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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A ELECTRONIC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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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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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7 月18 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 号 |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 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 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 人 | ||
| 2023 年(经审 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 亿元 |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 亿元 |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 亿元 | ||
| 2024 年上市公 司(含A、B 股) 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 家 |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 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 年4 月26 日、2024 年5 月2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和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及支付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4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 年12 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 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公司审计委 员会对天健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4 月25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2 月,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计划等 内容进行了详细交流,就2024 年度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时间安排、本 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
(三)2025 年4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进行了充分沟通,对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 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 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
(四)2025 年4 月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履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 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4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