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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an Guide Technology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6

May 1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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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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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 2026-029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关人员均不存 在《管理办法》所列示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 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5 月 19 日为授予日,以 31.02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2.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