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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A ELECTRONIC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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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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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4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 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人
2023 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含A、B 股)审计情况 客户家数 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 亿 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14 次、自律监管措施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 人 次、监督管理措施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 人次、纪律处分3 人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共涉及50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伍贤春 陈琦 闾力华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 年 2012 年 2003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6 年 2010 年 2004 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06 年 2010 年 2003 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3 年 2021 年 2021 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水晶光电、新亚电子、蓝特光学、宁波联合、威星智能、华研精机等 水晶光电、新亚电子、宁波联合、天益医疗 杭氧股份、四方科技、海星股份、上海金桥、新亚电子、益丰药房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 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合计费用为95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 95 万元,其中2023 年年报审计费用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 万元。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决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 对其从事公司2023 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任公司审 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一致同意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95 万元。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 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年度审计费用合计95 万元,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审计机构,聘期为1 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