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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han Guide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Dec 1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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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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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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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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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5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6—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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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7-781 号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港迪技术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港迪技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1页 共9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港迪技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港迪技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港迪技术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第2页 共9页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 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920,000 股)股 票1,392.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94 元,共计募集资金52,812.48 万元,坐扣未 支付的承销费4,866.2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946.2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24 年10 月3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 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已支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相关的其他费用2,896.7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049.49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4〕7-29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原计划募集资 金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 金投资额 |
实施主体 | 项目备案 或核准文号 |
| 港迪技术生 产制造基地 |
19,287.81 | 19,287.81 |
15,495.74 |
武汉港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2301-420115-04- 01-356600 |
第3页 共9页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原计划募集资 金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 金投资额 |
实施主体 | 项目备案 或核准文号 |
|---|---|---|---|---|---|
| 建设项目 | |||||
| 港迪技术研 发中心建设 项目 |
15,540.79 | 15,540.79 |
9,855.36 |
武汉港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2301-420115-04- 01-792290 |
| 港迪智能研 发中心建设 项目 |
10,638.76 | 10,638.76 |
7,000.00 |
武汉港迪智能 技术有限公司 |
2301-420115-04- 01-935832 |
| 1,485.83 | 1,485.83 |
643.87 |
武汉港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
| 全国销服运 营中心建设 项目 |
8,650.68 | 8,650.68 |
7,054.52 |
武汉港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2301-420115-04- 01-209234 |
| 补充流动资 金 |
10,000.00 | 10,000.00 |
5,000.00 |
武汉港迪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 计 | 65,603.87 | 65,603.87 |
45,049.49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 年11 月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10,088.0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 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
| 港迪技术生产制造基地建设 项目 |
19,287.81 | 5,298.60 |
27.47 |
| 港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540.79 | 2,416.98 |
15.55 |
| 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638.76 | 654.55 |
6.15 |
| 1,485.83 | 643.87 |
43.33 |
|
| 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8,650.68 | 1,074.09 |
12.42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
| 合 计 | 65,603.87 | 10,088.09 |
15.38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4 年11 月3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593.08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第4页 共9页
第5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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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 2024 〕 7-781 号报告后附 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 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6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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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 2024 〕 7-781 号报告后附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 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7页 共9页
仅为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 7-781 号报告后附之目的而 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章天赐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章天赐本 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8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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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 7-781 号报告后附之目的而 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张晓丹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张晓丹本 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