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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tend Technology Corporation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May 13, 2026

52254_rns_2026-05-13_b1949530-ac1a-4a1b-97a0-83e767edd38c.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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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3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021)
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客服專線: (02)6636-5566

655

中國國務院信託服務有限公司
信託服務有限公司
信託服務有限公司
信託服務有限公司
信託服務有限公司
信託服務有限公司

國內部局面計定書

國內
部資已付

台北部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333號

國內部簡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
應按信函交付部資

股東 台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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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股東如新增或變更匯款帳號時,請於右列「現金股利匯辦申請書」內填妥本人存款帳號並加蓋印章後,於股東常會前寄回。

戶名 統一編號 (身分證字號) 戶號 655 現金 股利 匯辦 申請書
號 明 事 項 一、採用匯款者(根本人帳號) 匯款處理費10元由股利款中 扣除。 二、各採用匯款者,本行將以持 股和安支票方式保付(和資 為作業處理費合併15元,由 股東自行出價。 原登记匯款帳號 函名
同意依原登記帳號匯款者請勿寄回
蓋章 額 銀行名稱 銀行代號 銀行存款帳號(分行別、科目、帳號、檢查號碼)
部局 存簿(Ⅱ) 700 局 號 帳 號

委託書填表須知

一、委託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庫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辦理。
二、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由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由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親支持被違禁人之資量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三、股東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委託書與親自出庫的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庫;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庫。
四、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五、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詳填戶號、姓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徵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六、委託書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委託書送達股務代理人後,股東欲親自出庫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股務代理人為繼續委託之通知;逾期繼續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庫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所有合共出庫簽到手辦理帳列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

出庫簽到手

時刻:115年6月17日上午9時整

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B1

【集思台北會議中心鼓壓山大廳】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持有股數:

親自出庫簽字處
委託書
---
一、認委託 (得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替) 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庫本公司115年6月17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故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 (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故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 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勾 選者,視為對各項議案表示承認或變成: 1.114年允普賓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2.114年允盈餘分配案: (1)○承認(2)□反對(3)○棄權 3.臨時物議。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庫號(或出庫簽到手)寄交代理人收款,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致 鴻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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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會通知書

一、茲訂於民國115年6月17日上午9時整假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85號B1【集思台北會議中心亞歷山大廳】(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上午8:30起,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舉行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會議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4年度營業報告。2.114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3.11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4.114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5.首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6.其他報告。(二)承認事項:1.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4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臨時動議。

二、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情形業經董事會決議如下:(一)本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6元,計新台幣56,934,000元,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等相關事宜。(二)銅後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數額有所增減,致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經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調整配息率及相關事宜。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說明其主要內容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為:【https://mops.twse.com.tw】。

四、貴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時,請於「出席簽到卡」上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獲任會場辦理報到並總交以出席股東會,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親填受託代理人姓名及地址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恣等發出原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第五、如有股東敗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5年5月15日製作敗求人敗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鍵入(https://liv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資料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六、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5月16日起至115年6月14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七、新聞戶股東如與繳交股東印鑰卡,可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信銀法人信託網站下載印鑰卡使用。

八、本次股東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九、敬請 察照辦理為荷。

此致

貴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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