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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VER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Aug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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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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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前期决策和实施过程中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
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 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 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7年1月20日—2017年7月19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 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本次限制性股
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除下列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自查期间买卖泛微网络股票情况 |
| 1 | 蔡冉 |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 合计买入公司股票200股,合计卖出公司股票0股。 |
除以上人员,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 公司股票的行为。
根据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承诺函,其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 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该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具体方案要素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该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 要素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
三、结论
经核查,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人员共计1人,确认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 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 并未知悉该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该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 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