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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an Guide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Dec 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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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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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武汉港 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或“公司”)2024 年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港迪技术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下同)与江苏苏港智能装备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港智能”)、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机”)发生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相关关联方 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不含税)。
(二)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关联 交易 类别 |
关联 方 |
交易 内容 |
2025年预计 金额 |
2025年1-9月 实际发生金额 (不含税, 未经审计) |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业务比例 |
披露日期及 索引 |
| 向关 联方 销售 |
苏港 智能 |
销售 商品 |
10,000.00 | 2,963.19 | 8.22% | 详见公司2025年2月 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关于2024年度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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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 交易 类别 |
关联 方 |
交易 内容 |
2025年预计 金额 |
2025年1-9月 实际发生金额 (不含税, 未经审计) |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业务比例 |
|---|---|---|---|---|---|
| 商品 | 华东 重机 |
销售 商品 |
9,000.00 | 2,750.44 | 7.63% |
| 合计 | 19,000.00 | 5,713.63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明 |
注:1、2025 年预计金额以预计的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合同签订金额孰 高为依据。2025 年 1-9 月,公司与苏港智能签订合同金额为 598.00 万元(含税,未经审计), 与华东重机签订合同金额为 2,858.40 万元(含税,未经审计),均未超过预计金额。
-
2、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为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
3、公司2025年10-12月与上述关联方继续发生交易,2025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交易总
-
金额以及合同签订金额均不会超过2025年预计发生金额。
-
4、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原则进行定价。
(三)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关联交易类别 向关联方 销售商品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 原则 |
2026年预计关联交 易发生金额或合同 签订金额 |
| 苏港智能 | 销售商品 | 市场公允原则 | 8,000.00 | |
| 华东重机 | 销售商品 | 市场公允原则 | 30,000.00 | |
| 合计 | 38,000.00 |
注: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或双方可能签署的合同上限金额 (包含不能在当期确认收入的金额)。另外,预计金额与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可能会因市场情 况变化而产生差异,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苏港智能装备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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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阳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 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 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 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电气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 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配电 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输配电及 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苏港智能总资产8,463.91万元, 净资产2,844.52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865.49万元,利润总额211.02 万元。
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5%的企业, 公司董事徐林业任苏港智能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苏港智能系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港 口集团”)下属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系经江苏省委政府批准成立的省属大型国 有企业,拥有全省航运服务中心、大宗物资储运交易中心和现代物流中心。苏港 智能承载着江苏省港口集团科技创新及装备转型升级重要使命,股东背景实力强, 业务发展速度快,与公司及子公司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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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法定代表人:翁杰
注册资本:100,769.0641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月9日
经营范围: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岸桥、连续搬运设备、海洋工程专用 设备的制造;起重机械、金属结构件设计、制造;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华东重机总资产271,844.82 万元,净资产159,180.87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0,517.39万元,利润总 额2,192.93万元。
关联关系: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翁耀根实际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华东重机系国内港口行业知名的起重设备供应商,于2012 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及子公司具有 长期的合作关系,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相关关联方 销售商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 易价格均按照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价格确定。为维护交易双 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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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 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委员徐林 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正常经营所需, 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双方已存在长期业务合作基础,所有交易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徐林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业务特点 和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 的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议 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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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公司 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 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上市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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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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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伟俊 张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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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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