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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VER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17

Jul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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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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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对《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

  • 1、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

  •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 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

特此说明。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