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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YA ELECTRONIC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May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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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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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7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 年 5 月 25 日
3. 股权登记日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5277 | 新亚电子 | 2021/5/18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 提案人:赵战兵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19.96% 股份的股东赵战兵,在 2021 年 5 月 9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 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 告。
-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 )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21 年 5 月 25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温州大桥工业园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25 日 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 | 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5 | 关于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6 | 关于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7 | 关于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
√ |
| 9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1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和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刊登的相关公告
2 、 特别决议议案: 9 、 10 、 11
3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6 、 7 、 8 、 9 、 10 、 11
4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9 、 10 、 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陈华辉、杨文华、石刘建、陈景淼
5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 年5 月25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0 年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1 年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审议《新亚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0 年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
|||
| 7 | 关于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
| 司2021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