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Wuhan Guide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3, 2025
56404_rns_2025-04-23_2f40a469-bb66-430a-ba96-a2665e4add1a.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武汉港 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公司”或“发行人”)2024 年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港迪技术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 采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1,39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7.94 元,共计募集资金 52,812.48 万元, 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费 4,866.2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7,946.28 万元,已由主承 销商中泰证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 计师费、律师费、已支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2,896.7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5,049.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 7-2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5,049.49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0,945.4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25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0,945.4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7.25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4,111.34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5,883.40 | |
| 差异[注] | G=E-F | -1,772.06 |
注:差异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907.55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 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尚未置换的资金 864.51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港迪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泰证券 于2024年11月25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4 个大额存单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 城支行 注 |
127909143710888 | 129,138,957.81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 城支行 注 |
127909143710088 | 54,364,792.46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 城支行 注 |
127909143710188 | 51,611,502.98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 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
421421066012004203188 | 59,236,535.21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 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
421421066012004203015 | /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 城支行 |
12790914377900018 | 21,979,250.00 | 大额存单 账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 城支行 |
12790914377900021 | 10,989,625.00 | 大额存单 账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 城支行 |
12790914377900035 | 10,986,700.00 | 大额存单 账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 城支行 |
12790914377900049 | 20,526,666.67 | 大额存单 账户 |
| 合计 | 358,834,030.13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隶属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时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名义 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共计 10,681.17 万元,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10,088.09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593.08 万元(不含增值 税)。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 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7-781 号)(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置换已全部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 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 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 64,482,241.67 元、协定存款 294,351,788.46 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 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到募 投项目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智能”)进行增资, 用于实施“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港迪智能的注册资本 将增加至 10,0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的股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 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武汉港迪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港迪技 术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港迪技术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港迪技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募投建设项目实地走访、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 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 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港迪技术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综上,保荐人对港迪技术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5,049.49 | 45,049.4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945.40 | 10,945.40 | 10,945.40 | 10,945.4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945.4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 例 |
- | |||||||||
| 承诺投 资项目 和超募 资金投 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港迪技 术生产 制造基 地建设 项目 |
否 | 19,287.81 | 15,495.74 | 5,809.11 | 5,809.11 | 37.49 | 2026年12月 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港迪技 术研发 中心建 设项目 |
否 | 15,540.79 | 9,855.36 | 2,613.04 | 2,613.04 | 26.51 | 2026年12月 31日 |
— | — | 否 |
|---|---|---|---|---|---|---|---|---|---|---|
| 港迪智 能研发 中心建 设项目 |
否 | 12,124.59 | 7,643.87 | 1,365.79 | 1,365.79 | 17.87 | 2026年12月 31日 |
— | — | 否 |
| 全国销 服运营 中心建 设项目 |
否 | 8,650.68 | 7,054.52 | 1,157.46 | 1,157.46 | 16.41 | 2026年12月 31日 |
— | — | 否 |
| 补充流 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5,000.00 | — | — | — | 否 | |||
| 承诺投 资项目 合计 |
65,603.87 | 45,049.49 | 10,945.40 | 10,945.4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0,681.1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 健审〔2024〕7-781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全部完成。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 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 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 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截至 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64,482,241.67 元、协定存款 294,351,788.46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定期存款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凤伟俊 张 妍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