅拌均匀 |
| 造粒 | 调节主机温度和速度,通过加热、挤压、剪切使胶料从粉状变成颗粒 |
| 铜绞束丝 | 按照规定的排列,通过弓带的旋转将多根铜丝绞合 |
| 押出 | 将胶料融化并均匀包覆在导体上 |
(2)多芯电线
①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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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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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工序 | 内容 |
|---|---|
| 原料搅拌 | 按照配方将PVC粉末和增塑剂及其它辅料精确称量后搅拌均匀 |
| 造粒 | 调节主机温度和速度,通过加热、挤压、剪切使胶料从粉状变成颗粒 |
| 铜绞束丝 | 按照规定的排列,通过弓带的旋转将多根铜丝绞合 |
| 芯线押出 | 将胶料融化并均匀包覆在导体上 |
| 成缆 | 将多根芯线进行绞合 |
| 屏蔽 | 利用铝箔、金属网或其他材料为信号传输而采取的抗干扰措施 |
| 护套押出 | 将胶料融化,并与芯线一并押出成线 |
2 、高频数据线材
(1)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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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艺内容
| 主要工序 | 内容 |
|---|---|
| 铜绞束丝 | 按照规定的排列,通过弓带的旋转将多根铜丝绞合 |
| 芯线押出 | 将胶料融化并均匀包覆在导体上 |
| 绕包 | 在芯线表面包裹热熔铝箔 |
| 贴合 | 在多根并排芯线表面包裹热熔麦拉 |
3 、特种电线
(1)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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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20 x 15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工艺内容
| 主要工序 | 内容 |
|---|---|
| 铜绞束丝 | 按照规定的排列,通过弓带的旋转将多根铜丝绞合 |
| 押出 | 将胶料融化并均匀包覆在导体上 |
| 辐照加工 | 对线材进行辐照,使耐温性能提高 |
(二)主要经营模式
经过长期的经营积累和实践,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稳定的业务模式,能够有 效地控制经营和运行风险,满足不断扩大的业务发展的需要,实现较好的经济效 益。
1 、采购模式
(1)采购模式概述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铜丝和 PVC 粉,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 的采购模式,由生计科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数量、库存情况、市场供需状况确定采 购数量和品种,由采购部向供应商下达订单。同时为满足客户采购及时性需求, 公司原材料备有一定的安全库存,并主要以国内采购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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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生计科结合产品设计及工艺要求,编制《物料需求计划单》。
②采购部依《物料需求计划单》在《合格供方名录》里以性价比高的原则, 制订《采购订单》,经科长审核,财务审批后由采购部发送给供应商并与供应商 确定交期。
③公司收到物料并经品保部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④月底采购部依供应商提供的对账单进行对账,并对采购资料进行存档。 (2)采购定价模式
铜属于全球范围内的大宗交易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且价格透明。公司与主要 供应商的结算价格按照铜价加上约定的加工费确定,铜价参考某一时点或某段时 间上海有色网、上海金属网、上海期货交易所或长江有色金属网公布的铜平均价 格确定,具体分以下 3 种方式:
①均价模式
以交易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例如: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内选定参照的 交易市场月均铜价为该结算周期内的所有订单的定价依据。
②当日铜价模式
下单当日以选定参照的交易市场当日平均铜价为定价依据进行结算。
③锁铜模式
客户因规避铜价未来波动风险的需要,要求锁定铜价时,公司与供应商同步 签订锁铜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约定未来某一段时间内采购的铜量和单价,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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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在锁定的采购数量范围内,下单时以锁铜铜价为定价依 据进行结算。
除铜线外,其它物料定价方式以供方报价,双方议价后为定价依据。 (3)供应商管理
为保证原材料的稳定和质量的可靠性,公司建立了供应商分类制度。根据采 购物料对公司产品影响的程度对供应商进行等级分类,不同类别的供应商在业务 建立、供应商管理和定价等方面的要求和处理程序不同。铜丝、PE 塑胶、PVC 粉、增塑剂等关键材料供应商为 A 类供应商;填充剂、工装模具、委托加工等 主要材料或服务供应商为 B 类供应商;色粉、包装材料、零星物料等次要材料 供应商为 C 类供应商。
公司对 A 类供应商每月进行评分,每年定期评价,每三年进行一次现场审 核;对 B 类供应商每年定期评价;对 C 类供应商只进行初次评估。 2 、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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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部负责整个生产流程,按照从系统内接受订单、物料运算及申购、 排定的生产计划、人员组织安排、设备调试生产、现场抽检、包装入库等工作。 具体生产环节、所涉及生产工艺如上图。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为主、“计划生产”为辅的模式。由于客户 对产品技术指标、产品认证、产品适用条件及范围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导致所需 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不尽相同,公司一般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进行生产,生产 完成后直接交付客户。同时,为确保快速及时、保质保量供货,公司会根据历史 订单数据进行分析,按照需求计划组织通用规格线材产品的提前生产,设置安全 储备的产成品、半成品,提高生产效率,以保证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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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流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销售订单及合同的签订;
第二阶段为按销售订单通过 ERP 系统安排及下达生产任务;
第三阶段为发货。同时公司内部设立营销部控制整个销售流程的确定价格、 交期安排、货物发送等环节。具体流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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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经营模式,有效地缩短交货周期、降低流通环节成本,实 现客户利益最大化,同时,可以更迅速、准确地反馈客户意见和需求,有助于公 司及时应对,牢牢把握市场机会。公司根据客户分布情况,在上海、天津、青岛、 苏州、厦门、合肥、东莞等地设立联络处,与核心客户保持紧密沟通,直接面向 客户,实时了解客户需求,商讨合作研发,洽谈业务合同,提供快捷、精准的优 质服务。
4 、产品定价模式
公司的产品售价按照“成本+目标毛利”的原则确定,并实行区间报价的模式, 在报价单中提供多个不同的铜价区间,每个区间对应不同的产品价格。待铜价确 定后,选择铜价所在区间对应的产品单价作为最终的结算单价。对于铜价,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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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客户要求以某一时点或某段时间上海有色网、上海金属网或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 的铜平均价格确定,具体定价模式由客户确定后不会轻易变更。公司产品售价中 铜价的确定模式如下:
( 1 )均价模式
以交易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例如:上月 16 号至当月 15 号)内选定参照的 交易市场月均铜价,为该结算周期内的所有发货订单的定价依据,周期结束后对 所有产品订单进行核对,交易双方确认订单产品型号、数量和结算价格。
( 2 )当日铜价模式
在客户下达订单时,根据选定参照的交易市场当日平均铜价为定价依据。该 模式下,销售价格为报价单中当日平均铜价所在区间对应的产品价格。 ( 3 )锁铜模式
客户根据未来订单需求以及锁定成本需要,以书面形式与公司签订锁铜协议 书,按照其约定的数量和价格锁定未来产品铜价计算标准和耗铜量,部分客户需 支付公司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未来某一段时间内所下订单均按照协议书锁定的铜 价确定产品价格,待锁定铜量消耗完后,后续订单需重新签订协议书或以其他模 式的铜价结算。
( 4 )发行人产品定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情况及原因
发行人的产品售价按照“成本+目标毛利”的原则确定,并实行区间报价的模 式,在报价单中提供多个不同的铜价区间,每个区间对应不同的产品价格。待铜 价确定后,选择铜价所在区间对应的产品单价作为最终的结算单价。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定价情况如下:
| 公司 | 定价模式 | 差异及原因 |
|---|---|---|
| 日丰股份 | 日丰股份的产品销售定价主要根据铜和化工原料等主要原材 料的市场价格行情及其占成本的比例,并考虑企业的加工成 本、运营费用以及适当的利润水平确定,因此日丰股份的定价 模式可简单概括为“成本+目标毛利” |
不存在明显差 异 |
| 景弘盛 | 公司通过设置固定的报价公式并按照产品的品类、材料的品 种、耗料的多少、材料的进价等参数,计算并定价 |
以成本为基础 定价,不存在 明显差异 |
注:电线电缆仅为沃尔核材部分业务,公开信息中未披露定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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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产品产能和产销情况
电线生产设备具有较高的通用性,尤其是绞线、押出等设备,同样的设备可 用于生产多种不同规格的产品,同时由于各产品本身的规格型号、工艺流程的不 同,造成同样的设备在生产不同规格的产品时,其产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除 高频数据线材的生产有专用设备从而可以单独统计产能以外,公司其余产品均无 法一一对应统计产能情况。但由于其他线材产品均可以按照内部结构分为单芯线 材和多芯线材,其产品共性在于都需要先生产单芯线,再通过成缆、护套押出工 艺形成多芯线。因此,针对除高频数据线材以外的其他线材产品,将其产能均转 化为单芯线,以对其整体产能统计单芯线的产能利用情况进行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米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一、单芯线 | ||||
| 产能 | 165.98 | 372.77 | 357.76 |
341.55 |
| 产量 | 162.29 | 391.90 | 378.77 |
381.11 |
| 产能利用率 | 97.78% | 105.13% | 105.87% | 111.58% |
| 二、高频数据线材 | ||||
| 产能 | 6.64 | 7.47 | 6.65 | 5.43 |
| 产量 | 6.69 | 8.85 | 6.67 | 5.42 |
| 产能利用率 | 100.81% | 118.56% | 100.22% | 99.71% |
注:高频数据线材产能利用率统计过程中主要计算绕包工序的产能和绕包产量的配比关系, 因此统计所有单对高频数据线材的产量,统计过程中需要将贴合高频数据线材按照芯数折算 成单对高频数据线材的数量;产销率统计过程中计算单对和贴合高频数据线材合计的销量和 产量的配比关系,因此前者口径下的产量大于后者口径下的产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米
| 单位:万千米 | 单位:万千米 | 单位:万千米 | 单位:万千米 |
|---|---|---|---|
| 2020 年1-6 月 | |||
| 产品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 | 115.52 | 120.61 | 104.41% |
| 特种线材 | 15.91 | 16.47 | 103.52% |
| 汽车电子线材 | 1.50 | 1.60 | 10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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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频数据线材 | 4.92 | 4.90 | 99.59% |
|---|---|---|---|
| 2019 年度 | |||
| 产品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 | 285.38 | 280.50 | 98.29% |
| 特种线材 | 32.87 | 32.02 | 97.41% |
| 汽车电子线材 | 5.26 | 5.24 | 99.62% |
| 高频数据线材 | 7.20 | 6.50 | 90.28% |
| 2018 年度 | |||
| 产品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 | 275.90 | 276.04 | 100.05% |
| 特种线材 | 29.57 | 30.13 | 101.91% |
| 汽车电子线材 | 5.05 | 4.88 | 96.61% |
| 高频数据线材 | 5.67 | 5.38 | 94.78% |
| 2017 年度 | |||
| 产品 | 产量 | 销量 | 产销率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 | 283.64 | 289.95 | 102.22% |
| 特种线材 | 30.12 | 29.43 | 97.71% |
| 汽车电子线材 | 4.71 | 4.84 | 102.83% |
| 高频数据线材 | 4.49 | 4.53 | 101.07% |
2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 1 )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收入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详见本招股书“第十一 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 ” 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分析 。
( 2 )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详见本招股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 ” 构成情况分析 。
3 、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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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千米
| 产品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价格 | 涨幅 (%) |
价格 | 涨幅 (%) |
价格 | 涨幅 (%) |
价格 | |
| 消费电子及工 业控制线材 |
246.58 | -2.64% | 253.27 | -2.05 | 258.58 | 6.88 | 241.93 |
| 高频数据线材 | 446.05 | 6.80% | 417.63 | 3.73 | 402.63 | -26.39 | 546.99 |
| 汽车电子线材 | 518.30 | 15.17% | 450.01 | 5.89 | 425.00 | 6.03 | 400.82 |
| 特种线材 | 391.43 | -15.54% | 463.42 | 15.15 | 402.45 | 7.17 | 375.54 |
4 、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和销售情况
( 1 )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清单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计算)的销售金额及其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 2020 年1-6 月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收入总额的比例 |
| 安费诺 | 3,766.02 | 9.26% |
| 得润电子 | 2,411.41 | 5.93% |
| DAE-A | 1,676.05 | 4.12% |
| 海诺特 | 908.98 | 2.23% |
| 重庆金龙科技有限公司 | 837.28 | 2.06% |
| 合 计 | 9,599.74 | 23.59% |
| 2019 年度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收入总额的比例 |
| 得润电子 【注1】 |
6,766.83 | 7.29% |
| 安费诺 【注2】 |
6,306.56 | 6.79% |
| DAE-A | 3,044.66 | 3.28% |
| 海诺特 【注3】 |
2,746.45 | 2.96% |
| MIRAE | 2,154.83 | 2.32% |
| 合 计 | 21,019.33 | 22.64% |
| 2018 年度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收入总额的比例 |
| 得润电子 | 7,279.86 | 8.12% |
| 安费诺 | 5,211.05 | 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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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E-A | 3,147.77 | 3.51% |
|---|---|---|
| 华虹电子 【注4】 |
2,967.73 | 3.31% |
| 海诺特 | 2,088.97 | 2.33% |
| 合 计 | 20,695.38 | 23.08% |
| 2017 年度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占收入总额的比例 |
| 得润电子 | 7,357.57 | 8.42% |
| 安费诺 | 4,669.40 | 5.34% |
| 浙江恒亚科技 | 3,020.53 | 3.45% |
| 华虹电子 | 2,770.26 | 3.17% |
| DAE-A | 2,553.95 | 2.92% |
| 合 计 | 20,371.71 | 23.30% |
注 1: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武汉瀚润电子有限公司、重庆 瑞润电子有限公司、重庆得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 升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得润电子有限公司、安徽达润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销售收入合并。
注 2:安费诺电子装配(厦门)有限公司、安费诺-泰姆斯(常州)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南 通东辰安费诺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昆山安费诺正日电子有限公司、安费诺精密连接器(深圳) 有限公司、Amphenol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安费诺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 销售收入合并。
注 3:青岛海诺特电器有限公司和相变能源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销售收入合 并。
注 4:杭州华虹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虹电器有限公司、乐清市晔信电子设备有限 公司为同一控制,销售收入合并。
( 2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 客户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及经营地 经营范围 股权结构 |
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 【注1】 |
|---|---|
| 2006年11月10日 | |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新河路南、太湖路西侧 | |
| 生产、销售:电子连接器、光连接器、汽车连接器及线束、电子 元器件、精密模具及精密组件;国内贸易(国家禁止、专营、专 控或需取得许可的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
|
|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SZ:002055)持股100% |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客户名称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万美元) |
安费诺电子装配(厦门)有限公司 【注2】 |
|---|---|
| 2003年09月26日 | |
| 173.20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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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注册地及经营地 | 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工业区39号(莲坂工业园B幢标准厂房) |
|---|---|
| 经营范围 | 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相关零配件。 |
| 股权结构 | 安费诺(东亚)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客户名称 | DAE-A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以下简称 “DAE-A”) |
| 注册时间 | 2000年7月20日 |
| 注册资本(万泰铢) | 2,880.00万泰铢 |
| 注册地及经营地 | 64/1 MOO5, Nongsamsak ,Banbueng ,Chonburi 20170,Thailand(泰 国) |
| 经营范围 | 电子配件、线束生产、制造及销售 |
| 股权结构 | Mr. Kang, Yong Ki持股99.98%,Mr. Lee, Jang Gon持股0.02% |
| 数据来源:DAE-A ELECTRONICS(THAILAND)CO.,LTD 信用报告、工商档案。 | |
| 客户名称 | MIRAE ELECTRONICS (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 “MIRAE”) |
| 注册时间 | 1999年10月11日 |
| 注册资本(万泰铢) | 5,600.00万泰铢 |
| 注册地及经营地 | 68 MOO 1,Sukhumvit Road, Takiantia, Banglamung, Chonburi 20150,Thailand(泰国) |
| 经营范围 | 电子配件、线束生产、制造及销售 |
| 股权结构 | Ji Won Trading Company Limited持股83.21%,Mr. Shin, Ha Jong 持股16.70%,Mr. Shin, Sung Sik持股0.06%,Mrs. Kang, Myeong Suk持股0.02%,Mr. Chin,Jin Ho持股0.01% |
| 数据来源:MIRAE ELECTRONICS(THAILAND)CO.LTD 信用报告、工商档案。 | |
| 客户名称 | 杭州华虹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注3】 |
| 注册时间 | 2007年09月30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及经营地 |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龙船坞路88号3幢 |
| 经营范围 | 生产:连接线、线束及连接器。研发和销售:连接线、线束及连 接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股权结构 | 赵文旻持股80%,赵志昊持股20%。 |
|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客户名称 | 青岛海诺特电器有限公司 【注4】 |
| 注册时间 | 2004年09月09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及经营地 |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科海路299号 |
| 经营范围 | 生产、加工、销售:灯具、内部连线、连接器、电线电缆、传感 器、磁敏开关、塑料制品、电子元器件、漏保插头及其开关插座、 制冷暖通设备及部件、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装置)、家用 |
1-1-17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电器及其内部阀件、控制器、电脑板,塑料制品喷涂,钣金部件 加工,电器产品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股权结构 | 胡宇红持股95%,侯全舵5%。 |
|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客户名称 | 浙江恒亚科技 |
| 注册时间 | 1999年12月23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6,000.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及经营地 |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620号 |
| 经营范围 | 制造、销售:汽车电子配件、线束、连接器、电子元器件、家用 电器、连接针、冷墩冲压精密电子五金器件、插接设备及配件; 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黄大荣持股65%,黄定余持股29%,薛大放持股4%,孙庆满2%。 |
数据来源:浙江恒亚科技工商登记资料和财务报表等。
| 客户名称 | 重庆金龙科技有限公司 |
|---|---|
| 注册时间 | 2011年5月11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及经营地 | 重庆市垫江县工业园区内 |
| 经营范围 | 信息电子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电子连接器、移动通 讯终端(不含地面卫星收发装置);数据线缆生产制造、加工、销 售;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 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的,须 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及期限内从事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卢金象持股40%,王志明持股30%,金士雷持股30%。 |
数据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注 1:因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在得润电子合并收入中占比最大,此处为青岛得润电子有限 公司基本信息。
注 2:因安费诺电子装配(厦门)有限公司在安费诺合并收入中占比最大,此处为安费诺电 子装配(厦门)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安费诺电子装配(厦门)有限公司是安费诺集团下属的 独资企业,美国安费诺集团(Amphenol Corporation)创立于 1932 年,是全球最大的连接器制 造商之一。
注 3:因杭州华虹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在华虹电子合并收入中占比最大,此处为杭州华虹 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注 4:因青岛海诺特电器有限公司在海诺特合并收入中占比较大,此处为青岛海诺特电器有 限公司基本信息。
( 3 )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如下:
| 客户名称 | 主要条款 | 主要销售产品 | 获取方式 | 结算支付 条款 |
合作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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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客户名称 | 主要条款 | 主要销售产品 | 获取方式 | 结算支付 条款 |
合作年限 |
|---|---|---|---|---|---|
| 得润电子 |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 色、数量、价格、交货日期 及交货地点;货物签收、运 输及费用承担;质量要求及 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及产品 质量的确认;付款期限及结 算方式;违约责任条款;关 于合同未尽事宜及纠纷的 处理。 |
消费电子及工 业控制线、特 种线材 |
公司主动 拓展 |
主要通过 银行承兑 汇票结算 |
自2005年开 始合作 |
| 安费诺 |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 色、数量、价格、价格调整、 订单确认、订单取消、样品 需求、交货、货物不符、收 货、包装、付款、培训、客 户。 |
消费电子及工 业控制线、特 种线材、高频 数据线材 |
公司主动 拓展 |
主要通过 T/T 【注1】电 汇方式结 算 |
自2005年开 始合作 |
| DAE-A |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 色、数量、价格、交货日期 及交货地点;货物签收、运 输及费用承担;质量要求及 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及产品 质量的确认;报价方式;付 款期限及结算方式;违约责 任条款;关于合同未尽事宜 及纠纷的处理。 |
消费电子及工 业控制线、特 种线材 |
现有客户 介绍 |
主要通过 T/T电汇方 式结算 |
自2010年开 始合作 |
| MIRAE |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 色、数量、价格、交货日期 及交货地点;货物签收、运 输及费用承担;质量要求及 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及产品 质量的确认;报价方式;付 款期限及结算方式;违约责 任条款;关于合同未尽事宜 及纠纷的处理。 |
消费电子及工 业控制线、特 种线材 |
现有客户 介绍 |
主要通过 T/T电汇方 式结算 |
自2009年开 始合作 |
| 华虹电子 |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 色、数量、价格、交货日期 及交货地点;货物签收、运 输及费用承担;质量要求及 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及产品 质量的确认;付款期限及结 算方式;违约责任条款;关 于合同未尽事宜及纠纷的 处理。 |
消费电子及工 业控制线、特 种线材 |
公司主动 拓展 |
主要通过 银行承兑 汇票结算 |
自1997年开 始合作 |
| 海诺特 |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 色、数量、价格、交货日期 及交货地点;货物签收、运 输及费用承担;质量要求及 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及产品 质量的确认;付款期限及结 |
消费电子及工 业控制线、特 种线材 |
公司主动 拓展 |
主要通过 银行承兑 汇票结算 |
自2005年开 始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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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客户名称 | 主要条款 | 主要销售产品 | 获取方式 | 结算支付 条款 |
合作年限 |
|---|---|---|---|---|---|
| 算方式;违约责任条款;关 于合同未尽事宜及纠纷的 处理。 |
|||||
| 浙江恒亚 科技 |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 色、数量、价格、交货日期 及交货地点;货物签收、运 输及费用承担;质量要求及 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及产品 质量的确认;付款期限及结 算方式;违约责任条款;关 于合同未尽事宜及纠纷的 处理。 |
消费电子及工 业控制线、特 种线材 |
公司主动 拓展 |
主要通过 银行承兑 汇票结算 |
自2002年开 始合作 |
| 重庆金龙 科技有限 公司 |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 色、数量、价格、交货日期 及交货地点;货物签收、运 输及费用承担;质量要求及 技术标准;验收标准及产品 质量的确认;付款期限及结 算方式;违约责任条款;关 于合同未尽事宜及纠纷的 处理。 |
消费电子及工 业控制线、特 种线材 |
公司主动 拓展 |
主要通过 银行承兑 汇票结算 |
自2013年开 始合作 |
注 1:全称“Telegraphic Transfer”,即电汇方式
公司一直致力于建立多元化客户体系,与主要客户建立稳定、多赢的长期合 作关系。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 少数客户的情况。
浙江恒亚科技向发行人采购线材产品后再组装生产成线束产品向其下游销 售,最终均实现销售。其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同 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之“(六)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方” 的相关内容。除该客户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 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客户中无任何权益。
(四)主要成本及供应情况
1 、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铜丝、PVC 粉和外购胶料,主要能源为电能,报告期 内上述原材料和生产用电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1-1-180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金额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变动率 | 金额 | |
|---|---|---|---|---|---|---|
| 铜丝 | 20,985.84 | 54,280.57 | 0.50% | 54,012.15 | 1.61% | 53,154.15 |
| PVC粉 | 1,162.75 | 3,421.88 | 8.44% | 3,155.57 | 10.58% | 2,853.53 |
| 胶料 | 1,141.84 | 2,417.67 | 8.24% | 2,233.63 | -15.65% | 2,647.97 |
| 电能 | 396.39 | 937.94 | -0.32% | 940.93 | 1.76% | 924.63 |
2 、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入库价格变化情况如下表:
| 单位:元/千克 | 单位:元/千克 | 单位:元/千克 | 单位:元/千克 | 单位:元/千克 | 单位:元/千克 | 单位:元/千克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变动率 | 单价 | |
| 铜丝 | 44.20 | -5.56% | 46.80 | -4.10% | 48.80 | 4.00% | 46.92 |
| PVC粉 | 5.68 | -10.27% | 6.33 | 1.77% | 6.22 | 3.60% | 6.00 |
| 胶料 | 21.03 | -21.72% | 26.86 | 3.91% | 25.85 | 70.27% | 15.18 |
报告期各期,公司铜丝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 46.92 元/千克、48.80 元/千克、 46.80 元/千克和 44.20 元/千克,与公开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按月看,公开市 场铜丝价格从 2017 年三季度持续上升,2018 年一季度达到最高点,然后缓慢下
降,与公司采购价格趋势一致。
==> picture [425 x 2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主要为电力,由当地电力部门统一供应。报告期内,公 司生产部门采购电力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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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电费金额(元) | 3,488,642.90 | 9,379,380.09 | 9,409,258.98 | 9,246,269.55 |
| 电力数量(千瓦时) | 5,540,970.12 | 15,344,189.20 | 14,488,925.68 | 14,158,150.56 |
| 电力(元/千瓦时) | 0.63 | 0.61 | 0.65 | 0.65 |
3 、铜丝采购数量与各期产量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铜丝采购数量分别为 1,132.77 万千克、1,106.82 万千克、 1,159.95 万千克和 474.84 万千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采购数量(万千克) | 474.84 | 1,159.95 | 1,106.82 | 1,132.77 |
| 产量 注(万千米) |
168.98 | 400.75 | 385.44 | 386.53 |
注:多对线材已按芯数折算成单对线材。
==> picture [419 x 2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铜材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结算价格按照铜价加上约定的加工费确定,铜价参考 某一时点或某段时间上海有色网、上海金属网、上海期货交易所或长江有色金 属网公布的铜平均价格确定。而公司的产品售价按照“成本+目标毛利”的原则确 定,并实行区间报价的模式,在报价单中提供多个不同的铜价区间,每个区间 对应不同的产品价格。待铜价确定后,选择铜价所在区间对应的产品单价作为 最终的结算单价。从生产模式来看,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为主,“计划生产”为 辅的模式,一般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进行生产,生产完成后直接交付客户,存 货周转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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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现有的采购、生产、销售模式,将销售定价中的“铜 价”与采购“铜价”匹配,有效应对了生产经营过程中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 响,因此,发行人未采取套期保值的策略,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代 为进行铜材套期保值业务。
5 、前五名供应商基本情况及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合计采购金额及其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情况 如下表所示:
| 2020 年1-6 月 |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 震雄铜业 | 7,498.76 | 28.01% |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5,163.00 | 19.28% |
| 江西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 | 4,620.17 | 17.26% |
| 常州同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83.08 | 5.17% |
| 杭州远鸿科技有限公司 | 859.66 | 3.21% |
| 合 计 | 19,524.68 | 72.92% |
| 2019 年度 |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 震雄铜业 | 30,120.71 | 43.67% |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13,307.41 | 19.29% |
| 江西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 | 7,648.95 | 11.09% |
| 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 1,711.00 | 2.48% |
|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 1,599.50 | 2.32% |
| 合 计 | 54,387.57 | 78.85% |
| 2018 年度 |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 震雄铜业 【注】 |
29,556.61 | 43.70% |
| 江西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 | 12,476.59 | 18.45% |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8,920.53 | 13.19% |
| 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 1,571.98 | 2.32% |
|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 1,527.84 | 2.26% |
| 合 计 | 54,053.55 | 79.92% |
| 2017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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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万元) | 占采购总额比例 |
|---|---|---|
| 震雄铜业 | 24,121.76 | 36.48% |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14,004.39 | 21.18% |
| 江西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 | 10,201.01 | 15.43% |
| 山东中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928.55 | 4.43% |
| 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 1,512.44 | 2.29% |
| 合 计 | 52,768.15 | 79.81% |
注:震雄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包头震雄铜业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采购额合并。
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 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无任何权益。
6 、委托加工
(1)委托加工的基本情况,金额和占比
公司委托加工类型主要包括委托外部供应商提供电线辐照加工及废铜加工 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费分别为 349.46 万元、384.68 万元、468.74 万 元和 211.85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53%、0.57%、0.68%和 0.79%。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电线辐照加工 | 207.01 | 448.60 | 384.68 | 349.46 |
| 废铜加工 | 4.84 | 20.14 | - | - |
| 小计 | 211.85 | 468.74 | 384.68 | 349.46 |
| 当期采购总额 | 26,773.78 | 68,972.55 | 67,631.59 | 66,120.30 |
| 占比 | 0.79% | 0.68% | 0.57% | 0.53% |
(2)委托加工的内容、合作模式、必要性
电线辐照加工是公司部分产品出厂之前,为提高产品耐高温性能,需要进 行辐照工序。公司与委托加工商签订长期合同,并以委托加工单的形式向委托 加工商提供加工电线的规格、材质、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委托加工 商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辐照加工。公司基于生产场地、投资成本以及环保成 本等因素的考虑,辐照工序采用委托加工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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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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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铜加工是公司将在电线电缆生产产生的边角料或废品送至铜杆加工厂加 工,因对废铜进行加工需要熔炉,为降低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对于废铜的加工 会委托外单位进行。
(3)主要委托加工厂商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供应商名称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温州高科 | 174.99 | 364.16 | 317.35 | 291.15 |
| 上海长园 | 12.70 | 69.47 | 57.49 | 40.94 |
| 其他 | 19.32 | 35.12 | 9.84 | 17.37 |
| 合计 | 207.01 | 468.74 | 384.68 | 349.46 |
主要委托加工厂商情况如下:
①温州高科原子辐照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温州高科原子辐照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82787730364L |
| 成立日期 | 2006年04月17日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王祝强 |
| 住所 | 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九路227号 |
| 经营范围 | 原子辐照技术研发;辐照专用机械输送设备生产、加工、销售。 |
| 公司与其结算方式 | 月结90天 |
| 公司与其合作年限 | 自2006年开始 |
注:企业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②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上海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630211689Y |
| 成立时间 | 2000年07月17日 |
| 注册资本 | 6,00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 | 陈志强 |
| 住所 | 嘉定区南翔镇翔黄路366号 |
1-1-185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经营范围 | 热收缩管、异型件、耐热套管、PVC套管、绝缘带、发泡材料的 制造、加工,加速器辐照加工,铁氟龙管、电线的制造、加工, 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产品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公司与其结算方式 | 月结90天 |
| 公司与其合作年限 | 自2005年开始 |
注:企业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委托加工的业务模式是否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
公司部分型号特种线材涉及辐照工序,特种线材工艺工序如下:
| 工序名称 | 内容 |
|---|---|
| 铜绞束丝 | 按照规定的排列,通过弓带的旋转将多根铜丝绞合 |
| 押出 | 将胶料融化并均匀包覆在导体上 |
| 辐照加工 | 对线材进行辐照,使耐温性能提高 |
辐照工序仅提高线材耐温性能,并未对线材本身产生实质性影响。委托加 工厂商按照公司提供的规格、技术标准进行加工,由公司进行质量控制。废铜 加工系公司为循环利用,降低成本而委托第三方加工,铜材经检测合格后重新 投入生产使用。综上,委托加工的业务模式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持“匠心制造”的经营理念,专注于中高端精细电子 线材产品的技术研究和工艺探索,掌握了绞线、押出等核心技术。公司将电线 辐照和废铜工序进行委托加工,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于押出、并丝放线等工艺 技术的研发和设计,合理利用产能、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有效控制成本。
(5)是否对委托加工厂商存在依赖;
公司将个别型号的特种线材用于辐照加工,而特种线材不属于公司核心产 品。废铜加工是公司基于循环利用,降低成本的理念而进行的,占采购总额比 例较低。长三角地区加工行业发达,线材受托加工和废铜加工已发展为成熟的 商业模式,公司有多家供应商可供选择。
综上所述,公司对委托加工厂商不存在依赖。
(6)委托加工厂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委托加工厂商温州高科及上海长园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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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精细电子线材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根据《安全生产许可 证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公司所涉经 营范围无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安全生 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公 司制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针对公司生产工艺特点和使用物料特性建立了 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 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 事故,亦未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六)环境保护情况
1 、发行人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 号)第三条的 规定,“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 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16 类行业,以及国 ” 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 。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精细电子线材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C)中的“电 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 C38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 (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大类下 ” 的“C3831 电线电缆制造 。
综上,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2 、发行人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相关规定要求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和《国务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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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 号)等相关产业环保政 策,公司现使用的和募投项目所涉及的生产工艺、设施和产品均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环保政策,不涉及国家禁止或淘汰的工艺、设施和产品。
( 1 )环保认证及许可
公司已通过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根据公司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 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司配套了环境保护设施,并通过了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 验收。
发行人已按照规定取得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浙乐排准字第 2017038 号),证书有效期为 2017 年 6 月 2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工业废气、厂界噪声、生活废水及 固体废弃物,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 )工业废气
工业废气主要为胶粒生产过程中造粒机器产生的颗粒物粉尘,通过粉尘收集 系统进行布袋除尘处理,其余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 )厂界噪声
公司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厂界噪声,噪声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同时,公司对押出机、造粒机加装消音棉,为员工配备 耳塞等保护设备,并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与周边企业及居民 区间隔足够距离。
3 )生活废水
生产工艺用水主要是在线材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冷却水,通过水塔系统可 以循环利用,只需定期添加因蒸发损失的水分即可,不对外排放,厂区生活废水 经过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 )固体废弃物
公司生产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三种:①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铜丝、 废胶料、废边角料、次品等,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废旧物资回收公司;②危险固废, 主要为油墨,厂区设有专门的危险品仓库存储,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 置;③生活垃圾,定点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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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环保主管部门意见
根据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出具的《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环境守法情 况证明》,报告期内,公司无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情况。
( 3 )募投项目环评批复
发行人“年产 385 万公里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扩能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已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获得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关于对<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 意见》,环评批复文号为 温环乐规[2019]54 号 。
3 、发行人的建设项目已按照规定履行环保审批程序
公司的建设项目已取得的环保审批情况如下:
| 序号 |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 是否取得环评批复 | 是否取得环保竣工验收 |
|---|---|---|---|
| 1 | 新建厂房项目 | 是 | 是 |
| 2 | 建设加层项目 | 是 | 是 |
| 3 | 追加建设项目 | 是 | 是 |
| 4 | 年产385万公里智能化精细数 控线材扩能建设项目 |
是 | / |
| 5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 |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总体及募投项目 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已建项目和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均履行环评手续, 发行人排污达标检测情况良好,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发行 人未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未出现有关发行人环保的媒体报 道,不存在环保行政处罚。
4 、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 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工业废气、厂界噪声、生活废水 及固体废弃物,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 类别 | 产生点 | 污染物 | 处理设施 | 排放量 | 处理能力 |
|---|---|---|---|---|---|
| 废水 | 盥洗室 | 生活污水 | 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 水管进入乐清污水处理厂处理 |
18,616吨/年 | 充足且运 行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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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押出、造粒 | 冷却水 | 循环使用 | 未对外排放 | 充足且运 行正常 |
|
|---|---|---|---|---|---|
| 废气 | 投料、配料 | 粉尘 | 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 不低于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
油烟0.0099t/a 颗粒物 0.067t/a 非甲烷总烃 0.036t/a |
充足且运 行正常 |
| 押出、造粒 | 有机废气、氯 化氢、氯乙烯 |
挤塑出口旁设置抽风管道进行 局部抽风后不低于15m 高的排 气筒排放 |
充足且运 行正常 |
||
| 食堂 | 食堂油烟废 气 |
经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装置 处理后通过专用外置烟道高空 排放 |
充足且运 行正常 |
||
| 备用发电机 | 燃油废气 | 使用优质柴油,对燃油发电机产 生的污染物进行收集引至15m 高空排放。 |
充足且运 行正常 |
||
| 固废 | 生产车间 | 废油墨、废溶 剂及其废包 装桶 |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未对外排放 | 充足且运 行正常 |
| 办公室、食堂 | 生活垃圾 | 分类收集、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 未对外排放 | 充足且运 行正常 |
|
| 噪声 | 生产车间 | 设备运行噪 声 |
对押出机、造粒机加装消音棉, 为员工配备耳塞等保护设备 |
75~85dB | 充足且运 行正常 |
| 室外冷却水 塔 |
运行噪声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 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 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 产生的高噪声 |
充足且运 行正常 |
||
| 备用发电机 | 运行噪声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 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 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 产生的高噪声 |
充足且运 行正常 |
公司建设了相关环保处理设施/设备并持续使用和维护,目前公司有关排放 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转正常有效,实际运行状况良好,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 符合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5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实际运 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 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报告期内环保投入和相关费用支出情况
公司一直重视环保设施的投入和相关环保费用的支出。报告期内,公司环 保设施投入和环保直接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 | 2017 年 |
| 环保设施投入 | - | - | - | 1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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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费用支出 0.60 11.42 7.33 11.27
注:环保设施投入主要为环保设备的原值,包括除尘设备和排烟管道;环保费用支出主要为 环保设备折旧费用、排污费、垃圾处理费、环保检测费和危险废弃物处理费用等。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数量较少,所有项目均已根据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落实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 了相应的环保投入。公司环保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污染物处理与生产经 营同步开展。
(2)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产生污染物的匹配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 | 2017 年 |
| 环保费用支出 | 0.60 | 11.42 | 7.33 | 11.27 |
注:2017 年,发行人进行排污排水管道工程建设;2019 年,发行人将多年累积的油墨通过 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一次性进行处置,因此导致相应年度的环保费用支出较高。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污染物数量较少,对外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生活 污水、废气和噪音,相关污染物的排放量无法精确统计。
发行人环保费用主要为诸如排污费等固定金额费用和一次性设备购置支 出,与污染物的产生规模无法匹配。剔除偶发性环保支出后,报告期内发行人 的环保费用支出较为稳定。
6 、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等
发行人募投项目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 目 | 环保措施 | 费用 (万元) |
资金来源 |
|---|---|---|---|---|
| 1 | 废水治理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室外化粪池 处理后,与经隔油处理的食堂含油废水,经 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经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
10.00 | 募集资金 投入 |
| 2 | 废气治理 | 废气主要是造粒过程中受热分解产生少量废 气,以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在造粒机上 方设置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等 进行重点收集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管道 引至厂房房顶高于房顶进行达标排放,油烟 废气经净化处理后屋顶排放。 |
60.00 | 募集资金 投入 |
| 3 | 噪声防治 | 本项目无大的噪声源,噪声及振动污染主要 来自工艺设备及空压机运行时产生的噪音, 空压机选用密闭式、噪声小的螺杆空压机, 进气口设消声器,并设在专用机房内,采用 |
20.00 | 募集资金 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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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体墙隔声。工艺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 备安装时采取加固减振措施,以防振减噪, 从而达到对噪声的控制。 |
||||
|---|---|---|---|---|
| 4 | 固废暂存与 处置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集中后 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进行废物利用。生活垃 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集中处理。 |
20.00 | 募集资金 投入 |
| 5 | 厂区绿化 | 绿化设计既可以起到润湿、调温净化空气中 的粉尘和有害气体,降低噪声的作用,又能 美化厂容,为职工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 境。 |
50.00 | 募集资金 投入 |
| 合 计 | 160.00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环保问题。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序号 | 固定资产类别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 1 | 房屋及建筑物 | 46,411,076.36 | 22,813,260.05 | 23,597,816.31 | 50.85% |
| 2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5,364,242.48 | 4,122,115.17 | 1,242,127.31 | 23.16% |
| 3 | 专用设备 | 80,223,514.85 | 49,392,632.48 | 30,830,882.37 | 38.43% |
| 4 | 运输工具 | 5,034,515.25 | 3,442,848.79 | 1,591,666.46 | 31.62% |
| 合 计 | 137,033,348.94 | 79,770,856.49 | 57,262,492.45 | 41.79% |
1、报告期内新增固定资产的类别、具体内容、金额、开工与竣工时间、验 收情况、转固时点和依据、投产情况
(1)2020 年 1-6 月新增固定资产情况:
| 序 号 |
类别 | 具体名 称 |
数量 (台) |
账面原值 (万元) |
开工 时间 |
竣工时 间 |
验收时 间 |
转固 依据 |
转固时 间 |
投产情 况 |
|---|---|---|---|---|---|---|---|---|---|---|
| 1 | 房屋建 筑物 |
厂区附 属设施 |
20.54 | N/A | N/A | 2020年 度 |
工程 竣工 验收 单 |
2020年 度 |
使用正 常 |
|
| 小 计 | 20.54 | |||||||||
| 2 | 电子及 其他设 备 |
工控一 体机 |
20 | 5.04 | N/A | N/A | 2020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20年 度 |
使用正 常 |
| 小 计 | 5.04 | |||||||||
| 3 | 运输工 | 运输车 | 1 | 18.31 | N/A | N/A | 2020年 | 车辆 | 2020年 | 使用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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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 号 |
类别 | 具体名 称 |
数量 (台) |
账面原值 (万元) |
开工 时间 |
竣工时 间 |
验收时 间 |
转固 依据 |
转固时 间 |
投产情 况 |
|---|---|---|---|---|---|---|---|---|---|---|
| 具 | 度 | 验收 单 |
度 | 常 | ||||||
| 4 | 运输工 具 |
叉车 | 1 | 0.76 | N/A | N/A | 2020年 度 |
车辆 验收 单 |
2020年 度 |
使用正 常 |
| 小 计 | 19.10 | |||||||||
| 5 | 专用设 备 |
包带机 | 27 | 340.93 | N/A | N/A | 2020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20年 度 |
运转正 常 |
| 6 | 专用设 备 |
喷码机 | 54 | 171.42 | N/A | N/A | 2020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20年 度 |
使用正 常 |
| 7 | 专用设 备 |
测量仪 | 10 | 28.11 | N/A | N/A | 2020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20年 度 |
使用正 常 |
| 8 | 专用设 备 |
网络分 析仪 |
2 | 288.84 | N/A | N/A | 2020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20年 度 |
运转正 常 |
| 9 | 专用设 备 |
绞线机 | 2 | 19.04 | N/A | N/A | 2020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20年 度 |
使用正 常 |
| 10 | 专用设 备 |
押出机 | 1 | 40.62 | N/A | N/A | 2020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20年 度 |
使用正 常 |
| 11 | 专用设 备 |
自动配 料机 |
1 | 33.76 | N/A | N/A | 2020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20年 度 |
使用正 常 |
| 12 | 专用设 备 |
其他设 备 |
5 | 6.70 | N/A | N/A | 2020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20年 度 |
使用正 常 |
| 小 计 | 929.41 | |||||||||
| 合 计 | 974.10 |
(2)2019 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情况:
| 类别 | 具体名称 | 数量 (台) |
账面原 值(万 元) |
开工 时间 |
竣工 时间 |
验收时 间 |
转固 依据 |
转固时 间 |
投产 情况 |
|---|---|---|---|---|---|---|---|---|---|
| 房屋建筑 物 |
厂房 | 21.01 | N/A | N/A | [注] | [注] | [注] | 使用 正常 |
|
| 小计 | 21.01 | ||||||||
| 专用设备 | 单绞机 | 2 | 41.88 | N/A | N/A | 2019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9年 度 |
运转 正常 |
| 专用设备 | 押出机 | 2 | 129.3 | N/A | N/A | 2019年 度 |
设备 验收 |
2019年 度 |
运转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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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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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 ||||||||||
|---|---|---|---|---|---|---|---|---|---|---|
| 4 | 专用设备 | 绕包机 | 9 | 91.27 | N/A | N/A | 2019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9年 度 |
运转 正常 |
| 5 | 专用设备 | 喷码机 | 13 | 42.99 | N/A | N/A | 2019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9年 度 |
运转 正常 |
| 6 | 专用设备 | 检测设备 | 12 | 34.11 | N/A | N/A | 2019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9年 度 |
运转 正常 |
| 7 | 专用设备 | 空压机 | 1 | 9.91 | N/A | N/A | 2019年 3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9年 3月 |
运转 正常 |
| 8 | 专用设备 | 高低温交 变湿热机 |
1 | 7.39 | N/A | N/A | 2019年 12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9年 12月 |
运转 正常 |
| 9 | 专用设备 | 其他设备 | 7 | 6.23 | N/A | N/A | 2019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9年 度 |
运转 正常 |
| 小计 | 363.09 | |||||||||
| 10 | 运输工具 | 商务车 | 1 | 77.88 | N/A | N/A | 2019年 11月 |
车辆 验收 单 |
2019年 11月 |
使用 正常 |
| 11 | 运输工具 | 小型轿车 | 2 | 20.82 | N/A | N/A | 2019年 1月 |
车辆 验收 单 |
2019年 1月 |
使用 正常 |
| 12 | 运输工具 | 搬运车 | 3 | 3.76 | N/A | N/A | 2019年 度 |
车辆 验收 单 |
2019年 度 |
使用 正常 |
| 小计 | 102.46 | |||||||||
| 13 | 电子及其 他设备 |
服务器 | 5 | 45.86 | N/A | N/A | 2019年 12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9年 12月 |
运转 正常 |
| 14 | 电子及其 他设备 |
交换机 | 4 | 18.54 | N/A | N/A | 2019年 12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9年 12月 |
运转 正常 |
| 15 | 电子及其 他设备 |
存储设备 | 1 | 10.12 | N/A | N/A | 2019年 12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9年 12月 |
运转 正常 |
| 16 | 电子及其 他设备 |
电子及其 他设备 |
17 | 4.53 | N/A | N/A | 2019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9年 度 |
运转 正常 |
| 小计 | 79.05 | |||||||||
| 合 计 |
565.61 |
[注]:公司原租赁给新亚东方公司的部分厂房自 2019 年 8 月终止租赁,由投资性房地 产转入固定资产。
(3)2018 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情况:
1-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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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类别 | 具体名称 | 数量 (台) |
账面原值 (万元) |
开工 时间 |
竣工 时间 |
验收 时间 |
转固 依据 |
转固 时间 |
投产 情况 |
|---|---|---|---|---|---|---|---|---|---|---|
| 1 | 专用设备 | 押出机 | 10 | 238.23 | N/A | N/A | 2018 年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 年度 |
运转 正常 |
| 2 | 专用设备 | 单绞机 | 10 | 169.33 | N/A | N/A | 2018 年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 年度 |
运转 正常 |
| 3 | 专用设备 | 造粒机 | 2 | 116.75 | N/A | N/A | 2018年 9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年 9月 |
运转 正常 |
| 4 | 专用设备 | 绞线机 | 2 | 24.33 | N/A | N/A | 2018年 10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年 10月 |
运转 正常 |
| 5 | 专用设备 | 空压机 | 1 | 14.35 | N/A | N/A | 2018年 9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年 9月 |
运转 正常 |
| 6 | 专用设备 | 立式储罐 | 1 | 9.4 | N/A | N/A | 2018年 4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年 4月 |
运转 正常 |
| 7 | 专用设备 | 倒线机 | 16 | 8.75 | N/A | N/A | 2018 年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 年度 |
运转 正常 |
| 8 | 专用设备 | 缠绕机 | 2 | 6.08 | N/A | N/A | 2018年 11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年 11月 |
运转 正常 |
| 9 | 专用设备 | 冷却塔 | 1 | 3.5 | N/A | N/A | 2018年 12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年 12月 |
运转 正常 |
| 10 | 专用设备 | 检测设备 | 4 | 3.04 | N/A | N/A | 2018 年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 年度 |
运转 正常 |
| 11 | 专用设备 | 放线架 | 1 | 2.74 | N/A | N/A | 2018年 11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年 11月 |
运转 正常 |
| 12 | 专用设备 | 彩排机 | 4 | 1.55 | N/A | N/A | 2018年 11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年 11月 |
运转 正常 |
| 13 | 专用设备 | 冷接机 | 4 | 1.2 | N/A | N/A | 2018 年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 年度 |
运转 正常 |
| 14 | 专用设备 | 其他设备 | 25 | 42.62 | N/A | N/A | 2018 年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 年度 |
运转 正常 |
| 小计 | 641.87 | |||||||||
| 15 | 运输工具 | 厢式运输 货车 |
1 | 13.87 | N/A | N/A | 2018年 3月 |
车辆 验收 单 |
2018年 3月 |
使用 正常 |
| 16 | 运输工具 | 商务车 | 1 | 34.49 | N/A | N/A | 2018年 | 车辆 | 2018年 | 使用 |
1-1-195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序号 | 类别 | 具体名称 | 具体名称 | 数量 (台) |
数量 (台) |
账面原值 (万元) |
账面原值 (万元) |
开工 时间 |
开工 时间 |
竣工 时间 |
验收 时间 |
转固 依据 |
转固 依据 |
转固 时间 |
转固 时间 |
投产 情况 |
投产 情况 |
|
|---|---|---|---|---|---|---|---|---|---|---|---|---|---|---|---|---|---|---|---|
| 1月 | 验收 单 |
1月 | 正常 | ||||||||||||||||
| 17 | 运输工具 | 商务车 | 1 | 6 | N/A | N/A | 2018年 3月 |
车辆 验收 单 |
2018年 3月 |
使用 正常 |
|||||||||
| 18 | 运输工具 | 叉车 | 1 | 11.03 | N/A | N/A | 2018年 4月 |
车辆 验收 单 |
2018年 4月 |
使用 正常 |
|||||||||
| 19 | 运输工具 | 叉车 | 1 | 4.79 | N/A | N/A | 2018年 6月 |
车辆 验收 单 |
2018年 6月 |
使用 正常 |
|||||||||
| 20 | 运输工具 | 搬运车 | 1 | 1.01 | N/A | N/A | 2018年 4月 |
车辆 验收 单 |
2018年 4月 |
使用 正常 |
|||||||||
| 21 | 运输工具 | 垃圾车 | 1 | 1.35 | N/A | N/A | 2018年 2月 |
车辆 验收 单 |
2018年 2月 |
使用 正常 |
|||||||||
| 小计 | 72.54 | ||||||||||||||||||
| 22 | 电子及其 他设备 |
电子及其 他设备 |
71 | 80.56 | N/A | N/A | 2018年 | 设备 验收 单 |
2018年 | 运营 正常 |
|||||||||
| 小计 | 80.56 | ||||||||||||||||||
| 合计 | 794.97 | ||||||||||||||||||
| 序号 | 类别 | 具体 名称 |
数量 (台) |
账面原值 (万元) |
开工 时间 |
竣工 时间 |
验收 时间 |
转固 依据 |
转固时 间 |
投产 情况 |
|||||||||
| 1 | 房屋建筑 物 |
厂区附 属设施 |
3 | 19.06 | 2017年 5月 |
2017年 5月 |
2017年 5月 |
工程 验收 单 |
2017年 5月 |
使用 正常 |
|||||||||
| 小计 | 19.06 | ||||||||||||||||||
| 2 | 专用设备 | 绞线机 | 39 | 289.61 | N/A | N/A | 2017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度 |
运转 正常 |
|||||||||
| 3 | 专用设备 | 单绞机 | 2 | 85.47 | N/A | N/A | 2017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度 |
运转 正常 |
|||||||||
| 4 | 专用设备 | 押出机 | 3 | 162.89 | N/A | N/A | 2017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度 |
运转 正常 |
|||||||||
| 5 | 专用设备 | 检测设 备 |
26 | 100.43 | N/A | N/A | 2017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度 |
运转 正常 |
|||||||||
| 6 | 专用设备 | 贴片机 | 2 | 94.96 | N/A | N/A | 2017年 10月 |
设备 验收 |
2017年 10月 |
运转 正常 |
1-1-196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类别 | 具体 名称 |
数量 (台) |
账面原值 (万元) |
开工 时间 |
竣工 时间 |
验收 时间 |
转固 依据 |
转固时 间 |
投产 情况 |
|---|---|---|---|---|---|---|---|---|---|---|
| 单 | ||||||||||
| 7 | 专用设备 | 造粒机 | 1 | 60.77 | N/A | N/A | 2017年 5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5月 |
运转 正常 |
| 8 | 专用设备 | 成型机 | 4 | 28.8 | N/A | N/A | 2017年 5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5月 |
运转 正常 |
| 9 | 专用设备 | 在线 AOI |
1 | 23.93 | N/A | N/A | 2017年 10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10月 |
运转 正常 |
| 10 | 专用设备 | 计量设 备 |
11 | 16.79 | N/A | N/A | 2017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度 |
运转 正常 |
| 11 | 专用设备 | 编织机 | 1 | 12.99 | N/A | N/A | 2017.07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07 | 运转 正常 |
| 12 | 专用设备 | 空压机 | 1 | 12.82 | N/A | N/A | 2017年 9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9月 |
运转 正常 |
| 13 | 专用设备 | 印刷机 | 1 | 11.79 | N/A | N/A | 2017年 9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9月 |
运转 正常 |
| 14 | 专用设备 | 无铅热 风回流 炉 |
1 | 10.77 | N/A | N/A | 2017年 9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9月 |
运转 正常 |
| 15 | 专用设备 | 无铅波 峰焊 |
1 | 10.26 | N/A | N/A | 2017年 9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9月 |
运转 正常 |
| 16 | 专用设备 | 除湿机 | 4 | 8.97 | N/A | N/A | 2017年 10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10月 |
运转 正常 |
| 17 | 专用设备 | 复线机 | 1 | 1.37 | N/A | N/A | 2017年 7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7月 |
运转 正常 |
| 18 | 专用设备 | 冷接机 | 3 | 1.05 | N/A | N/A | 2017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度 |
运转 正常 |
| 19 | 专用设备 | 绕包机 | 7 | 79.24 | N/A | N/A | 2017年 度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度 |
运转 正常 |
| 20 | 专用设备 | 其他设 备 |
93 | 149.63 | N/A | N/A | 2017年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 运转 正常 |
| 小计 | 1,162.54 | |||||||||
| 21 | 运输工具 | 小型轿 车 |
1 | 17.68 | N/A | N/A | 2017年 8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8月 |
使用 正常 |
1-1-19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类别 | 具体 名称 |
数量 (台) |
账面原值 (万元) |
开工 时间 |
竣工 时间 |
验收 时间 |
转固 依据 |
转固时 间 |
投产 情况 |
|---|---|---|---|---|---|---|---|---|---|---|
| 22 | 运输工具 | 手推车 | 1 | 0.03 | N/A | N/A | 2017年 9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9月 |
使用 正常 |
| 23 | 运输工具 | 翻转车 | 1 | 0.5 | N/A | N/A | 2017年 2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2月 |
使用 正常 |
| 24 | 运输工具 | 叉车 | 1 | 0.1 | N/A | N/A | 2017年 4月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4月 |
使用 正常 |
| 25 | 运输工具 | 搬运车 | 11 | 10.21 | N/A | N/A | 2017年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 使用 正常 |
| 小计 | 28.52 | |||||||||
| 26 | 电子及其 他设备 |
电子及 其他设 备 |
155 | 70.44 | N/A | N/A | 2017年 | 设备 验收 单 |
2017年 | 运转 正常 |
| 小计 | 70.44 | |||||||||
| 合计 | 1,280.57 |
2、新增固定资产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产能的提升是否匹配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
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参见“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 “ ” 情况 之 (三)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
(2)新增固定资产与公司主营业务和产能提升的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构筑物和专用设备,公司产能产量 的增长受限于公司的专用设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产能、主营业 务收入及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6.30 | 2019.12.31 | 增幅 (%) |
2018.12.31 | 增幅 (%) |
2017.12.31 |
| 房屋及构筑物原 值 |
4,641.11 | 4,652.08 | 0.45 | 4,631.07 | -1.45 | 4,699.35 |
| 专用设备原值 | 8,022.35 | 7,129.50 | 4.18 | 6,843.16 | 5.36 | 6,495.17 |
| 合计 | 12,663.46 | 11,781.58 | 2.68 | 11,474.23 | 2.50 | 11,194.52 |
| 高频数据线-产 能(万千米) |
6.64 | 7.47 | 12.33 | 6.65 | 22.47 | 5.43 |
| 单芯线-产能(万 千米) |
165.98 | 372.77 | 4.20 | 357.76 | 4.75 | 341.55 |
1-1-19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合计 | 172.62 | 380.24 | 4.34 | 364.41 | 5.02 | 346.98 |
|---|---|---|---|---|---|---|
| 主营业务收入 | 40,280.18 | 91,973.20 | 3.68 | 88,709.26 | 2.61 | 86,455.74 |
专用设备 2018 年较 2017 年增长 5.36%,高频数据线产能增长 22.47%,主 营业务收入增长 2.61%。高频数据线产能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于 2017 年度购买的设备分别于当年 7 月和 11 月份开始正式投入使用,2017 年仅有部分 使用时间纳入产能计算,2018 年 30 台设备完整运行全年,导致 2018 年产能同 比上升。
专用设备 2019 年较 2018 年增长 4.18%,高频数据线产能增长 12.33%,单 芯线产能增长 4.20%,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3.68%。高频数据线产能增加幅度较大 主要系本期高频数据线车间的设备增加较多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的投入,持续对专用 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固定资产的分布与变动情况与产能、收入具有配比性。 3.利息资本化金额是否准确
公司新厂房于 2015 年 3 月动工,2016 年 12 月验收转固,期间公司并未针 对该厂房建设进行专项借款,其他固定资产增加主要系购置设备,公司报告期 不存在利息资本化的情况。
4.转固时间是否及时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分金额 权限审批,并制定了固定资产申请、购置、验收(转固)、日常维护管理、盘 点、处置等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在工程完工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报告期 内,公司新建厂房工程于 2016 年 12 月主体工程已建造完成并进行了验收,公司 厂房实际已开始逐步进入生产状态。因此,公司认为上述新建厂房于 2016 年 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结转固定资产要求。
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固定资产(如大型检测设备、生产设备等),完工后经 办人员提出验收申请,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后出具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同时填写
1-1-19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固定资产卡片,经审批后计入固定资产。
对于简单固定资产(如办公电子设备、家具)购入后由经办人员直接填写固 定资产卡片,经使用部门、使用人签收确认后直接计入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提 前或推迟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形。
5.累计折旧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额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2020年1-6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提额 | 431.41 | 787.06 | 776.38 | 771.73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固定资产,在卡片清单予以记录,按照取得成本作为 入账价值,按照公司折旧年限政策和直线法计提折旧。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折旧 已充分计提。
(二)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中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台,元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 台数 |
用途 | 原值 | 账面价值 | 成新率 |
|---|---|---|---|---|---|---|
| 1 | 造粒机 | 8 | 绝缘PVC材料造粒 | 3,394,991.66 | 1,664,493.37 | 49.03% |
| 2 | 绞线机 | 248 | 电线导体铜丝绞合 | 17,168,536.77 | 4,106,816.20 | 23.92% |
| 3 | 押出机 | 79 | 电线绝缘成型押出 | 22,054,364.00 | 6,612,550.61 | 29.98% |
| 4 | 包带机 | 65 | 高频数据线材外加 铝箔带绕包 |
8,315,129.39 | 6,608,387.96 | 79.47% |
| 5 | 缠绕机 | 26 | 多芯线信号屏蔽线 缠绕 |
734,868.55 | 85,399.33 | 11.62% |
| 6 | 并丝机 | 7 | 编织网屏蔽线并丝 | 167,575.21 | 17,589.16 | 10.50% |
| 7 | 编织机 | 46 | 多芯线信号屏蔽编 织 |
2,832,690.30 | 229,132.18 | 8.09% |
| 8 | 成缆机 | 22 | 多芯线集合 | 35,644,525.75 | 1,460,578.83 | 4.10% |
| 9 | 倒线机 | 16 | 辐照线辅助倒线 | 87,526.19 | 60,266.04 | 68.85% |
| 10 | 贴合机 | 4 | 高频数据线材贴合 | 835,633.66 | 422,818.46 | 50.60% |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原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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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2 处房产,具体如下:
| 序号 | 所有 权人 |
权属证书编号 | 房产地址 | 面积 | 取得 方式 |
抵押 情况 |
|---|---|---|---|---|---|---|
| 1 | 发行人 | 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01155 号 |
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 桥工业园区 |
56,147.6 m2 |
自建 | 无 |
| 2 | 发行人 | 沪(2019)嘉字不动产权第 003177号 注 |
顺达路300弄62号 | 642.52 m2 |
转让 | 无 |
注:2009 年 12 月 28 日,上海祖鼎实业有限公司与新亚有限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约定上海祖鼎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顺达路 300 弄 62 号的自有房屋(房屋建筑面积: 642.52 平方米)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新亚有限。
(四)土地使用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 2 宗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土地使 用权人 |
权属证书编号 | 土地 类型 |
地址 | 用途 | 面积 | 终止 日期 |
抵押 情况 |
|---|---|---|---|---|---|---|---|---|
| 1 | 发行人 | 浙(2019)乐清 市不动产权第 0001155 号 |
出让 | 乐清市北白 象镇温州大 桥工业园区 |
工业 | 29,102.53 m2 |
2053年 5月12 日 |
无 |
| 2 | 发行人 | 浙(2019)乐清 市不动产权第 0029499号 |
出让 | 乐清市北白 象镇赖宅村 |
工业 | 65,140.50 m2 |
2069年 6月24 日 |
无 |
-
1、发行人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
-
是否依法办理必要的审批程序
根据新亚电子提供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价款支付凭证、不动产权 证书,新亚电子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情况如下:
(1)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01155 号土地使用权
2003 年 5 月 13 日,新亚有限与浙江省乐清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乐清市国有 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乐土让[2003]72 号),出让宗地面积为 29,102 平 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北白象镇琯头村。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新亚有限已向乐清市国土资源局支付土地 价款,并已缴纳相应的耕地占用税以及契税。
2019 年 1 月 14 日,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向新亚电子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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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号: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01155 号)。[7]
(2)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29499 号土地使用权
2019 年 6 月 5 日,新亚电子与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3303822019A210036),出让宗地编号为乐 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工业地块(2019)004 号(北白象镇赖宅村),出让宗地 面积为 65,140 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北白象镇赖宅村,出让价款为 46,750,000 元。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新亚电子已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 付土地价款,并已缴纳相应的契税及印花税。
2019 年 8 月 23 日,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新亚电子颁发了不动产权证 书(编号: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29499 号)。
2、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是否依法办理必要的 审批程序
(1)取得
1)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01155 号土地使用权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该地块取得的相关出让协议文件、土地出让金支付凭证 以及纳税凭证,新亚电子取得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01155 号土地使用 权系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未履行“招拍挂”手续。
根据 1990 年 5 月 19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 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55 号)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 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 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 2002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 土资源部令第 11 号)第四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 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
7 新亚有限已经于 2003 年 7 月 23 日获得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乐 政国用(2003)字第 59-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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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 ” 挂牌方式出让 。
根据 1999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 8 号)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第 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 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 ” 后,方可使用土地 。
根据发行人不动产权证及书面说明,新亚电子取得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 权第 0001155 号土地使用权未履行“招拍挂”手续,鉴于新亚电子取得该地块时间 为 2003 年且该地块属于工业用地,不存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11 号)第四条规定的需要履行“招拍挂”程序的情形,因 此新亚电子取得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01155 号土地使用权未履行“招 拍挂”手续未违反当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此外,鉴于新亚电子已就取得浙 (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01155 号土地使用权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 让合同》并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取得程序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需要办理审批程序的情形。
2)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29499 号土地使用权
2019 年 5 月 27 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发行人出具《网上交易成交 确认书》,通知发行人竞得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的工业地块[2019]004 号(北 白象镇赖宅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为人民币 46,750,000 元。2019 年 6 月 5 日,发行人与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合同编号:3303822019A210036)。2019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与乐清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乐资规交地字[2019]41 号)。 2019 年 8 月 23 日,发行人取得相应《不动产权证书》(浙(2019)乐清市不动 产权第 0029499 号)。
根据发行人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付凭证、纳税凭证以及取得浙 (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29499 号土地使用权履行的招、拍、挂程序文件, 发行人已经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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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招、拍、挂程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 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取得程序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不存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需要办理审批程序的情形。
(2)使用
根据 2004 年 8 月 28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 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 ” 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今,新 亚电子依据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使用土地,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因违反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过处罚,也不存在正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土地出让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新亚电子取得的浙 (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01155 号以及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29499 号土地使用权自始登记为工业工地,发行人不存在变更土地使用用途或实际使 用用途与不动产权证登记的土地使用用途不一致的情形。土地使用情况符合《土 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需要依法办审批程序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符合 《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且依法办理必要的审批程序。
3、发行人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用于抵押的债权信息,是否存在抵押权被行使 的风险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1)发行人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用于抵押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抵押合同及相关不动产权证,发行人以其拥有的浙 (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01155 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产为其与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在 2019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期间办理约 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1 月 17 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署《最 高额抵押合同》(编号:33100620190003176),为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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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乐清市支行在 2019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类 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 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 切费用。
(2)是否存在抵押权被行使的风险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银行借款合同台账,对借款信息进行管理,根据银 行借款到期日制定还款计划。公司通过上述财务制度对银行借款进行管理,避 免出现无法偿付到期借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持续上升,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持续 降低,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 项 目 | 2020 年6 月 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 流动比率 | 3.09 | 2.66 | 2.14 | 1.19 |
| 速动比率 | 2.55 | 2.10 | 1.69 | 0.95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5.09% | 33.56% | 40.28% | 60.42%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银行借款违约的情况。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发行 人律师认为公司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抵押权违约的风险。
(五)注册商标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 序号 | 商标 | 注册证号 | 类别 | 有效期 | 商标权人 |
|---|---|---|---|---|---|
| 1 | 7089316 | 第9类 | 2010年10月14日至 2020年10月13日 |
发行人 | |
| 2 | 3221774 | 第9类 | 2013年8月14日至 2023年8月13日 |
发行人 | |
| 3 | 2022383 | 第9类 | 2012年11月28日至 2022年11月27日 |
发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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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商标 | 注册证号 | 类别 | 有效期 | 商标权人 |
|---|---|---|---|---|---|
| 4 | 1797226 | 第9类 | 2012年6月28日至 2022年6月27日 |
发行人 | |
| 5 | 1793022 | 第9类 | 2012年6月21日至 2022年6月20日 |
发行人 | |
| 6 | 1287124 | 第9类 | 2009年6月21日至 2029年6月20日 |
发行人 |
(六)专利技术
1 、发明专利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5 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 方式 |
出让方 | 是否存 在关联 关系 |
是否存 在纠纷 |
专利 期限 |
专利 类型 |
重要程度 |
|---|---|---|---|---|---|---|---|---|---|---|
| 1 | 抗菌聚氯乙 烯塑料及其 制备方法 |
ZL200 910147 524.2 |
2013/11/6 | 受让 取得 |
温州大学 | 否 | 否 | 20年 | 发明 | 可应用于对 抗菌性有较 高要求的设 备中,降低细 菌交叉感染 概率 |
| 2 | 一种通过掺 杂乙酰丙酮 稀土改性的 固体PVC热 稳定剂及其 应用 |
ZL201 610227 663.6 |
2017/7/7 | 受让 取得 |
江南大学 | 否 | 否 | 20年 | 发明 | 可以替代传 统钙锌稳定 剂,产品绿色 环保 |
| 3 | 一种分子筛 负载锡型复 合钙锌热稳 定剂及其制 备方法 |
ZL201 610901 171.0 |
2018/12/18 | 受让 取得 |
温州大学 | 否 | 否 | 20年 | 发明 | 提升传统有 机锡稳定剂 的热稳定性, 并将其转变 为固体形态, 提升运输、存 储及使用的 便利性 |
| 4 | 一种高性能 信号传输电 缆 |
ZL201 810986 601.2 |
2019/12/31 | 原始 取得 |
无 | 否 | 否 | 20年 | 发明 | 设有屏蔽层、 耐高温层、阻 燃带、膨胀层 以及耐磨层, 信号传输、高 温安全性、耐 磨性、阻燃性 均得到均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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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 | ||||||||||
|---|---|---|---|---|---|---|---|---|---|---|
| 5 | 一种高阻燃 抗干扰的医 疗电缆 |
ZL201 810986 383.2 |
2019/12/31 | 原始 取得 |
无 | 否 | 否 | 20年 | 发明 | 对医疗电缆 的结构进行 了优化设计, 保证了电缆 结构稳定 |
(1)发明专利的具体内容
①抗菌聚氯乙烯塑料及其制备方法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对家用电器的安全 卫生要求越来越高。
本发明专利使用的抗菌聚氯乙烯塑料包括聚氯乙烯树脂基体、塑料助剂以 及组装在聚氯乙烯树脂基体表面的纳米二氧化钛光触媒,其生产的线材无毒无 异味、安全环保,有优良的力学性能和电气性能,在可见光照射条件下具有高 效长期的抗菌、抑菌、防霉、防污的功能,可减少或杜绝人与物、物与物之间 的细菌交叉感染,极大的降低细菌感染概率。
②一种通过掺杂乙酰丙酮稀土改性的固体 PVC 热稳定剂及其应用
目前使用的钙锌热稳定剂热稳定性较差,在螺杆挤出高温高压环境下容易 发生分解,进而引起产品变色和机械性能下降,影响使用寿命。
本发明专利采用一种通过掺杂乙酰丙酮稀土改性的固体 PVC 热稳定剂制备 技术,配方绿色环保,少量添加即可达到理想的热稳定效果。
③一种分子筛负载锡型复合钙锌热稳定剂及其制备方法
液体有机锡热稳定剂在胶料加工中易迁移、易挥发,难以发挥其全部功 效,日常生产加工过程中运输、存储及使用存在诸多不便。
本发明专利将液体有机锡热稳定剂转化为固体热稳定剂,选择具有协同效 应的介孔分子筛负载液体有机锡,复配无毒、长效的复合热稳定剂。 ④一种高性能信号传输电缆
特种行业的信号传输电缆存在耐油性差、难以在低温环境下使用的问题, 同时,使用过程中还容易受到外力破坏,轻则造成信号传输电缆使用故障,缩 短使用寿命,重则引起爆炸,形成严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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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明对信号传输电缆的结构进行了优化设计,设有屏蔽层、耐高温层、 阻燃带、膨胀层以及耐磨层,信号传输、高温安全性、耐磨性、阻燃性均得到 均衡提高,使其使用安全性增强,在复合绝缘层和保护层上喷涂有防虫涂膜, 防止电缆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外力破坏,增强电缆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本发 明在信号传输电缆的结构中增加了第一钢带缠绕层和第二钢带缠绕层,可以对 缆芯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⑤一种高阻燃抗干扰的医疗电缆
普通的医疗电缆主要包括导体、屏蔽层、绝缘层和护套,绝缘层和护套通 常采用聚氯乙烯、聚乙烯等材料制成,采用该类材料制成的电线电缆,阻燃性 能、耐高低温性能较差,在使用过程中还容易破损,缩短使用寿命。
本发明对医疗电缆的结构进行了优化设计,保证了电缆结构稳定,设置铝 箔屏蔽层可以把电流周围的电磁场屏蔽在电缆内部,抗干扰性能强,同时起到 接地保护作用;同时,本发明复合绝缘层和保护层的电缆基料将聚四氟乙烯以 - 微粉形式分散于全氟烷氧基共聚物和乙烯 三氟氯乙烯共聚物中,然后与聚氯乙 烯进行共混,并加入比例适合的阻燃剂和芳纶纤维,因此制备出的复合绝缘层 和保护层化学性能稳定,物理机械性能、电绝缘性能、耐高低温性能、阻燃性 优良,而且抗拉强度高、韧性强,便于加工的同时降低了生产成本。
(2)专利权归属
受让取得的三项发明专利,学校与发行人签署了明确的专利转让协议,支 付了专利转让款项,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相关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自主研发的两项发明专利完全由发行人自行研发申请取得,不存在纠纷或潜在 纠纷。
2 、实用新型专利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实用新型专利 28 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专利 期限 |
专利类型 |
|---|---|---|---|---|---|---|
| 1 | 一种机床用无缝钢管内 芯复合电缆 |
ZL201520 906971.2 |
2016/3/9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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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专利 期限 |
专利类型 |
|---|---|---|---|---|---|---|
| 2 | 一种油墨自动加注装置 | ZL201520 667703.X |
2015/12/16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3 | 一种USB线缆 | ZL201520 673506.9 |
2015/12/2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4 | 一种超高速传输线缆 | ZL201520 822099.3 |
2016/2/17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5 | 一种屏蔽型信号线 | ZL201520 669092.2 |
2015/12/2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6 | 一种USB同轴数据线 | ZL201520 819639.2 |
2016/1/27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7 | 一种多芯粘排电线生产 装置 |
ZL201520 906758.1 |
2016/3/9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8 | 一种多功能连接数据线 | ZL201520 668078.0 |
2015/12/30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9 | 一种线缆印刷装置 | ZL201520 668605.8 |
2015/12/16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10 | 一种塑胶押出机转接头 装置 |
ZL201520 827245.1 |
2016/3/2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11 | 一种医疗线材故障检测 装置 |
ZL201820 604723.6 |
2018/12/11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12 | 高强度低噪音心电导联 线 |
ZL201820 663434.3 |
2018/11/27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13 | 一种电子线的绞合装置 | ZL201820 662345.7 |
2018/11/2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14 | 一种紧凑型SAS连接线 | ZL201820 595539.X |
2018/10/26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15 | 一种用于医疗线材生产 的排线装置 |
ZL201820 662351.2 |
2019/1/22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16 | 一种虚拟现实设备用多 通道复合电缆 |
ZL201820 931582.9 |
2019/3/5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17 | 一种铝网屏蔽的数字接 口信号线缆 |
ZL201820 932460.1 |
2019/3/5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18 | 智能车用视觉信息传输 电缆 |
ZL201820 932762.9 |
2019/3/5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19 | 自动化智能货仓柔性电 缆 |
ZL201820 932922.X |
2019/3/5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20 | 动态心电导联线 | ZL201820 663449.X |
2019/4/2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21 | 一种防火可塑形电缆 | ZL201921 113076.X |
2020/3/27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22 | 一种抗拉扯的手机连接 线 |
ZL201921 120689.6 |
2020/4/14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23 | 一种抗压的防水电缆 | ZL201921 120528.7 |
2020/4/14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24 | 一种抗压防火的电缆 | ZL201921 136025.9 |
2020/4/14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25 | 一种阻燃性高的低卤交 联线 |
ZL201921 120541.2 |
2020/4/14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26 | 一种具有短路保护功能 的电线 |
ZL201921 120067.3 |
2020/4/14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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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 公告日 |
取得方式 | 专利 期限 |
专利类型 |
|---|---|---|---|---|---|---|
| 27 | 一种环保的防火电缆 | ZL201921 136040.3 |
2020/6/23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 28 | 一种抗压防腐防潮的电 缆 |
ZL201921 120097.4 |
2020/6/23 | 原始取得 | 10年 | 实用新型 |
3、专利管理制度
(1)专利管理制度内容
为规范专利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 公司技术创新和构筑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推动公司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 护和应用,制定专利管理制度。
1)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总经理室、研发中心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公司的专 利状况指标及专利管理水平作为评价考核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工作业 绩的重要依据。在公司专利体系建设之初,由研发中心负责专利管理及其他专 利相关的各类制度建设,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研发中心负责执行。由研发中心指 定专人对公司专利申请文件进行管理,专利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企业技术保密 协议》。
2)执行流程
申请决定作出后,有关人员或部门准备好专利申请技术资料,由研发中心 统一办理专利申请。由研发中心负责与专利代理人员进行专利技术文档的沟 通,以营销部为核心,与研发中心一起,共同负责商务合作洽谈。提交的发明 专利经过营销部和研发中心及总经理技术创新鉴定,研发中心重复性查询后提 交总经理室领导签字后提交专利申请。公司每项专利在授权维持期间,由研发 中心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进行联系,办理一切与专利相关的手续,并保存 与专利局的联系材料及凭证。
3)专利权归属
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 造为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下列三种情况均属于职务发 明创造:①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公司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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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③离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 1 年内作出的,与其 在本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本公司分配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其个人申请专利 的权利属于本公司。
公司员工在调离公司或退休等原因离开公司时,不得将本公司专利技术资 料带离,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将应属于本公司申请的发明创造申请个人专利。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制定了完善的专利管理制度,运行正常。 (2)专利保护范围
公司主要生产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高频数据线材和 特种线材等系列产品,公司已取得的授权专利保护范围可以覆盖公司全部产 品,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产品类型 | 对应的专利数量 |
|---|---|---|
| 1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 | 10 |
| 2 | 汽车电子线材 | 1 |
| 3 | 高频数据线材 | 4 |
| 4 | 特种线材 | 13 |
注:公司共拥有 33 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除上述专利外,剩余 5 项专利主要应用于尚处 研发实验阶段的医疗线材。
综上,相关专利的保护范围已覆盖发行人全部产品。
(七)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许可使用的主要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 序号 | 许可方 | 非专利技术许可 | 签订日期 | 费用支付方式 |
|---|---|---|---|---|
| 1 | 安费诺集团 | 许可生产一种保形带状电缆 | 2018/11/7 | 按产品销售净价 的3%支付许可费 |
安费诺集团授权发行人使用的技术为非专利技术,发行人生产的高频数据 线材产品仅部分使用该非专利技术,并仅供安费诺集团使用。
1、许可非专利技术的重要程度
- (1)授权产品型号专供安费诺集团
安费诺集团与发行人签订的非专利技术授权许可协议中约定,发行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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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非专利技术生产的高速保形带状电缆仅供安费诺集团使用,禁止将相关产 品销售给其他第三方,产品销售具有排他性。除为安费诺集团生产授权型号产 品外,发行人无法利用该授权技术产生收益。
(2)授权产品销售占比较低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8 年度 | 2019 年度 | 2020 年1-6 月 |
| 授权产品销售金额 | 89.11 注 |
951.72 | 415.29 |
| 主营业务收入规模 | 88,709.26 | 91,973.20 | 40,280.18 |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0.10% | 1.03% | 1.03% |
注:安费诺集团非专利技术授权协议签署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因此该金额仅包含 2018 年 11 月和 12 月的销售金额。
安费诺许可非专利技术对应生产的高速保型带状电缆的销售占比较低,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其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0%、1.03%和 1.03%,对发行人的业绩贡献度较低。
综上所述,安费诺集团的许可非专利技术对发行人的重要程度较低。
2、许可协议的稳定性和撤回风险
(1)许可协议相关条款
2018 年 11 月 7 日,安费诺集团与发行人签订非专利技术授权许可协议,授 权发行人使用一种由安费诺集团研发的高速保形带状电缆生产工艺,并于协议 中约定该类许可产品专门销售给安费诺集团。
安费诺集团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但应于终止日之前至少提前九十天通知 供应商。在本款项终止后,供应商可以继续履行安费诺集团的任何未完成订 单,并向安费诺集团销售终止通知当日尚存的任何库存许可产品,但应于终止 通知一年内将本条下销售的许可产品交付买方。
2019 年 6 月 20 日,安费诺集团与发行人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自补充协议生 效之日起,安费诺集团授权发行人使用该非专利技术的期限为 20 年。
(2)许可协议的稳定性
发行人与安费诺集团合作时间较长,截止目前双方合作稳定,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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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对安费诺集团的销售额分别为 4,669.40 万元、5,211.05 万元、6,306.56 万 元和 3,766.02 万元,交易金额不断上升。同时,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该授权 非专利技术许可期限为 20 年,期限较长。
综上,该许可协议长期稳定,临时撤回的风险较小。
3、许可协议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应对方案
许可非专利技术对应生产的高速保型带状电缆仅供安费诺集团使用,禁止 将相关产品销售给其他第三方,产品销售具有排他性;同时,其销售金额占发 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尽管如此,考虑到未来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安费诺集团自身经营情况 的变化等因素,不排除存在安费诺集团撤回许可协议的可能性。基于上述情 况,发行人已建立如下应对方案:
(1)严格执行“以销定产”
发行人严格按照安费诺集团的采购订单组织生产,不对该类授权型号产品 超量生产或提前备货,规避授权撤回导致的对应存货滞销风险;同时在协议中 约定如果授权终止,发行人可以继续履行安费诺集团的任何未完成订单,并向 安费诺集团销售终止通知当日尚存的任何库存许可产品。
(2)不断开拓新客户
近年来,发行人不断深耕高频数据线材市场,增加相关产品的研发投入, 加强销售渠道建设,拓展和开发新客户。目前,除安费诺集团外,发行人已经 和立讯精密、Volex 等高频数据线材客户建立合作关系,逐步降低高频数据线材 产品对于安费诺集团的依赖程度。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及生产经营资质情况
(一)特许经营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任何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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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经营资质
1 、体系认证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体系认证情况如下: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颁发单位 | 有效期 | 持有人 |
|---|---|---|---|---|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ATF16949:2016) |
0326623 | DEKRA Certification GmbH |
2018.8.27-2021.8.26 | 发行人 |
|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 (ISO13485:2016) |
CQC18QY20 011R0M/4650 0 |
中国质量认 证中心 |
2018.12.8-2021.3.11 | 发行人 |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2015) |
00119E31310 R4M/3300 |
中国质量认 证中心 |
2019.5.14-2022.5.19 | 发行人 |
|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50001:2011) |
016ZB19En20 71ROM |
新世纪检验 认证股份有 限公司 |
2019.10.24-2021.8.30 | 发行人 |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
CNAS L5846 | 中国合格评 定国家认可 委员会 |
2018.12.18-2024.10.21 | 发行人 |
2 、产品认证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主要产品认证情况如下: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颁发单位 | 发证日期 | 持有人 |
|---|---|---|---|---|
| VDE认证证书 | 40000965 | 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Institute) |
2013.5.28 | 发行人 |
| VDE认证证书 | 40028605 | 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Institute) |
2013.7.18 | 发行人 |
| VDE认证证书 | 40032328 | 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Institute) |
2013.6.24 | 发行人 |
| 中国国家强制 性产品认证证 书 |
2002010105017635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18.12.12 | 发行人 |
| 中国国家强制 性产品认证证 书 |
2002010105017630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18.12.12 | 发行人 |
| 中国国家强制 性产品认证证 书 |
2004010105134426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18.12.12 | 发行人 |
| 中国国家强制 性产品认证证 书 |
2004010105105720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18.12.12 | 发行人 |
| 中国国家强制 | 2010010105404268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18.12.12 | 发行人 |
1-1-214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颁发单位 | 发证日期 | 持有人 |
|---|---|---|---|---|
| 性产品认证证 书 |
||||
| 中国国家强制 性产品认证证 书 |
2010010105404270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18.12.12 | 发行人 |
| 中国国家强制 性产品认证证 书 |
2014010105675148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18.12.12 | 发行人 |
| JET认证证书 | JET5837-12005-100 3 |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 | 2014.11.12 | 发行人 |
| JET认证证书 | JET5837-12005-100 4 |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 | 2014.11.12 | 发行人 |
| JET认证证书 | JET5837-12009-100 3 |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 | 2014.11.12 | 发行人 |
| JET认证证书 | JET5837-12009-100 4 |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 | 2014.11.12 | 发行人 |
| JET认证证书 | JET5837-12011-100 3 |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 | 2014.11.12 | 发行人 |
| JET认证证书 | JET5837-12011-100 4 |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 | 2014.11.12 | 发行人 |
| JET认证证书 | JET5837-12012-100 3 |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 | 2014.11.12 | 发行人 |
| JET认证证书 | JET5837-12012-100 4 |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 | 2014.11.12 | 发行人 |
| JET认证证书 | JET5837-12001-100 1 |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 | 2017.1.31 | 发行人 |
| JET认证证书 | JET5837-12001-100 2 |
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 | 2017.1.31 | 发行人 |
| KC认证证书 | SU01078-9001 | 韩国产业技术试验院 (Korea Testing Laboratory) |
2010.4.9 | 发行人 |
| KC认证证书 | SU01078-9002A | 韩国产业技术试验院 (Korea Testing Laboratory) |
2019.1.24 | 发行人 |
| TÜV认证证书 | R50334045 | 德国莱茵TÜV集团 (TUV Rheinland) |
2016.7.15 | 发行人 |
| ETL认证证书 | 5007644 |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 限公司(Intertek Testing Services Shanghai) |
2017.3.6 | 发行人 |
| UL认证证书 | E170689 | 美国保险商实验所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 |
2012.3.25 | 发行人 |
| UL认证证书 | E176939 | 美国保险商实验所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 |
2006.9.29 | 发行人 |
| UL认证证书 | E331816 | 美国保险商实验所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 |
2010.1.8 | 发行人 |
| CSA认证证书 | 1078849 | 加拿大标准协会 (Canadian Standards |
2017.8.15 | 发行人 |
1-1-215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颁发单位 | 发证日期 | 持有人 |
|---|---|---|---|---|
| Association) | ||||
| CSA认证证书 | 1196196 | 加拿大标准协会 (Canadian Standards Association) |
2018.10.24 | 发行人 |
3 、其他经营资质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生产经营相关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 序号 | 证照名称 | 证照编号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 | 发证机关 |
|---|---|---|---|---|---|
| 1 | 城市污水排入排 水管网许可证 |
浙乐排准字第 2017038号 |
排水类型:生 活污水 |
2017年6月2 日至2022年6 月2 日 |
乐清市市 政公用建 设局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报关单位注 册登记证书 |
3303960048 | - | 长期 | 中华人民 共和国温 州海关 |
| 3 | 对外贸易经营者 备案登记表 |
02329538 | - | - | - |
| 4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33303820206993 | 热食类食品制 售 |
至2023年5 月7日 |
乐清市市 场监督管 理局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 |
浙交运管许可温字 330382005069号 |
货运:普通货 运 |
2018年6月15 日至2022年6 月15日 |
乐清市道 路运输管 理局 |
4 、荣誉证书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情况如下:
| 序号 | 荣誉名称 | 颁发单位 | 颁发时间 | 持有人 |
|---|---|---|---|---|
| 1 | 重点高新技术产品 注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9年6月10日 | 发行人 |
| 2 | 制造业单项冠军证书 (2019-2021 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 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 |
2018年11月1日 | 发行人 |
| 3 | 2019年(第32届)中 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 第五十九名 |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 2019年7月 | 发行人 |
注:公司稳定高速的 SAS 连接线(立项编号:浙经信技术(2018)275 号)经浙江省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确认,符合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验收要求,验收通过。
七、技术与研发
(一)核心技术及其应用
公司在产品研发和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表所示:
1-1-216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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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内容 | 技术 来源 |
取得 时间 |
技术水平 | 重要程度 | 设备示意图 | |
|---|---|---|---|---|---|---|---|---|
| 1 | 束丝技术 | 采用并丝主动或被 动的放线方式,将 各种规格的铜丝绞 合成圆形,并通过 高速旋转的弓带形 成绞距,以达到束 丝的目的。 |
自主 研发 |
2011年 7月 |
可生产 0.12~ 0.5mm线径 的绞合铜 丝。 |
束丝速度较传统 的单轴放线快 1.2~1.5倍,效率 高。绞距稳定, 线材圆整,断头 率减少一半以 上。 |
||
| 2 | 高速押出 技术 |
采用主动放线技术 来控制导体放线张 力,采用免调机头 生产,多重喷淋冷 却,双头顶轴伺服 马达收线,自动切 换线轴技术。 |
自主 研发 |
2017年 8月 |
可高速生产 28~ 14AWG的 各种绝缘材 料线材。 |
生产效率可以达 到1000m/min, 设备精度高,外 径精度可以控制 在±0.02mm,行 业内生产效率只 有 200~500m/min。 |
||
| 3 | 押出机自 动控制技 术 |
在押出机收线机尾 采用PLC(可编程 逻辑控制器)进行 自动调节线材外 径,并与主控制柜 进行联动,在机尾 及主控柜两段均能 无缝切换操作。 |
自主 研发 |
2011年 10月 |
可生产 36~22AWG 各种绝缘材 料线材。 |
操作简单方便, 参数设定后一键 加减速,外径自 动控制,精度可 以 控 制 在 ±0.01mm,废品 量减少。 |
||
| 4 | 押出机双 机集成技 术 |
采用背靠背的主动 放线方式,押出机 身叠加,冷却水槽 回转,储线架错落 放置,使两台押出 机集成为一体。 |
自主 研发 |
2018年 2月 |
可生产 0.5~10mm 大小的电 线。 |
使人力成本减少 25%,机台占地 减少50%。 |
||
| 5 | 高频贴膜 技术 |
采用单膜包覆专利 技术,多对线贴合, 适合2对到50对贴 膜,每对之间的间 距控制精准。线材 平整美观,易于弯 折,应用于服务器 等。 |
自主 研发 |
2012年 7月 |
可以贴膜 40~24AWG 各种线材。 |
贴膜牢固可靠, 间距控制稳定。 |
||
| 6 | 自动配料 系统 |
对胶料的各种原料 按配方设定输入 后,采用自动称量 技术,使材料磅重 精准可靠。 |
自主 研发 |
2016年 10月 |
胶料配方录 入后,可自 动显示标准 量、实际称 重量,对材 料重量精准 防错。 |
材料磅重精准可 靠,主材精度可 达0.1kg,辅材精 度可达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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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与开发情况
1 、研发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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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
信
电 高 医 塑
检 息
线 频 疗 胶
测 数
研 研 研 研
中 据
发 发 发 发
心 中
科 科 科 科
心
----- End of picture text -----
公司研发中心是企业的科研开发机构,随着公司规模的壮大,下设电线研发 科、高频研发科、医疗研发科、塑胶研发科、检测中心及信息数据中心等多个研 发部门,分别从事各专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并通过与哈尔滨理工大 学、江南大学以及温州大学等多所著名高校展开合作,联合进行科技攻关,形成 了独特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发展模式。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从业均达到 10 年以上,基本形成了一支年龄、职称、学 历结构合理,业务水平较高的技术人才队伍。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33 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沉淀了先进实用的专用技术和高效的生产工艺。作 为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成员单位,公司参与了《机器人柔性电缆测试技术规范》 团体标准的编制。公司稳定高速的 SAS 连接线(立项编号:浙经信技术(2018) 275 号)经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认,符合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验收要求, 验收通过。
2 、产品、技术研发流程
公司的产品设计开发按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分为策划与确定项目 阶段、产品设计和开发阶段、过程设计和开发阶段、产品和过程确认阶段、反馈 与评定和纠正措施阶段,五个阶段以同步工程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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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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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采用 APQP 产品质量先期策划的方法进行产品研发的准备工作。由副总经 理任命成立项目多方论证小组具体开展 APQP 工作。由项目小组开发及最终确定 产品的特殊性能和制造工艺,并进行潜在失效模式评审及后果分析,包括采取降 低潜在风险的措施、制定评审控制计划等。
②按照 APQP 手册的要求,分五个阶段开展产品质量先期策划的工作,每个 阶段完成时进行阶段评审,检查本阶段工作的开展情况,监控工作进度,进行风 险分析,确保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工作满足顾客对产品的要求,为量产作好准备。
③试生产后,对样品进行确认试验,性能试验项目通过国家级实验室进行检 测,以验证公司产品是否符合要求。
④对产品质量先期策划过程中遇到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小组全体成员解 决,以确保工作开展进度,并积累开发经验。
3 、产学研合作情况
公司与哈尔滨理工大学、江南大学、温州大学等院校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 开展产品开发、产品试制和试验、原材料的研制等研发工作,并与相关院校共建 实习基地。
(1)相关协议安排
发行人与哈尔滨理工大学、温州大学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合同》,和江南大 学未签订相关协议。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校企合作,联合攻关
①根据公司所提出的需校方参与合作研究的科研课题,经双方协商,可成 立双方联合攻关小组或由校方单独成立课题小组。
②为发挥双方在生产和科研中的联合科技优势,双方应积极组织、协调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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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方力量组成科研生产联合体,对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项目和高 技术产品进行联合投标、联合申报、联合攻关与联合开发。
2)共同组建人才培训基地
①公司同意成为校方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公司在生产许可的情况下,应承 担校方师生的实习(实训)任务,并选派有一定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责任心强 的人员负责实习(实训)期间的指导与管理工作。
②公司根据校方的要求,派遣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与学校的教学活动, 如举行学术讲座,指导毕业设计等。
③双方经常开展人才、智力交流。校方努力为公司进行科技和管理人才的 培训。
3)资源共享,全面合作
双方本着互惠原则,共同开放有关实验室、研究室(所)与技术中心,共享 科研仪器设备和设计仿真软件,尽力为生产和研发提供便利,力争取得“双 ” 赢 。
(2)未产生合作研发成果
发行人与校方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初衷主要为进行密切的行业技术交流, 截止目前,双方交流的科研课题均由校方单独成立课题小组进行研发活动,相 关协议未对合作研发的技术成果归属进行约定,未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费用 承担方式。
(3)合作研发技术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发行人与三所高校未产生合作研发技术成果,发行人获取的三项发明专利 均为学校独立研发取得。
(4)发行人具备独立的研发能力,对高校不具有重大技术依赖
- 1)发行人具备独立的研发能力
公司研发中心是企业的科研开发机构,随着公司规模的壮大,下设电线研 发科、高频研发科、医疗研发科、塑胶研发科、检测中心及信息数据中心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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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个研发部门,分别从事各专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核心技术人 员从业均达到 10 年以上,基本形成了一支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业务水 平较高的技术人才队伍。
- 2)合作模式为技术交流,与校方合作互利共赢
发行人与高校建立合作关系的目的是为了推动电线电缆行业科技成果的转 化和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高校在基础研 究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具备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完备的实验设施,双方交流合 作既有利于推动行业内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又有助于公司长期发展、持 续经营,同时促进了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
3)相关发明专利的实际应用
- 发行人于高校受让取得的发明专利 抗菌聚氯乙烯塑料及其制备方法主要应 用于胶料制备中,其余两项发明专利均用于相关稳定剂的实验研发,获取目的 主要是作为产品升级和技术储备为适应未来的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做好准备。除 发明专利外,其余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发行人应用于生产经营的核心技术均为自 主研发。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存在对高校的技术依赖。
4 、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经费支出金额具体数目见下表: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研发经费支出(万元) | 685.11 | 1,250.50 | 1,126.46 | 672.73 |
| 营业收入(万元) | 40,691.03 | 92,866.15 |
89,653.64 | 87,433.56 |
| 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 (%) |
1.68 | 1.35 | 1.26 | 0.77 |
5 、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情况
( 1 )新一代云服务器用高速率传输线材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数据的存储与吞吐量越来越大,但功耗要求越来越 小,因此公司通过与业内顶尖的连接器厂商进行业务交流,不断摸索研究,开发 新一代云服务器用高速率传输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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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 )汽车变速箱用连接线材
变速箱用连接线材使用环境较为恶劣,高温、油污侵蚀、刮擦磨损等环境条 件均会加速线材的老化。因此,该类线材产品在车辆使用寿命期限内须保持长期 可靠,不得发生绝缘层破裂、短路等情况。应用于此领域的线材主要由国外厂商 生产,公司目前正在研发一种耐恶劣环境的线材,有望实现上述产品的进口替代。
( 3 )复配型高效稳定高分子材料
工业设备使用年限通常在 10 年以上,对配套线材的抗老化性要求较高。同 时,不同功能的线材会以颜色作为区分,方便设备维修时进行拆除并重新安装, 这就要求整个设备使用周期内线材颜色清晰可辩。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研发一种高 效稳定且具备抗老化、耐色变性能的 PVC 胶料。
八、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标准
公司通过了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严格执行我国电线电缆产品的国家标准、电线电缆行业协会颁布的行业标准,并 参照国际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坚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并按 照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检测、产品入库、出 厂、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
(二)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完善的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流程,力求在设计和开发的过程中减少 由产品设计和开发的不完善造成的质量隐患;在原料采购环节,对供应商的资质、 供应能力、质量控制手段、质量稳定性、供货及时性进行评审,并依据公司制定 的原材料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在生产环节,对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程序严格按照 工艺规程和生产指令进行操作,由品质中心对半成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在保证 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成品在入库前需进行全项目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 入库;在产品交付客户前需对产品各项指标进行检验及测试,各项指标达到行业 标准及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后方可交付客户。此外,公司还建立生产、质量检测设 备的控制流程,确保相关设备在申购、选型、制作、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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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环节中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其持续、稳定的工作能力。
(三)出现的质量纠纷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并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流程,系列产品均 符合国家及行业产品标准要求,近 3 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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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的独立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规范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
本公司由新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承继了原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资 产、负债及权益,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商标、专利技 术和非专利技术等,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具备独立 完整性。本公司没有以资产或信用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也未以本公司名义向公 司股东提供借款或其他资助,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 程序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 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不存在影响人员独立 的情形。
(三)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根据现行会计制 度及相关法规、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建立了 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干预。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股东共用账号的情况。公司作为 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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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四)机构独立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 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 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 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关于独立性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利新控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40.00%的股份;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赵战兵,发行前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本公司 66.61%的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利新控股、赵战兵及其近亲属除持有本公司股份 外,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为新亚东方和昊亚新能源,基本情况如下:
| 关联方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关联关系 |
|---|---|---|---|
| 新亚东方 | 6,000万元 | 新能源汽车充电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软件开发;充电桩模块、汽车充电设施 制造、销售、安装;充电站、充电桩建设、运 营、维护;储能装置、充换电设备研发、制造、 销售、安装;建筑工程、弱电工程、机电工程 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利新 控股持股96% |
| 昊亚新能 源 |
100万元 | 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 站;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 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停车场服务;新能源汽 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销售;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新亚东方持股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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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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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东方、昊亚新能源从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模块的研发和制造业务,新亚 东方、昊亚新能源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未通过其 全资或控股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 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 、控股股东利新控股及持股 5% 以上股东乐清弘信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公司/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新亚电 子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
(2)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亚电子股份的相关期间内,本公司/企业将不会采 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亚电子 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 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亚电子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 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比 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公司/企业或本公司/企业控制 的其他企业(如有)将来从事的业务与新亚电子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 避免时,则本公司/企业将在新亚电子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 使本公司/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新亚电子进一步要 求,其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4)出现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新亚电子可以要求当事人立刻停止同 业竞争的行为,已给新亚电子造成损失的,应待新亚电子确认损失数额后 20 天 内向新亚电子赔偿相关损失。如果当事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新亚电子有权扣留 其应获得的现金分红。
2 、实际控制人赵战兵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 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新亚电子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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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不限于直接或间接拥有与新亚电子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在 该等经济实体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在该等经济实体中担任核心技术人员。
(2)如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从事的业务或活动与拓 展业务范围后的新亚电子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员承诺将该等经济实体按照纳入“新亚电子”经营、停止经营或转让予无关联第 三方的方式消除同业竞争。
(3)本人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新亚电子股份期间,或担任新亚电子董事、总 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如适用)以及辞去上述职务六个 月内,本承诺为有效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新亚电子造成的损失做出全面、及 时和足额的赔偿。
三、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如下:
(一)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
| 1 | 利新控股 | 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发行人40%的股份 |
| 2 | 赵战兵 | 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66.61%的股 份 |
| 3 | 乐清弘信 | 持有发行人7.50%的股份 |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其他股东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
| 1 | 新亚东方 | 控股股东利新控股持股96%的企业 |
| 2 | 威宁县丰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赵战兵持股30%的企业(吊销未注销状态) |
(三)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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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新亚东方 | 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现已转让 |
|---|---|---|
| 2 | 上海新亚 | 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现已注销 |
| 3 | 智本塑胶 | 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现已注销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董监高的基本情况请参阅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的相 关内容。董监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 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
| 1 | 烟台正泰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董事长赵战兵之妻姐林晓丹持股47.29%(重大影 响)的企业 |
| 2 |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马武鑫担任董事的企业 |
| 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钧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马武鑫持股49%(重大影响)的企业 |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晖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马武鑫持股49%(重大影响)的企业 |
| 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月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马武鑫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企 业 |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杰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董事马武鑫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企 业 |
| 7 | 嵊州市瑞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马武鑫之兄弟马武斌持股51%(控制)的企 业 |
| 8 |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张爱珠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 9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 |
独立董事金爱娟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六)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方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
| 关联自然人 | ||
| 1 | 黄大荣 | 曾持有发行人40%的股权,且曾担任发行人监事; 现为持有发行人2.76%股份的股东 |
| 2 | 黄定余 | 曾持有发行人12%的股权;现为持有发行人2.76%股 份的股东 |
| 3 | 黄崇连 | 黄大荣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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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
| 4 | 黄碎荣 | 黄大荣弟弟 |
| 关联法人 | ||
| 1 | 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 | 发行人原持股44%,且实际控制人赵战兵曾担任董 事,现已转让 |
| 2 | 上海科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
董事长赵战兵持股20%(重大影响)的企业,现已 注销 |
| 3 | 上海维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赵战兵持股20%(重大影响)的企业,现已 注销 |
| 4 | 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黄大荣持股65%,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黄定 余持股29%;实际控制人赵战兵曾持股25%,现已 转让 |
| 5 | 温州锦亚电子有限公司 | 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黄大荣担任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6 | 苏州新亚电通有限公司 | 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持股39.94% |
| 7 | 福清市新众电子有限公司 | 黄大荣担任董事长(吊销未注销状态) |
| 8 | 上海乐之地投资有限公司 | 黄大荣持股30%,且担任董事;黄碎荣持股40%, 且担任董事长 |
| 9 | 上海乐之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乐之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 |
| 10 | 沭阳乐之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黄碎荣担任执行董事 |
| 11 | 江苏乐之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乐之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黄大荣担任董 事,黄碎荣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
| 12 | 宁波象屿君毅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黄大荣持股20% |
| 13 | 上海宏星楼梯有限公司 | 黄定余持股34%,且担任执行董事(吊销未注销状 态) |
| 14 | 上海宏星建材有限公司 | 黄定余持股34%,且担任董事 |
| 15 | 上海宏星装饰有限公司 | 上海宏星建材有限公司持股80%,且黄定余担任执 行董事,现已注销 |
| 16 | 上海闻企建材有限公司 | 黄定余持股48% |
| 17 | 乐清市荣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黄崇连持股40%,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18 | 海口基业实业有限公司 | 黄崇连持股15.62%,且担任副总经理(吊销未注销 状态) |
| 19 | 北京开关厂宜昌销售处 | 黄崇连担任北京开关厂宜昌销售处负责人(吊销未 注销状态) |
| 20 | 杭州兰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黄碎荣持股50.25%,且担任执行董事,现已注销 |
| 21 | 上海侨泰电器有限公司 | 黄碎荣持股70%,且担任监事 |
| 22 | 上海国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黄碎荣担任董事 |
| 23 |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高管HUANG JUAN(黄娟)曾担任董事、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24 |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独立董事金爱娟曾担任独立董事 |
| 25 | 乐清市百顺货运代理点 | 实际控制人赵战兵配偶林晓燕之堂弟配偶控制的企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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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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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的基本情况,注销或转让原因
(1)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已转让)
| 名称 | 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602752664707Y |
| 法定代表人 | 胡曼秋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卧龙园区峰山路1号 |
| 注册资本 | 3,000.0000万元 |
| 营业期限 | 自2003年07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场地 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不含教育培 训),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胡曼秋(100%) |
| 转让情况 | 2018年5月新亚有限将其持有的烟台北方城44%股权转让给胡曼秋 |
| 转让原因 | 烟台北方城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运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相 关,为突出主业,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回笼资金 |
(2)上海科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注销)
| 名称 | 上海科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078137605N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赵日旭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主要经营场所 | 浦东新区万祥镇宏祥北路83弄1-42号20幢B区913室 |
| 出资总额 | 1,000.0000万元 |
| 合伙期限 | 自2013年09月12日至2033年09月11日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合伙人 | 黄丰余(60%)、赵日旭(20%)、赵战兵(20%) |
| 注销时间 | 2019年3月22日 |
| 注销情况 | 2019年3月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出具《准予合伙企业 登记决定书》(沪市监注合受理[2019]字第15000003201903210209 号),准予上海科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注销登记申请 |
| 注销原因 | 停止经营 |
(3)上海维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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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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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上海维信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注册号 | 3101142021575 |
| 法定代表人 | 黄定余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住所 | 嘉定区江桥镇新苗路58号 |
| 注册资本 | 500.0000万元 |
| 营业期限 | 自2000年06月19日至2014年12月31日 |
| 经营范围 | 电线、电缆、条形连接器、电子元器件、开关、通讯配件、电源插头、 卫生洁具、厨房电气的生产与销售,塑料制品的加工,装潢材料、五 金交电、金属材料(除贵金属)的销售,花卉种植及销售,企口板、 木线条、木制工艺品、木材的加工、销售,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 股东 | 赵战兵(20%)、白建功(20%)、黄增畴(20%)、黄定余(20%)、 黄大荣(20%) |
| 注销时间 | 2019年3月12日 |
| 注销情况 | 2019 年3 月12 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 记通知书》(14000003201903120095),对上海维信企业发展有限公 司注销登记予以核准 |
| 注销原因 | 停止经营 |
(4)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转让)
①基本情况
| 名称 | 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303720005870B |
| 法定代表人 | 黄大荣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住所 | 温州大道620号 |
| 注册资本 | 6,000.0000万元 |
| 营业期限 | 自1999年12月23日至长期 |
| 经营范围 | 制造、销售:汽车电子配件、线束、连接器、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 连接针、冷墩冲压精密电子五金器件、插接设备及配件;销售:化工 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线束、连接器生产 |
| 股东 | 黄大荣(65%)、黄定余(29%)、薛大放(4%)、孙庆满(2%) |
| 转让情况 | 2017年12月,赵战兵将其持有的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5%股 权分别转让给黄大荣(2%)、薛大放(4%)、黄定余(17%)、孙 庆满(2%)。 |
| 转让原因 | 基于新亚电子、浙江恒亚科技分别由赵战兵、黄大荣实际控制的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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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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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亚电子、浙江恒亚科技股权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实现实际控制人 的股权集中
②主要历史沿革
| 序号 | 变更时间 | 变更前的情况 | 变更情况 | 变更后的情况 |
|---|---|---|---|---|
| 1 | 1999年12月 | - | 公司设立 | 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司30%; 青岛新亚电子有限公司5%; 黄定余32.50%;赵战兵32.50% |
| 黄大荣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 表人 |
||||
| 2 | 2001年4月 | 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 司30%;青岛新亚电子 有限公司5%;黄定余 32.50% ;赵战兵 32.50% |
股权转让 | 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司95%; 青岛新亚电子有限公司5% |
| 3 | 2005年3月 | 浙江新亚电子有限公 司95%; 青岛新亚电子有限公 司5% |
股权转让 | 黄大荣24%;黄增畴24%;赵 战兵24%;陈伦林13%;黄定 余12%;白建功3% |
| 4 | 2005年8月 | 黄大荣担任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 人变更 |
黄增畴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 表人 |
| 5 | 2008年3月 | 黄大荣24%;黄增畴 24%;赵战兵24%;陈 伦林13%;黄定余 12%;白建功3% |
股权转让 | 黄大荣25%;黄增畴25%;赵 战兵25%;陈伦林13%;黄定 余12% |
| 黄增畴担任执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 人变更 |
黄大荣担任执行董事、法定代 表人、总经理 |
||
| 6 | 2008年11月 | 注册资本2,000万元 | 公司增资 | 注册资本3,000万元 |
| 7 | 2012年3月 | 注册资本3,000万元 | 公司增资 | 注册资本6,000万元 |
| 8 | 2017年12月 | 黄大荣25%;黄增畴 25%;赵战兵25%;陈 伦林13%;黄定余12% |
股权转让 | 黄大荣65%;黄定余29%;薛 大放4%;孙庆满2% |
③报告期内浙江恒亚科技与发行人的关系
A、业务关系
发行人从事电线电缆生产制造与销售,浙江恒亚科技从事线束、连接器生 产,两家公司属于同一产业链上下游,且两家公司存在业务购销往来。
B、关联关系
a、浙江恒亚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大荣,2017 年 12 月前持有发行 人 40%股权,且任发行人监事,目前持有发行人 2.76%股份;
b、浙江恒亚科技 5%以上股东黄定余,2017 年 12 月前持有发行人 12%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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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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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目前持有发行人 2.76%股份;
-
c、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战兵 2017 年 12 月前持有浙江恒亚科技 25%股权,
-
2017 年 12 月完全转让。
(5)上海宏星装饰有限公司(已注销)
| 名称 | 上海宏星装饰有限公司 |
|---|---|
| 注册号 | 310114001843949 |
| 法定代表人 | 黄定余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住所 | 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998号1幢 |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 |
| 营业期限 | 自200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1月27日 |
| 经营范围 | 地板铺装,室内装潢,建材、装潢材料、五金交电、地板的销售。(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 股东 | 上海宏星建材有限公司(80%)、李旭文(20%) |
| 注销时间 | 2019年04月25日 |
| 注销情况 | 2019年4月26日,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 记通知书》(14000003201904250113),对上海宏星装饰有限公司注 销登记予以核准 |
| 注销原因 | 停止经营 |
(6)杭州兰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已注销)
| 名称 | 杭州兰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66829022709 |
| 法定代表人 | 黄碎荣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住所 | 西湖区西溪路525号浙江大学科技园C楼401-18室 |
| 注册资本 | 201.0000万元 |
| 营业期限 | 自2008年11月24日至2028年11月23日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氧化锌材料及器件、氧 化镓材料及器件;批发、零售: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 制毒化学品)、半导体材料、芯片设备;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 法项目。*** |
| 股东 | 黄碎荣(50.25%)、叶志镇(49.75%) |
| 注销时间 | 2019年08月30日 |
| 注销情况 | 2019年8月30日,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兰源光电材 料有限公司注销登记予以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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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销原因 停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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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注销后资产、业务、人员去向
根据 4 家注销关联方上海科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维信企业发 展有限公司、上海宏星装饰有限公司以及杭州兰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工 商档案、注销清算报告,注销时,资产、业务、人员去向如下:
| 公司名称 | 业务 | 资产 | 人员 |
|---|---|---|---|
| 上海科纯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截至清算时,已无 业务开展 |
截至清算时,公司 财产已处置完毕 |
截至清算时,已无 其他员工,不涉及 人员安置 |
| 上海维信企业发展有限 公司 |
截至清算时,已无 业务开展 |
截至清算时,公司 财产已处置完毕 |
截至清算时,已无 其他员工,不涉及 人员安置 |
| 上海宏星装饰有限公司 | 截至清算时,已无 业务开展 |
截至清算时,公司 财产已处置完毕 |
截至清算时,已无 其他员工,不涉及 人员安置 |
| 杭州兰源光电材料有限 公司 |
截至清算时,已无 业务开展 |
截至清算时,公司 财产已处置完毕 |
截至清算时,已无 其他员工,不涉及 人员安置 |
-
3 、对外转让关联方是否属于真实转让,受让方是否存在代持,目前是否与
-
发行人存在业务、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转让的关联方包括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两家。
根据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股 权转让工商登记文件、股权转让对价支付凭证,发行人对外转让关联方属于真 实转让。发行人及转让过程的受让方出具了相关声明,以上转让的受让方不存 在代持情形。上述两家公司作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其与发行人之间的关 联交易仍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截至目前,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与 发行人不存在任何业务、资金往来,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仍存 在业务往来,不存在业务以外的资金往来。
综上,发行人与上述关联企业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4 、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影响发行人董事、监
-
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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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根据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关联方提供的合法合规证明、不存在重大违法行 为的书面说明,已注销关联方提供的工商、税务核准注销文件,并经保荐机构 和发行人律师网络核查,报告期内已注销或转让的关联方不存在重大违法行 为。同时,根据已注销或转让企业提供的工商档案、发行人提供的工商档案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相关文件,已注销、转让企业法定代表人未 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企业不属于破产清算或因违 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因而不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
四、关联交易概况
| 关联 交易 |
关联交 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必要性、合理性 | 价格公允性 | 与主营业务 关系 |
|---|---|---|---|---|---|
| 经常 性关 联交 易 |
关联方 采购 |
2017年至今,公 司向浙江恒亚科 技采购连接器 |
满足客户配套采 购需求 |
参照市场价 格定价,与市 场价格相比, 属于中等水 平 |
与主营业务 相关 |
| 2017年至今,公 司接受乐清市百 顺货运代理点提 供的运输服务 |
满足发行人物流 服务需求 |
与主营业务 相关 |
|||
| 关联方 销售 |
2017年至今,公 司向浙江恒亚科 技、苏州新亚电 通销售电子线材 |
满足关联方浙江 恒亚科技、苏州 新亚电通具有电 子线材采购需求 |
与主营业务 定价模式一 致,按照“成 本+目标毛 利” 原则定 价,同类关联 销售与非关 联销售的毛 利率不存在 不合理差异 |
与主营业务 相关 |
|
| 关键管 理人员 薪酬 |
2017年至今,公 司支付给在公司 任职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 员的薪酬情况 |
-- | -- | -- | |
| 偶发 性关 联交 |
关联方 租赁 |
2018年至今,向 新亚东方提供房 屋租赁服务 |
发行人存在暂时 闲置房屋,通过 出租盘活资产, |
以市场价格 为基础,综合 考虑房屋所 |
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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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关联 交易 |
关联交 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必要性、合理性 | 价格公允性 | 与主营业务 关系 |
|---|---|---|---|---|---|
| 易 | 实现价值 | 处的地理位 置、交通便利 性、装修条件 及周边配套 等因素协商 定价 |
|||
| 2017-2018年,租 赁苏州新亚电通 部分房屋 |
发行人根据业务 开展需要承租关 联方的部分房地 产用于正常的办 公、临时仓储 |
无关 | |||
| 关联方 资产转 让 |
2018年,向利新 控股转让所持新 亚东方股权 |
为突出主营业务 进行的资产剥离 |
依据评估值 定价 |
无关 | |
| 关联方 担保 |
2017年,公司为 乐清市荣兴金属 材料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 |
帮助关联企业增 加融资额度 |
— | 无关,股份公 司设立后,不 存在为关联 方担保的情 形 |
|
| 2017年至今关联 方为公司提供担 保 |
为提高发行人的 信用评级,增加 发行人融资额度 |
— | 业务开展相 关融资需要 |
||
| 关联方 资金往 来 |
2017-2018年,浙 江恒亚科技、苏 州新亚电通、赵 战兵、林晓燕向 公司提供借款 |
有限责任公司阶 段,帮助满足发 行人的临时资金 周转需求 |
除部分短期 借款未计算 利息外,其他 借款均参考 市场利率计 算并支付利 息 |
无关,股份公 司设立后,不 存在关联方 资金往来 |
|
| 2017年,公司向 赵战兵、黄定余、 林晓燕提供借款 |
有限责任公司阶 段,帮助满足关 联方的临时资金 周转需求 |
均参考市场 利率计算并 收取利息 |
无关,股份公 司设立后,不 存在关联方 资金往来 |
||
| 关联方 贷款走 账 |
2017年,浙江恒 亚科技通过本公 司贷款走账 |
满足关联方贷款 需求 |
—— | 无关,股份公 司设立后,不 存在关联方 贷款走账 |
五、经常性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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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定价方式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浙江恒亚科技 | 连接器 | 协议定价 | - | - | 5.76 | 8.21 |
| 乐清市百顺货 运代理点 |
运输服务 | 协议定价 | 68.76 | 138.99 | 128.20 | 164.20 |
1 、向浙江恒亚科技采购连接器的定价原则与公允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身并不生产连接器,为满足客户配套采购需求,发行 人向浙江恒亚科技采购少量连接器。
发行人采购的连接器价格主要由电线、端子、胶料等材料成本和加工费等 构成,其中占比最高的是电线中的铜丝成本,因此铜价的波动会对发行人的采 购单价造成影响。发行人在收到客户订单后,采购部门向当地供应商进行询 价,结合市场价格和供应商规模、产品质量、结算要求等条件择优确定合作 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浙江恒亚科技采购的连接器均价在市场价格中属于中 等水平,价格较为公允。报告期各期,前述采购金额占发行人采购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0.01%、0.01%、0.00%和 0.00%,对公司的采购金额影响极小。
2 、向乐清市百顺货运代理点采购运输服务的定价原则与公允性
乐清市百顺货运代理点(以下简称“百顺货运”)为杭州百世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旗下百世快运品牌乐清地区加盟商,报告期内百顺货运为公司提供货运服 务。由于货运服务在当地较为普遍,发行人参考当地同类服务市场价格,与百 顺货运协商定价。
货运价格受时间、货物量、运输距离影响会有明显的波动,发行人与百顺 货运的交易价格处于中等,定价较为公允。
3 、关联采购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采购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客户配套采购需求及 物流服务需求,具有合理性且价格公允,且报告期内采购金额较小,不存在损 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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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方式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浙江恒亚科技 | 电子线材等 | 协议定价 | 263.42 | 371.10 | 1,600.00 | 3,020.53 |
| 苏州新亚电通 | 电子线材等 | 协议定价 | 131.62 | 428.87 | 579.92 | 641.69 |
1 、向浙江恒亚科技销售线材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浙江恒亚科技销售电子线材,金额分别为 3,020.53 万元、 1,600.00 万元、371.10 万元和 263.42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49%、1.80%、0.40%和 0.65%,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向浙江 恒亚科技销售电子线材参照同类或相近规格产品的价格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本公司权益的情况。
发行人自 2017 年启动 IPO 后,逐年减少与关联方浙江恒亚科技的交易,节 余产能转移至其他客户;同时,浙江恒亚科技也转而向其他替代供应商采购, 将其他供应商线材向终端客户送样替换新亚电子线材,经过一段过渡期,目前 已基本实现替代。
因此,发行人与浙江恒亚科技的关联销售下降幅度较大,变动合理。
2 、向苏州新亚电通销售线材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苏州新亚电通销售电子线材,金额分别为 641.69 万 元、579.92 万元、428.87 万元和 131.62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0.74%、0.65%、0.47%和 0.33%,占比持续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向苏州新亚电 通销售电子线材价格参照同类或相近规格产品的价格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本公司权益的情况。
3 、关联方销售的定价原则与公允性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子线材的定价模式与公司主营业务定价模式一致,产 品售价按照“成本+目标毛利”的原则确定。
由于公司销售的电线产品分为标准产品和客户定制化的非标准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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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产品因不同客户的用量、账期、物流成本等影响价格的因素不同,最终价格会 在市场价格基础上有一定的合理调整;非标准产品由于应用领域不同,对于电 线的电气性能、理化性能、加工性能的要求亦不尽相同,较少存在标准的市场 价格,其最终价格还受电线产品使用周期、产品制程复杂程度、原材料的成本 及利用率等因素影响。
公司产品的主要成本是铜材料,原材料价格存在波动,因此公司产品实行 区间报价:在报价单中提供多个不同的铜价区间,每个区间对应不同的产品价 格。待铜价确定后,选择铜价所在区间对应的产品单价作为最终的结算单价。 公司铜价确定模式包括均价模式、当日铜价模式和锁铜模式。公司向浙江恒亚 科技及苏州新亚电通销售电子线材时均采用均价模式。
此外,若关联销售达到或预计达到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的标准,则需通 过董事会等三会议事制度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公司使用统一的市场化综合定价方法对关联销售进行定价。报告期内,公 司同一时期针对同等规模的客户进行同类产品销售时,关联销售与非关联销售 的毛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
4 、关联销售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浙江恒亚科技和苏州新亚电通发生的关联销售交易真 实,定价公允,且发行人对该两家关联企业的销售回款账期与同等规模客户相 近,因此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三)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之“四、董事、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
六、偶发性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租赁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出租方 | 承租方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新亚电子 | 新亚东方 | 房屋 | 15.62 | 26.34 | 17.9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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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出租方 | 承租方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苏州新亚电通 | 新亚电子 | 房屋 | - | - | 1.78 | 3.76 |
新亚东方成立之初系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将其位于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 桥工业园区办公楼三楼部分房屋出租给新亚东方使用。新亚东方自 2018 年 6 月 起不再作为公司子公司后,相关办公厂房仍由其继续租赁使用,2018 年 6-12 月、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的租金及水电费合计总额分别为 17.90 万元、26.34 万 元和 15.62 万元,参照温州大桥工业园区的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允。
2017-2018 年,公司租赁苏州新亚电通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如元路 98 号厂区部 分房屋作为办事处办公场所,租金及水电费分别为 3.76 万元和 1.78 万元,参照 市场价格定价,价格公允,且截至 2018 年末已终止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企业的房屋租赁以房屋所在地周边市场租赁价格为基 础,综合考虑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性、装修条件及周边配套等因素进 行协商定价。公司出租或承租的房屋租赁价格与周边市场租赁价格相比,处于中 等水平,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发行人基于江浙沪地区业务开展需要,承租苏州新亚电通位于苏州的闲置房 屋,同时基于盘活资产、实现价值的目的将位于温州的暂时闲置房屋出租给新亚 东方。相关交易具有合理性且价格公允,所涉房屋面积较小,金额较少,因此上 述情形不会损害发行人的利益。
(二)关联方资产转让
发行人于 2018 年 5 月向利新控股转让所持新亚东方 45%股权,具体情况详 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及参股公司、分公 ” “ ” 司情况 之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
(三)关联方担保
1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合同编号 | 担保 金额 |
担保期限 |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
| 新亚电 子 |
乐清市荣 兴金属材 |
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
WZZX15(高 保)20160049 |
500.00 | 2016/11/17 至2017/11/8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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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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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料有限公 | 温州分行 |
|---|---|
| 司 |
担保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自被担保的债权确定之日起,至被担 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若被担保方发生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形,债权人 有权直接向担保方追偿。
报告期内公司为乐清市荣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其主要目的是为 其增加融资额度,具有合理性。2017 年 11 月,乐清市荣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已 及时归还相应借款,终止相关借款主合同,公司的担保义务随即解除。股份公 司设立后,公司未再出现新增对外担保。因此,上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利益 造成任何损害。
2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合同编号 | 担保 金额 |
担保期限 |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
| 1 | 赵战兵、 林晓燕 |
新亚电子 | 中国银行乐 清市支行 |
2016年保字 第Y420006 号 |
7,400 | 2016/2/15-2 017/2/15 |
是 |
| 2 | 黄大荣、 陈勤智 |
新亚电子 | 中国银行乐 清市支行 |
2016年保字 第Y420007 号 |
7,400 | 2016/2/15-2 017/2/15 |
是 |
| 3 | 黄定余、 陈玲玲 |
新亚电子 | 中国银行乐 清市支行 |
2016年保字 第Y420008 号 |
7,400 | 2016/2/15-2 017/2/15 |
是 |
| 4 | 赵战兵 | 新亚电子 | 招商银行乐 清支行 |
2016年保字 第780501-2 号 |
5,000 | 2016/5/5-20 17/5/4 |
是 |
| 5 | 黄大荣 | 新亚电子 | 招商银行乐 清支行 |
2016年保字 第780501-3 号 |
5,000 | 2016/5/5-20 17/5/4 |
是 |
| 6 | 赵战兵、 林晓燕 |
新亚电子 | 中国银行乐 清市支行 |
2017年保字 第Y420017 号 |
5,400 | 2017/5/22-2 018/5/22 |
是 |
| 7 | 黄大荣、 陈勤智 |
新亚电子 | 中国银行乐 清市支行 |
2017年保字 第Y420018 号 |
5,400 | 2017/5/22-2 018/5/22 |
是 |
| 8 | 黄定余、 陈玲玲 |
新亚电子 | 中国银行乐 清市支行 |
2017年保字 第Y420019 号 |
5,400 | 2017/5/22-2 018/5/22 |
是 |
| 9 | 赵战兵 | 新亚电子 | 招商银行乐 清支行 |
2017年保字 第780601-2 号 |
3,000 | 2017/6/13-2 018/6/12 |
是 |
1-1-24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合同编号 | 担保 金额 |
担保期限 |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
|---|---|---|---|---|---|---|---|
| 10 | 黄大荣 | 新亚电子 | 招商银行乐 清支行 |
2017年保字 第780601-3 号 |
3,000 | 2017/6/13-2 018/6/12 |
是 |
| 11 | 赵战兵 | 新亚电子 | 招商银行乐 清支行 |
2018年保字 第780903 号 |
2,000 | 2018/9/20-2 019/9/20 注 |
是 |
担保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自被担保的债权确定之日起,至被担 保的债权全部清偿完毕,若被担保方发生未依约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形,债权人 有权直接向担保方追偿。
报告期内上述企业及自然人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其主要目的是提高发行人 的信用评级,增加发行人的融资额度,具有合理性。鉴于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 的担保有利于发行人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且未增加发行人的任何责任及义 务,有利于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不会对发行人的利益产生任何不利影 响。
3 、关联担保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1)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性
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制度中,规定了有关关联交易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以保 证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新亚电子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与关联 方发生的关联担保予以确认,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 司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担保进行核查后认为,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与关联方 在此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有效,均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所约定 的条款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关联交易的 议案》,对发行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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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后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以及有利于发行人的原则,在定价方面参照市场价格定 价,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发行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核 查后认为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产生,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 则运作,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和执行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
此外,股份制改造后,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况
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七十三条对关联交易需要股东大会通 过的金额标准进行了规定,第七十六条对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方 式进行了规定,第一百零七条、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了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对关联 交易需要履行的义务及拥有的权限。
鉴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担保签订于有限责任公司阶段,已经董事 会、股东大会确认,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股份制改造后不存在新增关联担保 的情形,因此也不存在违反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四)关联方资金往来
1 、关联方资金往来概况
(1)公司拆入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方 名称 |
时间 | 期初借入 余额 |
本期累计 借入 |
本期累 计偿还 |
期末借入 余额 |
本期累 计应付 利息 |
|---|---|---|---|---|---|---|
| 浙江恒亚 | 2017年度 | - | 1,310.00 | 1,31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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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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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 名称 |
时间 | 期初借入 余额 |
本期累计 借入 |
本期累 计偿还 |
期末借入 余额 |
本期累 计应付 利息 |
|---|---|---|---|---|---|---|
| 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
||||||
| 苏州新亚 电通有限 公司 |
2017年度 | 2,036.00 | 3,148.37 | 5,166.77 | 17.60 | 98.37 |
| 2018年度 | 17.60 | - | 17.60 | - | - | |
| 赵战兵[1] | 2017年度 | - | 1,277.58 | - | 1,277.58 | 0.15 |
| 2018年度 | 1,277.58 | 3,129.46 | 3,492.58 | - | 29.08 | |
| 林晓燕[2] | 2017年度 | - | 100.00 | - | 100.00 | 0.53 |
| 2018年度 | 100.00 | - | - | - | 1.81 |
(2)公司拆出资金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名称 | 时间 | 期初借 出余额 |
本期累计 借出 |
本期累计 偿还 |
期末借 出余额 |
本期累计 应收利息 |
| 赵战兵[1] | 2017年度 | 6,199.38 | 3,206.27 | 9,405.65 | - | 301.22 |
| 林晓燕 | 2017年度 | - | 590.00 | 590.00 | - | 0.66 |
| 黄定余 | 2017年度 | - | 140.00 | 140.00 | - | 0.28 |
注[1]:2017 年子公司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赵战兵发生资金拆入,母公司新亚电子 有限公司与赵战兵发生资金拆出;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付 赵战兵 9,144,617.55 元,由于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转出。
注[2]:2017 年子公司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林晓燕发生资金拆入和拆出,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付林晓燕 1,016,847.22 元,由于新亚东方电能 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转出。
2 、资金拆借形成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基于偿还银行贷款、支付供应商货款或补充营运资 金等企业正常经营需求,向浙江恒亚科技、苏州新亚电通、实际控制人赵战 兵、实际控制人配偶林晓燕等关联方拆入资金。同时,基于关联自然人资金周 转的需求,发行人向实际控制人赵战兵、实际控制人配偶林晓燕、公司股东黄 定余等关联方拆出资金。
3 、资金拆借具体情况
(1)公司与浙江恒亚科技的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浙江恒亚科技的资金拆借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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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公司从关联方拆入资金 | |||||
| 时间 | 期初借入 余额 |
本期累计 借入 |
本期累计 偿还 |
期末借入 余额 |
本期累计应 付利息 |
| 2017年度 | - | 1,310.00 | 1,310.00 | - | - |
注:公司从浙江恒亚科技拆入的资金均于一周内偿还,因此未计提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从浙江恒亚科技拆入资金的流向和用途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时间 | 拆入金额 | 主要流向及用途 |
| 2017年度 | 550 | 支付供应商货款 |
| 460 | 偿还银行贷款 | |
| 300 | 补充营运资金 | |
| 当年合计 | 1,310 |
(2)公司与苏州新亚电通的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苏州新亚电通的资金拆借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公司从关联方拆入资金 | |||||
| 时间 | 期初借入 余额 |
本期累计 借入 |
本期累计 偿还 |
期末借入 余额 |
本期累计应 付利息 |
| 2017年度 | 2,036.00 | 3,148.37 | 5,166.77 | 17.60 | 98.37 |
| 2018年度 | 17.60 | - | 17.60 | - | - |
注:公司从苏州新亚电通拆入的资金按年息 7.2%计算利息。公司自 2011 年起从苏州新亚电 通拆入资金用于企业经营,且借款周期较长。2011 年前后,央行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约 为 7%左右,公司与苏州新亚电通自借款初期起约定 7.2%的利率后,沿用至 2018 年双方结 清为止,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从苏州新亚电通拆入资金的流向和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时间 | 拆入金额 | 主要流向及用途 |
| 2017年度 | 200 | 偿还关联企业借款[2] |
| 1,300 | 偿还银行贷款 | |
| 1,550 | 支付供应商货款 | |
| 98 | 资金拆借利息[1] | |
| 当年合计 | 3,148 |
注[1]:因拆借利息等造成的资金往来,由于未产生拆入的现金流,因此无相关流向及用途。 注[2]:公司向苏州新亚电通拆入 200 万元资金后,用于偿还欠浙江恒亚科技的拆借款。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赵战兵的资金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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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与赵战兵的资金拆借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公司从关联方拆入资金 | |||||
| 时间 | 期初借入 余额 |
本期累计 借入 |
本期累计 偿还 |
期末借入 余额 |
本期累计应 付利息 |
| 2017年度 | - | 1,277.58 | - | 1,277.58 | 0.15 |
| 2018年度 | 1,277.58 | 3,129.46 | 3,492.58 | - | 29.08 |
| 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 |||||
| 时间 | 期初借出 余额 |
本期累计 借出 |
本期累计 偿还 |
期末借出 余额 |
本期累计应 付利息 |
| 2017年度 | 6,199.38 | 3,206.27 | 9,405.65 | - | 301.22 |
注 1:2017 年度及 2018 年,公司从赵战兵处拆入的资金分别按年息 5%和 4.35%计算利息, 向赵战兵拆出的资金按年息 5%计算利息。
注 2:2017 年子公司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赵战兵发生资金拆入,母公司新亚电子有 限公司与赵战兵发生资金拆出;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付赵 战兵 9,144,617.55 元,由于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转出。
报告期内,公司从赵战兵处拆入资金的流向和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时间 | 拆入金额 | 主要流向及用途 |
| 2017年度 | 468 | 支付供应商货款 |
| 82 | 补充营运资金 | |
| 728 | 偿还银行贷款 | |
| 当年合计 | 1,278 | |
| 2018年度 | 800 | 支付供应商货款 |
| 1,050 | 补充营运资金 | |
| 1,250 | 债务转让[1] | |
| 29 | 资金拆借利息[2] | |
| 当年合计 | 3,129 |
注[1]:2017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含尚未支付慎江阀门有限公司的 1,250.00 万元绿城 项目股份回购款,各方于 2018 年协商由公司将该笔债务转让给赵战兵,因此构成公司对赵 战兵的 1,250.00 万元资金拆入。由于前述交易未产生拆入的现金流,因此无相关流向及用途。 注[2]:因拆借利息等造成的资金往来,由于未产生拆入的现金流,因此无相关流向及用途。
2017 年度,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赵战兵累计拆出 3,206.27 万元,上述资金主 要用于实际控制人与朋友资金往来,实际控制人已于 2017 年底之前完成上述资 金拆借及利息的偿还。2018 年起,公司未再发生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行为。
(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配偶林晓燕的资金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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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与林晓燕的资金拆借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从关联方拆入资金 | |||||
| 时间 | 期初借入 余额 |
本期累计 借入 |
本期累计 偿还 |
期末借入 余额 |
本期累计应 付利息 |
| 2017年度 | - | 100.00 | - | 100.00 | 0.53 |
| 2018年度 | 100.00 | - | - | - | 1.81 |
| 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 |||||
| 时间 | 期初借出 余额 |
本期累计 借出 |
本期累计 偿还 |
期末借出 余额 |
本期累计应 付利息 |
| 2017年度 | - | 590.00 | 590.00 | - | 0.66 |
注 1: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公司从林晓燕处拆入的资金分别按年息 5%和 4.35%计算利 息,向林晓燕拆出的资金按年息 5%计算利息。
注 2:2017 年子公司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林晓燕发生资金拆入和拆出,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付林晓燕 1,016,847.22 元,由于新亚东方电能 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转出。
报告期内,公司从林晓燕处拆入资金的流向及用途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时间 | 拆入金额 | 主要流向及用途 |
| 2017年度 | 100 | 补充营运资金 |
2017 年 10 月,公司向林晓燕拆出一笔 590 万元资金用于其偿还个人银行贷 款,该笔款项于拆出后一周收回。
(5)公司与股东黄定余的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黄定余的资金拆借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 |||||
| 时间 | 期初借出 余额 |
本期累计 借出 |
本期累计 偿还 |
期末借出 余额 |
本期累计应 付利息 |
| 2017年度 | - | 140.00 | 140.00 | - | 0.28 |
注:公司向黄定余拆出的资金按年息 5%计算利息。
2017 年,公司向黄定余拆出 140 万元资金用于其个人消费,并于当年收回 该等款项。
4 、资金拆借内部决策程序
关联方资金拆借发生在发行人有限责任公司阶段,鉴于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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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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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尚不完善,发行人未就资金拆借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发行人分别于 2019 年 3 月、4 月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新亚电子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发行人独 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于 2016 年度至 2017 年度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况,该事项已予以规范,关联方已归还相 ” 关款项,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
5 、资金拆借是否损害公司利益,是否构成向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
发行人与浙江恒亚科技的资金拆借时间较短,大部分在一周内偿还,所以 未计提利息。除此之外,发行人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均按同期市场利 率计提利息,且全部在股改前结清,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亦不构成 向实际控制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6 、向关联方实施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性资金使用行为的内部控制措施和执行 情况
(1)修订关于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
为了加强对发行人货币资金的管理和控制,确保货币资金安全,防止出现 重大差错、舞弊、欺诈等行为,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现金管 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修订 了《财务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1)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 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制约和监督。不仅要求出纳人员不得监管 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及财务专用 章,还要求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2)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支付业务,对不符合要求或者不 合法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3)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 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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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订关于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贷款走账的内控制度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相关会议文件及内部制度文件并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 师核查,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防止关联资金占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发行人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制定并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对关联交易原则及决策权限、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关联 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
(3)相关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后,发行人建立了《财务管理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对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及其审批、决策权 限、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 决中的回避制度,为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提供了制 度保障。上述内控制度自建立以来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鉴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发生于有限责任公司阶段,已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确认,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股份制改造后不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形,除 短期拆借外,报告期内关联方资金拆借均参照市场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定价 公允,资金拆借本金及利息均于股份制改造前还清,不存在对实际控制人的利 益输送或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对向关联方实施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性 资金使用行为的内部控制措施、制度已经得到完善及有效执行。
(五)关联方贷款走账
1 、贷款走账形成原因
贷款走账指企业为满足贷款银行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的要求,将贷 款本金以支付货款的名义汇入其他企业银行账户,再由其他企业转回的行为。
报告期内,浙江恒亚科技为获取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满足银行受托支付的 要求,于 2017 年请求发行人协助其进行一定金额的贷款走账。
2 、贷款走账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浙江恒亚科技的贷款走账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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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浙江恒亚科技通过本公司贷款走账 | ||||||
| 时间 | 期初金额 | 流入金额 | 流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利息 | 流向及用途 |
| 2017年度 | - | 3,960.00 | 3,960.00 | - | - | 当日或次日返还浙 江恒亚科技账户 |
注:上述贷款走账资金均在当天或次日偿还,未计提利息。
3 、贷款走账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为关联方贷款走账,系为满足关联方贷款需求,未造 成公司利益流出,亦未损害相关银行利益。2018 年起,公司未再新增任何贷款 走账行为。2019 年 4 月 10 日,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出具《关于新亚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复函》,确认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发现违规违 法事实涉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3 月 15 日,中国人民银行乐清市支 行出具《关于对<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贷款合规证明>的复函》,确认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复函日未对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因此,报 告期内公司产生的关联方贷款走账行为未造成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 、贷款走账反应的内控制度有效性
股份公司设立后,发行人建立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对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及其审批、决策权 限、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 决中的回避制度,为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提供了制 度保障,且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不存在新增贷款走账的行为。此外,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赵战兵、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上述内控制度自建立以来均得到了有效 执行。
(六)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关联方款项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关联方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发生原因 |
| 应收 账款 |
浙江恒亚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
253.00 | 67.73 | 237.40 | 1,485.15 | 经营款 |
| 苏州新亚电通有 | 118.81 | 30.15 | 388.67 | 315.75 | 经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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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 | ||||||
|---|---|---|---|---|---|---|
| 长期 应收 款 注 |
烟台北方温州城 开发有限公司 |
- | - | - | 8,912.37 | 权益性借 款 |
注:报告期前,烟台北方城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烟台北方城提供借款,其中新亚有限向 烟台北方城提供 10,500 万元借款,实质上构成对烟台北方城的净投资,在对其长期股权投 资减记至零的情况下继续按权益法确认其超额亏损。
2 、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 项目 | 关联方 | 2020.6.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发生原因 |
|---|---|---|---|---|---|---|
| 应付账款 | 乐清市百顺货运代理 点 |
13.06 | 12.70 | 10.92 | 12.93 | 经营款 |
| 其他应付 款 |
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 |
- | - | - | 47.93 | 经营款 注 |
| 苏州新亚电通有限公 司 |
- | - | - | 17.60 | 资金拆借 | |
| 赵战兵 | - | - | - | 1,277.58 | 资金拆借 | |
| 林晓燕 | - | - | - | 100.00 | 资金拆借 |
注:该款项系公司自 2014 年起向浙江恒亚科技采购形成的款项,由于该类采购较少发生、 金额较小且一直未结算,已超过信用期,同时基于简化核算考虑,公司将对浙江恒亚科技的 小额采购款和往来款均在其他应付款中反映。
七、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的规定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制度规定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作出了规定。
(一)《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章程》对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做出如下安排: 1 、股东大会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 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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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股 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比照上述规定执行,有 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载明非关联股东 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为:(1)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前向董 事会披露其与关联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2)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时,会议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各方 的关联关系;(3)关联股东可以参加审议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并可就该关联交 易是否公平、合法及产生的原因等向股东大会作出解释和说明,但该股东无权就 该事项参与表决;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股东宣告关联股 东不参与投票表决;(4)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 项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特别决议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 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 、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不得利 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含处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批准子公司(含控股和参股)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其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借款、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等。
除股东大会审议决议的关联交易外,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述标准之 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决定:(1)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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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 保除外);(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 担保除外)。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 款。
董事会应当在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方面,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 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 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除 本章程另有规定外)。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3 、监事会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做出了如下安 排:
1 、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的规定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 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除股东大会决定的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 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决定。
除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其他额度的关联交易由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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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长决定,但该交易与董事长有关联关系的,应提交董事会决定。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 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 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 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 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要求关联 董事予以回避。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1)为交易对方; (2)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5)因与 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 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6)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 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 会应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做出如下安 排: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有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 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高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 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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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独立董事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书面意见:公司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 措施回收欠款;重大关联交易。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发行人关联交易相关决策文件,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对新亚电子 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关联董 事、股东回避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于 2016 年度至 2017 年度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况,该事项已予以规范,关 联方已归还相关款项,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与关联方在此期间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合法、有效,均依据公 平、合理的定价政策,所约定的条款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 情形 。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9 年关联交易的 议案》,对发行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后认为“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以及有利于发行人的原则,在定价方面参照市场价格定 价,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发行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核 查后认为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产生,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 则运作,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和执行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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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此外,股份制改造后,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关联董事、股东回避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公司治理”部分的相关内容。
(五)拟采取的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产、供、销体系,在主要原材料采购与主要产品销售方 面均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未来,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 行《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规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制度和信息披露 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保证关 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 上股东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承诺人以及下属全 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新亚电子之间 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 交易;
2、本承诺人将尽量避免与新亚电子之间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 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 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本承诺人将严 格遵守新亚电子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 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信息披露。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新亚 电子的经营决策权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新亚电子及新亚电子的其他股东有权 根据本函依法申请强制本承诺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新亚电子及新亚电子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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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 新亚电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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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本届董 事任期为三年,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任职情况 | 本届任期 |
|---|---|---|---|
| 1 | 赵战兵 | 董事长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2 | 陈华辉 | 董事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3 | 石刘建 | 董事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4 | 杨文华 | 董事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5 | 陈景淼 | 董事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6 | 马武鑫 | 董事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7 | 王伟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8 | 金爱娟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9 | 张爱珠 | 独立董事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赵战兵:男,中国国籍,1968 年 8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总裁创新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1992 年加入乐清县新亚无线 电厂,历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 年 6 月,被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 工程学院聘请为客座教授。
陈华辉:男,中国国籍,1967 年 3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会计师。1999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14 年至今,担任新亚电子党支部书记;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9 年 3 月成为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会 员。
石刘建:男,中国国籍,1979 年 12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工程师职称。曾任昆山联颖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工程师,中亿光电科技(苏州)有 限公司工程部科长。2006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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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师、工程科长、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文华:男,中国国籍,1983 年 5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2004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电线科 科长、营销部市场科科长、营销部办事处经理。现任中国通信光电缆专家委员会 委员、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光电线缆及光器件分会《机器人柔性电缆测试技术 规范》团体标准编制专家、新亚电子检测中心主任。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 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景淼:男,中国国籍,1979 年 9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2000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科 长、财务部副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 部经理。
马武鑫:男,中国国籍,1975 年 10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副经理,上海涌金(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王伟:男,中国国籍,1962 年 10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副教授。历任哈尔滨电工学院电材系教师,哈尔滨理工大学成教院副院长。 曾获哈尔滨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哈尔滨理工大学科研成果特等奖。现任哈尔滨 理工大学电气学院副教授,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通信电缆及光缆专家 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电线电缆工程中心委员,广东省光电线缆专家委员会委员。 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爱娟:女,中国国籍,1963 年 6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一级律师。历任浙江中坚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 主任、合伙人,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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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爱珠:女,中国国籍,1965 年 7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硕 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教师,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监事 3 名,其中包括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本届监事任期为三年,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任职情况 | 本届任期 |
|---|---|---|---|
| 1 | 蒋建军 | 监事会主席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2 | 朱加理 | 监事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3 | 付良俊 | 职工代表监事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蒋建军:男,中国国籍,1970 年 11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0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塑胶生产科科长、行政 综合部科长、行政综合部副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行政综合部经理。
朱加理:男,中国国籍,1963 年 7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 1993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营销部副经理。
付良俊:男,中国国籍,1977 年 12 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2000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生计科科长。现任乐清 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新亚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生产部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5 名。本届高级管理人员 任期为三年,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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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 | 任职情况 | 本届任期 |
|---|---|---|---|
| 1 | 赵战兵 | 总经理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2 | 陈华辉 | 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3 | 石刘建 | 副总经理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4 | 杨文华 | 副总经理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 5 | HUANG JUAN (黄娟) |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
2018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7日 |
赵战兵: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 “ ” 人员简介 之 (一)董事会成员 。
陈华辉: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 “ ” 人员简介 之 (一)董事会成员 。
石刘建: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 “ ” 人员简介 之 (一)董事会成员 。
杨文华: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 “ ” 人员简介 之 (一)董事会成员 。
HUANG JUAN(黄娟):女,澳大利亚国籍,1963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国际商务师。曾于四川省成都市航空工业部第六一一飞机设计研究所工作, 历任浙江省乐清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副局长,澳大利亚悉尼 J&JEMCCO 公司副总 经理,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 年 11 月至今, 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 3 名,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任职情况 |
|---|---|---|
| 1 | 石刘建 | 副总经理 |
| 2 | 杨文华 | 副总经理 |
| 3 | 贺云峰 | 研发科长 |
石刘建: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 “ ” 人员简介 之 (一)董事会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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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杨文华:其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 “ ” 人员简介 之 (一)董事会成员 。
贺云峰: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 年 4 月出生,毕业于温 州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大专学历。2002 年加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历 任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品保部职员、研发工程师、营销部业务员。2018 年 11 月至 今,担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科长。2020 年 1 月至今,担任新亚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经理。
(五)董事、监事的提名和选聘情况
1 、董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股东提 名并选举赵战兵、陈华辉、石刘建、杨文华、陈景淼、马武鑫、王伟、金爱娟、 张爱珠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王伟、金爱娟、张爱珠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同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赵战兵为董事长。
2 、监事提名和选聘情况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朱加 理、蒋建军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监事付良俊组成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任期三年。同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蒋建军为监事会主 席。
3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情况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聘任赵战兵 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陈华辉、石刘建、HUANG JUAN(黄娟)及杨文华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 HUANG JUAN(黄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华辉为公 司财务总监,任期均为三年。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 义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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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持股 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目前持 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亲属目前持股情况如下所示:
| 姓名 | 身份 | 直接持 股比例 |
间接持 股比例 |
通过何公 司间接持股 |
合并持 股比例 |
|---|---|---|---|---|---|
| 赵战兵 | 董事长、总经理 | 26.61% | 40.00% | 利新控股 | 72.59% |
| 5.98% | 乐清弘信 | ||||
| 赵培伊 | 赵战兵之女 | 4.50% | - | - | 4.50% |
| 陈华辉 | 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
0.70% | - | - | 0.70% |
| 石刘建 | 董事、副总经理 | 0.50% | - | - | 0.50% |
| 杨文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0.50% | - | - | 0.50% |
| 陈景淼 | 董事 | 0.40% | - | - | 0.40% |
| 马武鑫 | 董事 | - | - | - | - |
| 王伟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金爱娟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张爱珠 | 独立董事 | - | - | - | - |
| 蒋建军 | 监事 | - | 0.05% | 乐清弘信 | 0.05% |
| 朱加理 | 监事 | 0.40% | - | - | 0.40% |
| 付良俊 | 监事 | - | 0.06% | 乐清弘信 | 0.06% |
| HUANG JUAN (黄娟) |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
- | - | - | - |
| 贺云峰 | 研发科长 | - | 0.04% | 乐清弘信 | 0.04% |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
化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变化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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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姓名 | 2020.6.30 | 2020.6.30 | 2019.12.31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2017.12.31 |
|---|---|---|---|---|---|---|---|---|
| 持股数 量(万 股)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 量(万 股)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 量(万 股) |
持股 比例 |
出资额 (万 元) |
持股 比例 |
|
| 赵战兵 | 7,264.3 900 |
72.59% | 7,264.3 900 |
72.59% | 7,264.3 900 |
72.59% | 9,053.1 300 |
90.46% |
| 赵培伊 | 450.360 0 |
4.50% | 450.360 0 |
4.50% | 450.360 0 |
4.50% | - | - |
| 陈华辉 | 70.0560 | 0.70% | 70.0560 | 0.70% | 70.0560 | 0.70% | 70.0560 | 0.70% |
| 石刘建 | 50.0400 | 0.50% | 50.0400 | 0.50% | 50.0400 | 0.50% | 50.0400 | 0.50% |
| 杨文华 | 50.0400 | 0.50% | 50.0400 | 0.50% | 50.0400 | 0.50% | 50.0400 | 0.50% |
| 陈景淼 | 40.0320 | 0.40% | 40.0320 | 0.40% | 40.0320 | 0.40% | 40.0320 | 0.40% |
| 马武鑫 | - | - | - | - | - | - | - | - |
| 王伟 | - | - | - | - | - | - | - | - |
| 金爱娟 | - | - | - | - | - | - | - | - |
| 张爱珠 | - | - | - | - | - | - | - | - |
| 蒋建军 | 5.1100 | 0.05% | 5.1100 | 0.05% | 5.1100 | 0.05% | 5.1100 | 0.05% |
| 朱加理 | 40.0320 | 0.40% | 40.0320 | 0.40% | 40.0320 | 0.40% | 40.0320 | 0.40% |
| 付良俊 | 5.6100 | 0.06% | 5.6100 | 0.06% | 5.6100 | 0.06% | 5.6100 | 0.06% |
| HUANG JUAN (黄娟) |
- | - | - | - | - | - | - | - |
| 贺云峰 | 3.7500 | 0.04% | 3.7500 | 0.04% | 3.7500 | 0.04% | 3.7500 | 0.04%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 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 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 [8] 对外投资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8 此处亲属包括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以及该等近亲 属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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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职务/身份 | 姓名 | 本人及亲 属对外投 资主要企 业数量 |
企业名称 | 投资关系 |
|---|---|---|---|---|
| 实际控制人 | 赵战兵 | 7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 赵战兵持有100%股权 |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赵战兵持有79.71%份额 | |||
|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 公司 |
赵战兵通过利新控股间接 持有96%股权; 赵战兵之兄弟赵晓华持有 4%股权 |
|||
| 温州昊亚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
新亚东方持股99% | |||
| 威宁县丰源矿业有限责 任公司 |
赵战兵持股30%的企业 (吊销未注销状态) |
|||
| 烟台正泰电器销售有限 公司 |
赵战兵之妻姐林晓丹持有 47.29%股权 |
|||
| 江西鹰潭市海燕实业有 限公司 |
赵战兵之兄弟赵晓华持有 5.81%股权(吊销未注销状 态) |
|||
| 董事 | 陈华辉 | 0 | 无 | 无 |
| 杨文华 | 0 | 无 | 无 | |
| 石刘建 | 0 | 无 | 无 | |
| 陈景淼 | 0 | 无 | 无 | |
| 马武鑫 | 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钧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马武鑫持有49%份额 |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晖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马武鑫持有49%份额 | |||
| 嵊州市瑞强自动化设备 有限公司 |
马武鑫之兄弟马武斌持有 51%股权 |
|||
| 宁波济安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马武鑫持有14.42%份额 | |||
| 宁波济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马武鑫持有9.62%份额 | |||
| 独立董事 | 金爱娟 | 1 | 温州市国岩砂石开采有 限公司 |
金爱娟持有7%股权 |
| 王伟 | 0 | 无 | 无 | |
| 张爱珠 | 0 | 无 | 无 | |
| 监事 | 蒋建军 | 1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蒋建军持有0.68%份额 |
| 付良俊 | 1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付良俊持有0.75%份额 | |
| 朱加理 | 0 | 无 | 无 | |
| 高管 | 黄娟 | 0 | 无 | 无 |
| 核心人员 | 贺云峰 | 1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贺云峰持有0.50%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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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从事的实际业务、主要产品、基本财务状况、住所、股权结构,以及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情况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实际业务 | 主要产品 | 基本财务状况 | 住所 | 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
|---|---|---|---|---|---|---|---|
| 1 | 乐清利新控股有限公司 | 无实际业务经营 | 无实际业务经营、 无产品 |
2019年财务数据:总资产: 15,561.69 万元;净资产: 15,025.97 万元;净利润: 794.11 万元 |
浙江省温州市 乐清市北白象 镇白象大道 |
赵战兵,持股比例 100% |
赵战兵,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 |
| 2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无实际业务经营 | 无实际业务经营、 无产品 |
2019年财务数据:总资产: 2,401.06 万元;净资产: 2,399.06万元;净利润:74.50 万元 |
浙江省温州市 乐清市北白象 镇白象大道 |
详见“第五节 发 行人基本情况”之 “七、发起人、持 有发行人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的 基本情况” 之 “(一)发起人的 基本情况” |
付良俊,发行人职工代 表监事、生产部经理 |
| 3 |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 公司 |
新能源汽车充电 桩模块的研发和 制造业务 |
新能源汽车充电 桩模块 |
2019年财务数据:总资产: 2,094.69 万元;净资产: 1,993.60 万元;营业收入: 1,005.13 万元;净利润: -483.85 万元 |
浙江省乐清市 北白象镇温州 大桥工业园区 (新亚电子有 限公司内) |
乐清利新控股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 96%、赵晓华,持 股比例4% |
赵战兵,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 |
| 4 | 烟台正泰电器销售有限 公司 |
低压电器产品销 售 |
低压电器元件、仪 器仪表、机电产 品、五金交电 |
2019年财务数据:总资产: 2,165.23 万元;净资产: 1,305.93 万元;营业收入: 3,992.05万元;净利润:62.59 万元 |
山东省烟台市 芝罘区港城西 大街35号毅德 城C12区31-35 号 |
赵建华,持股比例 52.71%;林晓丹, 持股比例47.29% |
赵建华,与发行人实际 控制人系连襟关系 |
| 5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钧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 |
主要从事股权投 资业务 |
2019年财务数据:总资产: 103 万元;净资产:103 万 元;营业收入:0;净利润: |
浙江省宁波市 北仑区梅山七 星路88号1幢 |
石禹,持股比例 50%;马武鑫,持 股比例49%;上海 |
陈金霞,中国国籍,未 在该企业担任职务,主 要投资的企业有涌金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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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实际业务 | 主要产品 | 基本财务状况 | 住所 | 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
|---|---|---|---|---|---|---|---|
| -0.6万元 | 401 室 B 区 J0317 |
涌铧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 1% |
业(集团)有限公司、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长沙涌金(集团) 有限公司、上海纳米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山南 泓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等。 |
||||
| 6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晖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 |
主要从事股权投 资业务 |
2019年财务数据:总资产: 102 万元;净资产:102 万 元;营业收入:0;净利润: -0.1万元 |
浙江省宁波市 北仑区梅山七 星路88号1幢 401 室 B 区 J0312 |
吴军,持股比例 50%;马武鑫,持 股比例49%;上海 涌铧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 1%。 |
陈金霞,中国国籍,未 在该企业担任职务,主 要投资的企业有涌金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长沙涌金(集团) 有限公司、上海纳米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山南 泓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等。 |
| 7 | 嵊州市瑞强自动化设备 有限公司 |
生产、加工、销售: 自动化设备、气动 元件、液压元件、 高低压电器成套 设备及配件、机械 设备及配件、电器 配件、五金轴承、 金属制品、厨具设 备、工艺品、小五 金;设备维修;销 售:建筑材料 |
自动化设备等 | 2019 年财务数据:销售收 入:200 万元;净利润:5 万元 |
浙江省绍兴市 嵊州市三界镇 高新大道666 号金地花园商 业幢0 单元15 号房 |
马武斌,持股比例 51%;商宇红,持 股比例49% |
马武斌,系发行人董事 马武鑫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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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实际业务 | 主要产品 | 基本财务状况 | 住所 | 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
|---|---|---|---|---|---|---|---|
| 8 | 温州市国岩砂石开采有 限公司 |
建筑用砂采选、销 售;砂石回填;建 筑材料销售;建筑 用砂采选的技术 服务;船舶租赁、 船舶管理服务 |
建筑用砂采选、销 售 |
-- | 温州市江滨路 江润大楼东首 三楼 |
沈国林,持股比例 29.5%;徐岩巧, 持股比例17.5%; 叶福新,持股比例 15%;历秀芬,持 股比例14%;泮海 峰,持股比例 10%;林洁,持股 比例7%;金爱娟, 持股比例7% |
无实际控制人 |
| 9 | 宁波济安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除证券、期 货),实业投资。 (未经金融等监 管部门批准不得 从事吸收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 财、向社会公众集 (融)资等金融业 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投资业务 | 2019 年财务数据:总资产 103.44万元;净资产103.44 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 利润1.44万元 |
浙江省宁波市 江北区慈城镇 慈湖人家267 号3084室 |
上海涌铧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持股 比例50%;马武 鑫,持股比例 14.42%;吕云峰, 持 股 比 例 14.42%;甘泽,持 股比例11.54%; 于明,持股比例 9.62% |
陈金霞,中国国籍,未 在该企业担任职务,主 要投资的企业有涌金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长沙涌金(集团) 有限公司、上海纳米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山南 泓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等。 |
| 10 | 宁波济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投资管理,投资咨 询(除证券、期 货),实业投资。 (未经金融等监 管部门批准不得 |
投资业务 | 2019 年财务数据:总资产 2.44万元;净资产2.44万元; 营业收入0 万元,净利润 0.49万元 |
浙江省宁波市 江北区慈城镇 慈湖人家267 号3083室 |
上海涌铧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持股 比例50%;甘泽, 持 股 比 例 11.54%;于明,持 |
陈金霞,中国国籍,未 在该企业担任职务,主 要投资的企业有涌金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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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实际业务 | 主要产品 | 基本财务状况 | 住所 | 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人及其背景 |
|---|---|---|---|---|---|---|---|
| 从事吸收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 财、向社会公众集 (融)资等金融业 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股比例9.62%马 武鑫,持股比例 9.62%;邹煜琪, 持股比例9.62%; 陆先忠,持股比例 9.62% |
司、长沙涌金(集团) 有限公司、上海纳米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山南 泓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等。 |
|||||
| 11 | 温州昊亚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
尚未开始经营业 务 |
尚未开始经营业 务 |
公司于2020年6月成立 | 浙江省温州市 乐清市城东街 道晨曦路518 号悦城花苑6 幢2001室 |
新亚东方,持股比 例99%,黄耀威, 持股比例1% |
赵战兵,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 |
除上述企业外,威宁县丰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鹰潭市海燕实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实际经营且截至目前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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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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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期从发行 人及其关联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2020 年 1-6 月在公司 领薪情况如下:
| 姓名 | 身份 | 薪酬金额(万元) | 是否在关联企 业领取薪酬 |
|---|---|---|---|
| 赵战兵 | 董事长、总经理 | 16.64 | 否 |
| 陈华辉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35.52 | 否 |
| 石刘建 | 董事、副总经理 | 32.35 | 否 |
| 杨文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34.99 | 否 |
| 陈景淼 | 董事 | 12.17 | 否 |
| 马武鑫 | 董事 | 0.00 | 否 |
| 王伟 | 独立董事 | 3.00 | 否 |
| 金爱娟 | 独立董事 | 3.00 | 否 |
| 张爱珠 | 独立董事 | 3.00 | 否 |
| 蒋建军 | 监事 | 7.12 | 否 |
| 朱加理 | 监事 | 4.06 | 否 |
| 付良俊 | 监事 | 8.32 | 否 |
| HUANG JUAN (黄娟)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1.95 | 否 |
| 贺云峰 | 研发科长 | 8.53 | 否 |
发行人董监高和乐清当地制造业上市公司董监高薪酬对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简称 | 2019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薪酬合计 | 占比 | 人数 | 人均薪酬 | |
| 电光科技 | 100,253.07 | 455.22 | 0.45% | 11 | 41.38 |
| 意华股份 | 162,253.89 | 489.48 | 0.30% | 15 | 32.63 |
| 浙江力诺 | 45,244.64 | 315.65 | 0.70% | 8 | 39.46 |
| 上市公司均值 | 102,583.87 | 420.12 | 0.41% | 11.33 | 37.08 |
| 新亚电子 | 92,866.15 | 391.96 | 0.42% | 8 | 49.00 |
注:上表不包含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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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董监高和乐清当地制造业上市公司董监高薪酬相比处 于合理水平,不存在异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系按照市场惯例,具有合理性; 报酬标准参照市场情况确定,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二)上述人员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依法为公司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享受其他待遇和退 休金计划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兼职情况如下表:
| 姓名 | 身份 | 兼职企业名称 | 兼职职务 | 与本公司 关系 |
|---|---|---|---|---|
| 赵战兵 | 董事长、总经理 | - | - | - |
| 陈华辉 | 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
- | - | - |
| 石刘建 | 董事、副总经理 | - | - | - |
| 杨文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 | - | - |
| 陈景淼 | 董事 | - | - | - |
| 马武鑫 | 董事 |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月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 派代表 |
- |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杰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 合伙人委 派代表 |
- | ||
| 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金爱娟 | 独立董事 |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 |
| 温州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 - | ||
| 温州市国岩砂石开采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
| 王伟 | 独立董事 | 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学院 | 副教授 | - |
| 张爱珠 | 独立董事 |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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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姓名 | 身份 | 兼职企业名称 | 兼职职务 | 与本公司 关系 |
|---|---|---|---|---|
| 浙江财经大学 | 教师 | - | ||
| 蒋建军 | 监事会主席 | - | - | - |
| 朱加理 | 监事 | - | - | - |
| 付良俊 | 职工代表监事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
执行事务 合伙人 |
股东 |
| HUANG JUAN(黄娟) |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
- | - | - |
| 贺云峰 | 研发科长 | - | - | - |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 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协议、承诺 及其履行情况
(一)与公司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公司与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签订 了《劳动合同》。此外,公司与相关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及协议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况。
(二)重要承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 人员作出的其他重要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五节之“十、 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 ” 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上述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协议和承诺在报告 期内均得以良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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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1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是否具备任职资格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三会文件、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声 明和承诺并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任职均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
2 、独立董事任职是否符合中组部以及教育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 任职 ) 问题的相关规定
(1)党政领导干部兼职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3 年 10 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 号)的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 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6 年 8 月发布的《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的若干规定》(教党[2016]39 号)的规定,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 在社会团体、基金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 的通知》(教人厅函[2015]11 号)的规定,教育部办公厅要求各单位根据相关规 定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进行排查,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 兼职(任职),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 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同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包括部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内 设机构、直属高校及其院系等副处级以上干部。
(2)发行人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独立董事简历以及现任独立董事填制的调查表,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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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在高校任职情况如下:
| 姓名 | 起止年月 | 兼职单位 | 职务 |
|---|---|---|---|
| 王伟 | 2013.01-2017.05 | 哈尔滨理工大学成教院 | 副院长 |
| 2017.05至今 | 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学院 | 副教授 | |
| 张爱珠 | 2013至今 | 浙江财经大学 | 教师 |
根据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moe.edu.cn/jyb_zzjg)公示的“教育部直属 高等学校”名单,哈尔滨理工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均为非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王伟、张爱珠担任的上述职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进一步 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
发行人独立董事金爱娟不存在于高校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担任党政领导 干部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独立董事任职符合《关于进一步 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 号)、《关 于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关 问题的通知》(组电明字[2014]23 号)、《关于印发<执行中组发[2013]18 号文件 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等相 关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竞业禁止情况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提供的主要任职经 历,新亚电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共计 14 人,其主要 任职经历及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主要任职经历 | 在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
|---|---|---|---|
| 1 | 赵战兵 | 2008.3-2018.11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2.5-2018.3新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0.10-2018.8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2014.10-2016.8烟台浙泰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6.11-2018.12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
董事长兼总 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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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 | 主要任职经历 | 在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
|---|---|---|---|
| 2018.5-2018.12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 |||
| 2 | 陈华辉 | 1999.6-2018.11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历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 监 |
董事、副总 经理、财务 总监 |
| 3 | 石刘建 | 2006.2-2018.11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工程师、工程科长、工程部 经理、总工程师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
董事、副总 经理 |
| 4 | 杨文华 | 2004.7-2018.11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历任工程师、电线科科长、 营销部市场科科长、营销部办事处经理 2018.11.28-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
董事、副总 经理 |
| 5 | 陈景淼 | 2000.3-2018.1l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财务 部经理 2018.11.28-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财务部经理 |
董事、财务 部经理 |
| 6 | 马武鑫 | 2010.1-至今 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6-至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7.6-至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8.5-至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涌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
董事 |
| 7 | 王伟 | 2013.1-2017.5哈尔滨理工大学成教院 副院长 2017.5-至今 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学院 副教授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 |
| 8 | 金爱娟 | 2013.1-至今 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3.1-至今 温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2013.1-至今 温州市国岩砂石开采有限公司 监事 2013.9-2019.5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5-至今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 |
| 9 | 张爱珠 | 2013-至今 浙江财经大学 教师 2016.6-至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 |
| 10 | 蒋建军 | 2000-2018.11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历任塑胶生产科科长、行政综 合部科长、行政综合部副经理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行政综合部 经理 |
监事会主 席、综合部 经理 |
| 11 | 朱加理 | 1993-2018.1l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营销部副经理 2018.1l-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营销部副经理 |
监事、营销 部副经理 |
| 12 | 付良俊 | 2000-2018.11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生计科科长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生产部经 理 |
职工代表监 事、生产部 经理 |
| 13 | HUAN G JUAN (黄 娟) |
2013.1-2018.2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2018.9-2018.11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 14 | 贺云峰 | 2002-2018.11新亚电子有限公司 品保部职员、研发工程师、营 销部业务员 |
研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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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 | 主要任职经历 | 在发行人处 任职情况 |
|---|---|---|---|
| 2018.1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科长 2020.1-至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副经理 |
根据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提供的主要任职经
历并经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新亚电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曾任职于竞争对手的情形。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变动情况
(一)公司董事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 序号 | 期间 | 董事人员 | 变动原因 |
|---|---|---|---|
| 1 | 2016年1月-2018年11月 | 赵战兵 | - |
| 2 | 2018年11月至今 | 赵战兵、陈华辉、石刘建、杨文华、 陈景淼、马武鑫、王伟、金爱娟、张 爱珠 |
股份公司成立 |
(二)公司监事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 序号 | 期间 | 监事人员 | 变动原因 |
|---|---|---|---|
| 1 | 2016年1月-2018年11月 | 黄大荣 | - |
| 2 | 2018年11月至今 | 蒋建军、朱加理、付良俊 | 股份公司成立 |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 序号 | 期间 | 高级管理人员 | 变动原因 |
|---|---|---|---|
| 1 | 2016年1月-2018年11月 | 赵战兵、杨文华、石刘建、陈华辉 | - |
| 2 | 2018年11月至今 | 赵战兵、杨文华、石刘建、陈华辉、 HUANG JUAN(黄娟) |
股份公司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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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利机构、 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理层之间健全清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 相互制衡的机制。
为符合上市后对公司治理规范要求,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组织 和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定并实施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具 体制度。公司已建立了符合发行上市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理层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则、规定赋予的职权,依法独立规范运作。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制度,其中《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 议的基本内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 定。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对董事、监事的选举、制 定组织机构相关的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项等事项进行 审议并作出决议。各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项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运行情况良 好。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同时对董事会的召开情形、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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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作出了规范。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自股份公司 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对聘任董事长、总经理、聘任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制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本次发行上市 相关的事项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 议案。各次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 律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运行情况良好。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制度,明确了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同时对监事会的召开情形、召开方式、 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作出了规范。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运行。监事 会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应有的监 督作用。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自股份公司设立以 来,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对选举监事会主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项等 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各次监 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符合 相关要求,运行情况良好。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选举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王伟、 金爱娟、张爱珠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自受聘以来,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严格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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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履行自己 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起 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况,该事项 已予以规范,关联方已归还相关款项,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合法、有效,均依据公平、合理的定 价政策,所约定的条款条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聘任了董事会秘书,并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是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自聘任以来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认真履 行自身职责。
自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配合董事会的工作, 对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选举成立第一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通过了各 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目前,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如下:
| 委员会名称 | 委员 | 召集人 |
|---|---|---|
| 战略委员会 | 赵战兵、王伟、杨文华 | 赵战兵 |
| 审计委员会 | 张爱珠、金爱娟、马武鑫 | 张爱珠 |
| 提名委员会 | 金爱娟、王伟、赵战兵 | 金爱娟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伟、张爱珠、陈华辉 | 王伟 |
公司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工 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在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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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也未受到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报告期内,公司曾受到过相关部门的行 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处罚方 | 被处罚方 | 处罚事由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整改情况 |
|---|---|---|---|---|---|---|
| 1 | 乐清市公 安消防局 |
新亚电子 | 消防控制室未 实行24小时值 班制度 |
2017.3.28 | 罚款2,000元 | 已缴纳罚 款并进行 整改 |
公司已按照上述行政处罚的要求缴纳罚款并进行了整改,上述情形所涉金额 较小,且相关主管部门已出具说明,证明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 上述违法事项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障碍。
公司已获得市监、税务、海关、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文件,证明公司 报告期内不存在相关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任何重大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受到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八、报告期内公司资金违规占用及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资金往 来的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六、偶发性关联 ” 交易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担保的情况。
九、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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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规范运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制度;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并成立了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聘任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设立了审计部并制定了《内部审计制 度》;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加强 和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十分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工作,通过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组织结构,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了科学、合理、 适合公司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及完善情况
1 、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六、偶发性关联交易”之“(四)关联方资金往来”章节 的详细内容。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除与关联方发生资金拆借外,还存在与非关联方的资金 拆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时间 | 公司从非关联方拆入资金 | 公司从非关联方拆入资金 | 公司向非关联方拆出资金 | 公司向非关联方拆出资金 |
|---|---|---|---|---|
| 本期累计借入 | 本期累计偿还 | 本期累计借出 | 本期累计偿还 | |
| 2017年度 | 950.00 | 961.00 | 1,003.00 | 2,891.97 |
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临时资金周转需求,向非关联方拆入资金,由于均 在短期内归还,因此未计提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战兵的朋友及朋友的企业因资金周转需求, 向公司拆借了部分款项。截至 2017 年末,除部分借款由于资金占用时间短而未 计利息外,公司向非关联方提供的借款及对应的利息均已结清。
2 、贷款走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替关联方浙江恒亚科技贷款走账的情况,详见本招股 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六、偶发性关联交易”之“(五)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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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走账”章节的详细内容。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除替关联方贷款走账外,还存在与非关联方贷款走账的 情况,具体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时间 | 非关联方通过本公司贷款走账 | 本公司通过非关联方贷款走账 | ||
| 本期累计流入 | 本期累计流出 | 本期累计流出 | 本期累计流入 | |
| 2017年度 | 10,130.96 | 10,130.96 | 22,400.00 | 22,40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乐清市万泰铜业有限公司、环宇集团有限公司、环宇 集团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等非关联企业为了满足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存在互 相协助对方进行贷款走账的现象。
贷款走账资金停留时间短,一般当日或隔日即收回,因此未计提利息。 2018 年起,发行人贷款走账现象均已停止。
3 、个人卡代收代付情况
(1)个人卡代收代付形成原因
为避免银行对公业务非工作时间不办公的影响、减少对公收付款的支付限 制、方便员工报销及薪酬发放,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通过个人卡代收代付的情 形。
(2)个人卡代收代付具体情况
1)个人卡对外代收款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个人账户代收款项包括代收废品收入、资金拆借还 款,具体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款项 | 2017 年度 |
| 废品收入 | 768.04 |
| 陈绍翰 | 50.00 |
个人卡代收废品收入实际由赵战兵支配使用,构成资金占用,其相关使用 用途及去向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六、偶发性关 联交易”之“(四)关联方资金往来”章节的详细内容。代收陈绍翰 50 万元系陈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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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资金拆借本金的还款。
2)个人卡对外代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个人账户代付款项包括代付职工奖金薪酬、报销款及 代缴税费,具体数据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款项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年终奖及零星辞工工资 | - | 125.08 |
| 员工报销 | - | 58.84 |
| 代缴税费 | 0.41 | 13.22 |
上述个人卡代收代付款项均已纳入财务核算,并且履行了增值税、企业所 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缴纳义务。
4 、上述内控不规范事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后果
(1)资金拆借
发行人资金拆借行为系以生产、经营需要为目的,双方按约定支付利息。 前述行为虽不符合《贷款通则》的规定,但系双方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 则发生,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违反法律、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拆入、拆出资金不存在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 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情形。发行人资金拆借行为不构成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2)贷款走账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贷款走账多在当天或次日偿还,不存在资金占用、 利益输送或其他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客户、供应商在资金周转过 程中不存在收取任何费用或获得任何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输送利益或损害利益 的情形。
2019 年 4 月 10 日,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出具《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有关情况的复函》,确认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发现违规违法事实 涉及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3 月 15 日,中国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出具 《关于对<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贷款合规证明>的复函》,确认自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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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 1 日至复函日未对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因此,发行人贷 款走账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3)个人卡代收代付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个人账户对外收付款项,并无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 且在股改前已经规范,不构成对内控制度有效性的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受到 行政处罚的风险,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因此,发行人已经对资金拆借、贷款 走账及个人卡代收代付等财务不规范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前述行为存 在不完全符合《贷款通则》、《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存在不 规范性,但前述行为均不存在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不 存在被处罚情形或风险,不会对发行人本次申报发行并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 碍。
5 、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等
(1)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相关承诺,承诺如发行人因为上述内 控不规范事项而受到任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承担任何责任,最终的全 部损失由其承担。
(2)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并通过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对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及其审批、决策权限、程序作出 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 度,为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提供了制度保障。此 外,公司制定了《新亚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 业务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发行人股改之后未再发生新增资金拆借、贷款走账及使用个人卡代收代付 公司款项的事项。此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 交易背景的商业票据,通过票据贴现后获取银行融资;或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 代收货款;以及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等内控不规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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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报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根据 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完整 合理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已覆盖 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预防和及时发 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 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 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 告》(天健审[2020]9299 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 关规定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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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本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报告。投资者欲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政 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本招股书附录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本节若非标明或特别指明,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注册会计师意见
(一)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接受本公司的委托,审计了本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 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9298 号)。审计意见为: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新亚电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和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2017 年度、 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本次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是申报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 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 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申报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 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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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会计期间:2020 年 1-6 月
①事项描述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子线材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20 年 1-6 月新亚 电子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 406,910,263.45 元。
根据新亚电子公司与其客户的销售合同约定,国内销售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 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并经客户确认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 认收入;采用寄售仓模式,客户从寄售仓领用并与公司确认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 后确认收入。国外销售采用 FOB(船上交货)、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条 款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EXW(工厂交 货)条款的,以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后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新亚电子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新亚电子公司管 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因此,我们将 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②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
-
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
-
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
-
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 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及客户对账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 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 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
6)选取样本对重要客户执行实地走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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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库单、发货单、 客户对账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相关会计期间: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
①事项描述
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子线材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新亚电子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项目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874,335,578.89 元、896,536,354.18 元和 928,661,525.31 元。
根据发行人与其客户的销售合同约定,国内销售公司按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 的交货期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并与客户确认商品数 量及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对采用寄售仓模式的,客户从寄售仓领用并与公司确 认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国外销售采用 FOB(船上交货)、CIF(成 本、保险费加运费)条款的,货物报关装船后确认收入;采用 EXW(工厂交货) 条款的,以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后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发行人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发行人管理层(以下简 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因此,申报会计师将收入确 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②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并 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 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 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 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发货单及客户对账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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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 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
6)选取样本对重要客户执行实地走访程序;
-
7)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出库单、发货单、
-
客户对账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2、应收账款减值
-
2.1 相关会计期间:2019 年度、2020 年 1-6 月 (1)事项描述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245,171,178.66 元, 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13,633,161.28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31,538,017.38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265,933,943.49 元,坏账准 备为人民币 14,585,891.59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51,348,051.90 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 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 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 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 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 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 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申报会计师 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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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
-
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
-
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
-
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
4)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 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 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 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 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
-
理性;
-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
2.2 相关会计期间:2018 年度、2017 年度
(1)事项描述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财务报表应收账款项目账面余额为人民币 253,046,171.00 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14,064,515.63 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238,981,655.37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财务报表应收账款项目账面 余额为人民币 301,844,791.99 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 16,267,455.62 元,账面价值 为人民币 285,577,336.37 元。
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时,管 理层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涉诉情况、还款记录等 因素,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采用组合方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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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账龄依据划分组合,以与该组合具有类似信 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进行调整,估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并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申报会 计师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 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 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 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
4)对于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 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 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损失率及反映当前 情况的相关可观察数据等,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的合理性(包括各组合坏账 准备的计提比例);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包括对于以账龄为 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以抽样方式检查应收账款账龄的准确性)以及对 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 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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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范围确定原则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二)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纳入合并范围时间 | 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时间 |
|---|---|---|---|
| 1 | 新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2002年5月 | 2018年4月 |
| 2 |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16年11月 | 2018年6月 |
新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亚”)成立于 2002 年 5 月 21 日, 注册地位于上海市,成立时注册资本 500 万元,新亚电子出资 260 万元,股权占 比 52%。经营范围包括电线、电缆、条形连接器、电子元器件、塑料制品的生产、 加工,五金交电、电工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东方”)成立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注册地位于乐清市,成立时注册资本 6,0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汽车 充电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软件开发;充电桩模块、汽车充电设施制造、销售、 安装。将新亚东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原因、合规性:
1.新亚东方股东、董事、经理情况
2018 年 5 月前公司持有新亚东方 45%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新亚东方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 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 或解聘。” 自新亚东方成立至公司持有其股权被处置期间,公司委派赵战兵为 执行董事,并由赵战兵任命了新亚东方的经理。
- 公司将新亚东方纳入合并范围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企业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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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自新亚东方成立至公司持有其股权被处置期间,公司持有新亚东方 45%的 股权,其他股东表决权相对较为分散;公司委派赵战兵为新亚东方执行董事, 并由赵战兵聘任新亚东方经理,主导了新亚东方的一系列的主要经营活动,形 成了对新亚东方的实际控制权。新亚东方单一股东中除本公司以外,没有其他 方股东或者利益方对其的经营活动是如此全面、综合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 2018 年 5 月前拥有对新亚东方的实际控制权,将其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 子公司 |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
|---|---|---|---|---|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新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否 | 否 | 否 | 是 |
|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否 | 否 | 是 |
公司原持有 52%股权的上海新亚已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办理注销登记,故自 2018 年 4 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根据新亚电子与利新控股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新 亚电子以 2,227,280.00 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新亚东方 45%股权转让给利新控股。 新亚东方已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故自 2018 年 6 月起不 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67,099,973.07 | 70,938,536.22 | 64,023,148.85 | 44,758,808.33 |
| 应收票据 | 1,156,664.92 | - | 20,121,014.32 | 10,138,221.18 |
| 应收账款 | 231,538,017.38 | 251,348,051.90 | 238,981,655.37 | 285,577,336.37 |
| 应收款项融资 | 51,202,473.24 | 25,994,979.8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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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 预付款项 | 1,461,858.19 | 363,954.33 | 685,697.81 | 2,920,201.46 |
| 其他应收款 | 2,173,943.22 | 245,620.07 | 1,208,771.54 | 542,376.39 |
| 存货 | 76,197,090.21 | 94,289,235.07 | 86,112,483.45 | 88,326,197.41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84,057.43 | 2,404,812.14 | - | 956,649.13 |
| 流动资产合计 | 433,714,077.66 | 445,585,189.60 | 411,132,771.34 | 433,219,790.27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89,123,691.76 |
| 投资性房地产 | 469,862.09 | 294,698.27 | 464,799.63 | - |
| 固定资产 | 57,262,492.45 | 52,004,685.35 | 54,538,891.65 | 56,933,728.70 |
| 在建工程 | 17,577,688.98 | 4,070,780.70 | 527,937.50 | - |
| 无形资产 | 55,816,631.74 | 56,399,273.59 | 8,220,347.78 | 8,325,457.46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615,196.0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23,119.08 | 4,751,165.09 | 3,933,455.39 | 4,733,814.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7,391.83 | 431,256.19 | 262,400.00 | 1,256,020.2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5,817,186.17 | 117,951,859.19 | 67,947,831.95 | 160,987,908.59 |
| 资产总计 | 569,531,263.83 | 563,537,048.79 | 479,080,603.29 | 594,207,698.86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9,631,188.35 | 41,657,602.11 | 89,500,000.00 | 177,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42,790,000.00 | 51,940,000.00 | 48,050,000.00 | 58,592,376.92 |
| 应付账款 | 39,033,392.31 | 43,976,219.31 | 36,619,173.11 | 45,915,162.33 |
| 预收款项 | - | 2,310,322.14 | 2,264,601.97 | 3,719,187.95 |
| 合同负债 | 2,804,604.58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310,869.42 | 11,586,341.56 | 10,250,480.67 | 11,066,190.99 |
| 应交税费 | 15,629,517.67 | 14,967,158.85 | 4,958,104.66 | 26,541,974.81 |
| 其他应付款 | 2,254,342.02 | 441,297.84 | 886,392.94 | 41,099,266.2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 | 400,580.56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0,453,914.35 | 167,279,522.37 | 192,528,753.35 | 363,934,159.22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19,227,866.66 | - | - |
| 递延收益 | 2,448,116.16 | 2,614,140.00 | 431,668.50 | 501,331.6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48,116.16 | 21,842,006.66 | 431,668.50 | 501,33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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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 负债合计 | 142,902,030.51 | 189,121,529.03 | 192,960,421.85 | 364,435,490.8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0,080,000.00 | 100,080,000.00 | 100,080,000.00 | 100,080,000.00 |
| 资本公积 | 151,053,842.88 | 151,053,842.88 | 151,053,842.88 | 50,142,413.11 |
| 盈余公积 | 14,329,767.69 | 14,329,767.69 | 3,498,633.86 | 25,645,079.15 |
| 未分配利润 | 161,165,622.75 | 108,951,909.19 | 31,487,704.70 | 53,774,335.2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
426,629,233.32 | 374,415,519.76 | 286,120,181.44 | 229,641,827.4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130,380.5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6,629,233.32 | 374,415,519.76 | 286,120,181.44 | 229,772,208.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
569,531,263.83 | 563,537,048.79 | 479,080,603.29 | 594,207,698.86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406,910,263.45 | 928,661,525.31 | 896,536,354.18 | 874,335,578.89 |
| 减:营业成本 | 311,393,372.79 | 725,173,677.90 | 714,981,156.84 | 686,915,940.87 |
| 税金及附加 | 2,222,522.57 | 4,515,961.00 | 4,747,286.59 | 4,211,428.07 |
| 销售费用 | 13,656,472.48 | 40,006,076.93 | 36,706,995.47 | 37,007,925.48 |
| 管理费用 | 6,327,888.27 | 13,707,090.49 | 14,048,360.94 | 46,457,121.94 |
| 研发费用 | 6,851,118.19 | 12,504,955.90 | 11,264,645.76 | 6,727,283.22 |
| 财务费用 | 362,807.84 | 2,332,988.91 | 6,607,473.30 | 11,653,585.30 |
| 其中:利息费用 | 816,369.24 | 3,618,851.74 | 8,038,756.25 | 13,237,775.60 |
| 利息收入 | 79,804.04 | 316,184.96 | 146,749.20 | 3,704,021.92 |
| 加:其他收益 | 2,027,260.65 | 13,765,583.15 | 793,193.77 | 382,703.6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123,172.36 | 16,293,160.81 | -7,779,214.4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3,737,264.94 | -7,779,284.57 |
| 信用减值损失 | 790,099.36 | -470,657.46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
-759,237.32 | -1,390,398.96 | 1,093,525.21 | 1,529,250.8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
-8,582.51 | 201,403.43 | -1,475.68 | 46,044.5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 以“-”号填列) |
68,145,621.49 | 142,649,876.70 | 126,358,839.39 | 75,541,078.62 |
1-1-295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0.44 | 93,238.38 | 727,232.43 | 424,054.34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4,324.97 | 1,167,678.77 | 91,802.01 | 779,268.1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
68,031,496.96 | 141,575,436.31 | 126,994,269.81 | 75,185,864.83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817,783.40 | 33,264,097.99 | 22,183,396.36 | 27,715,411.6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52,213,713.56 | 108,311,338.32 | 104,810,873.45 | 47,470,453.1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 列) |
52,213,713.56 | 108,311,338.32 | 105,318,412.55 | 52,262,054.0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 列) |
- | - | -507,539.10 | -4,791,600.87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52,213,713.56 | 108,311,338.32 | 106,478,353.96 | 50,728,425.3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 亏损以“-”号填列) |
- | - | -1,667,480.51 | -3,257,972.15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
- | -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2,213,713.56 | 108,311,338.32 | 104,810,873.45 | 47,470,453.1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106,478,353.96 | 50,728,425.32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
- | - | -1,667,480.51 | -3,257,972.15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52 | 1.08 | 1.06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52 | 1.08 | 1.06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
1-1-296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
268,287,226.32 | 554,217,085.56 | 560,615,143.92 | 429,387,106.1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55,259.74 | 6,221,596.41 | - | 21,230,269.5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
9,348,807.82 | 25,206,569.23 | 3,298,022.89 | 1,012,668.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
278,991,293.88 | 585,645,251.20 | 563,913,166.81 | 451,630,043.8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
152,015,852.97 | 321,851,373.94 | 321,420,147.23 | 287,882,045.77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242,321.42 | 57,495,126.61 | 57,579,408.34 | 50,791,433.6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879,663.65 | 46,978,353.25 | 59,938,823.20 | 23,630,470.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
23,204,403.21 | 44,057,337.65 | 34,206,449.97 | 30,255,166.1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
233,342,241.25 | 470,382,191.45 | 473,144,828.74 | 392,559,116.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45,649,052.63 | 115,263,059.75 | 90,768,338.07 | 59,070,927.4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金 |
- | - | 103,210,788.93 | 5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的现金 |
- | 123,172.36 | - | 70.1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052.70 | 305,576.63 | 37,471.09 | 84,300.2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157,551,903.3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
41,052.70 | 428,748.99 | 103,248,260.02 | 157,686,273.7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
16,819,918.00 | 54,451,473.81 | 2,937,653.10 | 11,383,974.8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
- | 200,000.00 | 919,073.52 | 159,246,512.1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
16,819,918.00 | 54,651,473.81 | 3,856,726.62 | 170,680,487.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16,778,865.30 | -54,222,724.82 | 99,391,533.40 | -12,994,213.2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金 |
- | - | - | 20,650,000.00 |
1-1-297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
- | - | - | 1,6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金 |
19,424,485.00 | 83,200,000.00 | 119,200,000.00 | 25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
- | - | 18,500,000.00 | 432,509,6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
19,424,485.00 | 83,200,000.00 | 137,700,000.00 | 706,159,6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金 |
51,000,000.00 | 111,700,000.00 | 206,700,000.00 | 333,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28,181.39 | 23,889,065.28 | 69,205,049.14 | 29,873,739.8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
508,000.00 | 2,549,100.87 | 32,874,489.65 | 447,287,3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
52,536,181.39 | 138,138,166.15 | 308,779,538.79 | 810,661,039.8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33,111,696.39 | -54,938,166.15 | -171,079,538.79 | -104,501,439.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
402,945.91 | 813,218.59 | 184,007.84 | -955,493.7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
-3,838,563.15 | 6,915,387.37 | 19,264,340.52 | -59,380,219.4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
70,938,536.22 | 64,023,148.85 | 44,758,808.33 | 104,139,027.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
67,099,973.07 | 70,938,536.22 | 64,023,148.85 | 44,758,808.33 |
1-1-29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 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14,329,767.69 | 108,951,909.19 | 374,415,519.76 | |||||||
| 加:会计政策 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 正 |
||||||||||||
|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 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14,329,767.69 | 108,951,909.19 | 374,415,519.76 | |||||||
|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 列) |
52,213,713.56 | 52,213,713.56 | ||||||||||
| (一)综合收 益总额 |
52,213,713.56 | 52,213,713.56 | ||||||||||
|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 资本 |
1-1-299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他 | ||||||||||
| 1.所有者投 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 配 |
||||||||||||
| 1.提取盈余 公积 |
||||||||||||
| 2.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分 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 转 |
||||||||||||
|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或 |
1-1-300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他 | ||||||||||
| 股本) | ||||||||||||
|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 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 益 |
||||||||||||
| 5.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 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 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 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14,329,767.69 | 161,165,622.75 | 426,629,233.32 |
1-1-30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 目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 他 |
||||||||||
| 一、上年期 末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3,498,633.86 | 31,487,704.70 | 286,120,181.44 | |||||||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 更正 |
||||||||||||
|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 并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 初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3,498,633.86 | 31,487,704.70 | 286,120,181.44 | |||||||
| 三、本期增 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 “-”号填 列) |
10,831,133.83 | 77,464,204.49 | 88,295,338.32 | |||||||||
| (一)综合 收益总额 |
108,311,338.32 | 108,311,338.32 | ||||||||||
| (二)所有 者投入和 |
1-1-302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 目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 他 |
||||||||||
| 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 投入的普 通股 |
||||||||||||
| 2.其他权 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 资本 |
||||||||||||
| 3.股份支 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 分配 |
10,831,133.83 | -30,847,133.83 | -20,016,000.00 | |||||||||
| 1.提取盈 余公积 |
10,831,133.83 | -10,831,133.83 | - | |||||||||
| 2.对所有 者(或股东) 的分配 |
-20,016,000.00 | -20,016,000.00 | ||||||||||
| 3.其他 |
1-1-303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 目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 他 |
||||||||||
| (四)所有 者权益内 部结转 |
||||||||||||
| 1.资本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 积弥补亏 损 |
||||||||||||
| 4.设定受 益计划变 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 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 益 |
||||||||||||
| 6.其他 | - | |||||||||||
| (五)专项 储备 |
1-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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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
|---|---|---|---|---|---|---|---|---|---|---|---|---|
| 项 目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 存股 |
其他综 合收益 |
专项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 他 |
||||||||||
| 1.本期提 取 |
||||||||||||
| 2.本期使 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 末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14,329,767.69 | 108,951,909.19 | 374,415,519.76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
|---|---|---|---|---|---|---|---|---|---|---|---|---|---|
| 项 目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 股 |
其他 综合 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 风险 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 末余额 |
100,080,000.00 | 50,142,413.11 | 25,645,079.15 | 53,774,335.22 | 130,380.54 | 229,772,208.02 | |||||||
| 加:会计政 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 正 |
|||||||||||||
| 同一控制下 |
1-1-305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
|---|---|---|---|---|---|---|---|---|---|---|---|---|---|
| 项 目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 股 |
其他 综合 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 风险 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他 | |||||||||||
| 企业合并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 初余额 |
100,080,000.00 | 50,142,413.11 | 25,645,079.15 | 53,774,335.22 | 130,380.54 | 229,772,208.02 | |||||||
| 三、本期增 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 号填列) |
100,911,429.77 | -22,146,445.29 | -22,286,630.52 | -130,380.54 | 56,347,973.42 | ||||||||
| (一)综合收 益总额 |
106,478,353.96 | -1,667,480.51 | 104,810,873.45 | ||||||||||
|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 资本 |
|||||||||||||
| 1.所有者投 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1-1-306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
|---|---|---|---|---|---|---|---|---|---|---|---|---|---|
| 项 目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 股 |
其他 综合 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 风险 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他 | |||||||||||
| (三)利润分 配 |
10,190,984.82 | -60,190,984.82 | -50,000,000.00 | ||||||||||
| 1.提取盈余 公积 |
10,190,984.82 | -10,190,984.82 | |||||||||||
|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 转 |
100,911,429.77 | -32,337,430.11 | -68,573,999.66 | ||||||||||
|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 |
1-1-307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
|---|---|---|---|---|---|---|---|---|---|---|---|---|---|
| 项 目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 股 |
其他 综合 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 风险 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他 | |||||||||||
| 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 收益 |
|||||||||||||
| 5.其他 | 100,911,429.77 | -32,337,430.11 | -68,573,999.66 | ||||||||||
| (五)专项储 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1,537,099.97 | 1,537,099.97 | |||||||||||
| 四、本期期 末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3,498,633.86 | 31,487,704.70 | - | 286,120,181.44 |
| 项 目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 股 |
其他 综合 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 余额 |
100,080,000.00 | 20,289,167.15 | 38,401,821.90 | 1,788,352.69 | 160,559,341.74 |
1-1-30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 目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 股 |
其他 综合 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他 | |||||||||||
| 加:会计政策 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 余额 |
100,080,000.00 | 20,289,167.15 | 38,401,821.90 | 1,788,352.69 | 160,559,341.74 | ||||||||
|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
50,142,413.11 | 5,355,912.00 | 15,372,513.32 | -1,657,972.15 | 69,212,866.28 | ||||||||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50,728,425.32 | -3,257,972.15 | 47,470,453.17 | ||||||||||
|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
50,142,413.11 | 1,600,000.00 | 51,742,413.11 | ||||||||||
|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
19,050,000.00 | 1,600,000.00 | 20,650,000.00 | ||||||||||
|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
31,092,413.11 | 31,092,413.11 |
1-1-30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 目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 股 |
其他 综合 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他 | |||||||||||
| 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5,355,912.00 | -35,355,912.00 | -30,000,000.00 | ||||||||||
| 1.提取盈余公 积 |
5,355,912.00 | -5,355,912.00 | |||||||||||
|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
|||||||||||||
|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 |
1-1-310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 目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 权益 |
所有者 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库存 股 |
其他 综合 收益 |
专项 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 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 优先 股 |
永续 债 |
其他 | |||||||||||
| 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5.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 余额 |
100,080,000.00 | 50,142,413.11 | 25,645,079.15 | 53,774,335.22 | 130,380.54 | 229,772,208.02 |
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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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五)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67,099,973.07 | 70,938,536.22 | 64,023,148.85 | 43,991,853.75 |
| 应收票据 | 1,156,664.92 | - | 20,121,014.32 | 10,138,221.18 |
| 应收账款 | 231,538,017.38 | 251,348,051.90 | 238,981,655.37 | 285,549,548.87 |
| 应收款项融资 | 51,202,473.24 | 25,994,979.87 | - | - |
| 预付款项 | 1,461,858.19 | 363,954.33 | 685,697.81 | 2,167,679.74 |
| 其他应收款 | 2,173,943.22 | 245,620.07 | 1,208,771.54 | 368,778.87 |
| 存货 | 76,197,090.21 | 94,289,235.07 | 86,112,483.45 | 85,340,730.39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84,057.43 | 2,404,812.14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433,714,077.66 | 445,585,189.60 | 411,132,771.34 | 427,556,812.80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89,123,691.76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6,1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469,862.09 | 294,698.27 | 464,799.63 | 503,923.97 |
| 固定资产 | 57,262,492.45 | 52,004,685.35 | 54,538,891.65 | 54,369,043.17 |
| 在建工程 | 17,577,688.98 | 4,070,780.70 | 527,937.50 | - |
| 无形资产 | 55,816,631.74 | 56,399,273.59 | 8,220,347.78 | 8,119,715.23 |
| 递延所得税资 产 |
4,523,119.08 | 4,751,165.09 | 3,933,455.39 | 4,733,814.36 |
| 其他非流动资 产 |
167,391.83 | 431,256.19 | 262,400.00 | 1,256,020.28 |
| 非流动资产合 计 |
135,817,186.17 | 117,951,859.19 | 67,947,831.95 | 164,206,208.77 |
| 资产总计 | 569,531,263.83 | 563,537,048.79 | 479,080,603.29 | 591,763,021.57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9,631,188.35 | 41,657,602.11 | 89,500,000.00 | 177,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42,790,000.00 | 51,940,000.00 | 48,050,000.00 | 58,592,376.92 |
| 应付账款 | 39,033,392.31 | 43,976,219.31 | 36,619,173.11 | 45,848,531.75 |
| 预收款项 | - | 2,310,322.14 | 2,264,601.97 | 3,424,336.13 |
| 合同负债 | 2,804,604.58 | -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310,869.42 | 11,586,341.56 | 10,250,480.67 | 10,758,685.07 |
1-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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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应交税费 | 15,629,517.67 | 14,967,158.85 | 4,958,104.66 | 26,541,974.81 |
| 其他应付款 | 2,254,342.02 | 441,297.84 | 886,392.94 | 34,885,451.99 |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 | 400,580.56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0,453,914.35 | 167,279,522.37 | 192,528,753.35 | 357,051,356.67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19,227,866.66 | - | - | |
| 递延收益 | 2,448,116.16 | 2,614,140.00 | 431,668.50 | 501,331.62 |
| 非流动负债合 计 |
2,448,116.16 | 21,842,006.66 | 431,668.50 | 501,331.62 |
| 负债合计 | 142,902,030.51 | 189,121,529.03 | 192,960,421.85 | 357,552,688.29 |
| 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 本) |
100,080,000.00 | 100,080,000.00 | 100,080,000.00 | 100,080,000.00 |
| 资本公积 | 151,053,842.88 | 151,053,842.88 | 151,053,842.88 | 50,142,413.11 |
| 盈余公积 | 14,329,767.69 | 14,329,767.69 | 3,498,633.86 | 25,645,079.15 |
| 未分配利润 | 161,165,622.75 | 108,951,909.19 | 31,487,704.70 | 58,342,841.02 |
| 所有者权益合 计 |
426,629,233.32 | 374,415,519.76 | 286,120,181.44 | 234,210,333.28 |
| 负债和所有者 权益总计 |
569,531,263.83 | 563,537,048.79 | 479,080,603.29 | 591,763,021.57 |
(六)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406,910,263.45 | 928,661,525.31 | 895,556,555.80 | 873,957,942.50 |
| 减:营业成本 | 311,393,372.79 | 725,173,677.90 | 713,815,721.42 | 685,617,231.07 |
| 税金及附加 | 2,222,522.57 | 4,515,961.00 | 4,746,836.59 | 4,203,144.61 |
| 销售费用 | 13,656,472.48 | 40,006,076.93 | 36,498,003.30 | 36,525,892.03 |
| 管理费用 | 6,327,888.27 | 13,707,090.49 | 13,699,707.05 | 45,319,289.13 |
| 研发费用 | 6,851,118.19 | 12,504,955.90 | 9,340,363.77 | 3,796,413.42 |
| 财务费用 | 362,807.84 | 2,332,988.91 | 6,441,867.55 | 11,579,643.22 |
| 其中:利息费用 | 816,369.24 | 3,618,851.74 | 7,877,291.48 | 13,237,775.60 |
| 利息收入 | 79,804.04 | 316,184.96 | 146,573.72 | 3,769,352.61 |
| 加:其他收益 | 2,027,260.65 | 13,765,583.15 | 793,193.77 | 382,703.62 |
1-1-313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123,172.36 | 10,360,352.78 | -7,779,214.4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3,737,264.94 | -7,779,284.5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
790,099.36 | -470,657.46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
-759,237.32 | -1,390,398.96 | 1,291,686.69 | 1,539,850.0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
-8,582.51 | 201,403.43 | -1,475.68 | 46,044.5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 以“-”号填列) |
68,145,621.49 | 142,649,876.70 | 123,457,813.68 | 81,105,712.84 |
| 加:营业外收入 | 200.44 | 93,238.38 | 727,232.13 | 424,053.2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4,324.97 | 1,167,678.77 | 91,801.29 | 255,234.4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以“-”号填列) |
68,031,496.96 | 141,575,436.31 | 124,093,244.52 | 81,274,531.6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817,783.40 | 33,264,097.99 | 22,183,396.36 | 27,715,411.6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52,213,713.56 | 108,311,338.32 | 101,909,848.16 | 53,559,120.01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 列) |
52,213,713.56 | 108,311,338.32 | 101,909,848.16 | 53,559,120.0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 列) |
- | -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 -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2,213,713.56 | 108,311,338.32 | 101,909,848.16 | 53,559,120.01 |
(七)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收到的现金 |
268,287,226.32 | 554,217,085.56 | 559,649,219.72 | 428,533,501.3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55,259.74 | 6,221,596.41 | - | 21,230,269.5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
9,348,807.82 | 25,206,569.23 | 3,280,245.70 | 1,042,454.5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
278,991,293.88 | 585,645,251.20 | 562,929,465.42 | 450,806,225.4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
152,015,852.97 | 321,851,373.94 | 318,766,488.95 | 284,493,082.98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 31,242,321.42 | 57,495,126.61 | 55,783,942.30 | 47,941,082.44 |
1-1-314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职工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879,663.65 | 46,978,353.25 | 59,938,604.70 | 23,404,802.4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
23,204,403.21 | 44,057,337.65 | 33,516,251.11 | 28,086,011.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
233,342,241.25 | 470,382,191.45 | 468,005,287.06 | 383,924,979.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45,649,052.63 | 115,263,059.75 | 94,924,178.36 | 66,881,246.2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 金 |
- | - | 103,210,788.93 | 5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的现金 |
- | 123,172.36 | - | 70.1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052.70 | 305,576.63 | 37,471.09 | 84,300.2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163,315,552.2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
41,052.70 | 428,748.99 | 103,248,260.02 | 163,449,922.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
16,819,918.00 | 54,451,473.81 | 2,845,612.33 | 7,763,720.5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2,5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
- | 200,000.00 | 900,000.00 | 164,655,972.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
16,819,918.00 | 54,651,473.81 | 3,745,612.33 | 174,969,692.5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16,778,865.30 | -54,222,724.82 | 99,502,647.69 | -11,519,769.9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金 |
- | - | - | 19,0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金 |
19,424,485.00 | 83,200,000.00 | 119,200,000.00 | 253,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
- | - | 15,000,000.00 | 416,509,6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
19,424,485.00 | 83,200,000.00 | 134,200,000.00 | 688,559,6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金 |
51,000,000.00 | 111,700,000.00 | 206,700,000.00 | 333,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28,181.39 | 23,889,065.28 | 69,205,049.14 | 29,873,739.8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
508,000.00 | 2,549,100.87 | 32,874,489.65 | 437,677,300.00 |
1-1-315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
52,536,181.39 | 138,138,166.15 | 308,779,538.79 | 801,051,039.8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33,111,696.39 | -54,938,166.15 | -174,579,538.79 | -112,491,439.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
402,945.91 | 813,218.59 | 184,007.84 | -955,493.7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净增加额 |
-3,838,563.15 | 6,915,387.37 | 20,031,295.10 | -58,085,457.2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
70,938,536.22 | 64,023,148.85 | 43,991,853.75 | 102,077,310.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
67,099,973.07 | 70,938,536.22 | 64,023,148.85 | 43,991,853.75 |
1-1-31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14,329,767.69 | 108,951,909.19 | 374,415,519.76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14,329,767.69 | 108,951,909.19 | 374,415,519.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
52,213,713.56 | 52,213,713.56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2,213,713.56 | 52,213,713.5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
1-1-31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2020 年1-6 月(单位:元) |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14,329,767.69 | 161,165,622.75 | 426,629,233.32 |
| 项 目 | 2019 年度(单位:元) |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3,498,633.86 | 31,487,704.70 | 286,120,181.44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3,498,633.86 | 31,487,704.70 | 286,120,181.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
- | - | 10,831,133.83 | 77,464,204.49 | 88,295,338.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108,311,338.32 | 108,311,338.32 |
1-1-31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 目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股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10,831,133.83 | -30,847,133.83 | -20,016,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10,831,133.83 | -10,831,133.83 | - |
| 2.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 -20,016,000.00 | -20,016,000.00 |
| 3.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5.其他 | - | - | - | - | - |
1-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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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 目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2019 年度(单位:元) |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14,329,767.69 | 108,951,909.19 | 374,415,519.76 |
| 项 目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080,000.00 | 50,142,413.11 | 25,645,079.15 | 58,342,841.02 | 234,210,333.28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80,000.00 | 50,142,413.11 | 25,645,079.15 | 58,342,841.02 | 234,210,333.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
100,911,429.77 | -22,146,445.29 | -26,855,136.32 | 51,909,848.16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1,909,848.16 | 101,909,848.1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
- | - | - | -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股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1-1-320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 目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2018 年度(单位:元)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4.其他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10,190,984.82 | -60,190,984.82 | -5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10,190,984.82 | -10,190,984.82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
- | - | -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3.其他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
- | 100,911,429.77 | -32,337,430.11 | -68,573,999.66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5.其他 | - | 100,911,429.77 | -32,337,430.11 | -68,573,999.66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80,000.00 | 151,053,842.88 | 3,498,633.86 | 31,487,704.70 | 286,120,181.44 |
1-1-32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 目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
| 实收资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080,000.00 | - | 20,289,167.15 | 40,139,633.01 | 160,508,800.16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80,000.00 | - | 20,289,167.15 | 40,139,633.01 | 160,508,800.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
- | 50,142,413.11 | 5,355,912.00 | 18,203,208.01 | 73,701,533.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53,559,120.01 | 53,559,120.0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
- | 50,142,413.11 | - | - | 50,142,413.1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股 |
- | 19,050,000.00 | - | - | 19,0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
- | 31,092,413.11 | - | - | 31,092,413.11 |
| 4.其他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5,355,912.00 | -35,355,912.00 | -3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5,355,912.00 | -35,355,912.00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
- | - | -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3.其他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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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6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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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2017 年度(单位:元) |
|---|---|---|---|---|---|
| 实收资本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5.其他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80,000.00 | 50,142,413.11 | 25,645,079.15 | 58,342,841.02 | 234,210,33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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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报告期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 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 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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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 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 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 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 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或其他综合收益。
(八)金融工具
1、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 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 1)或 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 属于上述 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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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 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 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 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 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 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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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 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 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 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 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 按照金融 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 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 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 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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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 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 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 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 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 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 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 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 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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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 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 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 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 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 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 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 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 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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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考虑如下因素:
①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 日。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公司确定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 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30 日,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
② 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③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④ 是否存在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 务、财务或外部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⑤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 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 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2)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 其他应收款——应收政府款 组合 |
政府款项性质的应收款项具 有相同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 证金组合 |
押金保证金性质的应收款项 具有相同信用风险特征 |
|
| 其他应收款——应收暂付款 组合 |
应收暂付款的应收款项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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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①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 应收票据——银 行承兑汇票 |
相同承兑机构性质的应收 票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对未逾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逾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入 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票据——商 业承兑汇票 |
相同承兑机构性质的应收 票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信 用风险特征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 —— ② 应收账款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和应收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与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 1-2年 | 10.00 | 10.00 |
| 2-3年 | 30.00 | 30.00 |
| 3-4年 | 50.00 | 50.00 |
| 4-5年 | 80.00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日。
4) 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 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 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 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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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进行抵销。
2 、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 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 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 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 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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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 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 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资产持 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 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 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 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 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 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 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 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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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 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 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 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 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 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 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2)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 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 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①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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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③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2)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 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 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 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 尚未达到 50%的,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但未超过 12 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 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 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 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 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 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 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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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收款项
1.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6 月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八)金融工 具 1-(5)之说明。
2.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以上的款项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
2)账龄分析法
| 账龄 | 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 计提比例(%) |
应收商业承兑票 据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5.00 |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 2-3年 | 30.00 | 30.00 | 30.00 |
| 3-4年 | 50.00 | 50.00 | 50.00 |
| 4-5年 | 80.00 | 80.00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日。
(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 |
|---|---|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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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 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 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使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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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 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 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 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 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 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 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 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 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 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 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 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 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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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 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 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 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 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 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 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 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 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 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 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 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 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 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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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 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 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 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 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 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 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 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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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 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 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确认 为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 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 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 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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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三)投资性房地产
-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
-
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
-
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十四)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 项目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00 | 4.75、19.00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9.50-31.67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5 | 5.00 | 19.00-23.75 |
(十五)在建工程
-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
-
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
-
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 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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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 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 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 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 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 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 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 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 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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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
| 土地使用权 | 50 |
| 管理软件 | 5、10 |
| 专利权 | 10 |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 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 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 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 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 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 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 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 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 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九)职工薪酬
-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
-
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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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 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 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 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 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 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 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 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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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 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 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 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一)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 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 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 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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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 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 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 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 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 (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 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二)收入
1.2020 年 1-6 月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 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3) 公司履约过程 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 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 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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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 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 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 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 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 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 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 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 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 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 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 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 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
公司销售电子线材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 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 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与公司确 认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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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已转移;采用寄售仓模式,客户从寄售仓领用并与公司确认商品数量及结算 金额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 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采用 FOB(船上交货)、CIF(成本、保险费加 运费)条款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 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 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EXW(工厂交货)条款的,客户指定承运人 上门提货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2.2017 年度、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1)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 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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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电子线材等产品。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 国内销售:公司按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期将货物运至购买方指 定交货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并经客户确认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 对采用寄售仓模式的,客户从寄售仓领用并与公司确认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 认收入。
(2)国外销售:采用 FOB(船上交货)、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条 款的,货物报关装船后确认收入;采用 EXW(工厂交货)条款的,以客户指定 承运人上门提货后确认收入。
3. 内销和外销模式下,主要产品的交货时点、运费承担、验收程序、质量
缺陷赔偿责任、产品三包责任(如有)、退货政策、款项结算条款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高频数据线 材及特种线材等,公司对各产品类型的销售政策一致。按内外销分别列示销售 政策如下:
| 项 目 | 内销模式 | 外销模式 |
|---|---|---|
| 交货时点 | 由客户在订单中确认大致交期,经公司与客户商议后确认最终交货时点 | |
| 运费承担 | 公司安排物流公司或自有车辆进行 产品运送,除少部分乐清周边地区 客户至公司自提外,运费均由公司 承担 |
公司外销以CIF贸易方式为主: 在FOB模式下,由公司承担将货物运 送至装运港或保税区的运费 在CIF 贸易方式下,公司承担货物运 送至指定装运港口的运费,公司垫付 离港后的海运费或空运费,再以产品 销售额加上海运费、保险费等费用与 客户报价、结算 在EXW贸易方式下,由客户指定物流 公司至公司仓库提货,公司不承担相 应物流费用 |
| 验收程序 | 客户应按产品规格承认书或按技术协议要求进行验收,并应于收到产品后的 约定时间内验收完毕 |
|
| 质量缺陷赔 偿责任 |
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公司采取免费更换等必要措施;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 客户造成损失,经公司相关人员核实后,对客户进行补偿 |
|
| 退货政策 | 由公司企管部负责与客户联络确认 异常事项,企管部在收到客户投诉 的相关信息及相关证据后,立即展 开调查处理,与客户初步协商不良 品处理的临时对策,必要时委派相 关人员到客户现场确认处理,同时 |
客户若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与 企管部联系后,如依据客户提供的不 良品证据判定责任归属,公司一般安 排补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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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内部进行分析检讨;如能判定 产品质量问题需由公司负责,公司 即安排退换货 款项结算条 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合作年限等情况一般授予客户 60-120 天的信用 款 期限,客户在信用期内通过银行转款或票据进行结算
注:仅公司向安费诺销售的产品采用寄售仓模式。
4. 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及确认时点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高频数据线 材及特种线材等,公司对各类产品的收入确认政策一致。收入确认的原则、时 点、依据及方式列示如下:
| 销售模式 | 确认原则 | 确认时点 | 确认依据 | 确认方式 |
|---|---|---|---|---|
| 内 销 | 销售商品收入 在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时予以 确认:1)将商 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购货 方;2)公司不 再保留通常与 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 也不再对已售 出的商品实施 有效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 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 入;5)相关的 已发生或将发 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 |
公司按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 的交货期将货物运至购买方 指定交货地点,经对方验收合 格后,以对账形式与购买方确 认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后风 险报酬转移,并确认收入 |
对验收数 量金额进 行确认的 对账清单 |
公司以货物发运,经客户 验收合格,并经客户确认 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 认收入;对采用寄售仓形 式的,客户从寄售仓领用 并与公司确认商品数量及 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 |
| 采用寄售仓形式:公司按销售 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期将 货物运至购买方仓库,客户从 仓库领用并与公司以对账形 式确认商品数量及结算金额 后风险报酬转移,并确认收入 |
对领用数 量金额进 行确认的 对账清单 |
|||
| 外 销 | 在FOB 模式下,货物报关装 船后风险报酬转移,并确认收 入 |
报关单 注 (保税 区) |
在FOB模式下,公司以货 物发运,并办理出口报关 并取得报关单、提单后确 认收入 |
|
| 提单(非 保税区) |
||||
| 在CIF模式下,货物报关装船 后风险报酬转移,并确认收入 |
提单 | 在CIF模式下,公司以货 物发运,并办理出口报关 并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 |
||
| 在EXW模式下,以客户指定 承运人上门提货后风险报酬 转移,并确认收入 |
承运人提 货单 |
在EXW 模式下,公司以 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 后确认收入 |
注:由于 FOB 模式下保税区销售仅能获取报关单,发行人以报关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
(二十三)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 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 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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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 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 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 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 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 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 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和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 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 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 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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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 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 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 易或者事项。
(二十五)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 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 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 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 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 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二十六)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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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
-
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 计信息。
(二十七)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会计处理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 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 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二十八)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 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
(2)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 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3)财政部于 2017 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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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 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 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 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 2017 年财务数据无影 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9〕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 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5)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 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的 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 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 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 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 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 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6)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7)2017 年财政部印发财会[2017]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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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企业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公司执行 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无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高频数据线材 及特种线材等,属于在某一时点的履约履行义务。公司对各类产品的收入确认政 策一致,收入确认方法请参见本节之“四、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 “ ” 估计 之 (二十二)收入 。
公司国内销售收入在将产品交付购货方(寄售仓模式下为购货方从寄售仓领 用)后,并经其与发行人以对账清单或开票通知单形式确认后,表明公司已根据 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公司取得客户确认的对账清单 或开票通知单,表明公司已经取得收款权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 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即客户此时取得 了商品的控制权。因此公司国内的销售收入确认方法符合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国外销售收入,根据国际贸易通用术语,采用 FOB(船上交货)、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条款的,货物报关装船后,表明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 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即客户此时取得了商品的控制权;采用 EXW(工厂交货)条款的,以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后,表明公司已根据合 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即客户此时取得了商品的控制 权。发行人取得报关单、提单(或发货签收单),表明公司已经取得收款权利,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 定所有权已转移,即客户此时取得了商品的控制权。因此公司国外的销售收入确 认方法符合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
2 、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3 、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发行人在风险管理、金融资产分类、金融资产 减值等方面产生的变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 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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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和金融负债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 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 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等。
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 称新 CAS22)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称原 CAS22)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 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 目 | 原金融工具准则 | 新金融工具准则 | ||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
| 货币资金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64,023,148.8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 |
64,023,148.85 |
| 应收票据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20,121,014.3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 |
20,121,014.32 |
| 应收账款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238,981,655.3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 |
238,981,655.37 |
| 其他应收款 | 贷款和应收款项 | 1,208,771.5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 |
1,208,771.54 |
| 应付票据 | 其他金融负债 | 48,050,000.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负债 |
48,050,000.00 |
| 应付账款 | 其他金融负债 | 36,619,173.1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负债 |
36,619,173.11 |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金融负债 | 886,392.9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负债 |
886,392.94 |
综上所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公司在风险管理、金融资产分类、金 融资产减值等方面不产生变化,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4 、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 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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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 则列示的账面价 值(2018年12月 31 日) |
重分类 | 重新 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9年1月1日) |
| (1)金融资产 | ||||
| 1)摊余成本 | ||||
| 货币资金 | 64,023,148.85 | 64,023,148.85 | ||
| 应收账款 | 238,981,655.37 | 238,981,655.37 | ||
| 其他应收款 | 1,208,771.54 | 1,208,771.54 | ||
| 应收票据 | 20,121,014.32 | -20,121,014.32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总金融资产 |
324,334,590.08 | -20,121,014.32 | 304,213,575.76 |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20,121,014.32 | 20,121,014.32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总金融资 产 |
- | 20,121,014.32 | 20,121,014.32 | |
| (2)金融负债 | ||||
| 1)摊余成本 | ||||
| 应付票据 | 48,050,000.00 | 48,050,000.00 | ||
| 应付账款 | 36,619,173.11 | 36,619,173.11 | ||
| 其他应付款 | 886,392.94 | 886,392.94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总金融负债 |
85,555,566.05 | 85,555,566.05 |
(2)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
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 目 |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 提损失准备(2018年 12 月31 日)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2019 年1 月1 日) |
| 应收账款 | 14,064,515.63 | 14,064,515.63 | ||
| 其他应收款 | 63,803.77 | 63,803.77 |
(3)2019 年 1 月 1 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政策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 则的规定如下:
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政策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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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三种款项进行减值。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 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 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 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 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 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 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 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 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 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 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 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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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 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 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 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影响说明如下:
- 1)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率如下:
| 账 龄 | 应收账款 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 计提比例(%) |
应收商业承兑票据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5.00 |
| 1-2年 | 10.00 | 10.00 | 10.00 |
| 2-3年 | 30.00 | 30.00 | 30.00 |
| 3-4年 | 50.00 | 50.00 | 50.00 |
| 4-5年 | 80.00 | 80.00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100.00 |
- 2)新金融工具准则历史损失率如下:
① 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 其他应收款——应收政府款 组合 |
政府款项性质的应收款项具 有相同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 证金组合 |
押金保证金性质的应收款项 具有相同信用风险特征 |
|
| 其他应收款——应收暂付款 组合 |
应收暂付款的应收款项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 ② 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A.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 相同承兑机构性质的应收票据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对未逾期的 银行承兑汇票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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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票据——商 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信 用风险特征组合 |
对逾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入应收账 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
| 相同承兑机构性质的应收票据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 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 |
B.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和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与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5.00 |
| 1-2年 | 10.00 | 10.00 |
| 2-3年 | 30.00 | 30.00 |
| 3-4年 | 50.00 | 50.00 |
| 4-5年 | 80.00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C.对于单项风险特征明显的应收款项,根据应收款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 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款项损失情况及债务人经济状况预 计可能存在的损失情况,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算预期信用损失。
综上所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产生影响,相关科目 列示无变化,对金融资产和负债的重新认定和期初留存收益也不产生影响,相 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故不产生财务影响。
五、公司适用的主要税项及税率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注1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 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00% |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00% |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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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00%,20% 注2 |
注 1:2017 年和 2018 年 1-4 月份国内贸易一般商品税率为 17%,2018 年 5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税率为 16%;2019 年 4 月 1 日起税率为 13%;公司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 办法申报退税,2017 年和 2018 年 1-7 月出口退税率为 17%,2018 年 8 月 1 日起出口退税率 为 16%,2019 年 7 月 1 日起出口退税率为 13%。
注 2:新亚东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规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主要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行人报 告期内曾经子公司新亚东方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分部信息
本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本公司按产品/地区 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1)按产品用途分类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 控制线材 |
297,399,923.13 | 239,809,496.54 | 710,414,051.57 | 570,103,714.37 |
| 特种线材 | 64,452,067.35 | 45,254,342.89 | 148,377,846.69 | 104,716,839.32 |
| 高频数据线材 | 21,860,345.91 | 10,691,679.00 | 27,135,802.82 | 15,492,192.49 |
| 汽车电子线材 | 8,311,275.47 | 6,410,493.10 | 23,561,811.93 | 18,612,655.45 |
| 胶料 | 3,411,202.80 | 2,790,475.57 | 10,242,468.39 | 8,388,395.31 |
| 鼻梁条 | 7,367,014.50 | 2,910,020.54 | - | - |
| 小 计 | 402,801,829.16 | 307,866,507.64 | 919,731,981.40 | 717,313,796.94 |
| 续上表: |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 控制线材 |
713,784,911.53 | 582,719,113.71 | 701,499,260.48 | 568,167,523.02 |
| 特种线材 | 121,277,825.40 | 85,267,472.78 | 110,511,045.52 | 76,978,39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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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频数据线材 | 21,649,436.52 | 12,959,272.59 | 24,804,853.90 | 10,699,596.54 |
|---|---|---|---|---|
| 汽车电子线材 | 20,735,504.05 | 16,972,013.40 | 19,416,540.21 | 16,022,303.45 |
| 胶料 | 8,830,928.62 | 7,550,113.66 | 8,228,290.16 | 6,595,502.72 |
| 充电桩模块 | 814,037.42 | 922,450.43 | 97,393.16 | 114,843.40 |
| 小 计 | 887,092,643.54 | 706,390,436.57 | 864,557,383.43 | 678,578,163.61 |
(2)按地区分类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 内销 | 351,566,772.39 | 270,065,527.61 | 800,958,549.84 | 627,333,191.53 |
| 外销 | 51,235,056.77 | 37,800,980.03 | 118,773,431.56 | 89,980,605.41 |
| 小计 | 402,801,829.16 | 307,866,507.64 | 919,731,981.40 | 717,313,796.94 |
(续上表)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 内销 | 766,983,375.07 | 612,016,884.00 | 736,325,832.14 | 577,980,743.08 |
| 外销 | 120,109,268.47 | 94,373,552.57 | 128,231,551.29 | 100,597,420.53 |
| 小计 | 887,092,643.54 | 706,390,436.57 | 864,557,383.43 | 678,578,163.61 |
七、最近一年内收购兼并情况
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收购兼并情况。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冲销部分 |
-20,267.48 | 92,115.65 | 20,006,553.31 | -562,884.6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27,260.65 | 13,765,583.15 | 793,193.77 | 382,70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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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 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
- | - | - | 3,592,198.44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 产的损益 |
- | - | - | 70.1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
- | 123,172.36 | -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 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165,177.07 | -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2,439.56 | -965,152.61 | 657,827.18 | 253,715.4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 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 | -31,092,413.11 |
| 小计 | 1,904,553.61 | 13,180,895.62 | 21,457,574.26 | -27,426,610.08 |
|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 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
476,638.40 | 3,275,091.78 | 1,832,136.68 | 1,063,634.35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0.28 | -248,904.6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 经常性损益净额 |
1,427,915.21 | 9,905,803.84 | 19,625,437.86 | -28,241,339.80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
52,213,713.56 | 108,311,338.32 | 106,478,353.96 | 50,728,425.3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
50,785,798.35 | 98,405,534.48 | 86,852,916.10 | 78,969,765.12 |
九、最近一期末主要资产
(一)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电子及其他设备、专用设备、运输 工具 4 类,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 账面原值 | 4,641.11 | 536.42 | 8,022.35 | 503.45 | 13,70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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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折旧 | 2,281.33 | 412.21 | 4,939.26 | 344.28 | 7,977.09 |
|---|---|---|---|---|---|
| 减值准备 | - | - | - | - | - |
| 账面价值 | 2,359.78 | 124.21 | 3,083.09 | 159.17 | 5,726.25 |
| 折旧年限 (年) |
5、20 | 3-5 | 3-10 | 4-5 |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固定资产受限情况。
(二)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管理软件、专利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管理软件 | 专利权 | 合计 |
| 账面原值 | 5,867.64 | 197.51 | 14.22 | 6,079.37 |
| 累计摊销 | 439.15 | 55.82 | 2.74 | 497.71 |
| 账面价值 | 5,428.49 | 141.69 | 11.48 | 5,581.66 |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无形资产受限情况。
十、最近一期末主要负债
(一)短期借款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期末数 |
| 信用借款 | 2,963.12 |
(二)应付票据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期末数 |
| 商业承兑汇票 | 2,279.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 |
| 合 计 | 4,27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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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付账款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按项目分: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期末数 |
| 货款 | 3,121.59 |
| 设备及工程款 | 545.28 |
| 其他 | 236.46 |
| 小计 | 3,903.34 |
按账龄分: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账龄结构 | 期末数 | 比例 |
| 1年以内 | 3,881.86 | 99.45% |
| 1-2年 | 3.96 | 0.10% |
| 2-3年 | 7.90 | 0.20% |
| 3年以上 | 9.61 | 0.25% |
| 小计 | 3,903.34 | 100.00% |
(四)对关联方的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负债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同业 竞争与关联交易”的内容。
(五)主要合同承诺的债务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因主要合同承诺而产生的债务。
(六)票据贴现、未决诉讼仲裁、抵押及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
(1)票据贴现形成的或有负债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因票据贴现而形成的重大或有负债。
- (2)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未决诉讼仲裁情况请参见“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四、重大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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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事项 之 (一)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
(3)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抵押及担保情况请参见“第七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六、偶发性关联交 ” “ ” 易 之 (三)关联方担保 。
(七)逾期未偿还事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事项。
十一、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股东权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 股本 | 100,080,000.00 | 100,080,000.00 | 100,080,000.00 | 100,080,000.00 |
| 资本公积 | 151,053,842.88 | 151,053,842.88 | 151,053,842.88 | 50,142,413.11 |
| 盈余公积 | 14,329,767.69 | 14,329,767.69 | 3,498,633.86 | 25,645,079.15 |
| 未分配利润 | 161,165,622.75 | 108,951,909.19 | 31,487,704.70 | 53,774,335.2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合计 |
426,629,233.32 | 374,415,519.76 | 286,120,181.44 | 229,641,827.4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130,380.54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6,629,233.32 | 374,415,519.76 | 286,120,181.44 | 229,772,208.02 |
(一)资本公积
2017 年,公司的资本公积主要系股份支付与股东投入形成;2018 年,公司 的资本公积主要系改制时净资产折股形成。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股本/资本溢价 | 151,053,842.88 | 151,053,842.88 | 151,053,842.88 | 50,142,413.11 |
| 合计 | 151,053,842.88 | 151,053,842.88 | 151,053,842.88 | 50,142,413.11 |
2017 年公司的资本公积构成如下:
1、股份支付形成
2017 年 12 月 27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赵战兵分别将其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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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新亚电子 0.70%股权以 214.37 万元价格转让给陈华辉、0.50%股权以 153.12 万 元价格转让给杨文华、0.50%股权以 153.12 万元价格转让给石刘建、0.40%股权 以 122.50 万元价格转让给陈景淼、0.40%股权以 122.50 万元价格转让给朱加理、 1.06%股权以 392.51 万元价格转让给乐清弘信;同意黄定余将其持有的新亚电子 0.24%股权以 88.87 万元转让给乐清弘信;黄大荣将其持有的新亚电子 0.24%股 权以 88.87 万元转让给乐清弘信。上述股权转让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2018 年 8 月,外部投资者受让新亚电子股权单价为 10.99 元/股,以该投资单价作为公 允价值,计算上述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为 3,109.24 万元,计入 2017 年度 资本公积和管理费用。
2、股东投入形成
2017 年 12 月 22 日,新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赵战兵以货币资金补 足历史上出资瑕疵合计 1,90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二)盈余公积
报告期内,公司法定盈余公积计提比例为公司每年税后净利润的 10%。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法定盈余公积 | 14,329,767.69 | 14,329,767.69 | 3,498,633.86 | 25,645,079.15 |
| 合计 | 14,329,767.69 | 14,329,767.69 | 3,498,633.86 | 25,645,079.15 |
(三)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8,951,909.19 | 31,487,704.70 | 53,774,335.22 | 38,401,821.90 |
| 加:本期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
52,213,713.56 | 108,311,338.32 | 106,478,353.96 | 50,728,425.32 |
| 减: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 |
- | 10,831,133.83 | 10,190,984.82 | 5,355,912.00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20,016,000.00 | 5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其他 | - | - | 68,573,999.6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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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未分配利润 161,165,622.75 108,951,909.19 31,487,704.70 53,774,335.22
十二、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
278,991,293.88 | 585,645,251.20 | 563,913,166.81 | 451,630,043.8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
233,342,241.25 | 470,382,191.45 | 473,144,828.74 | 392,559,116.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45,649,052.63 | 115,263,059.75 | 90,768,338.07 | 59,070,927.4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
41,052.70 | 428,748.99 | 103,248,260.02 | 157,686,273.7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
16,819,918.00 | 54,651,473.81 | 3,856,726.62 | 170,680,487.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16,778,865.30 | -54,222,724.82 | 99,391,533.40 | -12,994,213.2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小计 |
19,424,485.00 | 83,200,000.00 | 137,700,000.00 | 706,159,6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小计 |
52,536,181.39 | 138,138,166.15 | 308,779,538.79 | 810,661,039.8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33,111,696.39 | -54,938,166.15 | -171,079,538.79 | -104,501,439.8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 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402,945.91 | 813,218.59 | 184,007.84 | -955,493.7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净增加额 |
-3,838,563.15 | 6,915,387.37 | 19,264,340.52 | -59,380,219.4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
70,938,536.22 | 64,023,148.85 | 44,758,808.33 | 104,139,027.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
67,099,973.07 | 70,938,536.22 | 64,023,148.85 | 44,758,808.33 |
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公司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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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或有事项及承诺事项
1、或有事项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重大或有事项。
2、重要承诺事项
根据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3,336 万 股人民币普通股,拟募集资金 65,000 万元用于投资年产 385 万公里智能化精细 数控线材扩能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其他重要事项
1 、终止经营
(1)终止经营净利润
单位:元
| 项目 | 新亚东方 | 新亚东方 |
|---|---|---|
| 2018 年1-5 月 | 2017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1,085,783.72 | 97,393.16 |
| 减:营业成本 | 1,178,563.62 | 252,947.92 |
| 税金及附加 | 450.00 | 1,269.80 |
| 销售费用 | 208,992.17 | 482,033.45 |
| 管理费用 | 441,511.03 | 1,137,938.20 |
| 研发费用 | 1,924,281.99 | 2,930,869.80 |
| 财务费用 | 165,605.75 | 72,292.79 |
| 资产减值损失 | 198,161.48 | 10,599.21 |
| 加:其他收益 | - | - |
| 投资收益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 | - |
| 营业利润 | -3,031,782.32 | -4,790,558.01 |
| 加:营业外收入 | 0.30 | 1.06 |
| 减:营业外支出 | 0.72 | 1,04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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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新亚东方 | 新亚东方 |
|---|---|---|
| 2018 年1-5 月 | 2017 年度 | |
| 终止经营业务利润总额 | -3,031,782.74 | -4,791,600.87 |
| 减:终止经营业务所得税费用 | - | - |
| 终止经营业务净利润 | -3,031,782.74 | -4,791,600.87 |
| 减:本期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 ||
| 加:本期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 | ||
| 加:终止经营业务处置净收益(税后) | 2,524,243.64 | - |
| 其中:处置损益总额 | 2,206,063.64 | - |
| 减: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 -318,180.00 | - |
| 终止经营净利润合计 | -507,539.10 | -4,791,600.87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净利润合 计 |
1,159,941.41 | -2,156,220.39 |
(2)终止经营现金流量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 净额 |
投资活动 现金流量 净额 |
筹资活动 现金流量 净额 |
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 净额 |
投资活动 现金流量净 额 |
筹资活动 现金流量 净额 |
|
| 新亚东 方电能 科技有 限公司 |
-4,155,840.29 | -92,040.77 | 3,500,000.00 | -8,091,041.21 | -3,620,254.29 | 10,416,533.31 |
2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根据 2018 年 5 月 28 日有关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烟台北方 城其他股东一并将持有烟台北方城 100%的股权以 7,500.00 万元转让给个人胡曼 秋,已于 2018 年 8 月 13 日办妥工商变更手续。同时,公司及烟台北方城其他债 权人与胡曼秋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及烟台北方城其他债权人将对烟台北 方城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享有的 39,488.00 万元不计息债权以 29,600.0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胡曼秋。公司上述股权及债权转让实现收益为 1,782.44 万元。烟台北 方城截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净资产已经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由其 出具众联评报字[2017]第 1297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 10,712.8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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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报告期内的重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 财务指标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 流动比率(倍) | 3.09 | 2.66 | 2.14 | 1.19 |
| 速动比率(倍) | 2.55 | 2.10 | 1.69 | 0.95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5.09% | 33.56% | 40.28% | 60.42% |
|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 比例 |
0.36% | 0.39% | 0.26% | 0.20% |
| 每股净资产(元) | 4.26 | 3.74 | 2.86 | 2.3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078.58 | 9,840.55 | 8,685.29 | 7,896.98 |
| 财务指标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59 | 3.58 | 3.23 | 3.35 |
| 存货周转率(次) | 3.57 | 7.91 | 8.04 | 8.12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
7,389.01 | 15,401.33 | 14,363.49 | 9,653.38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81.81 | 40.12 | 16.80 | 6.68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元) |
0.46 | 1.15 | 0.91 | 0.59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4 | 0.07 | 0.19 | -0.59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净资产比率(%)=无形资产账面价
-
值(扣除土地使用权)/净资产
-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摊销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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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 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0]2 号)的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 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 报告期利润 | 报告期间 |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每股收益(元/股)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
2020年1-6月 | 13.04% | 0.52 | 0.52 |
| 2019年度 | 33.13% | 1.08 | 1.08 | |
| 2018年度 | 41.29% | 1.06 | 1.06 | |
| 2017年度 | 29.56% |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
2020年1-6月 | 12.68% | 0.51 | 0.51 |
| 2019年度 | 30.10% | 0.98 | 0.98 | |
| 2018年度 | 33.68% | 0.87 | 0.87 | |
| 2017年度 | 46.01% | - | - |
十五、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作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历次验资及资产评估情况
(一)设立时资产评估情况
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以 2018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净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出具了《新亚电子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净资 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8]第 129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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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8 月 31 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总资产为 47,342.29 万元,总负债为 22,228.91 万元, 净资产为 25,113.38 万元;总资产评估值为 55,111.88 万元,增值 7,769.59 万元, 增值率 16.41%;总负债评估值 22,228.91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评估值为 32,882.97 万元,增值 7,769.59 万元,增值率 30.94%。
(二)报告期内其他资产评估情况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7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净资 产价值进行评估,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新亚电子有限公司拟核实企业 资产所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7]第 1296 号)。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5 月 31 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总资产为 51,772.02 万元,负债为 31,794.78 万元,净资产 19,977.24 万元;评估后的净资 产为 30,580.11 万元,增值 10,602.87 万元,增值率 53.07%。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1997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净资 产价值进行评估,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出具了《新亚电子有限公司拟核实企业资 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8]第 1102 号)。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 1997 年 5 月 31 日,新亚电子有限公司账面总资产为 1,585.72 万元,负债为 663.39 万元,净资产 922.32 万元;评估后的净资产为 971.12 万元, 评估增值 48.79 万元,增值率 5.29%。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7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发行人子 公司新亚东方的净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出具了《新亚电子 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 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17]第 1305 号)。
本次资产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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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5 月 31 日,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 总资产为 320.98 万元,负债为-10.00 万元,净资产 330.98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 383.84 万元,增值 52.86 万元,增值率 15.97%。
(三)历次验资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历次的验资情况,请见本招股意向书中“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四、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及发行人设立时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 之 (一)发行人历次验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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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三年及一期的财务资料,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现金流情况、资本性支出及未来趋势进行了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主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6,710.00 | 11.78% | 7,093.85 | 12.59% |
| 应收票据 | 115.67 | 0.20% | - | - |
| 应收账款 | 23,153.80 | 40.65% | 25,134.81 | 44.60% |
| 应收款项融资 | 5,120.25 | 8.99% | 2,599.50 | 4.61% |
| 预付款项 | 146.19 | 0.26% | 36.40 | 0.06% |
| 其他应收款 | 217.39 | 0.38% | 24.56 | 0.04% |
| 存货 | 7,619.71 | 13.38% | 9,428.92 | 16.73%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8.41 | 0.51% | 240.48 | 0.43% |
| 流动资产合计 | 43,371.41 | 76.15% | 44,558.52 | 79.07% |
| 非流动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6.99 | 0.08% | 29.47 | 0.05% |
| 固定资产 | 5,726.25 | 10.05% | 5,200.47 | 9.23% |
| 在建工程 | 1,757.77 | 3.09% | 407.08 | 0.72% |
| 无形资产 | 5,581.66 | 9.80% | 5,639.93 | 10.0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2.31 | 0.79% | 475.12 | 0.8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74 | 0.03% | 43.13 | 0.0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581.72 | 23.85% | 11,795.19 | 20.93% |
| 资产总计 | 56,953.13 | 100.00% | 56,353.70 | 100.00% |
(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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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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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6,402.31 | 13.36% | 4,475.88 | 7.53% |
| 应收票据 | 2,012.10 | 4.20% | 1,013.82 | 1.71% |
| 应收账款 | 23,898.17 | 49.88% | 28,557.73 | 48.06% |
| 预付款项 | 68.57 | 0.14% | 292.02 | 0.49% |
| 其他应收款 | 120.88 | 0.25% | 54.24 | 0.09% |
| 存货 | 8,611.25 | 17.97% | 8,832.62 | 14.86%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95.66 | 0.16% |
| 流动资产合计 | 41,113.28 | 85.82% | 43,321.98 | 72.91% |
| 非流动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6.48 | 0.10%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8,912.37 | 15.00% |
| 固定资产 | 5,453.89 | 11.38% | 5,693.37 | 9.58% |
| 在建工程 | 52.79 | 0.11% | - | - |
| 无形资产 | 822.03 | 1.72% | 832.55 | 1.40%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61.52 | 0.1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3.35 | 0.82% | 473.38 | 0.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24 | 0.05% | 125.60 | 0.2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94.78 | 14.18% | 16,098.79 | 27.09% |
| 资产总计 | 47,908.06 | 100.00% | 59,420.77 | 100.00% |
公司资产构成具有较高的流动性,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各期末,公司流动 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2.91%、85.82%、79.07%和 76.15%,公司资产结构 中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有关。
1 、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 他应收款、存货等。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流动资产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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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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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货币资金 | 6,710.00 | 15.47% | 7,093.85 | 15.92% | |
| 应收票据 | 115.67 | 0.27% | - | - | |
| 应收账款 | 23,153.80 | 53.38% | 25,134.81 | 56.41% | |
| 应收款项融资 | 5,120.25 | 11.81% | 2,599.50 | 5.83% | |
| 预付款项 | 146.19 | 0.34% | 36.40 | 0.08% | |
| 其他应收款 | 217.39 | 0.50% | 24.56 | 0.06% | |
| 存货 | 7,619.71 | 17.57% | 9,428.92 | 21.16%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8.41 | 0.66% | 240.48 | 0.54% | |
| 流动资产合计 | 43,371.41 | 100.00% | 44,558.52 | 100.00% | |
| (续上表) |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6,402.31 | 15.57% | 4,475.88 | 10.33% | |
| 应收票据 | 2,012.10 | 4.89% | 1,013.82 | 2.34% | |
| 应收账款 | 23,898.17 | 58.13% | 28,557.73 | 65.92% | |
| 预付款项 | 68.57 | 0.17% | 292.02 | 0.67% | |
| 其他应收款 | 120.88 | 0.29% | 54.24 | 0.13% | |
| 存货 | 8,611.25 | 20.95% | 8,832.62 | 20.39%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95.66 | 0.22% | |
| 流动资产合计 | 41,113.28 | 100.00% | 43,321.98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比例 | |
| 库存现金 | 0.06 | 0.00% | 0.21 | 0.00% |
| 银行存款 | 6,709.94 | 100.00% | 7,093.65 | 100.00% |
| 合计 | 6,710.00 | 100.00% | 7,093.85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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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库存现金 | 0.25 | 0.00% | 2.60 | 0.06% |
| 银行存款 | 6,402.07 | 100.00% | 4,473.28 | 99.94% |
| 合计 | 6,402.31 | 100.00% | 4,475.88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475.88 万元、6,402.31 万元、 7,093.85 万元和 6,710.0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33%、15.57%、15.92% 与 15.47%,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所需。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1,013.82 万元、 2,012.10 万元、2,599.50 万元和 5,235.91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2.34%、 4.89%、5.83%和 12.07%,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应收票据 | 115.67 | 2.21% | -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5,120.25 | 97.79% | 2,599.50 | 100.00% |
| 合计 | 5,235.91 | 100.00% | 2,599.50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应收票据 | 2,012.10 | 100.00% | 1,013.82 | 1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 |
| 合计 | 2,012.10 | 100.00% | 1,013.82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承兑汇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 | 5,120.25 | 97.79% | 2,599.50 | 100.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15.67 | 2.21% | - | - |
| 合计 | 5,235.91 | 100.00% | 2,599.5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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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12.10 | 100.00% | 996.22 | 98.26%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17.60 | 1.74% |
| 合计 | 2,012.10 | 100.00% | 1,013.82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商业汇票的余额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1)类别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银行承兑汇票 | 5,120.25 | - | 5,120.25 | 2,599.50 | - | 2,599.5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21.75 | 6.09 | 115.67 | - | - | - |
| 合 计 | 5,242.00 | 6.09 | 5,235.92 | 2,599.50 | - | 2,599.50 |
| 项 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12.10 | - | 2,012.10 | 996.22 | - | 996.22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19.23 | 1.62 | 17.60 |
| 合 计 | 2,012.10 | - | 2,012.10 | 1,015.44 | 1.62 | 1,013.82 |
2)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龄构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账 龄 | 2020 年6 月30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21.75 | 6.09 | 5.00%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账 龄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6.01 | 0.30 | 5.00% |
| 1-2年 | 13.22 | 1.32 | 10.00% |
| 合 计 | 19.23 | 1.62 | 8.44% |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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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提取减值准备,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 龄起始日。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最终承兑方为银行,性质类似与银行存款,风险较 低,因此公司未针对应收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且可比上市公司均未对应收 银行 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与公司处理方式一致。
公司报告期内各期末己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的余额明细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背书 | 贴现 | 背书 | 贴现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4,781.81 | - | 21,390.05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小 计 | 14,781.81 | - | 21,390.05 | - |
| 项 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背书 | 贴现 | 背书 | 贴现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9,622.64 | 1,999.04 | 21,761.70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小 计 | 19,622.64 | 1,999.04 | 21,761.70 | -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商业承兑汇票用于背书或贴现的情况。
公司存在票据到期未能兑付情况,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继续核算,明细情况 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出票人名称 | 出票日 | 到期日 | 票据金额 |
| 商业承兑汇票 |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 |
2018/6/27 | 2018/12/27 | 62.71 |
由于客户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到期未能兑付该笔商业承兑汇 票,公司期末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继续核算,并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该笔 应收账款计算账龄;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通过银 行账户直接汇款结算兑付。
除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外,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所有票据,截至本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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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书签署日,已到期的票据全部按期兑付,不存在到期未能兑现情况。
2020 年 6 月 30 日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期后兑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期后兑付金额1 | 期后兑付比例 |
|---|---|---|
| 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 2,874.79 | 19.45% |
注:期后兑付金额系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已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期后兑付金额,期后未兑付 均系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尚未到期所致。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商业承兑汇票用于背书或贴现的情况;公司对银行承兑 汇票的背书和贴现进行终止确认。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质押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 1,969.63 万元,商业承兑汇 票金额为 121.75 万元。公司为提高资金周转率,将收取的商业汇票质押至招商 银行温州乐清支行,获得授信额度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经营性采购业务的 结算。公司与招商银行温州乐清支行签署《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建立票据池 以开展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等多种授信业 务,整体额度不超过 2,000.00 万元。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解决了票据背书存在的金额错配问题,达到“大 票拆小票”的目的,另外通过质押票据向供应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盘活了较难 流转的承兑汇票、简化了开票支付流程。
由于公司通过票据池进行票据管理,期末质押票据明细较多,已质押票据 到期情况按月份进行列示,以及期后兑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月 份 | 金额 | 期后兑付金额 | 兑付比例 |
| 2020年8月 | 806.44 | 806.44 | 100% |
| 2020年9月 | 569.45 | - | - |
| 2020年10月 | 240.24 | - | - |
| 2020年11月 | 475.27 | - | - |
| 合 计 | 2,091.39 | - | - |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由于已质押票据尚未到期,公司未取得兑付票据款, 不存在应收票据到期未能兑现的情况。
质权人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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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8,557.73 万元、23,898.17 万元、 25,134.81 万元和 23,153.80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65.92%、58.13%、56.41% 和 53.38%。
1)应收账款占比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情况详见下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应收账款余额 | 24,517.12 | 26,593.39 | 25,304.62 | 30,184.48 |
| 营业收入 注 |
40,691.03 | 92,866.15 | 89,653.64 | 87,433.56 |
|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 | 30.13% | 28.64% | 28.22% | 34.52% |
注:2020 年 1-6 月营业收入折算为全年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合作年限等情况一般授予客户 60-120 天的信用期限。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有下降, 主要是 2018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导致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金额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与各年最后一个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应收账款余额 | 24,517.12 | 26,593.39 | 25,304.62 | 30,184.48 |
| 当年最后一个 季度营业收入 |
24,297.65 | 26,533.11 | 20,791.67 | 25,949.72 |
| 应收账款余额 占比 |
100.90% | 100.23% | 121.71% | 116.32% |
如上表,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最后一个季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区间 大约在 100%至 120%之间。2019 年末,公司加强对重要客户的信用管理,积极 催收账款,应收账款占当年最后一个季度营业收入比例大幅减少。
-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不包含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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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部分)的账龄结构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账龄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1年之内 | 24,145.95 | 98.86% | 26,207.37 | 98.89% | |
| 1-2年 | 166.53 | 0.68% | 225.33 | 0.85% | |
| 2-3年 | 78.86 | 0.32% | 34.40 | 0.13% | |
| 3-4年 | 12.03 | 0.05% | 15.29 | 0.06% | |
| 4-5年 | 20.28 | 0.08% | 16.42 | 0.06% | |
| 5年以上 | 1.52 | 0.01% | 2.64 | 0.01% | |
| 合计 | 24,425.18 | 100.00% | 26,501.45 | 100.00% | |
| 账龄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1年之内 | 24,991.37 | 99.10% | 29,826.97 | 99.04% | |
| 1-2年 | 74.80 | 0.30% | 115.87 | 0.38% | |
| 2-3年 | 74.01 | 0.29% | 156.33 | 0.52% | |
| 3-4年 | 72.62 | 0.29% | 16.65 | 0.06% | |
| 4-5年 | 4.64 | 0.02% | 0.39 | 0.00% | |
| 合计 | 25,217.44 | 100.00% | 30,116.20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比例均超过 98%。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类别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24,425.18 | 1,271.37 | 26,501.45 | 1,366.65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
91.94 | 91.94 | 91.94 | 91.94 |
| 合计 | 24,517.12 | 1,363.32 | 26,593.39 | 1,458.59 |
| 类别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
25,217.44 | 1,319.27 | 30,116.20 | 1,55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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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类别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
87.18 | 87.18 | 68.27 | 68.27 |
| 合计 | 25,304.62 | 1,406.45 | 30,184.48 | 1,626.75 |
①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分析组合中,采用账龄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账龄 | 2020 年6 月30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24,145.95 | 1,207.30 | 5 |
| 1-2年 | 166.53 | 16.65 | 10 |
| 2-3年 | 78.86 | 23.66 | 30 |
| 3-4年 | 12.03 | 6.02 | 50 |
| 4-5年 | 20.28 | 16.23 | 80 |
| 5年以上 | 1.52 | 1.52 | 100 |
| 小计 | 24,425.18 | 1,271.37 | 5.21 |
| 账龄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26,207.37 | 1,310.37 | 5 |
| 1-2年 | 225.33 | 22.53 | 10 |
| 2-3年 | 34.40 | 10.32 | 30 |
| 3-4年 | 15.29 | 7.65 | 50 |
| 4-5年 | 16.42 | 13.14 | 80 |
| 5年以上 | 2.64 | 2.64 | 100 |
| 小计 | 26,501.45 | 1,366.65 | 5.16 |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相同账龄的款项具有相同信用风险特征。
用于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 著增加等事项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说明:
根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②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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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 账龄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计提比 例(%) |
账面 余额 |
坏账 准备 |
计提比 例(%) |
|
| 1年以内 | 24,991.37 | 1,249.57 | 5 | 29,826.97 | 1,491.35 | 5 |
| 1-2年 | 74.80 | 7.48 | 10 | 115.87 | 11.59 | 10 |
| 2-3年 | 74.01 | 22.20 | 30 | 156.33 | 46.90 | 30 |
| 3-4年 | 72.62 | 36.31 | 50 | 16.65 | 8.32 | 50 |
| 4-5年 | 4.64 | 3.71 | 80 | 0.39 | 0.31 | 80 |
| 小计 | 25,217.44 | 1,319.27 | 5.23 | 30,116.20 | 1,558.47 | 5.17 |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相同账龄的款项具有相同信用风险特征。
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和其他同行业公司的 对比如下:
| 单位:% | 单位:% | |||
|---|---|---|---|---|
| 账龄 | 本公司 | 日丰股份 | 景弘盛 | 沃尔核材 |
| 0-90天 | 5 | 0.5 | 0 | 5 |
| 90天—6个月 | 5 | |||
| 7个月—1年(含1年) | 5 | |||
| 1—2年 | 10 | 10 | 10 | 20 |
| 2—3年 | 30 | 30 | 20 | 50 |
| 3—4年 | 50 | 100 | 50 | 100 |
| 4—5年 | 80 | 80 |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 异。
4)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账面余额 | 余额占比(%) |
|---|---|---|
| 得润电子[注1] | 2,580.80 | 1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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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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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费诺[注2] | 2,404.69 | 9.81 |
|---|---|---|
| 海诺特[注4] | 800.82 | 3.27 |
| 浙江龙泰机械电子有限公司 | 655.56 | 2.67 |
| 重庆金龙科技有限公司 | 635.77 | 2.59 |
| 小 计 | 7,077.65 | 28.87 |
2019 年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公司名称 | 账面余额 | 余额占比(%) |
| 得润电子 | 3,618.08 | 13.61 |
| 安费诺 | 2,161.98 | 8.13 |
| 海诺特 | 1,472.56 | 5.54 |
| 重庆金龙科技有限公司 | 892.03 | 3.35 |
| 浙江龙泰机械电子有限公司 | 816.31 | 3.07 |
| 小 计 | 8,960.96 | 33.70 |
2018 年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公司名称 | 账面余额 | 余额占比(%) |
| 得润电子 | 3,131.13 | 12.37 |
| 安费诺 | 1,690.92 | 6.68 |
| 华虹电子[注3] | 1,379.78 | 5.45 |
| 海诺特 | 820.34 | 3.24 |
| DAE-A ELECTRONICS(THAILAND)CO., LTD | 569.99 | 2.25 |
| 小 计 | 7,592.18 | 29.99 |
2017 年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公司名称 | 账面余额 | 余额占比(%) |
| 得润电子 | 4,648.66 | 15.40 |
| 安费诺 | 1,575.89 | 5.22 |
| 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485.15 | 4.92 |
| 华虹电子 | 1,421.44 | 4.71 |
| 海诺特 | 1,081.99 | 3.58 |
| 合计 | 10,213.13 | 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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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 1]: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武汉瀚润电子有限公司、重 庆瑞润电子有限公司、重庆得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 市升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得润电子有限公司、安徽达润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应收账款余额合并。
[注 2]:安费诺电子装配(厦门)有限公司、安费诺-泰姆斯(常州)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南 通东辰安费诺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昆山安费诺正日电子有限公司、安费诺精密连接器(深圳) 有限公司、Amphenol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安费诺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 应收账款余额合并。
[注 3]:杭州华虹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虹电器有限公司、乐清市晔信电子设备有 限公司为同一控制,应收账款余额合并。
[注 4]:青岛海诺特电器有限公司和相变能源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应收账款 余额合并。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公司的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账龄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价值 | |
| 1年以内 | 146.19 | 100 | 146.19 | 36.40 | 100 | 68.57 |
| 合计 | 146.19 | 100 | 146.19 | 36.40 | 100 | 68.57 |
| 账龄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68.57 | 100 | 68.57 | 100 | 68.57 | 100 |
| 合计 | 68.57 | 100 | 68.57 | 100 | 68.57 | 100 |
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给供应商的货款等。
(5)其他应收款
①其他应收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押金保证金 | 201.64 | 88.10% | 0.80 | 3.09% | 85.78 | 67.40% | 16.98 | 29.07% |
| 应收暂付款 | 27.24 | 11.90% | 25.07 | 96.91% | 41.48 | 32.60% | 41.43 | 70.93% |
| 合计 | 228.88 | 100.00% | 25.87 | 100.00% | 127.26 | 100.00% | 58.41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58.41 万元、127.26 万元、25.87
万元和 228.88 万元,主要系保证金、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和备用金。截至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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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都已结清。2018 年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 不存在新增的资金拆出情形。
1)报告期内资金拆出的金额、借款人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和与现金流量 表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
单位:万元
| 借款人 名称 |
与公司 的关系 |
年度 | 借出金额 [注1]① |
收回金额 ② |
支付其他 与投资活 动有关的 现金③ |
差异①- ③ |
收到其他与 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④ |
差异②- ④ |
|---|---|---|---|---|---|---|---|---|
| 赵战兵 | 实际控 制人 |
2017年度 | 2,905.05 | 10,133.23 | 2,875.04 | 30.00 [注2] |
10,133.23 | |
| 林晓燕 | 实际控 制人之 配偶 |
2017年度 | 590.00 | 590.00 | 590.00 | 590.00 | ||
| 黄定余 | 股东 | 2017年度 | 140.00 | 140.00 | 140.00 | 140.00 | ||
| 温州菱 格实业 有限公 司 |
友邻企 业 |
2017年度 | 1,099.31 | 1,099.31 | ||||
| 温州市 明源铝 业有限 公司 |
友邻企 业 |
2017年度 | 101.15 | 101.15 | ||||
| 郑爱香 | 实际控 制人朋 友黄丰 余之母 亲 |
2017年度 | 329.75 | 329.75 | ||||
| 刘永铭 | 实际控 制人之 朋友 |
2017年度 | 305.61 | 305.61 | ||||
| 陈绍翰 | 实际控 制人之 朋友 |
2017年度 | 53.15 | 53.15 | ||||
| 林珏 | 实际控 制人之 朋友 |
2017年度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黄丰余 | 实际控 制人之 朋友 |
2017年度 | 400.00 | 400.00 | 400.00 | 400.00 | ||
| 瞿德龙 | 实际控 制人之 朋友 |
2017年度 | 503.00 | 503.00 | 503.00 | 503.00 |
-
[注 1]:上述借出金额不包含计提的资金占用费。赵战兵 2017 年收回金额包括了新亚电子本 部 2017 年底向赵战兵多收回的 727.58 万元。
-
[注 2]: 上述差异主要系无现金流的债权债务抵消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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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资金借出的时间、原因、借款期限、还款时间、利率和利息金额
-
A.2017 年 12 月底之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战兵存在向公司拆借资金并用
-
于个人资金周转,拆借资金按 5%的利率计收资金占用费,具体情况详见: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日期 | 借出原因 | 借出金额 | 收回金额 | 利息 |
| 2017年1月 | 个人资金周转 | 1,191.45 | 775.00 | 28.86 |
| 2017年2月 | 63.99 | 1,160.00 | 22.26 | |
| 2017年3月 | 551.29 | 440.00 | 32.22 | |
| 2017年4月 | 70.14 | 28.94 | ||
| 2017年5月 | 110.57 | 15.61 | ||
| 2017年6月 | 71.88 | 26.09 | ||
| 2017年7月 | 505.44 | 22.38 | ||
| 2017年8月 | 95.70 | 32.34 | ||
| 2017年9月 | 97.76 | 23.08 | ||
| 2017年10月 | 3.12 | 26.64 | ||
| 2017年11月 | 103.71 | 29.77 | ||
| 2017年12月 | 40.00 | 7,758.22 | 13.03 | |
| 小计 | 2,905.05 | 10,133.22 | 301.22 |
- B.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配偶林晓燕因归还个人银行贷款,于 2017 年 10 月向
公司借款 590.00 万元。该笔借款于 2017 年 11 月归还,并且按 5%的利率计提了 0.66 万元的利息。
C.公司股东黄定余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2017 年度向公司借款 140.00 万 元,并已在当年还清。公司按 5%的利率计提了利息,借款明细如下: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借出金额 | 借出日期 | 收回日期 | 利息 |
| 700,000.00 | 2017年1月 | 2017年1月 | 486.11 |
| 500,000.00 | 2017年1月 | 2017年2月 | 1,527.78 |
| 200,000.00 | 2017年6月 | 2017年7月 | 750.00 |
-
D.实际控制人朋友之公司温州菱格实业有限公司因经营资金周转需求,
-
于 2012 年 4 月向公司借款 1,000.00 万元。该笔借款于 2017 年 12 月归还,公司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按 5%的利率分别计提了 50.00 万元和 49.31 万元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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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实际控制人朋友之公司温州市明源铝业有限公司因经营资金周转需求, 于 2016 年 11 月向公司借款 300.00 万元。该笔借款于 2016 年 12 月归还 200.00 万元,于 2017 年 1 月归还 100.00 万元。公司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按 5%的利 率分别计提了 1.00 万元和 0.15 万元的利息。
F.实际控制人朋友黄丰余之母亲郑爱香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于 2012 年 4 月向公司借款 300.00 万元。该笔借款于 2017 年 12 月归还,公司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按 5%的利率分别计提了 15.00 万元和 14.75 万元的利息。
G.实际控制人朋友刘永铭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于 2012 年 1 月向公司借 款 78.00 万元,于 2014 年 6 月借款 200.00 万元。该笔借款于 2017 年 12 月归还, 公司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按 5%的利率分别计提了 13.90 万元和 13.71 万元的利 息。
H.实际控制人朋友陈绍翰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于 2014 年 6 月向公司借 款 50.00 万元。该笔借款于 2017 年 4 月归还,公司 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按 5% 的利率分别计提了 2.50 万元和 0.65 万元的利息。
I.实际控制人朋友林珏因偿还个人银行贷款,2017 年度向公司借款 100.00 万元,并已在当年还清。由于资金占用时间较短,未向公司支付利息。借款明 细如下: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拆出金额 | 拆出日期 | 收回日期 | 利息 |
| 1,000,000.00 | 2017年3月 | 2017年3月 | 由于资金占用时间较 短,未支付利息 |
J.实际控制人朋友黄丰余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2017 年度 6 月向公司借款 400.00 万元,并已在当月还清。由于资金占用时间较短,未向公司支付利息。
K.实际控制人朋友瞿德龙因偿还个人银行贷款,于 2017 年 12 月向公司借 款 503.00 万元。该笔借款于当月归还。由于资金占用时间较短,未向公司支付 利息。
3)资金拆出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财务部门编制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及相关 事宜进行了规定。同时,公司已建立资金支付的授权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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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限和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上述资金拆出均由财务总监审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审批。
针对关联方资金拆借,公司为完善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确保公司治理符 合相关监管要求,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严格限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且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 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 案》,对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确认。
- 4)借款利息收入与利润表的勾稽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年度 | 资金拆出利息收 入(不含税) |
利润表中利息收入 | 差异 | 备注 |
| 2017年度 | 359.22 | 370.40 | 11.18 | [注] |
| 2018年度 | 14.67 | 14.67 | [注] | |
| 2019年度 | 31.62 | 31.62 | [注] |
[注]:差异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5)借款利息收入与非经常性损益表的勾稽情况:
单位:万元
| 年度 | 资金拆出利息收入 (不含税) |
非经表中计入当期损益 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资金占用费 |
差异(万元) | 备注 |
|---|---|---|---|---|
| 2017年度 | 359.22 | 359.22 | ||
| 2018年度 | ||||
| 2019年度 |
-
6)借款人与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和核心技术人
-
员是否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
| 单位名称 | 与公司的关系 | 是否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 |
|---|---|---|
| 赵战兵 | 实际控制人 | 是 |
| 林晓燕 | 实际控制人之配偶 | 是 |
| 黄定余 | 股东 | 是 |
| 温州菱格实业有限公司 | 友邻企业 | 否 |
| 温州市明源铝业有限公 司 |
友邻企业 | 否 |
| 郑爱香 | 实际控制人朋友黄丰余之母 亲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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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单位名称 | 与公司的关系 | 是否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 |
|---|---|---|
| 刘永铭 | 实际控制人之朋友 | 否 |
| 陈绍翰 | 实际控制人之朋友 | 否 |
| 林珏 | 实际控制人之朋友 | 否 |
| 黄丰余 | 实际控制人之朋友 | 否 |
| 瞿德龙 | 实际控制人之朋友 | 否 |
7)借款利息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相关情形
公司已根据借款的实际情况,参考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上 浮至 5%的利率向借款人收取了借款利息,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相关情 况。
②其他应收款的种类及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的类别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种类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 值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
228.88 | 11.48 | 217.39 | 25.87 | 1.31 | 24.56 |
| 合计 | 228.88 | 11.48 | 217.39 | 25.87 | 1.31 | 24.56 |
(续上表)
| (续上表) | ||||||
|---|---|---|---|---|---|---|
| 种类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 |
- |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 |
127.26 | 6.38 | 120.88 | 58.41 | 4.17 | 54.24 |
|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 |
- | - | - | - | - | - |
| 合计 | 127.26 | 6.38 | 120.88 | 58.41 | 4.17 | 54.24 |
组合中,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 2020 年 6 月 30 日
1-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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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201.64 | 10.08 | 5.00% |
| 应收暂付款组合 | 27.24 | 1.40 | 5.15% |
| 合计 | 228.88 | 11.48 | 5.02% |
| 组合名称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0.80 | 0.06 | 6.88% |
| 应收暂付款组合 | 25.07 | 1.25 | 5.00% |
| 合计 | 25.87 | 1.31 | 5.06% |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押金保证金性质的应收款项具有相同信用风险特征, 应收暂付款的应收款项具有相同信用风险特征。
用于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 著增加等事项的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说明:
账龄在 1 年以内,信用风险较低,公司预计未来 12 月违约概率为 5%;账龄 在 1-2 年,信用风险较低,公司预计未来 12 月违约概率为 10%。如果违约,损 失率为 100%。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账龄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 备 |
计提 比例 |
账面余 额 |
坏账准 备 |
计提 比例 |
|
| 1年以内 | 126.91 | 6.35 | 5.00% | 53.41 | 2.67 | 5.00% |
| 1-2年 | 0.35 | 0.04 | 10.00% | - | - | - |
| 2-3年 | - | - | - | 5.00 | 1.50 | 30.00% |
| 3-4年 | - | - | - | - | - | - |
| 4-5年 | - | - | - | - | - | - |
| 5年以上 | - | - | - | - | - | - |
| 合计 | 127.26 | 6.38 | 5.01% | 58.41 | 4.17 | 7.14% |
(6)存货
①存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1-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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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价值 | 比例 | 账面价值 | 比例 | |
| 原材料 | 1,788.40 | 23.47% | 1,781.14 | 18.89% |
| 在产品 | 2,497.67 | 32.78% | 2,645.85 | 28.06% |
| 库存商品 | 1,239.31 | 16.26% | 1,592.13 | 16.89% |
| 发出商品 | 2,019.05 | 26.50% | 3,161.38 | 33.53% |
| 委托加工物资 | 75.27 | 0.99% | 248.42 | 2.63% |
| 合计 | 7,619.71 | 100.00% | 9,428.92 | 100.00% |
(续上表)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价值 | 比例 | 账面价值 | 比例 | |
| 原材料 | 1,846.44 | 21.44% | 1,846.44 | 21.44% |
| 在产品 | 2,728.29 | 31.68% | 2,728.29 | 31.68% |
| 库存商品 | 1,655.17 | 19.22% | 1,655.17 | 19.22% |
| 发出商品 | 2,294.64 | 26.65% | 2,294.64 | 26.65% |
| 委托加工物资 | 86.71 | 1.01% | 86.71 | 1.01% |
| 合计 | 8,611.25 | 100.00% | 8,611.25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期末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构成,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四者之和占各期末 存货的比例分别为 98.12%、98.99%、97.37%和 99.01%,公司存货构成基本保持 稳定。
公司存货地点分布情况:仅有位于乐清市白象镇的一处厂房及生产基地, 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均分布于公司乐清生产基地,发出商品分布 于运输途中或客户仓库,委托加工物资分布于外协供应商的工厂。因此,大部 分存货主要集中在公司乐清工厂内,公司各期存货存放地点及数量与公司仓储 和车间面积匹配,存货余额合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订单覆盖率较高,分别为 100.00%、100.00%、100.00%和 94.85%,报告期内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波动较 为平稳,2018 年受第四季度销售形势放缓及处置子公司影响,2018 年末库存商 品和发出商品略有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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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变动额 | 变动率 | 账面余额 | 变动额 | 变动率 | |
| 原材料 | 1,834.70 | 5.05 | 0.28% | 1,829.65 | -33.50 | -1.80% |
| 在产品 | 2,580.57 | -143.00 | -5.25% | 2,723.57 | -58.32 | -2.10% |
| 库存商品 | 1,305.15 | -341.21 | -20.73% | 1,646.36 | -62.27 | -3.64% |
| 发出商品 | 2,019.05 | -1,142.33 | -36.13% | 3,161.38 | 866.74 | 37.77% |
| 委托加工物资 | 75.27 | -173.15 | -69.70% | 248.42 | 161.71 | 186.50% |
| 合计 | 7,814.74 | -1,794.65 | -18.68% | 9,609.39 | 874.37 | 10.01% |
续上表
| 续上表 | ||||
|---|---|---|---|---|
| 项 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变动额 | 变动率 | 账面余额 | |
| 原材料 | 1,863.15 | -34.08 | -1.80% | 1,897.22 |
| 在产品 | 2,781.88 | 205.24 | 7.97% | 2,576.65 |
| 库存商品 | 1,708.63 | -192.68 | -10.13% | 1,901.31 |
| 发出商品 | 2,294.64 | -211.98 | -8.46% | 2,506.62 |
| 委托加工物资 | 86.71 | -79.29 | -47.76% | 166.00 |
| 合计 | 8,735.01 | -312.78 | -3.46% | 9,047.79 |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余额分别为 9,047.79 万元、8,735.01 万元、9,609.39 万 元和 7,814.74 万元,变动幅度分别为-3.46%、10.01%和-18.68%。2017-2019 年第 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和 2020 年第二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5,589.01 万元、 20,616.34 万元、26,234.60 万元和 24,040.01 万元,变动幅度分别为-19.43%、 27.25%和-8.37%。存货余额与当年(期)最后一个季度收入的变动趋势较为一 致。
2018 年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较 2017 年末分别减少 192.68 万元和 211.98 万元,变动率分别为-10.13%和-8.46%。主要系:1)2018 年年中,由于国内经济 增长放缓,不安情绪蔓延,导致消费电子行业市场需求遇冷,全年呈现高开低走 趋势。因此公司 2018 年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19.43%;2)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将持有新亚东方股权全部转让,导致相应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余额分别 减少 153.99 万元和 41.86 万元。2018 年末在产品较 2017 年末增加 205.2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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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主要由于 2018 年末临近春节,春节前后生产人员不稳定,公司提前储备通用型 半成品芯线与铜绞线,以实现准时交货。
2019 年末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较 2018 年末分别减少 33.50 万元、 58.32 万元和 62.27 万元,变动率分别为-1.80%、-2.10%和-3.64%,主要系 2019 年度采购铜价下降 4.10%;发出商品增加 866.74 万元,变动率为 37.77%,主要 系 2019 年末临近春节,客户提前备货,年末发往安费诺寄售仓(安费诺自有工 厂)以及向山东、辽宁、湖南等运送距离较远的客户发货量及销量增加,致使 2019 年末发出商品增加。
2020 年 6 月末,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较 2019 年末 分别减少 143.00 万元、341.21 万元、1,142.33 万元和 173.15 万元,变动率分别 为-5.25%、-20.73%、-36.13%和-69.70%。主要系 2019 年末临近春节,需为客户 提前备货,年中存货通常较年末少,致使 2020 年 6 月末存货减少;同时 2020 年 1-6 月铜材采购单价下降也有一定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委托加工物资余额分别为 166.00 万元、86.71 万元和 248.42 万元,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增加。主要系:1)由于需辐照加工的 线材生产周期较长,2019 年末临近春节,客户提前备货,导致辐照加工线材订 单增长;2)2019 年末,委外加工的特种线材中,线径较粗的线材比例提升,同 时该部分线材单位成本也较高。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
| 原材料 | 1,834.70 | 46.30 | 2.52% | 1,829.65 | 48.51 | 2.65% |
| 在产品 | 2,580.57 | 82.89 | 3.21% | 2,723.57 | 77.72 | 2.85% |
| 库存商品 | 1,305.15 | 65.85 | 5.05% | 1,646.36 | 54.23 | 3.29% |
| 发出商品 | 2,019.05 | - | - | 3,161.38 | - | - |
| 委托加工物资 | 75.27 | - | - | 248.42 | - | - |
| 合计 | 7,814.74 | 195.03 | 2.50% | 9,609.39 | 180.46 | 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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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比例 | |
| 原材料 | 1,863.15 | 16.71 | 0.90% | 1,897.22 | 34.24 | 1.80% |
| 在产品 | 2,781.88 | 53.59 | 1.93% | 2,576.65 | 120.28 | 4.67% |
| 库存商品 | 1,708.63 | 53.47 | 3.13% | 1,901.31 | 60.66 | 3.19% |
| 发出商品 | 2,294.64 | - | - | 2,506.62 | - | - |
| 委托加工物资 | 86.71 | - | - | 166.00 | - | - |
| 合计 | 8,735.01 | 123.76 | 1.42% | 9,047.79 | 215.17 | 2.38% |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期末按可变现净值对存货进行跌价测试,并对跌 价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相关产成品估计 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可变现净值。
结合最新釆购价格、存货库龄、期后出库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 分析如下:
A、主要材料结存价格与最新采购价格情况
单位:元/千克
| 单位:元/千克 | 单位:元/千克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结存价 格 |
最新采 购价格 |
结存 价格 |
最新采购 价格 |
结存 价格 |
最新采 购价格 注 |
结存 价格 |
最新采 购价格 |
|
| 铜丝 | 45.03 | 47.82 | 47.12 | 47.28 | 47.28 | 45.85 | 49.65 | 50.88 |
| PVC粉 | 5.58 | 6.18 | 6.46 | 6.31 | 6.34 | 6.30 | 5.94 | 6.10 |
注:最新采购价格为报告期各期末期后一个月采购价格。
从上表可以看出,主要材料的最新采购价格与期末结存单价差异较小。公 司原材料的主要用途为进一步加工变成产成品,原材料跌价取决于用于销售的 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铜丝、PVC 粉广泛用于公司生产的各类产成品,报告期 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51%、20.37%、22.01%和 23.57%,除部分 不常用规格的长库龄原材料计提了跌价准备外,不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
B、各报告期末存货构成的库龄结构及分布占比情况如下:
2020 年 6 月末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1 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 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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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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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期末余额 | 1 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 年以上 |
|---|---|---|---|---|---|
| 原材料 | 1,834.70 | 1,735.41 | 41.24 | 25.99 | 32.06 |
| 在产品 | 2,580.57 | 2,452.44 | 85.55 | 33.59 | 8.98 |
| 库存商品 | 1,305.15 | 1,222.77 | 74.73 | 4.68 | 2.97 |
| 发出商品 | 2,019.05 | 2,019.05 | - | - | - |
| 委托加工物资 | 75.27 | 75.27 | - | - | - |
| 合计 | 7,814.74 | 7,504.95 | 201.53 | 64.26 | 44.01 |
| 占比 | 100.00% | 96.04% | 2.58% | 0.82% | 0.56% |
2019 年末
| 项目 | 期末余额 | 1 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 年以上 |
|---|---|---|---|---|---|
| 原材料 | 1,829.65 | 1,735.20 | 51.08 | 12.57 | 30.80 |
| 在产品 | 2,723.57 | 2,610.42 | 80.06 | 26.42 | 6.67 |
| 库存商品 | 1,646.36 | 1,590.05 | 49.65 | 3.10 | 3.56 |
| 发出商品 | 3,161.38 | 3,161.38 | - | - | - |
| 委托加工物资 | 248.42 | 248.42 | - | - | - |
| 合计 | 9,609.39 | 9,345.48 | 180.79 | 42.10 | 41.02 |
| 占比 | 100.00% | 97.25% | 1.88% | 0.44% | 0.43% |
2018 年末
| 项目 | 期末余额 | 1 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 年以上 |
|---|---|---|---|---|---|
| 原材料 | 1,863.15 | 1,799.76 | 24.36 | 11.64 | 27.39 |
| 在产品 | 2,781.88 | 2,708.52 | 62.93 | 3.95 | 6.48 |
| 库存商品 | 1,708.63 | 1,664.71 | 38.34 | 1.41 | 4.17 |
| 发出商品 | 2,294.64 | 2,294.64 | - | - | - |
| 委托加工物资 | 86.71 | 86.71 | - | - | - |
| 合计 | 8,735.01 | 8,554.34 | 125.63 | 17.01 | 38.04 |
| 占比 | 100.00% | 97.93% | 1.44% | 0.19% | 0.44% |
2017 年末
| 项目 | 期末余额 | 1 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 年以上 |
|---|---|---|---|---|---|
| 原材料 | 1,897.22 | 1,834.88 | 20.47 | 11.82 |
30.05 |
| 在产品 | 2,576.65 | 2,529.57 | 29.71 | 9.48 |
7.88 |
| 库存商品 | 1,901.31 | 1,870.76 | 13.26 | 3.14 |
1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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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发出商品 | 2,506.62 | 2,506.62 | - | - | - |
|---|---|---|---|---|---|
| 委托加工物资 | 166.00 | 166.00 | - | - | - |
| 合计 | 9,047.79 | 8,907.83 | 63.45 | 24.44 | 52.08 |
| 占比 | 100.00% | 98.45% | 0.70% | 0.27% | 0.5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集中在 1 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98.45%、 97.93%、97.25%和 96.04%。公司对库龄 1 年以内存货根据存货跌价准备方法进 行了测试,由于绝大部分均不存在跌价情况。公司对长库龄存货在跌价测试过 程中重点关注其品质是否发生变化、后续是否可以使用或可以销售,公司基于 谨慎性对不能继续使用或销售的存货按废品处置价格减去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C、存货期后出库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时间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后3个月出库金额 | 占比 |
| 2020年6月30日 | 原材料 | 1,834.70 | - | - |
| 在产品 | 2,580.57 | - | - | |
| 库存商品 | 1,305.15 | - | - | |
| 发出商品 | 2,019.05 | - | - | |
| 委托加工物资 | 75.27 | - | - | |
| 合计 | 7,814.74 | - | - | |
| 时间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后3个月出库金额 | 占比 |
| 2019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1,829.65 | 1,544.10 | 84.39% |
| 在产品 | 2,723.57 | 2,164.42 | 79.47% | |
| 库存商品 | 1,646.36 | 1,340.13 | 81.40% | |
| 发出商品 | 3,161.38 | 3,103.20 | 98.16% | |
| 委托加工物资 | 248.42 | 248.42 | 100.00% | |
| 合计 | 9,609.39 | 8,400.27 | 87.42% | |
| 时间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后3个月出库金额 | 占比 |
| 2018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1,863.15 | 1,602.36 | 86.00% |
| 在产品 | 2,781.88 | 2,288.10 | 82.25% | |
| 库存商品 | 1,708.63 | 1,380.76 | 80.81% | |
| 发出商品 | 2,294.64 | 2,214.08 | 96.49% | |
| 委托加工物资 | 86.71 | 86.71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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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合计 | 8,735.01 | 7,572.02 | 86.69% | |
|---|---|---|---|---|
| 时间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后3个月出库金额 | 占比 |
| 2017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1,897.22 | 1,566.58 | 82.57% |
| 在产品 | 2,576.65 | 2,226.91 | 86.43% | |
| 库存商品 | 1,901.31 | 1,548.93 | 81.47% | |
| 发出商品 | 2,506.62 | 2,429.11 | 96.91% | |
| 委托加工物资 | 166.00 | 166.00 | 100.00% | |
| 合计 | 9,047.79 | 7,937.53 | 87.73% |
公司各报告期末存货期后出库情况较好,除小部分备货的存货外,大部分 均在 3 个月内出库,与存货的周转情况基本匹配。公司对于库龄 1 年以上的存 货,公司已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对计提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资产负债表日最近原材料采购价格不存在大幅下降情况,公司 存货绝大部分库龄均在一年以内,期后出库情况正常,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充分、合理。
③存货跌价计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公司简称 | 2020年6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 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 准备 |
计提比例 | |
| 日丰股份 | 12,767.44 | 91.61 | 0.72% | 15,645.12 | 139.25 | 0.89% |
| 景弘盛 | 4,194.71 | 96.85 | 2.31% | 6,361.85 | 43.78 | 0.69% |
| 平均值 | 8,481.08 | 94.23 | 1.11% | 11,003.48 | 91.51 | 0.83% |
| 本公司 | 7,814.74 | 195.03 | 2.50% | 9,609.39 | 180.46 | 1.88% |
| 公司简称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 准备 |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 准备 |
计提比例 | |
| 日丰股份 | 11,448.60 | 57.55 | 0.50% | 11,827.68 | 151.14 | 1.28% |
| 景弘盛 | 5,144.11 | - | - | 3,372.49 | - | - |
| 平均值 | 8,296.36 | 28.78 | 0.35% | 7,600.09 | 75.57 | 0.99% |
| 本公司 | 8,735.01 | 123.76 | 1.42% | 9,047.79 | 215.17 | 2.38% |
备注:沃尔核材仅披露整体存货跌价准备,非电线电缆业务,存货跌价准备中包含其他业务, 故不作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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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较为稳定、产品销售情况良好,且存货管理较 好,不存在主要产品积压、滞销、毁损、报废等情况,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比例 较日丰股份和景弘盛高,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④发出商品形成原因、发出及成本结转流程和周期、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合 规性
A、发出商品形成原因
公司与其客户的销售合同约定,国内销售公司按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交 货期将货物运至客户指定交货地点,经客户验收合格,并经客户确认商品数量 及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采用寄售仓模式,客户从寄售仓领用并与公司确认商 品数量及结算金额后确认收入。国外销售采用 FOB(船上交货)、CIF(成本、 保险费加运费)条款的,货物报关装船后确认收入;EXW(工厂交货)条款的, 以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后确认收入。由于公司根据订单情况每月连续发 货,根据客户距离远近,存在部分运输途中或者已运抵客户工厂,但尚未验收 并核对确认数量金额的情况,因此该已发货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部分存货 形成了发出商品,同时客户安费诺存在寄售仓模式,公司发往安费诺寄售仓(安 费诺自有工厂)但尚未领用的部分亦形成发出商品。
B、发出商品发出及成本结转流程和周期、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合规性
公司完成生产后,根据客户订单上交付时间且考虑运输时间安排发货计 划。境内客户根据距离远近由国内物流负责运输,境外客户根据合同条款指定 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发出商品的成本结转周期大部分在 1 个月内,报告期 内,期后 1 个月结转率分别为 91.58%、87.84%、81.84%和 76.38%,少部分结转 超过 1 个月主要系安费诺寄售仓领用时间及小部分存货客户验收确认略有延迟 所致。
发出商品发出时账务处理为,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经客户验收 合格并确认数量金额时账务处理为,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发出商品。公司 发货周期较为正常,各期末库存商品绝大部分均存在订单覆盖。公司上述会计 处理反映了各业务环节的经济实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⑤发出商品在报告期末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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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变动额 | 变动率 | 账面余额 | 变动额 | 变动率 | |
| 发出商品 | 2,019.05 | -1,142.33 | -36.13% | 3,161.38 | 866.74 | 37.77%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变动额 | 变动率 | 账面余额 | |
| 发出商品 | 2,294.64 | -211.98 | -8.46% | 2,506.62 |
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 2,506.62 万元、2,294.64 万元、3,161.38 万元和 2,019.05 万元,变动幅度分别为-8.46%、37.77%和-36.13%。
2018 年末发出商品较 2017 年末减少 211.98 万元,主要系:(1)公司 2018 年 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19.43%,因此发出商品相应减少;(2)公司 2018 年 5 月原子公司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相应发出商品 的余额减少 41.86 万元所致。
2019 年末发出商品较 2018 年末增加 866.74 万元,主要系 2019 年末临近春 节,客户提前备货,年末发往安费诺寄售仓(安费诺自有工厂)以及向山东、辽 宁、湖南等运送距离较远的客户发货量及销量增加,致使 2019 年末发出商品增 加。
2020 年 6 月末发出商品较 2019 年末减少 1,142.33 万元,主要系年末临近春 节,客户提前备货,年中根据订单发货量较年末少,致使 2020 年 6 月末发出商 品减少。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预付IPO申报中介费用 | 288.41 | 240.48 | - | -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 | - | - | 95.66 |
| 合计 | 288.41 | 240.48 | - | 95.66 |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预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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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 、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6.99 | 0.35% | 29.47 | 0.25% |
| 固定资产 | 5,726.25 | 42.16% | 5,200.47 | 44.09% |
| 在建工程 | 1,757.77 | 12.94% | 407.08 | 3.45% |
| 无形资产 | 5,581.66 | 41.10% | 5,639.93 | 47.8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2.31 | 3.33% | 475.12 | 4.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74 | 0.12% | 43.13 | 0.3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581.72 | 100.00% | 11,795.19 | 100.00% |
(续上表)
| (续上表) | ||||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6.48 | 0.68%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8,912.37 | 55.36% |
| 固定资产 | 5,453.89 | 80.27% | 5,693.37 | 35.37% |
| 在建工程 | 52.79 | 0.78% | - | - |
| 无形资产 | 822.03 | 12.10% | 832.55 | 5.17%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61.52 | 0.3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3.35 | 5.79% | 473.38 | 2.9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24 | 0.39% | 125.60 | 0.7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94.78 | 100.00% | 16,098.79 | 100.00% |
(1)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系公司对参股公司烟台北方城拆借款。公司持有烟台 北方城 44%股权,投资成本为 1,320 万元,截至 2015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 价值已减记至零。公司对烟台北方城拆借款合计 10,500.00 万元实质上构成对烟 台北方城的净投资,在对其长期股权投资减记至零的情况下继续按权益法确认其 超额亏损。2018 年 8 月,公司对外转让上述长期权益,终止确认长期应收款。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之“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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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 ” 事项 之 (三)其他重要事项 。
(2)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价值 | 比例 | 账面价值 | 比例 | 账面价值 | 比例 | |
| 房屋及建筑物 | 27.42 | 58.35% | 17.56 | 59.58% | 28.78 | 61.91% |
| 土地使用权 | 19.57 | 41.65% | 11.91 | 40.42% | 17.70 | 38.09% |
| 合计 | 46.99 | 100.00% | 29.47 | 100.00% | 46.48 | 100.00% |
公司合并层面 2017 年末不存在投资性房地产。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46.48 万元、29.47 万元和 46.99 万元, 主要系向新亚东方出租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之“六、 ” “ ” 偶发性关联交易 之 (一)关联方租赁情况 。
(3)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资产原值 | 13,703.33 | 100.00% | 12,824.86 | 100.00% |
| 房屋及建筑物 | 4,641.11 | 33.87% | 4,652.08 | 36.27%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536.42 | 3.91% | 531.95 | 4.15% |
| 专用设备 | 8,022.35 | 58.54% | 7,129.50 | 55.59% |
| 运输工具 | 503.45 | 3.67% | 511.34 | 3.99% |
| 累计折旧 | 7,977.09 | 100.00% | 7,624.39 | 100.00% |
| 房屋及建筑物 | 2,281.33 | 28.60% | 2,187.84 | 28.70%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412.21 | 5.17% | 394.48 | 5.17% |
| 专用设备 | 4,939.26 | 61.92% | 4,701.27 | 61.66% |
| 运输工具 | 344.28 | 4.32% | 340.81 | 4.47% |
| 减值准备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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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资产净值 | 5,726.25 | 100.00% | 5,200.47 | 100.00% |
| 房屋及建筑物 | 2,359.78 | 41.21% | 2,464.24 | 47.38%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124.21 | 2.17% | 137.47 | 2.64% |
| 专用设备 | 3,083.09 | 53.84% | 2,428.23 | 46.69% |
| 运输工具 | 159.17 | 2.78% | 170.53 | 3.28% |
| (续上表) |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资产原值 | 12,533.64 | 100.00% | 12,162.78 | 100.00% |
| 房屋及建筑物 | 4,631.07 | 36.95% | 4,699.35 | 38.64%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535.78 | 4.27% | 502.96 | 4.14% |
| 专用设备 | 6,843.16 | 54.60% | 6,495.17 | 53.40% |
| 运输工具 | 523.63 | 4.18% | 465.31 | 3.83% |
| 累计折旧 | 7,079.76 | 100.00% | 6,469.41 | 100.00% |
| 房屋及建筑物 | 1,947.78 | 27.51% | 1,757.01 | 27.16%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435.40 | 6.15% | 391.16 | 6.05% |
| 专用设备 | 4,291.78 | 60.62% | 3,949.39 | 61.05% |
| 运输工具 | 404.79 | 5.72% | 371.85 | 5.75% |
| 减值准备 | - | - | - | - |
| 资产净值 | 5,453.89 | 100.00% | 5,693.37 | 100.00% |
| 房屋及建筑物 | 2,683.29 | 49.20% | 2,942.34 | 51.68%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100.38 | 1.84% | 111.80 | 1.96% |
| 专用设备 | 2,551.38 | 46.78% | 2,545.78 | 44.71% |
| 运输工具 | 118.84 | 2.18% | 93.46 | 1.64% |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系房屋及建筑物、电子及其他设备、专用设备、运输工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持续上升,主要系公司扩大生产、购置设 备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的规模保持稳定。
②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公司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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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 项目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 | 4.75、19.00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31.67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19.00-23.75 |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和折旧年限对比 情况如下:
| 类别 | 公司 | 公司 | 沃尔核材 | 沃尔核材 | 日丰股份 | 日丰股份 | 景弘盛 | 景弘盛 |
|---|---|---|---|---|---|---|---|---|
| 折旧年 限(年) |
残值率 (%) |
折旧年限 (年) |
残值率 (%) |
折旧年 限(年) |
残值率 (%) |
折旧年限 (年) |
残值率 (%) |
|
| 房屋及建筑物 | 5、20 | 5 | 20-40 | 5-10 | 20 | 5 | 30 | 10 |
| 运输工具 | 4-5 | 5 | 3-10 | 5-10 | 5 | 5 | 5 | 10 |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3-5 | 5 | 3-10 | 5-10 | 5 | 5 | 3-5 | 10 |
| 专用设备9 | 3-10 | 5 | 3-10 | 5-10 | 10 | 5 | 10-15 | 10 |
如上表所示,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更谨
慎,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也处于较低水平。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见下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 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 值 |
账面 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新厂房建 造 |
1,309.85 | - | 1,309.85 | - | - | - | - | - | - |
| 设备安装 | 427.93 | - | 427.93 | 407.08 | - | 407.08 | 52.79 | - | 52.79 |
| 软件开发 | 19.99 | - | 19.99 | - | - | - | - | - | - |
| 合计 | 1,757.77 | - | 1,757.77 | 407.08 | - | 407.08 | 52.79 | - | 52.79 |
公司 2017 年末不存在在建工程。2018 年末、2019 年末及 2020 年 6 月末, 公司在建工程为新厂房建造、新购置的待调试设备及软件。
9 公司的专用设备主要包括押出机、绞线机、编织机等生产专用设备,对应其他三家上市公 司固定资产分类中的机器设备,此处披露的折旧政策为可比公司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和残值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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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管理软件及专利权,主要情 况如下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账面原值小计 | 6,079.37 | 6,072.60 | 1,160.97 | 1,147.63 |
| 土地使用权 | 5,867.64 | 5,879.15 | 1,051.56 | 1,076.48 |
| 管理软件 | 197.51 | 179.23 | 100.19 | 71.15 |
| 专利权 | 14.22 | 14.22 | 9.22 | - |
| 累计摊销小计 | 497.71 | 432.67 | 338.93 | 315.09 |
| 土地使用权 | 439.15 | 384.08 | 304.53 | 290.31 |
| 管理软件 | 55.82 | 46.56 | 33.71 | 24.78 |
| 专利权 | 2.74 | 2.03 | 0.69 | - |
| 减值准备小计 | - | - | - | - |
| 账面价值小计 | 5,581.66 | 5,639.93 | 822.03 | 832.55 |
| 土地使用权 | 5,428.49 | 5,495.06 | 747.03 | 786.17 |
| 管理软件 | 141.69 | 132.67 | 66.48 | 46.37 |
| 专利权 | 11.48 | 12.19 | 8.53 | - |
2019 年 6 月,公司取得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29499 号的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无形资 产不存在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6)长期待摊费用
2017 年末,公司存在长期待摊费用 61.52 万元,系子公司新亚东方的厂房装 修款。2018 年 5 月,公司将新亚东方对外转让,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故将长期待摊费用全部转出。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长期待摊费用。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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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
递延所得税资 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1,564.44 | 391.11 | 1,639.05 | 409.76 |
| 递延收益 | 244.81 | 61.20 | 261.41 | 65.35 |
| 合计 | 1,809.25 | 452.31 | 1,900.47 | 475.12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
递延所得税资 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1,530.22 | 382.55 | 1,843.39 | 460.85 |
| 递延收益 | 43.17 | 10.79 | 50.13 | 12.53 |
| 合计 | 1,573.38 | 393.35 | 1,893.53 | 473.38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 备和可弥补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组成。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长期资产款 | 16.74 | 43.13 | 26.24 | 125.60 |
| 合计 | 16.74 | 43.13 | 26.24 | 125.60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 分别为 125.60 万元、26.24 万元、43.13 万元和 16.74 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款。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坏账损失 | -79.01 | 47.07 | -211.90 | -321.06 |
| 存货跌价损失 | 75.92 | 139.04 | 102.54 | 168.13 |
| 合计 | -3.09 | 186.11 | -109.35 | -152.93 |
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分别为-152.93 万元、-109.35 万元、186.11 万元和-3.09 万元,主要为计提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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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存货跌价损失。2017 年坏账损失大幅减少,主要系其他应收款大部分在 2017 年收回所致。
4 、资产质量状况总体评价
本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与行业特征一致。各项流动资产和非 流动资产配比总体良好,与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相适应。应收账款与信用期内 营业收入的变动情况相符,存货余额处于合理范围内并得到有效管理,资产减值 准备计提与公司资产质量实际状况相符,计提充分、合理。
(二)负债主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963.12 | 20.74% | 4,165.76 | 22.03% | 8,950.00 | 46.38% | 17,700.00 | 48.57% |
| 应付票据 | 4,279.00 | 29.94% | 5,194.00 | 27.46% | 4,805.00 | 24.90% | 5,859.24 | 16.08% |
| 应付账款 | 3,903.34 | 27.31% | 4,397.62 | 23.25% | 3,661.92 | 18.98% | 4,591.52 | 12.60% |
| 预收款项 | - | - | 231.03 | 1.22% | 226.46 | 1.17% | 371.92 | 1.02% |
| 合同负债 | 280.46 | 1.96% | - | - | - | - | - | - |
| 应付职工 薪酬 |
831.09 | 5.82% | 1,158.63 | 6.13% | 1,025.05 | 5.31% | 1,106.62 | 3.04% |
| 应交税费 | 1,562.95 | 10.94% | 1,496.72 | 7.91% | 495.81 | 2.57% | 2,654.20 | 7.28% |
| 其他应付 款 |
225.43 | 1.58% | 44.13 | 0.23% | 88.64 | 0.46% | 4,109.93 | 11.28% |
|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 |
- | - | 40.06 | 0.21% | - | - | - | - |
| 流动负债 合计 |
14,045.39 | 98.29% | 16,727.95 | 88.45% | 19,252.88 | 99.78% | 36,393.42 | 99.86% |
| 非流动负 债: |
||||||||
| 长期借款 | - | - | 1,922.79 | 10.17% | - | - | - | - |
| 递延收益 | 244.81 | 1.71% | 261.41 | 1.38% | 43.17 | 0.22% | 50.13 | 0.14% |
| 非流动负 债合计 |
244.81 | 1.71% | 2,184.20 | 11.55% | 43.17 | 0.22% | 50.13 | 0.14% |
| 负债合计 | 14,290.20 | 100.00% | 18,912.15 | 100.00% | 19,296.04 | 100.00% | 36,443.55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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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均超 过 85%。
1 、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 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等项目。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963.12 | 21.10% | 4,165.76 | 24.90% |
| 应付票据 | 4,279.00 | 30.47% | 5,194.00 | 31.05% |
| 应付账款 | 3,903.34 | 27.79% | 4,397.62 | 26.29% |
| 预收款项 | - | - | 231.03 | 1.38% |
| 合同负债 | 280.46 | 2.00%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31.09 | 5.92% | 1,158.63 | 6.93% |
| 应交税费 | 1,562.95 | 11.13% | 1,496.72 | 8.95% |
| 其他应付款 | 225.43 | 1.61% | 44.13 | 0.2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40.06 | 0.24%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045.39 | 100.00% | 16,727.95 | 100.00% |
| (续上表) |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8,950.00 | 46.49% | 17,700.00 | 48.64% |
| 应付票据 | 4,805.00 | 24.96% | 5,859.24 | 16.10% |
| 应付账款 | 3,661.92 | 19.02% | 4,591.52 | 12.62% |
| 预收款项 | 226.46 | 1.18% | 371.92 | 1.02%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5.05 | 5.32% | 1,106.62 | 3.04% |
| 应交税费 | 495.81 | 2.58% | 2,654.20 | 7.29% |
| 其他应付款 | 88.64 | 0.46% | 4,109.93 | 11.2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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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流动负债合计 19,252.88 100.00% 36,393.4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逐年减少,主要系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逐年 下降所致。主要流动负债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的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抵押借款 | - | - | 2,213.17 | 53.13% | 6,950.00 | 77.65% | 10,150.00 | 57.34% |
| 信用借款 | 2,963.12 | 100.00% | 1,001.33 | 24.04% | - | - | - | - |
| 保证借款 | - | - | 951.26 | 22.84% | 2,000.00 | 22.35% | 7,550.00 | 42.66% |
| 合计 | 2,963.12 | 100.00% | 4,165.76 | 100.00% | 8,950.00 | 100.00% | 17,700.00 | 100.00%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 别为 17,700.00 万元、8,950.00 万元、4,165.76 万元和 2,963.12 万元,短期借款占 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8.64%、46.49%、24.90%和 21.10%。报告期内,公司短 期借款逐年减少,主要系发行人根据日常资金的需求情况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1)公司借款用途、借款到期时间、借款人、实际还款情况
发行人各期末短期借款的借款用途为公司日常经营,借款人全部系新亚电 子,还款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借款到期时间、贷款银行、实际还款情况如 下:
①2017 年末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贷款银行 | 借款期限 | 期末金额 | 是否延期还款 | |
| 借款日 | 约定还款日 | |||
| 农行北白象支 行 |
2017-7-4 | 2018-7-2 | 1,500.00 | 否 |
| 2017-8-8 | 2018-8-1 | 1,500.00 | 否 | |
| 2017-9-15 | 2018-3-14 | 1,000.00 | 否 | |
| 2017-10-25 | 2018-10-24 | 2,750.00 | 否 | |
| 2017-11-9 | 2018-5-8 | 1,500.0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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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2017-11-20 | 2018-11-19 | 1,500.00 | 否 | |
|---|---|---|---|---|
| 2017-11-30 | 2018-11-29 | 950.00 | 否 | |
| 2017-12-30 | 2018-12-29 | 1,950.00 | 否 | |
| 中国银行北白 象支行 |
2017-7-19 | 2018-7-10 | 1,700.00 | 否 |
| 2017-10-13 | 2018-10-9 | 750.00 | 否 | |
| 招商银行乐清 支行 |
2017-6-23 | 2018-6-22 | 1,000.00 | 否 |
| 2017-6-29 | 2018-6-28 | 600.00 | 否 | |
| 2017-8-16 | 2018-8-15 | 1,000.00 | 否 | |
| 合计 | 17,700.00 |
②2018 年末短期借款: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贷款银行 | 借款期限 | 期末余额 | 是否延期还款 | |
| 借款日 | 约定还款日 | |||
| 农行北白象支行 | 2018-7-13 | 2019-7-12 | 990.00 | 否 |
| 2018-7-20 | 2019-1-16 | 2,000.00 | 否 | |
| 2018-10-15 | 2019-10-14 | 990.00 | 否 | |
| 2018-11-14 | 2019-5-10 | 990.00 | 否 | |
| 2018-12-14 | 2019-6-12 | 990.00 | 否 | |
| 2018-12-26 | 2019-12-25 | 990.00 | 否 | |
| 招商银行乐清支行 | 2018-10-30 | 2019-10-30 | 950.00 | 否 |
| 2018-10-30 | 2019-10-30 | 500.00 | 否 | |
| 2018-10-31 | 2019-10-31 | 550.00 | 否 | |
| 合计 | ---- | ---- | 8,950.00 |
③2019 年末短期借款: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贷款银行 | 借款期限 | 期末余额 | 是否延期还款 | |
| 借款日 | 约定还款日 | |||
| 农行北白象支行 | 2019-6-10 | 2020-6-9 | 991.38 | 否 |
| 2019-7-12 | 2020-1-8 | 1,221.79 | 否 | |
| 招商银行乐清支行 | 2019-8-26 | 2020-3-25 | 951.26 | 否 |
| 2019-12-18 | 2020-12-1 | 1,001.33 | 否 | |
| 合计 | ---- | ---- | 4,16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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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④2020 年 6 月末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贷款银行 | 借款期限 | 期末余额 | 是否延期还款 | |
| 借款日 | 约定还款日 | |||
| 招商银行乐清支行 | 2019-12-18 | 2020-12-1 | 1,001.21 | 否 |
| 农行乐清支行 | 2020-3-30 | 2020-9-25 | 960.82 | 否 |
| 中国银行白象支行 | 2020-6-15 | 2021-6-10 | 1,001.09 | 否 |
| 合计 | ---- | ---- | 2,963.12 |
2)还款计划、还款资金来源、后续借款计划
报告期内,发行人还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日常经营所得及新增借款。还款 和后续借款计划如下:
还款计划:发行人建立了银行借款台账,登记每笔银行借款的借款日、借 款金额、利率、到期日等借款信息,根据借款台账的到期日,填写《还款申请 表》,经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向银行归还贷款。
后续借款计划:为提前筹备还款资金及其他资金支出事项,发行人按月编 制《资金收支预算表》,计算次月资金需求,由此制定借款计划。财务部填写《贷 款申请表》,经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向银行申请贷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的余额分别为 5,859.24 万元、4,805.00 万元、 5,194.00 万元和 4,279.00 万元。2020 年 6 月末含 2,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其余 全部为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与震雄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多年,报告期内发行人 与震雄铜业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商业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 应付票据全部为应付震雄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
(3)应付账款
1)按项目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按项目区分,公司应付账款的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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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 货款 | 3,121.59 | 79.97% | 3,893.85 | 88.54% |
| 设备及工程款 | 545.28 | 13.97% | 202.13 | 4.60% |
| 其他 | 236.46 | 6.06% | 301.64 | 6.86% |
| 合计 | 3,903.34 | 100.00% | 4,397.62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货款 | 3,160.00 | 86.29% | 3,843.15 | 83.70% |
| 设备及工程款 | 215.02 | 5.87% | 440.59 | 9.60% |
| 其他 | 286.90 | 7.83% | 307.78 | 6.70% |
| 合计 | 3,661.92 | 100.00% | 4,591.52 | 100.00%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4,591.52 万元、3,661.92 万元和 4,397.62 万元,主要包括经营性货款、设备及工 程款等。2018 年末较 2017 年末应付货款余额下降 683.15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18 年四季度收入同比下降,采购相应减少。2019 年末较 2018 年末应付货款上升 733.86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19 年第四季度业绩同比提升,采购相应增加。2020 年 6 月末较 2019 年末下降 494.28 万元主要系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营业收 入下降,采购相应减少。
2)按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按账龄区分,公司应付账款的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账龄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3,881.86 | 99.45% | 4,378.52 | 99.57% |
| 1-2年 | 3.96 | 0.10% | 9.22 | 0.21% |
| 2-3年 | 7.9 | 0.20% | 4.51 | 0.10% |
| 3年以上 | 9.61 | 0.25% | 5.36 | 0.12% |
| 合计 | 3,903.34 | 100.00% | 4,397.62 | 100.00% |
| 账龄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3,647.15 | 99.60% | 4,575.76 | 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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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2年 | 7.36 | 0.20% | 5.42 | 0.12% |
|---|---|---|---|---|
| 2-3年 | 1.93 | 0.05% | 4.86 | 0.11% |
| 3年以上 | 5.48 | 0.15% | 5.48 | 0.12% |
| 合计 | 3,661.92 | 100.00% | 4,591.52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绝大多数集中在一年以内,不存在账龄超 过一年的大额应付款项。
3)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名称、形成原因、账龄、 金额、期后支付情况如下: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供应商名称 | 形成原因 | 账龄 | 金额 | 期后1 个月支 付金额 |
期后1 个月 支付比例 |
| 震雄铜业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3,894.21 | 2,047.07 | 52.57% |
| 宁波世茂铜业股 份有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400.09 | 400.09 | 100.00% |
| 钲威电工科技(江 苏)有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368.31 | 93.35 | 25.35% |
| 杭州远鸿科技有 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328.07 | 327.62 | 99.86% |
| 波林化工(常州)有 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304.04 | 121.56 | 39.98% |
| 合计 | 5,294.72 | 2,989.69 | 56.47% |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供应商名称 | 形成原因 | 账龄 | 金额 | 期后4 个月支 付金额 |
期后4 个月 支付比例 |
| 震雄铜业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5,287.53 | 5,194.00 | 98.23% |
| 江苏正丹化学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521.32 | 521.32 | 100.00% |
| 苏州美昱高分子 材料有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291.09 | 264.19 | 90.76% |
| 杭州远鸿科技有 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247.75 | 247.75 | 100.00% |
| 江西铜业集团铜 材有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206.06 | 206.06 | 100.00% |
| 合计 | 6,553.75 | 6,433.32 | 98.16% |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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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供应商名称 | 形成原因 | 账龄 | 金额 | 期后4 个月支 付金额 |
期后4 个月 支付比例 |
| 震雄铜业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4,999.32 | 4,999.32 | 100.00% |
| 江苏正丹化学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349.75 | 349.75 | 100.00% |
| 波林化工(常州)有 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287.87 | 287.87 | 100.00% |
| 苏州美昱高分子 材料有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213.52 | 155.79 | 72.96% |
| 东莞市烨晟塑料 有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190.40 | 188.77 | 99.14% |
| 合计 | 6,040.86 | 5,981.50 | 99.02% |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供应商名称 | 形成原因 | 账龄 | 金额 | 期后4 个月支 付金额 |
期后4 个月 支付比例 |
| 震雄铜业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5,969.07 | 5,969.07 | 100.00% |
| 江苏正丹化学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480.61 | 480.61 | 100.00% |
| 昆山金凯电线电 缆有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391.37 | 391.37 | 100.00% |
| 欧宝聚合物江苏 有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276.62 | 272.02 | 98.34% |
| 波林化工(常州)有 限公司 |
未达到合同 付款条件 |
1年以内 | 247.38 | 247.38 | 100.00% |
| 合计 | 7,365.05 | 7,360.45 | 99.94%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于期后 4 个月内基本支付,主要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信 用期集中在 0-4 个月之间,公司支付率较合理,符合公司结算政策。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分别为 371.92 万元、226.46 万元、 231.03 万元和 280.46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1.02%、1.18%、1.38%和 2.00%, 占比较低,主要为预收客户的购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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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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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 短期薪酬 | 793.29 | 1,093.11 | 960.85 | 1,057.28 |
| 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
740.57 | 1,005.89 | 867.81 | 951.20 |
| 社会保险费 | 10.22 | 22.43 | 20.39 | 20.21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41 | 15.47 | 14.52 | 9.30 |
| 工伤保险费 | 3.81 | 5.13 | 4.19 | 10.07 |
| 生育保险费 | - | 1.83 | 1.67 | 0.84 |
| 住房公积金 | 2.50 | 3.11 | 3.80 | 1.04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
40.00 | 61.68 | 68.85 | 84.83 |
| 离职后福利-设立提 存计划 |
37.79 | 65.53 | 64.20 | 49.34 |
| 合计 | 831.09 | 1,158.63 | 1,025.05 | 1,106.62 |
公司每月工资于当月计提,下月发放,报告期各期末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包 括尚未发放的工资、计提的年终奖金及尚未缴纳的五险一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应 付职工薪酬变动与公司员工人数变动一致。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的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增值税 | 435.09 | 27.84% | 269.45 | 18.00% |
| 城建税 | 27.28 | 1.75% | 20.64 | 1.38% |
| 企业所得税 | 1,015.22 | 64.96% | 1,175.63 | 78.55%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0.83 | 0.05% | 2.62 | 0.18% |
| 教育费附加 | 16.37 | 1.05% | 12.38 | 0.83% |
| 地方教育附加 | 10.91 | 0.70% | 8.26 | 0.55% |
| 房产税 | 16.76 | 1.07% | - | - |
| 残疾人保障金 | 35.84 | 2.29% | 2.30 | 0.15% |
| 印花税 | 4.66 | 0.30% | 5.44 | 0.36% |
| 合计 | 1,562.95 | 100.00% | 1,496.72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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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 增值税 | 266.01 | 53.65% | 818.27 | 30.83% |
| 城建税 | 19.80 | 3.99% | 48.69 | 1.83% |
| 企业所得税 | 184.50 | 37.21% | 1,714.11 | 64.58%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2.02 | 0.41% | 12.83 | 0.48% |
| 教育费附加 | 11.88 | 2.40% | 29.22 | 1.10% |
| 地方教育附加 | 7.92 | 1.60% | 19.48 | 0.73% |
| 土地使用税 | - | - | 5.24 | 0.20% |
| 残疾人保障金 | 1.52 | 0.31% | 1.99 | 0.08% |
| 印花税 | 2.16 | 0.44% | 4.36 | 0.16% |
| 合计 | 495.81 | 100.00% | 2,654.20 | 100.00%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2,654.20 万元、495.81 万元、1,496.72 万元和 1,562.95 万元,应交税费余额变动 主要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影响。2018 年末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较低系当年 预缴企业所得税较多。
(7)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押金保证金 | 209.30 | 92.84% | 28.89 | 65.46% |
| 拆借款 | 10.00 | 4.44% | 10.00 | 22.66% |
| 其他 | 6.13 | 2.72% | 5.24 | 11.88% |
| 合计 | 225.43 | 100.00% | 44.13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应付利息 | 54.03 | 60.95% | 47.93 | 1.17% |
| 应付股利 | - | - | 1,248.00 | 30.37% |
| 押金保证金 | 3.39 | 3.82% | - | - |
| 拆借款 | 30.00 | 33.85% | 2,813.11 | 6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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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其他 | 1.23 | 1.38% | 0.89 | 0.02% |
| 合计 | 88.64 | 100.00% | 4,109.93 | 100.00% |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4,109.93 万元、 88.64 万元、44.13 万元和 225.43 万元,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拆借款、应付股 利等。
①2017 年末其他应付款前五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单位名称 | 与公司关系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账龄 |
| 赵战兵 | 实际控制人 | 往来款 | 12,775,769.65 | 1年以内 |
| 慎江阀门有限公司 | 绿城项目合作 伙伴 |
绿城项目股份 回购款 |
12,500,000.00 | 2-3年 |
| 温州冠菱机电设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温州冠菱) |
[注] | 绿城项目股份 回购款 |
1,100,000.00 | 2-3年 |
| 林晓燕 | 实际控制人之 配偶 |
往来款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 浙江恒亚科技 | 实际控制人曾 参股公司 |
往来款 | 479,285.11 | 1年以内 |
| 小计 | 27,855,054.76 |
[注]:温州冠菱系绿城项目合作伙伴凤凰投资的相关方。
②其他应付款形成原因和期后支付情况
A、绿城项目股权回购款
a、背景介绍
乐清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绿城置业”)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新亚 电子持有其 10%股份。2013 年 3 月,绿城置业及其股东将全部股权投资和股东 借款债权设立了信托产品,取得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2015 年 3 月,鉴 于绿城置业到期未归还全部欠款,中信信托将股权、债权打包拍卖,被杭州君尔 投资有限公司竞标成功。2015 年 4 月,绿城置业原股东筹集资金通过新亚电子 账户向杭州君尔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用于回购绿城置业股份。由于谈判不成功, 回购失败。杭州君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绿城置业陆续返还资金至新亚电 子账户,用于退款;新亚电子收到退款后,陆续将资金返还给绿城置业原股东, - 未返还部分形成其他应付款 绿城项目股权回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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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历史沿革
| 序 号 |
设立/变更时 间 |
变更前的股权比例 | 变更情况 | 变更后的股权比例 |
|---|---|---|---|---|
| 1 | 2011-07-20 | - | 设立 |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50万元, 持股比例:1%; 浙江前州电器有限公司,出资额:150万元, 持股比例:3%; 乐清市凤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300万 元,持股比例:6%; 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500万元,持 股比例:10%; 宁波世纪现代贸易有限公司,出资额:600 万元,持股比例:12%; 埃克盛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850万元, 持股比例:17%; 浙江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额: 2,550 万元,持股比例:51% |
| 2 | 2012-08-31 |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 50万元,持股比例:1%; 浙江前州电器有限公司,出资额: 150万元,持股比例:3%; 乐清市凤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额:300万元,持股比例:6%; 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500 万元,持股比例:10%; 宁波世纪现代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额:600万元,持股比例:12%; 埃克盛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850 万元,持股比例:17%; 浙江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 资额:2,550万元,持股比例:51% |
股权转让 |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50万元, 持股比例:1%; 上海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250 万元,持股比例:5%; 慎江阀门有限公司,出资额:250万元,持 股比例:5%; 浙江前州电器有限公司,出资额:300万元, 持股比例:6%; 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500万元,持 股比例:10%; 乐清江南酒店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600 万元,持股比例:12%; 乐清市凤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650万 元,持股比例:13%; 埃克盛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900万元, 持股比例:18%; 宁波世纪现代贸易有限公司,出资额:1,500 万元;持股比例:30% |
| 3 | 2013-02-28 |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 50万元,持股比例:1%; 上海煜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额:250万元,持股比例:5%; 慎江阀门有限公司,出资额:250 万元,持股比例:5%; 浙江前州电器有限公司,出资额: 300万元,持股比例:6%; 新亚电子有限公司,出资额:500 万元,持股比例:10%; 乐清江南酒店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额:600万元,持股比例:12%; 乐清市凤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额:650万元,持股比例:13%; 埃克盛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900 万元,持股比例:18%; 宁波世纪现代贸易有限公司,出资 额:1,500 万元;持股比例:30% |
股权转让 | 乐清市凤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50 万 元;持股比例:1%;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50万元; 持股比例:1%;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4,900 万元;持股比例:98% |
| 4 | 2013-06-27 | 乐清市凤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额:50万元;持股比例:1%;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 50万元;持股比例:1%; |
股权转让 | 乐清市凤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50 万 元,持股比例:1%;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50万元, 股比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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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额:4,900 万元;持股比例:98%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4,900万 元,持股比例:98% |
|||
|---|---|---|---|---|
| 5 | 2015-05-26 | 乐清市凤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额:50万元,持股比例:1%;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 50万元,股比例:1%;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 4,900 万元,持股比例:98% |
股权转让 | 乐清市凤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50 万 元,持股比例:1%;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50万元, 持股比例:1%; 杭州君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4,900 万元,持股比例:98% |
| 6 | 2019-04-19 | 乐清市凤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额:50万元,持股比例:1%;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 50万元,持股比例:1%; 杭州君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额:4,900万元,持股比例:98% |
股权转让 | 杭州君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4,900 万元,持股比例:98%; 绿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额:50万元, 持股比例:1%; 姓名:胡来红,出资额:50 万元,持股比 例:1% |
c、经营情况
根据公开渠道查询的绿城置业 2018 年年度报告及企业工商信息,绿城置业 经营状态为正常开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不含土地成片开发)。
d、参股背景
由于当时温州房地产行情较为火热,发行人及其他投资人均对绿城置业项 目未来前景比较看好,认为能够获得较高收益,发行人以财务投资人身份参与 投资。
e、绿城项目的处置过程、真实性、是否存在代持、是否存在法律义务
发行人参股背景为当时温州房地产行情较为火热,发行人及其他投资人均对 绿城置业项目未来前景比较看好,认为能够获得较高收益,发行人以财务投资人 身份参与投资。
根据绿城置业相关文件,2013 年 2 月,发行人出售乐清绿城置业发展有限 公司 500 万元出资额(对应 1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2013 年 2 月 28 日,绿城置业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新亚有限将其持有的绿 城置业对应 500 万元出资额(对应 10%股权)转让给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同日,新亚有限与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新亚 有限拟将其持有的绿城置业 10%股权转让给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款 为 500 万元。
2013 年 2 月 28 日,绿城置业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
上述股权转让实质上系绿城置业原股东将其全部股权和股东借款债权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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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并设立了信托产品,取得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 款。
2015 年 5 月,中信信托行使质权,将绿城置业 98%的股权以及股东借款债 权进行打包拍卖,由杭州君尔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竞标成功拍得。2015 年 5 月 26 日,绿城置业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
2013 年 2 月实施的股权转让其真实目的是为了归集股东股权、股东借款债 权,设立信托产品,从而获得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贷款。2015 年 5 月,中信 信托行使质权,将绿城置业 98%的股权以及股东借款债权进行打包拍卖,由杭州 君尔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竞标成功拍得。2015 年 5 月 26 日,绿城置业完成了本次 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自 2015 年 5 月 26 日,股权变更至杭州君尔投资有限 公司名下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发行人不再就相关资产负有法律义务。
据此,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绿城项目的处置过程真实,不存在代 持情形,自 2015 年 5 月 26 日,股权变更至杭州君尔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工商登记 变更完成之日,发行人不再就相关资产负有法律义务。杭州君尔与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B、往来款
公司及子公司新亚东方因公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向关联方赵战兵、林晓 燕和苏州新亚电通有限公司借入资金。新亚电子向赵战兵、浙江恒亚科技和苏 州新亚电通有限公司拆入的资金于 2018 年已还清;子公司新亚东方因股权转 让,自 2018 年 6 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转让时新亚东方尚有赵 战兵拆借款本息 914.46 万元和林晓燕拆借款本息 101.68 万元未归还。
2)其他应付款中拆借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中拆借款主要包括应付绿城项目款项及关联 方款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债权人 | 性质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关联方合计 | 往来款 | - | - | - | 1,443.11 |
| 绿城项目 | 往来款 | 10.00 | 10.00 | 30.00 | 1,3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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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往来款 | - | - | - | - |
|---|---|---|---|---|---|
| 合计 | 往来款 | 10.00 | 10.00 | 30.00 | 2,813.11 |
①报告期内资金拆入的金额、债权人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和与现金流量 表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单位 名称 |
与公司的 关系 |
年度 | 拆入金额 [注1]① |
归还金额 ② |
收到其他 与筹资活 动有关的 现金③ |
差异①-③ | 支付其他 与筹资活 动有关的 现金④ |
差异②- ④ |
| 赵战兵 | 实际控制 人 |
2017年度 | 550.00 | 550.00 | ||||
| 2018年度 | 3,100.00 | 3,492.58 | 1,850.00 | 1,250.00 [注2] |
3,269.85 | 222.73 [注3] |
||
| 林晓燕 | 实际控制 人之配偶 |
2017年度 | 100.00 | 100.00 | ||||
| 浙江恒 亚电子 科技有 限公司 |
股东黄大 荣控制企 业 |
2017年度 | 1,310.00 | 1,310.00 | 5,270.00 | 3,960.00 [注4] |
5,270.00 | 3,960.00 [注4] |
| 苏州新 亚电通 有限公 司 |
浙江恒亚 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 原持股企 业 |
2017年度 | 3,050.00 | 5,166.77 | 3,050.00 | 5,166.77 | ||
| 2018年度 | 17.60 | 17.60 | ||||||
| 浙江美 硕电气 科技股 份有限 公司 |
友邻企业 | 2017年度 | 950.00 | 950.00 | 950.00 | 950.00 | ||
| 张静华 | 原子公司 新亚东方 股东 |
2017年度 | 11.00 | 11.00 |
-
[注 1]:上述拆入金额不包含计提的资金占用费。赵战兵 2017 年拆入金额 550 万元系子公司 新亚东方向赵战兵拆入金额,未包括新亚电子本部 2017 年底向赵战兵多收回的 727.58 万元。 [注 2]:根据公司与慎江阀门有限公司及赵战兵签订的三方协议,公司应付慎江阀门有限公 司债务 1,250.00 万元由实际控制人赵战兵承接,该金额无现金流。
-
[注 3]:公司应收实际控制人赵战兵控制的利新控股公司购买新亚东方公司股权款 222.73 万 元与公司应付赵战兵的拆借款进行债权债务抵消,该金额无现金流。
-
[注 4]:现金流量表包括了公司为配合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走账 3,960.00 万元。
②资金拆入时间、原因、拆借期限、还款时间、利率、利息金额
a.公司及子公司新亚东方向实际控制人赵战兵拆入资金周转,拆入资金 2017 年按 5%、2018 年按 4.35%的年利率计付资金占用费。具体情况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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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日期 | 借入原因 | 拆入金额 | 归还金额 | 利息 |
| 2017年12月 | 补充运营资金、偿还 贷款、支付供应商货 款等资金需求 |
550.00 | - | 0.15 |
| 2018年1月 | 700.00 | - | 6.62 | |
| 2018年2月 | 850.00 | 700.00 | 4.23 | |
| 2018年3月 | 200.00 | 772.73 | 5.82 | |
| 2018年4月 | - | 350.00 | 6.03 | |
| 2018年5月 | 100.00 | 250.00 | 4.50 | |
| 2018年6月 | - | 70.00 | 1.68 | |
| 2018年7月 | 1,250.00 | 1,349.85 | 0.20 |
b.子公司新亚东方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于 2017 年 11 月向实际控制人 之配偶林晓燕借款 100.00 万元。新亚东方因股权转让,自 2018 年 6 月起不再将 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应付其余额相应转出。新亚东方 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5 月分别按 5%和 4.35%的利率计提 5,277.78 元和 18,125.00 元的利息。
c.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向浙江恒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借 款,款项均已在借款当月还清,明细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拆入金额 | 拆入日期 | 归还日期 | 拆入原因 | 利息 |
| 500.00 | 2017年3月 | 2017年3月 | 补充运营资金、偿还贷 款、支付供应商货款等资 金需求 |
资金占用天 数较少,未 支付利息 |
| 760.00 | 2017年6月 | 2017年6月 | ||
| 50.00 | 2017年11月 | 2017年11月 |
-
d.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向苏州新亚电通有限公司进行借款,款
-
项均已在 2017 年度还清,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拆入金额 | 拆入日期 | 归还日期 | 拆入原因 | 利息 |
| 1,000.00 | 2015年4月 | 2017年4月 | 补充运营资金、偿还 贷款、支付供应商货 款等资金需求 |
2017 年度按 7.2%的年利率计 付利息98.37 万 元 |
| 1,000.00 | 2015年4月 | 2017年12月 | ||
| 1,500.00 | 2017年6月 | 2017年7月 | 资金占用天数较 少,未支付利息 |
|
| 750.00 | 2017年7月 | 2017年7月 | ||
| 800.00 | 2017年10月 | 2017年10月 |
e.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分别于 2017 年 8 月和 2017 年 10 月向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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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借款 500.00 万元和 450.00 万元,款项均已于 当月归还,未支付利息。
f.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张静华于 2016 年 12 月将 11.00 万元汇入 子公司新亚东方,新亚东方于 2017 年 1 月将上述款项打还给张静华,未支付利 息。
③资金拆入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财务部门编制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货币资金的收入、支付及相关 事宜进行了规定。同时,公司已建立资金支付的授权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的权 限和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针对关联方资金拆借,公司为完善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确保公司治理符 合相关监管要求,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严格限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且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 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 案》,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确认。
④拆借借款利息支出与利润表的勾稽情况:
| 年度 | 资金拆出利息支 出(万元) |
利润表中利息支 出(万元) |
差异(万元) | 备注 |
|---|---|---|---|---|
| 2017年度 | 99.05 | 1,323.78 | 1,224.73 | [注] |
| 2018年度 | 30.89 | 803.88 | 772.98 | |
| 2019年度 | - | 361.89 | 361.89 |
[注]:差异系银行贷款利息及票据贴现利息。
⑤拆借利息支出与非经常性损益表的勾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 “ ” 号 非经营性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不包 括向非金融企业支付的资金占用费,拆借利息支出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⑥债权人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是 否存在实质和潜在关联关系
| 单位名称 | 与公司的关系 | 是否存在实质和 潜在关联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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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战兵 | 实际控制人 | 是 |
|---|---|---|
| 林晓燕 | 实际控制人之配偶 | 是 |
| 浙江恒亚科技 | 黄大荣持股65%,且担任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黄定余持股29%;实际控制 人赵战兵曾持股25%,现已转让 |
是 |
| 苏州新亚电通 | 浙江恒亚科技曾持股39.94% | 是 |
|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友邻企业 | 否 |
| 张静华 | 原子公司新亚东方股东 | 否 |
⑦利率及利息支出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相关情形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赵战兵的资金拆借均为短期临时资金周转,已参考一年 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的利率计付利息。与苏州新亚电通资金拆借其中 2,000.00 万元系长期借款,根据借款协议约定按 7.2%的利息计付利息。公司资 金拆入利息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的相关情况。
2 、非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系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主要非流动负 债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长期借款
截至 2020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长期借款。截至 2019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 余额为 1,922.79 万元,系 2019 年 4 月,发行人根据资金需求计划向银行借入 3 年期抵押借款,并于 2020 年上半年提前偿还。
(2)递延收益
各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收益的余额分别为 50.13 万元、43.17 万元和 261.41 万元和 244.81 万元,全部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三)偿债能力及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 、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 财务指标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 31 日 |
2018 年12 月 31 日 |
2017 年12 月 31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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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财务指标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 31 日 |
2018 年12 月 31 日 |
2017 年12 月 31 日 |
|---|---|---|---|---|
| 流动比率(倍) | 3.09 | 2.66 | 2.14 | 1.19 |
| 速动比率(倍) | 2.55 | 2.10 | 1.69 | 0.95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5.09% | 33.56% | 40.28% | 60.42%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
7,389.01 | 15,401.33 | 14,363.49 | 9,653.38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81.81 | 40.12 | 16.80 | 6.68 |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
同行业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对比如下:
| 公司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20 年6 月30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 流动比 率 |
速动比 率 |
流动比 率 |
速动比 率 |
流动比 率 |
速动比 率 |
流动比 率 |
速动比 率 |
|
| 沃尔核材 | 1.25 | 0.94 | 1.15 | 0.85 | 0.87 | 0.67 | 0.87 | 0.61 |
| 日丰股份 | 3.26 | 1.63 | 3.45 | 1.68 | 1.75 | 1.44 | 1.46 | 1.16 |
| 景弘盛 | 2.20 | 1.77 | 1.84 | 1.36 | 1.94 | 1.52 | 1.93 | 1.49 |
| 均值 | 2.24 | 1.45 | 2.15 | 1.30 | 1.52 | 1.21 | 1.42 | 1.09 |
| 本公司 | 3.09 | 2.55 | 2.66 | 2.10 | 2.14 | 1.69 | 1.19 | 0.95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017 年末,公司对烟台北方城的长期应收款未收回,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较同行业公司相对较低。2018 年,公司剥离了烟台北方城投资,回笼资金,当 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提升,高于同行业。
(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析
同行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对比如下:
| 公司 | 2020 年 6 月30 日 |
2019 年 12 月31 日 |
2018 年 12 月31 日 |
2017 年 12 月31 日 |
|---|---|---|---|---|
| 沃尔核材 注1 |
58.45% | 57.40% | 57.71% | 53.07% |
| 日丰股份 | 23.21% | 24.04% | 44.03% | 52.28% |
| 景弘盛 | 37.66% | 45.73% | 43.38% | 43.06% |
| 均值 | 39.77% | 42.39% | 48.37% | 49.47% |
| 本公司 | 25.09% | 33.56% | 40.28% | 60.42% |
注 1:沃尔核材披露数据为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非电线电缆业务;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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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 公司)分别为 60.42%、40.28%、33.56%和 25.09%,2017 年由于受到烟台北方城 长期应收款的影响,公司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较高,但 2018 年处置烟台长期 应收款后回笼资金,偿还了短期借款,导致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总体偿债能力 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的运营活动,在公司自有资金 紧张的情况下,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形式缓解短期资金压力。报告期内公司的短 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7,700.00 万元、8,950.00 万元、4,165.76 万元和 2,963.12 万 元,呈现逐年减少的态势,尤其是 2018 年末短期借款余额较 2017 年末明显减 少。主要原因是 2018 年公司处置了烟台北方城的长期应收款,该次处置导致公 司当年减少长期应收款 8,538.64 万元,增加银行存款 10,321.08 万元,明显缓解 了公司的资金压力,导致短期借款减少,资产负债率降低。处置长期应收款也 引起公司流动资产增加,长期资产减少,所以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随之提高。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及回款情况保持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良 好,因此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在报告期内逐步提升,资产负债率也相应降 低。
(3)偿债能力的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均保持在合理的水平,短 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不断提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较 高,偿债能力较强。此外,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 情况,且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表外融资等影响偿债能力的事项。
公司于 2018 年处置烟台长期应收款后回笼资金,偿债能力提升并持续改 善,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且大于每年的利息支出。报告期内不存在银行借款违约的情况。综上所述,保 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债务风险。
2 、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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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财务指标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1.59 | 3.58 | 3.23 | 3.35 |
| 存货周转率(次) | 3.57 | 7.91 | 8.04 | 8.12 |
| 固定资产周转率 | 7.45 | 17.43 | 16.09 | 16.00 |
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表:
(1)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公司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沃尔核材 注 |
1.23 | 2.92 | 3.14 | 3.33 |
| 日丰股份 | 1.79 | 4.20 | 4.69 | 4.59 |
| 景弘盛 | 2.66 | 2.74 | 2.92 | 3.43 |
| 均值 | 1.89 | 3.29 | 3.58 | 3.78 |
| 本公司 | 1.59 | 3.58 | 3.23 | 3.35 |
注:沃尔核材披露数据为公司整体数据,非电线电缆业务。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公司注重对客户信用资质评估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应收 账款周转率总体比较稳定,销售回款良好,和同行业水平相当。
(2)存货周转率(次)
| 公司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沃尔核材 | 2.32 | 5.48 | 5.14 | 4.59 |
| 日丰股份 | 4.22 | 9.38 | 10.89 | 10.07 |
| 景弘盛 | 3.77 | 6.08 | 7.53 | 8.75 |
| 均值 | 3.44 | 6.98 | 7.85 | 7.80 |
| 本公司 | 3.57 | 7.91 | 8.04 | 8.12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比较稳定,与同行业相比无明显差异。
(3)固定资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指标对比如下:
| 公司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沃尔核材 | 0.85 | 1.96 | 1.97 | 2.18 |
| 日丰股份 | 5.95 | 13.27 | 14.14 | 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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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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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弘盛 | 5.56 | 9.57 | 9.12 | 8.01 |
|---|---|---|---|---|
| 均值 | 4.12 | 11.42 | 11.63 | 10.64 |
| 公司 | 7.45 | 17.43 | 16.09 | 16.00 |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平均净值。沃尔核材披露数据 为公司整体数据,非电线电缆业务,周转率差异较大,拟不纳入对比范围。
公司固定资产以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为主。报告 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波动总体平稳。
相对于可比上市公司,公司的固定资产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一方面,公 司产品质量良好,客户群体稳定,业务订单需求较为充沛,产能利用率始终保 持较高水平;另一方面,受募投项目实施、业务扩张等因素的影响,同行业上 市公司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多,故导致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高于行业平均水 平。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4)资产周转能力的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 转率等周转率水平和同行业公司相比无异常,且报告期内相对保持稳定,显示出 公司良好的营运管理能力。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营业收入 | 40,691.03 | 92,866.15 | 89,653.64 | 87,433.56 |
| 减:营业成本 | 31,139.34 | 72,517.37 | 71,498.12 | 68,691.59 |
| 营业利润 | 6,814.56 | 14,264.99 | 12,635.88 | 7,554.11 |
| 净利润 | 5,221.37 | 10,831.13 | 10,481.09 | 4,747.05 |
(一)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总体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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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主营业务收入 | 40,280.18 | 98.99% | 91,973.20 | 99.04% |
| 其他业务收入 | 410.84 | 1.01% | 892.95 | 0.96% |
| 合计 | 40,691.03 | 100.00% | 92,866.15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主营业务收入 | 88,709.26 | 98.95% | 86,455.74 | 98.88% |
| 其他业务收入 | 944.37 | 1.05% | 977.82 | 1.12% |
| 合计 | 89,653.64 | 100.00% | 87,433.56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 98%以上,主营 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边角废料的销售。
2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划分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 制线 |
29,739.99 | 73.83% | 71,041.41 | 77.24% |
| 特种线材 | 6,445.21 | 16.00% | 14,837.78 | 16.13% |
| 高频数据线材 | 2,186.03 | 5.43% | 2,713.58 | 2.95% |
| 汽车电子线材 | 831.13 | 2.06% | 2,356.18 | 2.56% |
| 胶料 | 341.12 | 0.85% | 1,024.25 | 1.11% |
| 充电桩模块 | - | - | - | - |
| 鼻梁条 | 736.70 | 1.83% | - | - |
| 小计 | 40,280.18 | 100.00% | 91,973.20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 制线 |
71,378.49 | 80.46% | 70,149.93 | 81.14% |
| 特种线材 | 12,127.78 | 13.67% | 11,051.10 | 1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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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高频数据线材 | 2,164.94 | 2.44% | 2,480.49 | 2.87% |
|---|---|---|---|---|
| 汽车电子线材 | 2,073.55 | 2.34% | 1,941.65 | 2.25% |
| 胶料 | 883.09 | 1.00% | 822.83 | 0.95% |
| 充电桩模块 | 81.40 | 0.09% | 9.74 | 0.01% |
| 小计 | 88,709.26 | 100.00% | 86,455.74 | 100.00% |
报告期内,按产品类型划分,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包括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材、汽车电子线材、特种线材、高频数据线材、胶料和充电桩模块、鼻梁条等。 报告期内,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收入占比均超过 70%,是公司现阶段销售 的最主要产品。其次是特种线材,销售占比分别为 12.78%、13.67%、16.13%和 16.00%;高频数据线材的销售占比依次为 2.87%、2.44%、2.95%和 5.43%;汽车 电子线材销售占比依次为 2.25%、2.34%、2.56%和 2.06%。另外,报告期内公司 还有少量胶料和充电桩模块、鼻梁条的销售收入,自产胶料主要为满足企业自身 生产需要,多余对外销售;充电桩模块收入来源于报告期内子公司新亚东方,该 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对外出售。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
| 内销 | 35,156.68 | 87.28% |
80,095.85 | 87.09% |
| 外销 | 5,123.51 | 12.72% |
11,877.34 | 12.91% |
| 小计 | 40,280.18 | 100.00% |
91,973.20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
| 内销 | 76,698.34 | 86.46% | 73,632.58 | 85.17% |
| 外销 | 12,010.93 | 13.54% | 12,823.16 | 14.83% |
| 小计 | 88,709.26 | 100.00% | 86,455.74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85.17%、86.46%、87.09%和 87.28%, 内销收入金额和占比均呈现增长态势。从精细电子产业链来看,除终端品牌商的 分布具备全球化特征外,其上游配套供应商主要集中在中国及其他亚洲地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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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内公司主要重心在于发展国内市场。
1)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境外销售客户所在地的 影响
发行人境外销售区域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
| 亚洲 | 3,637.48 | 71.00% |
7,767.87 | 65.40% |
| 保税区 | 985.00 | 19.23% |
3,080.54 | 25.94% |
| 其他地区 | 501.02 | 9.78% |
1,028.94 | 8.66% |
| 小计 | 5,123.51 | 100.00% |
11,877.34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主营业务收入 | 占比 | |
| 亚洲 | 7,466.63 | 62.17% | 7,553.21 | 58.90% |
| 保税区 | 3,650.13 | 30.39% | 4,679.59 | 36.49% |
| 其他地区 | 894.17 | 7.44% | 590.36 | 4.60% |
| 小计 | 12,010.93 | 100.00% | 12,823.16 | 100.00% |
注:保税区销售,需要报关出口,所以作为外销客户。亚洲包含的销售区域主要为泰国、越 南、印尼、马来西亚等地区。
通过上表可知,发行人境外销售区域主要分布在亚洲和保税区,上述区域受 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比 较稳定。
2)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境外销售终端客户的影 响
发行人所处行业上下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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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71 x 1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电子线材行业属于制造过程的中间产业,电子线材生产厂商一般直接向线束 和连接器加工厂商供货,线束加工厂商完成加工组装后再向终端品牌厂商供货。 终端品牌厂商的需求将决定上游市场的增长速度和技术发展方向。
发行人境外销售客户主要为保税区和亚洲区域的线束加工厂商,终端客户主 要为三星电子、LG、三菱电机、佳能、日立、索尼、松下等国际知名电子电器 品牌厂商,上述品牌厂商在境外采购线束并加工成成品对外销售,受国际贸易政 策变化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的直接影响较小。
(3)主营业务收入按客户类型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数贸易型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客户类型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生产型客户 | 39,807.42 | 98.83% | 90,959.03 | 98.90% |
| 贸易型客户 | 472.76 | 1.17% | 1,014.17 | 1.10% |
| 合计 | 40,280.18 | 100.00% | 91,973.20 | 100.00% |
| 客户类型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生产型客户 | 87,707.92 | 98.87% | 85,758.00 | 99.19% |
| 贸易型客户 | 1,001.34 | 1.13% | 697.74 | 0.81% |
| 合计 | 88,709.26 | 100.00% | 86,455.74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直销模式进行销售,同时存在少数贸易类客户,贸易类 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 697.74 万元、1,001.34 万元、1,014.17 万元和 472.76 万元, 占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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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 度 |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 收入 |
变动 比例 |
主营业 务收入 |
变动 比例 |
主营业 务收入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 控制线 |
29,739.99 | 71,041.41 | -0.47% | 71,378.49 | 1.75% | 70,149.93 |
| 特种线材 | 6,445.21 | 14,837.78 | 22.35% | 12,127.78 | 9.74% | 11,051.10 |
| 高频数据线材 | 2,186.03 | 2,713.58 | 25.34% | 2,164.94 | -12.72% | 2,480.49 |
| 汽车电子线材 | 831.13 | 2,356.18 | 13.63% | 2,073.55 | 6.79% | 1,941.65 |
| 胶料 | 341.12 | 1,024.25 | 15.98% | 883.09 | 7.32% | 822.83 |
| 充电桩模块 | - | - | - | 81.40 | 735.83% | 9.74 |
| 鼻梁条 | 736.70 | - | - | - | - | - |
| 小计 | 40,280.18 | 91,973.20 | 3.68% | 88,709.26 | 2.61% | 86,455.74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86,455.74 万元、88,709.26 万元、 91,973.20 万元和 40,280.18 万元。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分别增长 2.61%和 3.68%。 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增长。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主营业务产品的销售量和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 产品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 度 |
|---|---|---|---|---|---|---|---|
| 数额 | 数额 | 变动 幅度 |
数额 | 变动 幅度 |
数额 | ||
| 消费电子 及工业控 制线材 |
单价(元/公里) | 246.58 | 253.27 | -2.05% | 258.58 | 6.88% | 241.93 |
| 销量(万公里) | 120.61 | 280.50 | 1.61% | 276.04 | -4.80% | 289.95 | |
| 特种线材 | 单价(元/公里) | 391.43 | 463.42 | 15.15% | 402.45 | 7.17% | 375.54 |
| 销量(万公里) | 16.47 | 32.02 | 6.25% | 30.13 | 2.40% | 29.43 | |
| 汽车电子 线材 |
单价(元/公里) | 518.30 | 450.01 | 5.89% | 425.00 | 6.03% | 400.82 |
| 销量(万公里) | 1.60 | 5.24 | 7.31% | 4.88 | 0.72% | 4.84 | |
| 高频数据 线材 |
单价(元/公里) | 446.05 | 417.63 | 3.73% | 402.63 | -26.39% | 546.99 |
| 销量(万公里) | 4.90 | 6.50 | 20.84% | 5.38 | 18.57% | 4.53 |
注:由于各类产品规格型号繁多,不同型号的产品价格差别很大,为便于分析只取平均价格, 均价=销售收入/销量。
(1)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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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销售收入、单价及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 picture [382 x 2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单价及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变动的影 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期间 |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金额 | 单价变动影响金额 | 合计 |
| 2019年度较2018年度 | 1,151.92 | -1,489.00 | -337.09 |
| 2018年度较2017年度 | -3,365.67 | 4,594.23 | 1,228.57 |
2018 年,主要由于浙江恒亚科技交易数量下降,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 线产品销量较上年下降 4.80%,基于铜价等因素支撑销售单价较上年上涨 6.88%, 最终销售收入较上年略涨 1.75%,基本持平。
2019 年,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产品销量较上年上升 1.61%,基于铜价 因素导致销售单价较上年下降 2.05%,最终销售收入较上年略降 0.47%,基本持 平。
1)销售单价
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采取“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模式。2017-2020 年 6 月,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年度平均单价先涨后跌,与铜价变动趋势基本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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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7 x 19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剔除铜价变动后,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的销售单价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销售单价(元/公里)① | 246.58 | 253.27 |
258.58 | 241.93 |
| 单位销售成本(元/公里) | 198.83 | 203.25 |
211.10 | 195.95 |
| 其中:铜丝(元/公里)② | 154.37 | 159.47 |
165.72 | 151.02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4.20 | 46.80 | 48.80 | 46.92 |
| 较2017年铜价变动幅度③ | -6.15% | -0.26% | 3.85% | - |
| 铜价变动对销售单价和单位销 售成本影响(元/公里)④ |
-9.50 | -0.41 |
6.38 | - |
| 剔除铜价变动后的单位销售均 价(元/公里)⑤ |
256.08 | 253.68 |
252.19 | 241.93 |
注:③=(目标年度铜采购均价-2017 年铜采购均价)/目标年度铜采购均价;④=②*③;⑤= - ① ④,下同。
剔除铜价后,2017-2018 年,公司的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销售单价上升 4.24%,主要原因系为满足空调、电动工具等行业客户对产品升级改造的要求, 公司增加了部分设备控制用线的销售,该部分线材为多芯线,在设计和柔性、安 全性方面更优,同时单价也更高。2018-2020 年 6 月,销售单价比较稳定。
2)销售数量
发行人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产品报告期内分季度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千米 | 单位:万千米 | 单位:万千米 | 单位:万千米 | 单位:万千米 |
|---|---|---|---|---|
| 销售季度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第一季度 | 49.00 | 63.36 | 72.49 |
63.80 |
| 第二季度 | 71.61 | 69.12 | 74.01 |
7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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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第三季度 | - | 68.87 | 63.35 | 74.13 |
|---|---|---|---|---|
| 第四季度 | - | 79.15 | 66.21 | 80.26 |
| 合计 | 120.61 | 280.50 | 276.04 | 289.95 |
2018 年度,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销售量为 276.04 万公里,与 2017 年相比 略有下降,降幅为 4.80%。发行人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销量下降的原因主要包 括两个方面:①主动减少与浙江恒亚科技的关联交易;②宏观经济的影响。
①发行人与浙江恒亚科技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自启动 IPO 后,主动减少与浙江恒亚科技的关联交易。2017-2018 年, 发行人向浙江恒亚科技销售的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数量如下:
单位:万千米
| 单位:万千米 | ||
|---|---|---|
| 销售季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第一季度 | 2.77 | 3.78 |
| 第二季度 | 3.18 | 5.13 |
| 第三季度 | 0.25 | 4.94 |
| 第四季度 | 0.28 | 4.04 |
| 合计 | 6.48 | 17.89 |
2018 年,发行人与浙江恒亚科技的关联交易下降明显,但由于节余的产能 完全转移至其他客户存在时间滞后,所以导致 2018 年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销 量下降。扣除浙江恒亚科技关联交易的影响后发行人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销量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米
| 单位:万千米 | |||
|---|---|---|---|
| 销售季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变动率 |
| 第一季度 | 69.72 | 60.02 | 16.15% |
| 第二季度 | 70.83 | 66.65 | 6.28% |
| 第三季度 | 63.09 | 69.19 | -8.81% |
| 第四季度 | 65.93 | 76.21 | -13.50% |
| 合计 | 269.57 | 272.07 | -0.92% |
扣除发行人与浙江恒亚科技关联交易的影响后,发行人 2018 年消费电子及 工业控制线销量与 2017 年相比下降 0.92%,略微下滑。但通过上表分季度对比 可知,2018 年上半年发行人销量同比上升,2018 年下半年出现明显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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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②宏观经济的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 办公、工业控制设备等多个行业,与宏观经济联系较为紧密。2017 年,我国 GDP 当季同比增长率均维持在 6.7%-6.8%,宏观经济平稳运行。2018 年年中开始,由 于受到贸易保护主义等因素影响,国内经济增长放缓,GDP 当季同比增长率跌 破 6.5%。
宏观经济增速的变动影响国民消费水平,短期内会对消费电子行业市场需求 造成影响。2017 年,得益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等因素影响,消费电子行业市场 需求保持高速增长;2018 年年中,由于国内经济增长放缓,不安情绪蔓延,导 致消费电子行业市场需求遇冷,全年呈现高开低走趋势。
2017-2018 年,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终端客户销售变动如下: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
|---|---|---|---|---|---|
| 证券代码 | 公司简称 |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
2017 年度 同比增长率 |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
2018 年度 同比增长率 |
| 600690.SH | 青岛海尔 | 1,592.54 | 33.75% | 1,833.17 | 12.17% |
| 000921.SZ | 海信家电 | 334.88 | 25.28% | 360.20 | 7.56% |
| 000333.SZ | 美的集团 | 2,407.12 | 51.35% | 2,618.20 | 8.23% |
| 000521.SZ | 长虹美菱 | 167.97 | 34.09% | 174.90 | 4.12% |
| 000418.SZ | 小天鹅A | 213.85 | 30.91% | 236.37 | 10.53% |
| CAJ.N | 佳能 | 2,361.64 | 16.51% | 2,445.74 | -3.14% |
| 005930.KS | 三星电子 | 14,635.66 | 25.94% | 14,931.00 | 1.75% |
| 6753.T | 夏普 | 1,433.69 | 13.19% | 1,460.85 | 1.89% |
注 1:以上数据来自 Wind,夏普年报期间与其他公司存在差异,2018 年营业收入为 2018.4.1-2019.3.31 期间收入。
2018 年,受下半年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终端客户销 售收入增长放缓。终端客户根据市场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进而影响上游线材供应 商销量。鉴于 2018 年年中市场需求减弱,终端客户减少了 2018 年下半年生产备 货,导致发行人 2018 年下半年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销量下降。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 2018 年销量与上年相比略有下滑,但经过国内政 策的调整和发行人自身采取措施积极应对,2019 年已停止下滑趋势,具体分析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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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①市场需求
A、在国内外形势比较复杂的情形下,国内政策不断调整,尽力化解经济冲 突风险,同时国家积极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振兴实体经济,发展流通扩大 消费,充分释放下游市场需求;
B、消费电子产品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尽管短期内宏观经济增速放 缓会影响消费者的暂时购买需求,但是从长期来看,消费电子产品需求存在刚性, 市场需求不会随着宏观经济放缓而持续下降;
C、消费电子产品作为消耗品,存量市场存在更新换代需求。同时,随着消 费结构和观念的提升,消费电子产品结构升级的节奏也在加快。
②发行人应对措施
A、公司利用行业内积累的品牌和声誉积极开拓新客户,2018 年向东莞锐升、 惠利普等客户送样检测,2019 年开始放量交付;另外,公司近年来新开拓的高 岭电子、苏州住电装等日资客户,由于合作稳定,获得客户信任,交易量也在逐 年增加;
B、公司加强与现有重点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凭借可靠性优、种类丰富的 产品进一步扩大对重点客户如 MIRAE 的销售份额;同时,天津津阳、泺金泰克 等直接客户,由于终端客户整合供应商等原因,终端客户订单向优质供应商集中, 导致直接客户销量增加,相应对新亚电子线材采购增加。
由于上述因素,2019 年,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销量合计 280.50 万千 米,高于 2018 年销量 276.04 万千米,销量同比上升。 (2)特种线材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线材销售收入、单价及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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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4 x 20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线材单价及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变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期间 |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金额 | 单价变动影响金额 | 合计 |
| 2019年度较2018年度 | 757.91 | 1,952.09 | 2,710.00 |
| 2018年度较2017年度 | 265.71 | 810.96 | 1,076.68 |
2018 年,公司特种线材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基于铜价等因素支 撑销售单价较上年上涨 7.17%,最终,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1,076.68 万元,增幅 9.74%。
2019 年,公司特种线材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6.25%,基于产品结构变动 等因素导致销售单价上升 15.15%,最终,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2,710.00 万元, 增幅 22.35%。
1)销售单价
公司特种线材采取“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模式。2017-2018 年,特种线材年 度平均单价持续上涨,与铜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9 年,特种线材平均单价 与铜价变动趋势相反。2020 年 1-6 月,特种线材平均单价与铜价变动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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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7 x 20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剔除铜价变动后,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线材的销售单价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销售单价(元/公里) | 391.43 | 463.42 | 402.45 |
375.54 |
| 单位销售成本(元/公里) | 274.84 | 327.05 | 282.95 | 261.59 |
| 其中:铜丝(元/公里) | 179.51 | 225.63 | 193.78 |
174.81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4.20 | 46.80 | 48.80 |
46.92 |
| 较2017年铜价变动幅度 | -6.15% | -0.26% | 3.85% | - |
| 铜价变动对销售单价和单位 销售成本影响(元/公里) |
-11.05 | -0.58 | 7.47 |
- |
| 剔除铜价变动后的单位销售 均价(元/公里) |
402.47 | 464.00 | 394.98 |
375.54 |
剔除铜价后,报告期内,公司的特种线材销售单价持续上升, 2018 年和 2019 年的增幅分别为 5.18%和 17.47%, 2018 年增幅的主要原因系空调等家用电器行 业客户对耐高温线材需求增长,该等线材经过辐照工艺,单价更高。2019 年单 价增幅显著提升的原因系特种线材中单价较高的交联线材销售占比明显提升。
2)销售数量
公司所销售的特种线材主要包括交联线材和铁氟龙线材,产品应用于家用电 器、汽车、计算机、工业控制设备及新能源科技等各种领域。
2018 年度,特种线材销售量为 30.13 万公里,销售量与 2017 年度基本持平。
2019 年度,公司特种线材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6.25%,主要由于近年来 新开拓的高岭电子、亨通光电(600487.SH)等客户,由于合作稳定,获得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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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信任,交易数量增加。
(3)高频数据线材
报告期内,公司高频数据线材销售收入、单价及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 picture [404 x 18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高频数据线材单价及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变动的影响情况如 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期间 |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金额 | 单价变动影响金额 | 合计 |
| 2019年度较2018年度 | 451.14 | 97.50 | 548.64 |
| 2018年度较2017年度 | 460.71 | -776.25 | -315.54 |
2018 年,公司与安费诺合作开发的高频数据线材持续放量交付,销售量较 2017 年度增加 18.57%。但是,由于高频数据线材产品随着交货量的持续放大, 部分产品价格有所下调,同时部分销售单价较高的产品占比下降,导致整体销售 均价较 2017 年下降 26.39%,综合影响导致销售收入较上年减少 315.54 万元,降 幅 12.72%。
2019 年,公司销售单价与 2018 年相比略微上升 3.73%,由于开拓立讯精密 (002475.SZ)等新客户,公司高频数据线材产品销售数量与 2018 年相比增加 20.84%,最终,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 548.64 万元,增幅 25.34%。
1)销售单价
公司高频数据线材采取“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模式,由于其毛利率较高, 高频数据线材目标毛利受公司议价能力、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影响较大,受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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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变动的影响有限。2017-2020 年 6 月,高频数据线材年度平均单价与铜价变动趋 势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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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铜价变动后,报告期内,公司高频数据线材的销售单价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销售单价(元/公里) | 446.05 | 417.63 | 402.63 |
546.99 |
| 单位销售成本(元/公里) | 218.16 | 238.43 | 241.01 |
235.95 |
| 其中:铜丝(元/公里) | 89.92 | 99.63 | 101.11 |
92.41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4.20 | 46.80 | 48.80 | 46.92 |
| 较2017年铜价变动幅度 | -6.15% | -0.26% | 3.85% | - |
| 铜价变动对销售单价和单 位销售成本影响(元/公 里) |
-5.53 | -0.26 | 3.90 |
- |
| 剔除铜价变动后的单位销 售均价(元/公里) |
451.58 | 417.89 | 398.73 |
546.99 |
2018 年度,公司高频数据线材剔除铜价变动影响后的销售单价为 398.73 元/ 公里,较 2017 年度下降 27.10%,变动原因主要系:
①单价调整:公司与安费诺合作开发的高频数据线材持续放量交付,但是由 于高频数据线材产品随着交货量的持续放大,部分产品价格有所下调;
②产品结构调整:2018 年,安费诺调整采购计划,减少了部分单价较高的 存储器传输 SAS 线材的采购,导致平均单价下降。
2019 年,公司高频数据线材剔除铜价变动影响后的销售单价为 417.89 元/ 公里,较 2018 年度上升 4.80%,变动原因主要系公司向安费诺增加了部分工艺 更高、更节能的 SAS 线材的销售,导致平均售价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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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0 年 1-6 月,公司高频数据线材剔除铜价变动影响后的销售单价为 451.58 元/公里,较 2019 年度单价明显提升,主要系 2020 年上半年终端客户服务器升 级换代,公司销售了部分技术含量更高且单价更高的线材,导致平均售价上升。 2)销售数量
2018 年度,公司高频数据线材销售量为 5.38 万公里,较 2017 年度增加 18.57%,销售量增长原因主要系终端客户需求增长,公司与安费诺合作开发高频 数据线材,报告期内实现量产交付。
公司高频数据线材主要应用于数据服务器行业,2017-2018 年度,终端客户 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单位:亿元 | |||||
|---|---|---|---|---|---|
| 证券代码 | 公司简称 | 2017 年 营业收入 |
2017 年 增长率 |
2018 年 营业收入 |
2018 年 增长率 |
| 000977.SZ | 浪潮信息 | 254.88 | 101.21% | 469.41 | 84.17% |
| HPQ | 惠普 注 |
3,505.88 | 5.27% | 4,138.79 | 18.05% |
| DELL.N | 戴尔 注 |
4,970.43 | 16.63% | 6,078.95 | 22.30% |
注:惠普和戴尔为海外上市公司,年报时间与 A 股不一致,两家公司年度收入数据为当年 2.1 至下年 1.31 期间收入。
通过上表可知,随着数据服务器行业蓬勃发展,高频数据线材终端客户销售 增长较快,对服务器配套线材需求增加,带动了公司高频数据线材销售增长。
2019 年度,公司高频数据线材销售量为 6.50 万公里,较 2018 年度增加 20.84%,主要系公司与立讯精密(002475.SZ)等新客户在 2019 年开展合作,并 在下半年实现量产销售。
(4)汽车电子线材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线材销售收入、单价及销量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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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7 x 18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线材单价及销量变动对销售收入变动的影响情况如 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期间 | 销售数量影响金额 | 单价变动影响金额 | 合计 |
| 2019年度较2018年度 | 151.65 | 130.98 | 282.63 |
| 2018年度较2017年度 | 13.96 | 117.94 | 131.90 |
2018 年,汽车电子线材销售量与上年基本持平,受铜价波动影响,销售单 价较上年增长 6.03%,最终,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 131.90 万元,增幅 6.79%。 2019 年,公司汽车电子线材销售量与上年相比增长 7.31%,销售单价与上年 相比上升 5.89%,最终,销售收入较上年增加 282.63 万元,增幅 13.63%。
1)销售单价
公司汽车电子线材采取“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模式。2017-2018 年度,汽车 电子线材年度平均单价持续上涨,与铜价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19-2020 年 6 月, 汽车电子线材平均单价与铜价变动趋势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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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416 x 19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剔除铜价变动后,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线材的销售单价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销售单价(元/公里) | 518.30 | 450.01 | 425.00 | 400.82 |
| 单位销售成本(元/公里) | 399.76 | 355.49 | 347.86 | 330.75 |
| 其中:铜丝(元/公里) | 326.58 | 295.67 | 290.13 | 276.91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4.20 | 46.80 | 48.80 | 46.92 |
| 较2017年铜价变动幅度 | -6.15% | -0.26% | 3.85% | - |
| 铜价变动对销售单价和 单位销售成本影响(元/ 公里) |
-20.10 | -0.76 | 11.18 | - |
| 剔除铜价变动后的单位 销售均价(元/公里) |
538.40 | 450.77 | 413.82 | 400.82 |
剔除铜价后,2017-2018 年,公司的汽车电子线材销售单价总体比较稳定。 2019-2020 年 6 月,公司的汽车电子线材销售单价上升,主要系 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公司在华南市场提高美标汽车线销售比例,部分型号由于材质要求高, 直径较粗,单价远高于普通汽车线,从而拉高了平均销售单价。
2)销售数量
2018 年度,公司汽车电子线材销售量为 4.88 万公里,与 2017 年度持平。
2019 年度,公司汽车电子线材销售量为 5.24 万公里,与 2018 年度相比增长 7.31%,主要系公司 2019 年新开发的浙江通发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客户实现量产 销售,带来销量提升。
(5)主要产品销量下降趋势是否具有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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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发行人主要产品报告期内销量如下:
单位:万千米
| 产品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 线材 |
120.61 | 280.50 | 276.04 | 289.95 |
| 特种线材 | 16.47 | 32.02 | 30.13 | 29.43 |
| 汽车电子线材 | 1.60 | 5.24 | 4.88 | 4.84 |
| 高频数据线材 | 4.90 | 6.50 | 5.38 | 4.53 |
通过上表可知,特种线材、汽车电子线材、高频数据线材报告期内销量逐年 增长,不存在销量下滑情形。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 2018 年销量与上年相比略有下滑,但经过国内政 策的调整和发行人自身采取措施积极应对,2019 年已停止下滑趋势。
2020 年一季度,在湖北地区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导致全 国大面积停工,短期内会影响企业正常开工和产品销售,进而影响公司主要产品 的销量。疫情属于偶发事项,长期来看,公司生产的精细电子线材应用领域广, 终端产品具有明显的需求刚性,公司作为细分行业龙头,已形成显著的规模、客 户和品牌优势,销量下滑不具有连续性。
综上,公司部分产品 2018 年销量存在下滑情形,但 2019 年销量已回升。2020 年尽管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销量可能存在波动情形,但从长 期来看,公司的产品市场需求存在一定刚性,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下滑不具有连续 性。
4 、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销售回款单位与销售合同的往来客户不一致的情 况,主要系回款方与往来客户为母子公司或受同一主体控制,由于集团资金统一 调配,因此存在通过母子公司或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公司向发行人支付货款的情 况。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营业收入 | 40,691.03 | 92,866.15 | 89,653.64 | 87,433.56 |
| 第三方回款 | - | 86.39 | 314.74 | 3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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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 0.09% 0.35% 0.35%
2017 至 2019 年度,与公司存在销售往来的客户通过其他单位回款的金额分 别为 303.05 万元、314.74 万元和 86.39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35%、0.35% 和 0.09%,比例较小。
公司的第三方回款是偶发事项,是基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主要系由于客户交 易习惯及其集团内部资金安排等原因,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均较小,具有商业 合理性。
(1)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监高及其关 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报告期内通过第三方回款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 时间 | 回款方 | 客户 | 客户与回款方 关系 |
与公司是否 存在关联关 系 |
|---|---|---|---|---|
| 2017年6 月 |
铜陵市耐迪丝电 器有限公司 |
安徽省铜陵泰成实业 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 人 |
否 |
| 2017年9 月 |
珠海光纬金电科 技有限公司 |
芜湖光纬金电科技有 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否 |
| 武汉光纬金电科技有 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否 | ||
| 石家庄光纬金电科技 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否 | ||
| 2017年10 月 |
杭州华虹电子设 备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华虹电器有限公 司 |
同一实际控制 人 |
否 |
| 2018年3 月 |
珠海光纬金电科 技有限公司 |
长沙光纬金电科技有 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否 |
| 武汉光纬金电科技有 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否 | ||
| 芜湖光纬金电科技有 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否 | ||
| 石家庄光纬金电科技 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否 | ||
| 2018年5 月 |
青岛海诺特电器 有限公司 |
相变能源科技(青岛) 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 人 |
否 |
| 2018年11 月 |
上海安钦贸易有 限公司 |
上海皓朔实业有限公 司 |
同一实际控制 人 |
否 |
| 2019年12 月 |
杭州华虹电子设备 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华虹电器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否 |
| 2019年12 月 |
胡纪舜 | 浙江紫瑞电子有限公司 | 客户实际控制人 之亲属 |
否 |
第三方回款的付款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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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货款归属 纠纷的情况。
(2)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是否勾稽一致,是否具有可验证性,销售 循环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的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均系客户指定,并且公司要求与相关 客户、代付款方签署委托付款三方协议,明确约定客户及付款方的相关义务,回 款金额均可以匹配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公司定期监控第三方回款情况并与客 户对账确认,具有可验证性;公司报告期内对第三方回款要求内部审批并签署三 方协议、与客户对账单的内控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不影响销售循环内部控制有 效性的认定。
(二)营业成本分析
1 、营业成本总体构成情况
-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主营业务成本 | 30,786.65 | 98.87% | 71,731.38 | 98.92% |
| 其他业务成本 | 352.69 | 1.13% | 785.99 | 1.08% |
| 合计 | 31,139.34 | 100.00% | 72,517.37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主营业务成本 | 70,639.04 | 98.80% | 67,857.82 | 98.79% |
| 其他业务成本 | 859.07 | 1.20% | 833.78 | 1.21% |
| 合计 | 71,498.12 | 100.00% | 68,691.59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均在 99%左右,公司主营业务集中,业务 模式稳定,主营业务成本保持稳定。
-
(2)公司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
-
1)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
公司采用逐步结转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车间划分为半成品车间和产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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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其中半成品车间按产品类别划分为绞线车间和胶料车间,产品车间按产 品生产工艺的特性划分为成缆车间、编织车间、押出车间和高频线车间等。公 司按照各产品的规格参数、质量要求及工艺配方特点编制详细的标准 BOM 表, 通过公司 ERP 系统核算产品成本。
2)直接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法
①材料成本归集与分摊原则:生产成本科目下设置直接材料科目,直接材 料按照车间设置辅助明细。生产部门领用材料时需填写领料单,包括原料名 称、数量、领料车间,各车间直接材料按照所在车间归集。财务部门先计算材 料消耗定额,然后各车间实际耗用直接材料金额与材料消耗定额的差异在各明 细产品之间按标准材料总成本进行分配。
②直接人工归集与分摊原则:生产成本科目下设置直接人工科目,直接人 工按照车间设置辅助明细,各车间生产工人薪酬根据所在车间归集。各车间直 接人工在完工产品之间按各产品实际或标准总工时占实际或标准总工时比率进 行分配。
③制造费用归集与分摊原则:制造费用科目项下设置二级科目,明细包括 折旧费、薪酬、物料消耗、水电费、外协加工费等,同时按照车间设置辅助明 细。折旧费用主要为生产设备及生产用房的折旧费用,按照设备使用部门进行 归集;薪酬系根据各车间归集对应的车间管理人员薪酬;物料消耗主要为各车 间领用辅料等,按照实际领用车间进行归集;水电费按动力机修部门实际发生 额进行归集,各车间按照实际使用量进行分配;外协加工费主要为特种线材类 产品辐照加工的费用直接计入对应产品;其他支出主要为设备日常维修等,可 以按车间归集的按车间归集,不能按车间归集的按照各车间生产工时分摊。各 车间制造费用在完工产品之间按各产品实际或标准总工时占实际或标准总工时 比率进行分配。
④生产成本项目归集后在半成品或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
月初在产品余额和当月生产成本归集金额构成当月生产成本总额,月末在 产品根据盘点的在产品数量,由于原材料成本在产品中所占比重较大,且主要 原材料在各车间开始生产时一次全部投入,因此按照在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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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含铜量及其他材料工艺消耗定额成本计算期末在产品成本,其他成本均由 完工产品承担。
3)已销售产成品成本的结转
月末财务部根据期初产成品数量及成本与本期完工入库的产成品数量及成 本以及已实现销售数量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当月的销售成本,从库存商品或发出 商品科目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2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要素分类: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要素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直接材料 | 27,761.56 | 90.17% | 65,742.60 | 91.65% |
| 直接人工 | 1,559.97 | 5.07% | 3,016.90 | 4.21% |
| 制造费用 | 1,465.12 | 4.76% | 2,971.88 | 4.14% |
| 合计 | 30,786.65 | 100.00% | 71,731.38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直接材料 | 64,785.92 | 91.71% | 62,446.55 | 92.03% |
| 直接人工 | 2,821.87 | 3.99% | 2,500.58 | 3.69% |
| 制造费用 | 3,031.25 | 4.29% | 2,910.68 | 4.29% |
| 合计 | 70,639.04 | 100.00% | 67,857.82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类,且 各类成本占比结构整体较为稳定。
公司直接材料主要包括铜丝、PVC 粉、胶料等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较高。报告期内直接材料逐年增长,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变化存在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逐年增长,2018 年与 2019 年分别同比增长 321.29 万元和 195.02 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工资水平的调整,生产人员工资保持增长, 使得直接人工保持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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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水电费、折旧费、人员工资及机物料消耗等。报告期 内,公司制造费用逐年上涨,主要由于:1)产量影响:产量增加带动人员工资、 水电及各类机物料消耗等增长;2)新增购置机器设备:报告期内公司逐年新增 购置机器设备,导致设备折旧费、修理费增长。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划分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 主营业务成本 | 占比 | 主营业务成本 | 占比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 制线材 |
23,980.95 | 77.89% | 57,010.37 | 79.48% |
| 特种线材 | 4,525.43 | 14.70% | 10,471.68 | 14.60% |
| 高频数据线材 | 1,069.17 | 3.47% | 1,549.22 | 2.16% |
| 汽车电子线材 | 641.05 | 2.08% | 1,861.27 | 2.59% |
| 胶料 | 279.05 | 0.91% | 838.84 | 1.17% |
| 鼻梁条 | 291.00 | 0.95% | - | - |
| 小计 | 30,786.65 | 100.00% | 71,731.38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主营业务成本 | 占比 | 主营业务成本 | 占比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 制线材 |
58,271.91 | 82.49% | 56,816.75 | 83.73% |
| 特种线材 | 8,526.75 | 12.07% | 7,697.84 | 11.34% |
| 汽车电子线材 | 1,697.20 | 2.40% | 1,602.23 | 2.36% |
| 高频数据线材 | 1,295.93 | 1.83% | 1,069.96 | 1.58% |
| 胶料 | 755.01 | 1.07% | 659.55 | 0.97% |
| 充电桩模块 | 92.25 | 0.13% | 11.48 | 0.02% |
| 小计 | 70,639.04 | 100.00% | 67,857.82 | 100.00% |
报告期内,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成本占比约 80%,是公司现阶段的最主 要销售产品;其次是特种线材,成本占比分别为 11.34%、12.07%、14.60%和 14.70%;高频数据线材与汽车电子线材主营业务成本占比较低。另外,报告期内 公司还有少量成本来源于胶料、鼻梁条和充电桩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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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营业成本、直接材料成本、单位成本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1)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 1)营业成本、直接材料成本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销量、营业成本、直接材料变动情况如下表列示: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数量 | 金额/数量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 销售数量(万公里) | 120.61 | 280.50 | 4.45 | 1.61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4.20 | 46.80 | -2.00 | -4.10 |
| 营业成本(万元) | 23,980.95 | 57,010.37 | -1,261.54 | -2.16 |
| 直接材料(万元) | 22,000.37 | 52,749.93 | -1,362.88 | -2.52 |
(续上表)
| (续上表) | ||||
|---|---|---|---|---|
| 项 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数量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金额/数量 | |
| 销售数量(万公里) | 276.04 | -13.91 | -4.80 | 289.95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8.80 | 1.88 | 4.00 | 46.92 |
| 营业成本(万元) | 58,271.91 | 1,455.16 | 2.56 | 56,816.75 |
| 直接材料(万元) | 54,112.81 | 1,271.22 | 2.41 | 52,841.59 |
2018 年较 2017 年,营业成本、直接材料的增幅分别为 2.56%、2.41%;2019 年较 2018 年,营业成本、直接材料的降幅分别为 2.16%、2.52%。营业成本中直 接材料占比较大,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销量、单位成本变动对营业成本、直接材 料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9 年度较2018 年 | 2019 年度较2018 年 | 2018 年较2017 年 | 2018 年较2017 年 | |
|---|---|---|---|---|---|
| 影响金额 | 比例(%) | 影响金额 | 比例(%) | ||
| 营业成本 |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金额 | 939.29 | -74.46 | -2,725.88 | -187.32 |
| 单位成本变动影响金额 | -2,200.83 | 174.46 | 4,181.04 | 287.32 | |
| 小 计 | -1,261.54 | 100.00 | 1,455.16 | 100.00 | |
| 直接材料 成本 |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金额 | 872.25 | -64.00 | -2,535.16 | -199.43 |
| 单位材料成本变动影响金 | -2,235.13 | 164.00 | 3,806.39 | 2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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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 | |||||
|---|---|---|---|---|---|
| 小 计 | -1,362.88 | 100.00 | 1,271.22 | 100.00 |
备注:上期单位成本和销售数量分别为 P0 和 Q0,本期单位成本和销量分别为 P1 和 Q1;销 售数量变动对本期营业成本的影响金额计算公式为=(Q1-Q0)P0,单位成本变动对本期营 业成本的影响金额计算公式为=(P1-P0)Q1。直接材料成本计算方法相同。下同。
2018 年较 2017 年,营业成本增长 1,455.16 万元,其中直接材料增长 1,271.22 万元。主要系原材料铜丝采购价格上升 4.00%,同时受销售结构变动等因素影响, 导致单位成本增加较多。但由于 2018 年销售数量下降 4.80%,最终营业成本和 直接材料较上年基本持平。
2019 年较 2018 年,营业成本下降 1,261.54 万元,其中直接材料下降 1,362.88 万元。主要系原材料铜丝采购价格下降 4.10%。但由于 2019 年销售数量 上升 1.61%,最终营业成本和直接材料较上年基本持平,略有下降。
2)单位成本和单位直接材料成本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千米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 单位销售成本 | 198.83 | -4.42 | -2.17 | 203.25 | -7.85 | -3.72 |
|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 182.41 | -5.65 | -3.00 | 188.06 | -7.97 | -4.06 |
(续上表)
| (续上表) | ||||
|---|---|---|---|---|
| 项 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金额 | |
| 单位销售成本 | 211.09 | 15.15 | 7.73 | 195.95 |
|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 196.03 | 13.79 | 7.57 | 182.24 |
①单位成本变动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单位成本的变动分别为 7.73%、-3.72% 和-2.17%,单位成本的变动受铜丝采购价格变动影响较大。主要原材料铜丝采购 价格的变动分别为 4.00%、-4.10%和-5.56%,单位直接材料的变动基本与铜丝采 购价格变动基本一致。
②单位直接材料变动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单位直接材料变动幅度分别为 7.57%、-4.06%和-3.00%。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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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92%,直接材料中铜丝占比约 83%。
剔除主要原材料铜的单价变动后,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的 单位材料成本如下: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单位材料成本(元/公里)① | 182.41 | 188.06 | 196.03 | 182.24 |
| 其中:铜丝(元/公里)② | 154.37 | 159.47 | 165.72 | 151.02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4.20 | 46.80 | 48.80 | 46.92 |
| 较2017年铜价变动幅度③ | -6.15% | -0.26% | 3.85% | - |
| 铜价变动对单位材料成本影 响(元/公里)④ |
-9.50 | -0.41 | 6.38 | - |
| 剔除铜价变动后的单位材料 成本(元/公里)⑤ |
191.91 | 188.47 | 189.64 | 182.24 |
| 单位材料成本较上年变动率 | 1.83% | -0.62% | 4.06% | - |
注:④=②*③;⑤=①-④,下同。
剔除铜价波动后,2018 年,公司的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单位材料成本略 有上升,增幅为 4.06%,主要系受产品销售结构变动的影响,为满足空调、电动 工具等行业客户对产品升级改造的要求,公司增加了部分设备控制用线的销售, 该部分线材为多芯线,在设计和柔性、安全性方面更优,同时单位成本也更高。 2019 年和 2020 年 1-6 月,剔除主要原材料铜的单价变动后,单位成本较为稳定。
(2)特种线材
1)营业成本、直接材料成本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数量 | 金额/数量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 销售数量(万公里) | 16.47 | 32.02 | 1.88 | 6.25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4.20 | 46.80 | -2.00 | -4.10 |
| 营业成本(万元) | 4,525.43 | 10,471.68 | 1,944.94 | 22.81 |
| 直接材料(万元) | 3,963.45 | 9,492.70 | 1,895.63 | 24.95 |
(续上表)
| (续上表) | ||||
|---|---|---|---|---|
| 项 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数量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金额/数量 | |
| 销售数量(万公里) | 30.13 | 0.71 | 2.40 | 2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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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8.80 | 1.88 | 4.00 | 46.92 |
|---|---|---|---|---|
| 营业成本(万元) | 8,526.75 | 828.91 | 10.77 | 7,697.84 |
| 直接材料(万元) | 7,597.07 | 775.81 | 11.37 | 6,821.26 |
2018 年较 2017 年,营业成本、直接材料的增幅分别为 10.77%、11.37%。 2019 年较 2018 年,营业成本、直接材料的增幅分别为 22.81%、24.95%。营业 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较大,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特种线材销量、单位成本变动对营业成本、直接材料的影响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9 年较2018 年 | 2018 年较2017 年 | |||
| 影响金额 | 比例(%) | 影响金额 | 比例(%) | ||
| 营业成 本 |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 金额 |
532.87 | 27.40 | 185.09 | 22.33 |
| 单位成本变动影响 金额 |
1,412.07 | 72.60 | 643.82 | 77.67 | |
| 小计 | 1,944.94 | 100.00 | 828.91 | 100.00 | |
| 直接材 料成本 |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 金额 |
474.77 | 25.05 | 164.01 | 21.14 |
| 单位材料成本变动 影响金额 |
1,420.86 | 74.95 | 611.80 | 78.86 | |
| 小计 | 1,895.63 | 100.00 | 775.81 | 100.00 |
2018 年较 2017 年,营业成本增长 828.91 万元,其中直接材料增长 775.81 万元。公司特种线材产品销量增长 2.40%,变动较为平稳,基于铜丝采购价格及 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销售单位成本上涨 8.17%,营业成本、直接材料较上年 有所增长。
2019 年较 2018 年,营业成本增长 1,944.94 万元,其中直接材料增长 1,895.63 万元。公司特种线材产品销量增长 6.25%,同时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销售单 位成本上涨 15.59%,营业成本、直接材料较上年有所增长。
2)单位成本和单位直接材料成本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公里
| 单位:元/公里 | 单位:元/公里 | 单位:元/公里 | ||||
|---|---|---|---|---|---|---|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 单位销售成本 | 274.84 | -52.22 | -15.97 | 327.05 | 44.10 | 1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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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240.71 -55.77 -18.81 296.48 44.38 17.60
| 项 目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金额 | |
| 单位销售成本 | 282.95 | 21.36 | 8.17 | 261.59 |
|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 252.10 | 20.30 | 8.76 | 231.80 |
①单位成本变动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线材单位成本的变动分别为 8.17%、15.59%和-15.97%, 单位成本变动受到原材料采购单价的变动以及产品销售结构变化的影响。2018 年和 2019 年,线径较粗的线材销售占比逐渐增加,导致单位成本呈现上升趋势; 2020 年 1-6 月单位成本较低的低烟无卤线材销售占比增加,导致单位成本呈现下 降趋势。
②单位材料成本变动及原因
报告期内,特种线材单位材料成本的变动幅度分别为 8.76%、17.60%和 -18.81%。特种线材直接材料中铜丝占比约 75%,铜丝采购价格的变动对单位材 料影响较大。
剔除主要原材料铜的单价变动后,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线材的单位材料成本 如下: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单位材料成本(元/公里) | 240.71 | 296.48 | 252.10 | 231.80 |
| 其中:铜丝(元/公里) | 179.51 | 225.63 | 193.78 | 174.81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4.20 | 46.80 | 48.80 | 46.92 |
| 较2017年铜价变动幅度 | -6.15% | -0.26% | 3.85% | - |
| 铜价变动对单位材料成本影 响(元/公里) |
-11.05 | -0.58 | 7.47 | - |
| 剔除铜价变动后的单位材料 成本(元/公里) |
251.75 | 297.06 | 244.64 | 231.80 |
| 单位材料成本较上年变动率 | -15.25% | 21.43% | 5.54% | - |
剔除铜价波动后,报告期内,公司的特种线材单位材料成本的增幅分别为 5.54%和 21.43%,2019 年单位材料成本上升较大主要系应用于光伏等行业的交 联线材和铁氟龙线材需求增长,该等线材线径较粗,单位材料耗用大,单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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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近 2,500.00 元,导致单位材料成本上升较大。剔除上述线材后单位材料成本 2019 年的增长率为 4.90%;2020 年 1-6 月单位材料成本下降较大主要系应用于光伏等 行业的交联线材和铁氟龙线材需求下降,剔除上述线材后单位材料成本 2020 年 1-6 月的增长率为-5.32%。
(3)高频数据线材
1)营业成本、直接材料成本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数量 | 金额/数量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销售数量(万公里) | 4.90 | 6.50 | 1.12 | 20.84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4.20 | 46.80 | -2.00 | -4.10 |
| 营业成本(万元) | 1,069.17 | 1,549.22 | 253.29 | 19.55 |
| 直接材料(万元) | 700.22 | 986.37 | 182.71 | 22.73 |
(续上表)
| (续上表) | ||||
|---|---|---|---|---|
| 项 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数量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金额/数量 | |
| 销售数量(万公里) | 5.38 | 0.84 | 18.57 | 4.53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8.80 | 1.88 | 4.00 | 46.92 |
| 营业成本(万元) | 1,295.93 | 225.97 | 21.12 | 1,069.96 |
| 直接材料(万元) | 803.66 | 121.23 | 17.77 | 682.43 |
2018 年较 2017 年,营业成本、直接材料的增幅分别为 21.12%、17.77%, 2019 年较 2018 年,营业成本、直接材料的增幅分别为 19.55%、22.73%。营业 成本中直接材料占约 62%,营业成本和直接材料变动趋势相近。
报告期内,高频数据线材销售数量及单位成本变动对营业成本和直接材料的 影响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9 年较2018 年 | 2018 年较2017 年 | |||
| 影响金额 | 比例(%) | 影响金额 | 比例(%) | ||
| 营业成 本 |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 金额 |
270.05 | 106.62 | 198.73 | 87.95 |
| 单位成本变动影响 金额 |
-16.76 | -6.62 | 27.24 | 12.05 | |
| 小计 | 253.29 | 100.00 | 225.97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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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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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材 料成本 |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 金额 |
167.47 | 91.66 | 126.75 | 104.55 |
|---|---|---|---|---|---|
| 单位材料成本变动 影响金额 |
15.24 | 8.34 | -5.52 | -4.55 | |
| 小计 | 182.71 | 100.00 | 121.23 | 100.00 |
报告期内,销售数量的变动对营业成本的影响占比 80%以上,高频数据线材 营业成本的变动受销售数量影响较大,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和直接材料成本随销售 数量的增加而增加。公司与安费诺公司合作开发的高频数据线材逐步量产交付, 2018 年销售量较 2017 年度增长 18.57%。2019 年公司积极拓展新客户,进一步 推动了公司高频数据线销售规模的扩大。
2)单位成本和单位直接材料成本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公里
| 单位:元/公里 | 单位:元/公里 | 单位:元/公里 | ||||
|---|---|---|---|---|---|---|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 单位销售成本 | 218.16 | -20.28 | -8.50 | 238.43 | -2.58 | -1.07 |
|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 142.88 | -8.93 | -5.88 | 151.81 | 2.34 | 1.57 |
(续上表)
| (续上表) | ||||
|---|---|---|---|---|
| 项 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金额 | |
| 单位销售成本 | 241.01 | 5.07 | 2.15 | 235.95 |
|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 149.46 | -1.03 | -0.68 | 150.49 |
①单位成本变动及原因
公司高频数据线材单位成本的变动分别为 2.15%、-1.07%和-8.50%,高频数 据线材生产工序较多,工时耗用较高,原材料中铜丝占比不高,单位成本与铜丝 采购价格波动趋势不完全一致。2018 年和 2019 年高频数据线材单位成本较为稳 定,2020 年 1-6 月较 2019 年单位成本下降 8.50%,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强市场开 拓,公司高频数据线材销售数量增长;同时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销售单位成 本下降,营业成本和直接材料成本有所下降。
②单位材料成本变动及原因
报告期内,单位材料成本的增幅分别为-0.68%、1.57%和-5.88%,2020 年 1-6 月较 2019 年单位材料成本下降 5.88%,主要系单位成本较低的 ULPVC 线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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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占比增加,导致单位成本呈现下降趋势。
(4)汽车电子线材
1)营业成本、直接材料成本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数量 | 金额/数量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销售数量(万公里) | 1.60 | 5.24 | 0.36 | 7.31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 克) |
44.20 | 46.80 | -2.00 | 4.10 |
| 营业成本(万元) | 641.05 | 1,861.27 | 164.06 | 9.67 |
| 直接材料(万元) | 591.16 | 1,735.52 | 162.14 | 10.31 |
(续上表)
| (续上表) | ||||
|---|---|---|---|---|
| 项 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数量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金额/数量 | |
| 销售数量(万公里) | 4.88 | 0.03 | 0.72 | 4.84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 克) |
48.80 | 1.88 | 4.00 | 46.92 |
| 营业成本(万元) | 1,697.20 | 94.97 | 5.93 | 1,602.23 |
| 直接材料(万元) | 1,573.38 | 92.52 | 6.25 | 1,480.86 |
2018 年较 2017 年,营业成本、直接材料的增幅分别为 5.93%、6.25%,2019 年较 2018 年,营业成本、直接材料的增幅分别为 9.67%、10.31%。营业成本中 直接材料占比较大,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汽车电子线材销售数量及单位成本变动对营业成本和直接材料的 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 目 | 2019 年较2018 年 | 2018 年较2017 年 | |||
| 影响金额 | 比例(%) | 影响金额 | 比例(%) | ||
| 营业 成本 |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金额 | 124.13 | 75.66 | 11.52 | 12.13 |
| 单位成本变动影响金额 | 39.94 | 24.34 | 83.45 | 87.87 | |
| 小 计 | 164.06 | 100.00 | 94.97 | 100.00 | |
| 直接 材料 成本 |
销售数量变动影响金额 | 115.07 | 70.97 | 10.65 | 11.51 |
| 单位材料成本变动影响 金额 |
47.06 | 29.03 | 81.87 | 88.49 | |
| 小 计 | 162.14 | 100.00 | 92.5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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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8 年较 2017 年,营业成本增长 94.97 万元,其中直接材料增长 92.52 万 元。汽车电子线材销售量与上年基本持平,销售数量的变动对营业成本、直接材 料成本的影响较小。受铜丝采购价格波动影响,单位成本较上年增长 5.17%,营 业成本和直接材料成本有所增长。
2019 年较 2018 年,营业成本增长 164.06 万元,其中直接材料增长 162.14 万元。2019 年公司加强市场开拓,公司汽车电子线材销售数量增长比例为 7.31%; 同时产品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销售单位成本上涨 2.19%,营业成本和直接材料成 本有所增长。
2)单位成本和单位直接材料成本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 单位:元/公里 | 单位:元/公里 | 单位:元/公里 | 单位:元/公里 | 单位:元/公里 | 单位:元/公里 | |
|---|---|---|---|---|---|---|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成本 | 399.76 | 44.28 | 12.46 | 355.49 | 7.63 | 2.19 |
|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 368.66 | 37.19 | 11.22 | 331.47 | 8.99 | 2.79 |
(续上表)
| (续上表) | ||||
|---|---|---|---|---|
| 项 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金额 | |
| 单位销售成本 | 347.86 | 17.10 | 5.17 | 330.75 |
| 单位直接材料成本 | 322.48 | 16.78 | 5.49 | 305.70 |
①单位成本变动及原因
公司汽车电子线材单位成本的变动分别为 5.17%、2.19%和 12.46%,公司汽 车电子线材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约 92%,直接材料中铜丝占比约 89%,单 位成本变动受到原材料采购单价的变动以及产品销售结构变化的影响。
②单位材料成本变动及原因
报告期内,汽车电子线材单位材料成本的增幅分别为 5.49%、2.79%和 11.22%。2018 年单位材料成本的变动主要受铜丝采购价格上涨的影响,2019 年 和 2020 年 1-6 月单位材料成本的上升主要受到销售结构的变化影响。
剔除主要原材料铜的单价变动后,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线材的单位销售 成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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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单位材料成本(元/公里) | 368.66 | 331.47 | 322.48 | 305.70 |
| 其中:铜丝(元/公里) | 326.58 | 295.67 | 290.13 | 276.91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4.20 | 46.80 | 48.80 | 46.92 |
| 较2017年铜价变动幅度 | -6.15% | -0.26% | 3.85% | - |
| 铜价变动对单位材料成本 影响(元/公里) |
-20.10 | -0.76 | 11.18 | - |
| 剔除铜价变动后的单位材 料成本(元/公里) |
388.75 | 332.23 | 311.30 | 305.70 |
| 单位材料成本较上年变动 率 |
17.01% | 6.72% | 1.83% | - |
剔除铜价波动后,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电子线材单位成本增幅分别为 1.83%、6.72%和 17.01%。2018 年较 2017 年变动稳定。2019 年起,公司在华南 市场提高美标汽车线销售比例,部分型号由于材质要求高,直径较粗,材料耗费 高,单位成本较高。
4 、制造费用的明细及各部分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金额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
| 职工薪酬 | 346.42 | 740.23 | 53.60 |
7.81% |
| 折旧费用 | 333.42 | 642.94 | 33.99 |
5.58% |
| 委外加工 | 226.54 | 468.74 | 84.06 |
21.85% |
| 水电费 | 377.24 | 990.87 | 49.94 |
5.31% |
| 物料消耗 | 71.97 | 221.05 | -24.88 |
-10.12% |
| 修理费 | 60.91 | 98.23 | -16.06 |
-14.05% |
| 其 他 | 24.93 | 23.08 | -6.79 |
-22.73% |
| 小 计 | 1,441.43 | 3,185.14 | 173.86 |
5.77% |
(续上表)
| (续上表) | ||||
|---|---|---|---|---|
| 项 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金额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金额 | |
| 职工薪酬 | 686.63 | 47.56 |
7.44% |
639.07 |
| 折旧费用 | 608.95 | 70.72 |
13.14% |
538.23 |
| 委外加工 | 384.68 | 35.23 |
10.08% |
349.46 |
| 水电费 | 940.93 | 16.30 |
1.76% |
92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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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物料消耗 | 245.93 | 25.24 |
11.44% |
220.68 |
|---|---|---|---|---|
| 修理费 | 114.29 | 29.94 |
35.50% |
84.35 |
| 其 他 | 29.87 | -16.45 |
-35.51% |
46.32 |
| 小 计 | 3,011.28 | 208.54 |
7.44% |
2,802.74 |
(1)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均系车间管理辅助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保公积金,呈逐年上涨 趋势,2018 年和 2019 年增长幅度分别为 7.44%和 7.81%,报告期内车间组长的 人数相对稳定,薪酬的变动主要受公司薪酬水平上升的影响,职工薪酬变化合 理。
(2)折旧费用
折旧费用均系为生产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报告期内增长幅度分别为 13.14%和 5.58%,主要系主要系公司为提高产能,报告内新增加机器设备导致 折旧费用增加,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新增专用设备原值分别为 612.98 万元和 363.09 万元。
(3)委外加工
公司委外加工费用主要辐照加工费用,报告期增长幅度分别为 10.08%和 21.85%,主要系由于客户对耐高温线材的需求增加,该等线材须经辐照加工。 (4)水电费
公司的能源消耗主要系电力,2018 年较 2017 年水电费增长 1.76%,产量下 降 2.09%,2019 年较 2018 年水电费增长 5.31%,产量上升 3.97%,水电费增长 幅度均高于产量增长幅度,主要系工艺较复杂、单位耗电较多的高频线产量增 加较多,同时自制半成品胶料的自制比例有所增加所致。
(5)物料消耗
物料消耗主要包括车间使用的周转材料和辅料配件等,该类型材料价格较 低,且无法对应到特定产品,公司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2018 年,物料消 耗增长较多,主要系每台绞线机需配备铁轴,鉴于 2017 年末和 2018 年初订单增 长较多,2018 年新增购置绞线机 12 台,铁轴的耗用量增加。2017 年和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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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比较稳定。
(6)修理费
修理费用主要系车间日常设备维修发生的费用。公司 2017-2018 年维修费持 续增加,主要系公司产能持续满负荷,为保障安全高效生产,公司注重机器设 备保养维护,同时公司为改善机器性能,对部分机器进行维修改造,导致修理 费用增加;另 2018 年公司对胶料车间水管、防撞栏等进行改造,导致 2018 年修 理费有所增加。2019 年厂房设备运转良好,修理费略有下降。
(7)其他
其他主要系车间办公室费用、劳动保护费等,2018 年较 2017 年减少较大主 要原因为 2016 年 12 月新厂转固,新车间开始使用,2017 年新车间发生一些零 星费用,2018 年开始车间已进入正常生产状态,发生的费用减少。
5 、电能耗用合理性分析
| 项 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数量 | 数量 | 变动率 | 数量 | 变动率 | 数量 | |
| 电线单芯线产量 (万千米) |
162.29 | 391.90 | 3.47% | 378.77 | -0.61% | 381.11 |
| 高频数据线材产量 (万千米)1 |
6.69 | 8.85 | 32.68% | 6.67 | 23.06% | 5.42 |
| 合 计 | 168.98 | 400.75 | 3.97% | 385.44 | -0.28% | 386.53 |
| 电量耗用(万度) | 554.10 | 1,534.42 | 5.90% | 1,448.89 | 2.34% | 1,415.82 |
注 1:高频数据线材产量统计过程中主要计算绕包工序的产能和绕包产量的配比关系,因此 统计所有单对高频数据线材的产量,统计过程中需要将贴合高频数据线材按照芯数折算成单 对高频数据线材的数量。
(1)2018 年电量耗用增幅 2.34%,合计产量下降 0.28%,主要系随着公司 与安费诺公司合作开发的高频数据线材持续放量交付,高频数据线材产量 2018 年增长 23.06%,由于此类线材生产耗用时间较长,耗费的电能较高,导致高频 车间耗电量增幅 12.60%;同时 2017 年 9 月和 2018 年 9 月各新增了一台空压机, 空压机主要为设备提供空气压力,耗电量较高,空压机的耗电量增长 9.79%。剔 除高频车间和空压机后的电量与单芯线产量匹配关系如下:
| 项目 | 2018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数量 | 变动率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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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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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8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
| 数量 | 变动率 | 数量 | |
| 电线单芯线产量(万千米) | 378.77 | -0.61% | 381.11 |
| 剔除高频车间和空压机后 的电量耗用(万度) |
1,140.35 | 0.36% | 1,136.25 |
(2)2019 年电量耗用增幅 5.90%,合计产量上升 3.97%,主要系公司积极 拓展新客户,进一步推动了公司高频数据线销售规模的扩大,高频数据线材产量 2019 年增长 32.68%,由于此类线材生产耗用时间较长,耗费的电能较高,导致 高频车间耗电量增幅 12.60%。剔除高频车间后的电量与单芯线产量匹配关系如 下:
| 项 目 | 2019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 数量 | 变动率 | 数量 | |
| 电线单芯线产量(万千米) | 391.90 | 3.47% | 378.77 |
| 剔除高频车间后的电量耗用 (万千瓦时) |
1,183.80 | 3.81% | 1,140.35 |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过程中无需利用蒸汽、燃料,公司能源耗用主要来自 于电能。
(三)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 、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主营业务毛利 | 占比 | 主营业务毛利 | 占比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 5,759.04 | 60.66% | 14,031.03 | 69.32% |
| 特种线材 | 1,919.77 | 20.22% | 4,366.10 | 21.57% |
| 高频数据线材 | 1,116.87 | 11.76% | 1,164.36 | 5.75% |
| 汽车电子线材 | 190.08 | 2.00% | 494.92 | 2.45% |
| 胶料 | 62.07 | 0.65% | 185.41 | 0.92% |
| 鼻梁条 | 445.70 | 4.69% | - | - |
| 小计 | 9,493.53 | 100.00% | 20,241.82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主营业务毛利 | 占比 | 主营业务毛利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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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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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 13,106.58 | 72.53% | 13,333.17 | 71.69% |
|---|---|---|---|---|
| 特种线材 | 3,601.04 | 19.93% | 3,353.27 | 18.03% |
| 高频数据线材 | 869.02 | 4.81% | 1,410.53 | 7.58% |
| 汽车电子线材 | 376.35 | 2.08% | 339.42 | 1.83% |
| 胶料 | 128.08 | 0.71% | 163.28 | 0.88% |
| 充电桩模块 | -10.84 | -0.06% | -1.75 | -0.01% |
| 小计 | 18,070.22 | 100.00% | 18,597.92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状况良好,主要来自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特种线材、高频数据线材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各期间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特种线材和高频数据线材为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度分别为 97.31%、97.27%、 96.64%和 92.65%,占比比较稳定。受以上三种产品销售毛利的影响,2018 年及 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较上一年度下降 527.70 万元和上升 2,171.60 万 元。
2 、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构成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类型分类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 产品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 度 |
|---|---|---|---|---|---|---|---|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变动 | 毛利率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 制线 |
19.36% | -0.39% | 19.75% | 1.39% | 18.36% | -0.64% | 19.01% |
| 特种线材 | 29.79% | 0.36% | 29.43% | -0.27% | 29.69% | -0.65% | 30.34% |
| 高频数据线材 | 51.09% | 8.18% | 42.91% | 2.77% | 40.14% | -16.72% | 56.86% |
| 汽车电子线材 | 22.87% | 1.86% | 21.00% | 2.86% | 18.15% | 0.67% | 17.48% |
| 胶料 | 18.20% | 0.09% | 18.10% | 3.60% | 14.50% | -5.34% | 19.84% |
| 充电桩模块 | - | - | - | - | -13.32% | 4.60% | -17.92% |
| 鼻梁条 | 60.50% | - | - | - | - | - | - |
|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 率 |
23.57% | 1.56% | 22.01% | 1.64% | 20.37% | -1.14% | 21.51% |
2017-2018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1.51%和 20.37%,毛利 率呈现略有下降趋势;2019-2020 年 6 月,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 22.01%和 23.57%,毛利率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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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的贡献如下:
| 产品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
| 毛利率 | 销售占比 |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贡献 | 变动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 19.36% | 73.83% | 14.30% | -0.96% |
| 特种线材 | 29.79% | 16.00% | 4.77% | 0.02% |
| 高频数据线材 | 51.09% | 5.43% | 2.77% | 1.51% |
| 汽车电子线材 | 22.87% | 2.06% | 0.47% | -0.07% |
| 胶料 | 18.20% | 0.85% | 0.15% | -0.05% |
| 充电桩模块 | - | - | - | - |
| 鼻梁条 | 60.50% | 1.83% | 1.11% | 1.11% |
|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 23.57% | 1.56% | ||
| 产品 | 2019 年度 | |||
| 毛利率 | 销售占比 |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贡献 | 变动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 19.75% | 77.24% | 15.26% | 0.48% |
| 特种线材 | 29.43% | 16.14% | 4.75% | 0.69% |
| 高频数据线材 | 42.91% | 2.95% | 1.27% | 0.29% |
| 汽车电子线材 | 21.00% | 2.56% | 0.54% | 0.11% |
| 胶料 | 18.10% | 1.11% | 0.20% | 0.06% |
| 充电桩模块 | - | - | 0.00% | 0.01% |
|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 22.01% | 1.64% | ||
| 产品 | 2018 年度 | |||
| 毛利率 | 销售占比 |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贡献 | 变动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 18.36% | 80.46% | 14.77% | -0.65% |
| 特种线材 | 29.69% | 13.67% | 4.06% | 0.18% |
| 高频数据线材 | 40.14% | 2.44% | 0.98% | -0.65% |
| 汽车电子线材 | 18.15% | 2.34% | 0.42% | 0.03% |
| 胶料 | 14.50% | 1.00% | 0.14% | -0.04% |
| 充电桩模块 | -13.32% | 0.09% | -0.01% | -0.01% |
|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 20.37% | -1.14% | ||
| 产品 | 2017 年度 | |||
| 毛利率 | 销售占比 |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贡献 | 变动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 19.01% | 81.14% | 15.42% | - |
| 特种线材 | 30.34% | 12.78% | 3.8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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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频数据线材 | 56.86% | 2.87% | 1.63% | - |
|---|---|---|---|---|
| 汽车电子线材 | 17.48% | 2.25% | 0.39% | - |
| 胶料 | 19.84% | 0.95% | 0.19% | - |
| 充电桩模块 | -17.92% | 0.01% | 0.00% | - |
|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 21.51% | - |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由于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特种线材销售占 比较高、高频数据线材毛利率较高,三者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贡献值相应较高, 其贡献值的变动也是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原因。随着公司汽车电子线 材销售的逐年增长,其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贡献也将逐年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毛利率及其销售占比变动对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变动的影响程度分析如下:
| 产品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销售占比变动影响 | 小计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 -0.30% | -0.66% | -0.96% |
| 特种线材 | 0.06% | -0.04% | 0.02% |
| 高频数据线材 | 0.24% | 1.27% | 1.51% |
| 汽车电子线材 | 0.05% | -0.11% | -0.07% |
| 塑胶 | 0.00% | -0.05% | -0.05% |
| 充电桩 | - | - | - |
| 鼻梁条 | - | 1.11% | 1.11% |
|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 0.05% | 1.51% | 1.56% |
| 产品 | 2019 年度 | ||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销售占比变动影响 | 小计 | |
|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 1.12% | -0.64% | 0.48% |
| 特种线材 | -0.04% | 0.73% | 0.69% |
| 高频数据线材 | 0.07% | 0.22% | 0.29% |
| 汽车电子线材 | 0.07% | 0.05% | 0.11% |
| 胶料 | 0.04% | 0.02% | 0.06% |
| 充电桩模块 | 0.01% | 0.00% | 0.01% |
|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 | 1.26% | 0.38% | 1.64% |
| 产品 | 2018 年度 | ||
| 毛利率变动影响 | 销售占比变动影响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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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 | -0.52% | -0.12% | -0.65% |
|---|---|---|---|
| 特种线材 | -0.08% | 0.26% | 0.18% |
| 高频数据线材 | -0.48% | -0.17% | -0.65% |
| 汽车电子线材 | 0.02% | 0.02% | 0.03% |
| 胶料 | -0.05% | 0.01% | -0.04% |
| 充电桩模块 | 0.00% | -0.01% | -0.01% |
|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 | -1.12% | -0.02% | -1.14% |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占比相对稳定,主营业务综合 毛利率的变动主要受各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2018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1.14 个百分点,主要由于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高频数据线材毛利率的下降。
201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1.64 个百分点,主要由于 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毛利率上升以及特种线材销售占比上升。
2020 年 1-6 月,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上年上升 1.56 个百分点,主要 由于高频数据线材销售占比提升和新增鼻梁条业务毛利率较高。
(2)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影响因素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采取“成本+目标毛利”的原则确定,目标毛利主要 取决于公司行业地位和议价能力、客户结构、产品结构等,成本包含铜丝、PVC 粉等材料、直接人工、水电费、折旧及机物料消耗等。因此,公司报告期内主要 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因素如下:
1)行业地位
丰富的产品体系和完善的质量控制系统为公司市场拓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 司产销规模迅速扩大,2017 年,在全球计算机及消费类电子内部连接线销售规 模排名中,公司名列第二,仅次于百通,在中国计算机及消费类电子内部连接线 规模排名中,名列第一,2018 年,公司主导产品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 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联合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证书(2019 年 -2021 年)》,奠定了公司的细分行业龙头地位。
公司非常重视高端市场的拓展,凭借自身可靠性优、一致性好和性价比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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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以及研发快速响应、持续改进、及时交货、精准服务等综合优势,逐步打 破了精细电子线材高端市场由日立、住友、百通等国际品牌垄断的局面,实现进 口替代,获取了高端市场较高毛利的订单,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品牌价值。
细分行业龙头地位、高端市场积累的品牌口碑,有利于公司获取较高毛利订 单,实现产品整体毛利率的提升。
2)议价能力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工业控制设备、汽车 电子、数据服务器及新能源科技等领域,客户众多,集中度低,公司对客户的议 价能力较强。
客户对精细电子线材质量的可靠性和一致性要求较高,一旦出现质量事故, 对客户可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只要公司质量稳定,价格合理,客户一般 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具有较强的合作粘性。同时,海尔、海信、格力、三星、 佳能、大金、戴尔、惠普、夏普、思科等大型终端客户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建 设等方面也要进行资格认证,该等认证门槛较高、审核严格,但通过后便可成为 其指定线材供应商,线束和连接器厂商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选择线材供应商,提 高了公司的议价能力。
客户分散且具有较强的合作粘性,有助于提升公司对客户的议价能力,获取 较高的产品毛利率。
3)客户结构
不同的客户对供货效率、产品及服务质量要求不同、和供应商的合作战略不 同、采购规模不同,都会导致公司向不同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存在差异,因 此,客户结构的调整会对公司产品毛利率产生影响。
公司已进入多家知名客户的供应商名录,通过安费诺、得润集团、DAE-A、 MIRAE、龙泰机械、泺金泰克、重庆金龙、上海元一、高岭电子等大中型线束 和连接器制造商,向浪潮、思科、海尔、海信、三星、大金、史丹利、LG、佳 能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优质精细电子线材,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该 等客户大多对产品品质、供货效率、研发效率及服务水平的要求较高,为其提供 线材产品相应可以获取较高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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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知名优质客户的不断引入,公司客户结构得以优化,有利于产品毛利率的提 升。
4)产品结构
公司产品因品质参数、工艺、成本结构等方面不同,其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产品结构的调整会带来产品毛利率的波动。
公司凭借研发的快速反应能力,积极参与一级供应商、终端客户同步设计开 发,不断推出新产品,满足不同终端产品的个性需求,从而获取新产品的高毛利。 同时,公司不断探索生产工艺的改进升级,在确保产品可靠性和一致性的前提下, 提高效率,加强成本控制,提升产品毛利。
新产品不断推出,现有产品工艺不断升级,公司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有利 于产品毛利率的提升。
5)铜丝成本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采取“成本+目标毛利”定价模式,在目标毛利相对稳 定的前提下,成本的变动对毛利率影响较大。
“料重工轻”的行业特点,决定了铜丝成本占公司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其价 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采购成本。
因此,在目标毛利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虽然铜丝价格变动对公司的实际盈利 能力影响较小,但对公司产品毛利率影响较大,当铜丝价格上涨时,采购成本增 加,产品毛利率下降,反之则上升。
报告期内,上海金属网月均铜价变动情况如下:
上海金属网( www.shmet.com )月均铜价波动趋势
单位: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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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铜丝的采购平均价格和综合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价格/毛利 率 |
变动率 | 价格/毛利 率 |
变动率 | 价格/毛利 率 |
变动 率 |
价格/毛利 率 |
|
| 铜价 | 44.20 | -5.56% | 46.80 | -4.10% | 48.80 | 4.00% | 46.92 |
| 主营业务 综合毛利 率 |
23.57% | 1.56% | 22.01% | 1.64% | 20.37% | -1.14% | 21.51% |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铜丝的采购平均价格和综合毛利率的变动趋 势相反,符合行业一般规律。 6)规模效应
公司所处行业规模效应较明显,集约化的生产可降低消耗和提高绩效,产销 规模的不断扩大将有利于公司产品毛利率的提升。
首先,新建或扩大生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构建厂房和购置设备,形成较 大规模的固定资产,在后续生产经营中进行折旧摊销,产销规模的扩大可以有效 降低因此形成的单位固定成本;同时,生产过程中会发生与批量不直接相关的制 造费用,例如品保和仓储物流成本等,产销规模越大则分摊的单位成本越低。
其次,产销规模较大,相应的采购规模也较大,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较强, 可以获取优惠的价格、交付和支付条款,实现较低的采购成本。
再次,精细电子线材产品生产管理的核心在于生产环节的统筹安排,公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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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户数量众多,集中度低,随着产销规模扩大,不同客户相同规格线材订单可以连 续生产,减少了线材规格和颜色的切换次数,从而最大程度的降低废品率和生产 成本。
最后,生产规模大的企业有着较丰富的产品线、较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较 强的供货能力,其产品的可靠性和一致性已经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更容易获取 毛利率水平较高的订单。
作为细分行业龙头,较同行业公司相比,发行人规模效应明显,随着其产销 规模的不断扩大,规模效应对毛利率的贡献将进一步提升。 7)人工成本
虽然公司拥有行业内自动化程度较高的产线,但是,由于公司产品线较丰富 且部分工序必须人工参与,对劳动力仍然存在较高需求。因此,劳动力成本上升 也会对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影响。
随着公司产品工艺流程的优化、自动化程度的逐步提升,单位员工产出不断 增加,将有效地降低劳动力成本对公司产品毛利率的不利影响。 (3)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①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千米
| 单位:元/千米 | 单位:元/千米 | 单位:元/千米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246.58 | -6.69 | -2.64% |
| 单位销售成本 | 198.83 | -4.42 | -2.17% |
| 其中:直接材料 | 182.41 | -5.65 | -3.00% |
| 直接人工 | 8.99 | 0.99 | 12.42% |
| 制造费用 | 7.44 | 0.24 | 3.34% |
| 毛利率 | 19.36% | -0.39% | |
| 项目 | 2019 年度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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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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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销售均价 | 253.27 | -5.31 | -2.05% |
|---|---|---|---|
| 单位销售成本 | 203.25 | -7.85 | -3.72% |
| 其中:直接材料 | 188.06 | -7.97 | -4.06% |
| 直接人工 | 7.99 | 0.24 | 3.07% |
| 制造费用 | 7.20 | -0.11 | -1.57% |
| 毛利率 | 19.75% | 1.39% | |
| 项目 | 2018 年度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258.58 | 16.64 | 6.88% |
| 单位销售成本 | 211.10 | 15.15 | 7.73% |
| 其中:直接材料 | 196.03 | 14.21 | 7.82% |
| 直接人工 | 7.75 | 0.99 | 14.71% |
| 制造费用 | 7.31 | 0.35 | 5.09% |
| 毛利率 | 18.36% | -0.64% | |
| 项目 | 2017 年度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241.93 | - | - |
| 单位销售成本 | 195.95 | - | - |
| 其中:直接材料 | 182.24 | - | - |
| 直接人工 | 6.76 | - | - |
| 制造费用 | 6.96 | - | - |
| 毛利率 | 19.01% | - | - |
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原材料中铜丝占比较高,受报告期内主要原材 料铜丝采购单价波动的影响,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单位成本及单位售价 与铜价波动趋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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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7 x 19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由上图可知,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单位成本及单位售价跟随其趋势同步 波动。发行人产品采取“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模式,受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铜 丝采购单价波动的影响,公司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单位成本及单位售价随铜 价波动,毛利率随之波动。
剔除铜价变动影响的毛利率水平如下:
单位:元/千米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① | 246.58 | 253.27 | 258.58 |
241.93 |
| 单位销售成本② | 198.83 | 203.25 | 211.10 |
195.95 |
| 其中:铜丝③ | 154.37 | 159.47 | 165.72 |
151.02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④ | 44.2 | 46.80 | 48.80 |
46.92 |
| 较2017年铜价变动幅度⑤ | -6.15% | -0.26% | 3.85% | - |
| 铜价变动对收入、成本影响 ⑥ |
-9.50 | -0.41 | 6.38 |
- |
| 剔除铜价变动后的毛利率 ⑦ |
18.65% | 19.72% | 18.83% | 19.01% |
注:⑤=(目标年度④-2017 年度④)/目标年度④;⑥=③*⑤;⑦=(①-②)/(①-⑥),下 同。
从上表可以看出,剔除铜价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的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 线材毛利率较稳定,铜价变动对公司实际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②特种线材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线材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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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单位:元/千米
| 单位:元/千米 | 单位:元/千米 | 单位:元/千米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391.43 | -71.99 | -15.53% |
| 单位销售成本 | 274.84 | -52.22 | -15.97% |
| 其中:直接材料 | 240.71 | -55.77 | -18.81% |
| 直接人工 | 12.20 | 1.42 | 13.15% |
| 制造费用 | 21.93 | 2.14 | 10.79% |
| 毛利率 | 29.79% | 0.36% | |
| 项目 | 2019 年度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463.42 | 60.97 | 15.15% |
| 单位销售成本 | 327.05 | 44.10 | 15.59% |
| 其中:直接材料 | 296.48 | 44.38 | 17.60% |
| 直接人工 | 10.79 | 1.11 | 11.48% |
| 制造费用 | 19.79 | -1.39 | -6.54% |
| 毛利率 | 29.43% | -0.27% | |
| 项目 | 2018 年度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402.45 | 26.91 | 7.17% |
| 单位销售成本 | 282.95 | 21.36 | 8.17% |
| 其中:直接材料 | 252.10 | 20.30 | 8.76% |
| 直接人工 | 9.68 | 1.25 | 14.81% |
| 制造费用 | 21.17 | -0.19 | -0.87% |
| 毛利率 | 29.69% | -0.65% | |
| 项目 | 2017 年度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375.54 | - | - |
| 单位销售成本 | 261.59 | - | - |
| 其中:直接材料 | 231.80 | - | - |
| 直接人工 | 8.43 | - | - |
| 制造费用 | 21.36 | - | - |
| 毛利率 | 30.34% | - | - |
公司特种线材原材料中铜丝占比较高,受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铜丝采购单价
1-1-47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波动的影响,公司特种线单位成本及单位售价与铜价波动趋势如下:
==> picture [417 x 20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发行人产品采取“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模式,受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铜丝 采购单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特种线材单位成本及单位售价随铜价波动,毛利率随 之波动。2019 年,由于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公司特种线材单位成本及单位售价 上升。
剔除铜价变动影响的毛利率水平如下:
| 单位:元/千米 | 单位:元/千米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单位销售均价 | 391.43 | 463.42 |
402.45 | 375.54 |
| 单位销售成本 | 274.84 | 327.05 |
282.95 | 261.59 |
| 其中:铜丝 | 179.51 | 225.63 |
193.78 | 174.81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4.20 | 46.80 |
48.80 | 46.92 |
| 较2017年铜价变动幅度 | -6.15% | -0.26% | 3.85% | - |
| 铜价变动对收入、成本影响 | -11.05 | -0.58 |
7.47 | - |
| 剔除铜价变动后的毛利率 | 28.97% | 29.39% | 30.25% | 30.34% |
从上表可以看出,剔除铜价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的特种线材毛利率较稳
定,铜价变动对公司实际盈利能力影响较小。
③高频数据线材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高频数据线材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表所示:
1-1-47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单位:元/千米
| 单位:元/千米 | 单位:元/千米 | 单位:元/千米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446.05 | 28.41 | 6.80% |
| 单位销售成本 | 218.16 | -20.28 | -8.50% |
| 其中:直接材料 | 142.88 | -8.93 | -5.88% |
| 直接人工 | 44.10 | -9.14 | -17.17% |
| 制造费用 | 31.18 | -2.21 | -6.61% |
| 毛利率 | 51.09% | 8.18% | |
| 项目 | 2019 年度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417.63 | 15.01 | 3.73% |
| 单位销售成本 | 238.43 | -2.58 | -1.07% |
| 其中:直接材料 | 151.81 | 2.34 | 1.57% |
| 直接人工 | 53.24 | -3.80 | -6.66% |
| 制造费用 | 33.38 | -1.12 | -3.25% |
| 毛利率 | 42.91% | 2.77% | |
| 项目 | 2018 年度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402.63 | -144.36 | -26.39% |
| 单位销售成本 | 241.01 | 5.07 | 2.15% |
| 其中:直接材料 | 149.46 | -1.03 | -0.68% |
| 直接人工 | 57.04 | 9.38 | 19.69% |
| 制造费用 | 34.51 | -3.29 | -8.71% |
| 毛利率 | 40.14% | -16.72% | |
| 项目 | 2017 年度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546.99 | - | - |
| 单位销售成本 | 235.95 | - | - |
| 其中:直接材料 | 150.49 | - | - |
| 直接人工 | 47.66 | - | - |
| 制造费用 | 37.80 | - | - |
| 毛利率 | 56.86% | - | - |
高频数据线材单位成本及单位售价与铜价波动趋势如下:
1-1-480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17 x 1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发行人产品采取“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模式,由于公司高频数据线材属于 近几年开发的新产品,毛利率较高,且原材料中铜丝占比偏低,受报告期内铜丝 采购单价波动的影响有限。
剔除铜价变动影响的毛利率水平如下:
单位:元/千米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446.05 | 417.63 | 402.63 |
546.99 |
| 单位销售成本 | 218.16 | 238.43 | 241.01 |
235.95 |
| 其中:铜丝 | 89.92 | 99.63 | 101.11 |
92.41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4.20 | 46.80 | 48.80 |
46.92 |
| 较2017年铜价变动幅度 | -6.15% | -0.26% | 3.85% | - |
| 铜价变动对收入、成本影 响 |
-5.53 | -0.26 | 3.90 |
- |
| 剔除铜价变动后的毛利率 | 50.46% | 42.88% | 40.53% | 56.86% |
剔除铜价影响后,2017-2018 年,公司的高频数据线材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 主要受到产品结构变动的影响。
公司高频数据线材产品结构中,单对线芯属于通用型产品,三对线芯、十二 对线芯等多对联排线芯产品属于公司近年开发的新品种,由于多对联排线芯产品 工艺难度较高,且属于公司专为安费诺定制研发的产品,所以毛利较高。
2017-2018 年,公司开发的高频数据线材三对线芯(001)产品收入变动较大, 由于三对线芯(001)产品毛利率较高,收入占比变动对高频数据线材整体的毛 利率影响较大。具体如下:
1-1-48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产品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
| 三对线芯(001) | 118.93 | 37.87 | 874.41 |
187.73 |
| 其 他 | 2,046.02 | 1,258.06 | 1,606.07 |
882.23 |
| 合 计 | 2,164.94 | 1,295.93 | 2,480.49 |
1,069.96 |
| 产品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 |
| 三对线芯(001) | 5.49% | 68.16% | 35.25% | 78.53% |
| 其 他 | 94.51% | 38.51% | 64.75% | 45.07% |
2018 与 2017 年相比,收入占比、毛利率变动对高频数据线材毛利率的影响 如下:
| 产品编码 | 收入占比影响 | 毛利率影响 | 整体影响 |
|---|---|---|---|
| 三对线芯(001) | -20.28% | -3.66% | -23.94% |
| 其 他 | 11.46% | -4.25% | 7.21% |
注 1:收入占比变动影响=(本期收入占比-上期收入占比)本期毛利率,下同; 注 2: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上期收入占比,下同。
2018 年,公司与安费诺合作开发的高频数据线材持续放量交付,部分产品 价格有所下调,同时,受服务器产品生产周期影响,三对线芯(001)线材专供 项目已逐渐被新项目替换,安费诺调整采购计划,减少了采购,导致整体毛利率 下降。
随着公司与安费诺合作进一步加深,高频数据线材定价趋于稳定。2019 年, 随着公司开发新的客户,高频数据线材销量增加,摊薄人工及制造费用,带来毛 利率上升。
2020 年 1-6 月,公司高频数据线材剔除铜价变动影响后的毛利率较 2019 年 度明显提升,主要系 2020 年上半年终端客户服务器升级换代,公司销售了部分 技术含量更高且毛利率更高的线材,导致毛利率上升。
④汽车电子线材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电子线材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表所示:
==> picture [70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482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518.30 | 68.29 | 15.17% |
| 单位销售成本 | 399.76 | 44.28 | 12.46% |
| 其中:直接材料 | 368.66 | 37.19 | 11.22% |
| 直接人工 | 15.12 | 3.46 | 29.65% |
| 制造费用 | 15.99 | 3.64 | 29.42% |
| 毛利率 | 22.87% | 1.86% | |
| 项目 | 2019 年度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450.01 | 25.02 | 5.89% |
| 单位销售成本 | 355.49 | 7.63 | 2.19% |
| 其中:直接材料 | 331.47 | 8.99 | 2.79% |
| 直接人工 | 11.66 | -0.61 | -4.96% |
| 制造费用 | 12.36 | -0.75 | -5.74% |
| 毛利率 | 21.00% | 2.86% | |
| 项目 | 2018 年度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425.00 | 24.17 | 6.03% |
| 单位销售成本 | 347.86 | 17.10 | 5.17% |
| 其中:直接材料 | 322.48 | 16.78 | 5.49% |
| 直接人工 | 12.27 | 0.82 | 7.17% |
| 制造费用 | 13.11 | -0.50 | -3.66% |
| 毛利率 | 18.15% | 0.67% | |
| 项目 | 2017 年度 | ||
| 金额/百分比 | 变动 | 变动幅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400.82 | - | - |
| 单位销售成本 | 330.75 | - | - |
| 其中:直接材料 | 305.70 | - | - |
| 直接人工 | 11.45 | - | - |
| 制造费用 | 13.61 | - | - |
| 毛利率 | 17.48% | - | - |
公司汽车电子线材原材料中铜丝占比较高,受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铜丝采购
1-1-483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单价波动的影响,公司汽车电子线材单位成本及单位售价与铜价波动趋势如下:
==> picture [417 x 19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由上图可知,2017-2018 年,公司汽车电子线材单位成本及单位售价跟随铜 价趋势同步波动;2019-2020 年 6 月,公司汽车电子线材单位成本及单位售价与 铜价波动趋势相反。
剔除铜价变动影响的毛利率水平如下:
单位:元/千米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单位销售均价 | 518.30 | 450.01 |
425.00 |
400.82 |
| 单位销售成本 | 399.76 | 355.49 |
347.86 |
330.75 |
| 其中:铜丝 | 326.58 | 295.67 |
290.13 |
276.91 |
| 铜丝采购均价(元/千克) | 44.20 | 46.80 |
48.80 |
46.92 |
| 较2017年铜价变动幅度 | -6.15% | -0.26% | 3.85% | - |
| 铜价变动对收入、成本影 响 |
-20.10 | -0.76 |
11.18 |
- |
| 剔除铜价变动后的毛利率 | 22.02% | 20.97% | 18.64% | 17.48% |
剔除铜价影响因素后,2017-2018 年,公司每年均有部分新产品推出,汽车 电子线材毛利率稳中略有提升。2019-2020 年 6 月,公司在华南地区开拓了高品 质、高毛利的美标汽车线市场,因此毛利率明显提升。
综上,2017-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原因有两个方面: (1)铜价波动影响,在目标毛利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当铜丝价格上涨时,采购 成本及销售单价增加,产品毛利率下降;(2)高频数据线材 2018 年产品结构调
1-1-48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整及单价下调。
(4)发行人毛利率未来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变动主要受产品毛利率与产品结构两 个因素影响。两种影响因素未来变动趋势如下:
(1)产品毛利率
通过以上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原因主要包括铜价波动和高 频数据线材产品结构调整及单价下调。
①高频数据线材产品结构及单价变动
高频数据线材与公司其他电子线材相比增加了绕包工艺,多对联排线芯在绕 包基础上需增加贴合工艺,上述工艺需购置专门设备,设备投入较高;同时,高 频数据线材用于传输高频数据,对于线材内部芯线一致性要求较高,与其他电子 线材相比技术难度较大。由于以上两个因素,高频数据线材与公司其他电子线材 相比毛利率较高。
2018 年,由于公司与安费诺合作开发的高频数据线材持续放量交付,部分 产品价格有所下调,同时,安费诺调整采购计划,减少了部分单价较高的存储器 传输 SAS 线材的采购。2019 年,公司高频数据线材剔除铜价影响后毛利率与 2018 年相比略微上升。
安费诺采购计划、采购价格的调整具有偶发性,未来随着公司与安费诺合作 进一步加强,高频数据线材定价将趋于稳定,且随着高频数据线材产品种类增加, 个别线材数量及价格变动对于高频数据线材整体毛利率影响较小。
②铜价波动
公司所处的电线电缆行业存在“料重工轻”的行业特点,铜丝成本占公司产品 成本的比例较高,同时由于公司采取“成本+目标毛利”的定价模式,因此在目标 毛利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铜价波动会同时影响公司销售单价与成本,进而影响毛 利率。当铜丝价格上涨时,销售单价提高,产品毛利率下降,反之则上升。
报告期内,上海金属网月均铜价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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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425 x 2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假定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保持不变、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仅受铜价波动影响, 现以铜丝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作敏感性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主营业务收入① | 40,280.18 | 91,973.20 | 88,709.26 | 86,455.74 | |
| 主营业务成本② | 30,786.65 | 71,731.38 | 70,639.04 | 67,857.82 | |
| 主营业务成本中铜丝比例③ | 73.71% | 75.31% | 75.66% | 75.88% | |
| 主营业务毛利率④ | 23.57% | 22.01% | 20.37% | 21.51% | |
| 主营业务毛 利率变动率 ⑤ |
铜价+10% | -1.26% | -1.22% | -1.16% | -1.21% |
| 铜价+20% | -2.39% | -2.31% | -2.19% | -2.29% | |
| 铜价-10% | 1.41% | 1.37% | 1.31% | 1.36% | |
| 铜价-20% | 2.99% | 2.93% | 2.79% | 2.91% |
注:⑤=(①-②)/(①+②③铜价变动)-④
通过上表可知,铜价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反向变动,尽管未来铜价波动 趋势难以预测,但铜价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率影响有限。
(2)产品结构
随着电线电缆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工艺技术、品牌优势, 积极研发并应用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升现有精细电子线材的品质和产量,加 强对重点客户全方位服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优质客户,巩固自身的行业地位。
未来公司产品结构仍以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为主,但同时高频数据线材和 特种线材的销售占比将逐步提升:
1-1-486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① 随着未来全球智能化、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广泛运用,服务器企业将迎来 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机会,高频数据线材的市场需求也将保持高速增长。公司 在深化与安费诺合作的同时也在积极开拓新的高频数据线材客户,目前已开始与 立讯精密(002475.SZ)、Volex(英国,外股 VLX.L)等高频数据线客户展开合 作。
②随着家电、汽车、计算机等终端应用产品消费升级和新能源科技的发展, 下游客户对于各种特殊场所适用的具有独特性能和结构的线材需求日益增加,公 司特种线材的销售收入占比将逐步提升。
高频数据线材和特种线材毛利率较高,两种线材销售占比提升将带动公司主 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上涨。
综上,发行人未来产品毛利率主要受铜价波动影响,但影响有限;未来产 品结构中高毛利率的高频数据线材、特种线材销售占比将提升。综上,发行人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未来不存在下降趋势。
(5)分地区毛利率情况
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销售地 区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2020 年1-6 月 | |||
| 地区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内销 | 35,156.68 | 27,006.55 | 23.18% |
| 其中:华东地区 | 27,509.14 | 21,194.31 | 22.96% |
| 华南地区 | 2,630.22 | 1,914.93 | 27.20% |
| 华北地区 | 345.10 | 260.48 | 24.52% |
| 西部地区 | 1,326.04 | 1,053.95 | 20.52% |
| 其他地区 | 3,346.17 | 2,582.88 | 22.81% |
| 外销 | 5,123.51 | 3,780.10 | 26.22% |
| 合计 | 40,280.18 | 30,786.65 | 23.57% |
| 2019 年度 | |||
| 地区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内销 | 80,095.85 | 62,733.32 | 21.68% |
1-1-487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其中:华东地区 | 62,694.31 | 48,979.38 | 21.88% |
|---|---|---|---|
| 华南地区 | 6,036.61 | 4,697.93 | 22.18% |
| 华北地区 | 4,714.43 | 3,637.47 | 22.84% |
| 西部地区 | 2,746.80 | 2,234.49 | 18.65% |
| 其他地区 | 3,903.70 | 3,184.05 | 18.44% |
| 外销 | 11,877.34 | 8,998.06 | 24.24% |
| 合计 | 91,973.20 | 71,731.38 | 22.01% |
| 2018 年度 | |||
| 地区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内销 | 76,698.34 | 61,201.69 | 20.20% |
| 其中:华东地区 | 60,931.61 | 48,570.83 | 20.29% |
| 华南地区 | 4,568.04 | 3,686.95 | 19.29% |
| 华北地区 | 4,133.68 | 3,237.70 | 21.68% |
| 西部地区 | 3,373.47 | 2,752.10 | 18.42% |
| 其他地区 | 3,691.52 | 2,954.11 | 19.98% |
| 外销 | 12,010.93 | 9,437.36 | 21.43% |
| 合计 | 88,709.26 | 70,639.04 | 20.37% |
| 2017 年度 | |||
| 地区 | 收入 | 成本 | 毛利率 |
| 内销 | 73,632.58 | 57,798.07 | 21.50% |
| 其中:华东地区 | 59,441.32 | 46,344.83 | 22.03% |
| 华南地区 | 4,895.17 | 4,056.27 | 17.14% |
| 华北地区 | 3,753.16 | 2,915.27 | 22.32% |
| 西部地区 | 2,333.16 | 1,870.48 | 19.83% |
| 其他地区 | 3,209.78 | 2,611.22 | 18.65% |
| 外销 | 12,823.16 | 10,059.74 | 21.55% |
| 合计 | 86,455.74 | 67,857.82 | 21.51% |
3 、同行业公司盈利能力比较分析
公司与各可比上市公司(含非上市公众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公司 | 主营产品 | 可比性 |
|---|---|---|
| 沃尔 核材 |
电子类产品、电力类产品、电线 电缆产品 |
电线电缆业务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与发行 人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应用领域具有可比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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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 主营产品 | 可比性 |
|---|---|---|
| 日丰 股份 |
电气设备和特种装备配套电缆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 包括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 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和其他电 缆四大类 |
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主要应用于空 调及小家电,与发行人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 应用领域具有可比性 |
| 景弘 盛 |
高速线缆、消费电子线缆、新能 源线缆及医疗、工业控制线缆等 |
全球消费电子、高清数字、微波通讯、通讯基站、 IT设备、太阳能光伏、公路车辆、医疗设备、工 业控制和电动汽车等领域,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产 品应用领域具有可比性 |
报告期内各公司电线电缆类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详见下表:
| 公司简称 | 2020 年 1-6 月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 度 |
|---|---|---|---|---|---|---|
| 毛利率 | 毛利率 | 增减 | 毛利率 | 增减 | 毛利率 | |
| 沃尔核材 注1 |
21.19% | 17.64% | 1.49% | 16.15% | 1.31% | 14.84% |
| 日丰股份 注2 |
19.45% | 19.47% | -0.79% | 20.27% | 2.31% | 17.96% |
| 算术平均值 | 20.32% | 18.56% | 0.35% | 18.21% | 1.81% | 16.40% |
| 公司消费电子及工 业控制线毛利率 |
19.36% | 19.75% | 1.39% | 18.36% | -0.65% | 19.01% |
| 景弘盛 | 17.87% | 19.19% | -1.89% | 21.08% | 2.14% | 18.94% |
|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率 |
23.57% | 22.01% | 1.64% | 20.37% | -1.14% | 21.51% |
注 1:沃尔核材数据为电线电缆业务毛利率; 注 2:此处数据为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业务合计毛利率。
新亚电子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 2017-2019 年毛利率比沃尔核材电线电缆 业务毛利率高,主要因为新亚电子生产基地仅就乐清一处,属于集约化生产;沃 尔核材电线电缆业务由深圳市沃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 限公司、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乐庭电线工业(常州)有限公司、乐庭电 线(重庆)有限公司 5 家公司分散生产经营,尽管沃尔核材电线电缆业务合计销 售规模高于新亚电子,但下属 5 家公司单体规模都不及新亚电子,在规模效应方 面新亚电子更具有优势。
日丰股份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毛利率与发行人大致相当。2018 年,铜价上涨导致发行人毛利率下降,同期日丰股份毛利率上升,与发行人呈反 向变动的原因主要包括产线设备优化、客户和产品价格调整等因素的影响。
景弘盛主营高速线缆、消费电子线缆、新能源线缆及医疗、工业控制线缆等, 与本公司产品类似,景弘盛 2017 年-2020 年 6 月营业收入分别为 37,110.1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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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39.10 万元、43,322.27 万元和 24,247.05 万元,与发行人相比规模较小。电线 电缆行业规模效应较明显,产销规模越大则分摊的单位成本越低,发行人规模效 应与景弘盛相比较为明显。2018 年,由于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景弘盛毛利率提 升。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65%、7.65%、7.38% 和 9.25%。2017 年占比较高主要受到股份支付 3,109.24 万元的影响,扣除股份支 付影响后各期占比总体较为平稳。
1 、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详见下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占比 | 2019 年度 | 占比 |
| 产品包装费 | 635.30 | 46.52% | 1,422.60 | 35.56% |
| 运杂费 | - | - | 986.90 | 24.67% |
| 职工薪酬 | 390.57 | 28.60% | 842.09 | 21.05% |
| 销售业务费 | 155.59 | 11.39% | 297.14 | 7.43% |
| 业务招待费 | 43.54 | 3.19% | 124.71 | 3.12% |
| 差旅费 | 16.01 | 1.17% | 72.97 | 1.82% |
| 折旧摊销费 | 36.39 | 2.66% | 77.13 | 1.93% |
| 办公费 | 43.15 | 3.16% | 74.08 | 1.85% |
| 商业保险费 | 20.09 | 1.47% | 50.96 | 1.27% |
| 其他 | 25.00 | 1.83% | 52.03 | 1.30% |
| 合计 | 1,365.65 | 100.00% | 4,000.61 | 100.00% |
注:根据新收入准则及财政部《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运输服务》,公司 2020 年 1-6 月 将控制权转移前发生的运杂费 462.02 元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
(续上表)
| 项目 | 2018 年度 | 占比 | 2017 年度 | 占比 |
|---|---|---|---|---|
| 产品包装费 | 1,187.31 | 32.35% | 1,232.72 | 33.31% |
| 运杂费 | 918.62 | 25.03% | 982.50 | 26.55% |
| 职工薪酬 | 885.45 | 24.12% | 832.98 | 2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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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业务费 | 240.66 | 6.56% | 239.81 | 6.48% |
|---|---|---|---|---|
| 业务招待费 | 100.90 | 2.75% | 126.25 | 3.41% |
| 差旅费 | 90.37 | 2.46% | 77.72 | 2.10% |
| 折旧摊销费 | 75.64 | 2.06% | 67.11 | 1.81% |
| 办公费 | 74.43 | 2.03% | 51.78 | 1.40% |
| 商业保险费 | 50.06 | 1.36% | 41.20 | 1.11% |
| 其他 | 47.26 | 1.29% | 48.73 | 1.32% |
| 合计 | 3,670.70 | 100.00% | 3,700.79 | 100.00% |
2017-2020 年 6 月,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700.79 万元、3,670.70 万元、4,000.61 万元和 1,365.6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3%、4.09%、4.31%和 3.36%,总体比较稳定。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产品包装费、运杂费和职工薪酬组成。2018 年度,公 司销售费用与 2017 年相比减少 30.09 万元,基本持平。2019 年度,公司销售费 用与 2018 年度相比增加了 329.91 万元,主要由于销售规模扩大导致包装费、运 杂费增长。
(1)产品包装费、运杂费
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包括单价增长及销售量增长。产品包装费、运杂费 与销售量呈线性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变化与包装费、运杂费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千米
| 单位:万千米 | ||||
|---|---|---|---|---|
| 产品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消费电子及工业 控制线材 |
120.61 | 280.50 | 276.04 | 289.95 |
| 特种线材 | 16.47 | 32.02 | 30.13 | 29.43 |
| 汽车电子线材 | 1.60 | 5.24 | 4.88 | 4.84 |
| 高频数据线材 | 4.90 | 6.50 | 5.38 | 4.53 |
| 合计 | 143.58 | 324.25 | 316.43 | 328.75 |
| 销量增长率 | - | 2.47% | -3.75% | - |
| 包装费增长率 | - | 19.82% | -3.68% | - |
| 运杂费增长率 | - | 7.43% | -6.50% | - |
通过上表可知,2017 年度、2018 年度包装费、运杂费变化与公司产品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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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大致相符,2019 年度包装费比产品销量增长幅度更大的原因主要系 UL 认证 的标签使用量增加以及结算单价上涨。
(2)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薪酬包括销售人员工资、营销奖金、福利费、社保 公积金,呈逐年上涨趋势。
| 项目 | 2019 年比2018 年 | 2018 年比2017 年 |
|---|---|---|
| 同比变动 | -4.90% | 6.30% |
2018 年较 2017 年销售人员薪酬上升 6.30%,主要原因系销售人员平均薪酬 上升 3.86%。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2.61%,与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增速匹 配。
2019 年较 2018 年销售人员薪酬下降 4.90%,主要原因系销售人员平均人数 下降 8.28%。2018 年四季度公司受宏观环境影响,下游市场需求疲软,销售业 绩增速降缓,叠加春节因素,销售人员一度下降约 13%。2019 年一季度后,市 场需求回暖,公司陆续补充销售业务员,人员数量回升。
公司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与同地区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表列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乐清市私营单位就业 人员年平均工资1 |
未公告 | 5.80 | 5.12 | 4.67 |
| 浙江力诺2 | 未披露 | 11.57 | 13.29 | 11.07 |
| 电光科技2 | 未披露 | 15.07 | 11.22 | 10.90 |
| 意华股份2 | 未披露 | 10.03 | 10.05 | 7.61 |
| 同地区同等规模上市 公司均值 |
未披露 | 12.22 | 11.52 | 9.86 |
| 公司 | 5.47 | 11.33 | 10.78 | 10.65 |
注 1:上表中乐清市平均工资摘自乐清市统计局公布的 2017 年-2019 年乐清私营单位就业人 员的年平均工资数据。
注 2:浙江力诺、电光科技及意华股份数据摘自上市公司公告。
公司属于乐清市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其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和研发人员 人均薪酬高于同地区同期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水平,具有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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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区公司浙江力诺位于温州市瑞安市,电光科技和意华股份位于温州市 乐清市,三家公司均为制造业,且最近一年归母净利润位于 5,000-9,000 万之 间,与公司规模相近,因此上述 3 家公司具有可比性。
公司与上述 3 家公司人均薪酬接近,且趋势相同,具有合理性。报告期 内,公司员工职级分布较为稳定,不存在较大变化。公司现有的薪酬制度未来 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员工福利制度,参照国内 CPI 指数、 就业市场以及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协同考虑调整公司员工薪酬水平,实现逐年 稳定增长,保障员工利益。
(3)同行业对比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日丰股份 | 1.50% | 3.60% | 2.89% | 3.26% |
| 景弘盛 | 0.71% | 2.13% | 2.21% | 1.98% |
| 平均值 | 1.11% | 2.87% | 2.55% | 2.62% |
| 公司 | 3.36% | 4.31% | 4.09% | 4.23% |
注:沃尔核材仅披露整体销售费用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非电线电缆业务,销售费用中包含 其他业务,故不作比较。2020 年 1-6 月可比公司均不含运费。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相比主要差异在于产品包装费的核 算方式不同,公司将与销售相关的一次性外包装物计入销售费用,导致外包装费 较同行业公司更高。
扣除产品包装费后,公司销售费用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日丰股份 | 2.61% | 3.60% | 2.89% | 3.26% |
| 景弘盛 | 0.71% | 2.13% | 2.21% | 1.98% |
| 平均值 | 1.66% | 2.87% | 2.55% | 2.62% |
| 公司 | 1.79% | 2.78% | 2.77% | 2.82% |
从上表可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一致。
2 、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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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占比 | 2019 年度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413.39 | 65.33% | 852.91 | 62.22% |
| 中介机构费 | 5.42 | 0.86% | 23.46 | 1.71% |
| 办公经费 | 43.59 | 6.89% | 129.85 | 9.47% |
| 折旧摊销费 | 88.00 | 13.91% | 141.89 | 10.35% |
| 认证体系维护费 | 37.04 | 5.85% | 82.24 | 6.00% |
| 修理费 | 3.71 | 0.59% | 12.97 | 0.95% |
| 业务招待费 | 25.24 | 3.99% | 85.16 | 6.21% |
| 差旅费 | 4.70 | 0.74% | 21.04 | 1.53% |
| 其他 | 11.71 | 1.85% | 21.20 | 1.55% |
| 合计 | 632.79 | 100.00% | 1,370.71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度 | 占比 | 2017 年度 | 占比 |
| 职工薪酬 | 791.87 | 56.37% | 891.83 | 19.20% |
| 中介机构费 | 197.60 | 14.07% | 118.01 | 2.54% |
| 办公经费 | 174.24 | 12.40% | 169.36 | 3.65% |
| 折旧摊销费 | 98.39 | 7.00% | 99.70 | 2.15% |
| 认证体系维护费 | 48.08 | 3.42% | 33.13 | 0.71% |
| 修理费 | 26.22 | 1.87% | 76.43 | 1.65% |
| 业务招待费 | 50.04 | 3.56% | 47.68 | 1.03% |
| 差旅费 | 17.45 | 1.24% | 28.58 | 0.62% |
| 股份支付 | - | - | 3,109.24 | 66.93% |
| 其他 | 0.94 | 0.07% | 71.75 | 1.54% |
| 合计 | 1,404.84 | 100.00% | 4,645.7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4,645.71 万元、1,404.84 万元、1,370.71 万
元和 632.79 万元,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6%、 1.57%、1.48%和 1.56%,总体比较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中介机构费和股份支付费用等组
成。
(1)股份支付
1)2017 年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2017 年 12 月公司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实施了股权激励安排,各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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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对象通过直接受让公司股权或通过持股平台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乐清弘信)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选定系发行 人根据员工对公司的贡献、个人的专业及管理能力、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历年 的考核达成情况等维度综合评判选取,其范围为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部 分技术骨干及入职年限较长的员工等。
①通过直接受让公司股权的股权激励安排
根据 2017 年 12 月 27 日股东会决议,赵战兵分别将其持有的新亚电子 0.70% 股权以 214.37 万元价格转让给陈华辉、0.50%股权以 153.12 万元价格转让给杨文 华、0.50%股权以 153.12 万元价格转让给石刘建、0.40%股权以 122.50 万元价格 转让给朱加理、0.40%股权以 122.50 万元价格转让给陈景淼。
2017 年度,公司针对高管和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考虑到陈华辉、杨文 华、石刘建、朱加理、陈景淼在公司担任高管/员工,且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公允 价格(公允价格参照 2018 年 8 月外部投资机构入股价格,每股价格为 10.99 元), 应视为股份支付:
| 姓名 | 担任职务 | 出资金 额(万 元) |
持股方式 | 占公司 总股本 的比例 |
单价 (元 /股) |
持有股份数 | 股份支付费 用(元) |
|---|---|---|---|---|---|---|---|
| 陈华辉 |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
214.37 | 直接持有 | 0.70% | 3.06 | 700,560.00 | 5,559,391.72 |
| 杨文华 | 副总经理 | 153.12 | 直接持有 | 0.50% | 3.06 | 500,400.00 | 3,970,994.09 |
| 石刘建 | 副总经理 | 153.12 | 直接持有 | 0.50% | 3.06 | 500,400.00 | 3,970,994.50 |
| 朱加理 | 营销部副 经理 |
122.50 | 直接持有 | 0.40% | 3.06 | 400,320.00 | 3,176,795.60 |
| 陈景淼 | 财务部经 理 |
122.50 | 直接持有 | 0.40% | 3.06 | 400,320.00 | 3,176,795.60 |
| 小计 | 765.61 | 持股方式 | 2.50% | 2,502,000.00 | 19,854,971.51 |
②通过持股平台的股权激励安排
根据 2017 年 12 月 27 日股东会决议,赵战兵、黄定余和黄大荣分别将其持 有的新亚电子 1.06%、0.24%和 0.24%股权以 392.51 万元、88.87 万元和 88.87 万 元价格转让给持股平台乐清弘信。转让完成后,公司相关员工通过乐清弘信间 接持有新亚电子 1.54%股权。
2017 年 12 月,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以 3.70 元/股的价格受让了 1,5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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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乐清弘信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应视作股份支付: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股东 | 单价 | 持有股份数 | 公允价 | 股份支付费用 |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中心 | 3.70 | 1,541,232.00 | 10.99 | 11,237,441.60 |
上述 2017 年股份支付费用合计金额为 3,109.24 万元。
2017 年员工持股授予完毕后,乐清弘信的出资情况如下: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公司内部任职情况 | 合伙人类别 |
|---|---|---|---|---|
| 付良俊 | 20.76 | 3.64 | 职工代表监事、生产部经理 | 普通合伙人 |
| 林万荣 | 37.00 | 6.49 | 营销部浙江区域负责人 | 有限合伙人 |
| 赵战兵 | 7.01 | 1.23 | 董事长、总经理 | 有限合伙人 |
| 蒋建军 | 18.91 | 3.32 | 监事会主席、行政综合部经理 | 有限合伙人 |
| 吴成勇 | 20.54 | 3.60 | 营销部经理 | 有限合伙人 |
| 贺云峰 | 13.88 | 2.43 | 研发中心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方丽慧 | 15.73 | 2.76 | 财务部副经理 | 有限合伙人 |
| 龚国锋 | 13.43 | 2.36 | 行政综合部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尚微燕 | 13.43 | 2.36 | 财务部会计 | 有限合伙人 |
| 高秋连 | 17.13 | 3.01 | 采购部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周汉章 | 13.36 | 2.34 | 营销部广东区域负责人 | 有限合伙人 |
| 朱东明 | 13.17 | 2.31 | 生产部铜线科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陈国东 | 13.10 | 2.30 | 营销部上海区域负责人 | 有限合伙人 |
| 陈秀娟 | 13.65 | 2.40 | 营销部市场科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余华平 | 12.36 | 2.17 | 生产部塑胶科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刘凯 | 12.28 | 2.16 | 营销部安徽区域负责人 | 有限合伙人 |
| 薛良舒 | 12.10 | 2.12 | 生产部生计科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俞金成 | 12.10 | 2.12 | 生产部高频科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赵永生 | 12.10 | 2.12 | 营销部天津区域负责人 | 有限合伙人 |
| 葛秀 | 12.10 | 2.12 | 财务部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张重霜 | 13.88 | 2.43 | 营销部副经理 | 有限合伙人 |
| 陈奔 | 12.03 | 2.11 | 营销部福建区域负责人 | 有限合伙人 |
| 周恩帅 | 12.03 | 2.11 | 营销部江苏区域负责人 | 有限合伙人 |
| 马国放 | 11.84 | 2.08 | 生产部电线科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丁建亮 | 11.84 | 2.08 | 生产部设备科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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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公司内部任职情况 | 合伙人类别 |
|---|---|---|---|---|
| 江辉 | 11.84 | 2.08 | 生产部铜线科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吴菁菁 | 11.73 | 2.06 | 营销部外贸负责人 | 有限合伙人 |
| 高晓霞 | 11.66 | 2.04 | 财务部出纳 | 有限合伙人 |
| 陈长伟 | 11.29 | 1.98 | 生产部电线科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张佩 | 11.29 | 1.98 | 财务部会计 | 有限合伙人 |
| 薄录红 | 13.06 | 2.29 | 品保部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王庆多 | 11.10 | 1.95 | 行政综合部副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张银安 | 10.84 | 1.90 | 生产部设备科副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林鹏逍 | 10.47 | 1.84 | 财务部会计 | 有限合伙人 |
| 魏晓秋 | 10.21 | 1.79 | 营销部外贸主管 | 有限合伙人 |
| 胡文春 | 9.84 | 1.73 | 行政综合部副经理 | 有限合伙人 |
| 孙艳斌 | 9.40 | 1.65 | 研发中心副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张立楠 | 9.40 | 1.65 | 研发中心副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雷庭 | 8.95 | 1.57 | 品保部副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付玉玺 | 8.88 | 1.56 | 营销部拓展 | 有限合伙人 |
| 李佳龙 | 8.62 | 1.51 | 研发中心塑胶工程科科长 | 有限合伙人 |
| 范平涛 | 7.88 | 1.38 | 研发中心工程师 | 有限合伙人 |
| 曹风雷 | 7.62 | 1.34 | 研发中心工程师 | 有限合伙人 |
| 杨克和 | 7.62 | 1.34 | 财务部信用科职员 | 有限合伙人 |
| 郭东杰 | 6.29 | 1.10 | 研发中心工程师 | 有限合伙人 |
| 王露露 | 6.29 | 1.10 | 财务部助理会计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570.00 | 100.00 | - | - |
注:上述股权结构为 2017 年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的结果。
2)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
由于公司未上市前其权益工具没有公开市场价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 管部《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 26,股份支付确定公允价格时,考虑:“熟 悉情况并按公平原则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达成的入股价格或相似股权价格确定 公允价值,如近期合理的 PE 入股价”。公司参考最近一次外部投资者的投资价 格(外部投资者于 2018 年 8 月受让新亚电子股权单价为 10.99 元/股)作为授予 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格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 述外部投资者投资价格 10.99 元/股,折合企业估值约 11 亿元,按照 2018 年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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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1 亿元,对应的 PE 倍数为 11 倍;按照 2018 年实际净利润 10,481.09 万 元,对应的 PE 倍数为 10.50 倍;按照 2018 年扣非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8,685.29 万元,对应的 PE 倍数为 12.67 倍。
3)股份支付计算过程
上述两次股权激励行为均属于为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公司以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公司员工支付的股权 转让款之间的差额作为股份支付的金额。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 股东 | 持有股份数① | 受让价格 (元)② |
公允价格 (元)③ |
股份支付费用(万元) ④=①*(③-②)/10,000** |
|---|---|---|---|---|
| 陈华辉 | 700,560 | 3.06 | 10.99 | 555.94 |
| 杨文华 | 500,400 | 3.06 | 10.99 | 397.10 |
| 石刘建 | 500,400 | 3.06 | 10.99 | 397.10 |
| 朱加理 | 400,320 | 3.06 | 10.99 | 317.68 |
| 陈景淼 | 400,320 | 3.06 | 10.99 | 317.68 |
| 乐清弘信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
1,541,232 | 3.70 | 10.99 | 1,123.74 |
| 小计 | 4,043,232 | - | - | 3,109.24 |
[注]:上述计算尾差系公允价格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公司在授予日将公允价格与转让价格的差额 3,109.24 万元计入 2017 年度管 - 理费用并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行为属于为换取职工 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股权转让协议和持股平台 合伙协议中未明确约定与股权所有权或收益权等相关的服务期限条款。所以公 司将全部股份支付费用计入当期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及其指南的规定。
(2)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 891.83 万元、791.87 万元、852.91 万 元和 413.39 万元。
| 项目 | 2019 年比2018 年 | 2018 年比2017 年 |
|---|---|---|
| 同比变动 | 7.71% | -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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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较 2017 年管理人员薪酬下降 11.21%,主要原因系管理人员平均人数 下降 8.13%。公司于 2018 年 5 月出售子公司新亚东方,导致管理人员人数下 降。
2019 年较 2018 年管理人员薪酬上升 7.71%,主要原因系管理人员平均薪酬 上升 9.07%。公司 2019 年业绩持续增长,管理人员年终奖同比增长。 (3)中介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中介机构费用分别为 118.01 万元、197.60 万元、23.46 万元 和 5.42 万元,主要为公司向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支付的相关费用。
随着公司逐步推进上市辅导和申报,2017 和 2018 年度中介机构费用相应增 加。2019 年 6 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后,中介 机构费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
(4)同行业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日丰股份 | 2.86% | 3.48% | 2.72% | 2.79% |
| 景弘盛 | 3.02% | 3.14% | 3.24% | 2.62% |
| 平均值 | 2.94% | 3.31% | 2.98% | 2.71% |
| 公司 | 1.56% | 1.48% | 1.57% | 1.76% |
注 1:沃尔核材仅披露公司整体管理费用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非电线电缆业务,管理费用 中包含其他业务,故不作比较。
注 2:公司 2017 年度比重已扣除股份支付的影响。
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
1)管理人员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可比公司低。薪酬占比情况如下表列示: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日丰股份 | 1.54% | 2.39% | 1.85% | 1.91% |
| 景弘盛 | 1.21% | 2.25% | 1.85% | 1.51% |
| 平均值 | 1.38% | 2.32% | 1.85% | 1.71% |
| 公司 | 1.02% | 0.92% | 0.88%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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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人员人数及人均薪酬低于日丰股份,导致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等 低于日丰股份。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维持在 67 人左右,远低于日丰股份 156 人。主要原因为:①公司采取扁平化的管理架构不断优化管理职能和提升效率, 减少不必要的管理岗位;②日丰股份在中山、安徽及香港分别设立子公司,并在 主要客户生产基地附近设立外仓,仓储、质检和计划部门人员较多,日丰股份将 该等人员薪酬计入管理费用,导致其管理人员薪酬占收入比例比公司高。
公司与景弘盛相比主要在于规模效应存在差异。管理费用中行政管理人员的 薪酬对营业收入变动敏感性较低,公司与景弘盛相比营业收入较高,管理费用中 的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景弘盛相比较低。
2)折旧摊销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可比公司低。折旧摊销费主要差异系土地 使用权差异。
3)公司“其他”项费用占比较低,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他”项较高。
扣除上述因素影响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占其营业收入的比 重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日丰股份 | 0.23% | 0.38% | 0.35% | 0.35% |
| 景弘盛 | 0.72% | 0.56% | 0.88% | 0.58% |
| 平均值 | 0.48% | 0.47% | 0.61% | 0.46% |
| 公司 | 0.28% | 0.36% | 0.35% | 0.41% |
公司与日丰股份比例较为接近,比景弘盛低是由于公司具备规模效应,采 用扁平化管理模式,办公费用较低。
- 综上,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合理的。 3 、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详见下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占比 | 2019 年度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500.29 | 73.02% | 885.25 | 70.79% |
| 职工薪酬 | 153.53 | 22.41% | 329.95 | 2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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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折旧摊销费 | 30.17 | 4.40% | 19.49 | 1.56% |
|---|---|---|---|---|
| 其他 | 1.12 | 0.16% | 15.80 | 1.26% |
| 合计 | 685.11 | 100.00% | 1,250.50 | 100.00% |
| 项目 | 2018 年度 | 占比 | 2017 年度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592.49 | 52.60% | 158.71 | 23.59% |
| 职工薪酬 | 436.24 | 38.73% | 320.91 | 47.70% |
| 折旧摊销费 | 18.98 | 1.69% | 70.89 | 10.54% |
| 其他 | 78.75 | 6.99% | 122.21 | 18.17% |
| 合计 | 1,126.46 | 100.00% | 672.73 | 100.00% |
公司研发费用占比较高的主要是研发人员职工薪酬和研发直接材料投入。报 告期内,公司逐渐加大对研发的投入,研发费用逐年增加。
(1)职工薪酬
| 项目 | 2019 年比2018 年 | 2018 年比2017 年 |
|---|---|---|
| 同比变动 | -24.36% | 35.94% |
2018 年较 2017 年研发人员薪酬上升 35.94%,主要原因系:1)公司研发人 员数量增长 20.93%,公司日益重视研发创新,加大精密电子线材、胶料的研发 投入;2)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上涨 12.41%,公司扩招研发部门同时提高了研发人 员待遇,故而平均薪酬提高。
2019 年较 2018 年研发人员薪酬下降 24.36%,主要原因系 2018 年公司剥离 子公司新亚东方,新能源汽车充电技术、充电桩模块研发人员不纳入计算导致 研发人员人数下降 21.13%,扣除剥离子公司影响,公司研发人员人数上升 9.62%。
(2)同行业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日丰股份 | 3.74% | 3.05% | 3.19% | 3.20% |
| 景弘盛 | 2.89% | 3.18% | 3.11% | 3.18% |
| 平均值 | 3.31% | 3.11% | 3.15% | 3.19% |
| 公司 | 1.68% | 1.35% | 1.26% | 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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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沃尔核材仅披露整体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非电线电缆业务,研发费用中包含 新材料及新能源汽车研发,故不作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0.77%、1.26%、1.35%和 1.68%,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
1)公司研发直接材料投入占比较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究开发材料 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日丰股份 | 2.55% | 2.14% | 2.33% | 2.21% |
| 景弘盛 | 1.67% | 1.65% | 1.77% | 1.94% |
| 平均值 | 2.11% | 1.90% | 2.05% | 2.08% |
| 公司 | 1.23% | 0.95% | 0.66% | 0.18% |
公司研究开发材料投入占比较低主要是:①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开展数据参 数的分析、工艺的改进等,将研发融入生产环节。在保障有效研发的同时,提 高原辅材料重复利用率,降低损耗;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研发新产品,新产品 研发生产满足客户要求后大部分对外销售。
景弘盛与公司研发费用绝对金额基本一致,但由于营收规模远低于公司, 因此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较高。
2)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平均人数比日丰 股份少,故人员薪酬占比较低。
公司日益重视研发创新,报告期内研发支出不断增加,公司的研发包括新 产品研发、现有产品性能提升和工艺流程改进等内容。公司将在内部技术人员 长期的研究基础与经验积累基础上,继续与国内相关高校密切合作,加大精密 电子线材、PVC 材料的研发工作,未来研发支出将不断增大。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包括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完成产品升级换 代。
4 、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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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支出 | 81.64 | 361.89 | 803.88 | 1,323.78 |
|---|---|---|---|---|
| 减:利息收入 | -7.98 | -31.62 | -14.67 | -370.40 |
| 汇兑损益 | -42.86 | -107.00 | -139.30 | 204.52 |
| 手续费 | 5.49 | 10.03 | 10.85 | 7.46 |
| 合计 | 36.28 | 233.30 | 660.75 | 1,165.36 |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波动主要受利息费用与汇兑损益的影响,随着公司 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增加,公司报告期内逐步减少了借款规模,相应利息支出逐 年下降。
(五)其他收益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86.12 | 1,367.41 | 72.35 | 32.45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6.60 | 9.15 | 6.97 | 5.82 |
| 合计 | 202.73 | 1,376.56 | 79.32 | 38.27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企业股改及报会奖励 | 100.00 | 1,147.00 | - | - |
| 2019年出口信用保险费补助 | 17.10 | - | ||
| 社会保险费返还 | 69.02 | 162.49 | ||
| 2018 年度促进外贸发展财政 奖励 |
- | 16.20 | ||
| 2016 年乐清市开放型经济发 展财政奖励补助资金 |
- | - | 25.32 | -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 | 3.76 | 14.65 | - |
| 2017 年度乐清市开放型经济 发展财政奖励 |
- | - | 20.40 | - |
| 2017年度清洁生产项目补贴 | - | - | 5.00 | - |
| 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 - | - | 6.98 | 20.23 |
| 土地使用税返还 | - | 17.46 | - | 12.22 |
| 房产税返还 | - | 13.29 | - | - |
| 2019 年乐清市能源管理体系 认证企业奖励 |
- | 5.00 | - | - |
| 乐清市2019 年第一批专利奖 励 |
-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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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国内发明专利维持 费补助 |
- | 0.20 | ||
|---|---|---|---|---|
| 小计 | 186.12 | 1,367.41 | 72.35 | 32.45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2020 年1-6 月 |
|---|---|---|---|---|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摊销 | 期末递延收益 | |
| 年新增5000 公里工业机器 人电缆技术改造项目贴息 补助 |
15.87 | - | 1.38 | 14.49 |
| 年新增10万公里电线项目 | 20.33 | - | 2.10 | 18.23 |
| 年新增50 万公里电子线技 术改造项目 |
225.21 | - | 13.12 | 212.09 |
| 小计 | 261.41 | - | 16.60 | 244.81 |
(续上表)
| 项目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9 年度 |
|---|---|---|---|---|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摊销 | 期末递延收益 | |
| 年新增5000 公里工业机器 人电缆技术改造项目贴息 补助 |
18.63 | - | 2.76 | 15.87 |
| 年新增10万公里电线项目 | 24.54 | - | 4.21 | 20.33 |
| 年新增50 万公里电子线技 术改造项目 |
- | 227.40 | 2.19 | 225.21 |
| 小计 | 43.17 | 227.40 | 9.15 | 261.41 |
(续上表)
| 项目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8 年度 |
|---|---|---|---|---|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摊销 | 期末递延收益 | |
| 年新增5000 公里工业机器 人电缆技术改造项目贴息 补助 |
21.39 | - | 2.76 | 18.63 |
| 年新增10万公里电线项目 | 28.74 | - | 4.21 | 24.54 |
| 小计 | 50.13 | - | 6.97 | 43.17 |
(续上表)
| 项目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期初递延收益 | 本期新增补助 | 本期摊销 | 期末递延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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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年新增5000 公里工业机器 人电缆技术改造项目贴息 补助 |
- | 23.00 | 1.61 | 21.39 |
|---|---|---|---|---|
| 年新增10万公里电线项目 | 32.95 | 0.00 | 4.21 | 28.74 |
| 小计 | 32.95 | 23.00 | 5.82 | 50.13 |
(六)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投资收益 |
- | - | -373.73 | -777.93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 的投资收益 |
- | - | 2,003.04 | - |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 资收益 |
- | 12.32 | - | -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 | - | - | 0.01 |
| 合计 | - | 12.32 | 1,629.32 | -777.92 |
公司持有烟台北方城 44%股权,投资成本为 1,320 万元,截至 2015 年末,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减记至零。公司对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拆借款 10,500.00 万元实质上构成对烟台北方温州城开发有限公司的净投资,在对其长 期股权投资减记至零的情况下继续按权益法确认其超额亏损。
2018 年度,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主要包括 2018 年 5 月处置烟 台北方城股权和债权产生的投资收益。
(七)营业外收入与支出分析
1 、营业外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无需支付款项 | - | 7.96 | 57.38 | 38.86 |
| 违约金及罚没收入 | 0.02 | - | 13.31 | 2.44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 | - | 1.76 | - |
| 其他 | 0.00 | 1.36 | 0.26 |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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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合计 | 0.02 | 9.32 | 72.72 | 42.41 |
2 、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 损失 |
1.17 | 10.93 | 4.00 | 60.89 |
| 罚款支出及滞纳金 | 0.06 | 1.16 | 3.46 | 4.80 |
| 对外捐赠 | 10.20 | 103.80 | 1.20 | 10.20 |
| 其他 | - | 0.88 | 0.51 | 2.04 |
| 合计 | 11.43 | 116.77 | 9.18 | 77.93 |
(八)所得税费用分析
1 、所得税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58.97 | 3,408.18 | 2,138.30 | 2,882.75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80 | -81.77 | 80.04 | -111.21 |
| 合计 | 1,581.78 | 3,326.41 | 2,218.34 | 2,771.54 |
2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利润总额 | 6,803.15 | 14,157.54 | 12,699.43 | 7,518.59 |
| 按母公司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费用 |
1,700.79 | 3,539.39 | 3,174.86 | 1,879.65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 - | 45.48 | 71.87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 | -875.23 | 194.48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的影响 |
6.91 | 22.76 | 17.27 | 802.13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28.46 | -234.47 | -175.13 | -5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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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 扣亏损的影响 |
2.54 | -1.27 | 31.10 | -125.75 |
| 所得税费用 | 1,581.78 | 3,326.41 | 2,218.34 | 2,771.54 |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4,564.91 | 11,526.31 | 9,076.83 | 5,907.0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677.89 | -5,422.27 | 9,939.15 | -1,299.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311.17 | -5,493.82 | -17,107.95 | -10,450.14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383.86 | 691.54 | 1,926.43 | -5,938.02 |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
26,828.72 | 55,421.71 | 56,061.51 | 42,938.71 |
| 营业收入 | 40,691.03 | 92,866.15 | 89,653.64 | 87,433.56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 |
65.93% | 59.68% | 62.53% | 49.1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
15,201.59 | 32,185.14 | 32,142.01 | 28,788.20 |
| 营业成本 | 31,139.34 | 72,517.37 | 71,498.12 | 68,691.5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与营业成本的比例 |
48.82% | 44.38% | 44.96% | 41.9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4,564.91 | 11,526.31 | 9,076.83 | 5,907.09 |
| 当期净利润 | 5,221.37 | 10,831.13 | 10,481.09 | 4,747.0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与净利润的比例 |
87.43% | 106.42% | 86.60% | 124.44%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累计金额达
31,075.14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124.44%、86.60%、 106.42%和 87.43%,表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活动获取现金流量能力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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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内,公司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和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均不高,主要因公司选择将收到的大 多数来自客户的银行承兑汇票直接背书给供应商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原因分析及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 理性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关系情况如 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补充资料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
||||
| 净利润 | 5,221.37 | 10,831.13 | 10,481.09 | 4,747.05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09 | 186.11 | -109.35 | -152.93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32.79 | 790.03 | 778.37 | 771.73 |
| 无形资产摊销 | 52.82 | 91.86 | 31.36 | 27.72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 | 6.01 | 11.5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以“-”号填列) |
0.86 | -20.14 | 0.15 | -4.6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1.17 | 10.93 | 2.24 | 60.8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列) |
54.59 | 280.56 | 691.35 | 1,061.04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
- | -12.32 | -1,629.32 | 777.9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以“-”号填列) |
22.80 | -81.77 | 80.04 | -111.21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
1,733.29 | -956.72 | -288.31 | -1,225.29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 加以“-”号填列) |
-1,281.12 | -2,202.04 | 3,021.10 | -6,438.59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 少以“-”号填列) |
-1,670.58 | 2,608.66 | -3,987.90 | 3,272.56 |
| 其他 | - | - | - | 3,109.2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4,564.91 | 11,526.31 | 9,076.83 | 5,907.09 |
2、公司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及行业惯例
公司客户的信用周期主要为 60-120 天,而部分主要铜丝及 PVC 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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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中,除震雄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100-110 天商业承兑汇票,其他主要供应商信用 期较短。因此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余额远大于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的余额, 因此,销售规模的同比增长会导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大于应付票据 及应付账款增长幅度,反之亦然。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看,同行业 可比上市公司也存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远大于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的情 况,基本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政策、采购政策、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公司针 对震雄铜业公司合并范围内(合并口径包括包头震雄公司和震雄集团公司)的采 购比例有所变化,主要由于包头震雄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启动 4 万吨铜杆及铜导 体加工项目建设,并于 2018 年 5 月投入生产。随着包头震雄公司产能逐步释 放,震雄铜业公司根据其产能分布变化,自 2018 年开始降低了震雄集团公司 (结算方式为付 100-110 天商业承兑汇票)的供货比例,增加了包头震雄公司(结 算方式为月结)的供货比例。相应应付票据 2018 年末下降 1,054.24 万元。该项 采购变化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化影响因素相匹配。
3、合理性分析
(1)2017 年度
2017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主要系:1)净利润中非付 现的股份支付费用 3,109.24 万元;2)确认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777.92 万元。
剔除上述影响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值 68.46%,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系 2017 年销售规模有大幅增长,应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增加幅度超过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增加幅度所致。
(2)2018 年度
2018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主要系:确认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合计 1,629.32 万 元。
剔除该项影响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值 102.54%。 2018 年四季度销售规模同比减少,导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少 3,883.2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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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减少 1,758.26 万元,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减少幅度远 大于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减少幅度,但同时应交税费减少 2,158.39 万元,导 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金额基本接近,因而剔除投 资收益影响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基本匹配。
(3)2019 年度
201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为 106.42%,基本 匹配。2019 年第四季度销售规模同比增加,导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 1,876.17 万元,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加 1,124.70 万元,但同时应交税费增加 1,000.91 万元,导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金额基本接 近,因而 201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基本匹配。
(4)2020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值为 87.43%,主要 系 2020 年二季度销售规模同比增长,导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 968.33 万 元,公司在综合考虑不同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产品质量、交货速度后决定采购 份额分配,自 2019 年末开始逐步降低了震雄集团的供货比例,增加了常州同泰 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远鸿科技有限公司的供货比例,新增供应商对应信 用期相对较短,使得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减少 1,752.44 万元,导致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
综上所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与公司实 际生产经营情况相符。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10,321.08 | 5.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12.32 | - | 0.0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1 | 30.56 | 3.75 | 8.4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
- | - | - | 15,755.1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1 | 42.87 | 10,324.83 | 15,76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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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81.99 | 5,445.15 | 293.77 | 1,138.4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5.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
- | 20.00 | 91.91 | 15,924.6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81.99 | 5,465.15 | 385.67 | 17,068.0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7.89 | -5,422.27 | 9,939.15 | -1,299.42 |
2017 年度,公司收到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包 括绿城项目代收代付款及公司与关联方、非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款。2018 年 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939.15 万元,主要系公司处置烟台北方城 股权和债权,收回资金。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22.27 万元,主要系当期购置土地用于产能扩建。2020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1,677.89 万元,主要系新厂房建设项目投入。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2,065.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42.45 | 8,320.00 | 11,920.00 | 25,3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
- | - | 1,850.00 | 43,250.9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42.45 | 8,320.00 | 13,770.00 | 70,615.9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100.00 | 11,170.00 | 20,670.00 | 33,35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 |
102.82 | 2,388.91 | 6,920.50 | 2,987.3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
50.80 | 254.91 | 3,287.45 | 44,728.7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53.62 | 13,813.82 | 30,877.95 | 81,066.1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3,311.17 | -5,493.82 | -17,107.95 | -10,450.14 |
2016-2020 年 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450.14 万 元、-17,107.95 万元、-5,493.82 万元和-3,311.17 万元。报告期内借款相关的现金 逐年减少,主要由于公司现金流改善,银行借款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主要系公司与关联方、非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及贷款走账 行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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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1,138.40 万元、293.77 万元、5,445.15 万元和 1,681.99 万元,主要为建设厂房和 购买机器设备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未来公司资本性支出项目主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内容请见本招股意 向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除此之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其 他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
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事项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期后事项、其他或有事 项详细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十三、期后事项、或有事项、 ” 承诺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六、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判断
目前,发行人不断进行技术研发,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开发新的 产品,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 产品结构更加丰富,产业整合能力更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利润率将得到提升。
(一)发行人财务状况的未来趋势分析
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和业务的持续增长,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负债规模将会逐渐 增加;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公司资产负债率会降低,资产流 动性将进一步增强,资产负债结构将会进一步优化。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稳步扩大,规模效益得到良好的体现,盈利能力逐 年增强。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将 进一步扩大,募投项目顺利达产后,营业收入与利润将有望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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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为公司进一步获取市场份额,增强行业地位奠定重要基础。
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相对上年每股收益 的变动趋势
2019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98 元/股。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为 10,008 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 3,336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不超过 13,344 万股。本次融资后,发行人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增 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生产效益还需一定时间,本次融资将导致募集 资金到位当年发行人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出现下降。
以 2019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为基数以及本次发行不超过 3,336 万股测算,本 次发行后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 项目 | 2019 年度/2019.12.31 | 本次发行后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
9,840.55 | 9,840.55 |
| 期末普通股股数(万股) | 10,008 | 13,34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7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74 |
(二)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全国精细电子线缆行业的骨干企业之一。 未来公司线材产品将围绕高端化、精密化、绿色化的发展方向,从传统制造领域 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领域转变。然而,受制于目前的产能水平,公司相关高 端产品的生产规模依然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将有 效提升公司高端精细线材、高频数据线材和特种线材产品的生产规模,提升公司 传统优势产品产能和高端精密产品结构布局,为公司进一步推动业绩增长奠定基 础,保持公司在同行中的技术领先水平。
同时,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在巩固发展现有产品 的基础上,开发研制新技术产品,积极参与高端线材领域的市场竞争。研发中心 项目的实施,可增强新产品研发能力和提高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加快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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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使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外同类产品。同时 能更好地满足国内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提升产品质量。
此外,电线电缆行业具有流动资金需求大的特征。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可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减轻公 司财务负担,提升盈利能力。
因此,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发行人相 关资源储备情况
1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年产 385 万公里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扩能建设项 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产能扩建项目主要围绕现有业务提 升市场竞争力和技术优势、增强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 率;研发中心的建设可以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完成产品升级换代,开拓新产品 和新市场,推动企业进一步向高新技术企业迈进;补充流动资金,将解决公司持 续发展所需营运资金,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提 高公司偿债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公司扩大生产规 模,完善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提升研发能力,促进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的提 高。
2 、发行人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通过外部引进和自我培养相结合的人才战略,建立了完善的人才选拔、 任用机制,符合行业、公司发展特点的研发激励机制,多年来广泛吸收行业精英, 在研发、制造、销售、管理等各个环节积累、培养了大量专业人员,为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经营管理上 与公司现有业务保持一致性,所需管理人员主要通过内部培养方式获取,相应技 术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则主要通过外部招聘取得。
(2)技术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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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非常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自主研发。目前公司已拥有多项发明专 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掌握了一系列行业关键技术,并且进行了多项改进及创新, 形成了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具有技术储备基础,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需机器设备、材料、生产技术、工艺原理、生产流程等均 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模式基本相同,经过多年的技术改进和管理提升,公司已掌 握项目产品所需的核心技术,扩大产能具有可复制性,为项目产品开发奠定了基 础。
(3)市场储备
公司所属的精细电子线材细分市场前景广阔,并在相关细分市场已具有一定 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目前公司所生产的线材产品被国内外家电、通讯、IT、 医疗等行业广泛采用,在行业内名列前茅。因此,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具有广泛的客户基础,稳定的优质客户和持续的市场拓展将为公司未来的 发展和产能的消化提供可靠的保障。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即期回报的措施详见本招股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 ” 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相关承诺 。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即期回报 措施的承诺详见本招股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关于被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 的相关承诺 。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 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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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 年 7-9 月和 2020 年 1-9 月的利润表,2020 年 1-9 月的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 健审〔2020〕10064 号),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新亚电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新亚电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的专项说明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发行人披露的 2020 年 1-9 月的财 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发行人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对发行人 2020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发行人披露 的 2020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2020 年 1-9 月,公司财务报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9 月末 | 2019 年末 | 同比变动 |
| 资产总计 | 60,240.41 | 56,353.70 | 6.90% |
| 负债合计 | 14,879.43 | 18,912.15 | -21.3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360.98 | 37,441.55 | 21.15% |
| 项目 | 2020 年1-9 月 | 2019 年1-9 月 | 同比变动 |
| 营业收入 | 67,736.31 | 66,333.05 | 2.12% |
| 营业利润 | 10,269.00 | 9,265.38 | 10.83% |
| 利润总额 | 10,262.35 | 9,261.20 | 10.81% |
| 净利润 | 7,919.43 | 7,095.51 | 11.6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
7,919.43 | 7,095.51 | 11.6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
7,751.23 | 6,739.96 | 15.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641.08 | 7,100.54 | -4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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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9 月,公司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9 月 | 2019 年1-9 月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25 | 13.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5.22 | 198.4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3 | 15.03 |
| 小 计 | 224.33 | 226.64 |
|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 56.13 | 56.71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68.20 | 169.93 |
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7,736.31 万元、净利润 7,919.43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751.23 万元,分别较上年 同期增长 2.12%、11.61%、15.00%。2020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 相比略微上升,但盈利水平较去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1)2020 年 1-9 月,铜价同比下跌 2.04%,影响营业收入,但发行人主要采取“成本+目标毛利” 的定价模式,毛利不随铜价变动;(2)2020 年 1-9 月,因疫情防控需要,发行人 毛利率较高的高频数据线材需求上涨,同时为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发行人将几台 现有机器设备改造生产鼻梁条,鼻梁条产品毛利较高,2020 年 1-9 月贡献了 464.37 万元毛利,导致发行人盈利水平同比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2020 年 1-9 月,公 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48.72%,主要系销售回款 未到信用期所致。2020 年由于受到疫情影响,第一季度收入较少,而第二和第 三季度销售反弹,但公司信用期主要集中在 60-120 天之间,所以尽管 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但是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余额与 上年同期相比较大,2020 年 1-9 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上年同期相 比下降。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所处行业产业政策未发 生重大调整,公司进出口业务没有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没有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所处的精细电子线材行业以及下游的主要应用行业发展趋势良好,业务模式 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波动会影响发行人的采购和销售价格,但公司采用 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等方式来锁定铜价,较为有效地规避了铜价波动给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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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带来的风险。除铜价波动因素外,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采购规模不 存在异常变动,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不存在异常变动。公司主 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重大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 或仲裁事项,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综上所述,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总体运营情况 良好,不存在重大异常波动,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四) 2020 年 1-12 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发行人根据目前销售情况,合理预计 2020 年 1-12 月经营业绩具体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2020 年1-12 月(预计) | 2019 年1-12 月 | 同比 |
| 营业收入 | 94,781.59 | 92,866.15 | 2.06% |
| 净利润 | 11,083.49 | 10,831.13 | 2.3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915.29 | 9,840.55 | 10.92% |
公司根据目前销售情况,预计 2020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 94,781.59 万元, 较去年同期上升 2.06%;预计 2020 年 1-12 月净利润为 11,083.49 万元,较去年同 期上升 2.33%;预计 2020 年 1-12 月扣非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0,915.29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10.92%。2020 年 1-12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和 净利润预计较去年同期略微上升,但扣非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去 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1)2020 年 1-12 月,铜价同比预计下跌,导致 发行人营业收入受到影响,但发行人定价模式决定了毛利不随铜价波动而变动; 另外,2020 年 1-12 月,预计发行人毛利率较高的高频数据线材占比提升、新增 毛利率较高的鼻梁条产品也会提高发行人的盈利水平;(2)2019 年,发行人收 到当地政府股改及报会奖励 1,147 万元,导致发行人 2019 年净利润较高,2020 年 1-12 月尽管盈利水平预计提升明显,但扣非前净利润与上年相比预计上升幅 度较小。
上述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 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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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公司发展战略
(一)整体战略目标
公司以“精心奉线、智慧连接、共享美好生活”为使命,始终坚持“匠心制造、 追求卓越、成就客户、至臻共赢”的经营理念,致力于实现“成为全球精细电子线 材行业领跑者”的愿景。
随着电线电缆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工艺技术、市场空间及 生产规模,积极研发并应用新材料、新工艺,购入国内外先进生产和研发设备, 不断提升现有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等常规核心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巩固自身 的行业地位,维持核心竞争力不丧失,稳守消费类电子及服务器信息存储行业的 领先地位;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扩大节能和环保技术的应用范围, 使现有产品的质量、精度、可靠性达到国际一流水平,进一步介入国际市场竞争, 实现高端电子线材的进口替代,推动其国产化进程。同时结合客户需求,重点开 发生产科技含量高、代表未来市场趋势的新产品,不断拓展服务器外部连接、医 疗设备用线、汽车整车线束等细分领域。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股票为契机,整体提升产品品质,积极倡导和践行“第一 次就做好”的质量方针,努力促进行业整体产品质量的提升,同时加大研发投入 规模,打造精英化的管理和研发团队,使公司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实现社会、 企业、员工、客户、股东的共赢,致力于成为全球精细电子线材行业领跑者,为 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二)经营目标
现阶段公司的主要经营目标如下:
1、坚持高端市场发展战略,面向国际知名终端客户,持续提升产品的可靠 性和一致性,以性价比高的产品、高效的交货和精准的服务,不断提升高端市场 份额,实现进口替代,努力推动高端精细电子线材国产化进程。
- 2、坚持进行技术创新,以持续的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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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有效需求引领技术研发的方向,加快研发成果产业化速度,保持产品技术在国 内外的领先优势。
3、在现有的产品领域,依靠优势技术进行产品更新和替代,提高产品品质, 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继续推进差异化竞争战略,提高公司核 心竞争力。
4、加强对重点客户的全方位服务,专注于对客户价值的挖掘,进一步扩大 对优质客户的销售份额,巩固市场领先地位,扩大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计划
(一)产品开发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思路,对自主开发、技术引进 及合作开发同步拓展,以企业上市为契机,聘请业界顶尖人才,配置高精尖端检 验和试验设备,进行技术创新,开发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继续 加大和高端客户的合作研发,抢占高端市场,同时,重点布局医疗器械、新能源 汽车及特种用途线材等新领域产品。
(二)产能扩充计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扩充消费电子及 工业控制线材产品的生产设备,有效缓解目前公司产能不足的压力,使公司的规 模优势得到进一步体现,继续巩固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特别是高端消费精细电子 线材产品的优势地位,推进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客户满意度,不断推动高端 电子线材的进口替代,提高其国产化比例。同时,面对下游客户线材产品加工自 动化应用程度的不断提高,对线材的包装方式、耐温性、易加工性等方面都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扩充产能的同时亦将实现生产包装的自 动化、多样化和高速化以及仓储物流的智能化。
(三)信息化管理计划
未来企业的发展必定是以信息化推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发展思 路,因此公司计划对现有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深度整合,进行管理软件开发,以互 联网平台为基础,将OA(企业办公协同平台)、MES(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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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WMS(仓储管理系统)、SCM(供应链管理)、PLM(产品生命周期 管理)进行整合,集成企业应用与数据,推动公司物联网的全面发展。公司将投 入更多资金,为实现智能化办公、智能化生产引进更多的先进设备和资源,逐步 将公司打造成为科技一流、管理一流的现代化新型企业。
(四)人才发展计划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本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加强人力资源 的开发与管理。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如下:
1、持续推动“产、学、研”的有效结合,与国内外高校或咨询机构进行战略 合作,推动公司产品的转型升级。
-
2、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人才战略,使公司的现有人才得到持续、充分
-
的学习,引进业内顶尖专家,优化公司人才结构。
3、完善公司内部员工的持续培训机制及晋升通道,对有持续上进心、对公 司忠诚度高的员工或职员进行重点培养和提拔;依据人员的特点选派参加公司管 理、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及培训,以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员工的素 质和技能,扩充公司人才库的资源储备。
-
4、制定更有效的激励制度,对技术创新和技术改进采取精神与物质奖励,
-
为人才队伍建设创造制度条件。
-
5、积极参加各专业对口的院校招聘会,引进更多的新鲜力量。
(五)营销发展计划
创新营销思路和营销模式,积极开拓全球市场。推进市场营销创新,打造一 支专业化的营销团队,积极利用高新技术、高端产品引领市场的发展。 具体计划如下:
1、筛选公司年度战略目标客户,进行重点配合,定期进行进度汇报,发现 问题及时更新汇总,限时解决,加速客户承认进程,充分发挥公司的市场优势, 积极开展差异化营销工作。
- 2、在继续巩固并扩大现有国内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加大国际市场特别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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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市场的开拓力度,增加产品的外销份额。
3、加强营销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对现有营销人员的培训工作, 增强营销人员的市场意识及服务意识,提高专业素质;同时鼓励技术人员走向市 场,增强营销水平,提高营销队伍的整体素质。
4、针对于新兴领域的营销拓展工作,采取专人负责制,了解细分领域的营 销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同开发,以小团队为单位,全方面服务客户。
(六)收购兼并及对外扩充计划
公司对被收购方的管理、产品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等进行充分评估,依据公 司的发展战略,围绕公司核心业务,以增强公司中长期战略竞争能力为目的,以 上市为契机,一方面依靠自身实力滚动发展,另一方面将积极借助资本市场的功 能,在合适时机,谨慎选择,通过兼并、收购、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稳步实 施扩充计划,丰富和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三、实施上述计划的假设条件、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实施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
1、本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以及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的发
-
展状态,且不存在对公司发展将会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项发生;
-
2、公司遵循的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等经济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
3、公司遵循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无重大不利变化;
-
4、公司管理的内外部环境保持稳定和连续;
-
5、本次股票发行能够如期完成,募集资金能足额、按时到位,拟投资项目
-
能按计划顺利实施;
-
6、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实施上述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1、随着本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保障。虽然公司 目前盈利能力较强,但依靠自身经营积累难以满足扩张的资金需要。因此,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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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成为公司发展计划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2、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公司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变得更为急迫。公司需不断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人才,以满足 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计划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四、上述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上述业务发展计划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对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 系统性规划。公司业务发展计划是现有业务的拓展和延伸,业务发展计划的顺利 实施将帮助公司丰富自身的产品线,实现规模优势,极大的提高公司业务规模、 盈利能力和市场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提升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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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336 万股,占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规定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上述制度已由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做到 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 3,336 万股 A 股股票,本次股票发行 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 (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元) |
实施 主体 |
浙江省企 业投资项 目备案(赋 码)信息表 项目代码 |
环评批复 | 能评批复 |
|---|---|---|---|---|---|---|---|
| 1 | 年产385万公 里智能化精细 数控线材扩能 建设项目 |
51,219.00 | 382,613,148.34 | 发行人 | 2019-3303 82-38-03-0 18632-002 |
温环乐规 [2019]54 号 |
乐发改能 源[2019]2 号 |
| 2 | 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
4,941.00 | 40,000,000.00 | 发行人 | 2019-3303 82-38-03-0 18632-003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00.00 | 发行人 | |||
| 合计 | 66,160.00 | 522,613,148.34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情况
2019 年 4 月 4 日,发行人就“年产 385 万公里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扩能建设 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并取得《浙 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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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5 月 10 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印发《关于对<新亚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温 环乐规[2019]54 号),从环保角度批准该项目具有建设可行性。
(四)募集资金安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如实际募集资金不 能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依法自筹资金予以补足。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建设项目已经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经核 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有权政府部门 备案和发行人内部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 产生不利影响。
(六)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意见
公司本次利用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85万公里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扩能建设 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按照公司未 来发展战略的要求,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深化与拓展。公司多年来积累的管 理经验、技术条件和人员储备等是该项目实施的重要基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 产后,将丰富公司自身的产品线,达成规模优势,降低公司成本;同时,研发中 心的建设将极大的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进一步巩 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结合公司主营业 务,对公司扩大产品市场份额、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及把握下游市场增长契机有重 要意义。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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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年产 385 万公里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扩能建设项目
1 、项目简介
公司为了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拟投资 51,219 万元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在浙江省温州乐清市 北白象镇赖宅村工业区,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及辅助生活配套设施,并购置生产设 备及辅助公用配套设备,新增年产 385 万公里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产品的生产能 力。
2 、项目实施必要性
(1)有助于高端精细电子线材的进口替代,加快推动其国产化进程
我国电线产业虽然具有很高的生产能力,却存在着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企业多以生产低附加值的中低端产品为主,高端产品生产能力严重不足,用于家 用电器、智能办公、工业控制、云计算、新能源、医疗器械、海洋工程等所需要 的高端电线大多依赖进口。未来几年,受益于扩大内需、产业升级、消费升级和 标准驱动,我国高端电子设备消费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十三五”以来,我国 电线产业通过供给侧改革,使产业发展的格局从国内市场上升到全球市场的定 位,从世界制造产业链的视角来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推动传统低附加值电线产品 向高端精细数控线材产品转型升级。
公司凭借自身可靠性优、一致性好和性价比高的产品,以及研发快速响应、 持续改进、及时交货、精准服务等综合优势,已经逐步打破精细电子线材高端市 场由日立、住友、百通等国际品牌垄断的局面,实现进口替代。本项目的实施, 将提升公司高端精密数控线材的产业化水平,推动我国精细线材向高端化、精密 化、绿色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提升高端线材的进口替代水平,推动其国产化进程。
(2)有助于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全国精细电子线材行业的龙头企业。未来 公司将围绕电线高端化、精密化、绿色化的发展方向,通过产业链延伸、价值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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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加快传统电线向智能化精密数控线材延伸,从传统领域向高附加值、高技 术含量领域转变。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升企业智能化精密数控线材产品的生 产技术水平,推动企业实现战略转型,使企业在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增强综合 竞争力。
(3)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走高起点、规模化、专业化、 优质量、合作发展的道路,在巩固发展现有产品的基础上,开发研制新技术产品, 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企业优良文化,服务社会整体。 该项目的实施,可增强产品开发能力和提高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加快缩短 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使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外同类产品。同时 能更好地满足国内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推进智 能化精细数控线材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3 、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为 51,219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41,294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9,925 万元。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为 17,470 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为 14,185 万元, 其他费用为 7,673 万元,预备费为 1,966 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 1 | 建筑工程 | 17,470 | 42.31 |
| 2 | 设备及安装工程 | 14,185 | 34.35 |
| 3 | 其他费用 | 7,673 | 18.58 |
| 4 | 预备费 | 1,966 | 4.76 |
| 合计 | 41,294 | 100.00 |
4 、项目工艺流程
(1)主要生产工艺流程
本项目主要是扩大生产能力,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与目前的流程基本相同, 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图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发行人的 ” “ ” 主营业务情况 之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
(2)设备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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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添置的主要设备有:绞线机、押出机、造粒机、绕包机、成缆机、缠 绕机、倒线机等,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
| 1 | 押出机 | 80 | 50.5 | 4,040 |
| 2 | 绞线机 | 298 | 13 | 3,874 |
| 3 | 造粒机 | 8 | 265 | 2,120 |
| 4 | 绕包机 | 26 | 30 | 780 |
| 5 | 成缆机 | 26 | 25 | 650 |
| 6 | 编织机 | 26 | 10 | 260 |
| 7 | 绕缠机 | 16 | 20 | 320 |
| 8 | 倒线机 | 6 | 12 | 72 |
| 9 | 笼绞机 | 3 | 190 | 570 |
| 10 | 货梯 | 16 | 12 | 192 |
| 11 | 客梯 | 4 | 13.25 | 53 |
| 合计 | 509 | 12,931 |
5 、所需原材料、能源及供应条件
(1)物料供应
物料供应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在公司生产运行中占有举足轻重的 地位。为提高整体经济效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公司加强对相关生产性物资月 平均用量的分析,均衡组织物资采购以缩短物资占库时间。对主要外购件、外协 件等占产品制造成本较大比例或用量较大的物资实行定点采购,根据公司的生产 计划向供应商下达订单,确保物资供应的稳定性。物资进厂后,经由质量检验部 门进行检验方可入库,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反馈给供应商,并责令其改正。
在采购过程中积极主动与各供应商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和掌握其生产运行状 况,及时平衡计划,组织货源,确保供应,同时强化对供应商的动态考核,吸收 有实力、重信誉的供应商加入网络系统,排除产品质量、服务或业绩不佳的供应 商,保证供应商网络有进有出竞争态势的形成,从而进一步规范物资供应渠道, 形成一条完整的物资供应链条,有力地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
(2)生产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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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外购、外协件全由专业厂家生产提供配套,本项目产品其它工序全部 在企业内加工完成。
6 、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措施
(1)环境保护
该项目属轻污染项目,主要的污染及治理措施见下:
①废水治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室外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处理的食堂含 油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乐清市污水处理厂处 理后达标排放。
②废气治理
废气主要是原料 PVC 在造粒过程中受热分解产生少量 HCl 和有机废气,以 及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在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对 HCl、 有机废气等进行重点收集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管道引至厂房房顶高于房顶进 行达标排放,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屋顶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治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废铜丝、废胶料、废铝丝、废包装材料 等),集中后由废品回收部门回收进行废物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 门清运,集中处理。
④噪声控制
本项目无大的噪声源,噪声及振动污染主要来自工艺设备及空压机运行时产 生的噪音,设计时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声及振动。
空压机选用密闭式、噪声小的螺杆空压机,进气口设消声器,并设在专用机 房内,采用实体墙隔声。工艺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加固减振措 施,以防振减噪,从而达到对噪声的控制。
上述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再经距离衰减及树木的隔声作用后,厂界噪声可达到 《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Ⅱ类标准,对周围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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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不会产生影响。
⑤绿化设计
绿化设计是企业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绿化设计既可以起到润湿、调温 净化空气中的粉尘和有害气体,降低噪声的作用,又能美化厂容,为职工创造良 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利于文明生产,增进职工身心健康。
(2)安全生产措施
①防火安全措施
A、车间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和布置,相邻建 筑物间的间距满足防火规范要求,建筑物四周设环形通道,保证消防车辆畅通。
B、根据建筑物耐火等级和生产性质,按规范设置室内防火栓,并配备干粉 灭火器。
C、厂区消防管道采用低压制,按规范设置地上式消防栓,消防栓间距≤120m, 保护半径≤150m,水量按 30L/s 考虑。消防给水系统采用环网设计,以便有足够 的水量来满足消防用水要求。
②电气安全措施
按《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要求进行电气安全设计,其中包括设备接地,建 筑物防雷等。
A、电气设计中,对重要的机械设备,应设计失电再启动装置;自动控制和 自动调节系统,在突然停电状态下,应能够自动安全保护而不会导致事故。
B、所有高压电气设备均进行保护接地,低压电气和照明设备正常情况下不 带电的金属外露部分,均予接地。局部照明及临时检修照明采用安全电压。
C、建筑物防雷利用屋面板、梁、柱基础的钢筋作为防雷的接闪器下引线和 接地装置,建筑物内钢筋连成可靠的电气通路。
D、电器设备的选择要优选用节能、安全可靠产品,线路布线均按有关规定 执行,动力线路要埋地敷设。同时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保护。
③防机械伤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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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进行设计,车间内均设有足够宽的纵横安 全通道,各工段划分井然有序,工艺设备布置均留足安全距离及安全操作位置, 严格安全文明生产管理。
A、设备布置充分考虑到工人的操作及维修空间,通道道路均需在 2 米以上。
B、传动装置及机械危险部位,均配置安全保护罩,对高温设备任命专人操 作,以防事故发生。
C、按文明生产的要求,做好车间通道的标志,保证物料运输中的人身安全。 物料堆放不能过高,以免倒塌伤人。
④防暑降温措施
车间设计考虑防暑降温及通风,改善职工劳动条件,设置岗位风扇,加强通 风,起到防暑降温作用。生产中产生的余热废气,采用局部机械通风措施将热气 排出室外。车间工作人员停留相对固定集中的地方设置固定式风扇。高温高热设 备的表面温度要求≤50℃,减少向车间内热量排放。
⑤生活福利
建立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发放劳保用品以保证职工卫生和健康。厂区加强 绿化,改善工厂环境,有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
⑥安全教育
职工上岗前需进行培训,了解生产工艺过程,掌握设备性能及事故易发点,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7 、项目组织与进度
项目建设期为 2 年,项目实施进度建议如下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年份 | T0 | T0 | T0 | T0 | T1 | T1 | T1 | T1 | T2 | T2 | T2 | T2 |
|---|---|---|---|---|---|---|---|---|---|---|---|---|---|---|
| 季度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
| 1 | 可研报告及审批 | |||||||||||||
| 2 | 施工图设计 | |||||||||||||
| 3 | 工程施工 | |||||||||||||
| 4 | 设备订货及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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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年份 | T0 | T0 | T0 | T0 | T1 | T1 | T1 | T1 | T2 | T2 | T2 | T2 |
|---|---|---|---|---|---|---|---|---|---|---|---|---|---|---|
| 季度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
| 5 | 设备安装调试 | |||||||||||||
| 6 | 人员培训 | |||||||||||||
| 7 | 生产准备、试运行 | |||||||||||||
| 8 | 竣工投入使用 | |||||||||||||
8 、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建于北白象镇赖宅村工业区。项目占地面积 90.71 亩,建筑面积 122,685 平方米。目前,公司已取得项目用地 65,140.50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编 “ ” 号为 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29499 号 。
9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期为 2 年,项目实施后,项目营业收入 121,483 万元,利润总额为 16,516 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20.00%,投资回收期为 6.99 年,投资利润率为 22.21%,投资利税率为 30.55%,资本金利润率为 24.18%。
(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 、项目简介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现有研发体系、产品检测试验、试制、设计等部门 进行整合,加大研发、检测试验、试制方面软硬件的投入,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产品开发、检测试验、试制水平,巩固和扩大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缩短与国际 先进水平的差距,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2 、项目实施必要性
(1)市场竞争的需要
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是增强公司与国际跨国公司竞争能力的需要。国内高端 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产品的生产企业在前沿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生产工艺、人 才储备等方面与国外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公司计划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加强技术 攻关,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加强适应性技术研究,最终形成自身的知识产权, 并培养和锻炼出一支技术精湛的研发队伍,增强公司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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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建立技术研发中心,集聚公司乃至社会的科技力量,研发代表国内、国际先 进水平的高频数据线材、医疗线材、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等智能化精细数控 线材产品,产品顺应轻量化、智能化、网络化等发展潮流,紧跟国际先进技术的 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产品开发计划。
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适用范围,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坚 实的理论基础和技术基础。不断研究新产品、新工艺和新的设计理念,提高工作 效率,实施新生产工艺,有效改善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降低能源消耗。
(3)产品数据管理和协同产品设计的需要
①产品设计图纸的文档管理、版本管理、流程管理、产品结构管理、产品配 置管理。要求方便查阅,可以按权限进行批阅或修改。
②新产品开发的跟踪包括新产品核价、项目立项、审批、开发进程跟踪、验 收,并对所有项目的文档资料进行管理。
③面向跨地区跨部门的分布式系统环境,支持公司设计人员及客户对产品的 交互式协同设计,以缩短产品设计周期,将网上定制、设计系统与生产管理系统 集成,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④基于 WEB 模式,实现网上文档管理,建立公司产品知识库。
3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 4,941 万元,本项目建设投资构成分析见下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比例(%) |
|---|---|---|---|
| 1 | 建筑工程 | 1,175 | 23.78 |
| 2 | 软硬件设备及安装工程 | 3,412 | 69.05 |
| 3 | 其他费用 | 119 | 2.41 |
| 4 | 预备费 | 235 | 4.76 |
| 合计 | 4,941 | 100.00 |
4 、项目研发方向
- (1)主要研究项目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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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不以新产品为单一研发内容,而是产品研发与工艺探索相互依 托和促进,以实现最终产品的高品质、高效率产出为目标,面向智能化精细数控 线材产品高端市场,开拓具有广阔市场潜力的新产品,始终保持企业在行业内的 技术领先地位和先发优势。
公司未来研发重点面向国际国内高端市场,产品主要为自动化办公设备、智 能家居、精密医疗器械线材、机器人高柔性线材、新能源应用线材、信息设备、 通讯传输、计算机及云服务器用高频高速数据线材和汽车、航空航天等行业应用 线材,以及环保高分子材料。
(2)试验检测内容
①试验检测内容
按照国内一流水平的检测中心建设,负责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等产品的综合 性能试验、机械、环境、理化等可靠性试验,负责试验数据的分析和提出技术质 量改进建议,对公司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综合测试室:检测线材结构尺寸、拉伸、强度、摇摆、弯折、扭转、刮磨、 低温等物理性能。
材料检测室:检测高分子材料的谱图、固化反应温度和热效应、物质相变温 度及其热效应测定、比重、密度等。
环保检测室:检测材料的 RoHS、REACH、卤素等环境有害物质。
电气检测室:对线材的信号阻抗、衰减、延时差、眼图、干扰等进行检测。 ②试验车间
主要对新开发的产品进行小批量的试制验证工作,负责试验数据的统计与处 理等,通过试验车间把产品的潜在质量问题尽早解决,提高研发效率,缩短研发 周期。
(3)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
①建设任务
企业信息化建设拟建立企业协同商务应用集成平台,该平台的建立是公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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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信息化解决企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的整体解决方案,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OA (企业办公协同平台)、MES(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WMS(仓储管 理系统)、SCM(供应链管理)、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以企业间协作为手段,以 Internet 为基础,将企业内的应用与数据集成,把 ERP、OA、MES、SCM、WMS、PLM 用互联网有机结合,提供全程跟踪式的 服务,让客户、开发者、厂商、供应商等从产品开发初期就紧密联系在一起,协 同决策。
②应用系统设计
A、MES 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系统
MES 系统可监控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入库的全部生产过程,记录生产过程 产品所使用的材料、设备,产品检测的数据和结果以及产品在每道工序上生产的 时间、人员等信息。这些信息经过 MES 系统加以分析,就能通过系统报表实时 呈现生产现场的生产进度、目标达成状况、产品品质状况,以及生产资源的利用 状况,让整个生产现场完全透明化。
B、PLM 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PLM 系统建立了完善的分类体系,保证了产品、零部件信息的完整性、有 效性、规范性,通过重复利用产品零部件信息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利用 PLM 系统建立图文档电子仓库,对电子的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技术文档集中 管理,形成企业级的技术知识库,让各部门人员能根据各种条件快速查找和检索 到所需的信息,并保证数据在权限控制范围内随时访问,实现数据共享,避免非 法调用、修改和泄密。利用 PLM 管理产品数据并进行电子分发,通过网络系统 自动发布信息,实现数据及信息的快速传送。
C、SCM 供应链管理
SCM 系统在企业和供应商之间提供廉价高效的沟通渠道,实现整个企业的 价值链高效运转。企业希望通过与供应商结成战略伙伴,通过整体成本的下降, 得到自身利益的提高。取消中间库存,实现在途库存,从而最大限度降低整个供 应网的营运成本,提高产品的市场响应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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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MS 仓储管理系统
WMS 系统通过入库业务、出库业务、仓库调拨、库存调拨和虚仓管理等功 能,是批次管理、物料对应、库存盘点、质检管理、虚仓管理和即时库存管理等 功能综合运用的管理系统,有效控制并跟踪仓库业务的物流和成本管理全过程, 实现或完善企业仓储信息管理。WMS 系统将关注的焦点集中于对仓储执行的优 化和有效管理,同时延伸到运输配送计划、和上下游供应商客户的信息交互,从 而有效提高仓储企业、配送中心和生产企业的仓库的执行效率和生产率,降低成 本,提高企业客户的满意度,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网络建设方案
信息系统网络建设是在总部和各分支机构局域网建设及其广域网联接的基 础上,将互联网技术引入企业内部网,从而建立起统一、快捷、高效的 Internet 系统。整个系统在安全、可靠、稳定的前提下,符合经济的原则,即实现合理的 投入,最大的产出。
5 、环境保护
(1)废水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及净化池处理后排入 市政污水管网。试验用水循环使用,可直接排放。
(2)废气粉尘治理
本项目试验过程中无废气粉尘产生。
(3)固体废弃物
对固体废弃物分类管理,生产垃圾及时清运。包装材料的边角料等固体废弃 物,集中后由废品回收部门回收进行废物利用。
(4)噪声控制
本项目无大的噪声源,主要为试验仪器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因选 用的均为低噪音、低能耗设备,且设备均安装在独立封闭的工作间内,对主要噪 声源采取相应的消声减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及车间墙体、树木的隔声作用后, 厂界噪声可达到《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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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5)绿化设计
绿化美化设计是工厂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绿化能起到调温、调湿、净 化空气、降低噪声等作用,又能美化环境,有利于文明生产。本项目将在厂前区、 道路两侧、建筑物周围种植树木、花卉和大面积草坪。
6 、项目组织与进度
项目计划 2 年内完成,具体实施进度建议如下: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年份 | T0 | T0 | T0 | T0 | T1 | T1 | T1 | T1 | T2 | T2 | T2 | T2 |
|---|---|---|---|---|---|---|---|---|---|---|---|---|---|---|
| 季度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
| 1 | 可研报告及审批 | |||||||||||||
| 2 | 施工图设计 | |||||||||||||
| 3 | 工程施工 | |||||||||||||
| 4 | 设备订货及制造 | |||||||||||||
| 5 | 设备安装调试 | |||||||||||||
| 6 | 人员培训 | |||||||||||||
| 7 | 生产准备、试运行 | |||||||||||||
| 8 | 竣工投入使用 | |||||||||||||
7 、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建于北白象镇赖宅村工业区。项目占地面积 7 亩,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目前,公司已取得项目用地 65,140.50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浙 ” (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 0029499 号 。
8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的实施,主要立足于技术研发、检测试验、新产品试制集成平台,本 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因此项目建成后主要 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促进成果转化,扩大产业规模,资源 共享等,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同时公司可用产业利润反哺技术研发,继 续增加对研发工作的投入,形成良性循环,提高整体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 力,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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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流动资金
1 、项目概况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 、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所属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研发投入及新项目建设都需要大量资金, 资金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规模效益。目前公司融资渠道单一,主要以银 行贷款为融资工具,导致公司规模难以继续扩大,严重制约着公司的长远发展。 长远来看,这种长期依赖银行借款和自我积累的筹资模式,必将掣肘公司的发展 速度,限制公司规模的扩张。
基于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并假设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短 期偿债能力保持相对稳定,公司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具体测算如下: ①2020-2022 年度营业收入测算
假设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与销售额保持稳定的比例关系, 依据以前年度测算标准及实际资金使用率情况综合来看,该测算方式具有依据性 及可实施性,本次测算依据以 2019 年度为基期,采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 2022 年 末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 2016-2019 年度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16.29%,复合增长率为 14.88%, 据此,公司保守估计采取 10.00%的增长率(该数据仅为管理层测算营运资金需 求,不构成盈利预测或承诺)预测未来 3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
②流动资金需求测算情况
根据最终选取的增长率以及以 2019 年度为基期,公司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 求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9 年末 实际数 |
2020-2022 年预计经营资产及经营负债 | 2022 年期 末预计数 -2019 年末 实际数 |
||
| 2020 年 预计 |
2021 年 预计 |
2022 年 预计 |
|||
| 营业收入 | 92,866.15 | 102,152.77 | 112,368.04 | 123,604.85 | 30,738.70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7,734.30 | 33,647.01 | 37,011.71 | 40,712.88 | 12,97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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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2019 年末 实际数 |
2020-2022 年预计经营资产及经营负债 | 2020-2022 年预计经营资产及经营负债 | 2020-2022 年预计经营资产及经营负债 | 2022 年期 末预计数 -2019 年末 实际数 |
|---|---|---|---|---|---|
| 2020 年 预计 |
2021 年 预计 |
2022 年 预计 |
|||
| 存货 | 9,428.92 | 11,032.64 | 12,135.90 | 13,349.49 | 3,920.57 |
| 预付账款 | 36.40 | 223.70 | 246.07 | 270.68 | 234.28 |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37,199.62 | 44,903.34 | 49,393.68 | 54,333.04 | 17,133.42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591.62 | 12,742.38 | 14,016.62 | 15,418.28 | 5,826.66 |
| 预收账款 | 231.03 | 467.09 | 513.80 | 565.18 | 334.15 |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9,822.65 | 13,209.47 | 14,530.42 | 15,983.46 | 6,160.81 |
| 流动资金占用额 (经营资产-经营负债) |
27,376.97 | 31,693.87 | 34,863.26 | 38,349.58 | 10,972.61 |
由上表可知,以 2019 年度为基期,至 2022 年末公司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量为 10,972.61 万元,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 大大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有效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并维持公司稳步发展的良好 趋势。因此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存在必要性。
3 、对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安排
对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 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该运营资金。
(1)在具体资金存放方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入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2)在具体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进程,合理安排该 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保障和不断提高 股东收益;
(3)在具体资金的支付环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 批权限进行使用。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将迅速提升,公司 资产规模、营业收入与利润总额也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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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净资产收益率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均大幅度增长,短期内公司 的净资产收益率将因净资产增加而有所下降,但随着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渐显现, 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会快速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也将不断提升。
(二)对总资产及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会随 之下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债权融资能力,增强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
(三)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将得到优化,股权分散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 进一步的规范。同时由于溢价发行可以增加资本公积,提高公司股本扩张的能力。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将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随着公司固定资产规 模的扩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也将相应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成功实施后, 将全面提高公司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能力,随着项目实施后效益的产生及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新增折旧对公司未来净利润的影响有限。因此,公司的盈 利可消化掉因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而导致的折旧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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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 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 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 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 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 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 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 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 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也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形式 进行利润分配。
二、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6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股利分配 | - | 2,001.60 | 5,000.00 | 3,000.00 |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 7 月的股东会决议,2017 年发行人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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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 3,000.00 万元(含税)。
根据发行人 2018 年 6 月的股东会决议,2018 年发行人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 股利 5,000.00 万元(含税)。
根据发行人 2019 年 4 月的股东大会决议,2019 年发行人向全体股东分配现 金股利 2,001.60 万元(含税)。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根据本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和 《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稳定、持续、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 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充分 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 案。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可 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应优先采用 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 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时间: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20%。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 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的,以较高者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事项。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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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原则上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 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之余,提出并实施 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5、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6、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 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7、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比例如下: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遵循合并报表和母公司 报表中利润孰低原则,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2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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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下一年度进行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同时,制订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 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五)决策程序和机制
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
1、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 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 作出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 策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 通过。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 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公司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
(1)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 (2)因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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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变化。
2、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 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批准,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作出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按照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和事项决策程序执行。
(七)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 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 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
经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 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上 市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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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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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本公司为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 制度,规定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 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公司信息披露体现公 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与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新闻机构等联系,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
1、公司董事会秘书:HUANG JUAN(黄娟)
-
2、联系电话:0577-62866888
-
3、传真:0577-62865999
二、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正在执行、将要执行或对本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如下:
(一)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客户名称 | 有效期 | 合同标的 | 合同金额 | 合同性质 |
|---|---|---|---|---|---|
| 1 | 安费诺电子装配(厦门)有限公司 | 2018/12/11-2019/12/31 注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2 | 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3 | DAE-A ELECTRONICS(THAILAND)CO.,LTD (一般贸易) |
2018/8/31-2021/8/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4 | 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5 | MIRAE ELECTRONICS (LTHAILAND)CO.LTD(一般贸易) |
2018/6/29-2021/6/29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6 | 重庆金龙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7 | 浙江龙泰机械电子有限公司 | 2020/1/1-2023/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8 | 相变能源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9 | 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 2019/3/12-2020/3/1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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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浙江中泓电子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 11 | 天津市津阳电子有限公司 | 2018/1/1-2020/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12 | 泺金泰克(天津)电子有限公司 | 2020/1/1-2025/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13 | 大连名兴工业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14 | 上海元一电子有限公司 | 2020/1/10-自动延续生效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15 | 高岭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一般贸易) | 2018/12/23-2020/12/22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16 | 青岛海诺特电器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17 | 青岛九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18/5/16-2020/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18 | 乐清市宇凯线缆有限公司 | 2020/1/1-2023/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19 | 常州欧凯电器有限公司 | 2019/1/1-2020/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20 | 杭州华虹电子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21 | 莱阳市海华电子有限公司 | 2019/6/1-2022/6/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22 | 芜湖崭亮电子有限公司 | 2018/12/31-2020/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23 | 华虹电器有限公司 | 2020/1/1-2023/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24 | 东莞市大忠电子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25 | 东莞市锐升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2019/9/25-2022/9/24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26 | 浙江佳慧线缆有限公司 | 2018/1/1-2020/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27 | 苏州韵安电器有限公司 | 2020/1/1-2021/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28 | 常州常源正泰电子有限公司 | 2018/12/23-2020/12/22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29 | 浙江乐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2023/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30 | 广东惠利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31 | 合肥阪信电线有限公司 | 2020/1/1-2023/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32 | 常州市美华电器有限公司 | 2018/12/23-2020/12/22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33 | 芜湖光纬金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34 | 南通均安电器有限公司 | 2018/12/23-2020/12/22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35 | 武汉瀚润电子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36 | 厦门智丞电子有限公司(一般贸易) | 2019/1/1-2020/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37 | 苏州住电装有限公司(一般贸易) | - 注2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38 | 乐清市博源电子线缆有限公司 | 2020/1/1-2023/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39 | 宁波节节高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40 | 余姚市聚合电子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41 | 杭州布什尔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1-2022/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42 | 厦门市朝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1/1-2023/12/31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 43 | 苏州永皓科技有限公司 | 2018/12/23-2020/12/22 | 线材 | - | 框架合同 |
注 1: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其他声明,本合同将自动继续生效,如果有 一方需要终止合同,需要至少提前 3 个月通知。”
- 注 2:合同约定:“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签订后 1 年,期限届满 180 天之前买方和卖方的任 何一方未书面表明异议时,则与本合同同等条件延续 1 年,以后也同。”
(二)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 有效期 | 合同标的 | 合同 金额 |
合同性质 |
|---|---|---|---|---|---|
| 1 | 包头震雄铜业有限公司 | 2019/1/1-2023/12/31 | 铜丝 | - | 框架合同 |
| 2 | 震雄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9/1/1-2023/12/31 | 铜丝 | - | 框架合同 |
| 3 | 江西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 | 2020/1/1-2025/12/31 | 铜丝 | - | 框架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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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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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号 |
供应商名称 | 有效期 | 合同标的 | 合同 金额 |
合同性质 |
|---|---|---|---|---|---|
| 4 | 江西铜业集团铜材有限公司 苏州分公司 |
2020/1/1-2025/12/31 | 铜丝 | - | 框架合同 |
| 5 | 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19/1/1-2023/12/31 | 铜丝 | - | 框架合同 |
| 6 | 韩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 2019/1/1-2023/12/31 | PVC粉 | - | 框架合同 |
| 7 |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 | 2019/1/1-2023/12/31 | PVC粉 | - | 框架合同 |
| 8 |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 |
2019/1/1-2023/12/31 | 增塑剂 | - | 框架合同 |
| 9 | 波林化工(常州)有限公司 | 2019/1/1-2023/12/31 | 增塑剂 | - | 框架合同 |
| 10 | 昆山金凯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2019/1/1-2023/12/31 | 电线 | - | 框架合同 |
| 11 | 广东宇星阻燃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 |
2019/1/1-2023/12/31 | 阻燃剂 | - | 框架合同 |
| 12 | 苏州协基电线有限公司 | 2019/1/1-2023/12/31 | 铜丝 | - | 框架合同 |
| 13 | 立昌科技(赣州)有限公司 | 2020/1/1-2025/12/31 | 胶料 | - | 框架合同 |
| 14 | 常州同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 司 |
2019/9/2-2024/9/1 | 铜丝 | - | 框架合同 |
| 15 | 苏州美昱高分子材料有限公 司 |
2019/1/1-2023/12/31 | 胶料 | - | 框架合同 |
(三)其他重大合同
1 、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借款人 | 借款银行 | 合同编号 | 合同类型 | 金额 (万元) |
期限 | 担保 方式 |
|---|---|---|---|---|---|---|---|
| 1 | 新亚电子 | 中国银行乐 清支行 |
温 YQ2020420018 号 |
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 |
1,000.00 | 2020/6/15-2021/6/10 | 无 |
| 2 | 新亚电子 | 工商银行乐 清支行 |
2020年(乐清) 字00834号 |
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 |
1,000.00 | 2020/7/20-2021/7/14 | 无 |
2 、授信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授信 申请人 |
授信人 | 合同编号 | 合同类型 | 金额 (万元) |
期限 |
|---|---|---|---|---|---|---|
| 1 | 新亚电子 | 招商银行 温州分行 |
577XY2020 016443 |
授信协议 | 1,000.00 | 2020/6/16-2021/6/ 15 |
| 2 | 新亚电子 | 招商银行 温州分行 |
577XY2020 016129 |
票据池业务 授信协议 |
4,000.00 | 2020/6/16-2021/6/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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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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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发行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了结且金额超过 50 万元的诉讼具体情 况如下:
| 受理 法院 |
提起诉 讼的 日期 |
原告 (申请 人) |
被告 (被申请 人) |
案由 | 诉讼 请求 |
判决结果 | 诉讼 阶段 |
|---|---|---|---|---|---|---|---|
| 江苏省 常州市 新北区 人民法 院 |
2015年 5月19 日 |
发行人 | 常州奥利 得电器有 限公司 |
买卖 合同 纠纷 |
1、判令 被告支 付货款 及逾期 利息 |
1、被告于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 支付原告货款 700,746.28元及逾 期利息 |
已终 结执 行 |
| 2、判令 本案诉 讼费用 由被告 承担 |
2、本案案件受理 费用原告负担432 元,被告负担 5,260元 |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及仲 裁案件。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 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1-1-549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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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中介机构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 picture [382 x 30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 __ ___
赵战兵 陈华辉 石刘建
__ ___ __
杨文华 陈景淼 马武鑫
___ __ ___
王伟 金爱娟 张爱珠
全体监事:
__ ___ __
蒋建军 朱加理 付良俊
除董事、监事外高级管理人员: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262 x 8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___
HUANGJUAN(黄娟)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1-1-550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王珏 邹棉文
项目协办人: 徐小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 picture [145 x 4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1-1-551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 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董事长: 吴勇 总经理: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552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 picture [238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____ ___
秦桂森 罗端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End of picture text -----
____ 李强
==> picture [133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月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1-1-553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 ___ 陈志维 伍贤春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1-55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 ___ 陈志维 伍贤春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1-555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 ___
陈志维 伍贤春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 郑启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1-556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 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 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 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_____ 张曙明
_____ 胡景春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_____ 胡家望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55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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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picture [27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 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保荐书;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30 至 16: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
阅。
1-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